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4 09:35:08
来自: 维舟
礼物、关系学与国家-中国人际关系与主体性建构的评论



说到“关系”,每个中国人都会露出会心的微笑。不论是喜欢还是痛恨,人人都意识到“关系”是国人生活中的一个客观存在,有时甚至非常重要。人们凭借这种非正式的、不对外公开的网络获得一些机会和利益,而且常常伤害了其他潜在竞争者获得同等机会。由于它总是在隐秘状态之下运作,它令许多生活在中国的外人感到费解和头痛,自改革开放以来常有外国投资者抱怨他们因为关系不到位而莫名其妙遇到了一些挫败和麻烦。但中国人却也并不见得就能说清楚什么是“关系”——就像我们虽然都会说母语,却未必能阐明它的语法规则一样。
不论如何,“关系”是中国社会一个微妙而无法绕过的有趣话题。作为一个在美国受教育的华人学者,杨美惠的身份经历兼跨中西两种文化,因而使得她能够从“参与性观察”的角度出发,对中国文化有一个全新的理解。她讨论“关系”并不是为了从道德上谴责(当然更不是赞扬)它,而是因为她意识到“关系学是一个窗口,可能为我展示一个更大、更复杂的文化、社会和政治模式的侧面”——而她也的确做到了。
人情的社会网络
与强调独立和抽象人格的西方文化不同,中国文化向来强调由社会关系定义的人——例如谈到一个人的责任和道德,首先要明确是对谁而言:作为儿子他应当如何,作为朋友他又应当如何。一个人最重要的就是他对其他人的所作所为都应当符合这种社会角色的期望,如果他作为儿子却不像个儿子应有的样子,那就会遭到社会的谴责。在这种文化氛围下,每个人都像是生活在一张无边的网络之中,而其中每个人与他人的联系(也就是所谓“关系”)就变得极端重要了。
使这种社会性联系变得更加重要的是: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习惯于和熟人互动,信任感也较强。因此在中国社会,陌生人之间接触时常常会产生一种“套近乎”、“拉关系”的现象,为了接近对方而采用某些“拟亲属关系”的语言,所谓“称兄道弟”,见面就叫人“大哥大姐”。这与西方形成鲜明的反差。西方文化是奠基于一个“陌生人社会”的,人际之间的关系以法律来界定,不要说是真正的陌生人,甚至连亲属之间有时都是如此:英语中“女婿”一词(son-in-law)直译是“法律意义上的儿子”,其他“媳妇”、“岳父母”、“公婆”等亲属称谓也都有同样的规则。
这造成了两种社会之间相当大的差别,中国人相当重视这种社会联系,且常常是从“情义”的角度来看待的,完全不同于西方的法律角度。一个重视并善于维持和巩固这种网络的人,易于受到中国社会的高度认可和表扬,反之人们就会觉得此人相当自私,也就是“没有人情味”。这种文化心理的作用力绝不可小觑,事实上它强大得惊人——看看中国传统清官故事中,这些清官排除各种关系的反复求情,我们就知道这有多么难,因为拒绝这些关系的说客,在中国社会里几乎意味着自我孤立,以及为了捍卫原则而与整个社会为敌,事实上他们常常被认为是“做人太绝”。
在任何社会,人际关系要维持一定程度的密切,总是需要当事人不断努力设法保持接触的。在中国,这种努力体现为我们文化中最重要的两种社会活动:“请客送礼”,而且中国人喜欢强调“礼尚往来”的互动。一个不懂得这么做的人会被人认为不能知情识趣,会冒被其他人疏远的风险。汉语中将赠送给亲友婚丧喜事的礼金称之为“人情”,就暗示着这些礼物本身的作用是沟通加强人际关系和感情的。虽然很多人私下里抱怨人情的支出所费不赀,但没有几个人敢将数额减少或压根不给。
当然礼物通常也不会白给。人类学家马塞尔•莫斯早就指出,尽管从理论上讲送礼是自愿的,但它们源自对礼物接收者一方的期望——也就是说,礼物暗示了一套权利与义务的体系,收到礼物的一方不用说出来就知道:收取礼物在巩固双方关系的同时,意味着自己应当在将来某些时候作出回报。这是所有社会中礼品往来时人们都彼此心有灵犀的潜在规则。如果一个人只收取却没有等价回赠或相应回报,就会遭到别人公开和私下里的批评和疏远。
