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 Madame Bovary: Provincial Ways by Gustave Flaubert, translated by Lydia Davis
Penguin, 342 pp, £20.00, November 2010, ISBN 978 1 84614 104 1
如果你上到L’Huîtrière(知名酒店,位于3, rue des Chats Bossus, Lille)餐厅的网页,点击“翻译”选项,你所使用的热心的网络自动翻译机会马上把所有的东西翻译成英文,包括刚才这个地址——它会出现“三 街道 猫儿们 驼背的”这么些字眼。翻译太重要了以至于机器根本干不好,那么,它是给哪一类人干的呢?
试想,你第一次阅读经典的法国小说,它是用你的母语英语翻译过来的,而且这本书有150多岁了!你试图/应该/会从其中得到什么?当然,什么都得不到。但是,得不到的又是些什么东西呢?一开始,你可能不太想把它读成“翻译过来的”小说。你想把它当做用英语写的小说那样来读——即使它可能是被一个懂法语的作家用英语写成的。当它恰到好处地把最小的细节展示出来的时候,你会期待它最好不要粗暴地把文本变成一个小说的展览而非小说本身。你会希望它在你身上激起的反应和在一些法国读者身上激起的一样多(虽然你也想要某种距离感以及展示一个别样世界的快感)。那么,是哪些法国读者呢?一个1850年代晚期的人还是2010年代早期的人?你想要这部小说保留自己的原始效果呢,还是被晚期法国小说史所影响的那部分效果——包括“这部小说存在的必要性”?那你最好是了解各个时期的参照物——比如说,“特拉法加布丁”、Ignorantine friars or Mathieu Laensberg——在不需要旁注和脚注的情况下。最后,如果你真的想要这部小说的英文版,你会选择什么样的英文本?简单地说,你是想在小说的第一页看见小男孩夏尔•包法利的裤子缀满蕾丝边儿呢,还是想看它被吊裤带吊着?这样的选择和修饰都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我们可能会幻想一个我们理想的翻译者:他/她肯定喜欢这部小说和它的作者,他/她会同情小说的女主角,更有可能,他/她会帮助我们理解时间的“性政治”;他/她法语法语不错而且英语更好,说不定还有把英文书翻译成法语版的经验。于是,我们就做出了关键的抉择:这个译者应是古代人呢还是当代人?是福楼拜的同代人还是我们的同代人?想了一会儿以后,我们可能会投同福楼拜同时代的一个女人一票。如果她确实是那个时代的人,我们会不理智地幻想福楼拜可能会帮到她么?让我们把问题推进一步:这个译者不仅认识这个作者,而且还住在他家里,观察者他说法语和写法语的方式。他们一起对着这个文本工作直到它完成。让我们在问题上设限:这位女性译者可能成为这个法国男人的情人——他们说学习语言的最好的方法是枕上交流。
当这一切发生时,梦想就成了现实。已知的《包法利夫人》的第一个英译本是朱丽叶•赫尔伯特(Juliet Herbert)手稿的复制品。她在1856至1857年担任福楼拜外甥女的家庭教师。她有可能是古斯塔夫的情人;并且,她为他开设英文课。“在接下来的六个月里,我将非常熟悉地阅读莎士比亚,”他吹嘘道;他们一同把拜伦的《契伦的囚徒》翻译成法文。(早在1844年,福楼拜对他的朋友Louis de Cormenin声称说他已经把伏尔泰的《老实人》翻译成了英文。)1857年五月,福楼拜写信给米歇尔•列维(Michel Lévy)【一位巴黎的《包法利夫人》出版商】说:“最让我满意的英文一本已经出来了。如果有人能把我的小说拿到英国去付梓出版,我希望他们用这个版本而不是别的。”五年以后,他称朱丽叶•赫尔伯特的作品是‘杰作’。但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这个英译本和她本人则从文学史中消失了。虽然福楼拜请列维让朱丽叶成为英译本的共同出版人,并且让列维写信给Richard Bentley & Sons公司告知这件事,但是,在本特利公司的档案中,没有一封这样的来自巴黎的信(可能是列维拒绝这个提议并且没有写信)。这份手稿以及朱丽叶都遗失了,直到Hermia Oliver的《福楼拜和一位英国家庭教师》(1980)中才出现。如果朱丽叶的“杰作”曾一度浮出水面,我们希望它与“遗失”的福楼拜的信件相符,同时,和没有留下任何形象的朱丽叶的“照片”相符。《老实人》的英译本也消失了。至于福楼拜说到的“读莎士比亚”的那件事:仍然不清楚他到底是否在朱丽叶的帮助下顺利地掌握了英语,但是,他的图书管里保留着‘le grand William’法文和英文两个版本。
所以英国读者还得再等个三十年——直到1886年,在这位小说家去世的六年以后——《包法利夫人》的第一个英译本诞生了。它同样也是一位女性翻译的,她叫Eleanor Marx Aveling(马克思的妹妹——讽刺地是,福楼拜对共产主义的态度是相当刻薄的。),而最近的一个版本则是一个美国短篇小说家同时也是普鲁斯特的译者Lydia Davis翻译的。在这两个译本之间,有超过15个译本是男性译者翻译的。他们中最有名的是Francis Steegmuller和Gerard Hopkins;虽然Steegmuller也写过小说,而且也用David Keith这个笔名发表过神秘小说,但是,很客观地说,Davis是写小说的人里最好的翻译这本小说的人。这里产生了一个新的疑问:你是让一个写小说写的好的人去翻译你的伟大的作品呢?还是请一个写得不那么好的人?
