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30 00:06:11
来自: 做梦的猫
(We can not escape history.)
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的评论



提示: 有关键情节透露
作为阐释者和被阐释者的昆廷•斯金纳
——从《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说起
英国史学家昆廷•斯金纳在1997年12月赴任剑桥大学钦定近代史讲座教授的演讲经过对扩充和修改后,在1998年以《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为名,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全书旨在以在其所称之为公民自由的一种新罗马解释的盎格鲁政治理论的范围内勾勒出它的兴衰 。该书的研究沿袭了自阿克顿勋爵(John Emerich Dalberg Acton, Lord)、杰弗里•埃尔顿(Sir Geoffrey Elton)教授和帕屈里克•科林森(Patrick Collinson)教授以来的剑桥大学历史学学者的思想观念史研究的理念。与前人不同的是,斯金纳将目光从16世纪转向17世纪 的政治哲学问题。
芬兰政治思想史研究的学者凯瑞•帕罗内(Kari Palonen)在其解读斯金纳的学术思想的专著《昆廷•斯金纳思想研究:历史•政治•修辞》 一书中将斯金纳的学术思想分为三个阶段,并且以斯金纳代表性著作的发表作为三个阶段的时间标识 。从斯金纳整体的研究路径来看,《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位于其学术研究的第二阶段的尾声,是一个富于转折性并深化思想的时期 。
斯金纳的学术思想的第一阶段是以《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 的发表作为时间断点,该书的主要工作是以理论政治学的历史的研究方法追究国家概念的形成,使斯金纳获得了国际性的学术声望 ,并于1995年入围由英国泰晤士报评选的“战后最有影响的100本书”的名单。而所谓“斯金纳式的革命” 也是以该书的出版作为开始的标志,开启了以斯金纳为代表的剑桥学派的时代。
斯金纳研究的第二阶段是以《马基雅维里》 为代表的对“新罗马共和”思想的探讨。尽管在《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一书中,很多关于“新罗马共和”思想的核心理念以及事实已经被作为重要的史料出现在其中,而《马基雅维里》一书的出版则是将关于此问题的研究从理论政治学研究中独立出来。时至1997年,斯金纳荣膺剑桥大学钦定近代史讲座教授,相关的理论已经被反复讨论并引起了“共和主义”复兴的研究潮流。政治自由的概念在这二十年中,被斯金纳进行了全新的剖析与解读,而《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的出版,则是为这个时期的研究画上句点。
然而,若单纯将斯金纳作为一个历史学者来认识不免流于片面。诚如里希特所说,政治思想史家中很少有人在哲学才知上能够与斯金纳相媲美 。维特根斯坦的语义哲学以及20世纪70年代严重冲击西方学界的“语言学转向 ”为以斯金纳为代表的历史语境主义的研究提供了哲学的纵深,《霍布斯哲学思想中的理性和修辞》 则成为第三阶段斯金纳学术研究的落脚点。自此,作为政治思想史学者的斯金纳的研究,以历史、政治和修辞三个维度展现在了人们眼前。
尽管斯金纳的思想可以分成三个阶段来认识,但这三个阶段并不存在清晰的时间上的断点,只是在开始的时间上有先后,并且各自在出现之后就呈现了相互交融,彼此联系,逐渐深化的关系。由此,也不难理解《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一书在斯金纳整个学术研究中的位置。其上承政治理念史的一般方法以探讨斯金纳三十年学术研究的核心论题,即对自霍布斯以来的作为意识形态的自由主义的考察,而在书的最后,深入到了关于观念史研究范式的讨论。通过研究这本书涉及到的内容,对理解斯金纳、剑桥学派以及二十余年来西方学界关于自由主义和政治哲学的一些争论而言,是一个很好的起点。
诚然,可以理解斯金纳的著作远不止这一本小册子。甚至有学者认为,作为赴任剑桥大学钦定近代史讲座教授的演讲稿,这篇短文有失细致,应该更加完善以经得起更多论争的考验 。而本文选择这个小册子作为解读斯金纳的切入点,是与引入该书之后国内发生的论争有关。首先,近年来政治哲学界与历史学界都对斯金纳的思想发生了极大的兴趣,特别是在2004年之后大量关于斯金纳以及剑桥学派的著作被翻译、引入国内。相距最早一本斯金纳著作的译本过去了将近20年后,斯金纳成为了学界关注的热点之一。这既可以被看做是西方政治哲学复兴后对中国的学术界冲击的结果,也可以看做是中国学术界在寻找自身的政治哲学路径、话语时对西方已有学术成果的借鉴 。其次,政治哲学界与历史学界对于斯金纳的认识有完全不同的侧重,却又在《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一书的译本问题上发生了一次小小的碰撞。以李宏图为代表的历史学界学者在译入了斯金纳该本著作之后,受到了以刘训练为代表的政治哲学研究界学者的关注,刘训练专文就译本中的问题进行了罗列,以期同李宏图商榷 。这使得《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在初版后一年便出了修订版。其中不少部分因应了刘训练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调整,但还有些部分维持现状。以此,在中国的“语境”下“阐释”斯金纳,似乎有些特殊的意味。本文通过解读《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的文本,希望会对认识思想史研究以及认识国内思想史研究的现状有所裨益 。
一、剑桥学派与昆廷•斯金纳其人:
1、剑桥学派的源流:
从斯金纳的求学经历中可以看到,剑桥大学为其研究所提供的环境也是导致其思想形成的重要因素。然而,“剑桥学派”这个名词现在虽然被用在标签以斯金纳为代表的历史语境主义学者身上,但被称为“剑桥学派”的远不止斯金纳为代表的历史语境主义学者 。
