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6 10:19:37
来自: 离开大海的鱼
(没有故乡的夹心人)
乌合之众的评论



提示: 有关键情节透露
上上上上周,不知道上了几个周末,我终于看完了《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按理说,这么薄薄的一本小书,本不应该读了这么久的,只是这其中,为了完成作业,我用了两周的时间读了四本中国电影史,之后又翻了福柯的传记,之后又看了一本文学理论,这就导致了读这本《乌合之众》就像女人生孩子的疼痛一样,一阵儿一阵儿的,而且每一阵儿还都很认真。
上学期毛的期末作业网络民族主义运动,让我对群体心理学产生了兴趣,然后就去豆瓣淘啊淘的,据各位豆豆说,这本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就是所有研究群体心理学的人,无论如何都绕不开的一本书。虽然距离书中论述的时代和事件时日已久,但依然可以发现,书中的理论对于分析和看待当代社会的问题的强大解释力。
这本书共分三卷,分别论述了群体的心理,群体的意见和信念以及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因为作者是法国人,所以例证引述的大多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群体事件。看书的题目就知道,勒庞从不看好群体,认为一个法国人是法国人,一群法国人是一群疯了的法国人。毛说,要动笔,要动笔,不要懒,不要懒。那么通观全书,俺做出如下思考。
思考一。
在勒庞看来,群众是不需要民主的和自治的,他们渴望被强者所统治,渴望顺从一种权力的意志。与他相呼应的,弗洛姆在《对自由的恐惧》中,对纳粹主义心理学的分析时也提出:群众为了逃避孤独和无助的感觉而放弃了自由的心理倾向。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忽然就想到一个问题,为何,中国的封建专制统治持续了两千年之久,而宪政民主在中国一直就没有发展的空间?
历史的看,这与勒庞和弗洛姆群体心理学的假设颇为一致。 中国长期受到外敌的侵扰,无论是五胡乱华,还是匈奴,契丹,边境个体的小农是无法独自抵御强大的外敌的,因此,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量和降低机会成本的目的,出于逃避无力感和消除不确定性,他们不得不依附于保卫他们的力量,以社会群体协作的方式,修筑防御工程或集体抗战。当然,这其中有两种选择,或者选择依靠黑社会式的暴力集团,或者选择自己联结起来,形成黑社会式的暴力集团,在取得抵御外敌的胜利获得合法权之后,成为高度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政府。
那么就可以说,是外患赋予了一小撮人动员集合群体的权力,然后,又由群众赋予了这一小撮人合法统治大家的权力。然后,群众就拱手让出了自己的自由去交换一种安全感。哦,通向被奴役之路就这样开辟了,然后大伙还不辞辛劳的又开辟了一条通向独裁的道路。都说中国人民勤劳勇敢,原来一直都修路干活了。
思考二。
勒庞认为,群体中的个人与非群体中的个人是两个心理性质完全不同的个人,也就是一个时时处于疯癫状态的人和一个随时准备处于疯癫状态的人的区别。在这种疯癫状态下,道德约束和文明的作用方式突然消失,犯罪和宣泄的倾向突然爆发。那么为什么在有群体这个强大的后盾的时候,个人就会比非群体状态更为残暴,也更为冲动呢?
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的时候,他不能去抢劫一家奶茶店,(哦,你肯定会问,为什么不是银行而是奶茶店。我就fan奶茶店~),也不能砸了竹鱼坊烤鱼的招牌,即使他很想这样做,即使这是心底难以驱赶走的诱惑。可他很容易就抵制了这种诱惑。但是,如果他身处于一个群体当中,他就会感受到群体庞大的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产生杀人越货的念头,并迅速的屈从于这种诱惑。
原因在于,法律对人行为的约束是以个人责任为基础的。群体中,作为存在的个体已经消失在群体的非理性之中了,成为了一个典型的消解了异质性的无名氏。而基于惩罚个人的法律,对这样的无名氏是毫无办法的。群体分担了个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而法不责众,又使得群体中的个人意识到,他不必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那么一方面群体感情的暴力作祟,一方面个人的责任感消失,这就强化了群体的洪水猛兽一般的犯罪倾向。群体的力量感,使得群体中的个人摆脱了自己的卑微无能,又更生一种残暴。
思考三。
勒庞把群体的特点,简单的归纳为三点,其一,群体中的个人会表现出明显的从众心理;其二,群体最擅长的就是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为口号式的观念;其三,道德和责任在群体的狂热中是完全失效的。为什么群体失去了对事实的判断力呢?