它不是一个看起来随意的问题。一个完美的译者一定是一个可以把自身融入到这个伟大的作品和作家主体之中的作家。“作家翻译者”(writer-translator)的个人风格和视野在对自我的抛弃中变得不稳定;另一方面,把自己伪装成另一个作家是一个充满想象力的行为,而且,对于一个更好的作家来说,这种伪装更容易进行。所以,如果Rick Moody告诉我们Lydia Davis是“美国最好的散文体风格作家”,而Jonathan Franzen则说“几乎没有什么作家把词的意义摆弄得这么丰富”,那么,这会使她更好或更差地把19世纪法国最好的散文体作家变成21世纪的美式英语的作家么?Davis的小说通常只有2至3行或者2至3页,它们在深度和广度上都不是福楼拜式的,它们从扭曲的片段变至谜一般的幻想曲再到轻简可人的梗概;如果这其中真有法国的影响,那么这种影响来自更晚的时候(她的《淡定摩托车手的比赛》‘The Race of the Patient Motorcyclists’似乎得自一个法国作家Jarry的影响)。她的生活是她一些小说的背景,但是,福楼拜的美学则因“排除了自我”而著名。另一方面,Davis的一些作品则分享了福楼拜式精炼、讽刺、极致的操控感的特征。如果福楼拜在他的修道院般的、偶像的、执拗的生活中成为了作家们的作家,那么对我来说,Davis则可以被一个美国小说家描述为一个“作家的作家的作家”。关于她的《包法利夫人》的英译本被《花花公子》杂志视为值得长篇连载的作品这件事——这把它吹成“所有时代的最妖言惑众的小说”——更大程度上成为了福楼拜所认同的那种讽刺。美国的公开的刊物中称爱玛为“天真的绝望主妇”(the original desperate housewife),虽然听上去很俗气,但是她离这个标签也不远了。《包法利夫人》是很多东西——一个完美虚构的机器,现实主义的高峰,浪漫主义的侩子手,对于失败的复杂性研究——但是它也是第一本被卖得如此之好的遭受那么多诋毁的小说。
至少那15位译者还没有要改变它的题目;问题就来了,在小标题“Moeurs de province”里。你会得到这样的翻译:“粗鄙的行为”Provincial Manners’ (Marx Aveling), “乡下小镇的生活”‘Life in a Country Town’ (Hopkins, 1948), “一个外省人生活的故事”‘A Story of Provincial Life’ (Alan Russell, 1950), ‘Provincial Lives’“俗气的人生” (Geoffrey Wall, 1992), or “粗野的方式”‘Provincial Ways’ (Lydia Davis).就我看来,没有任何一个人使用它的姊妹标题“米德尔马契”——“对外省生活的研究”。有几个译者干脆把它删掉了——甚至,让人惊讶地是,Steegmuller(1957)在最近出版的他的版本里重点标注着“外省生活的图示”(Patterns of Provincial Life)!(虽然这个标题应该成为出版人最先删除的那一个)小标题看起来十分难以选择而且有点过时的样子(企鹅版的《米德尔马契》封面省掉了艾略特那五个辅助性的单词),但是,省掉它又显得有点突兀。一些译者(或者出版人)也删掉了一些小说中的词汇——给Maître Sénard的献词,他曾经在《包法利夫人》还只是断章的时候,帮助福楼拜免于道德权威和宗教势力的指责,尔后遭到起诉。Davis,一个令人感动的完美主义者,保留了第一版中的这个献词和那五个辅助性词汇以及其他的更重要的被删除的书页,它们有些是写给福楼拜的文学搭档路易•布耶(Louis Bouilhet)的。尽管——为了进入学究的世界——她(或她的出版商)以与法国原版顺序相反的顺序刊行了这两个献词。