最为人们所熟知的哲学研究的剑桥学派可以上溯到霍布斯和洛克的时代,这个被称为“剑桥柏拉图学派”的宗教思想家群体,指的是在17世纪中后期在一些神学家领导下的宗教学者,他们自由放任的宗教态度让他们共同分享了这个称号。这个群体出现于劳德的高教会派体系权势日隆之时,兴盛于长老派与独立派统治期间,甚至王朝的复辟也几乎不曾打扰他们 。
以和斯金纳同样在基督学院就读的剑桥柏拉图学派代表人物拉尔夫•卡德沃斯(Ralph Cardworth)的观点为例,不难看出自由主义的思想在柏拉图学派的理念中占据的位置。尽管卡德沃斯一生发表的著作数量与他的同侪亨利•摩尔(Henry Moore)相比而言非常少,但仍然清晰的表达了他的著述理念,即完成一篇谈论自由和必然的文章。在他看来,构成真正宗教本质的是三种学说,分别是上帝存在,善的永恒性以及人的自由。可惜的是,他生前唯一发表的著作《真正理智的宇宙体系》仅仅完成了对第一种学说的论述,但对这三个问题的发现以及他死后发表的手稿中贯穿的理念,仍然使他成为了剑桥柏拉图学派中一位受人瞩目的重要的思想家 。
剑桥柏拉图学派的工作最初是和批判霍布斯有关的,之所以被称为柏拉图学派,乃是因为他们试图复兴柏拉图的理念以及以柏罗丁为代表的新柏拉图主义的思想以对抗霍布斯的唯物主义与无神论的学说,为自然法和道德的合理性进行辩护。这个学派的思想后来又成为了洛克批判的对象,催生了洛克的观念论,将两位自由主义思想的巨擘联系在了一起 。
时至20世纪,以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为代表的学者主张新古典主义的经济学理念,由此产生了以经济学领域的剑桥学派。该学派以马歇尔自1881年动笔,1890年出版的轰动一时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为标志,主要探讨价格均衡论,认为市场价格决定于供、需双方的力量均衡,犹如剪刀的两翼,是同时起作用的。以此为核心的新古典经济学自此被西方的经济学界奉为典范,也成为了他的学生庇古(A.C. Pigou)和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所深入研究的内容,马歇尔因此成为了西方微观经济学的创始人 。
尽管同为马歇尔的学生,庇古与凯恩斯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庇古对马歇尔的学说进行了传播和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福利经济学。而凯恩斯则是反叛了自己导师的理念,在1936年出版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建立自己的宏观经济理论,为挽救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制度的危机寻求新的出路和相关的理论根据。
凯恩斯在剑桥大学时曾经加入剑桥大学自由俱乐部(Cambridge University Liberty Club)并成为了这个俱乐部的主席 ,升任为上院议员之后,他依然站在自由主义的阵营内,成为了自由党的一名成员。那么,凯恩斯的自由主义到底是种怎样的自由主义?凯恩斯的学术思想中为人们所熟悉的是他对自由放任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反对,他认为这些是保守党采取的保守性的政策,这个政策的核心来自斯密、边沁以来的个人主义传统。较之工党采取的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政策而言,凯恩斯所说的自由主义走的是两者之间的中间道路,即提倡一定程度上的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来解决保守党和工党的政策各自可能的弊端,而这就是他所认定的自己的“自由主义”理念 。他的理念提出之后成为了化解了当时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也因此将他的盛名推向了顶峰,引领了一个全新的经济研究的时代,也使得以凯恩斯为代表的剑桥经济学派被称为“新剑桥学派”,以区别于其导师的剑桥古典主义经济学派。
剑桥学派在经济领域对整个二十世纪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到了20世纪60-70年代,西方世界经历了一场以语言学转向为起点的学术研究范式变革之后,以斯金纳为代表的剑桥历史语境主义学派在历史学以及语义哲学领域有了新的突破。斯金纳的学说讨论的论题仍然是自由主义的理论,而研究方法上受到了以曾经在剑桥大学求学并任教的以维特根斯坦为代表语义哲学研究的影响,从而使得以行为与阐释为主要研究方法历史学研究得到了发展。而在他的研究中,霍布斯再次站到了学术研究的前台,无论是由于巧合还是因为霍布斯留下的精神遗产的深厚值得挖掘,斯金纳给了霍布斯研究新的切入点。
如果说剑桥柏拉图学派研究自由主义的目的在于给宗教改革的时代注入改革的推动力,马歇尔与凯恩斯领导的剑桥古典主义经济学派与新剑桥学派是出于对当时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困境提出自己的解决之道,斯金纳的自由主义讨论则是与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间的论战有着紧密的联系,这是当时两大意识形态阵营对立的状态下的产物,也是政治哲学复兴的契机, 使他试图寻找在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之间的第三条关于自由主义的道路,这可以被看做是斯金纳的自由主义的理念的发轫。
尽管不能断言剑桥柏拉图派的学者、马歇尔、凯恩斯、维特根斯坦对斯金纳的学术研究的路径与范式有着直接的影响,但我们也不能否认在斯金纳研究的兴趣点以及方法上能看到前人的工作发挥的重要作用。剑桥学派可以被拆成几个不同学科领域中的研究派别被人认识,同样也可以看到在这些看似不同的剑桥学派之间还是存在着相互的联系,而这也是斯金纳之所以能跨越学科藩篱,找到新的理论研究路径和范式创新的原因所在。
2、斯金纳其人:
回溯一下斯金纳本人的学术经历,或许可以更好的厘清斯金纳是如何在前人的研究成果上找到自己的研究目标,从而形成了“历史语境主义”的研究方法。
