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千年文學備忘錄:古典文學研究方法講義
過去千年文學備忘錄:古典文學研究方法講義 Twenty-seven Memos on Chinese Literature for the Past Millenniums
* 本篇系「中國古典文學研究方法論」講座講稿。今體式沿用課堂所用演示文稿,正文分二十七則,關於每一則的口頭舉例附說則僅以簡明方式列出關鍵詞,附於該則之後,暫不作進一步整理。
1. 以盡可能開放的視野界定「文學」。「文學」既不局限於中國傳統目錄學意義上的「集部」之學,也不局限於西方近現代的「詩歌/小說/戲劇/散文」的四分法,更不局限於浪漫主義(Romanticism)影響下的「純文學」(Pure Literature)或「美文」(belles lettres)概念。「文學」可以視爲各種超越日常化與檔案化功能的語言文字表達實體及其屬性的總稱。換言之,「文學」不等於限定狀態下的「作品」的集合,而是一種多中心與多形態的分布和滲透。
——詩、詞、曲、賦、傳奇、小說之流 ——歷史、哲學和說理類文獻 ——銘文與石刻 ——引語、套語和諺語 ——文論與筆記
2. 在跨語言、文化與學科的比較性視野中認識文學。嘗試將中國古典研究作爲整個人文藝術(Arts & Humanities)研究的一部分——這不僅意味著善爲借鑒基於其他語言文化的經驗和理論,也意味著從中國古典研究本身當中引申出具有借鑒意義的方法論資源。
——歌德(Goethe):「世界文學」(Weltliteratur/World Literature) ——錢鍾書:「東海西海,心理攸同」 ——語言學;古典學;歷史學;修辭學;比較文學;文獻批評;文學批評,等等
3. 批判地了解古典文學中某些較爲普遍的集體觀念和形態特征。同時,不能以此遮蔽古典文學內在的多元性和異質性,抑或認爲這種要素的集合體具有文化上的唯一性和例外性。
——具有跨媒介兼容性的「文」之概念 ——較爲強烈的禮樂政教和人倫日用色彩 ——一元式(holistic)的世界觀和宇宙論(?) ——關於語言/文字的真實性及其與世界之統一性的潛在假設 ——相對推崇自然/真實而輕視人爲/技藝的審美體系 ——相對保守的精英主義、好古主義和文化至上主義 ——基於漢語和漢字屬性的形態特征,如對稱美學的高度發達 ——基於文化相對連續性的形態特征,如事語典故的頻密運用
4. 批判地了解古典文學研究中潛在的各種不同來源的意識形態以及知識生產手段。
——費諾羅薩(Ernest Fenollosa) & 龐德(Ezra Pound):「作爲詩媒的漢字」(Chinese Written Character as a Medium for Poetry) ——1980年代以來關於下述中西詩學命題的論爭:諷寓(allegory)、隱喻(metaphor)、意象(imagery)、非虛構性(non-fictionality) ——現代中國學術史上的「疑古」「信古」之爭 ——當代思潮述略
5. 任何本土或非本土語境中學問領域或分支——如「經學」、「史學」、「詩學」、「詞學」、「修辭學」、「訓詁學」等等——均有其一定的內在學理、傳統和規範,同時也有著與其他知識分支的交叉性,以及本質上融通於一切人文藝術領域的可通約性(commensurability)。
6. 盡可能地了解自己以及自己所在的學術共同體所使用的(至少是主要的)知識、概念和術語體系的形成過程,並開誠布公地在自己的論述中涉及這些問題。對於所研究的問題和作爲研究者的自己,都需要知識考古學(Archaeology of Knowledge)的視角。
7. 批判地看待作爲一種知識生產範式的「文學史」。這一方面意味著發掘被過去文學史框架所化約和遮蔽的文學線索和肌理,一方面也意味著從這些線索和肌理中探索新的理論化重構或建構的可能。
——「一代有一代之文學」 ——「駢文-古文」;「婉約-豪放」
8. 永遠重視「形式」本身。文學形式之本質是「有意味的形式」(Significant Form);文學內容的本質是「形式之內容」(The Content of the Form)。
