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与女人问题——《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读书报告
1884年恩格斯完成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为《起源》)一书,根据恩格斯本人的观点,这本著书是为了完成马克思“未完成的工作”,即利用人类史前研究的成果,来全面阐释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这种“规律”可以追寻至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恩第一次提出了“两种生产”的理论,即一是“通过劳动而产生自己的生命”,一是“通过生育而产生他人的生命”[1],前一种“生产”是社会属性的生产,后一种关系是自然属性的生产。(“两种生产”理论被恩格斯在《起源》中更加具体地描述出来:一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二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 但由于在《起源》诞生之前,这些论述还不够完善,恩格斯认为有必要就这一问题进行系统的讨论。
一旦讨论“繁衍”问题,“家庭”与“女人”必然成为恩格斯绕不开的话题。父系社会是如何建立而成的?家庭作为女性被压迫的场所,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女性又是如何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的被压迫者?女性问题与无产阶级问题是否是一个问题的两面?无产阶级的解放能否代表女性的解放?为了理清上述问题,本文试图通过阅读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同时参考凯瑟琳 · A · 麦金农在《迈向女性主义的国家理论》中对马、恩的批评,精神分析的一些简单的理论,以及阿尔杜塞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进行讨论。
一、恩格斯对摩尔根《古代社会》中的“家庭”的考察
在《家庭》一章中,根据摩尔根的意见,在“婚姻-家庭”产生之前,人类经历过一个原始状态,部落内部盛行的是无节制的性关系,即每个女子属于每个男子,每个男子也都属于每个女子,这种性关系被称为“杂乱”。从杂乱的性关系中,恩格斯对四种家庭形式,即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制家庭与专偶制家庭进行了考察。
按照摩尔根的看法,血缘家庭是家庭进化的第一阶段,这种关系中祖父母、父母、子女、曾孙子女构成了多级圈层,每个圈层中的男女互为夫妻,跨圈层的性关系或互为夫妻的权力和义务被禁止,即祖先和子孙之间、双亲和子女之间的禁止。恩格斯认为,在血缘家庭中,这种“亲属等级”形式是产生家庭形式的最初基础。
稍晚之后的是普那路亚家庭。在普那路亚家庭中,除了父母与子女之间性关系的禁止外,姐妹与兄弟之间的性关系也被禁止了,即禁止了同母所生子女之间的性关系,但仍以群婚的方式组织家庭。恩格斯认为,普那路亚家庭导致了氏族的出现,但由于群婚的存在,世系只能从母亲方面确定,因而只承认女系。
对于对偶制家庭的产生,恩格斯认为是在群婚制度下发生的(但这里并没有指出对偶制家庭是群婚/普那路亚家庭的发展,即对偶制家庭的产生可能是一种“偶然”)。所谓的对偶制家庭,是指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他对于这个女子来说,也是她的许多丈夫中的一个主夫。最初的对偶家庭还很脆弱,婚姻关系可根据任何一方的意愿而解除,因而极不牢固。另外,世系也按母方计算。
在对对偶制家庭演变到专偶制家庭的讨论中,恩格斯考察巴霍芬《母权论》,指出巴霍芬提出的“妇女用以赎买贞操权利的赎罪”,本质上是“(妇女)把自己从旧时的共夫制之下赎出来,而获得只委身于一个男子的权利”[2]。恩格斯认为,这类披上宗教外衣的风俗,给姑娘以极大的婚姻自由,姑娘们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意中人。同时,他还赞同巴霍芬的观点,即:基于这种“赎出”的证据,妇女(即女人自己)推动了向个体婚制的过渡。恩格斯这样写道:
