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准确】【最详细】中国电影票房分账的规则与流程
在中国大陆上映的电影,可分为国产片、合拍片、进口片三类。在票房分账问题上,国产片、合拍片无本质区别,进口片应另当别论。
(一)国产片与合拍片
国产片、合拍片的票房分账规则,如上图所示,具体操作过程可细分为如下七步:
【第一步】所有在中国大陆上映的影片,不论是国产片、合拍片还是引进片,售票与票房收入均要计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专资办”)指定的“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http://www.gjdyzjb.cn/,全国任何一家电影院均要安装此系统,每一部影片的实时票房数据都会即时汇总到该系统。该管理委员会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等多个部委联合设立并共同主管,官方网站名为“中国电影数据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zgdypw.cn,该网的数据是制片方、发行方、院线、影院等各方分账的唯一依据。社会上、网络上流传的其它电影票房数据,若与“专资办”官方数据不一致,都不具有权威性。
【第二步】所有影片的票房总额,又称“总票房(Σ总)”,首先要向“专资办”缴纳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由各电影院每月支付给“专资办”,上缴国库。具体操作时,“专资办”会委托、授权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向本省各电影院征缴或催缴。其次,所有影片的票房总额,要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就是向国税、地税缴纳各种赋税,由影院从总票房中(Σ总)直接扣划并缴纳。以上两项,合计5%+ 3.3% = 8.3%,称为“不可分账票房”,剩下的1 - 8.3% = 91.7%是“可分账票房”,又名“净票房(Σ净)”。显然,Σ净=(1 - 8.3%)·Σ总。
举例说明,假定某电影总票房为10亿元,那么,应向“专资办”缴纳10×5%=0.5亿元,应缴纳的税费是10×3.3%=0.33亿元,两项合计即“不可分账票房”为0.5+0.33=0.83亿元,此电影的“可分账票房”即净票房就是10-0.83=9.17亿元。
【第三步】净票房(Σ净)减去6亿元,如果Σ净 -6 ≥0,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影数字电影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中影数字”)将征缴1% ~ 3%,作为发行代理费,简称“中数代理费”。由院线支付给“中影数字”。请注意,此费不是“拷贝费”。
为什么要收这笔钱?有两个原因。一方面,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1990年代初,数字技术取代胶片时,全国绝大部分影院没有资金更换数字电影放映机,是“中影数字”出资完成了设备升级,它对中国电影数字化进程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时至今日,全国至少七成的影院仍在使用“中影数字”的数字放映机,因此,它要抽成。另方面,截至2018年底,全国至少一半的数字电影的发行方是“中影数字”,因为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北京影视后期制作分公司,即“国家中影数字制作基地”,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具有国内一流的技术与设备,可以制作DCP、秘钥和大批量复制数字拷贝。而且,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的另一家国有独资子公司——中影数字院线(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中影数字院线”)是中国最大的国有院线,影院数量最多。正是由于上述两个原因,每部影片都要缴纳“中数代理费”。
