傅兰雅秘笈 第一章
“这些土壤,以此从这里延伸到上方的空气,不是任何国家的部分,也不接受任何……entity’s jurisdiction?”
常名低着头,勉力辨认着地上的铭文。他还没倒过时差。头重脚轻的感觉,在低头凝视的时候,反倒不那么明显了。常名想起小时候,大家都说美国人是头朝下脚朝上颠倒着走路的,可见这种说法也不是全无道理。他蹲下来,从背包里掏出一本陆谷孙《英汉大词典》翻查了起来。这本字典是出国前英语系的同学推荐买的,还是簇新簇新的。常名笨手笨脚,总算查到了entity,接着又查了jurisdiction,照着国际音标念了几遍,又试着记住中文的意思。最后,他站起身来,目光顺着地上呈圆形排列的铭文又审视了一遍,试着调动自己这些年在中文系受到的“信达雅”的熏陶,一字一句认真地翻译了出来:
“这片土地,及其上方之空域,非任何国家之领土,亦不接受任何实体之管辖。”
常名琢磨透了其中的意思,觉得这些美国人真是莫名其妙。
常名站的地方,是一块直径一米左右的、中心有个小窟窿的圆形石头盖子。铭文绕着圆周均匀排开。盖子在一个小广场的中心位置,处于两条由灰色地砖砌成的垂直线的相交处。刚开始,常名还以为这是个下水道井盖,心里琢磨这井盖下面是什么——会不会通向小时候在电视上看到的忍者神龟的地下王国?后来看到有旅客模样的人在这里拍照,才凑过来看一看。
“不好意思,可以让我们在这儿拍张照吗?”
常名回过神——又是两个旅客模样的年轻人,用英语礼貌地询问。常名赶忙步出了这一小块“自由领土”,给他们腾出地方。他心里开着玩笑:如果我不让,会怎样呢?如果我就站在这里赖着不走,宣布独立,美国人的法律是不是也管不着我?
常名从口袋里摸出校园地图,展开来,寻到了脚下的区域。这里果然是个地标,地图上有专门的标注:Free Speech Movement Monument。 这几个词常名倒是都认识:“言论自由运动纪念碑”——噢,鉴于这玩意儿并不是什么碑,大概最好译作“言论自由运动纪念井盖儿”。上北下南左西右东,常名念念叨叨地寻好了方向,眺望四周,在地图上一一印证:眼前的建筑应该就是Sproul Hall 斯普劳尔楼;北边的绿色金属牌坊,必然是大名鼎鼎的Sather Gate萨瑟门,而再远处的高塔自然就是Sather Tower 萨瑟钟楼。至于今天上课的地方,South Hall 南楼,从地图上看,就在萨瑟钟楼下。想到上课,常名定睛去看萨瑟钟楼上的巨大表盘——不妙,倒时差中的浑浑噩噩让他完全失去了时间感,上课时间眼看要到了。常名赶紧小跑起来。

*
常名找到南楼里的研讨室的时候,已经气喘吁吁。南楼是一幢拿破仑三世风格的红砖楼,建于1873年,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最老的建筑。楼里有一股浓重的古旧气味——常名不知道怎样名状,但他很喜欢这种味道。老家的老宅里有这股味道,常名就是呼吸着这古旧味儿,在老宅里翻到了一百多年前的一封写着高祖名字的收条。而那个发现,似乎多多少少可以看作自己莫名其妙来美国留学之旅的起点。而南楼里的古旧气味有些不同,似乎掺杂了一丝太平洋的咸潮气,又被加州的好阳光反复烘烤干燥。

常名顾不上仔细品味。他在研讨室门口逡巡了片刻,硬着头皮推开沉重的木门,探进去半个身子,说了一声:“扫瑞!”
