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事件传播空间结构及其特征研究——以近年来40个网络热点事件为例

鲁西南乡村观察

来自: 鲁西南乡村观察
2018-10-19 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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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西南乡村观察 楼主 2018-10-19 19:11:37

    网络空间草根政治运动及其公共治理 谢金林   (云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昆明650221)   原载《公共管理学报》2011年第1期   摘要:网络空间草根政治运动是草根力量以维护其利益为目的,运用网络技术组织的抗争性集体行动。草根政治运动在网络空间兴起是社会转型时期贫富分化的结果,也是网络时代权力重新分配的结果。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网络政治动员、网络舆论批评监督、网络政治参与,它有利于国家-市场-社会关系的优化,也有利于国家治理的发展,同时也可能给政治秩序稳定带来极大的难题。因此,对网络空间草根政治治理必须坚持整体性治理原则,引导与规制并举,现实政治与虚拟空间治理并重,使网络空间草根政治运动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建设性力量而非颠覆性力量。   关键词:网络;草根;政治运动;公共治理   收稿日期:2010-09-03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9XJC810004)   作者简介:谢金林(1973-),男,江西莲花人,毕业于中南大学,博士,云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网络政治、政治传播、政治哲学。   1“网络空间草根政治运动”的界定及问题缘起   “草根(Grass Roots )”一词来源有两个说法:一是19世纪美国寻金热流行期间,盛传有些山脉草根生长的地方就蕴藏黄金,这消息很能吸引大众,所以“草根”就解作“基层群众”;二是“草根”比喻农业地区,而农民代表的就是基层群众。1935年美国共和党召开Grass Roots Conference,从此“Grass Roots”一词具有了政治意味,专指“基层群众”。我们选择在转型时期所引发的贫富分化、社会结构调整的特定语境之中来讨论“草根政治”。本文所说的“草根”泛指基层群众,并从两个方面对其限定:(1)从政府决策角度来讲,“草根”特指难以通过正式的制度化安排进入决策系统,不能直接影响或决定政治决策,被排除在“内输入”式的精英决策模式之外的普通公民;(2)从社会分层视角来看,“草根”特指政治、经济、文化精英之外的由弱势群体所构成的特殊社会阶层,是市场经济竞争中的“输家”,只能以共同的力量和网络空间抗争的方式来获取利益补偿和心理慰藉。为此,我们选择在转型时期所引发的贫富分化、社会结构调整的特定语境之中来讨论“草根政治”。因此,我们讨论草根政治运动就更侧重于社会抗争①。基于这样的定位,我们此处所说的“草根力量”泛指在市场与国家之外的并与之相抗争的以“弱势群体”形式存在的社会力量,“网络空间草根政治运动”就是草根政治力量联合起来,以社会公正、弱势群体利益保护为政治诉求,通过网络媒介以政治动员、舆论批判、政治参与等途径组织集体行动,试图以体制外的压力改变国家治理行为及其结构的活动。   网络的出现不仅意味着信息传播技术发展与传播媒介格局的调整,它同时也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政治行为和国家政治运作模式。1994年萨帕塔民族解放组织的抵抗运动和1999年“西雅图战役”使研究者深刻认识到网络媒体的政治意义。西方世界(尤其是美国)对网络空间政治运动进行的研究不断推进。从现有文献看,西方国家主要从“信息流”、“社会资本”、“公共舆论”等角度对网络空间政治运动进行研究。我国对网络的政治意义研究稍晚,但是,广东“孙志刚事件”、陕西“周老虎事件”、湖北“石首事件”、上海“钓鱼执法”、新疆“7.5事件”等重大网络事件极大地刺激了我国学者的研究热情,他们纷纷从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网络舆论治理、虚拟空间与现实政治互动等多个角度对当前网络政治发展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尽管成效卓著,但目前“对于互联网如何能有助于社会运动动员所知甚少”[1],大多数研究主要集中于零散的经验层面。迄今为止,还没有形成一个相对统一与成型的解释框架,不同学科之间的对话与交流甚少,学科发展的潜在身份危机意识被模糊化,深层次研究难以进行。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解释框架对其进行理论解释,这也影响着不同学科之间的对话与交流。   本文试图超越技术决定论与政治决定论二元对立的研究范式,在经济、社会转型的特殊背景下通过“国家-市场-社会”、“地方政府-精英-草根”两大系统的博弈与平衡对其进行理论阐述,在国家治理结构转型的框架之下讨论其治理问题,从而超越对网络政治的利弊的简单分析,将其研究引向更深层次。   2社会转型时期的网络草根力量兴起   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指出,现代社会各种变化受“双向运动”所支配,“市场的持续扩张以及这一运动所遭遇的在特定方向上制约其扩张的反制运动”[2],这两种相反的运动相互作用、相互博弈,影响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也影响着现代国家的建设或重建。市场以效率作为基本原则,它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推动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但是其无限度地扩张必然导致社会公平、环境破坏等社会问题,因此也必然遭遇社会的“自我保护”运动的反向制约。国家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必须通过治理活动对市场与社会进行适当的平衡,协调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另一方面又必须根据市场与社会二力博弈的变化调整治理方式与结构,不断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当代中国社会转型虽然是在国家主动推动下进行的,国家自始至终都居于主导的地位,但是国家有计划的政治、经济改革安排并没有消除市场与社会的矛盾,市场扩张与社会自我保护的反向运动依然存在。这就决定了国家在理性的市场经济体制建构过程中又必须自觉调整自身的治理方式与治理结构,以更好地适应社会转型的需要。因此,波兰尼的这一分析框架对于理解转型时期国家-市场-社会关系重构、政治体系不同力量相互关系及国家治理发展等问题还是适用的。   进入21世纪以后,网络空间草根政治运动是“社会原子化危机”的最直接体现,是“自我保护的社会”(Self-Protection of Society )运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转型时期市场化建设过程中利益分配格局调整、贫富差距拉大引致的弱势群体自我抗争的结果。经济社会转型下国家-市场-社会关系重构就成了我们分析网络空间草根政治运动的根本出发点。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全能政府”的高度集权使得中央政府对利益分配与社会秩序安排有着绝对的支配权。但是这种高度集中导致了效率低下与贫困的后果,这是1978年以来社会主义改革必须解决的问题,这也决定了我国改革的基本路径,那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通过促进经济发展而实现现代化转型。因此,理顺产权关系,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调动所有经济要素的积极性,刺激经济的发展就成了改革的关键。   随着国家对经济与社会的控制放松,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公共领域)逐渐从国家控制之中漂移出来[3],国家、社会、市场三足鼎立、相互角力的格局逐渐形成。