从求学的经历来看,斯金纳是个地道的剑桥学者。1959年,时年19岁的斯金纳通过了牛津和剑桥的联合入学考试,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奖学金,进入剑桥大学的康威尔和凯鲁斯学院(Gonville and Caius College Cambridge), 1961、1962年两次以优等生的成绩通过了剑桥大学文学士荣誉学位考试(Historical Tripos),并于1962年顺利获得剑桥大学学士学位,成为剑桥大学基督学院(Christ’s College Cambridge)的一员,3年后获得剑桥大学硕士学位,开始了执教生涯,并在《政治研究》(Political Studies)杂志上发表了题为“霍布斯的君权观:一场未知的讨论” ,自此开始了其以霍布斯为主要论题的学术研究生涯。可以说,在斯金纳的学术研究中,被讨论最多的话题就是霍布斯的政治哲学理论,其既包括对霍布斯理论的分析,认识也包括对霍布斯同时代的批判者的认识与分析。
之所以斯金纳会以霍布斯为论题,是与其老师约翰•巴洛(John Burrow)推荐其阅读皮特•拉斯莱特(Peter Laslett)编辑的洛克《政府论》的版本有关。拉斯莱特在20世纪50年代重新开启了新的政治哲学研究,是在政治哲学因为社会学的研究范式出现后遭受冷遇而寻找的新的后哲学的研究路径。拉斯莱特为洛克所做的重要工作,在斯金纳看来还没有人为霍布斯做过,加之霍布斯的哲学比洛克的更加具有系统性便使斯金纳认为研究霍布斯的工作有其必要性 。
而另一位从剑桥大学毕业的学者波考克(J.A.G. Pocock)的博士论文《古代宪法和封建法》也在20世纪50年代出版。这本书同样对斯金纳的学术研究产生巨大的影响。波考克和拉斯莱特的史观不同,他认为政治思想史属于一个特殊门类的传统,即“智识化的传统”,他因此而强调政治思想史研究的两个方面都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即要兼顾其所指涉的相关社会行为,亦要关注其作为智识(intellectuality)的一个方面。
由此,拉斯莱特为斯金纳提供了研究对象上的灵感,而波考克在研究方法上为后来斯金纳所代表的“历史语境主义研究”提出了基本的原则。较为准确的说,斯金纳后来所尝试的立场,既处于拉斯莱特和波考克之间,又对二人有所超越。而柯林伍德身上哲学家和历史学家的统一也是为斯金纳所效仿的研究典范 。至此,斯金纳思想的主要源起已显而易见,即是走在历史和哲学之间的历史语境主义政治哲学研究范式。其所提出的理念,诸如第三种自由,又或是新共和主义理念,无不试图寻找结合政治哲学与历史的可能性。故而,在理解斯金纳的理念之时,偏废对任何一方的关注都可能导致对其思想认识的片面与偏差。跨学科的理解或许是接近其思想的必由之路。
而在斯金纳赴任剑桥大学钦定近代史讲座教授之时发表的演讲,则是将他已有的学术成就与未来研究方向的展现。作为阐释者的昆廷•斯金纳在他所选择的自由主义的论题上是如何展开的?让我们重新回到《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来认识斯金纳以历史语境主义的方式对自由主义、共和主义的讨论。
二、作为阐释者的昆廷•斯金纳:
1、第三种自由?
《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一书从一开始就进入了斯金纳多年来一直在讨论的话题,“新罗马自由”。这种自由主义带有共和主义的色彩,是在17世纪中期英国爆发内战之时一批学者提出的关于自由的理念。其上承自文艺复兴以来带有强烈人文主义色彩的罗马共和的基本价值原则,却在新兴阶级力量逐渐壮大的时代销声匿迹。斯金纳认为,由于政治变革带来的社会变动,使得有着不同学识背景的学者提出不同的政治理念,这种被称为新罗马自由的自由主义是那个时代众多的政治设想中一种从历史经验里寻找可行路径的尝试。但由于其自诞生之后一直没有成为主流的理念,使得人们太过惯常于认为自由主义就是由亚当•斯密和边沁所宣称的个人权利为中心的功利主义自由,淡忘了如推崇美德的新罗马自由这样的历史话语。而他一直以来做的工作就是向读者重新展示这种学术理念,并以之作为一种自由主义的可能形式供今人来解读。对此,在《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一书的相关评论中,美国耶鲁大学历史系教授保罗•A.拉赫(Paul A. Rahe)提纲挈领的以“第三种自由”为题对其进行分析与探讨,作为其对该书的解读 。
不仅是斯金纳的解读者提出了“第三种自由”的说法,斯金纳本人也在后期的文章中发表了题为“第三种自由的概念”的论文,从哲学的路径上进一步为“新罗马自由”的理念进行分析与定位。他所谓的第三种自由,是为了区别于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的“两种自由的概念”中自二战以来对积极/消极自由主义的二分法。他从消极自由中分出第三种自由的概念,这种自由就是新罗马自由 。斯金纳认为,这种自由仍然是消极自由,所以倡导这种自由的概念与伯林既有的论断并不冲突,也就是说,他同样反对有很强社群主义色彩的积极自由。但是这种自由又与伯林所说的消极自由有所不同,其所倡导的美德、义务等都是现在的自由主义理论很少提到的内容,故而称之为“第三种”自由。
为了进一步了解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意涵,首先来看看斯金纳是如何解读伯林的自由理念的。“自由”这个概念可以说是近400年来西方现代政治思想中聚讼不息的论辩中心。按照权威性的说法,在观念史家那里,有关“自由”的定义就有“两百多种”。但是,自伯林1958年《两种自由概念》 发表以来,“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二元区分遂取代以往纷繁复杂、漏洞百出的自由概念,并在过去的几十年间逐步取得垄断地位,成为“任何有关自由方面的探讨的惯常起点” 。伯林认为,如果要避免由于集权带来的社会悲剧,最好的方法是寻求消极自由而非积极自由。对此,斯金纳认为在伯林的讨论中并没有给出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以明确的界限,而伯林认为的积极自由的概念指的是“任何人成为真正目标的东西……必须与他的自由一致”,继承了1899年伯纳德•鲍桑葵(Bernard Bosanquet)出版的《关于国家的哲学理论》一书的观点,而鲍桑葵又是受到了T.H.格林(T. H. Green)在1886年出版的《政治义务原则》一书的影响。这就是斯金纳认为的伯林对二分的自由主义的源头。至于伯林定义的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最大区别在于对生活的目标的两种存在深刻分歧的而且是不可调和的态度,干涉的缺席即是自由的在场。对此,斯金纳并不认同。为此他追溯了17世纪的议会党人如何从罗马时代的法典以及李维的论说中找到关于另外一种自由的支撑依据,而这种自由就是他所认为的第三种自由 。他对伯林的理论的补充在于,他认为理解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谋划只能是努力把它们在我们的历史和我们自己在那种叙事中的地位发挥不同的作用,但是我们越是从事关于自由主义的研究,就越会明白并不存在对任何这类关键词的中立分析 。
