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翻] Thou Shell of Death (13)
第十三章 老保姆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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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场人物: 奈哲尔·斯特兰奇韦:侦探 弗拉纳康、维利·诺克斯:出租车司机 吉米·诺兰:恩尼斯科西火车站站长 菲尔夫妇:梅纳特别墅的主人 德莫特·菲尔:菲尔夫妇的儿子 朱迪思·菲尔:菲尔夫妇的女儿 奥布赖恩夫人:朱迪思小姐的保姆 弗格斯·奥布赖恩:即杰克·兰伯特,菲尔家的园丁 爱德华·卡文迪什:奥布赖恩圣诞派对的客人之一,乔治娅的哥哥,菲尔家的朋友 弗恩斯:马林沃斯夫人的堂兄
第二天早上七点半,奈哲尔在恩尼斯科西站下了火车。他走到站前广场,看到两辆老款福特停在那里,旁边是两个衣衫褴褛、甚至有些凶狠的年轻男子。奈哲尔荒诞地感到自己格格不入。他走近那两辆车之中比较不那么旧的那一辆,问司机是不是出租。
“你要去哪儿呐,老板?”
“呃,我要去一个叫做梅纳特别墅的地方,在黑梯子山附近,不知道那边有没有村子。”
“那地方可太远了。干嘛不去醋山呢,我说?”年轻男子朝镇子尽头的小山丘歪了歪头,那山戴在小镇头上就像——在奈哲尔这个没见过圆塔的人眼里——就像个倒扣的花盆。“那上头的景儿啊可好了,真的,老板。半个克朗,我送你过去。”年轻人迸发出一个突如其来而又耀眼的笑容,奈哲尔费尽了力气才抵御住其中催眠似的力量。他清了清喉咙,尽可能坚定地喃喃道:
“不行,恐怕我必须去梅纳特,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办。”
年轻男子看起了有些惊讶,不可置信。然后他说:“好吧,拉你去也没啥的。你肯付多少钱?五磅多不多?”
另一个司机一直颇有兴致地旁观着他们的对话,这时突然粗声打断:“可别上弗拉纳康的车,老板,不然你永远到不了那儿。我四磅一十五就可以拉你去。”他也朝奈哲尔释放了一个充满催眠力量的耀眼笑容。
“你滚远点,维利·诺克斯,小心我给你一下子。别听他的,老板,他能把驴屁股啃下来。四磅一十,就这么定了。”
奈哲尔急忙敲定了这桩生意,生怕发生什么流血事件。然后,他问能不能在出发前先用些早饭。他的司机呸了一声,转头向抢他生意的那人说:
“听见了吗,维利?这位老板想吃早饭,这才七点半!怎么办,老板,大家都睡觉呢,上帝作证!”
“你要么去敲敲凯西家。”
“嚯,他得把我的皮剥了,他绝对的。我可不敢。”
奈哲尔坚持要吃点东西。弗拉纳康似乎沉思了片刻,之后爆发出一阵刺耳的尖叫:
“吉米!吉米·诺兰!滚出来!”
一个红脸蛋的肥胖男子打着哈欠从车站里出来。他戴着一顶站长的帽子,但除此之外没有一点工作人员的样子。
“过来,我告诉你这位老板怎么回事,”弗拉纳康高声喊着,“他一路从英格兰过来,一口饭没吃上,马上就要饿死了!要么你给他口早饭吃,要么他就死在我们这儿了。”
“不就是早饭吗?”站长哼哧着,亲切地说,“来吧,先生,您吃过苏打面包吗?我敢打赌英格兰可没有这玩意儿。”
他把奈哲尔带走了,后者在这奇怪的情势面前太过茫然,以至于没顾得上反抗。走进车站的时候,奈哲尔转过身,朝司机喊道——大喊大叫好像在这附近传染——“我半个小时就回来!”
