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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4 17:38:37
来自: potatohead
最初决定看这本书的动机来自于郝舫先生的书评,因为一直对郝先生的<伤花怒放>等作品有着近乎崇拜的记忆,所以在看到本书开头由郝舫先生所做的"导读"后,就决定好好看看.
看完了书之后才发现自己几乎被郝先生的名气给误导,虽然郝先生并没有在导读里把本书作为音乐小说来解说,但如我真把本书当作欧美摇滚音乐的指南,那就麻烦了.这里给读者一个建议:如果你想对欧美摇滚和流行音乐有所研究和了解的话,我建议你去看<摇滚圣经>或<爵士圣经>,但是如果你只是想把欧美音乐作为一个谈资,茶余饭后的话题,那你应该看这本书,你可以从本书中得到比较丰富的乐队名称和音乐名称,特别的,如果你记性足够好的话,你就可以凭借这些乐队和歌曲名称把别人唬得一愣一愣的.
本书比较有意思的是,虽然故事发生在英国,但是在现在的中国人生活所差无几.枕着五讲四美三热爱长大的我们这一代,在精神上还保持着纯洁,可是在生活中却早已放荡下流的不行.本书主人公洛在被同居女朋友萝拉莫名其妙的甩掉之后,带着所有男人的可怜心思(好象这里也有阿Q先生的味道),将自己35年以来的所有悲惨失恋以流行歌曲排行榜的形式排列,妄图将萝拉扼杀在前5名之外来表示自己的坚强,实质脆弱无比.在闷骚了多年以后,洛决定回头重新寻找自己失恋排行榜上的前5个女性,本意是寻找自己失掉的自信,可是迎接他的确是更为惨痛的打击.名列他失恋排行榜第一位的姑娘压根就没认为和他谈过恋爱(这可不是这个女孩虚伪的自尊心),他认为的圣女却是别人眼中的"婊子"(这里的婊子没有任何贬义,圣女和婊子的差异仅在于对性行为的可接受程度),为了所谓的爱情,他搞到了自己好朋友的女朋友,可是在真正得手之后,他却开始厌倦,可一旦女孩又回到原男友的身边,他又开始嫉妒,男人的小心眼和卑劣在这里一览无遗.
本书让我开始认真阅读并且开始浮想联翩的章节开始于茉莉的出现.由于茉莉名字或者身份的原因,我总是把她认为是美国乡村歌手sheryl crowe,当作品主人公洛开始和茉莉的幽会时我的热情就逐渐高涨,甚至幻想自己就是在约会中的洛,要知道,能够和一个单身女歌手约会是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情呀!写到这里,请容我再回忆一下sheryl crowe的歌声和美貌.俗话说:来的容易的去的也快.假想的热情在洛离开茉莉又开始想念萝拉时开始破裂.本书中最让我烦的人就是萝拉,尽管作者已经把萝拉描述的十分"可爱"且温柔至极,但是看到这个女人离开洛仅仅是因为没有体面的工作(这个是洛的想法,虽然萝拉未必真这么认为,为了表示对洛彻底的支持,我还是坚持洛的想法),我的气就开始不顺.(这很有可能是来自于我对自己生活的不满以及对自己无能的掩饰)男人是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找理由或者"借口"的,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
最终洛还是回到了萝拉的怀抱中,虽然我很想洛能够将茉莉拥抱入怀,可是当洛真的开始和萝拉和好的时候,我心灵的天平也就平衡了,洛是没有办法和茉莉在一起的,他只是一个小音像店的老板,而且除了音乐cd和偏僻固陋的音乐品位之外,他几乎一无所有.在本书中,洛没有做什么,打了几个电话,和伙计说了很多无聊的话,以及和茉莉共度一夜之外,他就是无尽的回忆和想象以前的恋爱.在结尾处,作者创造萝拉的作用也就到了结束的时候,除了给洛一个教训外,她还扮演了光辉的母性形象,帮助洛举行了一个漂亮的演出之后,本书到达了终点,洛和萝拉都回到了本书开始之前的时候,他们重归于好,当然,在更了解了对方之后.
我想说,如果我是洛,在故事开始了以后,我就一定不要在结尾处再发生开头以前的故事,但是我年纪大了,也是一个老男人了,也是一个一事无成的老男人了,生活已经没有给我什么可以任意选择的机会了,也许在年轻一点的时候我会象郑中基一样唱着"绝口不提爱你",但是对于30多岁的老男人来说,能够找一个象萝拉一样的老婆,做着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只要温暖,那又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呢?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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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22 10:29:24 frank1127
它不是最好的,但我还是认真的读了.
这种书比较少而已.但总的来说还是有点俗套,不是很喜欢.
当然,也并非没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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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4 10:02:48 睡谷
其实故事的俗套正是生活的俗套。一粘恋情尤其如此。
不过最大看点还是英式的幽默啰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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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1 00:06:00 小王子
虽然不是非常中意 但也有学习的地方
登上畅销榜单也不是不可能的
当然仅限于英国 在美国这种书的市场就很小了
没有谋杀 悬疑那么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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