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与阅读的进化
因为在下的孤陋寡闻,北京的出版编辑王小姐特意给俺寄了一本《赛耳彭自然史》补课。
我的工作是在周末读完这册四十万字的十八世纪旅行笔记。
开篇竟是周作人的序言,果然非常文艺:
“《赛耳彭自然史》——这个名称一看有点生硬,仿佛是乡土志里讲博物的一部分,虽然或者写得明细,可以多识鸟兽草木之名,总之未必是文艺部类的佳作罢。然而不然。我们如写出他的原名来,The Natural History of Selborne”,再加上著者的姓名Gillbert White,大家就立刻明白,这是十八世纪英国文学中的一异彩..."
你瞧,俺感到很自卑,即便他写出英文名,我也没有“立刻明白”的觉悟,实在丢人。
而且这番话,乃是周作人于1934年对着上世纪文艺青年们说的,如今已过了一个世纪——落后于流行倒罢了,落后一百年,实在不堪。
亡羊补牢,所以我决定在11G大的"使命召唤:现代战争2" BT下载尚未完成时,通读本书,以达到“立刻明白”的境界。
然则,众所周知,我是个容易思想开小差的人,看着看着便想到了叙事文法的问题。
快餐读多了,深陷流行读物之害。
自己竟不能一下子适应传统笔法,例如以数页篇幅描写一个小镇地貌,小时候非常爱,现在却有些越读越糊涂的感觉,脑子里难以构图。
无论东西方,现在流行的文笔越来越少的借助实景纯描写。
究其根本,乃是因为视觉信息爆炸,现代人经受过电视、互联网、彩色杂志、海量照片的冲击,身居孤宅也可知天下事:
没有照相术的年代,一个伦敦人要知道汉普顿一座教堂啥样,非得劳烦作家写几百字不可,修辞需面面俱到,方可在脑海中形成一个抽象的图像——另一个方式则是依赖写实派画家。
优点是因为缺少立体视觉影像与类比,多了一份对未知事物的憧憬;
缺点是容易造成历史悠久的偏颇世界观……
而今天,阿富汗山区小孩也知道纽约时代广场啥样,你若是向他们形容陆家嘴啥样,不必大费周章,只需“大约是mini时代广场的样子吧”,即可精确有效的传递信息。
怎么说呢。
用编程作比喻吧。
早期写作手法是源代码编程,一切从零,能借助的只有基本规则,诸如“圆的”、“方的”;
现今是脚本语言,方便调用库、现成脚本,只需以“像月饼一样”即可完美实现对某个事物的定义。
传统的笔法是无中生有,一个广场啥模样,全得靠文字堆砌。
现在呢,由于读者本身大脑中储存了足够多的视觉形象,我们只需要捡大家有共识的部分类比即可,如此写作,写起来快捷,看起来不吃力,读起来平易近人。
好比程序计算时将底层运算的工作外包了。
不高兴的人可以说:“写作快餐,阅读快餐!”
我倒觉得笔法快餐没什么坏处,作家可以集中精力于其他深度挖掘;
至于阅读快餐,更没什么坏处,毕竟一本书、一篇文章写出来,被更多人看到才是作者的源动力。
如是此。
我可不是批判本书——人家18世纪出版的,这种笔法在当时绝对是先进的。
我也不是力挺现在流行的写作技法。
我只是思想开小差,突然有个想法,交流交流。
偶继续看书去了。
over。
我的工作是在周末读完这册四十万字的十八世纪旅行笔记。
开篇竟是周作人的序言,果然非常文艺:
“《赛耳彭自然史》——这个名称一看有点生硬,仿佛是乡土志里讲博物的一部分,虽然或者写得明细,可以多识鸟兽草木之名,总之未必是文艺部类的佳作罢。然而不然。我们如写出他的原名来,The Natural History of Selborne”,再加上著者的姓名Gillbert White,大家就立刻明白,这是十八世纪英国文学中的一异彩..."
你瞧,俺感到很自卑,即便他写出英文名,我也没有“立刻明白”的觉悟,实在丢人。
而且这番话,乃是周作人于1934年对着上世纪文艺青年们说的,如今已过了一个世纪——落后于流行倒罢了,落后一百年,实在不堪。
亡羊补牢,所以我决定在11G大的"使命召唤:现代战争2" BT下载尚未完成时,通读本书,以达到“立刻明白”的境界。
然则,众所周知,我是个容易思想开小差的人,看着看着便想到了叙事文法的问题。
快餐读多了,深陷流行读物之害。
自己竟不能一下子适应传统笔法,例如以数页篇幅描写一个小镇地貌,小时候非常爱,现在却有些越读越糊涂的感觉,脑子里难以构图。
无论东西方,现在流行的文笔越来越少的借助实景纯描写。
究其根本,乃是因为视觉信息爆炸,现代人经受过电视、互联网、彩色杂志、海量照片的冲击,身居孤宅也可知天下事:
没有照相术的年代,一个伦敦人要知道汉普顿一座教堂啥样,非得劳烦作家写几百字不可,修辞需面面俱到,方可在脑海中形成一个抽象的图像——另一个方式则是依赖写实派画家。
优点是因为缺少立体视觉影像与类比,多了一份对未知事物的憧憬;
缺点是容易造成历史悠久的偏颇世界观……
而今天,阿富汗山区小孩也知道纽约时代广场啥样,你若是向他们形容陆家嘴啥样,不必大费周章,只需“大约是mini时代广场的样子吧”,即可精确有效的传递信息。
怎么说呢。
用编程作比喻吧。
早期写作手法是源代码编程,一切从零,能借助的只有基本规则,诸如“圆的”、“方的”;
现今是脚本语言,方便调用库、现成脚本,只需以“像月饼一样”即可完美实现对某个事物的定义。
传统的笔法是无中生有,一个广场啥模样,全得靠文字堆砌。
现在呢,由于读者本身大脑中储存了足够多的视觉形象,我们只需要捡大家有共识的部分类比即可,如此写作,写起来快捷,看起来不吃力,读起来平易近人。
好比程序计算时将底层运算的工作外包了。
不高兴的人可以说:“写作快餐,阅读快餐!”
我倒觉得笔法快餐没什么坏处,作家可以集中精力于其他深度挖掘;
至于阅读快餐,更没什么坏处,毕竟一本书、一篇文章写出来,被更多人看到才是作者的源动力。
如是此。
我可不是批判本书——人家18世纪出版的,这种笔法在当时绝对是先进的。
我也不是力挺现在流行的写作技法。
我只是思想开小差,突然有个想法,交流交流。
偶继续看书去了。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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