不难发现,斯金纳在这篇论文中无论在援引的论据还是在最后的结论上都与《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指向了同一批文献,同一批人物,最终走向了同一个目的,就是对新罗马自由的讨论和再现。同样的讨论在斯金纳的另外一篇论文“消极自由观的哲学与历史透视”中也出现了。在这篇论文中,斯金纳从哲学与历史两个维度对消极自由进行了回顾性的探讨,他认为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和伯林的工作存在的不足是在于忽视了早期(而现在已被忘却的)关于社会自由的思想传统中,消极自由表示的是个人在追求既定目标的过程中完全不受阻碍,它和美德与公益服务观念的结合方式在今天看来几乎是语无伦次的。为此,斯金纳引导我们通过审视西方文化史的早期阶段所记载的各种学说的说法和做法,就什么样的说法和做法才能或不能体现消极自由观的问题,对今天大行其道并误人视听的管中之见来进行补充和修正 。他以马基雅维利的《论李维》开始,谈到霍布斯关于自由的理念,最终认定马基雅维利所代表的自由主义学说就是一种消极自由的学说,并且在这种学说中没有出现以个人权利为中心的概念,也不是道德财产的自由,而是作为义务的自由。此时,义务与利益便成了一码事 。
类似的讨论在斯金纳的其他论文中也能看到 ,而他对于这样一个政治哲学命题常常采取的论证策略,是首先从哲学概念的角度对于不同学者对消极自由或者自由的概念的讨论进行分析,并从古典的遗产中找到对应的解读,这种解读与人们通常对自由主义的理解有所不同,包含了许多也许今人看来是“非自由主义”、“非个人主义”的社群性的因素,但斯金纳通过经验的历史与文献告诉读者,自由的存在形式并不是唯一的我们熟知的形式。而对第三种自由的发掘与认识,是用历史的眼光丰富对政治哲学命题中元概念的认识,以免学术讨论陷入单纯的概念间的逻辑推导的循环中,反而丢失了概念本身丰富的阐释空间。
伯林对自由主义的积极推荐,亦使得法国学者贡斯当关于“古代自由”与“现代自由”的二元区分也得以浮出水面, 并被与伯林的“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建立一种直接的类同关系。这种做法以菲利普•佩蒂特(Philip Pettit)的《共和主义》 一书为代表。而后,在斯金纳等人的著作中,“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区分又以“自由主义的”自由和“共和主义的”自由这种话语形式得以重新表述。在他们看来,自由主义的“自由”主要是一种消极意义上的自由,也就是霍布斯所谓的“缺乏制约”这层意义上的自由。与之相对应,共和主义的“自由”主要是一种积极意义上的自由,在关注“自主”和“自我实现”的同时,它所强调的是对美德的不懈追求、对政治的积极参与以及始终致力于“公共善” 。
2、斯金纳的共和主义自由观:
斯金纳对第三种自由概念的讨论可以看做是对伯林的理论再阐释的结果,这构成了其演讲的第一部分,而在演讲的第二部分,斯金纳讨论的是国家自由和个人自由的关系,因为在古典共和的自由传统中,关于政治自由的讨论一般被置于生活在“一个自由的国家”中意味着什么这一分析之中。古典的自由主义学者认为,自由的最大化的方式是让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公共服务的生涯之中,而这种理念可以将正义、自由与公共善的理想之间容纳一种人们不太熟悉但可能正确的联系,尽管这种联系的取向上是非自由主义的,但价值上不是反自由的 。由此斯金纳开始了对共和主义作用的讨论。
之所以斯金纳会转向在共和主义中寻找关于自由主义的新阐释是与当时的学术研究背景,即共和主义在20世纪70年代在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的论战中的复兴,成为社群主义诉求的典范之一联系在一起的 。既然称之为复兴,是其与共和主义自19世纪中叶由于卢梭的激进民主共和主义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而日渐式微加上其与雅各宾党派与集权民主(totalitarian democracy)的历史亲和性有关。法国大革命根本改变了欧洲政治思想的基本范畴,共和主义的自主理念和自由主义的自由观转变成平等与权利两组政治理想间的冲突。而后世界大战的爆发以及冷战的铁幕拉下,使得消极自由成为学者们认可和关注的重中之重 。此时,共和主义站在了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之间,分享了两者都可以认可的部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共和主义的自由成为了社群主义最有力的和社群主义抗争的理论工具。
斯金纳在自己关于共和主义的讨论中并无讳言的谈到佩蒂特 对共和主义的讨论对其研究的影响,但无论是斯金纳还是佩蒂特都认为对方的共和主义理念与自己的理念有所不同。对此,佩蒂特曾撰文“以简单的方式认识共和主义自由观:与斯金纳商榷” 一文对斯金纳的批判进行分析,并将两人之间的共同点与分歧进行了明确的区分。佩蒂特指出,他和斯金纳都认可的是:第一,自由在于依赖与支配;第二,共和主义者把上述两点作为自由的妨碍物。两人观点的不同点在于,佩蒂特认为自由仅仅是非支配,而斯金纳认为自由是非支配与非干涉的并行。斯金纳认为自己认可的这种自由就是新罗马学者所认可的自由的概念,减少无支配的干涉是实现自由的途径 。但佩蒂特认为,认为将无支配作为自由充分的条件更加符合新罗马学者的理念,这样可以更加清晰的解释当时人所认为的非专制的立法与自由的关系。斯金纳认为佩蒂特的想法中存在悖论,他在《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中对此进行了说明 ,佩蒂特却认为是斯金纳误解了自己对悖论的解读,并认为作为一种反对意见,他与斯金纳的学术争论使得他进一步认可了干涉和支配对自由的限制。而他所谓将共和的自由保持简单,则是指既同意斯金纳所谓非干涉非支配的状态为自由的状态,同时指出非支配的状态为自由的充分条件,而在此基础上的非干涉是一个必要条件。因此,自由所需要满足的条件变成了无支配,无(有意)干涉与无(无意)限制,这也为获得自由获得了三条可以选择的路径 。而且佩蒂特对自己的理论非常有信心,他不仅认为自己的理论不存在悖论,并且不会加剧限制选择的恶果,反而是斯金纳的观点会将限制也计算在对选择的限制之中 。