但是,这个翻译被这些装逼犯们用充分但却局限的语言上的想象力框住了(译注:讲的是对它的阐释。。。)平实的句子充满了未知的危险;通常,可使用的选择在意义丢失的不同百分比之间徘徊。丝毫不用惊讶Davis花了将近三年时间去翻译《包法利夫人》:有些书的翻译花的时间和写这本书的时间差不多一样长,有的甚至更长。约翰•卢瑟福对雷欧博尔多•阿拉斯写的《庭长夫人》(La Regenta)——西班牙的包法利——的权威版翻译,花了他比写作《庭长夫人》还要多五倍的时间。“翻译是一项奇怪的事务。”卢瑟福在他的序言里说,“这是敏感的人应该拒绝做的。”从福楼拜小说的头几页取出一个简单的句子:在夏尔•包法利小的时候,他被父母允许可以性格野一点。他跟着农夫们一起,朝乌鸦扔土块;他照看火鸡,还为它们做了一个小铃铛。福楼拜为这些行为安排了一个段落来写,然后另起一段,用两个短句重点总结了这个前青春期的结局:“Aussi poussa-t-il comme un chêne. Il acquit de fortes mains, de belles couleurs.”
意思很明显,在那儿没有什么隐藏的陷阱或者坏朋友。如果你想要亲自把它翻译成英文,现在就把头转过去吧。以下是过去125年以来对这句话翻译的6个尝试:(娘的,不翻译下面六句话了。。)
(1) Meanwhile he grew like an oak; he was strong of hand, fresh of colour.
(1) 这就意味着他像一棵橡木那样成长着;他四肢强壮,容光焕发。
2) And so he grew like an oak-tree, and acquired a strong pair of hands and afresh colour.
于是,他像一棵橡树那样成长,他有了一双强悍的手和清逸的脸庞。
3) He grew like a young oak-tree. He acquired strong hands and a good colour.
4) He throve like an oak. His hands grew strong and his complexion ruddy.
5) And so he grew up like an oak. He had strong hands, a good colour.
6) And so he grew like an oak. He acquired strong hands, good colour.
所有的句子都包含相同的信息,但只有单词“他”、“像”和“强壮”在六句话中是绝对一致的。一些会被这六个译者所考虑的问题(范围从“适当的反应”到“勇气的感觉”)大概会包括:
在这一段是设置两句话好呢还是一个好?如果设置一句话好,那么,在这句话中间的停顿处是否应该加上一个逗号或者分号?
那么,是否应该让它独立成段?换句话说,(1)把它放到前一段的末尾,可以消解这句话所产生的一种强调感。
是否poussa所含之义比英文中的“grew”更加充满能量?:这就是说第(4)句中的“throve”和第(5)句中被加入的起强化作用的“up”。
Acquit是否被中性的“had”或者“was”很好地表现出来了?又或者,这是否是一个指向某种行为的动词,并且同poussa平行?是选择“acquired”好呢,还是“grew”好?——如果你选了“grew”,那么你需要一个不同的动词:“throve”。
你是否需要——或者说“能够”——使de fortes mains, de belles couleurs’保持平衡。只有第(1)句通过吧它们放到一个单数里的方式,达到了这个目标;剩下的几句翻译则呈现了一种数字上的不平等。
那么,怎么来翻译belles couleurs呢?《包法利夫人》的五个译者都认为维持这个复述形式是不可能的。但是(a)你需要揭示一些这其中的奥妙,然后表明这个年轻人正在获得一种“新鲜的”、“红润的”的色彩或者说是“面容”吗?(“面容”这个单词决定了couleurs(复数)形容人脸的有限性——即使在小说的第一页已经出现了“红色的手腕”这样的说法);(b)“年轻人在哪里”是不证自明的么?他的皮肤到底出什么状况了以至于要用一个普通的“好”(good)来回应(echoes)一个普通的“美”(belles)?
