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乱世界之宠物的故事
鬼鬼(只给自己写)
宠物的故事 在杨咕噜临出门时,多多嘱咐他中午买一只烤鸭回来,但没想到的是这只烤鸭竟是一只名叫阿沙的秃鹫送来的,这都怪杨咕噜太专心画画了。 他一出家门,先找了个能晒得到太阳的墙根处,放下了他收钱的盒子。那周围有个喷水池,有些树,有些动物。他从树上摘下一片叶子,去喷水池里沾点水,最后在墙根儿上画画。 当然他也在墙根儿上写字,但是动物们看得懂只是他画的画——猫、鸟、兔子、胡萝卜、鸭子…… 本来,杨咕噜还记得中午要去买只烤鸭。但是到了大约十点左右,一个名叫诃德的人开着一辆奇怪的拖拉机来到杨咕噜的旁边,问:“请问,你知道18号街区怎么走吗?”杨咕噜把路径告诉了诃德。诃德说了谢谢,然后开着他那辆奇怪的拖拉机走了。 那辆拖拉机实在很奇怪,杨咕噜忍不住要在墙上画一画。但他画了还不到两分钟,那辆奇怪的拖拉机又开了回来,诃德伸长了脖子,问:“请问,你知道18号街区怎么走吗?” 诃德是个不认识路的家伙,他对认路一点天份都没有,但他却住在50号街区,从事着侦探的职业。这一次,18号街区的一位名叫苏菲的小姐请他去找一只猫,但他却找不找路了。 起初,杨咕噜觉得诃德是个笨蛋,有点不想去理他。可是诃德却说:“你要是帮我找到了18号街区,我就付给你三百块钱。” 杨咕噜眨了眨眼睛,然后爬上拖拉机,说:“我带你去。”有杨咕噜为诃德指路,他们顺利地到达了18号街区。 18号街区很大,那里有无数的农场,有无数的庄园,有无数的城堡……总之那里大得很,如果不坐车的话,很难走到18号街区的头。 诃德的拖拉机开在18号街区的田间小路上,发动机的声音“突突突突”地响着,路边的人们、动物们、植物们都好奇地看过来。 诃德在18街区的第59号停了下来,那是一座庄园,一座不需要多加描述的庄园,当然可以透露的是,那庄园很古老,感觉上那里面的时间都落满了尘土。 庄园里有一座高大的城堡,围在四周的是一些圈养牲口的房子。 粉罗丝穿着她那一贯的粉色长裙,蹲在城堡门前的一只山羊的旁边。杨咕噜不认识粉罗丝,不知道她是位兽医,不知道她是个女巫,也不知道她正在检查的那只山羊是苏菲小姐和约伯管家的晚餐。不过他看得出粉罗丝长得挺漂亮的。 诃德开着拖拉机一直到了粉罗丝的身旁才停下来。他先付给杨咕噜三百块钱,结束了杨咕噜的任务,然后跟粉罗丝打了一个招呼,独自走向了城堡大门。 诃德敲响了大门,城堡内回响起“空空”地回音,城堡顶上的一群乌鸦被惊飞。 过了很久,约伯管家来打开门。他面色死黑,长得很阴森,下眼袋黑得很。 诃德热情地向约伯打招呼。约伯点了点头,然后领着诃德进去了。 杨咕噜把钱塞进口袋里,他准备回家了,他还要去办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但他不知道公共汽车站在哪里。他问粉罗丝:“请问,最近的交通车站在哪里?我急着回家去买一只烤鸭。” 粉罗丝皱眉思索了一下。杨咕噜以为她在思索车站的地点,但其实她是在酝酿一个诡异的笑容——粉罗丝是个每时每刻都在思索着自己的笑容是否神秘的人。她说:“交通车站可远得很啊。” 杨咕噜没注意到她那诡异的笑容,后来在餐桌上,杨咕噜也没注意到她的笑容。当时杨咕噜说:“那我要怎么去那边?” 粉罗丝的眼睛转了一下,换了一个更诡异的笑容,说:“你来帮我一个忙,我再慢慢告诉你。”杨咕噜点了一下头,他仍没注意到笑容。 天上的秃鹫开始哇哇直叫。那声音让杨咕噜心里有些害怕,但后来杨咕噜爱上了秃鹫的叫声,因为那个声音吓跑了每天早晨都在石板房子顶上吵吵闹闹的鸽子们。 