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屋和内地廉租房的两大区别
香港的公屋类似于我们国家的廉租房,是香港公共房屋最常见的类别,由政府或志愿团体兴建,出租予低收入居民。
我们国家的廉租房目前还主要是为了缓解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香港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一起来看看廉租房和公屋的差别在哪里。
一、准入退出机制的区别
香港作为法制社会,在公屋的申请、编配程序上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以确保享受优惠的都是真正需要帮助的居民。公屋申请人须在香港住满七年并没有私人住宅物业,而且必须接受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资产的全面经济状况审查。房委会每年检查轮候者的收入及资产限额,以确保限额配合当前的经济和社会状况,并确保真正有需要的人才符合资格申请公屋。
而在内地还没有建立起个人信用制度和个人申报制度,居民的隐形收入无法统计,很多人虽然平时开豪车,却以没有正当职业为由向政府申请廉租房骗低保。这暴露出申请、审核、复核等环节存在着执行与监管的漏洞。
而且在有限的房源与筹资渠道下,有效的退出机制是保证廉租房效率的必要条件。当申请人经济情况好转,不再符合廉租房的保障要求时,就应当退出这一机制以为更多需要的人提供帮助。但缺乏监管与个人诚信系统,相关部门就无法准确掌握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拥有的资产,退出机制也无从谈起,使得该项制度失去了动态管理所必须的弹性。廉租房制度在缺乏退出机制的情况下无法对相应保障对象实施动态的保障,也就无法达到其实施。
在香港,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屋滥用方面的调查及执法工作,房屋署成立了“打击滥用公屋资源特遣队”。特遣队除了加强抽查公屋住户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外,还会加强审查公屋住户和申请人的收入和资产申报,防止高收入者租住公屋。这能带给内地很大的启发。
二、资金来源的区别
香港一年廉租房支出约为160亿港元,占到香港政府整体支出的6%。 香港是亚洲第一个提供高层大厦作为廉租房的城市。据悉,一半以上的人口通过政府帮助解决住房问题,香港公屋租金水平大约为同地区市场价的1/4,这其实相当于每收1港元租金,政府就要补贴3港元。
而在在内地,廉租房资金缺口较大。
以上海为例,在实施廉租房制度过程中,上海市虽然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但实际上,上海市廉租房的资金主要还是来源于市和区政府的专项资金。政府拨款的金额一般来源于两个渠道,一是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廉租房建设,但这种方式弹性较大,完全依赖于当年土地出让金额,且对市场上商品房的价格起到消极的推动作用;另一种方式是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扣除贷款风险准备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后的结余部分作为建设廉租房的补充资金,对于管理费用提取多少,没有一个固定明确的数量或比例,廉租房资金的长期供应得不到保证。
另外在内地一些地方,土地出让净收益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财政收入又是考核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拿来投入廉租住房建设不能产生经济效益,也难凸显政绩效果,达到国家最低标准就可以了。而商品房则不同,房价的高低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重要性的标准,加上商品房开发能给地方经济带来丰厚回报,一些地方政府自然格外重视商品房开发,对之采取“高标准”。这些心态都间接助长了房价的畸形增长。
三、其他
在政府投入方面,港府的财政支出中,大约6%-7%是用于公屋的建设、维护与运转,而内地城市的投入则相当可怜;在关系协调方面,香港的房委会内部,需各方公开透明充分发言后,再行推出各种制度,而内地的政府部门、房地产商和公众则很少沟通;在分配方面,香港确保公屋租户都是低收入家庭,而内地城市,很多不是以收入作为申请人资格的标准,而是以工作单位、单位性质作为配售对象,如公务员、国营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等,但这批人恰恰是收入稳定、福利较高的群体。
安居才能乐业。有关专家认为,香港的公屋、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医疗保障,是维护香港社会长期稳定的三大支柱,缺一不可,而公屋政策是最主要的一个。内地有必要借鉴香港公屋建设的经验,制定长远的廉租房政策和中长期的建屋计划,让城市廉租房真正回到最需要的家庭里。