这六个版本的按照时间顺序的翻译有其各自的特质;没有一个是特别优于其他五篇的。(1)的翻译是Marx Aveling。据Davis在她的译序里面提到的,她的版本让纳博科夫“在他阅读的旁批中写入了愤怒的情绪,并在教学中带入了这种愤怒。”(2)的译者是Russell。(3)的译者是Hopkins。(4)即便仅有极少的证据证明,但这个版本看起来比其他的版本要流畅一些。它是Steegmuller翻译的。(5)是Wall翻译的。(6)是Davis。Wall和Davis两位所翻译的语句最贴近原始的语句结构,并甚少做阐释。
有一个略微装逼的在品尝葡萄酒时候出现的术语叫做“口感”。(它也有点炫耀的意思在里面:你怎么可能在不把红酒置入口中的情况下去感觉它呢?用脚的么?)《牛津葡萄酒手册》说它是“没什么特别的品尝术语,一般用于品尝红酒的时候,以表明它的质地属性,比如说润滑度——这形成了用口腔表达触感的效果。”翻译中也有类似的“口感”问题。翻译的发展经过了上个世纪或者更多年以后,已经脱离了对“润滑度”的考量,转而考虑“真实性”的问题;已经从再建一种“可阐释性”(产生了一系列英语散文),转向了细读的忠实性——享受单宁吧!【译注:单宁是葡萄酒冷藏之后形成的胶态物质,决定了葡萄酒的架构和品质。】——细读是为了反映原始语言。我们不再使用“英文版”这个称呼,它听上去有点“所有者”的味道,甚至是一个“殖民者”——但是,直到福楼拜第一次被翻译的时候,这个称呼还是很流行:《萨郎波》(福楼拜的一部小说)伦敦和纽约的英译本初版于1886年(这与Marx Aveling的《包法利夫人》的英译本的出版是同一年),它在有标题的那一页被描述成“被一个‘法国的谢尔顿’英语化”了的。这个抛弃“英语化”的过程也可以在以上关于夏尔成长的六个版本的翻译中见到。类似的是,在契诃夫的翻译中,Constance Garnett通过Ronald Hingley而成功了(前者是契诃夫的英文版翻译,后者是契诃夫的研究者)。成功但并不充分:一些人仍在读加纳特的翻译。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们经常做一些穿越工作,经常给出一种“是一位过去的读者”的虚幻印象,而不是一个“正在通过一些精确的视觉工具审视一份遥远文本”的读者。然而,有时候可能不太一样,另一种问题是:它是一种印刻。我们阅读的一个经典小说的英译初版,就好像我们听到的一段古典音乐的初次灌录一样,“就是”而且保留着这部小说、这段乐章。接踵而来的翻译者可能对这种语言掌握得更娴熟或者可以用早期乐器演奏这个乐章,但是,初版的总是具有权威性。
对于上一版一些细部意义的真实性考量不是翻译的唯一目的。因为,如果真是这样,翻译会变成一个怪异的挑战,就像纳博科夫翻译的《尤金•奥涅金》。在他1955年的一首诗《译<尤金•奥涅金>》中,纳博科夫评价普希金说“你的诗节镶嵌在商籁体/进到我路旁散文中-/都是刺啊,但它们也是你那玫瑰的堂兄弟/”。当纳博科夫的这首诗于1964年刊登的时候,它是一篇用诗节的形式写成的散文,它比起刺来说更像一个木头梗子。英语国家的读者在阅读这首诗的时候,如果碰到诗中逗弄调笑,建议最好手边有纳博科夫的两卷权威的评论集子,
然后求助于Charles Johnston所翻译的那个版本。有一个更加怪异的和忠实性导致的变态有关的例子,就是1929年Dillwyn Knox翻译的收录在洛布古典丛书古典丛书中的Herodas。Knox那聪明的侄子Penelope Fitzgerald用一种充满同情的调笑感在《诺克斯兄弟》中描述了:
在令人厌恶的装模作样的文言体中,一种古希腊“摹仿”式的语言是珍贵的。这是一个忠实于原作的翻译,它和Dilly很像,甚至就是Dilly。在他与世隔绝的研究生涯中。。。Dilly的成果同等于Herodas的原作。La no reke hath she of what I say, but standeth goggling at me more agape than a crab’【全是装逼现代体古英语,不译。】是基本句式,一般来说“Why can’t you tell me what they cost?”一般呈现为“Why mumblest ne freetongued descryest the price?”。。令人满意的是,Dilly改正了他的证据;他读了一些评论,所有的评论都赞赏文本的精确度,但是,它们冷漠地一致认为这个翻译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失败。“如果我是难以理解的,”他写道,“那是因为Heradas也是。”
