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尔蒙,力比多和多巴胺。
睡了,又醒来,裹着一张枣红色的大披肩,觉得应该有什么可写。 渐渐地,我已经没有用文字记录什么的习惯了,我觉得那是水中的涟漪,波状散开,于是便死去。我注定不能成为一个专职的文字工作者,因为作者是需要读者的,可是我总是在自说自话。散文,小说,杂文,流水账,在我心中已经界定不清。曾几何时我也听从前辈指教,拿一本修辞学在读。写作如同床事,很多人看重技巧,却忽略了最原始的情愫。这种情愫或者情绪,佛洛依德把它称为力比多。力比多,是泛概念上的“性力”,与狭隘性行为本身并无必然联系。若有一段时间,你失去做事的热情,驱使力缺乏,则是一个力比多的低潮期。 看吧,我是一个医科生。并且这是我的专业,我甚至能毫无差错地30秒分别画出它们的分子结构图和写出化学本质要点。(指的是荷尔蒙和多巴胺,力比多实则心理学概念,非物质性存在) 有男人跟我聊天时,频频用到荷尔蒙和多巴胺两个词。我也不知道我是否在过去的文字中过度强调两者区别,前者引申为纯粹的性,而后者则理解为性与爱的和谐。其实这是非常不严谨的理解,如果非要我解释清楚,那么或许我今年的期末论文可以提前上交。今夜看到一姐们发来的链接,小九岁小姑娘和三十六岁男人的猥琐之事,更搞笑的是,这姑娘还居然因为一次For one night而怀孕了。如果一个男人以性为目的勾引一个女人,那么荷尔蒙和多巴胺就没有本质差别了。人性的恶劣本质常常颠覆了逻辑性的物理世界而让人大跌眼镜。我们甚至无法评论是女孩子的傻还是男人的贱,或许最终是要回归到一句知心姐姐式的结论,“成长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但是,让冰凉在手术刀在你幼嫩的子宫壁里刮一圈,这个代价是否过于惨烈呢。帖子里频频提到所谓阿玛尼与纪梵希,我真是要捶胸口吐血,孩子,名牌和品位是没有必然联系的,背个阿玛尼皮包再穿双耐克的男人太多了,衬衣领子还不是挺立的,如果你掀开他的T恤,你或许还可以看见里面有发黄的汗迹,尽管那件T恤可能是你认为很名牌的名牌。另外,大多数过于强调自己外表的男人很可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心理学老得掉牙的定律就是,一个人缺什么,往往最爱炫耀什么。 一个精神世界饱满而温暖的男人,必定是内敛而含蓄的,他的手指一定是干净的,衬衣一定是合身而整洁的,即使他从来不懂香水,那么他身上也有着柔顺剂或者肥皂的清香。他不会有事没事背个阿玛尼的包上街,因为如果他在工作,那么阿玛尼并没有非常适合公务风格的男士包,那样显得过于浮夸,如果他在放假,和你出去约会,看电影,吃饭,那么他需要带的只是手机,钱包和钥匙,顶多再一包纸巾而已。并且手机至少应该处于无声状态。唯一值得你判断的身外物就是钱包和手表,一个钱包塞满各种单票,各种杂物的男人和一个把钱包整理得一丝不苟的男人意味着理财观和自我要求的差别,一个用手机看时间,和用手表看时间,那么很可能是男孩和男人的差别,也意味着他看时间的频率。一个时常按照计划性工作,行动,而需要时常对表的男人,或许会嫌频频从口袋中抽出手机麻烦而累赘。 一个男人如果真的对你有性之外的其他联想,那么第一次见面,就应该是他亲自跑到你的城市来找你,如果他真的对你身体以外的东西感兴趣,那么在你们第一次见面之前,他就应该知道你到底吃不吃辣,以及小部分个性化的生活习惯,而不是莫名其妙带一个习惯江南清淡口味的你去火锅店或者泰国菜馆。 有女友问我,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认识多长时间可以有第一次性行为。 如果你想要的只是运动本身,那么就应该大汗淋漓,动作麻利。做完之后起床洗澡穿衣服回家,走出酒店门之前把头发吹干,放佛你还真的只是上来给同事,上司或者客户送资料的,不要TMD地矫情赖在床上玩温情,不要假象那是你的男朋友。张奶奶说,进入女人的心要通过阴道,拜托,首先,精子是无法穿过子宫壁出现在你身体其他部位的,再者,即使奇迹出现,到达心脏的时候它已经快要累死了,最重要的是,我从来不知道精子能够传递我爱你的信息。它唯一的细胞功能就是识别卵细胞然后进入卵细胞而已,这是一个生物定律,换句话说,跟它的主人本身并没有太大关系。无论是A先生,B老板还是C大叔,都没有生物意义上的差别。况且,非固定性伴侣你不用安全措施吗?