“时间够,老板,时间够的,”弗拉纳康也喊道,“你吃得饱饱的,老板。”他随之便躺倒在车后座上,双腿翘在前排,小憩了起来。
整整一个小时之后,奈哲尔蹒跚地出了站长家。他不断地被塞了一大堆食物和关于“大城市”的问题,以至于脑子和肚子都有些消化不良。他爬进车里,二人踏上了凶险的旅途,福特车沸腾着、颤抖着,像是发高烧的病人。男人和女人们从家门出来,喊着加油。那些在丑水沟里玩耍的孩子们是奈哲尔此生见过最美、最脏也是最健康的小东西。很快,他们驶入了乡间,浓艳的绿色波涛汹涌,远山如黛。奈哲尔有些等不及了。他呼吸困难,并且有些反胃,就像要去会情人一般。每逢三英里,老福特就会猛地抛锚。弗拉纳康就会下车,挠挠头,掀开发动机盖,小心翼翼地鼓捣一番。每次,车子都会重新发动。整套程序仿佛罗马天主教会一般,仿佛某种信仰与仪轨杂糅的必胜信念。
十点半的时候,他们抵达了那个叫做梅纳特的小村子。弗拉纳康并未费太大力气便从奈哲尔那里挖出了此行的任务。即便是比奈哲尔更坚定的人怕也难以抵抗弗拉纳康那种家伙用在陌生人身上的厚颜无耻、小聪明和隐约带着阴险暗示的恐吓。这个年轻男子带来一整套的建议和心照不宣的哑谜。一到梅纳特,他就直奔一栋泥灰白墙的房子,屋子临街的橱窗里摆着粘土烟斗、一罐罐看起来呕人的糖果和风景明信片。他只进去了几分钟,但出来的时候已然成了一大群人的中心,而那群人好像是凭空闪现出来的,而非陆续聚集于此。一个短会随之召开,由弗拉纳康主持,奈哲尔因而得知:(1)梅纳特别墅已经在爱尔兰的暴力冲突中烧毁;(2)车里的这位老板是个举止得体的安静男子,外套价值不菲;(3)帕特里克·克里维昨天看到他的一头牛从篱笆里跳出来,当时就猜到很快会有陌生人来村里;(4)而他,奈哲尔·斯特兰奇韦,是一个从大城市来的律师,到此寻找菲尔家的遗族,因为他们家有个叔叔刚死在美国了,还是个百万富翁——这是弗拉纳康贡献的点子,他向奈哲尔保证说但凡被发现和警察有关系都捞不着好果子吃;(5)如果想问菲尔家的事,最好去找寡妇奥布赖恩。
然后,会址便转移到村庄尽头另一栋白墙小屋前。一群人抬高了声音,叫寡妇出来,听听这位一路从美国跑来的老板要说啥。上帝保佑,他口袋里装满了金子。至此,弗拉纳康凶狠地驱散了围观的人,像嘘走一群鹅。然后,他捉住奈哲尔的胳膊,用一种能算做学院派戏剧腔的腔调耳语道:“别暴露你警察的身份,记住,不然老太太会拿斧头砍死你。”
不过,寡妇奥布赖恩看起来并没有杀人的倾向。她是个小个子、胖胖的女人,蓝眼睛已然浑浊,面庞又皱又圆,像个核桃,头顶盘着一条红色的围巾。她向奈哲尔屈膝行礼,侧身将他让进小屋。屋里弥漫着泥煤的味道,熏人的气息仿佛迟迟不愿逃出房顶上那个作烟囱用的洞口。奈哲尔坐在一个三条腿的圆凳上,抿着眼睛咳嗽,尽量适应着室内昏暗的光线。一只鸡想要攀上他的膝头,还有一只山羊从半扇门背后用不赞许的目光检视着他。寡妇奥布赖恩在黑暗中忙活着什么,然后掏出一只茶壶,倒出两杯茶。
“来杯茶吧,先生,远道而来的客人。”她用优雅的礼节说,“很浓的茶,真的,能让老鼠踩过去呢。”
奈哲尔燃起一种不切实际的渴望,想要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只活蹦乱跳的老鼠,就像喜剧里面经典的童子军形象那样敏捷。不过,他只是吞了一口茶水,开启了话题。事已至此,仿佛已经没有必要着急了,尽管乔治娅的声誉在此一搏。
“我来是想问问菲尔一家的事情,就是住在梅纳特别墅的那家人。大家说您是知道最多的。”
“是那个菲尔吗?”奥布赖恩太太不慌不忙地说,倚在一把摇椅里。“确实,我知道很多他们的事。自打我丈夫死后,上帝保佑他,我就一直住在那个大宅子里,直到警卫队那帮混蛋一把火把房子烧了。他们是体面人,菲尔先生和太太。就算你从这儿光着脚走到都柏林去,也找不着像他们一样的好人家了。”
“奥布赖恩太太,您是他们的管家吗?”
