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1 13:15:16
来自: 周小瞥
(过程就是目的)
寻欢作乐的评论



你以为自己道德高尚,别人就不能寻欢作乐了吗?————莎士比亚《第十二夜》
很荒谬的以为小说第一人称主人公会是一位女性,尽管种种迹象表明应该是男性,但我都固执的并且沾沾自喜的先在心里把其想象成一位女性。不可否认,因为是毛姆所以带有戒心的阅读这个故事,生怕最后被他“戏弄”。读到前半部分的时候,出现了“他”推翻了先前的猜想。我只能再次揣测,毛姆又会卖弄什么关子? 此时,故事平滑而行,但不可否认,我抓不到重点。唯一可以排除的就是作者一定不是在讲一个关于“我”的故事,那么又会是谁呢?是令人虚伪恶心的基恩?恐怕不是,这位可怜的仁兄只是在开场被花了较多笔墨对其进行挖苦讽刺,之后就狠狠得丢弃了他;是德里菲尔德?的确,从当时的所有结构安排看来,只有他的生命路程才是故事能够延续下去的一条线索,但,应该也不是。为什么? 因为书名,书名与封面透露出,一定是讲一个女人,并且是一个荒诞淫秽女人的风流史。过了中间断,开始逐渐有点眉目,那段偷情,让我恍然大悟,果然是讲一个“荡妇”的事迹。整部小说,毛姆都将其定位于一个既纯真又风骚的角色,这位史上最纯洁小贱货,反而比其他角色来得更加真实与性情。随着最后,在面对德里菲尔德第二任妻子对于心目中女神的贬低、诋毁之际,将那段话完完整整的借助主人公之口宣泄而出。同时,也暗示了毛姆对于某位女性的真情爱慕。
忽然想起陈小春那句歌词:我希望你是我的独家记忆 摆在心底 不管别人说的多么难听
故事中的人物,总有那么一两位出现在我们四周,你看着他们可能会不屑,可能会憎恶,可能会怜悯,但一定不会说,那个人就是我。尤其是女性读者,情愿承认自己是基恩这类的货色都不会大声告诉别人: 罗西小姐才是我心目中的榜样。
寻欢作乐的评论




你以为自己道德高尚,别人就不能寻欢作乐了吗?————莎士比亚《第十二夜》
很荒谬的以为小说第一人称主人公会是一位女性,尽管种种迹象表明应该是男性,但我都固执的并且沾沾自喜的先在心里把其想象成一位女性。不可否认,因为是毛姆所以带有戒心的阅读这个故事,生怕最后被他“戏弄”。读到前半部分的时候,出现了“他”推翻了先前的猜想。我只能再次揣测,毛姆又会卖弄什么关子? 此时,故事平滑而行,但不可否认,我抓不到重点。唯一可以排除的就是作者一定不是在讲一个关于“我”的故事,那么又会是谁呢?是令人虚伪恶心的基恩?恐怕不是,这位可怜的仁兄只是在开场被花了较多笔墨对其进行挖苦讽刺,之后就狠狠得丢弃了他;是德里菲尔德?的确,从当时的所有结构安排看来,只有他的生命路程才是故事能够延续下去的一条线索,但,应该也不是。为什么? 因为书名,书名与封面透露出,一定是讲一个女人,并且是一个荒诞淫秽女人的风流史。过了中间断,开始逐渐有点眉目,那段偷情,让我恍然大悟,果然是讲一个“荡妇”的事迹。整部小说,毛姆都将其定位于一个既纯真又风骚的角色,这位史上最纯洁小贱货,反而比其他角色来得更加真实与性情。随着最后,在面对德里菲尔德第二任妻子对于心目中女神的贬低、诋毁之际,将那段话完完整整的借助主人公之口宣泄而出。同时,也暗示了毛姆对于某位女性的真情爱慕。
忽然想起陈小春那句歌词:我希望你是我的独家记忆 摆在心底 不管别人说的多么难听
故事中的人物,总有那么一两位出现在我们四周,你看着他们可能会不屑,可能会憎恶,可能会怜悯,但一定不会说,那个人就是我。尤其是女性读者,情愿承认自己是基恩这类的货色都不会大声告诉别人: 罗西小姐才是我心目中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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