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30 03:32:30
来自: 潘格温
Emma (Bantam Classics)的评论



看了足足有好几个月。当初知道这个作品是在很久以前读到一篇美国作家Truman Capote的一篇短篇小说A lamp in the window,其中提到那个荒原小木屋的女主人——一个老妇人,非常喜欢爱玛,这也是卡波特自己很喜欢的一部小说。卡波特是我很喜欢的一个作家,于是暗暗记在心中,以后有机会一定要读《爱玛》,这种既冷门又经典的书颇受我的喜爱。
及至开始阅读才发现并不那么容易,首先是语言上的,奥斯丁——或许很多英国作家都这样——写作用的句子很复杂,好好的一个肯定句非要否定个好几次,一句话还有无数逗号,补充的内容一大堆,一看快就云里雾里了。不过英国味儿非常浓,里面的对话拿出来读一读,颇有绅士的风范。
其次情节也不是那么有趣,下面是百度来的一段情节介绍:
热心的爱玛关心哈丽埃特的婚姻,她认为这姑娘是大户人家出身,因此要她拒绝农夫马丁的求婚,并一味鼓励她去爱牧师埃尔顿。爱玛姐夫的哥哥奈特利比爱玛大十六岁,他始终爱着爱玛,可是又经常批评她的缺点,包括她如此主观地干预别人的恋爱和婚姻。在哈丽埃尔顿同霍金斯小姐结婚后,爱玛又要哈丽埃特去爱弗兰克•邱吉尔,但哈丽埃特却爱上了奈特利,这时候爱玛才大吃一惊发觉自己心里一直爱着奈特利。最后,他们两人、弗兰克•邱吉尔和简•菲尔费克斯,以及马丁和哈丽埃特三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相信一个头脑清晰的人看完这段话后也会晕头转向,这哪儿是哪儿啊?总之就是一个家境颇富的小姑娘爱玛及其周围人的爱情故事,谁喜欢上谁啊谁又不喜欢上谁,几段三角几段猜疑,过程千丝万缕,危机四伏,好在结局是皆大欢喜,小说中的人物各有所得,真让我感叹奥斯丁也安排得也太巧了一个不多一个不少,大家都有了伴儿!
辛辛苦苦翻字典看了将近五百面原文,一直在琢磨卡波特为什么会喜欢这部作品?直到结尾也没想大明白。
在我看来,《爱玛》如同一部以17世纪初英国乡村为背景的 “爱情侦探小说”,我们随着奥斯丁的语言游走于舞会、壁炉边的谈话、乡间小路的散步以及17世纪初人们所能做到的消遣娱乐活动。而线索就隐藏在这些看似平淡的对话中,我们也随着作者的有意误导相信原来谁和谁是一对,但是悬念在结局才揭开,原来他和她才是一对,他和她竟然重归于好了……哇,太诧异了!这就是阅读这部作品给我的最直接感受。
既然爱情故事是这部小说中的主题,就不得不谈谈爱玛的爱情观。爽快地承认,对爱玛的爱情观我是难以接受的。
爱玛天真,聪明,喜欢做媒。但是她自己却对爱情保持一种冷静的疏离感,或许是自己太聪明了,对于有很多自己的观点。但她对完美婚姻的定义,也永远离不开一个拥有华美宅第、高尚道德、体面修养的男主人公。她不厌其烦地宣扬中产阶级道德,把体面、教养与财产作为一个男人最大的美德,她把“嫁一个有钱的好男人”作为女性最幸福的事情,同时憎恨任何对阶级的僭越。在她看来,爱情如同一桩生意,男女双方得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财产才有资格来做这桩生意。
但是也有人在评价简奥斯丁的时候说过,她在马克思出生前就已经是马克思主义者了。这个当然是指她对于资产阶级婚姻精辟的见解,把财产金钱提到一个主要的位置上,完全没有受到浪漫主义思想的影响,只有英国女人才会这般冷静与实际,这就是为什么英国哲学具有实用和经验主义的特征,而不是深受浪漫主义思潮影响的大陆思想那样激进。
浪漫和冷静,也许本来就没有哪个更好哪个更优秀。但是,在我看来,爱情毕竟还是个浪漫的事儿,如果把爱情弄的像做生意一般实际和功利,那么爱情还有什么意义。起码目前我就是这样想的。
Emma (Bantam Classics)的评论




看了足足有好几个月。当初知道这个作品是在很久以前读到一篇美国作家Truman Capote的一篇短篇小说A lamp in the window,其中提到那个荒原小木屋的女主人——一个老妇人,非常喜欢爱玛,这也是卡波特自己很喜欢的一部小说。卡波特是我很喜欢的一个作家,于是暗暗记在心中,以后有机会一定要读《爱玛》,这种既冷门又经典的书颇受我的喜爱。