杨美惠对中国社会中“关系学”的研究进一步揭示、深化和丰富了这些相关理论。她意识到礼物在社会网络中的流动构成一种非市场性交换,参与的双方具备“有义务给予、有义务接受、有义务回报”的默认特点。礼品、赠品和宴请是为了交换和加深个人关系,培养一种相互依赖的网络,而接受礼物的一方随之产生一种人情上的“负债”——因为光收取不回报会极大地损害当事人的社会声誉。
简单地说,这就是一种社会性的文化压力:一个中国人要安身立命必须要处理好人际关系,礼尚往来、人情练达才能受社会认可;然而过分偏重这些,却又会使得他在某些极端的情境下难以作出人格独立的判断。一个手中有权的官员很容易面对亲友的压力而遭遇两难:如果他屈从于关系和人情的压力为亲友谋私利,就会触犯法律;而如果他捍卫原则,则可能被亲友们斥为冷漠无情。这样,一个人要独立于他人作出判断,似乎唯一的办法就是“不欠任何人人情”,但我们都知道,这在中国社会谈何容易。这种困境正是中国现代化过程中必然遭遇的。
关系学的未来?
现代社会本质上是一个陌生人社会,它的基本规则实际上是从西方文化中衍生发展而来,强调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都要由法律来界定。不用说是人口一千多万的大都市,即便是几万人的小城市,人们也不可能认识所有人,因此这种界定在相当程度上能更好地确保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能受到公平对待,而在中国传统的熟人社会,由于“关系”的存在,对不同的人都是区别对待的——作为重情胜于重法的文化产物,中国人的思维很难理解:你怎么能对待亲兄弟跟对待不认识的陌生人一样呢?
自改革开放以来,以上两种逻辑就一直在不断的冲突、调和、相互妥协和遮盖之中。1981年后杨美惠在中国大陆生活了三年,亲见到那个剧烈变革的年代中因为快速变化而带来的一些“怪现象”。她敏感地意识到,虽然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国家话语的扩展大幅度掩盖了传统文化中亲属制度的意识和话语,但后者仍顽强地存在着,其典型的例子就是关系学。它实际上了成为反抗正式组织的一系列非正式的组织方法。
在那些年代里,物资紧缺和机遇的难得使得许多人绞尽脑汁使用各种办法来通关系、走后门——这两个词在汉语中的出现就已经表示出“关系”是多么不容忽视。人们用个人关系来抵消国家机构的政治安排和社会控制,借以穿透和腐蚀公共政治网络。由于“关系”往往意味着机会的取得是凭借非正式渠道而非真才实学,导致许多真正具备资格的参与者反而落选,这引起了社会的强烈不满,而“搞好关系”的礼物则被视为行贿受贿的赃物。这促使国家话语必须对此作出反应,将搞关系和走后门谴责为不正之风,理应为败坏正常的社会伦理而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
这种现象在前苏联时期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因为指导、调节、分配物资资源和机会都集中在有关管理机构当中,在物资紧缺时甚至于一个国营商店卖猪肉的营业员都能利用自己手里小小的特权来谋取一些私利。因此私下的实物交换和好处就成了打开这些被各级人员把守的大门的钥匙,一时间出现大量个人关系发展、非正式协议、走私黑市。这其中关键的是特殊资源被管理机构的人视为个人财产,并用来搞关系的交换。