“古代遗传下来的两性间的关系,越是随着经济生活条件的发展,从而随着古代共产制的解体和人口密度的增大,而失去森林原始生活的朴素性质,就必然越使妇女感到屈辱和压抑;妇女也就必然越迫切地要求取得保持贞操的权利,取得暂时地或长久地只同一个男人结婚的权利作为解救的办法。这个进步绝不可能由男子首创,这至少是因为男子从来不会想到甚至直到今天也不会想到要放弃事实上的群婚的便利。只有在由妇女实现了向对偶婚的过渡以后,男子才能实行严格的专偶制——自然,这种专偶制只是对妇女而言的”[3]
事实上在这里,恩格斯并没有解释清楚,即“妇女要求贞操权”的原因是什么。巴霍芬把原因归咎于“宗教”或“风俗”问题,而恩格斯则只是用十分模棱两可的语言阐述这一问题的原因:“失去森林原始生活的朴素性质,就必然越使妇女感到屈辱和压抑;妇女也就必然越迫切地要求取得保持贞操的权利,取得暂时地或长久地只同一个男人结婚的权利作为解救的办法”。这个解释十分含糊。按恩格斯的意思,我们暂且可以理解为受经济发展的原因,与男人相比,妇女在劳动方面处于劣势,这也就意味着女性在物质上要依附于男性,但这个时候还是母系社会,女性在氏族中依然具有较高的权力,女人在两性斗争中为了保持优势,将性与生育作为斗争的筹码,或者更进一步,是性活动本身(因为原始人在生产力没有发达到可以产生遗产之前,生育、子嗣在母系社会对于原始的男性可能没那么重要)作为斗争的筹码。即用原始人的法律(贞操权)来使性行为变得“困难”,因为“困难”进而抬高了性活动的价值,这样连同女人——为男性提供性满足的他者——本来受劳动能力、生产能力等经济因素面临贬值危险,却因为性活动的“稀缺”、“困难”也跟着“昂贵”起来,女人便因此在一定阶段保持住了她们的地位。
但这样的论证又十分站不住脚。因为恩格斯马上又说:“这个进步绝不可能由男子首创,这至少是因为男子从来不会想到甚至直到今天也不会想到要放弃事实上的群婚的便利。”这似乎只从性需求方面考虑,并没有考虑遗产的问题。因为在分析早期财富累积时,恩格斯自己也承认在母系氏族中,虽然财富主要是由男性劳动获得的,但由于母系氏族男性死后的遗产要转交给其姊妹的子女或她母亲姊妹的后代,而非他自己的子女,这导致了人类社会的一次深刻的变革——按男系计算世系的办法和父系的继承权,即父权社会代替了母权社会,恩格斯称之为“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
如果在这里,恩格斯就已经考虑到遗产的问题,他绝不会断言是女性要求“贞操权”的。我们知道,伴随着物质财富的积累,母权社会是无法确定子女的父亲身份的,就算时至今日,如果不通过技术手段,男性仍然无法得知其子女是否是自己的亲生子女。无论是否是因为母权社会要求男性死后的遗产由其姊妹的子女或其母亲姊妹的后代继承,这一点并不重要,而男性为了确定其抚养的子女是自己的亲生子女,保证死后的财产由自己的亲生子女继承,也必然会要求针对于女性的专偶制。与其说是女人自己要求“贞操权”,倒不如说是在两性权力斗争的过程中,男人与女人的合谋,造成了原始社会群婚制的结束(至少在法律或风俗上),而人类也必然进入“专偶制”。
二、《起源》中的女性问题与阶级斗争
到底是女性首创了专偶制,还是男性发明了对女性的专偶制,还是男女两性的共谋,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因为对原始社会而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遗产的继承必将导致专偶制的出现。正如恩格斯所言,“专偶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的,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产生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4]进而,女性开始了被男性漫长奴役的历史。
自此之后,恩格斯开始对专偶制婚姻进行考察。他认为,“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同时发生的”,这句话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正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与私有制的确立,才出现了阶级的对立,以及对女性的压迫,或这说是一种物化,进而成为私人占有的对象。但遗憾的是,在恩格斯的不断推导,他最后的结论是“在家庭中,丈夫是资产者,妻子则相当于无产者”。将男女问题与阶级对立等同,这本身有很大的问题。凯瑟琳 · A · 麦金农在《迈向女性主义的国家理论》就恩格斯的这一论断,一针见血地指出:
“……女性主义要问马克思主义:对女性来说阶级是什么?卢森堡[5],像米歇尔[6]一样,又一次在她的论证体系中下意识地承认,女性是从男性的私人结盟中获得阶级地位的。这有助于解释女性为什么不联合起来反对男性统治,但是它不能解释那种统治,即采用一些迥异于各种阶级分析的形式去跨越阶级路线的统治。资产阶级女性与她的家庭佣人的区别在于:后者是有报酬的(即使很微薄),而前者是被供养的(即使是附随的)。这是社会生产力方面的差别,还是仅为社会生产方式上的差异?又或许这些方式本身就是女性被贬抑的社会地位的产物?女性履行的任务与她们在性接触和生育能力方面的有用性之间有着惊人的相似性。卢森堡把她那个时代的资产阶级女性看作是‘寄生虫的寄生虫’,却未能认识到她们与作为‘奴隶的奴隶’的无产阶级女性之间可能的共性。就资产阶级女性而言,把对女性地位的分析限定在她们与资本主义的关系上,以及把这个分析限定在她们通过男性而形成的与资本主义的关系上,仅仅是看到了这一分析的间接方面。就无产阶级女性的情况而言,未能进行这种分析就错过了这一间接方面。两种情况下,仅仅在阶级的层面上、而不从女性与男性的关系角度来阐释女性,就完全不能看清楚女性的地位问题。这是一个正在定义中的男女共有的、相关的地位问题,即使男性通过女性获得的东西是不同的”[7]
凯瑟琳·麦金农的论证已经十分完备了,我们无法将女人问题等同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对立;当然,我们也无法否认生产力的发展对家庭结构的变化、男性与女性的权力的影响。但将女人问题粗暴地归因于阶级压迫,这显然有重大批谬的。
另外,考察资产阶级的婚姻,恩格斯认为资产阶级权衡利害的婚姻是最粗鄙的卖淫,资产阶级的婚姻是建立在经济关系、利益关系之上,丈夫与妻子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交易,由于缺乏最真挚的“爱情”,这必然导致夫妻双方的不忠,丈夫方面是大肆实行淫游,而妻子方面则是大肆通奸。与此同时,恩格斯歌颂无产阶级不受财产问题困扰的婚姻,认为双方都保持最热烈的爱情和最牢固的忠实。
事实上,讨论上面这段恩格斯关于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婚姻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至少我们需要进行的工作:1)考察卖淫,或者说如何看待卖淫问题 2)从多个角度讨论何为 “爱情” 3)“忠诚”为什么成为“爱情”的必要条件之一 4)不受财产困扰的婚姻,即恩格斯意义上的无产阶级的婚姻,是否能够保持最热烈的爱情和最牢固的忠诚。这几个问题都需要考察经济、社会、权力、精神分析、文化等因素,但至于最后一个问题,即恩格斯认为的无产阶级的爱情是最热烈最牢固的,我们可以简单的运用精神分析的相关理论进行粗浅的讨论。
精神分析首先区分了need、demand与desire。need,即需要,是指人最基本的物质需要;demand,即需求,这种不仅仅是单纯对物质的简单需要,同时还要满足主体对象征与符号的需要,如一幅普通的眼镜(need)与香奈儿的眼镜(demand)。而desire,即欲望,则是连绵不断地“要”,不断地“要”,一旦前一个欲望得到满足,就会产生新的欲望。拉康将产生欲望的归因于“大他者”。虽然我们很难说“爱情”是什么,但至少在爱情中包含着强烈的欲望,这一点上,相信没有人会否认,无论是对于肉体的欲望还是处于关系中的双方在精神上对统一体追求的欲望。让我们再回到恩格斯那里,排除了财产问题的困扰,爱情就真正能达到热烈与忠诚吗?如果将个体的心理结构,或欲望结构纳入考虑爱情的范围之内,我们就不得不重新审视财产问题或经济问题在婚姻关系或者说是“爱情”上的作用了。
在讨论排除了经济因素的婚姻,即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的婚姻,这一问题上,恩格斯在《起源》中似乎也洞察到了除了经济因素之外,人类所谓的“爱情”也并不能保持永恒的热烈与忠贞,他说:
“但是,专偶制完全肯定地将要失掉的东西,就是它因起源于财产关系而被烙上了的全部特征,这些特征是:第一,男子的统治,第二,婚姻的不可解除性。男子在婚姻上的统治完全是他的经济统治的结果,它将自然地随着后者的消失而消失。婚姻的不可解除性,部分地是专偶制所赖以产生的经济状况的结果,部分地是这种经济状况和专偶制之间的联系还没有被正确地理解并且被宗教加以夸大的那个时代留下的传统。这种不可解除性现在就已经遭到千万次的破坏了。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不过,个人性爱的持久性在各个不同的个人中间,尤其在男子中间,是很不相同的,如果感情确实已经消失或者已经被新的热烈的爱情所排挤,那就会使离婚无论对于双方或社会都成为幸事。只是要使人们免于陷入离婚诉讼的无益的泥潭才好。”[8]
在这里,恩格斯其实承认了,无论是资本主义关系下的婚姻,还是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婚姻,都无法保证爱情的忠贞与婚姻关系的稳定,即消除阶级对立、解决经济问题并不能完全解决两性问题。