Davis在她自己的译序中说Gerard(不是她之前拼写的那个Gerald)Hopkins的版本“在每句话中都加入了一些材料”;但是Steegmuller产生出了“优美的文笔,引人注意的版本;在规则的范围内重新组合句子,正确判断哪些该删哪些不该。这个版本甚至比福楼拜的原作更流畅”。这个听上去像美国的伟大的福楼拜主义者们所称赞的话吗?这儿有一个典型的补充版,它可以测出一个读者到底需要什么。当里奥打算去鲁昂大教堂见爱玛的时候,他不得不给站在教堂左手边的司事一个通行证,他的头上方有一个福楼拜指出来是Marianne dansant的雕塑。这个名字是一个关于在希律王前跳舞的莎乐美主题雕塑的昵称。面对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办?几乎所有的译者把它当做“玛丽安娜之舞”或者“跳舞的玛丽安娜”。如果你留着这两个词不作注解,读者们会自然而然地想象一些有趣的民俗学意义上的意象。如果你注解了它们,那么你将把读者引入一个分心地去求助参考书的时刻——当司事出现在里奥和爱玛面前的时候,(读者)就像被某个肘子撞了一下。(你可以部分地解决这个问题,就像Davis做的那样,把注解写在后面,但是文章的正文不给任何指引;所以,读者就可能在不那么正确的时间找到解决之道。)或者,就像Steegmuller做的那样,在他的未作注解的版本中你可以消除这种撞击然后写上:“这个司事站在跳舞的莎乐美的雕塑下,门的左手边。”这样马上就能明白了,而且还通过强调这个带有情欲色彩的形象给里奥赴约加入了一种特质。(在大教堂里,这个主题是持续着的:当司事到达布雷泽墓的时候,他郑重地指出戴安是一个悲伤的寡妇,但是,我们都知道,她是国王的情妇——而且,爱玛也是一个年轻男子的情人。)在鲁昂,没有人指出这个雕塑是“Marianne dansant”,对于Steegmuller的解决之道,还可以说得更多。但是,这样一来就过度干涉文本了。
Davis版本最基本的特征是对福楼拜的语法和句式结构的关注,他试图把它们在英语语境中还原出来。举例来说,“逗号黏连”的惯例——两个主要的子句被一个逗号而不是“and”连接——或者对他人来说无感的细微的时态变化(而且有时候在英语语境中也是无感的)。在之前的例子里(‘Il acquit de fortes mains, de belles couleurs’),她翻译这个男孩有着“美好的颜色”(good colour)而Wall说这个男孩有着“一种美好的颜色”(a good colour):保留了原始的简单的“形容词-名词”的平衡感。在她的译序里,Davis指责道,一些她的前辈们只顾“简单地用自己的方式把这个故事陈述出来”。在《时代》对她的采访中,她解释道:“我已经发现,那些被天才的敏感以及他们的生命所书写的东西,并不一定和原来的作品保持一致;那些更加忠于原作的翻译可能是相当沉闷的。”这是一个悖论,也是翻译的束缚之所在。如果是“忠实的”,就可能是“沉闷的”,然后就不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忠实,因为福楼拜并不是一个“沉闷的”作家。他在不同的语言方式中间做切换;他用散文的方式来抒情;但是这是一种法国式的散文,它的音节重音会不断地出现。福楼拜说过,一行散文必须是有韵律感的、铿锵有力,并且像一行诗那样稳定。他也说过他的目的是美,他之所以写作《包法利夫人》,是因为他讨厌现实主义(一种恼羞成怒,喋喋不休的强调)。他说散文就像头发:在梳理之下发光。他一直在梳理。对于这些不精准的从来不把“感悟力”和“生命”放到小说中的翻译家来说:如果感悟力和生命力不是从小说来的,那是从哪里来的呢?Davis总结说:“所以,我想要做的只是我认为还没有做完的,我试图创造一个完好的译本,它非常贴近和忠于原作。”这是一个很高的要求;即使我怀疑之前每一个译者都觉得他们在试图尝试做不一样的事情。
当福楼拜式的的句子朴实而直白的时候,Davis在法语作品的翻译上的尝试就变得“非常贴切,非常忠实于原作”。注意那个自我意识遭到放逐的时刻:“Emma retrouvait dans l’adultère toutes les platitudes du mariage。”Davis对这句话的翻译——“爱玛在私通的过程中发现了婚姻所有的(all)无聊之处。”——恰好地复写了法语原句,并且产生了一样的行文效果。在对比其他的翻译之后,你可能会想她的翻译确实很明晰。Steegmuller 和 Hopkins都在“重写”(recast)的过程中把这句话简译了。甚至Wall(同Davis的翻译水准最近的人)也漏掉了富有张力的“所有的”(all)。另外,在这句话之后的一两页的地方,有一句同样重要的话:“Tout et elle-même lui étaient insupportables。”这是一个非常不同寻常的句子。一个寻常的句子应该是:“Tout lui était insupportable; elle-même comprise”或者“y compris elle-même”。福楼拜特地连接了“Tout et elle-même”,而且就如同Davis做的那样,它们被错误地分离成了“所有的事情对她来说都是不可忍受的,包括她自己的事。”(他加上了一个重复而笨拙的“她”)Wall翻译这句话的时候也走偏了:“从她的事开始,这一切真是让人受不了。”Hopkins把这句话打散了翻译,或许扩充了太多:“她憎恶每一件事、每一个人,包括她自己。”Steegmuller在他们中翻得最好:“她厌烦所有的事,包括她的。”但是,即便这样,“et”的效果还是没有被翻译出来——这个单词有把自我同世界隔开的意思——它的效果最终在把爱玛同世界分开的行动中体现出来。