国家控制的收缩以及中央政府对资源垄断的放弃带来了改革初期社会财富的飞速增长,边缘群体获益逐渐增多,国家-市场-社会关系,中央-地方关系都处于良性互动之中。   但是,90年代中期以后这一趋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在市场化建设过程中,特别是国企改制进程中,通过寻租活动经济资本与政治资本相互勾结,将巨大份额的国有资产据为己有,使得弥散化的资源配置蜕变成精英群体对资源的集中控制;另外一方面,偏重于效率目标的改革使得国家政策过于向市场倾斜,社会公平问题一直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很长一段时间里只有经济政策而社会政策阙如,弱势群体陷入政策排斥的困境;再加上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大型国际化采购网络、高新技术产业对制造业厂商的盘剥和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支配[4],这三个方面不断地加剧贫富分化,形成一个断裂的社会结构,使得“国家-市场-社会”结构处于严重失衡状态。同时还导致了另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既得利益集团与地方政府出于共同利益的需要而相互勾结,形成经济资本、政治资本与文化资本相融合的总体性精英联盟,它们不仅支配社会财富的分配,而且通过制造舆论、操纵公共决策,使不平等从经济领域进一步扩展到政治、文化领域,使得“草根力量”与“精英-政府”的对立与冲突处于白热化状态。   “国家-市场-社会”、“精英-政府-草根”二重关系的失衡使得市场过度扩张,社会不公平等问题并没有因为有计划的市场化改革而得到解决,反而呈现不断扩大态势。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逐渐形成并壮大的草根力量必然运用各种资源组织集体行动,与国家、地方政府、市场力量相抗争,维护其权益。这就是转型时期草根政治兴起的根本原因。   草根力量的自我抗争形式多种多样,在此不对其自我抗争形式进行描述,只从网络传播机制及其导致的权力分配新模式分析草根政治运动在网络空间兴起的原因。曼纽尔。卡斯特指出,“很明显它(网络)将会在社会运动和政治进程中应用,并且将日益得到应用。因特网正在成为行动、告知、招募、组织、占领与反占领的优势工具。”[5]   进入21世纪,转型中国社会的草根力量所以选择网络作为政治运动主要工具,其原因有三:(1)非中心化的平面网络结构所开创的自由空间为草根群体打破精英话语权力垄断提供了极好的技术支持。《时代》周刊将2006年“年度人物”授予数以亿计的网民,并在其颁奖词中说到,“Web 2.0是一个大型的社会实验。与所有值得尝试的实验一样,它可能会失败。这个有60亿人参加的实验,没有路线图,但2006年使我们有了一些想法。   这是一个建立新的国际理解的机遇,不是政治家对政治家,伟人对伟人,而是公民对公民,个人对个人。“①网络技术自从其诞生之日起就致力于建立平面化的非中心的信息传播模式,以解构等级制权力中心的信息与话语权垄断。Web2.0技术的应用最终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交流与平等互动,确立了”我的空间我做主“的自由原则。作为”共有媒体“的网络,其最大特点就是信息的传播、知识的创造、话语权的分配都建立在自主性、参与性、互动性的基础之上,彻底摆脱了等级制权威的限制,也彻底打破了传统媒介下的传播主体与传播客体的区分。在这个自由的世界里,每个参与者既是信息消费的客体也是信息传播的主体,既是读者也是作者,主客体的界线逐渐消泯,以至于客体主体化。在这个”比特与连线“的世界里,没有中心,没有权威,没有绝对的统治者,参与者就是主体,参与者的力量是决定网络世界的唯一力量。因此,霍华德。瑞恩戈尔德的判断是很准确的,互联网是”为公民而设计的、由公民来监控的世界范围内的传播“,它是:”挑战现存的政治等级制度垄断有影响力的传播的局面。“②确实,没有什么比互联网更好用作为草根力量挑战精英垄断的武器了。   (2)作为“电子公共领域”的互联网是信息的集散地,价值观念的交流所,因而是草根政治力量争夺人心,进行政治动员的重要工具。只有通过集体行动以共同的力量才能引起国家的注意,才有可能取得成效。经济、政治、文化精英的联盟必然导致社会财富的不公正分配,给弱势群体造成极大的损害,由此导致草根群体的普遍被剥夺感。但是这种普遍的被剥夺感只造成潜在的抗争者,他们只有被动员起来,才能由潜在的行动者变成积极的行动者,集体行动才有可能。政治诉求表达难、政治动员资源欠缺一直是他们集体行动的最大难题,这些问题却在互联网世界里得到了解决。首先,网络虚拟空间的政治信息传播与自由政治辩论为草根群体自我价值观重建与放大创造了条件,从而有助于他们价值观念的交流与意义动员,也有助于加深他们共同的认同。互联网是一个平民化的自由空间,在这里采取的是几乎“零编辑”制度,“把关人”角色弱化,发帖、跟帖完全自由,各种观点无须过滤就可以直接进入公共舆论场。传统媒介下精英对价值观念传播、塑造的垄断权被解构的平民化自由传播所打破。当草根群体在这里相会时,他们通过在线活动相互交流与沟通,共同的经历与心理感觉加深了他们彼此的理解,强化了他们对其共同利益的认识,最后彼此共鸣,从而获得了对自我价值观念的重构,为集体抗争行为提供了意义的支撑,也增强了集体行动的动力。其次,互联网降低了集体行动的成本,促成了更大的集体凝聚力,为原子化的草根力量的集体行动提供了条件。在现实政治之中,草根的人数虽然众多,但是原子化的分散存在削弱了其集体行动的可能性,而且对抗争的消极后果的理性计算更有可能使原子化的个体采取“搭便车”的策略。网络空间与现实世界不一样,每个参与者都披着“马甲”以匿名的形式参与,“由于不太担心被惩罚,他们感到自己敢于抗议那些有权者。”[7]再者,互联网通讯信息成本极低,信息获取与信息发送只要轻点鼠标就可以实现或者跟个帖子就可以实现。集体行动的成本难题就因为网络的便利而得到解决。当现实经济、政治失利的草根群体在这里相遇,共同的生活经历和感受就很容易相互相共鸣并彼此强化,集体行动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了。   (3)政府积极主动推进“网络问政”建设激发了网民政治参与热情,提升了草根群体网络政治参与的效能感,为网络空间草根政治运动创造了政治机会。政治机会结构是西方政治学家和社会学家为研究社会运动、集体运动而提出的一个概念。它的基本内容是:“集体行动发生在一定的背景之中,这种背景通过集体互动的现在模式在群体、组织和国家之间已经构造出来。这些机会结构不同程度上影响到运动和抗争的出现以及他们的命运,它们为人们从事集体行动提供动机。”[8]网络草根政治运动发生在特定的背景之中,受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虚拟网络空间网民互动关系、政治制度开放程度等因素影响,同时它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建构又具有反作用。由于网络传播具有便捷性、瞬时性、直接性的特点,自然就成为政府了解民情、民意的最佳途径。   2006年两会期间委员高官开博首开网络问政之先河,2008年6月党中央最高领导人胡锦涛视察“人民网”时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①这标志着中央高层把网络问政纳入到执政方略,网络民意得到高层的重视与认可。另一方面,广东“孙志刚事件"、陕西”华南虎事件“、南京”周九耕事件“等重大网络事件中,网民通过集体行动最后引起政府重视,并达到预期的目标。这使得中国网民深刻地体会到网络民意的重大力量,极大地提升了他们政治参与的效能感。高层重视与效能感的提升相互叠加,创造并巩固了网络空间草根政治运动的政治机会。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初步勾勒出一幅网络空间草根政治运动兴起的图景。由于转型时期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步伐不相一致,市场过度扩张、政策过于偏向经济增长以及总体性精英资本联盟对社会的宰制三重原因,导致了“国家-市场-社会”关系失衡、“精英-政府-草根”对立与冲突,社会(弱势群体)生存空间受到来自市场和总体性精英资本联盟的双重挤压,必须通过集体行动以共同的力量维护其正当利益。这就是现实政治世界草根政治运动兴起的根本原因。以交流、互动、平等参与为基础的网络传播技术不仅打破了精英对话语权的垄断,而且各种虚拟群落的不断发展为草根群体自我组织提供了各种便利,使其社会资本不断地得到增强。