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31 16:02:16
来自: 阿宝
原来你非不快乐的评论



这本书是去年12月出的,到今年三月我买的时候,已经是第4次印刷,可见在内地卖得很好。
我知道很多人买林夕这本书,是因为他的词。也见很多人说不喜欢,觉得失望。我想这可能是因为大家把他的文想得跟他的词一样了。我自己之前在淘宝上请人代购过港版的《曾经》,是我目前买过单价最贵的一本书。当时我读完的心情也是觉得失落的,觉得这不是那个凭歌词慰藉我的林夕。新书之所以到现在才买,一来是因为林夕为新书宣传时只到了上海北京,像我这等身处内陆城市的词迷虽然同样买了书,却无缘得到他的签名赠语,不能一睹偶像风采,心里难免怄气;二来买之前我就知道,他的文与他的词并不可同日而语。但当我在书店看见时,我还是忍不住买了两本。一本留给自己,一本送给17岁的表妹。
文很短,书很轻,我用两天时间就翻完了。时间留下的痕迹,散文中显得很明显。这书里的他比《曾经》里的他要淡定成熟很多。这是一个你在他的词里看不到的他。窃以为,如果你只是喜欢他填词的某个歌手,大可不必去买他的书。但如果你如我这般,视他为偶像,那他的文还是值得一读,你会因此了解到一个更为全面的林夕。
最开始喜欢他,是因为王菲。那时候以为的林夕就是为王菲填《只爱陌生人》和《寓言》专辑的林夕。真正了解他是从《林夕字传》开始,我发现,原来他不是某一个歌手的词人,他有很多面。他说过,他把自己感情的际遇、想法都写给杨千嬅,这些东西被他总结提炼成智慧的时候就由王菲来唱,道理的让陈奕迅来诠释,而凄美的东西都写给过黄耀明。由他本人私选的《林夕字传》里,明哥一人独占七首,开场压轴皆是他的歌,明目张胆地偏心。我有时候在想太爱一个人会不会就变成那个人。林夕说他的好多想法都受到明哥的影响,直到这些年才争取到独立。而我则是受到他的影响,连明哥也爱上,也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更加明白他。
说回到《原来你非不快乐》。这句词出自《再见二丁目》。林夕在95年某专栏文章里写到:“我写过最悲的歌词是‘原来我非不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 明哥在2003年6月10日的商台电台《黄耀明 命偶像-爱情》里说:“我觉得"攞"我命的情歌,都系杨千嬅的,系《再见二丁目》。我觉得这首歌讲了一样好多人都学不到的功课,对著咁大的天地,竟然学不到自己爱自己。”2000年《光天化日》演唱会上,明哥翻唱了这首歌送给林夕。林夕在《林夕字传2》里感叹:“多年以后,终于明白二丁目是写快乐的玄奥,黄生却说是写自爱,距离何其远,明白一个人何其难。”在我看来,写快乐也好,讲自爱也好,它们都是殊途同归一个意义。林夕在这本书里不断提到快乐,因为他是得过抑郁症的人,经历过七十二小时完全失眠,也曾绝望到想沉溺在浴缸里一睡不起,所以他明白快乐有多么重要。而明哥,他也曾飞蛾扑火地去爱过一个不爱他的人,小王子的雕塑外表下也曾裂开过很深的罅隙,痛过以后才明白要学会先爱自己。
我是看着TVB剧长大的,如果总结TVB剧出现频率最高的台词,一定会有一句:“做人最要紧的是开心”。香港是中国最忙碌的城市,“手停口就停”的危机感长盛不衰。每个人都有投资观念,心随着股票指数而坐过山车。艺人们永远为了工作不敢谈恋爱和休息。兼职和充电是工薪族的两翼。在这种高压环境下,若还不强调快乐,那么情绪病、自杀率肯定比现在还要高。快乐不比得存钱,可以积少成多到某一天一起享受。快乐和青春都是过期作废的。所以新书里我最喜欢的文章之一就是《戒又何欢吃又何憾》,过分先天下之忧而忧,错过了多少乐趣。这世上已有太多忏悔羞怯,缺的就是痛快宣泄。
林夕在书里提到肥肥的追思会上,最让他印象深刻的是一位答应照顾郑欣宜的长辈说,但愿欣宜长大后成为一个快乐的好人。林夕曾为陈奕迅唱给女儿的《大个女》填词,其中一句是:“时光会迫你这副万金之躯,竞逐世上各样乜乜之最,你若决定要做最尾一名绝对允许。”当年高考的时候,我因觉得考不上国内最好的几所大学而深觉愧对父母,一度压力到吃饭都落泪。我爸爸对我说:“即使你考不上大学,你仍然是我们的女儿,我们仍然爱你。”今年春节回家我爸爸跟我说:“我们对你这一生没什么要求,只要你过得快快乐乐就好。”那一刻,我不是不动容的。也因此每次听《大个女》都会被感动。