除了佩蒂特之外,对斯金纳的共和自由的批判的学者还有加拿大学者道•朗(Doug Long)。他认为斯金纳的研究作为思想史复兴的产物,有意遗忘了意识形态的动机,且片面理解了霍布斯的自由观,即非强制的不在场和个人/国家自由的对立,还援引了视为自己反面的边沁的论点,但边沁也认可适合的法律的重要性而非片面强调个人政治自由的最大化。甚至后来,边沁也将公民自由视为民主与代议制政治体制与进程的基础。由此,朗认为新罗马自由仍然是自由主义传统之中的范畴。这个观点也为意大利学者莫里奇奥•维罗里认可,认为共和主义与社群主义的距离比与自由主义的距离更加疏远, 所以以之作为社群主义和自由主义论战的战场,已经注定了作为意识形态的自由主义的胜利。
尽管斯金纳的共和主义理念被不同的学者批判,但其学说的意义并不仅仅是在提出新罗马共和的理念,这种理念对斯金纳而言同样是前辈学者的思想遗产,他所做的是带我们认识到这种理论的存在及其意义,让我们回溯并考虑共和主义讨论的概念上的优点,并唤醒我们对共和的思考,寻回这种遗失的话语 。而就共和主义本身而言,现代学者对其进行的解读使之成为一种新的政治观,并通过赋予自由和责任这些字眼以新的意义和内涵,在民主的多元文化国家里重建一种公民化的民族精神(civis ethos) 。
3、文本、行为与阐释——三个历史语境主义的重要概念:
斯金纳在《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第一和第二部分完成的工作,即是追寻关于新罗马自由的历史,目的是为他篇幅最短的第三部分——关于政治思想史的研究理论、范式——的论述进行实践上的铺垫。他试图在追寻关于自由概念的过程中说明他作为历史学家的史学时间所依赖的一些原则,而其中他最为强调的原则就是:思想史家要去做的,不仅仅是要关注被称为经典文本的那些书目,还应在更广阔的思想传统和框架中去考察研究这些经典文本所占有的地位 ,也就是这些文本之外的观念的历史,这能让外面看到我们现在的处境是我们前人选择的结果 。他回顾关于自由的概念的历史,是将这些概念作为变动的,存在多种解释可能和含义所指的概念,而非固定的、僵化的意识形态式的不容置疑的教条,借此挖掘思想遗产的瑰宝 。
斯金纳在政治理论上的史学实践提供了对政治实践的特性(至少是共同特性)的理解以及历史行为者所面对的众多可能性 ,这种研究方法无论是在讨论自由的概念还是国家的概念的过程中都一直被斯金纳所使用,并且同样是在对前人的批判和继承的过程中发展出来的理论。此处,斯金纳批判的对象是美国学者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 。施特劳斯的学说以“文本中心主义”和历史主义著称,认定西方存在一种“伟大的思想文化传统”,认为主要的思想家们分别形成了这个伟大传统中一些相互关联的环节,并一次为出发点对这些思想家的理论进行理解,斯金纳认为这样的理解是对历史的曲解 。
斯金纳对施特劳斯的批判始于他的1968年发表的成名作,“观念史中的意涵和理解”(Meaning and Understanding in the History of Ideas) 一文。这篇文章中,他认为过去的史学研究总是认为经典作家的理论之间可以构成学说体系,产生了学说的神话、连贯性的神话等等,仅仅关注一批思想家,关注观念单元(unit ideas) 的话会产生时代的误置(anachronism)。对此,他提出的解决之道是,理解文本时要理解对象的意图以及与之相伴随的意欲的沟通行动(intended act of communication),考察特定言论与更广泛的语境(linguistic context)之间的关系,以揭示特定作者的意图 。
对于斯金纳和施特劳斯之间的争论,美国学者拉斐尔•梅杰(Rafael Major)曾专文进行论述 ,为斯金纳所批判的施特劳斯的学说进行辩护,认为斯金纳可能忽视了施特劳斯论述内部的多样性而非他所认定的石板一块,以及施特劳斯与传统的以文本为研究中心的政治思想史研究的不同,同时也对以斯金纳为代表的剑桥学派在历史语境主义理论的吸引力加以说明。他认为,无论是施特劳斯还是斯金纳,都导致了观念史研究的革命,目的都是对传统的政治研究方法的反对,为历史研究关注哲学的维度,也就是斯金纳所谓的哲学之点(Philosophical Point),发掘作者的解读的意图,而不仅仅是停留在文本的表面。施特劳斯曾撰文提出哲学在历史学研究中,尤其是在政治哲学史研究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将哲学与历史的融合,能让政治观念变得清晰。政治观念起初是易于被理解的,但是在代代相传的中加入了时代对其的理解,变成了隐晦的前提,而政治哲学学者要做的事情就是让这些观念重新显白 。由此,斯金纳所谓施特劳斯是“传统”范式研究的代表的说法并不妥当。因为从研究的目的来说,两人是一致的,都对传统的研究提出了自己的反对的策略。施特劳斯认为传统研究存在的问题在于作者自己的意识的影响,而斯金纳认为是作者对概念的认识出了问题。应该说,斯金纳的解读是比施特劳斯更进一步,打通了作者自我意识为何会导致传统的研究方法失效的深层原因,即作者自身对概念理解的偏差, 由此而建立了其历史语境主义的研究体系。
在斯金纳的研究中,他使用的策略是将文本作为一种社会行为来进行解读,区别于其前辈的政治史研究者们单纯就文本本文进行深入研读,试图借之找到作者写作时的意图。文本本身的意涵因为这样的阐释方法而得到了扩充,而被挖掘出来的作者的著述意图,在思想史研究中的作用可能比对文本的阐释更大,可以更加全面的了解作者在使用特定语句与概念时候的所指。而在追寻作者意图的过程中,“语境”(context)的意义也应该为阐释者所了解。这里所说的语境指的是一系列意义构成的语境,也能帮助读者了解作者的意图所在 。