草根从传统媒介下的被动听众角色脱身出来后,他们就能利用“所有人对所有人传播”的网络传播优势,自主设置舆论议程,“对中国社会发展中的种种问题畅所欲言,能在极短时间内凝聚共识,发酵情感,诱发行动,影响社会”,成为政治体系中的“新意见阶层”[9].随着“新意见阶层”的出现,现实政治世界与虚拟政治空间的联系与互动就建构起来了,网络就成为草根政治运动的沃土。网络空间草根政治运动产生的直接动因是反对市场过度扩张以及地方政府某些不正当行政行为,因而总体可以看作是社会抗争行为,但并不一定全是对抗性的,也有可能通过政治参与实现国家治理。   3网络草根政治运动的表现形式   网络空间草根政治运动的兴起是转型时期弱势群体“社会自我保护”的必然结果,是对利益分配格局转型所导致的资源过度集中、贫富分化的直接反应。因此,它与其它形式的草根政治运动一样,通过对公正、平等、法治、权利的价值诉求与不平等的分配制度以及政治腐败进行抗争以维护草根们的正当权益。但是,网络传播的特殊环境又使其具有自身的特点。草根力量运用网络媒介发起社会运动、进行自我抗争的形式主要有三种:网络政治动员、舆论批判与网络政治参与。   网络政治动员是草根政治力量进行“社会自我保护”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当代中国草根政治运动是弱势群体出于自我利益维护而进行的“社会自我保护”的产物,但是,单凭个体的力量迫使权威接受平等的诉求总是难以达成,因此,集体抗争对于目标的实现有着决定作用。参与人数决定着抗争的规模,也决定了抗争的效果,所以,“动员是社会抗争最核心的过程”[10],它是“社会抗争的初始运动,也是抗争持续下去的动力。”[11].对于缺少制度化资源的草根政治力量而言,网络是其政治动员的最合适的工具。网络政治动员是指“个人或集团为达到一定政治目的,利用网络传播技术平台,通过传播政治信息在网络社会发起的宣传、鼓动行为,进而影响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政治生活的政治行动过程。”[12]政治动员是一个复杂的机制,它包括了机遇螺旋、机遇归因、社会利用和经纪四个机制[11].政治动员的成功不仅需要有动员组织、政治动员机会以及可能接受动员的公众的存在,动员者还必须借助一定资源向动员对象传达某种政治价值,强化动员者和动员对象之间的认同,将他们整合成一个行动的集体。结构性的怨恨和相对剥夺感是社会抗争的一个必要条件,但是如果缺乏动员资源集体行动还是难以最终形成。动员者必须运用资源动员潜在的行动者将行动的意愿付诸实践。网络空间的创造与发现为可能的动员机会提供了有效的资源与手段,因而对草根政治动员有着极其重要的“政治性和功能性意义。”[13]网络是一个平等沟通、交流互动的“共有媒体”,原子化的个人经过数字虚拟以后成为无差别的“比特化”的存在,“现实身份”与“在线身份”断裂。当众多的草根进入信息共享的虚拟空间,社会不公平、贫富分化、一些地方政府的不正当行政行为以及少数官员与富人的骄横所产生的结构性怨恨经过交流与互动就极容易引起共鸣,最后通过彼此深刻的认同在虚拟空间里建构起“我们”的形象。长期相互交流与互动所建立的虚拟的“我们”形象包含着深厚的共同情感体验,是社会聚合的有效纽带,人际交往的重要网络。一旦触发性事件发生,网络领袖就可能对其进行诠释并通过网民在线交流不断强化彼此的影响,从而将分散的网民凝聚成集体行动的力量,并引领其穿越现实与虚拟的界面形成集体行动。   2009年6月发生在湖北石首市的“石首抢尸事件”提供了一幅草根力量网络政治动员的完整图景。6月17日石首市永隆大酒店厨师涂远高在酒店跳楼身亡,政府没有及时公开信息而是急于要求家属火化尸体。这一事件很快在网络上传开,80小时内仅“百度贴巴”就有500多个帖子出现。由于关键时刻政府保持沉默,死因的真相无法被获知。   各种“小道信息”通过网络不断地扩散,现实政治生活中对警察、政府以及当地官员不信任和反感的情绪瞬间被点燃。一个公民“非正常死亡”事件也就随着网民对真实死因的质疑而成为公共事件,并由现实生活进入到虚拟空间。在虚拟空间里,网民通过信息相互传递和交流互动而彼此感染,最后生成这样一幅图景:“我们随时都有可能成为权力的迫害者,因此,我们必须声张正义,必须行动起来。”当6月19日凌晨有人发帖说:“政府将在6月20日凌晨再次抢尸”时,上万市民在“法不责众”、“大闹大解决”的非理性激情刺激下连夜上街,聚集在酒店周围的各个路口,并引发出警民冲突的大骚乱。   在这个“触发性事件-网络传播-街头集体行动”过程中,可以看到网络在政治动员中的作用。网络不仅充当了信息传播的工具,而且由于网络是“互动传播”,网民将触发性事件与“过去的记忆”结合起来进行解读并相互影响,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强化彼此的认同,使得当事政府与网民集体对立得以形成,为街头集体行动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撑。   网络舆论批判虽然不直接诉诸线外集体行动,但也是草根政治力量运用网络力量限制政府权力滥用以及市场过度扩张的重要手段,因此也具有一定的对抗性,不过它对抗的对象不是国家,而是过度扩张的市场和地方政府或官员不正当的行政行为。它的实现取决于网络公共领域的政治功能发挥。按照哈贝马斯的说法,“公共领域”是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14]公共领域之所以具有政治功能,是因为它能“将经济市民变为国家公民,均衡了他们的利益,使他们的利益获得普遍有效性,于是国家消解为社会组织的媒介。”[15]   政治公共领域是以公共理性为指导对公共事务进行讨论的领域,在这里理性的公民作为国家权力的对手聚集在一起,通过理性的商谈达成“公共意见”,并以此对国家权力进行批评与控制。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并没有发育良好的基于传统媒介的公共领域,绝对的精英话语控制权使其政治批判功能难以有效发挥。直到网络出现以后,草根群体才拥有在集体行动之外的另一种“撼动当局与传统精英的杠杆”,这就是网络公共领域。中国虽然不是网络普及率最高的国家,但是中国有着总数达4.2亿的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网民群体,而且运用网络进行信息获取、交流沟通在网络应用中占有极高的比率[16].中国有着超大规模的基于QQ群、Email 群、基于地名/机构/职业和兴趣爱好的“百度贴吧”、基于博客的讨论圈、BBS 论坛群、SNS 社交网络等组织起来的网络群落,这些虚拟群落都建立在自愿聚集、自由交流的基础之上,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公共舆论场,构筑了一个生机勃勃却又“乌托邦与糟托邦”并存的颇具吊诡色彩的“网络共和国”。   与西方国家网民主要是为日常生活起居运用网络不一样,中国网民有着独特的社会关怀,以博客为例,“2008—2009年上半年,针对‘社会现象’发言的作者所占比例达到54.5%,比2007年上升了44.5个百分点。”[9]不仅如此,中国网络舆论发达程度高得多,很容易形成网络舆论热点,而且大多数热点问题都是针对贫富冲突、劳资矛盾、城市拆迁、农村土地流转、环境污染、医疗教育、道德失范等问题,特别是政府施政缺失和司法不公,进行舆论批判,从而形成一个巨大的网络压力集团。2009年排行前20的网络舆论事件中具有舆论监督批判性质的就有15件,2008、2009网络流行语排行榜前20中也有15个对地方政府及官员具有嘲讽的意味,各占总数的75%[9,17].从此我们可以窥见当代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批判精神。   网络政治参与和前二者不一样,它是草根力量在执政党与政府的支持之下通过网络途径参与并影响公共决策,在体制之内争取其利益的政治活动形式,它不具有对抗性而具有建设性。草根网络政治参与不断发展是受下面两个原因所驱动:一是社会转型过程中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资本与权力的勾结扭曲了社会财富的公正分配,既得利益群体与利益受损群体逐渐形成,对于利益受损的草根群体而言,迫切需要表达其政治诉求,参与并影响公共决策,从而在体制内维护其利益;二是随着执政理念的改进,执政党与政府也希望通过改进民主技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将民意更多地纳入到政治体系之中,以促进政治体系的稳定与发展。公共政策本质是权威机构对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不同社会群体参与决策的程度及其对决策的影响能力直接关系到他们利益的损益。网络媒体具有平等的特点,因而“网民具有平等的主体地位、平等的政治权力、平等的参政机遇、平等的网络权力。”[18]   网络的平等性给精英政治垄断打开了一个缺口,为草根力量提供了便捷的低成本的表达其利益诉求,参与并影响公共决策的工具。