随着电影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电影市场的放开,民营、民间资本越来越活跃,“万达”、“华谊”、“光线”等民营电影公司经常不与“中影数字”合作,自己发行,这当然可以,是可行的。不过,不管谁发行,发行方先要把影片做成母盘,即DCP;然后用母盘 / DCP大批量复制出多个数字拷贝,同时制作出密钥;最后,邮寄 / 快递给各院线,各院线再分发给各自下属的影院。部分极具人气、产出票房最高的影院,可直接接收发行方邮寄拷贝,不必经由院线转发。各影院收到数字拷贝后,登陆“中影数字”的官网http://www.digifilm.com.cn/index.php/down/index.html 下载秘钥,影院放映机的服务器就可在特定档期内解密数字拷贝,实现播放。
为了打破“中影”的垄断,更进一步活跃电影发行市场,2003年8月8日,我国第二家拥有进口影片全国发行权的机构——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影")正式挂牌成立。“华影”是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由国内具实力的19家国有电影单位参股投资的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面向全国发行国产和进口影片。如果某电影选择由“华影”发行,那么,DCP、秘钥和大批量数字拷贝就必须交给“华影”去制作,影院收到拷贝后要登录“华影”主办的华影聚合电影发行平台https://www.huayingjuhe.com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简称DMCC,官网为http://www.dmcc.gov.cn/)的电影数字证书管理及密钥服务平台http://www.kdmchina.org 下载秘钥,那当然与“中影数字”无关。
尽管很多软件都能制作DCP,但是,由于影院的放映机大都是“中影数字”投资的,所以,它不认可其它单位尤其民营企业制作的秘钥。截至2018年底,在中国大陆上映的影片的秘钥要么是“中影数字”制作的,要么是“华影”制作的,要么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的制作的,别无其它可能。不过,“中影数字”、”华影“却授权或委托了一些企业大批量复制数字拷贝,如北京千朗传媒。
全国范围内,未使用“中影数字”放映设备的影院、院线,票房报给“华影”,并与“华影”公司结算。使用“中影数字”放映设备的影院、院线,票房应同时报给“华影”和“中数”,并与“中影数字”进行结算。
全国每一家影院创办之初,都会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获得一个8位编码,这是唯一的识别码;全国每一家影院的每一个影厅的服务器,也有一个类似网络IP地址似的的唯一标识吗,放映任何一部影片前都需要专用的、各自的密钥,才能读出数字拷贝,才能放映。制作一个数字拷贝,“中影数字”要收取发行方300元,一部向全国各省各级城市发行的影片需要大约2000个数字拷贝,合计300×2000=60万元,这笔费用就是“拷贝费”,由发行方或制片方承担。民营发行方的“拷贝费”会少1/3甚至2/3。2000年以后,尽管可以通过卫星或云传输影片,但由于一部数字电影一般都在100G以上(3D约为200G,IMAX或中国巨幕约为400G),要求影院的网络带宽很高,一般需要千兆光纤,且传输的稳定性、安全性常常不能确保。截至2018年底,仍以邮寄/快递数字拷贝为主,这种方式和胶片时代的“跑片”没有本质区别。
那么,到底收1%还是3%呢?由于票房越小的影片越需要国家/国企扶持,因此,“中影数字”对Σ净 -6≥ 1亿元的电影征缴3%,对Σ净 -6≥2亿元的电影征缴2%,对Σ净 -6≥3亿元的电影征缴1%,有时还有1.5%、2.5%等具体额度(λ),由“中影数字”灵活掌握。此费由影院或其隶属的院线支付给“中影数字”。
由于以6亿元为界,所以,只有净票房(Σ净)超过6亿元的电影,也就是总票房(Σ总)超过6÷0.83=7.2289≈7.3亿元的电影才会被“中影数字”征缴此发行代理费。
举例说明,假定某电影总票房为10亿元,那么,净票房就是9.17亿元,由于超过了6亿元,“中影数字”就要征缴发行代理费。由于9.17-6=3.17>3,故要征缴9.17的1% 即0.0917亿元。
【第四步】在剩下的票房中,即净票购房扣除“中数代理费”后的票房,即Σ净–λ(0.83Σ总–6)= Σ3,电影院分享50%,院线分享7%,制片方和发行方合计分享43%。
如果电影院与院线是同一家公司,比如“万达”、“金逸”,那么它将独享Σ3的57%。如果制片方与发行方是同一家公司,那么,它将独享Σ3的43%。
继续举上例说明,假定某电影总票房为10亿元,那么,净票房就是9.17亿元,“中影数字代理费”为0.0917亿元,剩下的票房即Σ3=9.17-0.0917=9.0783≈9.1亿元。电影院可分享9.1×50%=4.55亿元,院线可分享9.1×7%=0.637亿元,制片方与发行方可分享9.1×43%=3.913亿元。