所以,Davis把前面的译者分成“天才般的搬运工”和“沉闷的呆头鹅”,是站不住脚的。而且,她想要提供两种人翻译中最好的地方,也是不可能的。另外两个例子可以说明这一点。在爱玛被鲁道夫引诱之后,有一段在她过去性交经验时,对她周围树林环境的半神化描述,这这篇树林中,她感到了平静。但是在最后一个句子,福楼拜粗暴地打断了这种平静:“Rodolphe, le cigare aux dents, raccommodait avec son canif une des deux brides cassée.”(鲁道夫,牙齿之间的雪茄,与他的。。。)这个“伟大”的反浪漫主义的时刻:鲁道夫把两者(雪茄和刀子)都转变成了另一种身体的愉悦,变成了一种强悍的实验般的物品(就像在契诃夫的小说《女人与小狗》【译注:话外!天哪!这部小说就是朗读者里面汉娜学字时候读的那本!】中,古洛夫在完事之后,手里拿一个大西瓜)。毫无疑问,所有版本都是这样翻译的:“鲁道夫,牙齿间叼着一根雪茄,。。。”Wall接下来这么翻译:
“用刀子摆弄修补(mend)两个坏了的马缰(rein)中的一个。”
was mending one of the two broken reins with his little knife.
Steegmuller翻译成:
“用小刀摆弄修补(mend)一个坏了的马勒(bridle)。”
was mending a broken bridle with his penknife.
Hopkins则是:
“忙着弄他的刀子,把其中一个马勒(bridle)的破口修好。”
was busy with his knife, mending a break in one of the bridles
Davis翻译:
“摆弄着刀子去修补其中一个马勒(bridle),它已经坏了。”
was mending with his penknife one of the bridles, which had broken.
到底是“马缰”(rein)还是“马勒”(bridle)?是“小的刀子”(little knife)还是“小刀”(penknife)?它们的区别是很小的;所有的翻译版本都包含了同样的信息。福楼拜的句子在处理这个句子的时候,并没有给予关注;在一个狂野的叙述之后摆出了这么一句话,是十分令人沮丧的。Wall, Steegmuller和Hopkins都得出这样的结论。Davis则不是。确实,她“如实地”忠于福楼拜的句子结构。但是,英语语法不是法语语法,所以,安静的cassée(是名词,所以是“安静的”)(对所有的人来说,这个词的静谧之处还在于它暗示了鲁道夫对爱玛的“损坏”)被打散地翻译成“已经损坏的”——现在看来有些冗余,那么,对于未被损坏的东西呢他怎么办呢?这句话的翻译中被带入了一个笨拙的词,翻译得根本不忠实于原作,而且也非常“不福楼拜”。
第二个例子则是夏尔和爱玛在鲁昂看歌剧时候的碰面——是小说中三个最不和谐的场景之一——这个场景里有着爱玛的情意满满的生活,她的希望和回忆;这似乎被歌剧《拉美莫尔的露琪亚》中夸张而怪异的情绪所挑战。当她的想法的感觉相互纠缠的时候,她突然意识到艺术和生活在各自的道路上都是不充分的。这是小说中一句关键的话:“Elle connaissait à présent la petitesse des passions que l’art exagérait.”这是一句平静而稳当的话,可分成三个部分,有三个头韵修辞,第一个部分通过“p”把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囊括在一个中心短语中。对“petitesse”翻译的选择通常在“paltriness”和“pettiness”做出,但是它们都不够完美,因为他们都多多少少带有和“petitesse”不同的色彩。Wall的版本的翻译中体现了原作的力度和发展状态:
“到现在,她知道了艺术所夸张出的情感的精微之处。”
For now she knew the pettiness of the passions that art exaggerates.