“关系”具有某些难以界定的暧昧特征,虽然它造成了一定程度上腐败现象和社会不公的蔓延,但却也是中国社会重视人情的文化特征。杨美惠拒绝将“关系学”完全等同于西方意义上的贪污,因为在“关系”中义务、恩惠、互惠的个人品质和物质利益的活动同等重要。她甚至援引另一些学者的观点,认为考虑到美国社会繁琐的法律秩序、昂贵的法律和诉讼费用,我们没有理由认为“关系”社会是无效的社会。
然而随着现代化的深入,“关系学”还是会逐渐淡出中国社会的公共政治和经济领域。这不仅因为它所造成的某些不公正和腐败遭到人民和国家的一致谴责,更主要的是因为随着立法和廉政监督的完善,搞关系所要面临的成本也在上升。此外,社会物资的丰富和机会的开放性,使得人们在许多领域根本不再需要走后门——如果任何时候在超市花钱就能买到猪肉,我又何必因此去费力搞关系呢?而商品经济的深入发展,使得人们更关注金钱得失及其收益,它不再顾及人情关系,“亲兄弟”也要“明算帐”,不能因为关系近就让自己遭受物质利益上的损失。
也许有一天,当“关系”在中国现代都市中逐渐衰落后,人们又会怀念起那种充满人情味的人际关系,许多人已经在抱怨和声讨大城市的人际淡漠。正如中国传统中的其他部分一样,“关系”既能被用来制造不公和腐败,也有好的一面。中国人也会一直记得“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的老话,这提醒我们:如果改用“表达性礼物”而非“实用性礼物”(鹅毛无疑只是情义的表达和象征,而并不真正具有多大物质价值),那么我们可以在增强亲情、友情和其他人际关系的同时,又不至于走向另一个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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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译:
P129:19世纪,有个叫崔池的业师:按当是9世纪的崔群
P250:杨庆坤:按当作杨庆堃
礼物、关系学与国家-中国人际关系与主体性建构的评论




说到“关系”,每个中国人都会露出会心的微笑。不论是喜欢还是痛恨,人人都意识到“关系”是国人生活中的一个客观存在,有时甚至非常重要。人们凭借这种非正式的、不对外公开的网络获得一些机会和利益,而且常常伤害了其他潜在竞争者获得同等机会。由于它总是在隐秘状态之下运作,它令许多生活在中国的外人感到费解和头痛,自改革开放以来常有外国投资者抱怨他们因为关系不到位而莫名其妙遇到了一些挫败和麻烦。但中国人却也并不见得就能说清楚什么是“关系”——就像我们虽然都会说母语,却未必能阐明它的语法规则一样。
不论如何,“关系”是中国社会一个微妙而无法绕过的有趣话题。作为一个在美国受教育的华人学者,杨美惠的身份经历兼跨中西两种文化,因而使得她能够从“参与性观察”的角度出发,对中国文化有一个全新的理解。她讨论“关系”并不是为了从道德上谴责(当然更不是赞扬)它,而是因为她意识到“关系学是一个窗口,可能为我展示一个更大、更复杂的文化、社会和政治模式的侧面”——而她也的确做到了。
人情的社会网络
与强调独立和抽象人格的西方文化不同,中国文化向来强调由社会关系定义的人——例如谈到一个人的责任和道德,首先要明确是对谁而言:作为儿子他应当如何,作为朋友他又应当如何。一个人最重要的就是他对其他人的所作所为都应当符合这种社会角色的期望,如果他作为儿子却不像个儿子应有的样子,那就会遭到社会的谴责。在这种文化氛围下,每个人都像是生活在一张无边的网络之中,而其中每个人与他人的联系(也就是所谓“关系”)就变得极端重要了。
