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一个民国文学姬的八卦
来自: 老袁
民国时期怎么看待同性恋:丁玲、冰心都曾“闹朋友”
“特殊的友谊”:丁玲与王剑虹
1922年2月,元宵节后。湖南岳云中学的丁玲还有半年就中学毕业。
这一年,丁玲以前在桃源第二女子师范学校预科读书时的学姐王剑虹从上海回湘。王剑虹生于四川酉阳,父亲王勃山为同盟会会员,后曾任孙中山广州国民政府秘书。1916年她考取邻近的湖南省桃源县第二女子师范学校,五四运动后又只身来到上海,参加学生运动和妇女运动。
这一次王剑虹回湖南探亲,趁机动员丁玲等原桃源女师同学到上海去,到陈独秀、李达等创办的平民女校学习。就这样,丁玲放弃了中学学业,与王剑虹及另外几个女同学一起前往上海,从1922年下半年开始与王剑虹二人前往南京游历。
丁玲和王剑虹在北极阁附近租了个狭小的房子。也正是在出租屋内,二人的感情慢慢有了些变化。沈从文在《记丁玲》中写道:“当时丁玲女士年龄还不过十七岁,天真烂漫,处处同一个男孩子相近,那王女士却是有肺病型神经质的女子,素以美丽著名,两人之间从某种相反特点上,因之发生特殊的友谊,一直到那王女士死去十年后,丁玲女士对于这友谊尚极其珍视。在她作品中,常描写到一个肺病型身体孱弱性格极强的女子,便是她那个朋友的剪影。”
沈氏行文措辞尚有些遮掩,只言“特殊的友谊”。但彼时报纸却直接点出二人是同性之间的爱恋,并绘声绘色地描绘细节:
“有一天,房东太太经过了她俩的房门口,听见里面有耗子叫似的声音,以为她们不在家,怕耗子偷吃了她俩的东西。便猛的将门推开了,原来她俩正在屋子里拥抱着接吻哩!房东太太一见此情景,就只好来一个会心的微笑了,而她俩却感到了难堪。未几。便搬开了那里。”(天闻:《丁玲之同性恋爱》,《春色》,1937年第3卷第10期)
《春色》为民间小报,多有添油加醋,自然不可全信。但丁玲与王剑虹二人这段同性爱恋的故事当确有其事。二人的关系一直维系至回上海。1923年7、8月间,二人从南京回上海,进入上海大学读书。彼此间同性爱恋渐渐消减,原有的观念慢慢有些变化。后王剑虹与瞿秋白相恋结婚,丁玲也一度与瞿秋白的弟弟有感情往来。但丁玲对王剑虹的感情一直很深。1924年秋,王剑虹因肺病病逝在上海,丁玲在后来写的悼念文章中说,为此她悲痛了一生。
“闹朋友”:盛行于学生群体的“假夫妻”
与王剑虹的同性之爱,可能只是丁玲一生诸多轶事中小小的一桩。但这样的经历却非丁玲一人所独有。当代另外两名著名女作家庐隐与冰心也有过类似的故事。
庐隐回忆其在中学女校读书时,称“闹朋友”一事不能忘怀。所谓的“闹朋友”,其实就是同性恋。庐隐写道:“当时只要某人说某人一生好,旁边的同学,就大起其哄,把这两个人拖在一堆,算她们是好朋友。有许多人因为被别人起哄以后,竟不知不觉发生了同性爱,于是一对一对的假夫妻,便充满于学校园与寝室里了。”(庐隐:《中学时代生活的回忆》,《庐隐散文全集》,中原农民出版社,1996)
冰心则自言“我非超人,未能免俗,亦曾一度为同性恋爱之蚕丝沾惹”。她在1936年的演讲中如是描绘她曾就读的贝满中学:“彼时风气初开,各同学竟以交友为时髦课程之一。乃又格于校章,管理严密,平时不能轻越雷池一步,不得已,在可能范围中,舍远求近,弃异性而专攻同性恋爱之途径。初则姐姐妹妹,亲热有逾同胞,继则情焰高烧,陷入特殊无聊恨海,终则竟超越情理之常,来一下卿卿我我,双宿双飞,若妇若夫,如胶如漆。”
当时的冰心也同高年级的同学相好起来:“我那时彼(‘彼’字疑为多字,笔者注)也和一个四年级的同学好起来,无论同性或异性的恋爱都是有占有性的,两人便或彼此间是,禁止交朋友,不但与同学‘交朋友’而且还喜欢女教员。那时爱教员是很时髦的,心里爱某个女教员也是不敢公开的承认,写了信更不敢给她,我竟因写给教员的信被那个高班的朋友发现,以致感情决裂。”(《谢冰心女士讲——我自己的中学生活》,《慕贞半月刊》,1936年第2卷第4-5期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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