——克萊因夫·貝爾(Clive Bell) ——海登·懷特(Hayden White) ——涵攝整體的形態之喻:「文」「質」「體」「氣」 ——被遮蔽的「體物」傳統:「桃之夭夭,灼灼其華」 ——“Essence”:「捷足的阿喀琉斯」(“swift-footed Achilles”) ——語詞之力:「死者何其多」(“Death had unmade so many”)
9. 對任何材料,同時進行文獻批評(Textual Criticism)和文學批評(Literary Criticism)維度上的分析和檢視。
10. 同時批判地運用「細讀」(Close Reading)和「遠讀」(Distant Reading),了解其各自的優勢和局限,以及有關的方法和理論資源。
11. 語言的本質是約定俗成和因時變化。詞源學(Etymology)意義上的「本義」和古文字學(Paleography)意義上的「初形」不能作爲理解某一字詞流變和情境化用法的充分權威和依據;套語和典故的「出處」亦同理。
12. 認真且批判性地對待所有的傳統知識和解釋:既包括宏觀而體系化的知識結構,也包括微觀而細密化的知識片段。盡可能了解這些知識形成和發展所基於的思想「範式」(Paradigm)——即其全部信念、假設、方法和技藝的總合——及其局限,以及其錯綜複雜的歷史語境。
——托馬斯·庫恩(Thomas Kuhn) ——《詩》之接受與闡釋;「窈窕」
13. 盡可能地掌握古典語文學(Philology)方面的工具和理論,包括傳統的文字、音韻、訓詁、校勘、目錄之學——它們具有相當程度上的不可替代性,同時也具有和世界範圍內語文學的可比較性。
14. 盡可能地考察各種語詞、概念以及表達方式的古今演變和多重用法。在非孤立的語境中把握特定語詞和概念所可能表達和被理解的含義。
——「文」;「文學」;「文章」;「志」;「情」;「賦」;「比」;「興」 ——薩繆爾·柯勒律治(Samuel T. Coleridge):「一個語詞的歷史可能比一場運動的歷史傳遞著更有價值的知識。」(More knowledge of value may be conveyed by the history of a word than by the history of a campaign.) ——昆汀·斯金納(Quentin Skinner):「語境主義」(Contextualism)
15. 盡可能地考慮各種史料和語料本身的修辭(Rhetoric)和語用(Pragmatics)甚至虛構性(fictionality)。有意識地區分不同性質——史實性、功能性、紀念性、哲理性、想象性——的真值(True Values),尤其避免將一切文獻證據作爲「實際發生了什麼」(“how it actually was”)的史實化記錄。
——修昔底德(Thucydides) ——蘭克(Leopold von Ranke) ——海登·懷特(Hayden White) ——銘文、頌歌、碑銘、序跋、史傳:文類本身的功能性和表演性 ——史書或記敘材料中的「記言」現象
16. 重視文本的復合性和多層次性。任何文本(或文本群)都可能包含來自不同年代層或是不同來源的材料或元素。界定某一文本(群)作爲整體的年代或屬性不等於界定該文本(群)中所包含的各種成分的年代或屬性;反之亦然。
17. 重視文本的流動性、開放性與可變性,以及同等程度地重視文本的穩定性和封閉性。無論強調其哪一種屬性,均注意其「變」或「不變」的條件和限度。
18. 重視文學的物質形態(materiality)和媒介間性(intermediality),包括與之相關的觀念體系,以及這些因素之於文學表演、流通、傳播與接受方式的影響。
——金石、竹帛、紙張和印刷 ——記誦與讀寫 ——「詩」與「樂」 ——「案頭」與「口頭」 ——存在於多重媒介之中的綜合形態
19. 重視「互文性」(Intertextuality)乃至更廣義的「超文本性」(Transtextuality)。盡可能地探究諸如引用(quotation)、挪用(appropriation)、改寫(revision)、暗示(allusion)、模擬(imitation)、戲仿(parody)等互文現象或文學策略;乃至觀念、形態、語體、結構、風格等更抽象意義上的超文本聯繫。