“我不是,”老太太回答,但很高兴他这样问,“我在大宅子里当朱迪思小姐的保姆,从她还是个小婴儿的时候就开始了。啊,她是个多么可亲可爱的小宝贝啊。至于她哥哥德莫特,倒也是个正直的年轻人。不过胆大包天!”奥布赖恩太太抬起双手,双眼一翻看向天空,“多少次我把那孩子放在膝上——还有朱迪思小姐——用拖鞋抽他屁股。淘气的小家伙们,比赛似地把这里的每一个人折磨得痛不欲生。但你没办法一直生他们的气,真的。他们抬起脸蛋,朝你露出天使一样的笑容,可又紧接着用石头砸碎温室玻璃,或者做些把马涂成蓝色之类的恶作剧。”
“能在像这样得地方自由奔跑,他们一定成长得很好。我猜他们长大之后一定令您骄傲吧,奥布赖恩太太。”
老保姆叹了口气。“是啊,他们一长大就是了。德莫特少爷成了个正直的小伙子,全韦克斯福德和威克洛的姑娘都追在他屁股后面。他是个优秀的骑手,赢了东南部所有的障碍赛,还从都柏林捧回了一个奖杯。可他还是野性难驯,一刻也不肯安静地呆着,最后还要为英格兰打仗。他和那个恶魔小鬼头,杰克·兰伯特,突然有一天不告而别,也许只有朱迪思小姐知道他们去了哪。他妈妈,可怜的人儿,急得头发都快揪光了,两天之后才收到一封信,说他和杰克加入了英格兰的军队,到时候要从柏林给她带个战利品回来。”
“杰克·兰伯特是谁?”
“宅子里的园丁,是弗恩斯子爵介绍给菲尔先生的,干活很卖力——我可以作证,除了和德莫特少爷一起捣蛋的时候之外。不过,他只在这里呆了一年,然后就和德莫特少爷俩人脑子一热要去英格兰参军,好像在这儿的日子还不够刺激似的。至于他之后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德莫特少爷在法国被害,就在复活节起义那年(译注:1916年)。他爹一直没能走出来。老爷以前是个多么强壮、固执的人哪,上帝保佑他,这次可要了他的命。第二年他就死了,可怜的菲尔太太也没活多久。她是菲尔家的最后一个人了,我觉着你根本找不到比他们还不幸的人家。”
“朱迪思小姐也去世了吗?”