我们国家的廉租房目前还主要是为了缓解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香港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一起来看看廉租房和公屋的差别在哪里。
一、准入退出机制的区别
香港作为法制社会,在公屋的申请、编配程序上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以确保享受优惠的都是真正需要帮助的居民。公屋申请人须在香港住满七年并没有私人住宅物业,而且必须接受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资产的全面经济状况审查。房委会每年检查轮候者的收入及资产限额,以确保限额配合当前的经济和社会状况,并确保真正有需要的人才符合资格申请公屋。
而在内地还没有建立起个人信用制度和个人申报制度,居民的隐形收入无法统计,很多人虽然平时开豪车,却以没有正当职业为由向政府申请廉租房骗低保。这暴露出申请、审核、复核等环节存在着执行与监管的漏洞。
而且在有限的房源与筹资渠道下,有效的退出机制是保证廉租房效率的必要条件。当申请人经济情况好转,不再符合廉租房的保障要求时,就应当退出这一机制以为更多需要的人提供帮助。但缺乏监管与个人诚信系统,相关部门就无法准确掌握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拥有的资产,退出机制也无从谈起,使得该项制度失去了动态管理所必须的弹性。廉租房制度在缺乏退出机制的情况下无法对相应保障对象实施动态的保障,也就无法达到其实施。
在香港,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屋滥用方面的调查及执法工作,房屋署成立了“打击滥用公屋资源特遣队”。特遣队除了加强抽查公屋住户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外,还会加强审查公屋住户和申请人的收入和资产申报,防止高收入者租住公屋。这能带给内地很大的启发。
二、资金来源的区别
香港一年廉租房支出约为160亿港元,占到香港政府整体支出的6%。 香港是亚洲第一个提供高层大厦作为廉租房的城市。据悉,一半以上的人口通过政府帮助解决住房问题,香港公屋租金水平大约为同地区市场价的1/4,这其实相当于每收1港元租金,政府就要补贴3港元。
而在在内地,廉租房资金缺口较大。
以上海为例,在实施廉租房制度过程中,上海市虽然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但实际上,上海市廉租房的资金主要还是来源于市和区政府的专项资金。政府拨款的金额一般来源于两个渠道,一是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廉租房建设,但这种方式弹性较大,完全依赖于当年土地出让金额,且对市场上商品房的价格起到消极的推动作用;另一种方式是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扣除贷款风险准备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后的结余部分作为建设廉租房的补充资金,对于管理费用提取多少,没有一个固定明确的数量或比例,廉租房资金的长期供应得不到保证。
另外在内地一些地方,土地出让净收益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财政收入又是考核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拿来投入廉租住房建设不能产生经济效益,也难凸显政绩效果,达到国家最低标准就可以了。而商品房则不同,房价的高低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重要性的标准,加上商品房开发能给地方经济带来丰厚回报,一些地方政府自然格外重视商品房开发,对之采取“高标准”。这些心态都间接助长了房价的畸形增长。
三、其他
在政府投入方面,港府的财政支出中,大约6%-7%是用于公屋的建设、维护与运转,而内地城市的投入则相当可怜;在关系协调方面,香港的房委会内部,需各方公开透明充分发言后,再行推出各种制度,而内地的政府部门、房地产商和公众则很少沟通;在分配方面,香港确保公屋租户都是低收入家庭,而内地城市,很多不是以收入作为申请人资格的标准,而是以工作单位、单位性质作为配售对象,如公务员、国营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等,但这批人恰恰是收入稳定、福利较高的群体。
安居才能乐业。有关专家认为,香港的公屋、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医疗保障,是维护香港社会长期稳定的三大支柱,缺一不可,而公屋政策是最主要的一个。内地有必要借鉴香港公屋建设的经验,制定长远的廉租房政策和中长期的建屋计划,让城市廉租房真正回到最需要的家庭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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