——巴赫金(Mikhail Bakhtin) ——克里斯蒂娃(Julia Kristeva) ——熱奈特(Gérard Genette) ——「引」;「「擬」;「反」;「奪胎」;「換骨」;「融化」;「隱括」
20. 重視諸如序跋、注釋、文獻形制乃至「作者」信息等「副文本」(Paratext),同時考慮這些元素和主「文本」的關係,以及這些元素獨立的存在和流通價值。
21. 重視古典思想和文論中某些重要的結構性關係,尤其是某些互爲對照的關鍵範疇及其動態演變。同時,謹慎地使用任何或古或今、或中或西的二元結構或二分法(dichotomy),了解其對事理多樣性和細微異同的扭曲或遮蔽。
——「文-質」;「情-理」;「天-人」;「博-約」 ——「經學-文學」;「儒家-道家」;「漢學-宋學」 ——「本質(essence)-現象(phenomenon)」;「形式(form)-質料(matter)」 ——「口頭-書寫」;「精英-大眾」;「中國-西方」;「敘事-抒情」
22. 謹慎地避免語詞、概念和闡釋方式的時代錯置(anachronism)。
——「儒」;「五經」及其經典化體系 ——《漢書·藝文志》:「詩經二十八卷」 ——清儒視野下的「今文-古文」與漢代學術中的「今學-古學」
23. 謹慎地使用舉證法和默證法(argumentum ex silentio)。在舉證過程中,不僅需要參考有關證據的「數量」(quantity),更需考慮各個證據的不同「重量」(weight)以及「屬性」(property),以及「同名異實」的可能;在默證過程中,需要認識到「證據的不存在」(silence of evidence)不等於「不存在的證據」(evidence for silence),以及考慮「異名同實」的可能。
24. 謹慎地使用「作者」(author)概念。同時謹慎地使用諸如「知人論世」、「以詩證史」等作者中心主義(author-centric)或自傳式(auto-biographical)的讀法。考慮文學語言的非個人性以及「傳統」與「個人」的關係;考慮「作者」作爲一種文本「屬性」的接受和闡釋功能;擁抱和解放文學研究在某種去「作者」中心前提下的潛力。
——余嘉錫:「古書不題撰人」 ——艾略特(T. S. Eliot):「對個性的逃離」(an escape from personality) ——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作者之死」(Death of the Author) ——米歇爾·福柯(Michel Foucault):「作者功能」(Author Function)
25. 區分不同意義和層次上的文本單元(textual units)或材料(materials)——包括相對微觀和具體的詞彙、標記、套語、意象、典故,以及相對抽象和宏觀的主題(theme)、模式(pattern)、韻律(metrics)、結構(structure)。考慮它們在不同程度上的穩定性、流動性和功能性;考慮它們之間並不均等的地位和屬性;考慮滲透在這些文本元素之中的各種知識(knowledge)與勞動(labor)的屬性和強度。
——經典之內與經典之外;典型表達與一般表達;套語與典故 ——「一個特定表述之所以如此熟似「套語」,難道不可能恰恰因爲它的確是對《詩》的引用或指涉?」(Was it not possibly because an utterance was indeed a reference or allusion to the Shi that it would look as familiar as a “commonplace line”’? )
26. 在多個彼此互動的坐標中,實現從「觀念史」到「總體史」的轉進。
——語言;觀念;器物;制度;知識;信仰;階層;性別;身體;習俗
27. 逐漸探索和形成屬於自己的一套方法論原則。在任何問題的探究上,不是選擇性地實踐其中一部分,而是始終實踐全部的原則。
文/顧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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