“是啊。死在她哥哥前头,小可怜。对我来说,就像是亲生女儿没了似的。最让我心碎的是,她死的时候多么难过啊。她是自杀,你知道吗,就在她马上要像个小太阳似的嫁人之前不到一年。你根本想不到有谁会去伤害她。”
老妈妈沉默了。奈哲尔的眼睛生疼,这次不再是煤烟的刺痛。很荒谬,他竟会对一位从未谋面的女孩的遭遇感同身受。从未谋面?他灵光一闪,两个形象在脑海中突然重叠。
“再坐会儿,我去沏壶新茶,”奥布赖恩太太说,“然后我和你讲讲整个故事。”
她像女巫一样在火焰前忙碌着。奈哲尔站起身想要伸展一下筋骨,却撞到了梁上挂着的熏肉,只得慌忙坐了回去。
“朱迪思小姐长成了一个可爱的大姑娘——她爹的心头肉。大家都爱她,马啊牛啊听见她的呼唤都会飞奔过来。她那么好心眼,甚至会把换洗的衣服送给乞丐。她也是个小疯子,像她哥哥一样,又像圣母一样甜美而纯洁。太纯洁了,我有时候会觉得,甚至不属于这个世界。噢,说起来,老爷有个亲戚,叫卡文迪什先生,每年夏天都会过来住。他第一次来的时候,朱迪思小姐还是个小丫头,不到十三岁。他们在一起玩过,小姐叫他爱德华叔叔。那是个上流社会的男人,昂贵的衣服、汽车之类的他全都有,这点在附近挺稀罕的。这地方连老爷们都很穷,就算现在也是,饿极了能把你的棺材扒了吃。过了几年,朱迪思小姐发现自己爱上了他,而他老得能当小姐的爸爸了,像故事书里写的一样。注意,我可不是说他坏话,那是个绅士,虽然就爱尔兰人的标准来说有点古板。朱迪思小姐把他的生活搅得翻天覆地,他还挺享受。最后,他也爱上了小姐。你要是见过小姐,就不会怪他的——那可是个夺走了韦克斯福德郡所有姑娘风头的美人。而且,我告诉你,她以为自己爱这男人。可她爹太严厉了,脾气像魔鬼一样,就算她再叛逆也有点害怕。她知道如果和卡文迪什先生的事被发现,她爹可要大发雷霆。她还那么小,在她爹眼里才刚学会走路呢。她读了很多书,脑子里满是年轻姑娘那种浪漫的想法,知道必须要将这宝贵的恋情保密才行。她会给卡文迪什先生写信,再叫我偷偷溜出宅子去寄,我怀疑她爹毫不知情。但凡这丫头真想干点啥,只消竖起一根漂亮的手指头就能把我指使得团团转。而卡文迪什先生会把信寄到朱迪思的朋友那里,这样她爹不会有机会认出笔迹。
“多么美好的傻事,我经常和朱迪思小姐说他们不会有好结果的,但她听了只会发疯。但事情最后不是那么发展的,我说的那个杰克·兰伯特该出场了。”
“奥布赖恩夫人,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小兰伯特是1913年被菲尔先生雇佣的。我记得他是秋天来的,卡文迪什先生刚走不久。没过几个月,他就把朱迪思小姐完全迷住了。啊哟,那可是个胆大包天的小魔鬼,那根舌头能让圣彼得眼睛都不眨地把天堂的大门钥匙交出来,他就用他那双小妖精似的深蓝色眼睛看着你,搞得你事后想要抱着壶圣水往他身上撒。我还记得那天——第二年春天,年轻姑娘最难熬的时候——朱迪思小姐找到我,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噢,姆妈,’她说,‘我太开心了,我好爱他。我不知道怎样才好了,我该怎样才好?’