电影中这样的片断,你一定见过不少。一群人高喊着“要民主,要自由,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或者,我们国际一点儿,“Liar!Liar!Kill him!”嗯,嗯,我还是举一个更当代一点儿的例子来说明群体的思维方式吧。他们不需要你条理清晰的论述,也不需要你1、2、3、4……N点的陈述,他们要的就是一句可以跟着一起重复的,具有仪式感和快感的口号。他们需要的是“只有自由和民主才是中华民族的唯一出路。”他们不需要你说“为什么只有自由和民主才是中华民族的唯一出路。”他们也不想听你解释,什么是自由,什么是民主,它们会给你带来什么好处。群体需要的是激情。而处于激情状态下的人,除了说话声音颤抖,内心汹涌澎湃之外,就是像恋爱中的人一样了,智商基本为零。他们没有耐心听别人的语重心长,也没有意愿参考异质的意见,他们倾向于把讨论排除在外,他们不喜欢不确定性的状态,他们追求一致的意见。于是,他们也就丧失了理性判断的可能。
思考四。
进入了历史语境,又从历史语境中跳脱出来看,从勒庞的时代到今天,群体恭顺的心理,群体的智商,群体的判断力,有没有与时俱进戴三个表呢?
勒庞所处的时代显然不同于当今,那么变化的外在条件是否影响了内在的群体的本性呢?
跳过更极端的文革不谈。近年来的群体事件中,我们是否看到了一群乌合之众呢?显然有一部分群体事件中的群体,依然处于颠狂的群体特质中,比如说,瓮安事件。当然,这其中各种复杂的因素被我排除在论述之外,我单单说群体心理。然而也有一部分群体,显示出了群体的理性与智慧,比如说,厦门PX事件中,上街散步的厦门市民们。
外在条件变化的是信息的可接触范围扩大了。时代的变化使得人们能够掌握更多的信息去认识这个世界,也能更好的认识自己,那么,这些信息就是人们消除不确定性,获得认知平衡,决策自己行为的依据。当然,按照经济学的思维方式,游戏规则一定得是公平的,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必须保持不变的,而且要有制度保障我获得我应知必知的信息,以降低交易的成本和风险。
思考五。
勒庞《乌合之众》的理论逻辑存在问题之处。
1、勒庞本书中的理论均基于一个基本的假设,即是,所有的个体在进入群体之后,都会处于非理性的状态。已有厦门PX事件的反例。这可以证明,群体中的个体,也可以是理性的,智慧的。没有办法对复杂的人性进行一概而论的划定。
2、勒庞是个典型的种族主义者。他把群体的特性归于种族禀性。但群体特性与种族禀性并无因果联系。
3、缺乏实证,也不能要求他实证。只能把他的理论当成一种看待群体事件的独特角度。
乌合之众的评论




提示: 有关键情节透露
上上上上周,不知道上了几个周末,我终于看完了《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按理说,这么薄薄的一本小书,本不应该读了这么久的,只是这其中,为了完成作业,我用了两周的时间读了四本中国电影史,之后又翻了福柯的传记,之后又看了一本文学理论,这就导致了读这本《乌合之众》就像女人生孩子的疼痛一样,一阵儿一阵儿的,而且每一阵儿还都很认真。
上学期毛的期末作业网络民族主义运动,让我对群体心理学产生了兴趣,然后就去豆瓣淘啊淘的,据各位豆豆说,这本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就是所有研究群体心理学的人,无论如何都绕不开的一本书。虽然距离书中论述的时代和事件时日已久,但依然可以发现,书中的理论对于分析和看待当代社会的问题的强大解释力。
这本书共分三卷,分别论述了群体的心理,群体的意见和信念以及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因为作者是法国人,所以例证引述的大多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群体事件。看书的题目就知道,勒庞从不看好群体,认为一个法国人是法国人,一群法国人是一群疯了的法国人。毛说,要动笔,要动笔,不要懒,不要懒。那么通观全书,俺做出如下思考。
思考一。
在勒庞看来,群众是不需要民主的和自治的,他们渴望被强者所统治,渴望顺从一种权力的意志。与他相呼应的,弗洛姆在《对自由的恐惧》中,对纳粹主义心理学的分析时也提出:群众为了逃避孤独和无助的感觉而放弃了自由的心理倾向。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忽然就想到一个问题,为何,中国的封建专制统治持续了两千年之久,而宪政民主在中国一直就没有发展的空间?
历史的看,这与勒庞和弗洛姆群体心理学的假设颇为一致。 中国长期受到外敌的侵扰,无论是五胡乱华,还是匈奴,契丹,边境个体的小农是无法独自抵御强大的外敌的,因此,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量和降低机会成本的目的,出于逃避无力感和消除不确定性,他们不得不依附于保卫他们的力量,以社会群体协作的方式,修筑防御工程或集体抗战。当然,这其中有两种选择,或者选择依靠黑社会式的暴力集团,或者选择自己联结起来,形成黑社会式的暴力集团,在取得抵御外敌的胜利获得合法权之后,成为高度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政府。
那么就可以说,是外患赋予了一小撮人动员集合群体的权力,然后,又由群众赋予了这一小撮人合法统治大家的权力。然后,群众就拱手让出了自己的自由去交换一种安全感。哦,通向被奴役之路就这样开辟了,然后大伙还不辞辛劳的又开辟了一条通向独裁的道路。都说中国人民勤劳勇敢,原来一直都修路干活了。
思考二。
勒庞认为,群体中的个人与非群体中的个人是两个心理性质完全不同的个人,也就是一个时时处于疯癫状态的人和一个随时准备处于疯癫状态的人的区别。在这种疯癫状态下,道德约束和文明的作用方式突然消失,犯罪和宣泄的倾向突然爆发。那么为什么在有群体这个强大的后盾的时候,个人就会比非群体状态更为残暴,也更为冲动呢?