草根力量通过网络参与政治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国家与政府重大政治议程中(比如两会期间)草根力量通过网站组织以网民身份提出意见与建议,以“虚拟在场”的方式解决现实政治过程中“不在场”无法参与的问题。从2002年新华网开通“两会建言”栏目以来,网络与国家最高级别政治论坛“两会”互动就不断增强,到2009年两会期间,人民网强国论坛开设“E 两会”,从此具有自己的名字“E 两会”。“E 两会”不仅邀请网民模拟两会代表在线提交议案,让网民过足了作代表瘾,也为普通网民向国家建言献策提供了绝好的机会,而且开设了“网络会谈室”,邀请部分代表做客新闻中心,与网民就热点问题进行沟通。正因为有了网络的支持,网民政治参与热情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早在“两会”召开前,网上“E 两会”就已经如火如荼地开了一个多月,而且整个“E 两会”期间,网名共提出“议案”3564件,代表回应20件。   (2)国家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网民积极参与决策机构的意见征求活动,向决策机构提出意见与建议。以新医改为例,2008年10月14日发改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发出征求意见通知,截至18日18时,通过网络就医改方案的落实、医药分开、全民医保、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医务人员待遇等问题提交的建议和意见就达到11316条[19].   (3)通过政府、政党的门户网站与政府、执政党互动,提出建议与要求。   (4)以重大公共性事件为契机进行政治呼吁,直接影响政府决策。2003年3月湖北黄冈青年孙志刚在广州收容遣送站被殴打致死。《南方都市报》对此事报道后被各大网络媒体转载,网民对此事强烈关注并对凶手进行强烈的谴责,不仅促使此事得到公正的解决,而且在意见领袖的发动之下通过集体的力量终结了收容遣送的历史。   (5)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与执政党或政府进行联系,表达意见与建议。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随着网络问政的推进,草根力量网络政治参与形式会不断增多,网民与政府、执政党的互动形式、程度也会不断增加,而且参与能力和参与效能也会不断地得到提高。麦克卢汉预言,“随着信息运动的增加,政治变化的趋向是逐渐偏离选民代表政治,走向全民立即卷入中央决策行为的政治”[20],这有可能将会成为现实。   4网络空间草根政治运动的双重后果及其治理策略   草根政治力量的兴起并借助网络技术的应用不断发展壮大,与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一样,是社会力量不断发展的重要表现。如果能够因势利导,吸纳到国家治理体系并成为建设性因素,对于优化国家治理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1)国家治理体系吸纳网络草根力量,有助于治理结构完善与国家政治力量体系的平衡。随着改革的推进,国家对市场与社会控制逐步缩减,市场、社会逐渐从国家控制之中漂移出来,逐步形成“国家-市场-社会”相互分离但又有着内在联系的三角结构(见图1)。只有这三种力量相互制约、平衡,这个结构才能保持其稳定性。但是,转型时期市场力量的发展远快于社会力量的增长,这就可能使得三足鼎立的“国家-市场-社会”平衡关系实际只有“国家-市场”二力对决,陷入“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从另外一方面看,转型时期总体性精英资本联盟的生成使得地方政府与精英力量更有可能为了既得利益相互勾结对抗中央政策,从而导致“国家-地方政府-精英”之间的对抗显性化,使国家治理步履维艰。通过有效的政治制度建构,将网络空间草根政治运动纳入到国家治理框架之中,从而加快社会力量的培育,有助于“国家-市场-社会”治理“三角”结构的形成,有助于保持政治体系张力的平衡。同时,草根力量的壮大并被纳入到政府治理体系也有助于建立“地方政府-精英-草根”中新的平衡关系,有助于限制“地方政府-精英”联盟过度扩张,也有助于遏制“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精英”对抗,从而也有助于国家摆脱在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政策难以抉择的困境。   (2)网络草根政治力量的兴起有利于优化国家治理目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国家以稳定与发展作为最根本的目标,它必须平衡市场/社会,效率/公平的关系,才有可能创造并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国家对市场/社会,效率/公平的平衡又取决于市场与社会二者的博弈状况。市场的根本目标是效率,它希望通过经济政策调动要素的积极性以促进效率的增加;社会的根本目标是公平,它希望通过社会政策的干预以保证社会公平、公正。当市场与社会力量相互平衡时,公共政策作为市场与社会二力对决的结果,自然趋向平衡,达到和谐状态(D 点)(如图2所示)。转型时期,“地方政府-精英-草根”的非均衡性博弈必然导致力的平行四边形偏离D 点而落在E 点之上,使得社会秩序动荡不安。草根力量通过网络组织起来并参与政治决策过程,有利于改变现实政治过程中不均衡的博弈格局。他们对公平的追求扩大了政策的价值包容性,优化了公共决策的目标,也有利于社会秩序和谐。   (3)网络草根政治力量的兴起有利于治理方式的转变。解决官僚制效率低下问题的关键是建构扁平的多中心治理机制,调动各种力量的积极性。草根政治力量借助网络的兴起有利于社会力量的调动,有利于社会群体自我组织,也有利于公众的政治意识提升,从而有利于多中心治理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治理方式的改进。   网络空间草根政治运动虽然对国家治理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但是如果其对抗性过度膨胀,就极易超出一定范围而成为对抗国家的力量,给国家治理带来巨大的负面冲击,甚至危及国家安全。“在人类历史上出现的任何一种新媒介,都成为政治、经济权力争夺的中心,不仅原有的社会强权会插手其间,而且新的社会势力也可能破土而出,以操纵传媒为基础,衍生出种种变相而隐秘的政治控制手段,并使政治与经济权力在不同的权力主体之间重新分配。”[21]网络带给我们的不仅是传播模式的转变,而且是权力分配与权力获取模式的转变,不久的将来,知识将超越财富和暴力而成为获取权力的最主要资源。随着政府权力被平面化的非中心的网络结构不断稀释,网络无政府主义趋势就可能不断增强。受“沉默的螺旋桨效应”、“燃烧效应”、“群体极化”等网络传播规律的影响,操纵网络舆论、制造“电子骚乱”会变得很容易。“疆独”、“藏独”等分裂主义、国际恐怖主义势力依然活跃,三股恶势力勾结通过网络进行政治动员,危害我国主权。新疆“7.5事件”就是典型例证,网络政治给国家主权带来的新挑战是我们必须正视的非传统安全的又一难题。   网络草根政治运动巨大的利益诉求可能导致政治系统超载,影响政治系统功能的发挥。草根力量的利益诉求也并不是完全均质的,它由无数小群体组成,众多利益诉求没有经过整合与过滤,就通过“众声喧哗”的网络空间挤入政治系统,无疑给政治系统增加了巨大的信息压力,有可能使公共治理系统负荷过重,甚至有瘫痪的危险。   因此,如何对网络空间草根政治运动进行有效的公共治理,是网络时代国家治理无可回避的问题。当前我们必须加强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以宪政建设为重点,加快依法治国进程,维护公民合法权利,在根源上减少公民非制度化维权的社会抗争发生。现实政治与虚拟世界并非互不联系,前面分析已经指出,网络空间草根政治运动本质上是转型时期草根力量以集体行动进行抗争,维护其正当权利的手段。“权利维护是网络民意表达的主要内容和核心价值,权利问题贯穿了网络民意现象的始终。”[22]草根力量通过网络参与政治并且能够一呼百应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人们更多的是“害怕受损而不是获利”[23].从目前网络政治现实看,地方政府不依法行政,任意损害公民权益之类的事件是网民最关注的事件,更容易引起网民共鸣,因而是网络政治运动触发的最主要原因。