另外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在这场由语言研究导致的政治思想史和政治哲学研究的转向(transformation)本身是在一种悖论的环境中完成的。1956年前后,对许多人来说,由于语言分析的哲学导致了政治哲学被摧毁,也同样是因为语言哲学推动了系统化的思想的历史,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哲学”,向一种语言的使用并日趋完善的历史,也就是新的意义上的“哲学”转化,使得政治思想史获得解放,成为了独立的学科,拥有了自己的研究方法 。这便是被称为“斯金纳革命”的史学研究范式转变的革命性意义所在,也是《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一书最终呈现在读者面前的作者的意图。通过对自由这一论题的具体考察,斯金纳给出了一种新的研究范式在研究过去被忽视的问题上的有效性,这也是斯金纳的研究不同于其他学者的特点。在深入讨论了概念层次的范式变换问题之后——有关的讨论可以在斯金纳很多的论著中看到——斯金纳进行了大量的实证性的研究,试图让政治哲学不仅具有理论性,更能彰显其实践性的价值。这种实践性既是对政治哲学本身与行动的关联而言的, 也是政治哲学的研究需要被纳入到实践的范畴中去考虑,去理解,才能确定政治哲学以及与之相关的思想史研究究竟有怎样的新的前景。于是,在1996年,斯金纳就发表了《霍布斯哲学思想中的雄辩与理性》,用修辞学的方法研究文本,实践其治史的理念。尽管也有学者认为,斯金纳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还是犯了他所指出过的别人的问题 。为此,让我们把目光转向国内学界现有的对斯金纳的研究和阐释,以进一步认识斯金纳的学术思想以及学界研究的现状。
三、作为被阐释者的昆廷•斯金纳:
关于斯金纳的研究自2005年以来变成了历史学界和政治哲学界共同关注的论题,以李宏图为代表的史学学者以及以应奇、刘训练为代表的政治哲学学者不仅主持、翻译了一系列与斯金纳、剑桥学派有关的论著,还撰文就他们所了解的斯金纳的学术研究情况进行了介绍、讨论与批判。翻译本身作为阐释的一部分,代表了译者对于原著的认识和理解,而批判性的理解则是进一步的阐释,是一种从作者本身的学科背景和切入视角来分析文本的过程。
在英语中,通常所说的阐释对应的是interpretation一词,其涉及的讨论和研究是极为丰富的。比如,形式阐释(formal interpretation)指的是一种抽象的哲学研究模式,逻辑阐释(logical interpretation)指的是形式逻辑中使用的符号代表的意义,描述性阐释(descriptive interpretation)指的是对非数学对象的一种阐释,注释学(hermeneutics)指的是注释经典文本,尤其是圣经的阐释学,同声传译(interpreting)则是一种同时性口头翻译,甚至包括演出(performance),等等,涉及哲学、数学、计算机、科学、艺术、法学、宗教学等诸多领域。这些都被视为是阐释所包含的研究类型。从研究对象上来说,其不仅包括了所有广义的文本(texts)以及符号(symbol)所涉及的内容,还代表了一种研究方法,这种研究方法就是利用文本以外的因素对文本进行解释和说明。
对于阐释的理解,美国学者苏珊•桑塔格(Susan Santag)在她的成名作“反对阐释”一文中进行了有助于我们理解阐释的分析和研究。她指出,从阐释的起源来看,其最早出现在古典古代晚期(late classical antiquity)的文化中。那时,神话的影响力和可信度已被科学启蒙所带来的“现实主义”的世界观所完结。一旦那个困扰后神话意识的问题——即宗教象征的适应性问题——被提出来,原初形式的古代文本就不再能被人接受。于是,阐释应召前来,以使古代文本适于“现代”的要求。阐释于是就在文本清晰明了的原意与(后来的)读者的要求之间预先假定了某种不一致。阐释要做的,则是试图去解决这种不一致,即以修补翻新的方式保留那些被认为太珍贵以至不可否弃的古老文本的极端策略,尽管阐释本身也不能承认自己这种改动的行为。其宣称自己通过揭示文本的真实含义,只不过使文本变得可以理解罢了。而比之古代的阐释行文,今时今日在所有的文化领域中,阐释所进行的活动要更加纷繁复杂。传统风格的阐释是固执而充满敬意的;它在字面意义之上建立起了另外一层意义。现代风格的阐释却更多的是在挖掘,而一旦挖掘,就是在破坏;它在文本“后面”挖掘,以发现作为真实文本的潜文本。去理解就等于去阐释,去阐释就是去对现象进行重新陈述,事实上是去为其找到一个对等物。于是,在某些文化语境中,阐释是一种解放的行为,是改写和重估死去的过去的一种手段;在另一些文化语境中,它是反动的、荒谬的、懦怯的和僵化的 。
由此,慎重进行阐释则成为了深入学术研究时所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如果说斯金纳的阐释活动可以被看做是从古代延续到现代的一种在同一空间下对不同时间的问题的历史性研究,那么作为不同文化语境下的中国学者对于外国学者的在同一时间的不同空间下对相同问题的研究,则同样带有一种差别性的预设。这种预设是因为文本翻译所导致的跨语境理解而导致的无法避免的问题。翻译的过程是一种更依赖于文本之外的文化背景和解读环境的阐释,同种语言对相同问题的理解已经会出现丰富多彩的解答,一旦这种理解需要跨越语言,那么从语言哲学、语义分析学、逻辑学等角度来说,新的被翻译的文本是原始文本的再生,是否可以将其与原始文本的意义等同暂且不论,但译者选择使用特定的词汇和概念来对应原始文本中的词汇和概念就是一种其自身阐释和解读的过程。于是,通过了解这些介绍斯金纳的学者的译著,通过了解他们使用的词汇和概念,以及在他们解读之后完成的批判性研究,不仅有帮助读者了解文本原作者的理念,更多时候,读者是在用译者的逻辑和理念去理解外来的西方学说。而阐释本身所带有的差别性预设在这种跨语境的阐释中同样也是成立的。这就导致了在不同的文化语境下对相同问题的认识很有可能出于理解的主体不同而产生完全不同的理解和认知。
有鉴于斯金纳的研究跨越了历史研究和政治哲学研究两个领域,受到两个学界的关注是非常自然的事情。而有趣的是,两个学界的学者对斯金纳的解读都是从自己的学科领域出发的,忽视了斯金纳所倡导的用哲学研究历史的研究方法,反而把斯金纳的学说又割裂成了两个部分来看。作为这股研究热潮的起点,对《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一书译本的争论便是在学术规范的问题上看到了两个学界用自己的阐释在同一个语境中进行的对话。在这场对话涉及到的文本中,我们可以读到两个学界的学者对相同概念的不同理解以及他们无法形成共识的事实 。此后,两个学界都在各自的研究领域中讨论斯金纳的学说,界线分明。