Hopkins则把头韵修辞给抛弃了:
“她现在知道了,情感的碎屑在艺术中涂抹得比在生活中多得多。”
She knew now the triviality of those passions which art paints so much larger than life.
Steegmuller保留了三个头韵:
“现在,她真的明白了艺术勾勒出了情感中的无一点儿价值的东西。”
Now she well knew the true paltriness of the passions that art painted so large.
Davis翻译成:
“她知道,现在,艺术夸张地表现了情感是有多么地微小!”
She knew, now, how paltry were the passions exaggerated by art.
她没必要把第一个名词替换成一个形容词,然后把最后一个短语的语法结构也给改了。但是,这句话的翻译失败之处在于头三个词汇:“知道”(knew),“现在”(now),“多么”(how)——其中有两个是开口呼的谐音,还有一个是韵律中的阻塞点——它们和原作中的词汇都不同了。
在还没有写完之前,翻译本不可能被阅读:当然如此,而且多少令人困扰。而且,它不能——或者说至少不应该——被写成原作出现时期的拙劣的复制品。它必须为当代的读者而写,它必须给当代的读者以相似或相同的阅读感受,就如同原作给它当时的读者一样。就像翻译也会存在一些不靠谱的松散之处,反过来说,“过于精准”也会让读者误入歧途。对一个正在写的书中的文学文本进行建议是非常困难的(除了注脚和引言还可以提些意见),而这些建议对作者来说很重要。书被写出来,通常是反——反浪漫主义,反作者自我中心主义,反干扰,反一种“某些主题比其他的要‘高级’”的观念。这儿同样存在一个语言学上的文本:这就是Michael Hofmann他对《变形记》的翻译声明。他引用了Klaus Wagenbach:“卡夫卡人格的纯净性,他节制的句子结构,他那少量的词汇,如果不在他那布拉格德国人的背景下,就根本无法理解。”再加上,没有两种语言的语法是一模一样的,它们的词汇也各异(英语的词汇就比法语的词汇多,而且用法也多)。甚至标点的作用也不一样:英语中的感叹词比法语中的语气要强一些,所以福楼拜小说中的一些感叹号被删改了;Wall删改得比Davis多,Davis甚至在某些地方还额外添加了一些。不同的时代,语言发展的程度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包法利夫人》的翻译中,你必须得考量这个法国作家,然后是法国的读者,再然后到了今天,得考量英语的翻译者们以及过去和现在的英语国家的读者们。
现在,至少许多书籍的翻译没有了那种时间上的滞后性(《庭长夫人》是1884-85年间出版的,但是直到1984年才被翻译成英文)。翻译者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干脆面对面问作者“这里是什么意思?”:唐•德里奥(米国和罗斯、品钦齐名的作家)在伦敦为他的作品《尘世》(Underworld)的欧洲译者召开了一个会议,他们在一本开头写满了60页排球的小说中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问题。但是翻译不一定非得是一个衡量损失的工作。当我的书《福楼拜的鹦鹉》被翻译成德语时,我在苏黎世的编辑谦虚地指出一些我附加的虚饰:比如,对福楼拜本人的双关“flea-bear”(跳蚤熊),对“手淫”的德国俚语“在棕榈树上晃悠”的使用。在我的书中,就连福楼拜在埃及也被“手淫”过,这听上去像是福楼拜的英文版翻译的进步。为德国读者加一点儿别的料才是翻译的公平交易么!但是,这个优点带来了新的危险:作者一旦开始耍这种技巧,就不得不在译者和外国编辑之间进行周旋和讲解。我记得有一次我在广播里听到一个著名的英国作家的讲话,他说,他写作的时候会在一个点停下来,为他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译者们考虑他们可能遇到的翻译难关,然后把东西变得易于理解。然而,也有来自于你的语言所有者们的反对的声音,这很容易导致一次“国际化的散文写作”——就像一顿航空餐一样:可以让所有人都吃得下,不会毒死人,但是没有丰富的营养。