有人说这本书好说教,其实要看你读不读得出书中那分苦心。喜欢林夕这么多年,虽不能像林若宁那样与他心有灵犀,但自认还是能够明白他几分的。2002年他为张国荣、黄耀明合作的专辑《crossover》填了一首动魄惊心的《夜有所梦》。2003年哥哥跳楼。林夕在后来接受访问里说很后悔,不该在当时明知哥哥情绪有问题还用那么写实的手法写噩梦。他说词是应该用来救人的。于是后来他写了《黑择明》:“这时期演伤心戏,戏烂人未死。……死亡迟早都找你,切勿凭自己”。他在歌词里将悲伤写得透彻到见肉见血见骨,也是希望可以从中找到解药。这书,他说如能令一个读者找到一个救“心”圈,便是他最大的快乐了。我想说,这份心意,已足够我感动。
原来你非不快乐的评论




这本书是去年12月出的,到今年三月我买的时候,已经是第4次印刷,可见在内地卖得很好。
我知道很多人买林夕这本书,是因为他的词。也见很多人说不喜欢,觉得失望。我想这可能是因为大家把他的文想得跟他的词一样了。我自己之前在淘宝上请人代购过港版的《曾经》,是我目前买过单价最贵的一本书。当时我读完的心情也是觉得失落的,觉得这不是那个凭歌词慰藉我的林夕。新书之所以到现在才买,一来是因为林夕为新书宣传时只到了上海北京,像我这等身处内陆城市的词迷虽然同样买了书,却无缘得到他的签名赠语,不能一睹偶像风采,心里难免怄气;二来买之前我就知道,他的文与他的词并不可同日而语。但当我在书店看见时,我还是忍不住买了两本。一本留给自己,一本送给17岁的表妹。
文很短,书很轻,我用两天时间就翻完了。时间留下的痕迹,散文中显得很明显。这书里的他比《曾经》里的他要淡定成熟很多。这是一个你在他的词里看不到的他。窃以为,如果你只是喜欢他填词的某个歌手,大可不必去买他的书。但如果你如我这般,视他为偶像,那他的文还是值得一读,你会因此了解到一个更为全面的林夕。
最开始喜欢他,是因为王菲。那时候以为的林夕就是为王菲填《只爱陌生人》和《寓言》专辑的林夕。真正了解他是从《林夕字传》开始,我发现,原来他不是某一个歌手的词人,他有很多面。他说过,他把自己感情的际遇、想法都写给杨千嬅,这些东西被他总结提炼成智慧的时候就由王菲来唱,道理的让陈奕迅来诠释,而凄美的东西都写给过黄耀明。由他本人私选的《林夕字传》里,明哥一人独占七首,开场压轴皆是他的歌,明目张胆地偏心。我有时候在想太爱一个人会不会就变成那个人。林夕说他的好多想法都受到明哥的影响,直到这些年才争取到独立。而我则是受到他的影响,连明哥也爱上,也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更加明白他。
说回到《原来你非不快乐》。这句词出自《再见二丁目》。林夕在95年某专栏文章里写到:“我写过最悲的歌词是‘原来我非不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 明哥在2003年6月10日的商台电台《黄耀明 命偶像-爱情》里说:“我觉得"攞"我命的情歌,都系杨千嬅的,系《再见二丁目》。我觉得这首歌讲了一样好多人都学不到的功课,对著咁大的天地,竟然学不到自己爱自己。”2000年《光天化日》演唱会上,明哥翻唱了这首歌送给林夕。林夕在《林夕字传2》里感叹:“多年以后,终于明白二丁目是写快乐的玄奥,黄生却说是写自爱,距离何其远,明白一个人何其难。”在我看来,写快乐也好,讲自爱也好,它们都是殊途同归一个意义。林夕在这本书里不断提到快乐,因为他是得过抑郁症的人,经历过七十二小时完全失眠,也曾绝望到想沉溺在浴缸里一睡不起,所以他明白快乐有多么重要。而明哥,他也曾飞蛾扑火地去爱过一个不爱他的人,小王子的雕塑外表下也曾裂开过很深的罅隙,痛过以后才明白要学会先爱自己。
我是看着TVB剧长大的,如果总结TVB剧出现频率最高的台词,一定会有一句:“做人最要紧的是开心”。香港是中国最忙碌的城市,“手停口就停”的危机感长盛不衰。每个人都有投资观念,心随着股票指数而坐过山车。艺人们永远为了工作不敢谈恋爱和休息。兼职和充电是工薪族的两翼。在这种高压环境下,若还不强调快乐,那么情绪病、自杀率肯定比现在还要高。快乐不比得存钱,可以积少成多到某一天一起享受。快乐和青春都是过期作废的。所以新书里我最喜欢的文章之一就是《戒又何欢吃又何憾》,过分先天下之忧而忧,错过了多少乐趣。这世上已有太多忏悔羞怯,缺的就是痛快宣泄。