粉罗丝牵着羊,绕到了城堡的背后——那里有浓浓的血腥味。她找来了一条粗麻绳和一把尖刀。她招呼杨咕噜帮她把山羊的四只蹄子捆起来。 杨咕噜照着做了,但那费了他很大的劲。上帝在捆山羊的时候费了和对付撒旦一样的劲,但山羊和魔鬼是两回事,山羊有角,魔鬼有角,山羊有尾巴,魔鬼好象也有尾巴…… 算了,管他呢。 当杨咕噜捆好了山羊后,粉罗丝就用尖刀杀死了山羊。杨咕噜觉得那场面很残忍,但是秃鹫挺高兴的。 粉罗丝将山羊的内脏掏出来,给了秃鹫。羊皮给了自己,留作记载咒语的卷轴。血液做成了血浆,这是苏菲小姐的食物。肉和骨头都分割开来,这是约伯管家的食物。 我们可以引用“庖丁解牛”的故事来叙述粉罗丝解羊的过程。虽然粉罗丝的动作很娴熟,但那还是用了不少时间。 杨咕噜站在旁边一直看着,忘了买烤鸭和回家的事。他也没注意到诃德已经开着“突突”响的拖拉机离开了城堡。 粉罗丝把一切都收拾妥当之后,天都快黑了。她笑了一下,说:“明天早上老乔治会进城去卖胡萝卜,你坐他的马车走吧。” 杨咕噜傻了眼,说;“那我今天晚上去哪里过夜?” 粉罗丝眼珠子转了转,说:“去我家吧。” 杨咕噜当时有种不祥的预感,但他没想到的是粉罗丝的家竟是一间旅馆——那曾经是开在加州的。 粉罗丝将羊肉,羊骨头,还有血浆都交给了约伯管家,然后她带着杨咕噜坐上了她的梅赛德斯奔驰,而秃鹫叼着那些内脏也上了车。杨咕噜这时候才知道,这只秃鹫是粉罗丝的宠物,名叫阿沙。 他们离开59号城堡,转上了一条偏僻而又漆黑的沙漠公路。 冷风吹动,大麻的温暖香味在空中升腾起来。车灯昏黄,视线一片模糊,但粉罗丝的视线不怎么模糊,要不然车就翻了。 命运的钟声隐约敲响,前方依稀地闪烁着灯光,那是他们将要过夜的地方。 杨咕噜来到旅馆门前站下,阿沙一振翅膀飞上了阁楼。 旅馆看起来崭新而又舒适,但谁知道那到底是地狱还是天堂。 粉罗丝推开了大门,端起了门边的蜡烛,指着一条走廊,说:“这边请。” 杨咕噜走进去,耳中却听见走廊之下回响着许多声音,仿佛在说:“欢迎来到加州旅馆,多么美丽的地方,多么美丽的脸庞。” 当然,这些声音其实是录音机播放出来的。粉罗丝下了楼梯后,就把录音机关了,但不知道是谁又在半夜把它打开了,那可吵醒了很多人,而且包括杨咕噜,这是杨咕噜去了粉罗丝的餐厅的一个原因。 经过一条长长的走廊,粉罗丝带着杨咕噜来到一间房间前。她打开门,对杨咕噜说:“你就睡在这里吧。另外,午夜的时候,魔鬼们会到我的餐厅来聚餐,你可千万不要来。” 杨咕噜吓得直哆嗦,连忙点头答应,但他没想到令他战胜恐惧的第二个原因是饥饿。 现在我们要忽略掉杨咕噜进了房间后洗脸、刷牙、洗澡、上厕所、睡觉,和粉罗丝回到房间后洗脸、刷牙、洗澡、上厕所、睡觉等等不重要的事。当然,粉罗丝为魔鬼准备盛宴不能忽略,为她那掉落山崖而死去多年的丈夫所做的祷告更不能忽略。 我思考了一下,发现大多数人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所不可缺少的正是魔鬼和爱人。 当然,这并不是故事的重点。我们现在应该注意一下,杨咕噜从早上出了家门之后,就再没吃过东西。他上床睡觉的时候就有些饿了,他想去找点吃的,但一想到魔鬼们正在用餐,他又不敢走出房间了。 这是一个不折不扣地鬼故事,后来,杨咕噜对他的四个女朋友说起这个故事时,大家都被吓坏了,就连那个素来冷静的仙蒂也被吓得直哭。 那时候,杨咕噜躺在床上,尽管肚子在咕噜咕噜地叫,他还是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直到有人在午夜开响了录音机,那些像是从远方传来的声音将他惊醒。 