1、《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引起的“斯金纳热”:
2003年10月,《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中译本出版,其后不久,在2004年8月25日的《中华读书报》上,天津师范大学的刘训练 撰文指出了多出译著中出现的问题,这篇题为“《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中译本指谬”的文章详细罗列了其在该书中译本中发现的多处翻译上的错误,并附上原文和参考译文供读者参考。尔后,在《博览群书》杂志2004年第10期上,刘训练再度撰文评析《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一书中译本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更具学术性的梳理与归纳 。同年12月,《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便出版了修订本,比照刘训练第一篇文章中提出的一些翻译上的问题,已经对应的进行了文字上的调整,但是还是有不少刘训练在第二篇文章中提出的关于出版规范的问题没有发生变化。在第二版中,一些关键性词汇的翻译已经遵从了刘训练的意见进行了调整,比如将monarchomach一词的翻译从“赞同君主立宪制”调整为其对的专业术语“反暴君派/反暴君论”。也有些句子在语序和表达方式上进行了变化。然而,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有些出版上的技术性问题,比如原著索引直接使用且不在译著中标出原著页码、译著中中英文夹杂,不便读者查阅相关文献的情况不仅在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修订版中出现,也在2005年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五卷本剑桥学派思想史译丛中出现。对于想要利用参考书目和索引,试图利用原文文献进行比较阅读的读者来说,着实带来了相当大的不便。
所幸的是,翻译上的偏差并没有影响有关学者对斯金纳及剑桥学派的论著的理解上出现太多的误读 。以李宏图教授为代表的史学学者,在引入了斯金纳的《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一书之后,撰写了多篇论文讨论斯金纳所提到的范式、概念以及对思想史研究带来的影响,为国人增进对其了解提供诸多裨益 。在他为《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撰写的译后记中从斯金纳的生平、观念史与智识史的起源与意涵、以斯金纳为代表的剑桥学派对自由主义的研究以及当今思想史研究的意思四个方面,向读者完整展现了斯金纳的学说产生的背景及其时代意义,对于读者初步了解剑桥学派以及历史语境主义的学术研究有着极佳的指导作用。而李宏图的同侪,复旦大学历史系的丁耘与陈新两位教授编辑了名为《什么是思想史》的论文选集,从史学方法论的角度介绍了斯金纳在思想史领域的历史语境主义的研究方法,将斯金纳以及与斯金纳发生过学术论争的学者的论文都介绍到了国内。此中,清华大学的博士生彭刚的论文“历史地理解思想——对斯金纳有关思想史研究的理论反思的考察”亦从方法论的角度为读者理解斯金纳提供了相当好的切入点 。
与此同时,以刘训练、应奇两位学者为代表的政治哲学研究的学者,自《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出版之后,也开始了从政治哲学研究的角度介绍斯金纳译著的工作。二人于2006年出版了两部相当有分量的论文选——《第三种自由》与《公民共和主义》——其中收录了大量关于20世纪70年代政治哲学复兴之后以斯金纳、佩蒂特为代表的学者在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方面的论著,同样撰写了多篇论文对有关的论题提出了自己富有深度的见解,将西方政治哲学复兴之风吹到了国内的政治学界 。
2、历史学者的研究成果:
以李宏图为代表的历史学者对斯金纳的研究最为关注的不是在于自由主义的概念的讨论,而是在于观念史或者说政治思想史研究的方法论上。他们所译入的论文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斯金纳的史学理论,即关于历史语境主义的讨论,一类是斯金纳的史学实践,即斯金纳按照他所提出的史学理论进行的史学研究。
由于斯金纳是一位相当多产的学者,国内译著的数量比之其著述的总量而言只是非常少的一部分,而就是在这些译著之中,斯金纳的史学研究的路径基本已经得到明晰,其最为重要的三部著作,《近代政治思想的形成》、《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以及《霍布斯哲学中的理性与修辞》都已经有了中译本。而在史学理论方面,其成名作《观念史中的意涵与理解》也已经以修改稿的中文本呈现在了国内读者眼前。国内史学界对于斯金纳所采取的研究方式持认可的态度,用介绍性的文字来梳理剑桥学派、历史语境主义的研究方法以及斯金纳的治史方略,很少有批判性的评价,尽管译著本身的学术规范方面受到了一些诟病,尤其是在一些关键概念的翻译上。比如“rhetoric”一词,在帕罗内的著作中被翻译成了“修辞”,在斯金纳自己的著作《霍布斯思想中的理性与雄辩》中又被翻译成了“雄辩”。尽管rhetoric从本意来说兼有修辞学和雄辩两种含义,不同的语境下对于同一词语的翻译完全可能对应两个不同的词语,但是同样是在关于斯金纳的学说的套路中,同一个词语被翻译成两个不同的词,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如果这个词确实指涉两个不同的问题,或许这个问题就容易解答的多。问题就是,用“雄辩”来翻译rhetoric,在这个语境中确实不合适。修辞乃是斯金纳提出的一种研究方法,而雄辩只能说明霍布斯在论述中的特色,两者之间存在含义上的差别。是否编审丛书的作者对此有其理解暂时不得而知,然而如果从保持系列丛书的整体感来说,统一译名有很大的必要。而不同的译名的出现到底是因为含义上的差别还是译者将自己的理解至于其中后给出的意译,对于读者来说仍然是非常值得关注和思考的问题。