【第五步】制片方与发行方如何分账?一般来说,发行方会与制片方约定,收取上述Σ3的5~15个百分点,作为其发行代理费用。请注意,发行方要的是“百分点”,俗称“点”,不是43%Σ3的15%,不是43%Σ3×15%,而是15%Σ3。也就是说,发行方也会盯紧Σ3、净票房、总票房。那么,只剩下43-15=28个百分点归属制片方,即Σ3的28%才是制片方的。
继续举上例说明,假定Σ3=9.1亿元,那么,发行方要分享的发行代理费最多为9.1×15%=1.365亿元。这时,剩下的票房才是制片方的,它可分享9.1×28%=2.548亿元。1.365+2.548=3.913=9.1×43%。
很多情况下,制片方要求发行方预付宣发费,那么,发行方会将代理发行费提高到20个点,即要求分享Σ3的20%。继续举上例说明,即9.1×20%=1.82亿元。
如果制片方要求发行方既要预付宣发费又要预付制作费,那么,发行方会将代理发行费提高到25甚至30个点,要分Σ3的25%~ 30%。继续举上例说明,即9.1×30%=2.73亿元。
如果发行方承诺保底发行、买断发行,这时就不谈什么代理发行费了,发行方直接支付片方保底费或买断费,所有的Σ3全部归属发行方,盈亏自负,与制片方无关。
【第六步】某些影片在某个档期处于竞争劣势,为了增加影片排映场次,制片方和/或发行方承诺给影院和/或院线返点,一般占Σ3的3~5个点。也就是说,制片方和/或发行方承诺把自己应得的43%·Σ3中的3~5个点返给影院和/或院线,使其原来占Σ3的57%的份额提高到60%~ 63%。
【第七步】制片方与投资方之间如何分账?制片方,简称“片方”,有时就是投资方,大多数情况下不是一家。很多电影的投资较大,制片方一家无力投资,常邀请多家公司联合投资。2017年春节档上映的周星驰《西游伏妖篇》的投资方多达21家,成龙《功夫瑜伽》的投资方也有十几家。多家投资方如何分享票房,这取决于各投资方在总投资额中的地位、主次、份额,业界称之为“主投方”、“跟投方”。主投方就是控股方,只能是一家;跟投方就是参股方,常常是多家,主投方就是发行方要面对的制片方。不论如何,只有真正出资、投了钱才能算投资方,没有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公司都不是投资方。很多电影的片头出现多家“联合出品”、“联合摄制”的公司,不一定每家都会被算作投资方,有的只是制片方为了促进发行为其挂个虚名而已。
为了责权清楚,方便操作,不论投资方有多少家,发行阶段的制片方必须是一家,制片方物色的发行方也必须是一家,但发行方挑选的院线可以是多家。
另外,制片方不一定是制作方/承制方,后者只是像承包工程似的来料加工,不参与投资,不参与发行,从制片方手里得到制作费,挣点辛苦钱。
以上七步,【第六步】不一定有,【第三步】大片有小片没有,其它五步每部影片都会经历。为了清晰、直观阐明问题,笔者自绘了如下两幅中国电影产业链条示意图,一为资金投入图,一为资金回收图:
梁宇芳女士绘制了一幅基于代表性电影企业的“中国电影产业链“图,笔者对其加以审定,亦可参考,如下:
除了票房,国产片、合拍片还有如下其它途径回收资金,统称“非票房收入”:
1、电视版权:指的是电视放映权,主要靠央六,2016年CCTV-6的收购费为140~400万每部,根据影片的题材、频道打分、观众期待度、演员阵容、最终票房等综合决定。其次靠部分省级卫视,如江苏卫视、北京卫视有时也会购买某些电影(主要是大片,如周星驰的代表作)的电视播映权,但不会与CCTV-6争夺,这与争夺电视剧的独播权完全不同。
2、网络版权:价格波动较大,从几十万到几百万甚至数千万元不等,主要跟观众期待度、演员阵容、最终票房有关,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土豆、乐视网等是主要买家。
3、海外销售:面向中国港澳台地区、海外国家的院线、电视销售版权。
4、商务合作:主要是植入式广告、营销合作、活动冠名、衍生品的销售收入。
5、政府补贴:主要是各级政府的各类专项补贴。
6、行业补贴:主要是摄制3D或巨幕格式(包括IMAX和中国巨幕两种格式)的影片,票房达到一定数量后,享受专项的行业补贴:票房在5000万到1亿元之间,奖励100万元;票房在1亿到3亿元,奖励200万元;3亿到5亿元,奖励500万元;5亿以上重奖1000万元。
上述非票房收入,有时也比较可观,主要都归制片方。近年来,制片方都在不断加大并积极拓展“非票房收入”,以求利润最大化。
(二)进口片
我国的电影进口片分为两种:分账片和批片。
分账片,即国外电影的制片方不卖断发行权,而是委托中介在中国大陆代理发行,商定好分账比例,按影片在中国大陆的票房分成,国外制片方、中国大陆发行方和中国大陆各院线、各影院各得其所,利益共享。一般用于引进美国、欧洲、印度的商业大片,故又名“分账大片”。