三、从阿尔杜塞《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来看“家庭”问题
当然,我们也必须肯定恩格斯洞悉了经济问题在一定时期是造成压迫妇女的主要原因,恩格斯考察经济对婚姻的影响做了如下讨论:
“既然性爱按其本性来说就是排他的——虽然这种排他性今日只是在妇女身上无例外地实现——,那么,以性爱为基础的婚姻,按其本性来说就是个体婚姻。我们已经看到,巴霍芬认为由群婚向个体婚过渡这一进步主要应归功于妇女,是多么的正确;只有对偶婚制项专偶制的进步才是男子的功劳;在历史上,后一进步实质上是使妇女地位恶化,而便利了男子的不忠实。因此,那种迫使妇女容忍男子的这些通常的不忠实行为的经济考虑——例如对自己的生活,特别是对自己子女的未来的担心——一旦消失,那么由此而达到的妇女的平等地位,根据以往的全部经验来判断,与其说会促进妇女的多夫制,倒不如说会在无比大的程度上促进男子的真正的专偶制。”[9]
考察恩格斯所在的社会时期,由于当时妇女尚未获得工作的权利,经济原因确实是造成男女不平等的一大因素,但问题在于妇女取得了工作之后,是否意味着父权社会对女性的压迫就不存在了呢?恩格斯对这一问题也做出了回答,他认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让女性重新回到公共事业上去,但是在尚未消灭资本主义之前,这必然会导致女性履行家庭事务与参与公共事务之间的矛盾。当我们把恩格斯的这一论断与我们所处的时代相比较,似乎确实如此。今天的职场女性确实面临着事业与家庭的双重压力,职业女性都在努力地平衡两者。恩格斯认为,只有消灭了资本主义,消除个体家庭作为社会的经济单位的属性,将家庭的义务变为公共服务,才能实现妇女的解放。
就妇女所面临的来自家庭与工作的双重压力,我们也可以用阿尔杜塞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进行讨论。在阿尔杜塞那里,国家机器分为了强制性国家机器,如军队、监狱等;除此之外,还有那些非暴力的、以意识形态的方式呈现的国家机器,阿尔杜塞对于这些国家机器分为以下几类:
——宗教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各种教会系统)
——教育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各种公立的和私立的学校系统)
——家庭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
——法律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
——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政治系统,包括各个党派)
——工会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
——传媒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出版、广播、电视等等)
——文化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文学、艺术、体育等等) [10]
让我们用阿尔杜塞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继续讨论妇女解放的这个问题。不难发现,在现有的资本主义结构中,女性走出家庭、进入学校、获得工作、成为社会劳动的一员,这种看似“解放”的重要一环(至少在恩格斯那里是这样的),用阿尔杜塞的观点来看,实质上是完成了与男性一样的被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进行“规训”的一步。表面上,女人获得了“工作权”,但实质上也是以丧失“作为家庭主妇的权利”为代价的,即女人从家庭中走出,但却无法再回到家庭了,只能在职场女性与母亲/妻子的角色中挣扎。这不得不让人怀疑,那些让女性走出家庭,争取 “经济独立”的宣言,在某种程度上,是否也是资本主义的狡黠,即让无产阶级妇女也像她们的丈夫一样,沦为资本主义奴役的对象。