杨咕噜浑身打了一个激灵,他忽然想到——粉罗丝为魔鬼准备的盛宴会不会就是他杨咕噜! 杨咕噜立刻穿上了衣服,冲出了房间。走廊里仍然在回荡着那些声音,他们在说:欢迎来到加州旅馆,多么美丽的地方,多么美丽的脸庞。 杨咕噜吓得牙齿直打颤。他急忙关掉了录音机,转身冲向了大门,他必须找到回去的路,回到他的世界…… 然而,旅馆很静,静得能听到杨咕噜饿肚子的声音。 在走廊的尽头,有个灯火通明的房间,里面烛光闪烁,一个个长长的影子映在朦胧的玻璃门上,但那里却没有一点声音。 杨咕噜觉得有许多个手拿着刀叉的魔鬼正站在门的背后,正等着他自己走进盘中。但是只要绕过餐厅门口,杨咕噜就能触到旅馆大门。 逃生的欲望与夸张的恐惧在杨咕噜心里打了起来。它们一边打,一边推着杨咕噜的双腿向前走。 可是,在杨咕噜经过那扇门前的时候,他的脖子被奇心和饥饿控制了,于是他转头瞧了瞧餐厅里面。里面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就连晃动在玻璃门上的那些影子也都消散了。 杨咕噜愣住了,他不知道粉罗丝家中的的魔鬼其实都是胆小鬼,它们长得偏于美貌,既吓唬不了人,也吓唬不了鬼,它们躲在旷野里哭泣,粉罗丝好心地收留了它们,但后来粉罗丝搬走了,它们只得再回到旷野里哭泣。 当时它们正要开饭,但是杨咕噜却跑了出来,它们就被吓跑了。不过管他呢,总之,杨咕噜没见到鬼,只见到了满桌子的酒肉。 那时候,饥饿变得很强大,一口气干掉了逃生的欲望,又一口气干掉了恐惧。杨咕噜猛喘两口气,然后打开门进去吃东西去了。 餐桌上有面包,有牛肉,有香肠,有火腿,有烤鸭……反正有的是吃的。可惜的是,杨咕噜才吃了一片火腿,粉罗丝就冲进了房间。杨咕噜被她吓得噎着了。 粉罗丝走过来,拍他的背,希望能令杨咕噜把吃下去的东西吐出来。但是杨咕噜却误解了她的意思,他把火腿咽下去了。他还向粉罗丝道谢,那令得楼顶的阿沙叫了起来。杨咕噜觉得阿沙是在制造一种阴森的气氛,实际上,阿沙是在幸灾乐祸。 粉罗丝的表情很阴沉,她瞧了杨咕噜好一会,然后诡异地一笑,说:“你很饿了,是吗?好,跟我来。” 杨咕噜被她的表情弄糊涂了,他犹豫不定,可当时的环境太吓人了,杨咕噜跟着粉罗丝走了,一直来到粉罗丝的房间里。 粉罗丝让杨咕噜在壁炉边的椅子上坐下来,说:“你的运气好得很啊。” 杨咕噜困惑地瞧着她。 粉罗丝说:“幸好你没喝葡萄酒,否则你就会忘记一件重要的事。” 杨咕噜问:“那吃了火腿会怎么样?” 粉罗丝说:“没什么大不了的,只不过你的肚子里会长出一个恶魔,然后它会吃掉你。” 杨咕噜傻了眼。 粉罗丝说:“我给你弄点吃的吧,看来你是饿坏了。”说完,粉罗丝走出房间去准备消夜去了。当她端了一堆美食回来的时候,杨咕噜正蹲在墙脚处抠嗓子眼儿。 粉罗丝说:“别吐在我的房间里!” 但杨咕噜已经吐出了一地酸水和一堆火腿馅儿。杨咕噜松了口气,脸上露出了笑容。 粉罗丝说:“你不懂玄学,你过来,一边吃,一边听我解释。” 粉罗丝解释了一大堆话,虽然她是个很不错的女巫,但她还是禀承了妇女的罗嗦。在此,我把那些令杨咕噜再次傻眼的,粉罗丝所罗嗦的一大串话总结一下:那些为恶魔准备的食物被下了诅咒,杨咕噜吃过之后,恶魔的种子就被种下了,杨咕噜是吐不出来的,也就是说他白吐了。 至于粉罗丝所罗嗦的内容,大部分都是埋怨杨咕噜在她的房间中呕吐,当然她也说了有一些有关魔鬼的故事。而这些东西不值得记述在这个故事中,那会把故事弄得乱七八糟的,虽然我讲故事本来就很乱。 另外,粉罗丝和杨咕噜接下来的对话在这个故事中不那么重要,而在另一个故事中比较重要,所以我把这段情节留在了另一个故事中。