批片,又名“进口买断片”,是指中国大陆发行商以固定的价格把国外影片的放映权买断,国外的制片方、发行方不参与中国大陆的票房分成。由于这类影片多以批量的形式引进,故名“批片”。
在中国大陆影院,截至2018年底,每年能看到的进口片最多有45部,其中有20部是进口分账大片、20部“批片”和5部3D影片。其中,分账大片主要是北美新片,距北美上映不超过半年,一般都是大投资、大制作、大明星,有完善的市场运作,以商业片为主,要参与中国大陆票房分成。而占每年进口片配额近一半的“批片”,通常是“多国别、多题材、多样式的进口影片”,买断价格从十万到近百万美元不等。由于价格低,大多不是新片,或是独立制作的艺术电影。“批片”如同批发,影片质量自然参差不齐。
按照国际通行的票房分账形式,进口大片各方分成的比例是外国制片方占35%,中国大陆发行方占17%,中国大陆放映方占48%。外国制片方就是该外国电影的制片方或其委托的发行方,总之就是能代表该片著作权人的某一个公司。中国大陆发行方就是引进该片的中国公司,截至2016年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只批准了中国电影集团、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国企有资格引进国外电影,也就是说,不论是分账片还是批片,引进片的中国大陆发行方必定是二者之一。中国大陆放映方就是各条院线及其下属的影院,这48%中至少30个点都会归属影院,院线最多能拿到18个点。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都是基于“净票房”而分账,因为,进口片和国产片、合拍片一样,都必须先向国家上缴8.3%。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加深尤其中国加入WTO后,随着互联网尤其网络视频点播的冲击,近年来引进片的外国制片方分享的比例越来越低,最低可至25%。
不论是国产片、合拍片,还是进口片,在中国电影票房分账中占大头的永远是放映方——即院线和影院,尤其是影院。长期以来,包括张伟平/张艺谋、冯小刚、周星驰等制片方资深人士对此颇有微辞,试图提高片方的分账比例,甚至还对簿公堂(如周星驰公司诉“华谊”《西游降魔篇》票房分账案),但是,最终并未改变大局。这就是为什么国有老牌电影制片厂效益惨淡甚至纷纷倒闭,而院线尤其影院却如火如荼生意火爆之根源,这就是为什么“万达”等影视寡头要极力拓展自己的院线和影院之根源。
(三)北美电影票房分账规则
与我国不同,在北美上映的电影的分账规则考虑到了时间因素,实行的是“在按时间段分账与保底约定中求大者”的模式。具体操作过程和流程如下:
【影片上映第一周】用影片的总票房(Φ总),减去院线必要的固定开支(T)后,片方一般按70%计算出自己应得的份额,即ρ(Φ总 -T)=A;然后,片方根据与院线签订的合同中的保底额B,B的计算方法是总票房(Φ总)×事先谈妥的保底系数(ρ′),该系数一般从30%到70%不等,不减去院线的固定开支,即B=ρ′ Φ总 ;最后,发行方比较A、B的大小,取大者作为第一周的分账额度。
比如,假定《阿凡达》在北美第一周的总票房为1亿美元,院线必要的固定开支为0.2亿美元,该片片方先算出A=70%×(1-0.2)=0.56亿元;然后,按照事先谈妥的保底系数,假定为60%,该片片方再算出B=60%×1=0.6亿元;显然,0.6>0.56,则该片片方第一周应分享的票房分账为0.6亿元。
可见,这两种算法的区别与差异就在于双方约定的ρ、ρ′ 的大小。对于大片,院线自然会接受较大的ρ′。
【影片上映第二周及以后】从第二周开始,片方的分账比例逐渐减少,院线的比例相应提高,可能变为6:4,5:5,4:6甚至3:7等。
可见,北美电影的分账规则,更精密,更动态,更合理,合同的设计与执行对数学的运用比较充分。
综上所述,无论中外,所有影院都喜欢放大片、有明星或名导的影片,因为,观众流量多,放映周期长,获益多。院线、影院、发行方不是艺术家,目的主要是赚钱。说到底,票房分账与艺术学不相干,与会计学、税务学、统计学最相关,也就是与数学最相关。编导演等影片主创大都是文学艺术家、文艺型人才,他们对数学(包括数字、公式、算法)不敏感,甚至很反感,这就是很多导演不熟悉发行的根由。这是一种劣势,需要补上短板,要捡起数学,要文理兼通,这样才不会被电影发行尤其票房分账所迷惑,所困扰。其实,这里面能用到的数学知识充其量只是初中水平,并不复杂,根本用不上高等数学。
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第九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