只有以宪政建设为重点,保障宪法与法律的尊严,运用法律约束政府和市场对公民权益任意侵犯的行为,缓解网络空间草根力量的“仇官”、“仇富”情绪,才能减少无序的网络政治运动。   (2)加强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建设,提升政治体系吸纳能力,以制度化参与疏导网络空间草根政治力量的无序参与。草根政治力量通过网络参与政治,甚至以集体力量进行社会抗争,虽然具有一定的对抗性,但并不意味着它就是破坏性力量。在“国家-市场-社会”、“地方政府-精英-草根”双重失衡的社会转型时期,如果能够将其纳入政治动作系统之中并对其施以有效的引导,对于解决国家治理结构失衡还是极有裨益的,因而应该被视为国家治理过程中的建设性力量。问题是如果现实政治表达渠道过少,政治参与制度反应迟钝,政治体系吸纳能力不足,大量的民意表达被迫压缩到道德约束、行政约束、法律约束相对薄弱的网络空间,就有可能导致网络政治参与无序,给国家治理秩序带来巨大挑战。当前我们应当以网络问政建设为重点,应当运用网络技术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提升政治体系吸纳能力,“在国家和社会之间建立一种互信关系,把‘信任’关系植入国家与社会关系之中”[3],承认草根群体通过网络自我组织的权利,并将其引导为国家治理的建设性力量,而不是排斥它使其蜕变成反国家的力量。   (3)以平等对话理念为指导,不断提升政府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和新闻执政能力。网络传播模式与传统媒介传播模式有着本质性的区别,“你说我听”的传播时代因WEB2.0的应用而终结了。随着传统的政府话语权被非中心化平面网络结构解构,网络文化的后现代主义特征与权力话语越来越格格不入,自上而下的单向议程设置逐渐为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双重议程设置所取代。在这个“大众麦克风”时代,控制网络舆论和“精英主义”舆论引导都不可能取得效果,惟一的办法是以平等对话为理念,通过政府与公众对话和互动达成共识[24].   在公民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的转型时期,网络舆论热点问题,甚至是网络舆论危机的出现短时期是不可避免的,关键的是政府必须适应网络时代要求,不断提升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和新闻执政能力。   加强网络舆情预警能力与分析、研判能力,及时了解网络舆情的发展动向,做到防患于未然固然很重要,但是最重要的是如何重建政府话语权。网络时代政府话语权重建必须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用尊重事实的态度说话,增强话语的公信力。转型时期政府公信力不足是网络谣言滋生的根本原因,而谣言又必然止于真相。因此,转变信息封锁观念,在第一时间运用各种技术和技巧进行信息公开,降低事件炒作空间,这是提升政府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和新闻执政能力的根本。   第二,用平等的态度说话,提升话语的亲和力。转型时期网络不仅发挥着信息传播、公共事务讨论的功能,而且还承载着公众怨气发泄的功能。如果政府话语不具有亲和力,而是官话、套话、空话连篇,甚至十足“雷人”,必然加大网络与政府的对立情绪,使网民非理性因素极度膨胀。   第三,用真诚的态度说话,强化政府话语的感染力。不解公众之疾苦,不能换位思考,甚至文过饰非,轻描淡写应对网民的不满,政府与网民对话就会成为“鸡同鸭语”,使热点事件最后演变成舆论危机事件。   (4)以公民理性精神培育为重点加强公民教育,提高网民理性讨论公共事务的能力,提升网民政治表达能力。将网络空间草根政治力量纳入到国家治理体系对转型时期国家治理而言肯定极有裨益,但是,如果虚拟世界的参与者因披着“马甲”而肆无忌惮,将虚拟空间公共事务讨论演变成极端偏颇的泄愤式的漫骂或“嬉皮士式”的恶搞,网络政治参与将会沦为无政府主义的“暴力狂欢”,给国家治理带来致命的危机。因此,我们必须以公民理性精神培育为重点,通过各种形式的公民教育,不断地增强网民的责任感、正义感与妥协精神,提升网民正义感的运用能力和理性商谈能力,从而保证虚拟空间公共事务讨论不至于偏离民主政治的轨道。   (5)加强网络立法,依法治网,打击利用网络分裂国家、制造社会骚乱的非法网络。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网络煽动、网络犯罪、网络恐怖主义事件呈现出多发势态,迫切需要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互联网法律治理模式。当前关键要在三个方面取得突破:   第一,积极开展立法探讨,明确网络立法思路。从治理限度而言,当前最大的难题在于如何平衡宪法所赋予公民的结社自由、表达自由、政治监督等权利与社会秩序稳定、国家安全等价值之间的关系;从治理边界而言,网络政治运动可以分为“在线行为”与“离线行为”,二者虽有区别却相互“连接”,界线极其模糊,使得立法治理边界难以确立;从治理重点看,法律只是针对国内外反动势力运用网络破坏社会秩序、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严格区分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而事实上国内外反动势力运用网络犯罪又大多利用人民内部矛盾进行挑唆、煽动,使二者交织在一起,精准打击的难度很大。我们必须组织政府、学界、社会力量进行广泛的探讨,从而明确立法思路,才能保证立法的科学性、实践可操作性,才能建构符合我国国情的网络政治运动法律治理模式。   第二,清理现有网络法律规范,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专门立法,统一规范网络行为。网络法规分布零散,位阶较低,甚至相互冲突,立法科学性不强;法律规范内容不全;对网络犯罪调查、取证、证据适用等方面的程序法律规范不健全,这些都是当前网络法律规范存在的主要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统一对网络行为进行规范,明确网络犯罪行为惩治程序,指导部门与地方政府法律规范制定。   第三,积极参与国际立法,运用国际法打击网络犯罪行为,维护我国国家主权。网络时代使世界真正成为了一个地球村,国际信息流动更为便利与频繁。一些敌对分子就是利用了这一点,在国外设立服务器,内外勾结,大肆制造分裂主义、极端民族主义、极端宗教主义与恐怖主义舆论,挑拨民族之间关系,煽动民族仇恨,以达到分裂我国的目的。对于这样一些跨国的非法网络政治运动,必须通过积极参与国际立法,通过寻求国际法律的帮助,才有可能对其进行打击,从而维护我国应有的社会秩序与国家安全。   参考文献:   [1]NIP ,JOYCE Y M.The Queer Sisters and It's Electronic BulletinBoard :A Study of the Internet for Social Movement Mobilization[M ]//DONK W V D,LOADER B D,NIXON P G ,et al.Cyberprotest :New Media ,Citizents and Socail Movements.New York:Routledge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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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鲁西南乡村观察

    鲁西南乡村观察 楼主 2018-10-19 19:12:12