在此只将一些有用的情节讲述一下。 杨咕噜被吓得不知所措。 粉罗丝指点迷津,说:“有个人能帮你,但她是个很奇怪的人。” 杨咕噜等粉罗丝继续说。 粉罗丝就继续说:“她是苏菲小姐,住在59号——你昨天去过的那家庄园。她是那里的主人。她是个吸血鬼,她能把你肚子里的那个恶魔的种子吸出来。”后来仙蒂听到了这些话的时候,向粉罗丝发了好大的脾气。粉罗丝做了好多美味的点心,才把她哄过来。 粉罗丝说:“苏菲小姐的猫丢了,哦,她自己是这么说的,其实她的猫被她自己吃了,那都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 粉罗丝又开始罗嗦起了往事,我还是把那些内容精简一下。真不知道仙蒂怎么能和她生活得那么融洽。算了,管他呢。 粉罗丝告诉杨咕噜:苏菲小姐已经不小了,她已经三百多岁了。她喜欢画画,也很喜欢葡萄酒,有一次她和约伯管家为了一幅画而干杯,但他们干了太多杯了,结果她喝多了酒,当然约伯管家先被她灌醉了。然后她的猫也被她喝趴下了,不巧的是,它趴在了盘子里。苏菲小姐以为盘子里的东西是牛排,她就把猫吃了——她一直都生吃动物。味道怎么样就不要再提了。总之,苏菲小姐连骨头都啃没了。酒醒以后,苏菲小姐什么都不记得了。她还和约伯管家满屋子乱找,当然约伯管家最终发现了真相,可他是个哑巴…… (注:上面段落过于血腥,未成年的读者请跳过去,看下面的段落。) 苏菲小姐的猫醉死了,好心的粉罗丝将之带回了家,送给了胆小鬼们,胆小鬼们把它吃了…… (注:我不应该欺骗未成年的读者,你们还是看上面的段落吧。) 另外,苏菲小姐是个出了名的任性鬼,为了找到那只已经不存在的猫,她用去了家中所存不多的积蓄。约伯管家已经磨破了嘴皮子,但她又请了诃德帮她寻找那只猫。这次杨咕噜主动找上了门来,苏菲小姐自然是也要请他去找一找。当然,这一次苏菲小姐不用付报酬,约伯管家也就懒得再说什么了。 当然,以上的资料杨咕噜只知道了一部分。 一大清早,杨咕噜坐着老乔治——不那么老,但总觉得自己是个经历丰富的人——的马车来到苏菲小姐的门口。 老乔治慢悠悠地说着胡萝卜有多种营养,但杨咕噜却急着去见苏菲小姐,他跳下马车,连再见都没向老乔治说就跑了,那惹得老乔治骂他是混蛋小子。他真应该耐心地听听老乔治的话,更应该收下老乔治将要送给他的胡萝卜,那就会省去很多麻烦。算了,管他呢。 杨咕噜敲响59号庄园的大门,约伯管家打开了门。 杨咕噜说了自己的来意,约伯管家用手比划:“请进。” 杨咕噜在客厅坐下,约伯管家用手比划:“没有茶和咖啡,也没有点心。”比划完,约伯管家就请来了苏菲小姐。 从相貌上看,别说三百岁,苏菲小姐连二十岁都不到,简直就是个小姑娘。她说话的口气也像是个孩子,比多多还要稚嫩。 杨咕噜没工夫去研究苏菲小姐的性格,他把自己的来意告诉了苏菲小姐。 苏菲小姐看着杨咕噜的脖子,然后羞得满脸通红。她是个大家闺秀,要在杨咕噜的脖子上咬一口,可实在是太难为情了。她坐在椅子上,扭扭捏捏地。杨咕噜急得直蹦。约伯管家一个劲地摇头。 最后苏菲小姐终于细若蚊声地说:“只要你帮我找到猫,你让我干什么都行。” 但实际上,这是杨咕噜的台词——只要你帮我干掉恶魔,你让我干什么都行。 杨咕噜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答应了她的要求。随后苏菲小姐把她臆造出来的线索告诉了杨咕噜。我们不能批评苏菲小姐,任谁惦记着某样东西十几二十年,都可能会把记忆和幻觉相混淆。粉罗丝也总是以为她死去的丈夫并没掉落山崖,而是在山林里迷了路。 