那么差别就变成了是冈本,还是杜蕾斯,是香草味还是草莓味。 性,是男人和女人之间最轻易和最简洁的事情了。当我们在谈论性的时候,我们谈论的只是一个生物界自然现象而已。因为性而产生爱的关系结局都很尴尬,最悲哀的是,到最终,你忘记了这个人的存在究竟是因为爱还是性。而这个人的离开,是因为力比多的贫乏还是多巴胺紊乱。或者,这个人,从来就不应该到来。 性可以是一个表达爱的方式,但往往有时候却适得其反把所有可能萌芽的情愫扼杀。有时候,一个男人,或者女人发生一段理智之外的奇情,仅仅是因为在那个时刻需要性的发生来填充某种虚弱和缺失,换句话说,他们只是因为在那一个时刻想要做爱,而跟此事发生的对象没有太深远的意义和联系。作为一个不以出卖身体谋生的女人,跟一个你完全不爱的男人做爱很可能会让你痛的撕心裂肺,即使你在之前已经有足够多的性经历,如果张奶奶的话还有一定道理,那么我们应该理解成,你的心拒绝你的身体打开,容纳另一具身体的进入。前提是,你的内心仍有一份信仰和爱情, 你明晰爱的定义,你清楚暧昧和深情的区别。那种痛,会让你更走神,更去爱那个你相信你爱他的男人,很不幸,这就是女人。可是,当你明白这些的时候,你或许已经不再是十九岁了,这便是你十九岁时需要付出的痛和代价。 如果你还还不确定你是否爱对方活着对方是否爱你的时候便毫无障碍地打开双腿,那么只能说明,你的荷尔蒙气场过于虚弱,你被捕获和勾引了。这个过程甚至不需要力比多,更何况是多巴胺呢? 对于我,只有吻是无法欺骗的。 我大概可以因为懒得拒绝而接受一次性行为,但却无法昧着良心去亲吻一个与之没有感情的男子的双唇。如果非要这样做,只能闭上眼睛,想象成那是你爱的人而勉强接受那种不适和恶心感了。懒得拒绝的原理,就像在街上接受传单一样,接受,拿到手里,再扔进垃圾桶,比说,不,谢谢,似乎轻易得多。我的好友才女Puppy在她组织的关于亲吻的活动中写道:“一个敷衍的吻比一次轻率的滚床单更令我失望。”那时,我轻轻地笑了。我想到曾经写过的剧本拍出的一个场景:男子正在看报纸,女孩坐到他腿上,抱着他的脖子开始亲吻,她感觉到他的唇,舌头,口腔的整体,温柔而充满默契,他熟知她舌苔的味道和舌头运动的习惯,甚至知道她喜欢的深度和力度。这便是所谓的法式热吻,舌头的敏感度,一点都不比下身要差劲。(谢谢导演,笑)少女时期的暗恋第一个男人,那个另我写小说的所有才气都为之耗尽的男人,也是有着这样温柔的唇,那时他夜晚送我回家,父母或是已经入睡,或者值班出差未归,他在我的小房间里逗留到我有睡意才会离开,离开前每每在玄关处相拥而吻。他是那种放荡不羁的4A公司总监,说话粗俗又婉转得很,亲吻时一只手扣着我的腰,一只手按着我的后颈,那种温柔与霸道让十几岁少女春心荡漾。我们之间,并没有进入。那时最喜欢的,只是在洗澡之前,解开他的衬衣扣子,赤裸地贴着他拥抱,寂静的,没有人说话,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性。他抽着烟坐着浴室里看我洗完澡,然后离开。我有时回忆起这段感情,不遗憾已经过去,反倒是很庆幸他在故事的最后带着我毕生的灵感消失在稿纸上,我们之间的感情不真实。没有材米油盐,甚至没有正常的床事。我们更像是茫茫人海中另一个自己,偶然遇到,给彼此一个最深的拥抱,人往往都是最爱自己的,但是却无法与自身交媾,以至于如今,我还很爱他,正如我爱着少女时代创痕累累的自己。我跟我所有的男性朋友都说过这个男人,爱慕之情永远溢于言表。这个世间,无人能抵挡断臂维纳斯的魅力。有时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没有性,竟然是因为太爱,性是糖果,可是爱本身可能已经足够甜。 我如今期许拥有一个为我做早餐的男人,我们一起躺在被窝里看电影,一起去逛宜家,开着车在法国乡村公路看深红,深黄枫叶纷飞,不想做饭的时候叫必胜客外卖,在塞纳河边,在戴高乐机场旁若无人地深吻。他可以在我切伤手指的时候给我洗头洗澡,不介意亲手洗过我的内衣裤,甚至洗过被经血弄脏的床单。 我生命中因为经历过太多碱性眼泪液体而被腐蚀的水空头慢慢地打开,如果爱是一场修行,那么我正在用最虔诚的态度走在路上。我如今所看见的深红枫叶,让我觉得之前无数个夏天的风雨雷鸣都是浮夸。 这个深秋,所有关于荷尔蒙,多巴胺和力比多的思考都已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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