使这种社会性联系变得更加重要的是: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习惯于和熟人互动,信任感也较强。因此在中国社会,陌生人之间接触时常常会产生一种“套近乎”、“拉关系”的现象,为了接近对方而采用某些“拟亲属关系”的语言,所谓“称兄道弟”,见面就叫人“大哥大姐”。这与西方形成鲜明的反差。西方文化是奠基于一个“陌生人社会”的,人际之间的关系以法律来界定,不要说是真正的陌生人,甚至连亲属之间有时都是如此:英语中“女婿”一词(son-in-law)直译是“法律意义上的儿子”,其他“媳妇”、“岳父母”、“公婆”等亲属称谓也都有同样的规则。
这造成了两种社会之间相当大的差别,中国人相当重视这种社会联系,且常常是从“情义”的角度来看待的,完全不同于西方的法律角度。一个重视并善于维持和巩固这种网络的人,易于受到中国社会的高度认可和表扬,反之人们就会觉得此人相当自私,也就是“没有人情味”。这种文化心理的作用力绝不可小觑,事实上它强大得惊人——看看中国传统清官故事中,这些清官排除各种关系的反复求情,我们就知道这有多么难,因为拒绝这些关系的说客,在中国社会里几乎意味着自我孤立,以及为了捍卫原则而与整个社会为敌,事实上他们常常被认为是“做人太绝”。
在任何社会,人际关系要维持一定程度的密切,总是需要当事人不断努力设法保持接触的。在中国,这种努力体现为我们文化中最重要的两种社会活动:“请客送礼”,而且中国人喜欢强调“礼尚往来”的互动。一个不懂得这么做的人会被人认为不能知情识趣,会冒被其他人疏远的风险。汉语中将赠送给亲友婚丧喜事的礼金称之为“人情”,就暗示着这些礼物本身的作用是沟通加强人际关系和感情的。虽然很多人私下里抱怨人情的支出所费不赀,但没有几个人敢将数额减少或压根不给。
当然礼物通常也不会白给。人类学家马塞尔•莫斯早就指出,尽管从理论上讲送礼是自愿的,但它们源自对礼物接收者一方的期望——也就是说,礼物暗示了一套权利与义务的体系,收到礼物的一方不用说出来就知道:收取礼物在巩固双方关系的同时,意味着自己应当在将来某些时候作出回报。这是所有社会中礼品往来时人们都彼此心有灵犀的潜在规则。如果一个人只收取却没有等价回赠或相应回报,就会遭到别人公开和私下里的批评和疏远。
杨美惠对中国社会中“关系学”的研究进一步揭示、深化和丰富了这些相关理论。她意识到礼物在社会网络中的流动构成一种非市场性交换,参与的双方具备“有义务给予、有义务接受、有义务回报”的默认特点。礼品、赠品和宴请是为了交换和加深个人关系,培养一种相互依赖的网络,而接受礼物的一方随之产生一种人情上的“负债”——因为光收取不回报会极大地损害当事人的社会声誉。
简单地说,这就是一种社会性的文化压力:一个中国人要安身立命必须要处理好人际关系,礼尚往来、人情练达才能受社会认可;然而过分偏重这些,却又会使得他在某些极端的情境下难以作出人格独立的判断。一个手中有权的官员很容易面对亲友的压力而遭遇两难:如果他屈从于关系和人情的压力为亲友谋私利,就会触犯法律;而如果他捍卫原则,则可能被亲友们斥为冷漠无情。这样,一个人要独立于他人作出判断,似乎唯一的办法就是“不欠任何人人情”,但我们都知道,这在中国社会谈何容易。这种困境正是中国现代化过程中必然遭遇的。
关系学的未来?
现代社会本质上是一个陌生人社会,它的基本规则实际上是从西方文化中衍生发展而来,强调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都要由法律来界定。不用说是人口一千多万的大都市,即便是几万人的小城市,人们也不可能认识所有人,因此这种界定在相当程度上能更好地确保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能受到公平对待,而在中国传统的熟人社会,由于“关系”的存在,对不同的人都是区别对待的——作为重情胜于重法的文化产物,中国人的思维很难理解:你怎么能对待亲兄弟跟对待不认识的陌生人一样呢?