林夕在书里提到肥肥的追思会上,最让他印象深刻的是一位答应照顾郑欣宜的长辈说,但愿欣宜长大后成为一个快乐的好人。林夕曾为陈奕迅唱给女儿的《大个女》填词,其中一句是:“时光会迫你这副万金之躯,竞逐世上各样乜乜之最,你若决定要做最尾一名绝对允许。”当年高考的时候,我因觉得考不上国内最好的几所大学而深觉愧对父母,一度压力到吃饭都落泪。我爸爸对我说:“即使你考不上大学,你仍然是我们的女儿,我们仍然爱你。”今年春节回家我爸爸跟我说:“我们对你这一生没什么要求,只要你过得快快乐乐就好。”那一刻,我不是不动容的。也因此每次听《大个女》都会被感动。
有人说这本书好说教,其实要看你读不读得出书中那分苦心。喜欢林夕这么多年,虽不能像林若宁那样与他心有灵犀,但自认还是能够明白他几分的。2002年他为张国荣、黄耀明合作的专辑《crossover》填了一首动魄惊心的《夜有所梦》。2003年哥哥跳楼。林夕在后来接受访问里说很后悔,不该在当时明知哥哥情绪有问题还用那么写实的手法写噩梦。他说词是应该用来救人的。于是后来他写了《黑择明》:“这时期演伤心戏,戏烂人未死。……死亡迟早都找你,切勿凭自己”。他在歌词里将悲伤写得透彻到见肉见血见骨,也是希望可以从中找到解药。这书,他说如能令一个读者找到一个救“心”圈,便是他最大的快乐了。我想说,这份心意,已足够我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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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31 16:36:48 千载遥望
赞题目~不过大个女似乎是歪门的词?
2009-03-31 18:12:01 蓝的幻想
同赞题目!也只有爱他如斯才会在这样的“心意”面前有这样的“感动”吧。
2009-03-31 18:20:54 阿宝
2009-03-31 16:36:48 千载遥望 赞题目~不过大个女似乎是歪门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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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个女》是老爷填的,不过歪闷有在自己的某篇专栏里提到过这首歌,是个有趣的误会,不信你可以去翻翻那篇文章,很好玩
2009-03-31 18:30:19 千载遥望
《大个女》是老爷填的,不过歪闷有在自己的某篇专栏里提到过这首歌,是个有趣的误会,不信你可以去翻翻那篇文章,很好玩==============================================
啊谢谢楼主,原来如此:)
能否再请教下楼主,“而明哥,他也曾飞蛾扑火地去爱过一个不爱他的人”,那个人是谁啊@@?
2009-03-31 18:34:56 阿宝
你去“姦情”小组看看就知道了,那个贴貌似目前已经盖了1000多楼了你还可以去搜一个叫沈胜衣的人写过的一篇文章叫《少年情事老来悲》
2009-03-31 18:43:25 princeC
不要去的好2009-03-31 18:45:38 princeC
那是一座很泪奔的楼大陆版的老爷的书 装帧和封面让人失望
2009-03-31 19:01:40 阿宝
2009-03-31 18:45:38 constance 那是一座很泪奔的楼大陆版的老爷的书 装帧和封面让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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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的书清一色的橙色,我都习惯了。
说句题外话,你的名字和《珠光宝气》里康二的英文名是一样的,是因为喜欢她么?