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的时候,他不能去抢劫一家奶茶店,(哦,你肯定会问,为什么不是银行而是奶茶店。我就fan奶茶店~),也不能砸了竹鱼坊烤鱼的招牌,即使他很想这样做,即使这是心底难以驱赶走的诱惑。可他很容易就抵制了这种诱惑。但是,如果他身处于一个群体当中,他就会感受到群体庞大的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产生杀人越货的念头,并迅速的屈从于这种诱惑。
原因在于,法律对人行为的约束是以个人责任为基础的。群体中,作为存在的个体已经消失在群体的非理性之中了,成为了一个典型的消解了异质性的无名氏。而基于惩罚个人的法律,对这样的无名氏是毫无办法的。群体分担了个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而法不责众,又使得群体中的个人意识到,他不必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那么一方面群体感情的暴力作祟,一方面个人的责任感消失,这就强化了群体的洪水猛兽一般的犯罪倾向。群体的力量感,使得群体中的个人摆脱了自己的卑微无能,又更生一种残暴。
思考三。
勒庞把群体的特点,简单的归纳为三点,其一,群体中的个人会表现出明显的从众心理;其二,群体最擅长的就是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为口号式的观念;其三,道德和责任在群体的狂热中是完全失效的。为什么群体失去了对事实的判断力呢?
电影中这样的片断,你一定见过不少。一群人高喊着“要民主,要自由,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或者,我们国际一点儿,“Liar!Liar!Kill him!”嗯,嗯,我还是举一个更当代一点儿的例子来说明群体的思维方式吧。他们不需要你条理清晰的论述,也不需要你1、2、3、4……N点的陈述,他们要的就是一句可以跟着一起重复的,具有仪式感和快感的口号。他们需要的是“只有自由和民主才是中华民族的唯一出路。”他们不需要你说“为什么只有自由和民主才是中华民族的唯一出路。”他们也不想听你解释,什么是自由,什么是民主,它们会给你带来什么好处。群体需要的是激情。而处于激情状态下的人,除了说话声音颤抖,内心汹涌澎湃之外,就是像恋爱中的人一样了,智商基本为零。他们没有耐心听别人的语重心长,也没有意愿参考异质的意见,他们倾向于把讨论排除在外,他们不喜欢不确定性的状态,他们追求一致的意见。于是,他们也就丧失了理性判断的可能。
思考四。
进入了历史语境,又从历史语境中跳脱出来看,从勒庞的时代到今天,群体恭顺的心理,群体的智商,群体的判断力,有没有与时俱进戴三个表呢?
勒庞所处的时代显然不同于当今,那么变化的外在条件是否影响了内在的群体的本性呢?
跳过更极端的文革不谈。近年来的群体事件中,我们是否看到了一群乌合之众呢?显然有一部分群体事件中的群体,依然处于颠狂的群体特质中,比如说,瓮安事件。当然,这其中各种复杂的因素被我排除在论述之外,我单单说群体心理。然而也有一部分群体,显示出了群体的理性与智慧,比如说,厦门PX事件中,上街散步的厦门市民们。
外在条件变化的是信息的可接触范围扩大了。时代的变化使得人们能够掌握更多的信息去认识这个世界,也能更好的认识自己,那么,这些信息就是人们消除不确定性,获得认知平衡,决策自己行为的依据。当然,按照经济学的思维方式,游戏规则一定得是公平的,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必须保持不变的,而且要有制度保障我获得我应知必知的信息,以降低交易的成本和风险。
思考五。
勒庞《乌合之众》的理论逻辑存在问题之处。
1、勒庞本书中的理论均基于一个基本的假设,即是,所有的个体在进入群体之后,都会处于非理性的状态。已有厦门PX事件的反例。这可以证明,群体中的个体,也可以是理性的,智慧的。没有办法对复杂的人性进行一概而论的划定。
2、勒庞是个典型的种族主义者。他把群体的特性归于种族禀性。但群体特性与种族禀性并无因果联系。
3、缺乏实证,也不能要求他实证。只能把他的理论当成一种看待群体事件的独特角度。
本评论版权属于作者离开大海的鱼,并受法律保护。除非评论正文中另有声明,没有作者本人的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转载或使用整体或任何部分的内容。
在哪儿买这本书? · · · · · ·
>乌合之众
作者: (法)勒庞
副标题: 大众心理研究
isbn: 7801093666
书名: 乌合之众
页数: 183 页
定价: 16.0
出版社: 中央编译出版社
译者: 冯克利
装帧: 平装
出版年: 2000-1-1
2009-10-26 15:49:06 吃了睡,睡了吃
哇好专业
2009-10-28 06:47:24 离开大海的鱼
呵呵,我不是专业研究群体心理学的,我只是研究传播学的~谢谢你> 我来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