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劫》执念为劫
这本书似乎没有主人公,更多的是性格各异的角色,一副群像画。但是以屌丝顾承喜的经历串连起来的。每个人的人生都纠缠缠绕在一起。但无一例外的是每个人都有执念。
顾承喜作者给的笔墨较多,性格非黑非白。没有红又专的是非观,在乱世中的想法就是活下去,遵从自己内心的对人欲的渴望。他可以穷得没饭吃时候去扒尸体的衣物卖钱,也会偶尔良心发现救下霍相贞。会为了让霍吃上好饭去骗小林的辛苦钱,但在发迹后又把小林安置在身边,像家人一样生活,在小林组成家庭后送上庆贺红包。顾承喜人生的最大劫是霍,霍像一根线牵扯着他,走高或者走低。但二人永远没有真正的反目。
霍相贞失忆时的呆傻平安,就是他最本真的样子。精明糊涂与纯真的混合体,一个成熟的孤独少年。马从戎是最了解霍本质的,所以马从戎可以卷走他的财产但霍仍然没有恨马,只是觉得无所谓,对于背叛、对立、侮辱霍的感受永远是迟钝的。霍是本文中最接近于孩童的角色,生活是被身边人安排着,算计着,逼迫着。他无所谓一个人吃难吃的饭,穿什么样的衣服,应该为自己筹谋怎么样的未来和家财,他想不了那么远,也不会想。在霍的故事里,马从戎对他又爱又恨,顾承喜肖想于他,白摩尼依赖于他,而霍的反应永远是当时当刻此人品格是否好,他会很快的忘记某个人的恶,重新建立某个人的好。
白摩尼是故事里情感最干净的一个。他依赖于霍,但又不敢戳破窗户纸,而且有一个马从戎作梗,他和霍忽近忽远。顾讨好他让他享受被宠,于是自己成为了顾不占白不占的便宜,上了顾的船。在遇到连毅后,跌落尘埃里但又享受了连的宠爱,于是在有机会离开时依旧留在了连毅的身边。作者描述白摩尼是一个精致的白瓷娃娃,光滑漂亮捧在手里,但心是空的。但白摩尼从来没有害过任何一个人,他是时代大浪了随波逐流,无力禁锢自己想要的一切,无论是家庭还是爱人,因此他只能空心。
马从戎,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是我最不喜欢的角色。事事算计得失,偶尔的真心也只是转瞬即逝,真心在他的身上更多的是一种情绪。他是缠绕于霍相贞的疼,攀附在霍这棵大树身上,在大树危险时迅速逃跑,但因为在多年的缠绕中形成了习惯,又回过头去找那棵枯萎重伤的大树。马从戎的追求仅仅是生活享乐本身,丝质舒服的衣衫,解渴的冰镇西瓜,还有舒服浴缸,为了这些他可以随时放弃霍。但在故事的最后,他随霍远渡日本,在整个的情节发展中,他是唯一一个没有受过重伤,吃过苦头的人。他最大的苦处是床上与霍相处时的痛并快乐着。
有读者评论,尼罗的文章非常现实。的确如此,赤裸裸的现实描写。没有永远的爱和恨,只有真实的情绪、利益。每个人既是主角,又是别人故事里的配角。所爱之人可能永远不会爱上自己,所厌恶之人可能明天就是自己的战友。世事变化,执念就是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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