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日本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悟仁

来自: 悟仁(冰露)
2012-08-17 09: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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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悟仁

    悟仁 (冰露) 楼主 2012-08-17 10:03:38

    维基【日本法律】条有言:“(现代)日本法律系统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混同体。”现代日本法律系统包括六法:六法现在包括:民法 Minpō, 1896 ;商法 Shōhō, 1899 ;刑法 Keihō, 1907 ;日本国宪法 Nippon-koku-kenpō, 1946 ;刑事诉讼法 Keiji-soshō-hō, 1948 ;‘民事诉讼法 Minji-soshō-hō, 1996

    作为法盲,不是很懂环境法与六法的关系,估计其主要涉及民事诉讼法吧。不过有一点很有意思,就是日本在环境法方面的先抑后扬,其中涉及的民生、司法、国际问题值得深思。

    文中还涉及“三位一体化改革”,不是很懂,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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