苏菲小姐说她的猫在楼梯边上玩耍,然后它喝了点羊奶,然后它跑到了窗户边,然后窗户边飞来了一只小鸟,然后它跳出窗外去抓小鸟,然后它跑出了庄园,然后它跑向了一个遥远的村落,然后苏菲站在窗台边上,指着那遥远的村落,对杨咕噜说:“它肯定就在那里。” 苏菲小姐把过程讲得流畅合理,情节曲折伤悲,就像真的一样,当然她已经跟诃德讲过一遍了。 杨咕噜听明白了经过,正准备出发时,约伯管家躲在角落,向他偷偷地比划:“随便找一只猫就行。” 杨咕噜离开了59号庄园,前往苏菲小姐所指的那座村落,一场持续了六十年的战争也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起初杨咕噜觉得随便找一只猫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没想到的是他找到了一大堆猫,数以百万计! 我现在要介绍一下苏菲小姐所指的那座村落。那是18号街区中的一座平常的村落,和其他的村落一样。每个村落都中生活着一个特定的族群,有的是老虎,有的是狮子,有的是熊,有的是鬼…… 在这座村落中生活的是猫。有骑自行车送报纸的猫,有骑自行车卖冰棍的猫,有骑自行车收破烂的猫,有骑自行车谈恋爱的猫。当然也有骑摩托车送报纸、卖冰棍、收破烂、谈恋爱的猫。也有开汽车的。 当时杨咕噜傻了眼,但猫们对这种傻眼的游客已经见怪不怪了。 杨咕噜遇到了很大的麻烦,他一时间没了主意,不知道该随便带走哪只猫。他从地上拣起一张废报纸,铺在路边的长椅上。他买了一根冰棍,一边吃一边苦恼。他把冰棍杆扔给了收破烂的,这时一条像是失了恋的白猫垂头丧气地走过来,趴在了长椅上。 它的名字叫加菲,它的沮丧情绪已经在它脸上摆了很多年了。那是因为很久以前它的女朋友离开了它,那时它喝了很多酒,然后它糊里糊涂地吃了自己养的麻雀。它实在是喝得太多了,不记得自己干过什么了。但酒醒以后,它又接着喝酒,毕竟它失恋了。 当它终于不再为了失恋而酗酒时,它发现它的麻雀没了,所以它天天趴在村口的长椅上酗酒——为了它的麻雀。起初,它的嘴里还碎碎地念叨着,过了几年,酒精使它的舌头变得迟钝了,它也少说话了。后来加菲坐在诃德的拖拉机上时,一声不发,呆滞地趴着。 但当时,它和杨咕噜同坐在长椅上,是它先开的口,它说:“你看见我的鸟了吗?” 杨咕噜说:“没看见。” 加菲说:“我的鸟丢了。你能不能帮我找到它?” 杨咕噜愣了一下,说:“可是我正在为苏菲小姐……” 加菲打断了他,说:“求求你了,只要你帮我找到鸟,你让我干什么都行。” 杨咕噜的脑子里忽然闪过了一个灵光,他想:“找一只鸟回来送给这只猫,然后就把这只猫带走,送给苏菲。这真是个好主意。” 许许听到这里的时候,觉得这个故事要开始变得重复而罗嗦了。但当时杨咕噜为了那个灵光而答应了加菲,那可让加菲开心得不得了。 加菲高兴得蹦了好一会,然后它也把它自己臆造出来的故事告诉了杨咕噜:它的鸟在路边玩耍,然后鸟吃了几颗豆子,然后鸟飞到了草丛边,然后一只兔子蹦了出来,然后鸟追着兔子跑了,然后加菲站在草丛边,指着一个遥远的村落,对杨咕噜说:“它肯定就在那里。”我们也不能对加菲臆造的故事说些什么。 杨咕噜离开了猫的村落,前往了另一个村落。 杨咕噜以为到另一个村落去找一只鸟回来,会容易得多,但他没想到的是加菲所指的村落是鸟的村落。 在鸟的村落中有数以百万计的鸟,包括卖报纸、卖冰棍、收破烂和搞对象的。它们的生活繁忙而恬静。但这样的生活很快就会被战争所打破。 杨咕噜站在村头,傻了眼,像刚到猫村时一样。他在路边的一条长椅上坐下,看着天空叹气。他旁边的一只鹦鹉也学着他叹气。 