自改革开放以来,以上两种逻辑就一直在不断的冲突、调和、相互妥协和遮盖之中。1981年后杨美惠在中国大陆生活了三年,亲见到那个剧烈变革的年代中因为快速变化而带来的一些“怪现象”。她敏感地意识到,虽然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国家话语的扩展大幅度掩盖了传统文化中亲属制度的意识和话语,但后者仍顽强地存在着,其典型的例子就是关系学。它实际上了成为反抗正式组织的一系列非正式的组织方法。
在那些年代里,物资紧缺和机遇的难得使得许多人绞尽脑汁使用各种办法来通关系、走后门——这两个词在汉语中的出现就已经表示出“关系”是多么不容忽视。人们用个人关系来抵消国家机构的政治安排和社会控制,借以穿透和腐蚀公共政治网络。由于“关系”往往意味着机会的取得是凭借非正式渠道而非真才实学,导致许多真正具备资格的参与者反而落选,这引起了社会的强烈不满,而“搞好关系”的礼物则被视为行贿受贿的赃物。这促使国家话语必须对此作出反应,将搞关系和走后门谴责为不正之风,理应为败坏正常的社会伦理而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
这种现象在前苏联时期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因为指导、调节、分配物资资源和机会都集中在有关管理机构当中,在物资紧缺时甚至于一个国营商店卖猪肉的营业员都能利用自己手里小小的特权来谋取一些私利。因此私下的实物交换和好处就成了打开这些被各级人员把守的大门的钥匙,一时间出现大量个人关系发展、非正式协议、走私黑市。这其中关键的是特殊资源被管理机构的人视为个人财产,并用来搞关系的交换。
“关系”具有某些难以界定的暧昧特征,虽然它造成了一定程度上腐败现象和社会不公的蔓延,但却也是中国社会重视人情的文化特征。杨美惠拒绝将“关系学”完全等同于西方意义上的贪污,因为在“关系”中义务、恩惠、互惠的个人品质和物质利益的活动同等重要。她甚至援引另一些学者的观点,认为考虑到美国社会繁琐的法律秩序、昂贵的法律和诉讼费用,我们没有理由认为“关系”社会是无效的社会。
然而随着现代化的深入,“关系学”还是会逐渐淡出中国社会的公共政治和经济领域。这不仅因为它所造成的某些不公正和腐败遭到人民和国家的一致谴责,更主要的是因为随着立法和廉政监督的完善,搞关系所要面临的成本也在上升。此外,社会物资的丰富和机会的开放性,使得人们在许多领域根本不再需要走后门——如果任何时候在超市花钱就能买到猪肉,我又何必因此去费力搞关系呢?而商品经济的深入发展,使得人们更关注金钱得失及其收益,它不再顾及人情关系,“亲兄弟”也要“明算帐”,不能因为关系近就让自己遭受物质利益上的损失。
也许有一天,当“关系”在中国现代都市中逐渐衰落后,人们又会怀念起那种充满人情味的人际关系,许多人已经在抱怨和声讨大城市的人际淡漠。正如中国传统中的其他部分一样,“关系”既能被用来制造不公和腐败,也有好的一面。中国人也会一直记得“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的老话,这提醒我们:如果改用“表达性礼物”而非“实用性礼物”(鹅毛无疑只是情义的表达和象征,而并不真正具有多大物质价值),那么我们可以在增强亲情、友情和其他人际关系的同时,又不至于走向另一个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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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译:
P129:19世纪,有个叫崔池的业师:按当是9世纪的崔群
P250:杨庆坤:按当作杨庆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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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儿买这本书? · · · · · ·
作者: 杨美惠
副标题: 中国人际关系与主体性建构的新描述
isbn: 7214057786
书名: 礼物、关系学与国家-中国人际关系与主体性建构
页数: 342
译者: 赵旭东
定价: 25
出版社: 江苏人民出版社
装帧: 平装
出版年: 2009-6-1
2009-07-24 12:46:33 公子小白
补校译:p195:而是已经编排在预设的一连串列为和礼的表达之中:而是已经编排在预设的一连串行为和礼的表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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