2009-03-31 19:14:37 千载遥望
你去“姦情”小组看看就知道了,那个贴貌似目前已经盖了1000多楼了你还可以去搜一个叫沈胜衣的人写过的一篇文章叫《少年情事老来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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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楼了,明白了,我没猜错。
可是不愿意想,还是喜欢那个只有84层的楼和那个组的一个友情组。。。。原谅我。。。
2009-03-31 19:18:27 阿宝
那个楼我没忍心看完,我心疼明哥2009-04-01 13:22:42 princeC
说句题外话,你的名字和《珠光宝气》里康二的英文名是一样的,是因为喜欢她么?-----------------------------------------------------
这个名字我用了9年的说……
我也很喜欢《珠宝》。话说其长度很有气势
2009-04-01 17:15:22 孙雨
我个人觉得他的文比他的词要逊色2009-04-01 19:48:39 自我放逐
原来《大个女》是林夕填的啊,一直以为是Y.2009-04-02 13:01:59 serenesnow
看你写的东西,每次都是先被题目给摄住了~“我有时候在想太爱一个人会不会就变成那个人。”深赞!
2009-04-02 13:04:53 阿宝
2009-04-02 13:01:59 粟米看你写的东西,每次都是先被题目给摄住了~
“我有时候在想太爱一个人会不会就变成那个人。”深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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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努力成为一个标题党 T~(@^_^@)~
2009-04-02 23:14:19 陽夏
说到标题党..2009-04-03 14:35:56 夕阳蝴蝶
写的好2009-04-06 11:51:11 刹那2009
原来你是先迷上老爷才喜欢小明的呀,那小吴呢?是因为老黄么?少女现在确实是一个很努力追求快乐和平静的人。但我一直觉得,在努力追求这两样东西,就说明还没有真正得到,只有连追求快乐都不追了,才能真正得到快乐和平静。可惜,以少女现在所处的江湖地位和社会圈子,貌似近期达到这样的境界很难。
2009-04-06 11:55:51 斯维尔smartass
此书卖得好,我都好开心啊~~~2009-04-06 12:08:43 阿宝
2009-04-06 11:51:11 刹那2008原来你是先迷上老爷才喜欢小明的呀,那小吴呢?是因为老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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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小吴和明明之间没什么特别联系吧,虽然他们都上过无线的艺员训练班,但两个人的演技完全是天壤之别,哎。。。。
我是从《冲上云霄》开始注意他的,在《无间道II》里被击中
2009-04-06 14:26:01 米 | deadheart
:“即使你考不上大学,你仍然是我们的女儿,我们仍然爱你。”——
可惜没这样开明父母,不过夜早已原谅他们。
但这句是好话,和香港女编辑见面时,竟然说过几乎一摸一样的话。
还有题目,其实当初拼了命要引进这本(而不是《曾经》打头),就是因为看到样书后,人正好也在那个不快乐不自爱而即将要走出的阶段,特别能够感同身受。为了他这一片心意,即便压力再大,决心也一定要做。
至于后来老爷宣传的时候不遗余力,不问辛苦,还是因为了这份心意。
真谢谢你写出这份心意。
2009-04-07 13:24:22 信戒惭愧闻舍慧
谢谢你这么说我喜欢陈奕迅
也喜欢王菲
不过铅华尽后
是林夕对人生的真诚
2009-04-08 20:33:32 陽夏
你居然不回我的留言!2009-04-09 12:52:11 阿宝
2009-04-08 20:33:32 陽夏你居然不回我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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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说,要我如何回
说到标题党,我自然是不如你啦
2009-07-25 11:01:47 已注销
痛过以后才明白要学会先爱自己2009-08-16 19:31:16 飞扬
书评的题目很赞,也体现了我的感觉。其实拿到书,读起来我是失望的,他对语言和文字的掌控方式和我们常人的习惯不一样,读起来有些吃力,
但道理又太浅显,
所以在吃力与浅显的矛盾中,这本书显得很尴尬。
但这份与众人分享的心意,已足够感动。
2009-08-31 07:05:06 cinder
很多人说林夕写给哥哥的词是一语成谶,像《红》...林夕写词的人我都很喜欢,王菲啊黄耀明啊哥哥啊陈奕迅啊。2009-11-27 19:56:49 Livyx
张国荣,王菲,陈奕迅,I love them very much。但是首先爱林夕。看原来你非不快乐时被那张图片动魄惊心。
安静地无可救药。
这篇文章写得很好,写出了很多我的想法,共鸣。
2009-12-05 15:31:24 十月
买这本几乎都是直觉~前些天又陷进《寓言》,觉得是时候读林夕的文字了。
就买了。
果然,是时候读了。
评论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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