“‘耐心点,我可爱的小羊羔,’我说,‘今年夏天他一定会来的,到时候你就十八岁啦,兴许你爹会给你订婚呢。’
“‘啊,’她说,‘不是那个人啦。我爱的是杰克·兰伯特。’她说这话的时候既骄傲自大得像个皇后,又担惊受怕得像个在羊肠小路上捡到个装满钞票的钱包的小姑娘。
“‘我的上帝啊,’我说,‘怎么是那个小流氓!他只是你爹爹的园丁。’
“可她一定是被魔鬼迷了心窍。甭管园不园丁,她爱杰克,要嫁给他。但小姐也吓坏了,那个卡文迪什先生夏天一过来就会什么都知道了。小姐心善,不愿意伤害他。不过卡文迪什先生最后也没来,那时候开始打仗了。但他一直给小姐写信,小姐也回,却不那么频繁了,更不敢坦白说自己不爱他了。那阵子,她总是溜出去和杰克·兰伯特幽会,或者一起在乡间骑马,老爷让杰克当了她的马倌。而她不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心里也全想着他。除了她爹那种呆子,任谁都能看出来有问题。
“那一年就那样过去了。但朱迪思小姐的相思病后来越发严重,她发誓要嫁给杰克,如果她爹不同意就私奔。我知道老爷不会同意的,那么一个骄傲、固执的人,宁可把她当作一条阴沟里的鱼,也不会愿意她嫁给普通人家,这还是看在他爱女儿的份上。所以我觉得最好写信给卡文迪什先生,让他过来看看是不是能让朱迪思小姐清醒过来。我写信那天,小姐正好过来,告诉了我一个秘密。德莫特少爷和杰克要去英格兰参军,这样就没问题了,因为他会成为军官,功成名就,老爷就没什么可反对的了。
“那好像是我最后一次看到她开心的样子,也许她离了杰克确实没办法活下去吧。一开始她还挺活泼的,但几周之后她就苍白、沉默了起来,做什么都兴趣缺缺。她那可怜的妈妈以为是苦夏,但我知道不是。朱迪思小姐成天独自散步,像个鬼魂一样。多少次我看见她静静地盯着湖水,好像棵树。那么安静、苍白、忧伤,你甚至没法分辨到底哪个是她自己,哪个是她的倒影。卡文迪什先生给她写了一两封信,但一点也没让她振作起来。一天夜里,我发现她在哭,对着他的信。她飞快地把信藏起来了,但却不会骗我。‘噢,姆妈,’她说,‘我该怎么办?这不是我的错。我该怎么做才能让他不这么残忍?如果爹爹发现了——’
“‘圣母在上,’我说,‘你该不会告诉我你怀孕了吧,朱迪思小姐?’
“她听了这话几乎失控了,半哭半笑的,‘哦,傻傻的老妈妈!不,当然没有。不过我多希望这是真的。’她从不撒谎的,上帝保佑她的灵魂。然后,她就冷静了下来,太安静了,把我鸡皮疙瘩都吓了出来,生怕她失心疯了。‘我绝不会背叛他。我要写信给杰克,他会知道该怎么做的。我要让他回来。他必须回来。我难道不是他的心中挚爱吗?’她用那种沉重、严肃、好像故事书里的样子说着。所以她就起身写信去了,那几天几乎又恢复了原来的自己,盼着杰克随时乘风破浪回到她身边。但他没有,这个无情无义的小魔鬼。一周之后,他们把她从湖里捞了出来。她那可爱的小脸蛋上全是水,好像还在哭一样,可却已经死了七个小时了。”
小屋里一阵长长的沉默。老妈妈用袖子抹着眼睛,奈哲尔喉头堵得说不出话。他眼前全是一个女孩子怔怔地看着湖水的画面,那么忧伤、苍白而安静,仿佛是她自己的倒影。片刻之后,他问保姆是否有朱迪思·菲尔的照片。奥布赖恩太太起身去橱柜的抽屉里翻找起来。然后,她把一张照片递给了奈哲尔。他拿着走到门边,想要看得更清楚——但只是为了确认,答案已经在他的头脑中浮现了。从褪色的相纸上,一个黑头发的女孩看向他,嘴角挂着狡黠的笑容,眼中则是飘忽的忧伤。她有一张消瘦的、精灵般的脸蛋,美得惊人,同时兼具慷慨和危险的气息。是那个女孩,丝毫不用怀疑,就是奈哲尔抵达道尔别墅那天在奥布赖恩的小木屋里看到的照片上的女孩。这时再把姑母骑着小毛驴的照片拿出来几乎有些多余了,老保姆立刻便认出来那个年轻人正是杰克·兰伯特。拼图完成了:某人的绞刑架。
奥布赖恩太太惊讶地发现那个野性难驯的小流氓杰克·兰伯特借用了自己的姓氏,还成了伟大的飞行员弗格斯·奥布赖恩。他的形象被伤疤和内心不知从何而来的贪婪魔鬼骤然改变,所以即便照片出现在报纸上被这个偏僻小地方的人看到,也没有人认出他来。但这仍然很奇怪,奈哲尔问老太太,竟然没有人披露过弗格斯·奥布赖恩早年在爱尔兰的生活。难道他没有亲戚吗?没有同学?他来到梅纳特别墅之前是做什么的?
