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人有没有删除回帖的自由?

Thinker

Thinker(One EMPTY Seat)
2011-03-01 22: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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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hinker

    Thinker (One EMPTY Seat) 楼主 2011-03-02 02:20:22

    自由是系统赋予的?我怎么觉得怪怪的。。。

  • 考拉是条狗

    考拉是条狗 (周公吐哺,天下归西) 2011-03-02 02:23:18

    你跟豆瓣签订过协议,所以你已经同意一切以豆瓣的解释为准了

  • Thinker

    Thinker (One EMPTY Seat) 楼主 2011-03-02 02:33:52

    北朝鲜没有提供上网的功能, 所以人民就没有上网的自由? 没提供上facebook的功能, 就没有上facebook的自由了?

  • 辛德林记

    辛德林记 (xuexx.com) 2011-03-02 07:01:57

    最好的状态就是: 发帖人A只删除垃圾回帖的B,而不删除因为立场观点情感不一致的回帖。

    实际操作时,有效删除垃圾回帖,由发帖人为最佳人选。 所以需要赋予发帖人删回贴权利。

    权利不受制约就会滥用:部分发帖人会去删除对立观点、感情上不接受观点。

    要想解决这种权利滥用,制度上的修改貌似真不好弄。

    最后的具体规则就成了这样:以损害部分回贴人的利益来保证回帖的无垃圾广告性。

    至于说有没有什么自由,这只在于网站的规定,网站说有,你就有,网站说没,你就没:有我地盘这就得听我的。

    权利是人为规定的,没有天然的权利。

  • Daniel

    Daniel 2011-03-02 07:13:45

    删帖都是细枝末节了,如果因为发几条帖子,被人追骂无毛,害的吃不好睡不好心里难受要死你会怎么办呢?正因为了回帖人的不理性和发帖人心理承受能力才导致删贴。我觉得我最不能承受的是被人骂做无毛,及由此对我亲人的谩骂。不是为自己开脱,个别人的极端不理性和SB举动会给社会带来多少坏的结果,比如删帖。昨天骂我家人的竟然是女的,我真的无语。

  • wuyeliumin

    wuyeliumin (上豆瓣才发现原来自己那么靠谱。) 2011-03-02 08:22:13

    豆瓣这个功能很脑残。

  • Mr. Anderson

    Mr. Anderson (心意鱼鸟自流形) 2011-03-02 08:24:54

    LZ,研究任何问题都要先找主客体

  • Thinker

    Thinker (One EMPTY Seat) 楼主 2011-03-02 11:01:01

    我想我明白了, 是不是我混淆了公权与私权的界线。

    豆瓣是阿北的, 作为一个私体产业, 在我注册的时候就注定了要让步一些权利/自由,来迁就豆瓣。 就像去朋友家做客, 朋友家门口写着莫谈国事, 那么在进门的那一刻,我就默认同意让步这一谈话的自由。

    但是之前facebook的例子是公权的一种表现。 不小心投胎到一家, 门口写着人民当家作主。 但是我的权利/自由不应该仅仅是系统/体制/政府所赋予的, 也不应该是大多数人投票决定的。 因为这样会导致“多数人暴政”。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同时,还要保证少数人的天生权利不受侵害。 这部分权利是天生的, 而不是系统赋予的, 是不能让步的。

  • 芋头丸子

    芋头丸子 2011-03-02 13:07:40

    lz成功的推导出了天赋人权。

  • 壶碟会上探花郎

    壶碟会上探花郎 (……) 2011-03-02 13:22:15

    见证奇迹的时刻

  • 辛德林记

    辛德林记 (xuexx.com) 2011-03-02 14:24:56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同时,还要保证少数人的天生权利不受侵害。


    为什么要保证?为了避免多数暴政? 那为什么要避免多数暴政?因为不被多数多数暴政是天生的权利?

    有趣的逻辑

  • Enter

    Enter 2011-03-02 14:29:56

    契约 用户协议 权利滥用禁止原则 还有,以上都是西方的意识形态。

  • Thinker

    Thinker (One EMPTY Seat) 楼主 2011-03-02 17:39:19

    还有,以上都是西方的意识形态。

    =======

    请问东方的意识形态是什么?

  • [已注销]

    [已注销] (克己复礼) 2011-03-02 23:12:41

    我觉得回帖人有发言权 而发贴人不应该有删贴的权利 而网站却赋予了他这种权利 个人认为网站不应该给删别人贴的权利 这就是权利不对等!!

  • [已注销]

    [已注销] (克己复礼) 2011-03-02 23:26:20

    这种删贴的权利是在强制剥夺回帖人的权利 剥夺YAN LUN ZI YOU,在这种情况下 发贴人就会烂用权利 只保留对自己有利的 ,也就是说失去了“公平”这个基础

  • [已注销]

    [已注销] (克己复礼) 2011-03-02 23:31:47

    合理的应该是网站管理人员充当仲裁和POLICE 清理他认为不好的回帖

  • [已注销]

    [已注销] (克己复礼) 2011-03-03 00:51:39

    2011-03-02 18:38:27 暹羅茉莉林 (SHilo. J. Lim) 從規則上來說是可以的,可規則並不等同於真理。 涉及人身攻擊的言論當然可以刪除,但如果發帖人為維護自身利益衹保留與自己立場觀點相一致的言論,那麼建議發帖人到私人日誌發表觀點,那是您的地盤,您有權處置一切回覆。小組屬於公眾場所,討論要自由公開,這是一種基本禮儀。如果連這種網絡禮儀都不懂,我實在感到悲哀。 不知這種人在生活中是否也隨時手拿膠條四處封住言論不同的人的嘴~~

    -------------------------对啊 问题就是发贴人用他的权利剥夺了回帖人的权利 在这点上 发帖人也就成了法官 合理的应该是有个仲裁 决定对错 ,反正我就觉得删贴属于权利滥用

  • 壶碟会上探花郎

    壶碟会上探花郎 (……) 2011-03-03 09:32:57

    呵呵,其实这个模型很有意思:douban可以看成是个小社会,用户规则就是基本法,小组长就是一方大员,而每个lz就是基层干部,咱都是p民 基本法给了每个大员自治权,也授予基层干部在管片内的完全自由,然后就什么都不管了,以为可以达到无为而治(因为douban没有最高裁决,类似某些论坛的申诉投诉渠道,等于是把权力全都放给了各级领导干部),而同时呢,大员们往往是不作为的(我觉得这个是好事,除了某些非常小的组的组长,会非常有封人删帖子的兴趣,这也正常,越是豆包越拿自己当干粮),等于就是说,基层干部没人管,那么必然的结果就是,谁被得罪(包括但不限于意见不一致)了,谁就开始用权 当然了,这些都是小问题,最大的问题在于,地方大员和基层干部,上台的过程,不是荐举的,也不是选拔的,而是谁都可以化地为王,没有资格审查,这就比较恶心了

  • Thinker

    Thinker (One EMPTY Seat) 楼主 2011-03-03 11:09:12

    有功能即有自由的后果就是这样。 不过至少我们还有用脚投票的自由。。。

    Thinker,
      
      你发布在相册你可能不知道的( http://www.douban.com/photos/album/39691685/ )里的照片因不符合豆瓣的图片政策(http://www.douban.com/about?policy=photorules)已被删除。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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