研讨室里安静了下来。正站着侃侃而谈的白人男性教授显然有些不悦,他皱着眉头看了看常名和他肩上的背包,用下巴示意他进来,又用目光将他引向一个空着的座位。常名如蒙大赦,匆忙、又尽量不发出声响地从包里翻出笔记本和铅笔——来上课,总要有点上课的样子,虽然常名心里很清楚,自己恐怕未必能听懂几句。
“我们已经做完了自我介绍。请你也介绍一下自己吧。”教授把这个问题重复了一遍,因为第一次说的时候,常名压根连头都没抬。
常名意识到大家都盯着自己。他茫然地朝四周看了一圈。此刻,他和大约十几个同学围坐在一张长大的木桌周围。来美国之前常名已经耳闻了——美国的博士生讨论班都是这样,大家坐在一起,自由讨论这个那个的问题,不用举手,理论上也没有师生高下之分。今天常名出门之前,心里很是打鼓。他不知道自己能听懂多少,更不知道如果两小时的讨论班,一句话都不说,是不是行得通。不过,他显然没有预料到,自己刚坐下,就得当众讲话了。
“请告诉我们你叫什么名字,来自哪个院系,以及为什么对这个研讨班感兴趣。”教授看他还是不说话,补充了一句。
常名深吸了一口气:“大家好,我叫常名(他心里琢磨过,是否应该按照英语里先名后姓的习惯叫自己“名常”,但还是决定算了,因为他也没指望让任何人记住自己)。我来自中国。我是东亚语言与文化系一年级博士生。这是我在伯克利的第一节课。谢谢大家!”常名说完,把吸进来的那口气长呼了出去。他的博士研究生生涯算是正式开始了。
“那么, 你为什么来上这个研讨班?”教授提醒他,自己的问题还有第二部分。
常名快快瞥了一眼隔壁同学刚递过来的课程大纲:《印刷术与欧洲近代文明》。他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沉默少许后,他说:
“是我导师TS Warden 教授让我选这门课的。”
常名说的是实话。导师TS Warden的中文名叫韦谛时。她对常名算是有知遇之恩。如果不是她,常名不可能、甚至不会想到要来美国读博士。出国前,韦教授写电子邮件向常名推荐了几门课,就包括这门历史系开的《印刷术与欧洲近代文明》。常名其实搞不清楚这门课是干啥的。他对“印刷术”不陌生——这不是中国的四大发明之一吗?但是“欧洲近代”到底指的是什么时期,常名就说不准了。中学历史课上,学过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工业革命什么的。常名不知道这中间哪一段算是欧洲的“近代”。所以他实在答不出别的,除了老实交代——这是自己导师的意思。
这位历史系的白人教授显然对这个回答不太满意。“我认识TS,非常棒的学者。她对中国帝制晚期和现代时期的文学和思想史都有很深的造诣。不过,既然是你来上课,我还是更想了解你的专长。请问,你做哪方面的研究?为什么对我的研讨班感兴趣?”
还好,常名听懂了这个长问题。但是他更加不知道怎么回答。不久之前,他还是一个普普通通、毫无过人之处的西部985大学中文系的本科生。因为莫名其妙的际遇,他就成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博士研究生。他不知道自己要研究什么,甚至说不清楚什么是所谓的“research——研究”。他自然不能告诉这位教师,自己来美国,主要是想搞清楚关于自己的高祖父、也就是爷爷的爷爷的一桩悬案。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后,常名挤出一句:
“我觉得这个研讨班很有意思。”
“Very well。”教授放弃了。他转向全班同学:“我们接着谈今天的主要议题:古登堡革命。”
*
同学们三三两两从座位上站起来的时候,常名从神游中醒了过来。他意识到,下课时间到了。他把桌上的东西胡乱塞进书包,几乎是逃出了教室。
整整两个小时,常名一句也没听懂。第一个小时,常名眼珠紧随每一个人发言人,仿佛盯死了他们有助于把成串的英文单词转化成可理解的信息。教授讲得中气十足,同学们也时不时侃侃而谈,各陈己见。常名注意到,整个教室基本上都是白人——基本上,因为除了自己外,还有一位女同学,看面相也是东亚人。不过可以肯定,她和自己不一样。她发言的时候讲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虽然常名听不懂她说什么,但那味儿错不了。还有神态、肢体语言、尤其是那份从眉梢和眼角透露出的自信,都在告诉常名,她和他除了所谓的东亚人的体貌特征外,没有任何相同点。到了第二个小时,常名累了,彻底放弃了。他开始走神,任由耳边的学术讨论的声波在空气中变成毫无意义的混沌。加上时差的影响,他几乎要在教授的鼻子底下睡着了——如果不是那最后一丝的意志力的坚守。
逃出研讨室的常名一阵暴走之后,在一片树林边上停了下来。现在刚过下午四点,八月末的加州的阳光,在这片小树林的遮掩下,显得含蓄了不少。常名坐在林边的长椅上,心中一阵烦恶。来什么美国呢?念什么博士呢?自己几斤几两真的心里没数吗?就自己这点儿造化,在这里念个小学都吃力,还跑到研究生院丢人现眼个什么?直到林中一丝凉风飞出,顺道捎来一阵细微的树叶的沙沙声,常名才稍微平静了一些。他下意识地盘起了腿,两手手心扣在膝盖上,闭上了眼睛。
常名可不懂什么打坐、禅修、正念那一套一套的。这是他从小,奶奶帮他养成的习惯。从他记事起,每当自己发脾气、或者过于淘气无法安宁的时候,奶奶就会轻轻在他身边盘腿坐下。很神奇,奶奶只要轻声念着他的名字,他就觉得脑中一阵清爽,不再焦躁,静静地随奶奶坐下。再长大一些,念书累了,或者心有郁结,他也自己静坐一会儿,胜过一场酣睡。不过,也许正是因为这个习惯,养成了常名“没出息”的性格。他从不争强好胜,也不对什么特别执着。在来美国之前的二十二年里,常名的一切都普通到无趣。读书既不拔尖,也不让人操心。高考志愿是西部某大省的排名靠后的985——离家近,算不上名校,却也算拿得出手。父母要常名报考工商管理系,他便照做。不过分数差了些,被调剂到中文系,常名也没什么不满。他的学业依然平淡,成绩算是不错,但又绝不是那种被有显赫师承的老先生看上、要重点培养的未来学术才俊。大学四年一晃而过,常名恋爱也没有谈过。他对几个女生有过爱慕之心,但性格如此寡淡,既不能引起她们的注意,更不知如何主动追求。如果不是去年和韦谛时教授的奇遇,他大概就是顺利毕业,在西部省会找个谋生的工作。
常名的思绪没有持续太久,心中便一阵空明。平静从四肢末端,一寸寸流向躯干,汇入脑海。常名闭着眼,却仿佛看到了家中的空旷的高原。一只大鸟在天际飘过,没有鸟鸣,寂静之声在耳边幽绕不绝。这种时候,常名总是会对时间失去概念。有时他睁开眼时,仅有几分钟流逝。有时候,却会在出神中渡过大半个小时。
“你好?”