    互联网舆论的演变逻辑与作用机制 ——对几起网络公共事件的解读 姚迈新   (广州市委党校,广东广州510070)   原载《行政与法》2010年第6期   摘要:近年来,网络公共事件多发和互联网舆论风暴引起了政府部门与学界的高度关注。本文着眼于2009年的三起互联网公共事件,分析了互联网公共事件从最初呈现到事件最终结局的演进过程,探讨了互联网舆论在公共事件进程中的演变逻辑及其对政府公权力形成实际影响的几个关键因素。   关键词:演变逻辑;倒逼机制;网络舆论;新兴公共领域   收稿日期:2010-02-07   作者简介:姚迈新(1975—),女,湖南长沙人,广州市委党校讲师,中山大学行政管理专业2007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与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一、提出问题   随着传播技术的数字化,我国以互联网、手机为引领的新媒体时代已经到来,并不断推进和深化。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报告,截止2007年6月30日,我国网民总人数达到1.62亿,宽带网民数达1.22亿,手机网民已有4430万人。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网民2.98亿人,博客用户规模已经达到1.62亿。截至2009年6月30日,我国网民规模3.38亿、宽带网民数3.2亿,均稳居世界第一,手机网民达到1.55亿。①[所采用数据可参见“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新媒体不仅改变了人们的信息传输与接受方式,影响和改变了传统媒体的优势传播地位及作用,而且对我国政府的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以及公权力运行方式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我国政府正面临着与传统媒体截然不同的网络舆论环境。2008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互联网的进入门槛低,覆盖面广,个性化、平民化色彩突出,且时效性与互动性明显,众多社会成员被吸引到互联网虚拟空间,自由随意地进行意见和情绪表达,并掀起了一阵又一阵网络舆论风暴,引发了许多带有集体行动色彩的网络公共事件。以2009年为例,当年就有多起互联网公共事件爆发,有的则成为社会大众注目的焦点性事件。已有学者借助“共意性社会运动”的概念分析了互联网公共事件中的社会动员机制,认为,议题合法性、网络舆论一致性和议题传播的广泛性是互联网公共事件成功的前提。该分析集中审视和解剖了网络舆论所引致的“在线集体行动”,关注何种议题与媒体空间运行情境等才能克服互联网沟通结构的内在缺陷,实现共意动员,以维持在线集体行动的成功。[1]笔者特别关注了互联网公共事件从最初呈现到事件最终结局的演进过程,通过对典型互联网公共事件的分析,探讨了互联网舆论在公共事件进程中的演变逻辑,力图揭示网络公共事件对公权力运行的实际影响。   二、互联网舆论的样态及对公权力运行的影响   (一)关于互联网“众声喧哗”的解读   以互联网、手机为引领的新媒体(“第四媒体”)在其传播效果上存在两面性,有人形象地说,网络上的个人表达与公共讨论呈现出“众声喧哗”的样态,[2]各种各样的议论、态度情绪、观点表达充塞网络,其丰富性、复杂性较现实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人群、嘈嘈杂杂的声音可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网络的“众声喧哗”给我们传递了这样的信息:一方面,新媒体进入门槛低、覆盖面广、时效与互动性强,能有效地突破人们在交流互动时的“时间围墙”、“空间围墙”及“身份围墙”。在网络构成的虚拟空间里,人们不再受制于现实社会中各自的身份、地位,不再顾忌现实社会中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可以自由、低成本地发表自己的看法,表达自己的情绪。网络使公民话语权得到了极大程度的解放,并极大限度地释放了人们对特定社会现象发表意见和看法的热情与能量;另一方面,正因网络进入门槛低、具有匿名性特征,网民主体构成较为复杂,他们在网上进行事件描述与观点发表、情绪表达时,必然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和无序性,从而导致各个微小声音汇集成的庞大“网声”真假难辨、是非混淆。已有研究报告表明,在新媒体时代,电视仍是公信力最强的大众媒体,而互联网由于信息传播的极端开放性,导致鱼龙混杂、真假难辨,网络上的“公民新闻”常常遭到失实、侵犯隐私的批评。   (二)互联网舆论对公权力运行的影响   即使网络舆情具有偏差性的特征,我们仍旧不能回避互联网对现实世界的巨大影响。互联网是技术化的民主手段,现实社会中的公民藉信息技术获得了新的民主实现方式:针对某一特定社会现象或事件,所有人都可以在网络虚拟空间中进行自由的意见表达,无数个体的意见汇聚而成的网络舆情,能以迅捷的速度传播到现实社会关系网中,最终导致网上网下的意见、观点相互影响,现实社会与网络空间中的信息流紧密交织,针对特定社会事件或现象强大的意见声势可能在短时间内形成,并对现实世界中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生活发生实在且深刻的影响。戴维。杜鲁门曾在《政治过程:政治利益与公共舆论》中指出:“一个复杂文明必然发展出一系列复杂的政治安排。在交往模式比较复杂的社会中,政治行为的模式也是复杂的。”当前,我国正面对的是过去任何一个时期都不能望及项背的信息时代,信息不仅能够在人群中高速的互享与传播,而且交织密集,让人难以辨识信息流的脉络与真伪。借助新媒体技术,人们实现了信息的零距离沟通、低成本分享。由于网络技术造就的虚拟网络空间的出现,社会的交往模式更趋复杂,这为政府公权力的行使创设了一个复杂的外部环境、一个有约束力的边界条件,网络作为技术化的民主手段,对公权力的运行形成了事实上的“作用机制”:如果视网络空间中的网民意见表达为“末端”,把政府的公权力行使作为“上端”,毫不夸张地说,认识到自身参与的巨大力量的网民正成为中国最大的“压力集团”。[3]在新媒体时代与信息化社会,网民意见表达——末端将催促上端——政府公权力的运行朝着更加透明、公正、民主的方向发展。   (三)网络舆论的演进逻辑与作用机制——以网络公共事件为例   2009年是中国网络公共事件的多发年。所谓网络公共事件,是“以互联网为信息沟通平台、由众多网民参与、围绕特定的事件进行广泛动员以达成某种特定目标的集体行动”。[4]2009年的云南“躲猫猫”事件、杭州“70码”事件、四川邓玉姣事件、湖北周森锋事件等都是典型的网络公共事件。具体来看,它们都是现实社会中的某一现象或事件催发网络空间中人们的热议、追问与质询,网民的意见与诉求汇聚成强大的网络舆论,并与现实社会中的人际互动裹挟在一起,推动社会大众共同想象的形成,想象继之投射回归至现实,最后导致网络空间或现实世界的集体行动。   有学者认为,网络公共事件中舆论演变为行动遵循着下面的逻辑:个人遭遇被网络曝光——快速发酵——社会情绪开始传染——社会大众的共同想象——一般信念形成(粗糙认知)——回归现实采取行动——公共事件爆发。笔者以为,以特定现象或事件为导火索,网络空间舆论可能导致“在线集体行动”:“个人遭遇被网络曝光——快速发酵——社会情绪开始传染——社会大众的共同想象——一般信念形成(粗糙认知)”,而现实世界的“离线集体行动”则并不必然发生,即使如此,网上大众对特定事件“一般信念”所形成的强大意见声势,在现实世界里仍旧很有可能取得舆论抗争的胜利。2009年间的诸多网络公共事件发生与发展的过程印证了这一判断。以杭州“70码”事件为解读:2009年5月7日,杭州发生了一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当被害者谭卓车撞身亡的消息出现在网上(个人遭遇被网络曝光)便引起了网友的密切关注,网友们纷纷发帖悼念(快速发酵,社会情绪开始传染)并跟踪与更新事件最新动态,谴责肇事者、质询飙车族的违法行为为何未被禁止的声音越来越强大。与此同时,网络舆论开始强烈地怀疑:肇事者的家庭背景强大,肯定会影响警方办案(社会大众的共同想象),网友们对肇事者胡斌的家庭背景、身份地位展开了“人肉搜索”。而当5月8日杭州交管部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初步认定:肇事车辆的时速为“70码”左右,网络舆论沸腾了:网民们以细心演算、专门实验等佐证的方式发表意见,纷纷质疑“70码”的初步结论时,并强烈质疑与肇事者有关的诸多问题,所有的质疑都暗指肇事者的优越家庭背景是否导致执法不公?是否会妨碍社会公正的实现(一般信念形成)?最终,网络意见形成的强大声势,催生了政府对“70码”事件的重视和对“真相”的侦察。5月15日,杭州市公安局就“70码”数据失实向公众道歉。7月20日,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者胡斌有期徒刑三年(网络舆论抗争成功引致政府查失及行为修正)。杭州“70码”事件充分展现了民众追寻与社会公正有关的事实真相的不懈努力,以及政府在事件过程中不断加强的责任意识、对社会舆论尤其是网络舆论的回应能力。网络舆论和政府的行为调整作为“70码”   事件的起始两端,形象地呈现了信息化时代公权力运行所遭遇的新型“作用机制”——互联网作为新型的政治参与手段和模式,当它针对某一社会现象或事件建构起有效的公众舆论,并掀起一致性、强大的意见声势,就可能构成一种对公权力滥用或误用的制衡力量。   “进入网络时代,权力的死角正在被一点一点拽到阳光下曝晒,这将是一种常态”。[5]网络舆论推动政府公共行为更加公平、公正、透明,更具责任性与回应性,这是应积极肯定的事实,从更深层的意义来说,新媒体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社会转型的新动力。   三、网络舆论对公权力“作用机制”效用发挥的因素分析   对2009年间77件影响力较大的社会热点事件进行的分析表明,由网络而引发公众关注的有23件,约占全部事件的30%。截取其中有典型代表性的三起事件进行分析:一是云南“躲猫猫”事件;二是杭州“70码”事件;三是湖北宜城周森锋事件(事件经过及详情可搜索有关报道)。这三起事件进入公众视线的方式各有不同,云南“躲猫猫”事件首经《云南信息报》披露,报道中述及云南玉溪被拘男子李乔明在狱中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不慎撞墙致死;杭州“70码”事件中,被害者谭卓车撞身亡的消息最初通过网上传播;与“70码”事件相似,宜城官方网站、楚天都市报网站同步播出的文章称“周森锋可能是目前全国最年轻的县市长”,此为“周森锋”事件的索引。在进入公众的视线之后,三起事件都遭受了网民同等程度的“盛情礼遇”:网民纷纷从事件披露的起点出发,在网络空间中互动交流探讨,于不同的议题设置下穷追不舍,以质疑与探究的精神寻求事件真相。从事件最后的结局来看,“躲猫猫”与“70码”事件以网络舆论的胜利“成功收场”,事件得到了理性化的解决: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就“躲猫猫”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李乔明系看守所内牢头狱霸以玩游戏为名,殴打致死,之后事件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死者家属获得了45万元赔偿:“70码事件”后期,杭州警方就飙车案70码说法向社会予以公开致歉,肇事者胡斌被判有期徒刑3年。   本文将围绕上述事件,分析寻找以下问题的答案:除去网络的迅捷性、低成本、匿名性、无边界传播、web2.0形态②[是相对“我发你看”、信息单向传播的web1.0形态而言的一种由网民自主发声、信息反向传播形态,形式包括新闻跟帖、论坛/BBS 、博客、播客、QQ群、微博客等]等特征之外,还有什么关键因素使得网络虚拟空间的意见表达能最终“变虚为实”,演化成带有集体行动色彩的公共事件,并触动和影响政府公权力的行为?理论上所言的“作用机制”何以能够真正沿着网络公共事件的演进逻辑展开并最终发挥效用。   (一)互联网构建的新兴公共领域“去权力化”   对三起事件社会动员的广泛程度进行观察分析:   从网络在线动员情况看,“躲猫猫”事件引起了网民的强烈关注,网上的轩然大波与公众的普遍质疑最终促使云南地方政府同意由网民代表组成调查委员会进行现场调查:“70码”事件一经网上传播,不仅引爆了网络舆论,而且演变成一次持续发酵的“网络舆论事件”,网民的参与热度与积极性高涨:“周森锋”事件中,网民们创造了一个接一个的议题设置,从“背景门”、“抄袭门”、“打伞门”到“香烟门”,网络极大程度地调动了人们对事件的关注与参与度,“周森锋”事件从起初的涉私事件演化成为了公共事件。比较在线集体行动的情况来看,“躲猫猫”事件中网络舆论虽然对现实世界的集体行动存在影响但影响力较为有限:“70码”事件与“周森锋”事件的舆论风暴主要停留在网络虚拟空间,网民以网络搜索、网络呼吁等行为方式进行快速而广泛的在线集体动员,离线集体行动几乎未有开展。观察2009年其他网络公共事件,都显示出一个特征:事件过程中网络空间虽是舆论滔天,但因网上舆论而产生网下聚众行为,甚或游行示威、集体静坐等行为的并不多,网络虚拟空间的大众动员水平远高于离线现实世界。多个网络公共事件表明,仅仅依靠在线集体行动(网络上的意见表达与汇聚)——虚拟空间里的舆论抗争在现实世界大都取得了“成功”,网民的期望得以实现。那么,为什么网络舆论并不需要与现实社会的行动力量交汇也能汇聚并演化为集体行动,最终推动事件的解决朝向网民期望的方向发展?笔者认为,这与互联网技术构建的新兴公共领域“去权力化”特点有关。   在新媒体环境下,“倚身于传统大众媒介的公共领域受到各种权力的制约,为各种权力割裂,这也就是哈贝马斯所哀叹的公共领域‘再封建化’,实质是公共领域由权力架构”[6]的状况已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由互联网虚拟空间建构的公共领域真正实现了“去权力化”,以及话语权的大众回归。如果说现实社会中人们还受制于身份、地位及现实人际关系网,常规的民意表达渠道与自由程度尚差强人意,那么互联网平台则为网民松绑,公共领域在互联网空间中获得了重生,重归其“自由交流”的本意,权力在虚拟空间中不再能扮演权威的角色,“草根百姓”与“权贵阶层”在意见表达上真正实现了地位平等。网民们以不受限制的方式进行自由地讨论、协商、交流,公布社会事件并进行公共事件意义上的讨论,互联网造就了一个“去权力化”、开放性与平等性兼具的新兴公共领域。在互联网构建的新兴公共领域,针对某一事件进行的意见表达是否能够取得“领袖”地位,不再受宥于发布意见者的身份地位,而取决于意见本身的批判精神与建设性。三起事件中,网民借助互联网平台发表自己的疑问,质询有关方尤其是政府公权力部门对事件的说法,其中有批判与建设意义的意见取得了主导地位,并进而引发了以互联网为平台的大范围公众参与。可见互联网“去权力化”是网络舆论汇聚演化为集体行动的基础。   (二)所指事件意义暗合当下社会文化主旨   仍以前面述及的三起网络公共事件为例,“躲猫猫”事件中网民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是否能得到保护存在疑虑,因而普遍质疑警方对死者死亡原因的解释,事件折射出社会舆论对弱势群体遭遇的强烈同情,传递了公众对匡扶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渴求:“70码”事件中肇事者的行为与家庭背景等被“人肉搜索”,在媒体报道与网络发帖中,频用的“富二代、名车、飙车”等字眼,也在加剧着公众的联想与引申。肇事者被贴上的“富人”标签引发了公众焦虑,人们普遍担心“富人”阶层将借以非正常手段干扰公正执法。公众潜藏这样的认知,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是受害者谭卓,事件能否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反映了人们对自身命运的关注,也关乎大众对实现社会公正的信心:“周森锋”事件中,网络舆论的大众议题设置频多(从“背景门”、“抄袭门”、“打伞门”到“香烟门”),究其实,“最年轻的县市长”受到的所有质疑象征了社会公众对权力阶层的种种疑虑与不信任,权力获得的渠道正当性、有权者的特殊待遇等问题藉周森锋个体事件获得了群体性表达观点的机会,网络实际已将周森锋事件建构成为具有社会标本意义的事件。   三起事件中,网民投以关注的具体内容各有不同,但采取相似比较的方法来分析,三起事件都暗藏社会大众对社会公正能否实现的担心和怀疑,事件之所以都能在网络空间酝酿放大,并演化为集体行动,在于网民对事件的解读与意义建构符合当下社会大众的共同想象与判断——“社会不公正已成为社会转型期的显著现象”。[7]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期,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体制、社会结构及社会形态都在发生着变迁和断裂,整个社会在个人、法人、规则等层面上都出现了调整和失范,表现在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方面,人们的生存权、受教育权与就业权等基本权利未能得到平等的实现。在现实世界中,公众从自身、周边人的遭遇或者媒体环境中频频读取到的信息,使“社会不公正”的判断深入人心,寻求“社会公正”价值的实现成为社会大众的共同企望。当网络舆论所指事件或现象被互联网意义建构为社会“标本”——“社会不公正”的代表性事例,意味着舆论已为现实社会中潜在的行动者铺设了广泛认同的“话语”,它触动或者挑战了人们共同的价值观、道德感或伦理,潜在的行动者因之获得了为“社会公正实现”而战的内在动力。因此,要解答为什么网络大众会对有关事件持续地追踪,不懈地抗争,我们可以从“事件本身暗合当下社会文化主旨”得到部分的解释,当网络大众对事件进行“社会不公正”的意义建构时,事件一经披露就会以燎原之势点燃人们在线集体行动的热情,“社会的痛感一强,燃点就低”,[8]此时,互联网对网络大众的有效动员能力高涨,在线集体行动成功的机率随之增加。   (三)传统媒体介入增强了网络舆论的“公信力”   网络构建的公共话语空间形态,为网络大众交流对事件“社会不公正”的个体“想象”形成一般信念与情感共鸣提供了平台。