起初杨咕噜并没有在意鹦鹉,但鹦鹉一直瞧着杨咕噜,它在等着杨咕噜说话。 这只鹦鹉叫路菲,是个学舌学惯了的家伙。每次它见到陌生人的时候都会学上两句嘴,那总让陌生人啧啧称奇。它喜欢说话,或许应该说它喜欢被称赞。如果它身边一个人也没有的话,它就会和它的兔子说话。 如果一刻不说话,它的小眼睛就会憋得通红。这一次杨咕噜一点说话的心情都没有。路菲在一边等着学舌,等得都快疯了,它在长椅上直蹦,最后它实在憋不住了,便指着杨咕噜一通臭骂。 正巧杨咕噜的心情很糟糕,他就把路菲揍了一顿。 路菲靠在长椅上,哭着说:“我可真命苦。自从我的兔子丢了,就没谁跟我说话了。” 实际上路菲的兔子并不是丢了。那一天,路菲喝醉了酒,村子里的老鹰就把路菲的兔子吃了。路菲醒酒后,老鹰编了个瞎话告诉它:兔子跑丢了。 路菲哭着说:“好心的人,只要你帮我找到兔子,你让我干什么都行!” 杨咕噜瞧着路菲,眼睛眨个不停。杨咕噜连忙答应了路菲。 路菲高兴得直蹦,它连忙把它臆造出来的经过告诉了杨咕噜:它的兔子在路边玩耍,然后兔子吃了几片白菜叶,然后兔子来到了草丛边,然后一棵胡萝卜蹦了出来——这是路菲臆造出来的经过,不用深究胡萝卜会不会蹦,然后兔子追着胡萝卜跑了,然后路菲站在草丛边,指着一个遥远的村落,对杨咕噜说:“它肯定就在那里。” 许许说的不错,故事确实开始重复而罗嗦了。杨咕噜来到了兔子的村落,这里的情况和之前的村落一样。我也就不再提卖报纸、卖冰棍、收破烂和搞对象的事了,也不再提杨咕噜傻眼的事了。 我们来换一种方式,直接说一说兔子的村落中的那只名叫马菲的兔子。首先它瘦得很,瘦得简直不像个兔子了。这都是它的胡萝卜制造的麻烦。 那一天,马菲喝醉了酒。当然,在醉酒之前它准备去菜市场买根胡萝卜。但当它经过酒吧门口的时候,一只漂亮性感的母兔子冲它招了招爪子。于是它就神魂颠倒地进了酒吧。但出乎母兔子意料的是——当马菲在酒吧的桌子边坐下后,它的心思竟全放在了酒上。母兔子简直气疯了。 马菲喝了很多啤酒,花光了它所有的钱,包括用来买胡萝卜的。 对于兔子来说,没有胡萝卜,可以去吃草。但对于马菲来说,没有胡萝卜,吃草就没味道了。马菲每再没吃过胡萝卜,因为自那次以后,每天去市场时它都要经过那家酒吧。 当杨咕噜碰到马菲的时候,马菲正喝多了酒在路边哭呢。 杨咕噜本来没想搭理马菲,也没想搭理母兔子,他只想去酒吧喝一杯。但是母兔子向他一个劲地招手,马菲也忽然扑倒在杨咕噜怀里,并说:“只要你帮我找一根胡萝卜来,你让我干什么都行。” 这一次,马菲没把它臆造出来的故事告诉杨咕噜,因为它喝多了。 而杨咕噜满肚子都是后悔。要是一大早,他收下老乔治将要送给他的一根胡萝卜,一切问题都解决了。 后悔归后悔,那解决不了问题。杨咕噜没法找到老乔治,他只得另请高明,去弄一根胡萝卜回来。 为了找一根胡萝卜,他竟费尽了千辛万苦。因为马菲并没指着哪个村落,说:“它肯定就在那里。” 所以当杨咕噜找到一个种植胡萝卜的田园时,天都快黑了。杨咕噜趁着没人注意,就偷偷地拔了一棵胡萝卜。后来诃德也对这棵胡萝卜做了同样的事。 杨咕噜带着胡萝卜去找马菲。马菲见到胡萝卜可乐得开了花,然后它被杨咕噜带走了,带去见路菲了。然后杨咕噜又带走了路菲,最后是加菲。 杨咕噜带着猫、鸟、兔子和胡萝卜来到了苏菲小姐的家中。苏菲小姐见到猫时,就像兔子见到胡萝卜时、鸟见到兔子时一样高兴。加菲似乎延续着之前的状态,仍然没说话,但还是能感觉出来它挺高兴的。 大家欢聚一堂,但是场面稍微混乱了一些,每个家伙都想拥抱住自己想要的东西,但结果大家缠在了一起,像一团麻。 杨咕噜站在一边,当然约伯管家也站在那里,他们两个都傻了眼。