比较《包法利夫人》的几个不同版本的翻译,不是说为了去检测它的翻译的累积过程(这些过程很缓慢,而且其中偶有出现一些小错误,但是它们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确定性和权威性),而是,去观察一系列近似物,一系列的缺陷。如果几乎每一个法语词汇都通过不同的方式翻译成了不同的英文词汇,这会怎么样呢?想一想当爱玛、夏尔、里奥在河港的咖啡厅里吃冰激凌的时候,他们在《露琪亚》的最后一幕出去散步,夏尔幼稚地建议他妻子继续呆在这座城市里去观看下一场表演——这个场景预示了她和里奥的不轨行为。夏尔称他的妻子为“mon petit chat”(我的小猫咪)。马克思•艾福琳翻译成“pussy”(小猫),Mildred Marmur(1964)翻译成“我的小猫”(my kitty),Wall翻译成“我的可怜小猫咪”(my pussy-cat),Hopkins则翻译成“亲爱的”(darling),Steegmuller译成“甜心宝贝”(honey),Russell和Davis翻译成“我的宠物”(my pet)。马克思的翻译比较好,但是遗憾的是,它并没有留下来;Marmur的翻译也不错;Wall的翻译则有点儿差劲的电影《马丁探长》的口味儿;Steegmuller 以及Hopkins的翻译则去掉了“猫”的特征(你可以争辩说法文词chat的猫性早就没有了);然而,Russell和Davis的翻译,则结合了某种平庸(叫人“小猫”本来就显得很庸俗嘛!)和动物性,获得了最好的效果。到现在,你应该明白为什么卢瑟福把翻译称作“敏感的人们”应当逃避的“一个怪异的志业”了吧!
Davis翻译的《包法利夫人》,从语言方面来看,是一个认真的翻译。它是用一种现代风格来翻译的,而其所使用的语言也是通俗易懂的美式英语。它也很好地表现了一种“精致”——有些人也成为“干涩”——福楼拜小说中的散文的精致,而且,它在翻译句式上的对应也经常让我们感觉到与福楼拜更近了。不好的地方在于,它把我们带离英语,让我们把目光更多地是放在Davis对福楼拜散文的处理上,而不是福楼拜散文本身上。这个缺点来自一种过时的潮流:对所翻译的作品缺爱。在她的《时代》的访谈中,Lydia Davis解释道:
我被要求去翻译福楼拜的作品,这么说吧,要拒绝另一个伟大的作品是很困难的。事实上我并不喜欢《包法利夫人》。。。我发现他对语言的使用是非常有意思的;但是,我不会说感染我的是这本书。。。我喜欢一个思考和感受着什么的女主角。。。好吧,我没发现爱玛让人崇拜或让人喜欢——但是对福楼拜则不是这样。我做了很多别人认为一个译者不会去做的事情。他们认为:‘她爱《包法利夫人》,法文版她都读了三遍,她非常想翻译这本书,她甚至要求出版商出新的翻译本,而且,她做了几乎所有的背景阅读。。。’但是,这都不是真的。
可能其中有一些是译者不称心的愉悦(demob-happy)——毫无疑问,在已掌握的法语中进行三年跋涉之后,有把帽子抛向天空的轻松感。Davis说爱玛包法利“不思考不感觉”是什么意思呢?这部小说的全部主题是:恶的思考和坏的感觉所导致的危险。也许,Davis的意思是“没有按照我赞同的方式去感觉、去思考”。至于抱怨爱玛“不让人崇拜或喜欢”——则听上去好像是对这部书的评价。Lydia Davis翻译《包法利夫人》的过程表明了:即使你不付出一丁点儿同情心,也不会妨碍你生产出一部好的翻译。从这个意义上说,翻译不仅需要充满想象力的行动,而且也需要专业技能。如果你想要一个更加天马行空的翻译,Steegmuller的翻译就不错;如果想要一个紧凑些的,那么问Wall吧!也许有一天,朱丽叶•赫伯特失落的翻译“巨作”会重见天日,我们也会把它拿来同其他的翻译作比对——看看它们差在哪里。
10/1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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