但从三起事件的舆论发展进程看,网民对事件表达的情感与观点没有仅仅停留在新媒体构建的话语空间中。由于传统媒体的介入报道,网络舆论对相关事件的热议得以持续发展并更趋膨胀,在事件中,网络与传统媒体互为推动,致使大众舆论对某一社会事件的关注与讨论不断升级。“躲猫猫”事件中,许多主流传统媒体迅速跟进网络舆论,连续发表深度报道,回应与推动了网民对死者李乔明死亡原因的高度质疑;杭州“70码”事件虽然首先发轫于网络,但之后传统媒体和网络也都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关注热情和报道强度,在两者的充分互动下,网络与传统媒体舆论相结合,推进对事件真相的探寻,不仅影响了社会的思维,而且矫正了司法的走向,改写了事件的处理结果;周森锋事件中,“全国最年轻的县市长”的报道在多个门户网站纷纷相继转载后,首先是网络开始围观周森锋,各大媒体如新华社、人民网、《中国青年报》、《南方都市报》及《新京报》等也随之迅速跟进,对该事件进行了及时、连续地追踪报道,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互相配合,共同促使周森锋事件大规模迅速传播并产生影响。   网络空间和传统媒体在运行特点与规律上各具特色,前者互动性与即时性突出,呈多点对多点的特点。   传统媒体的时效性不如互联网,其信息传播为一点对多点,互动性不强。正因如此,在新媒体时代,传统媒体的舆论传播与监督作用逐渐弱化,它们被新媒体抛在身后,谨慎地担当着跟随者的角色。但从媒体最宝贵的资产——公信力来看,很多相关调查显示,网络媒体的公信力远低于传统媒体,网络空间言论在社会公众中的说服力和号召力受到普遍的质疑。如浙江传媒学院新闻传播系一项针对青年进行的媒体公信力情况调查显示,当代青年特别是大学生对于传统媒体的信任度高,对于网络媒体的信赖程度低。[9]传统媒体相对网络等新媒体的“公信力优势”,使得网络所关注的事件只要经由传统媒体跟进与深度展示,社会公众对网络舆论的信任度就能够得到大幅提升,此时网络言论能引发更多的“情感共鸣”与“观点共振”,更多的行动者可能被吸纳到集体行动中来,事件持续的动力也得以增强。盘点2009年间其他典型网络公共事件,在网络舆论掀起的风暴中总能看到传统媒体的身影,没有传统媒体对网络民意影响力的加固和强化作用,以互联网为媒介的共意动员与集体行动的效果将趋于弱化。   (四)网络舆论抗争诉求的“合理”强度足够大   高恩新认为,抗争对象的“反动员”能力是影响互联网共意动员功能的因素。当社会成员利用互联网开展共意动员,政府部门、抗争对象也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反动员”行动,内容包括通过互联网发布有利于己方的信息,或者借助专业人员干扰议题讨论和扩散等。   网络舆论的“动员”与抗争对象的“反动员”两力相较,决定了网络舆论对抗争对象(包括政府公权力)的作用机制能否确实形成。如果网络舆论的抗争诉求“合理”强度足够大,面对网络舆论制造的压力,政府等抗争对象即使采取议题重构、信息发布、限制性措施等手段进行“反动员”,其效果与功能也将相对有限。作为政府公权力部门,此时最为理性的选择是顺应网络舆论合理化的抗争诉求,对舆论所指事件进行恰当的应对与解决,包括澄清或还原事件真相、纠正自身错误行为等。   “躲猫猫”事件和“70码”事件中,网民们致力于事件真相的追查,寻求事件的理性化解决,抗争诉求合理正当,网络舆论所建构的话题“合理性”程度高,给抗争对象(当地政府部门)造成了足够大的压力。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只有合理抗争诉求得到了有效的回应与解决,公权力部门对自身错误的话语与行为予以纠错,网络舆论带来的压力才可能消解。在“70码”事件后期,当地政府采取了系列的行动对网络舆论作出回应:如政府表示要“铁腕”查处飙车案、市委书记哀悼遇难者、警方就飙车案70码说法向社会致歉等行动都得到了公众的认可。而在周森锋事件中,面对网络舆论一个又一个议题设置下的质疑与诘问,既缺少了事件主人公的正面回应,有关政府部门也选择了挤牙膏式的回应,互联网共意动员未能以网民的“胜利”收场,原因何在?也许网络舆论抗争诉求的“合理”强度值得我们关注。该事件中网民同样热心追查事实真相,然而由于未能建构起一个合理的抗争主张,最年轻市长事件只能在演绎了持续升级的舆论风暴后“烟消云散”。   有学者认为,互联网“能够令公众在政治过程中的作用发生变化,把政治话语带进公民的日常生活体验,改变人们对控制、自由与创造的认识,以便他们能够自由地动员集体智能提高治理水平”。[10]然而,我们应当认识到,网络舆论是否能确实提高治理水平,有赖于触动和改变现实世界公权力的运行,使其向着更加公平、公正与透明的方向发展,要做到这一点,仅依靠互联网的技术化力量是不够的,只有抗争诉求具有足够的“合理”强度,网络舆论才有可能走出虚拟空间发挥功用,成为推促公权力治理方式持续改良的动力。   四、互联网作为新兴公共领域的发展企望   2009年中国网络公共事件风生水起,网络虚拟空间中民众就某一特定事件进行意见与情绪的表达,网民的信息、观点、情绪等在互联网平台上得到充分互享和沟通,众多事件表明,由特定事件引发的互联网言论,在具备前述关键因素的情况下,有可能沿着一定逻辑演变为网络舆论风暴,并形成作用机制,影响现实世界政府公权力的运行。网络公共事件多发与滔天的网络舆论风暴似乎都在印证着许多学者的基本判断:互联网为公民提供了针对社会问题进行公共讨论的合法场地,中国的互联网新兴公共领域正在形成之中。与此同时,也有声音认为,基于中国目前的国家和社会关系,国家行政力量还有商业利益对网络空间存在着相当程度的介入与渗透,理想中的互联网新兴公共领域的平等、自由、民主景象难以在现实中出现,加上互联网舆论的内在分裂和消亡倾向,把公共领域的重构寄托在网络上是一种过于乐观的观点,网络难以承担这个重任。   然而,在我国,从互联网作为新兴公共领域的发展企望来看,其实两种观点之间并不矛盾,或许将二者进行融合,才是对“互联网作为公共领域”合乎实际的认知:首先,在现实情境下,互联网更多地呈现出“工具性”特征,由于外部力量的介入与渗透,互联网作为新兴公共领域的功能实际上被削弱,而互联网自身“公信力”优势的不足,以及通讯结构的内在缺陷,也导致网络言论不断遭遇解构,持续、理性与高度一致的公众舆论难以形成,因此,“互联网作为新兴公共领域”的企望,受到互联网自身缺陷和外部力量的制约。在互联网平台上,哈贝马斯期冀的公共领域“理想化的言语情境”确实不容易实现。其次,从远景来看,互联网则为公共领域的勃兴提供了新的契机,“互联网作为公共领域”的企望正在逐步地推进。表面看,2009年众多互联网公共事件零散而孤立,有学者如是评价“往往是‘个案型’事件,无法成为推动制度变迁和社会变迁的力量”。[11]然而,当政府公权力部门将单一、孤立的公共事件集合在一起,进行整体看待与审视,单一事件的社会象征意义就会得到扩散与强化。就当下而论,互联网公共事件多发已经引起政府公权力部门的高度重视,网络舆论已成为政府公权力运行外部环境分析中的关键要素。互联网条件下,公众信息传播与接受途径、渠道所发生的巨大变化,要求政府及其公务人员适时调整社会公共管理、服务的思路与方式。我们有理由期待,在互联网技术带来的信息化革命浪潮面前,随着网络公民理性与责任心的成长,“互联网作为新兴公共领域”的面目将趋于清晰,它将在中国的政治与社会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参考文献」   [1][4][7][11]高恩新。互联网公共事件的议题建构与共意动员[J ]。公共管理学报,2009,(10):96-104.   [2][10]胡涌。众声喧哗:网络时代的个人表达与公共讨论[M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3]刘志华,单学刚,潘宇峰。人民网《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出台及启示[EB/OL]。人民网,http://media.people.com.cn /GB/10179562.html,2009-10-12.   [5][8]杨敏,王运宝,徐浩程。网络舆论关注公共事件各级政府面临大考[J ]。决策,2009,(07)。   [6]毛勇。伦理以及社会价值观的世界——新兴公共领域在中国互联网的崛起[EB/OL]。紫金网,http://www.zijin.net /news/netmedia/2008-7-7/n08779GCA2G8J8C44260K.shtml ,2008-07-07.   [9]徐凤兰,李灵革。影响媒体公信力因素调查[J ]。新闻实践,2006,(12):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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