这个时候,粉罗丝冲了进来。她一把拽过杨咕噜,问:“你到底干了什么?” 抱歉,这中间发生了一些不为杨咕噜所知的事情。那需要特别交代一下: 胡萝卜村落和其他的村落是一样的,里面住满了胡萝卜。杨咕噜带走的那棵胡萝卜——它叫凯罗特——就是那个村落的。 凯罗特并没丢失什么东西,只不过它有个胖得像白萝卜一样的老婆,泼辣的家伙。它一直都想离开它的老婆,杨咕噜把它带走了,它可高兴得很。但是它的老婆却大发雷霆。 凯罗特的老婆纠集起了一众胡萝卜追向了杨咕噜,当然杨咕噜跑得比胡萝卜快,所以当杨咕噜带着加菲离开猫的村落时,胡萝卜们才刚刚到达兔子的村落。 首先,胡萝卜村和兔子村有着深厚的种族仇恨,它们一见面就打得头破血流,但这并不是我所说的那场持续了六十年的战争。 凯罗特的老婆和酒吧门口的母兔子交流了一下,它们发现马菲也被带走了。于是胡萝卜们伙同兔子们冲向了鸟的村落。 但是兔子们还没接近鸟的村落时,鸟们就摆出了抵抗的架势。当然,这也不是我所说的那场战争。不过,鸟们还是和兔子们打了一仗。 兔子们有胡萝卜们的帮助,所以它们攻破了鸟村的村门。然后母兔子和趁路菲喝多了而吃掉了兔子的那只老鹰进行了谈判。结果它们发现路菲也被带走了。于是鸟们也加入了大军,冲想了猫的村落。 猫村的猫们扔掉了自行车、摩托车和汽车,换上了坦克。这也不是我说的那场战争——猫们并没和鸟、兔子、胡萝卜交火。 加菲的旧情人告诉老鹰,杨咕噜把加菲带走了。然后大家就冲到了苏菲小姐的城堡下面。这就是粉罗丝拽着杨咕噜的原因。 粉罗丝把杨咕噜拽到了窗口。杨咕噜看到城堡外面围着数以四百万计的村民时,说:“我都干了些什么啊……” 杨咕噜向粉罗丝简单地叙述了一遍那个不简单的经过,粉罗丝越听越恼火,说:“你赶快把这几个家伙送回去。” 杨咕噜连忙去执行粉罗丝的命令。但是他失败了,别说从苏菲小姐手中抢走猫,就是从马菲手中抢走胡萝卜也绝不容易。 杨咕噜急得满头大汗,最后粉罗丝却神秘而诡异地笑了一笑,说:“准备晚宴吧。” 后来,仙蒂对粉罗丝的这一举动大加赞赏。但当时杨咕噜却只能干瞪眼睛。 粉罗丝也不指望杨咕噜能有自己的冷静与机敏,所以那个丰盛的晚宴全是粉罗丝一手操办的。约伯管家不会做饭,所以就在城堡外面向四百万的村民比划:“稍等。” 当时,城堡外面的气氛死沉沉的,餐桌边乐融融的,杨咕噜心里却乱糟糟的。 粉罗丝为大家斟满了酒,说:“这是一个美好的日子,充满了团圆与温馨。我们为此干杯。”她一举杯,向杨咕噜诡异地笑了笑,还眨了眨眼睛。 杨咕噜没看见粉罗丝的表情,他举起酒杯干了。另外的那帮家伙当然也都跟着干了。唯独粉罗丝没有喝,因为她本就不打算喝那杯酒,另外杨咕噜实在是太令她生气了。 粉罗丝为大家准备的酒是葡萄酒——给魔鬼喝的那一种。喝了之后会忘记一件最重要的事。不过,喝了之后会先昏倒。 粉罗丝趁着大家都昏倒了,就把凯罗特还给了胡萝卜,把马菲还给了兔子,把路菲还给了鸟,把加菲还给了猫,把苏菲还给了僵尸。 对了,我忘了说了,约伯管家是个僵尸,喜欢听莫扎特,也喜欢看电影,但是电影院不太欢迎他,后来他就上网用电驴下载电影。 粉罗丝打发掉了那四百万的村民,她得意地笑起来。然后她把杨咕噜抗上车,她打开车上的收音机,加州旅馆的音乐再次响起,车子又转上了那条漆黑的沙漠公路…… 杨咕噜醒来的时候,阳光可明媚得很。他躺在床上享受了老半天,直到粉罗丝打开了他的门,说:“先起来吃点东西吧,一会老乔治要进城了。” 见到了粉罗丝,杨咕噜一下子想起了那一大堆的麻烦。粉罗丝在杨咕噜吃早餐的时候,把事情解决的整个经过告诉了他。杨咕噜也松了口气。 粉罗丝瞪着他,说:“我当时向你使眼色,叫你别喝那杯酒,你当时在干什么!” 