事实上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也谈到了“规训”这一问题,即权力对个体的塑造,这与阿尔杜塞口中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基本等同,但福柯并没有将“家庭”看作为规训的场所,而是重点讨论了监狱的规训;但在阿尔杜塞的《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中,“家庭”确也成为我们接受“规训”的一个重要场所被列举出来。结合恩格斯的《起源》,或许我们重新考察“家庭”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是如何工作的,以及这种特殊的、深入我们每个个体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是如何产生的,同时之于未来,我们是否还需要“家庭”这种联合形式,都值得思考。虽然恩格斯的《起源》尚不足以说明这个问题,但确也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方法,或者是提出了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3版第1卷. 160页
[2] 恩格斯.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马列主义经典作家文库著作单行本.2018年版.52页
[3] 恩格斯.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马列主义经典作家文库著作单行本.2018年版.55页
[4] 恩格斯.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马列主义经典作家文库著作单行本.2018年版.69页
[5] 罗莎·卢森堡(1871~1919),德国人,马克思主义思想家、理论家。她在1912年就妇女选举权问题发表演说,抨击资产阶级妇女是“她们的丈夫向无产阶级榨取的剩余产品的共同的消费者”,说她们是“寄生虫的寄生虫”。
[6]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1806~1873),英国哲学家、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曾在1866年为第一波女性主义运动中向英国议会为女性的选举权向英国议会请愿。
[7] 凯瑟琳 · A · 麦金农. 迈向女性主义的国家理论. 曲广娣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 第12页
[8] 恩格斯.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马列主义经典作家文库著作单行本.2018年版.88页
[9] 恩格斯.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马列主义经典作家文库著作单行本.2018年版.88页
[10] Louis Althusser. Ideology and 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es. Louis Althusser: LENIN AND PHILOSOPHY AND OTHER ESSAYS. Monthly Review Press New York and London. May 2002. page 243
参考文献:
1.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列主义经典作家文库著作单行本.2018年版
2. 凯瑟琳 · A · 麦金农:《迈向女性主义的国家理论》. 曲广娣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
3. Louis Althusser. Ideology and 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es. Louis Althusser: LENIN AND PHILOSOPHY AND OTHER ESSAYS. Monthly Review Press New York and London. May 2002.
4. Jacques Lacan. Ecrits. Routledge (2001)
写于2019年冬,李振老师马克思主义原著导读课程作业,阿尔杜塞只读了他“国家机器”那一篇,如果把“家庭”这种阿尔杜塞意义上的国家机器也破坏了,很难想象人类将面临一个怎样的世界。这学期讨论了太多“结构”、“系统”、“父权”的问题,我们在讨论此类概念的时候,亦不能绝对的否定,诚如拉康问的”是父亲还是更坏的东西“,尽管我不愿意选择“父亲(God)”,但我更不愿意选择更坏的东西。
感谢,本人非专业人士,看《起源》的时候有很多疑问,不敢提出对经典的质疑,这篇文章解决了我很多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