保姆露出惊讶而兴致勃勃的表情,就像老太太们分享感兴趣的八卦时一样。
“告诉你也没啥,你是他们家的朋友嘛,而且当事人都埋在土里了。附近是有人说杰克·兰伯特是弗恩斯子爵的私生子。麦克迈恩曾经有个姑娘,农夫家的女儿,突然去了都柏林。谣言说呐,那家老爹是弗恩斯子爵的租户,子爵经常去串门。那女孩从那以后就没了消息,她爹也不肯再提起她的名字。但杰克·兰伯特过来这边,是爵爷让菲尔先生把他收留在宅子里的,大家就都传开了,说杰克和子爵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当然啦,我可不知道真假,但爵爷是个孤独的老男人,一个孩子也没有,也许会想要那小子留在身边吧,上帝保佑他。后来,爵爷成了个可怜的小老头。梅纳特别墅被警卫队烧了之后,他就让我在他家侍奉。他很擅长园艺,虽然总是用那些你听都没听过的异教名字叫那些花儿。金鱼草是他的最爱,我记得很清楚,周围所有人都来参观。打仗的时候有一次,爵爷在英格兰呢,保守党和共和党在花园里打了一架,真正动手的那种。打完了,詹姆斯·克兰西,也就是那时候的园丁头儿,还带着两边的人参观了花园,他说那些人特别佩服爵爷养的金鱼草。”
奈哲尔费了番力气才离开老太太,承诺回去后寄给她伦敦最好的茶叶。他从一群人里揪出了弗拉纳康,那些人正在墙头上一声不吭、满怀敬意地看着一头巨大的黑色母猪。回恩尼斯科西的旅程很顺利。就在他搭乘的火车快要进站时,站前广场爆发了一阵可怕的骚乱。一架堆满了邮包的驴车出现在车站门口,驾车的邮差狂乱地摇着黄铜铃铛,大声和站台上的每一个人打招呼。火车已经出现在车站尽头,直线距离只有一百码了,而驴车冲下斜坡,穿过铁轨,又从另一侧攀了上去。驴子沿着站台信步向前,所有要寄信的人一边把信扔进车里,一边大声鼓励着这位司机。走到站台另一端时,邮政车厢恰好停在驴车一步之外,大家热烈庆祝爱尔兰邮政的准时。奈哲尔感到这个国度给了他一个善意的告别。
列车像船一样在深井般的隧道里摇摇晃晃,他在脑海中忙着将这些新发现的重要信息整合到案情中去。幸好,奈哲尔对语言有着几乎完美的记忆。他把自己锁在包间里,回忆着自他抵达柴特谷后的每一句对话。一旦发现某处重要,便在笔记本上写几个字。于是,案件的轮廓缓缓浮现。光线缓缓渗入,随着晨光钻进包间的门,照亮了之前漆黑一片的地方。最后,只有一处还没有被点亮了。毫无疑问,是爱德华·卡文迪什射杀了奥布赖恩。所有证据都指向这一点。但谋杀的动机却已经被扭曲、拓展,与他最初在黑暗中摸索时已然大相径庭了。但还有一处游离于已经紧密连接的线索之外,非常顽固,难以撼动,却以巨大的存在感让他感到分外恼火。部分因为它对于全局似乎并不全然紧要,部分因为它本应该轻松被澄清。一艘爱尔兰邮政火车上不大可能配有某出十七世纪的晦涩剧本,但正是因为没有,奈哲尔稍后才意识到,他才没能完全理清整个案件,导致最后那场激烈得令人晕眩的悲剧终结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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