杨咕噜说:“我当时太害怕了。” 粉罗丝说:“今天早上阿沙出去飞了一圈,回来后,它告诉我,苏菲小姐在画画,她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拿过画笔了。看来她把她的猫给忘了。” 杨咕噜说:“那真好。” 粉罗丝说:“加菲趴在村头的长椅上睡觉,它旁边还趴了一只小母猫。看来它把它的鸟给忘了。” 杨咕噜说:“那真好。” 粉罗丝说:“路菲闲着没事,在自己学自己说话,看来它把它的兔子给忘了。” 杨咕噜说:“那真好。” 粉罗丝说:“马菲和母兔子一起吃了早餐,它没喝啤酒,但是胃口不错,看来它把它的胡萝卜忘了。” 杨咕噜说:“那真好。” 粉罗丝说:“凯罗特在和那个胖胡萝卜谈恋爱,看来它忘了对方曾经是它的老婆。” 杨咕噜说:“那真好。” 粉罗丝说:“你现在一点也不着急,看来你忘了你的肚子里还有个恶魔。” 杨咕噜说:“那真好。” 仙蒂也觉得很好。 杨咕噜吃完了早餐,离开了粉罗丝的家,他坐着老乔治的马车去往18号街区的交通车站。 老乔治还是同样的喋喋不休,杨咕噜也同样没理他。不过杨咕噜心里在寻思:他还记得他肚子里的恶魔,并没有忘记,说明这不是最重要的事。那他到底忘记了什么? 他一直想啊想啊,想出了神。最后一阵“突突突突”地拖拉机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诃德开着他那辆破拖拉机来到了杨咕噜面前,并说:“请问,你知道18街区的59号该怎么走吗?” 杨咕噜刚想说“知道”,但他忽然看见诃德的拖拉机上拉着几个熟悉的面孔,那是加菲、路菲、马菲和凯罗特。 杨咕噜彻底傻了眼。 诃德见他表情呆滞,又不说话,便以为杨咕噜也不认识路,说:“那好,我自己去找吧。”然后他开着他的拖拉机“突突突突”地走了,此后的六十年里,他一直都在找18号街区的59号。这才是战争的关键! 杨咕噜好不容易回到了家,他坐在紫葡萄藤咖啡厅里,将这两天所遇到的事详细地讲给了他的三个女朋友。 许许说:“你呀,担心死我了。现在好了,你总算回来了。” 杨咕噜说:“回家真好。” 刘珍说:“但是你肚子里的那个恶魔怎么办?” 杨咕噜说:“算了,管他呢。” 多多说:“那么我叫你给我买的烤鸭呢?” 杨咕噜浑身一颤,无数的回忆涌入大脑,说:“我把这事给忘了!” 多多被他的表情吓着了,说:“你怎么了?忘了就忘了,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这个时候,秃鹫的叫声响起在窗口,那惊得石板房子上的鸽子全部飞走。 杨咕噜认出那是阿沙。他走出咖啡厅,来到阿沙旁边,见阿沙的爪子上绑着一个袋子和一封信。 信上说:你忘了你的烤鸭了,现在我把它送来了,但是别忘了你答应我的事。 署名:粉罗丝。 杨咕噜解下袋子,阿沙一振翅膀,哇哇地飞走了。 多多问:“袋子里的是烤鸭?” 杨咕噜解开袋子,里面确实是一只烤鸭。 许许问:“粉罗丝是谁?” 杨咕噜说:“她就是刚才我讲的那个故事中的女巫。” 刘珍问:“你答应了她什么事?” 杨咕噜说:“那件事在这个故事中不重要,作者把它放在另一个故事中了。” 这个故事,我讲完了。虽然故事的名字叫做《宠物的故事》,但你们不要理它,我在此把它改成《记忆的故事》。不过或许我更应该直接在开头把故事名改过来…… 算了,管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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