及至开始阅读才发现并不那么容易,首先是语言上的,奥斯丁——或许很多英国作家都这样——写作用的句子很复杂,好好的一个肯定句非要否定个好几次,一句话还有无数逗号,补充的内容一大堆,一看快就云里雾里了。不过英国味儿非常浓,里面的对话拿出来读一读,颇有绅士的风范。
其次情节也不是那么有趣,下面是百度来的一段情节介绍:
热心的爱玛关心哈丽埃特的婚姻,她认为这姑娘是大户人家出身,因此要她拒绝农夫马丁的求婚,并一味鼓励她去爱牧师埃尔顿。爱玛姐夫的哥哥奈特利比爱玛大十六岁,他始终爱着爱玛,可是又经常批评她的缺点,包括她如此主观地干预别人的恋爱和婚姻。在哈丽埃尔顿同霍金斯小姐结婚后,爱玛又要哈丽埃特去爱弗兰克•邱吉尔,但哈丽埃特却爱上了奈特利,这时候爱玛才大吃一惊发觉自己心里一直爱着奈特利。最后,他们两人、弗兰克•邱吉尔和简•菲尔费克斯,以及马丁和哈丽埃特三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相信一个头脑清晰的人看完这段话后也会晕头转向,这哪儿是哪儿啊?总之就是一个家境颇富的小姑娘爱玛及其周围人的爱情故事,谁喜欢上谁啊谁又不喜欢上谁,几段三角几段猜疑,过程千丝万缕,危机四伏,好在结局是皆大欢喜,小说中的人物各有所得,真让我感叹奥斯丁也安排得也太巧了一个不多一个不少,大家都有了伴儿!
辛辛苦苦翻字典看了将近五百面原文,一直在琢磨卡波特为什么会喜欢这部作品?直到结尾也没想大明白。
在我看来,《爱玛》如同一部以17世纪初英国乡村为背景的 “爱情侦探小说”,我们随着奥斯丁的语言游走于舞会、壁炉边的谈话、乡间小路的散步以及17世纪初人们所能做到的消遣娱乐活动。而线索就隐藏在这些看似平淡的对话中,我们也随着作者的有意误导相信原来谁和谁是一对,但是悬念在结局才揭开,原来他和她才是一对,他和她竟然重归于好了……哇,太诧异了!这就是阅读这部作品给我的最直接感受。
既然爱情故事是这部小说中的主题,就不得不谈谈爱玛的爱情观。爽快地承认,对爱玛的爱情观我是难以接受的。
爱玛天真,聪明,喜欢做媒。但是她自己却对爱情保持一种冷静的疏离感,或许是自己太聪明了,对于有很多自己的观点。但她对完美婚姻的定义,也永远离不开一个拥有华美宅第、高尚道德、体面修养的男主人公。她不厌其烦地宣扬中产阶级道德,把体面、教养与财产作为一个男人最大的美德,她把“嫁一个有钱的好男人”作为女性最幸福的事情,同时憎恨任何对阶级的僭越。在她看来,爱情如同一桩生意,男女双方得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财产才有资格来做这桩生意。
但是也有人在评价简奥斯丁的时候说过,她在马克思出生前就已经是马克思主义者了。这个当然是指她对于资产阶级婚姻精辟的见解,把财产金钱提到一个主要的位置上,完全没有受到浪漫主义思想的影响,只有英国女人才会这般冷静与实际,这就是为什么英国哲学具有实用和经验主义的特征,而不是深受浪漫主义思潮影响的大陆思想那样激进。
浪漫和冷静,也许本来就没有哪个更好哪个更优秀。但是,在我看来,爱情毕竟还是个浪漫的事儿,如果把爱情弄的像做生意一般实际和功利,那么爱情还有什么意义。起码目前我就是这样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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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30 03:35:54 潘格温
结尾那块什么主义啊思潮啊我是到处copy的,对此完全没有研究。该书评是拿来交给老师充当选修课作业的。期待最后的得分……2009-05-30 23:16:59 拉比小鑫◎
浪漫主义,大陆,激进居然可以放在一句话里,it seems magical.
在我印象中,the mainland竟然是平和中庸的实用主义派。
2009-11-25 07:45:32 在另一边
爱玛写得非常好。> 我来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