常名听得真切。他知道这声音不是来自梦中——常名总能清晰地分辨做梦与出神。虽然,这声音更可能来自梦中,因为这是如假包换的中文。
常名睁开眼,眼前是刚才研讨班里那位东亚面庞的女孩儿。
“真不好意思,打扰你休息了。我们刚才一起上课,对吗?正好看到你坐在这里。我想,既然是同学,我不妨过来打个招呼。”
女孩儿讲中文的时候,和讲英文时一样自信和明亮。她略微歪着脑袋,微笑着看着常名。一头闪亮的黑发披在身后,让常名想起电视上的“飘柔”广告。
常名在惊诧和羞涩中,一时不知道怎么回话。他先用英语说了句“哈喽”,瞬间又意识到女孩儿在和自己讲中文——清澈明晰、字正腔圆、带着北方味儿的中文。
“你讲中文的,对吗?上课时,你说你刚从中国来?”女孩儿看常名不说话,又问了一句。
常名觉得她的眼睛似乎会说话,而且说的也是中文!
“是是,我讲中文!你好你好!”常名忽然觉得自己的中文比英文还别扭。
“太好了,我叫Eve,中文名是周依一——分别是‘依靠’的‘依’和‘一二三四’的‘一’。你叫……我记得你叫,Chang Ming?”
“对,我叫常名。经常的常,名字的名。”
“真是好名字。《道德经》里有‘道常无名’的句子。你的名字与之有关吗?似乎是反其意而用之?所谓‘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常名真没想到,眼前的这位周依一这么有学问。他忙解释道:“名字是我奶奶起的。她应该没读过《道德经》。巧合吧。你也是——来自中国的?”常名心中有点修正自己的判断。她看着像美国华人,但听其言语,又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
“我是在旧金山出生长大的。不过,我们家里一直说中文,而且我大学时,去北大交换了整整一年!”周依一说到此处,颇为得意。
“原来如此……”常名心想,自己从没去过北大。事实上,直到这次来美国、需要在北京机场转机,常名才算勉强去了一次北京。真是自惭形秽。
“对了,可以问问你的研究兴趣吗?刚才上课时候,你似乎没有多说?我是历史系二年级的博士生,研究欧洲科学史。”周依一问道。
上课的时候,常名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不光是因为自己英文不好。因此,现在换了中文,他还是不知从何说起。他实在搞不清楚作为一个博士生应该怎样谈论自己的“研究兴趣”。如果如实讲自己为什么来读博士,似乎又太过骇人听闻。
眼看常名继续沉默,周依一大概觉得自己突兀了。她笑着说:“没关系,我随便问问的。我们可以以后再谈。那么,我先不打扰了。下周见?”
常名默默点点头。周依一对着自己毫无保留地微笑了一下,转身离去。
忽然间,常名心中升起一阵强烈的不舍。“下周见”——常名本来打算再也不去那个研讨班了,而此刻,他似乎觉得一周也将会是漫长的等待。他想弥补自己刚才的不礼貌——又或者他潜意识里,知道自己要说的话,可能会引起周依一的兴趣。二十二年来一直很习惯普通的自己,忽然想要显得不那么普通一点。
总之,他脱口而出:
“请稍等……”
周依一转过头,微笑着。
“我的研究……我还没想好。不过,我来伯克利是想搞清楚,我的高祖父是怎么死的。”
萨瑟塔顶忽然奏响了钟琴声。这是伯克利的传统,每天两次的钟琴奏乐,响彻全城。此刻的曲目,是今年好莱坞大卖的电影《达芬奇密码》的主题曲《圣杯骑士》。此刻的时间,是2006年8月30日,下午六时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