从历史学者对斯金纳的研究已经做的来看,除了上文提到的翻译之外,其他方面也有些遗憾。首先,历史学者对斯金纳的介绍还是较多的停留在介绍的层面,很少有对这种方法的实践操作,也没有在利用这种研究方法的过程中产生心得体会,又或者是从哲学的层面推论其方法的有效性或是缺乏解释力的方面,对其进行批判性的吸纳。其次,对于斯金纳的论著的介绍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对其采用自己的历史研究范式进行具体实践的论文、著作的介绍也比较少。斯金纳之所以能成为剑桥大学的钦定近代史讲座教授,不仅仅是因为他在研究范式上的创新,更是因为他反对的就是简单的概念化用或者概念之间的推理,在历史研究的实践中追求经典概念富含的时代意义。解读他的实践才是理解他的思想的最好行动。我们应该看到,斯金纳除了在新共和主义这个论题上有丰富的研究之外,对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学者群体、 英国17世纪王位空缺时代的政治思想、 对杰弗里•埃尔顿爵士(Sir Geffory Elton)的治史方法的讨论 ,都是非常有趣且有意义的研究。也许有些论题对国内学者而言有些遥远,涉猎不多,但是如果无法回到斯金纳的“语境”之中,又如何能整体解读到斯金纳的学说。且通过感性上积累对“语境”的理解而避免走入“泛语境化”的漩涡之中,甚至将其发展成为一种可行的研究其他时期历史问题的方法。如何让斯金纳的学说成为一个更加丰富有力的学术研究范式,也许不仅仅是中译本本身能让读者与学者所明白的。
3、政治哲学学界的研究成果:
相比史学研究者的叙述性介绍,政治哲学学界对斯金纳的研究带有强烈的哲学批判色彩,可以看到国内学者如何在思想上与西方学者的思想擦出火花。而且,他们在学术规范的问题上对历史学者引入的著作的讨论,确实使得《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的修订版有了更强的可读性,为读者提供了一个较好的自行阐释的文本。但是从政治哲学理念上来说,政治哲学学者没有给斯金纳为代表的新共和主义派的学者以充分的认识和肯定。一方面也许是因为他们本身认可的理念和知识结构是其他流派的学者所提出的,斯金纳等的学说只是他们在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中涉及到的一种学说,而非他们要努力论证并发展的学说;另外一方面,太过专注于斯金纳给出的推理以及一些定义的名称在中文语境下约定俗成的含义是哲学研究常常无法避免的困境,难免又走入了斯金纳所反对的从经典文本中以当代意涵分析概念意义的过程之中,历史的维度反而被抛却了。
应奇为《第三种自由》撰写的译者后记中对斯金纳学说的批判就是一个例子。应奇认为,斯金纳为代表的新罗马自由的倡导者们对伯林的批判是对伯林的误读,斯金纳没有走出伯林的论述。就此,从两个方面来看都是值得商榷的。其一,伯林的论题虽然以“两种自由的概念”出发,但讨论两种自由的概念并不是伯林的最终目的,伯林的最终目的是给予价值多元论在自由主义中的生存空间,于是倡导消极自由,反对积极自由。如果只是关注伯林提出的两个概念的内涵、外延、哲学的逻辑推理的合理性,那么对伯林这样一位自身学说本来就很难用一种体系来囊括的学者而言,是很难给出让人信服的解读的。其二,所谓斯金纳对伯林的误读也不能算作成立,尽管西方也有学者和应奇抱持同样的观点。斯金纳建立第三种自由的概念的学说体系的目的并不是对伯林的反叛,而是用历史性的资料作为伯林的消极自由概念的补充,为消极自由进一步增加合理性。伯林所给出的哲学论证上对消极自由的支撑与斯金纳从历史文本、语境中找到对消极自由的支撑是在同一条战线上的工作,并不能简单的说斯金纳没有走出伯林的论述,只能说斯金纳是用他的研究方法证明了伯林消极自由概念的合理性之外,为自己的研究方式提供了有效性的依据。其三,所谓的第三种自由,在斯金纳的表述中一直都是“a third concept of liberty”而非“the third concept of liberty”,此中的差别是中文翻译中无法表现出来而常常使得中国的学者产生误读的一个原因。如果作为前者,那么斯金纳的假设是自己认为的第三种自由是很多个第三种自由中的一种,就是在简单的二分的消极/积极自由之外存在的一种自由主义的修正的,非意识形态化的形式,一旦作为后者来理解,那么斯金纳就是假设自己的路径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对自由的第三种路径,那么这种路径既不应该是积极的,也不是消极的,此时斯金纳的学说如果没有走出伯林的积极/消极二分法,那么应奇的判断是可以立足的,但在斯金纳的论述中看来,或许是应奇有所误解。
此外,在政治哲学学界的学者将注意力都放在了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两个纯政治哲学的命题上,对于与斯金纳学说有关的语言哲学以及在论证其政治哲学观点时候所采用的历史资料并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也没有进行过批判性的讨论,其所进行的分析与研读仍然是选择性的。这使得政治哲学研究陷于本领域的讨论之中,斯金纳的讨论仅仅是在论题上给政治哲学提出新的内容,对其本身的研究方法没有充分的认识,至于利用这种研究范式更无从谈起。如此一来,所谓“斯金纳革命”的意义又如何得以彰显呢?
四、结语:阐释者与被阐释者之间的斯金纳
前文通过回顾斯金纳对于伯林、佩蒂特、施特劳斯的批判而形成的自己的观点以认识斯金纳在思想史和政治哲学领域的研究成果,能看到他留给学术界的共同学术资源。而借由国内学者对于斯金纳学说的再阐释来观察斯金纳学说的中国面孔,似乎看到的是另外一个斯金纳。前一个斯金纳旨在将政治、哲学与历史的研究通过文本和语境合为一体,而在中文的语境中,三者恰恰又被分到了历史和政治学研究之中,彼此之间的联系被打破了。
从研究范式来说,打破这种联系可能会直接导致“斯金纳革命”失去意义。尽管在学者研究其他学者给出的文本之时,定然首先选择属于自己领域的著作进行研习,如有需要,再将研究领域扩大到被研究学者所涉及到的其他研究领域,作为对既有研究的深化。然而,如此的研究方法在无形之中造成了学科之间的藩篱,毕竟在有限时间内的研究很有可能还没有来得及涉及到被研究对象讨论过的其他问题的时候之前的热点就已经降温,继续研究可能由于种种原因而被终止。对于研究像斯金纳这样涉及多学科讨论的学者而言,这样的研究方法难免使得得到的结论有所偏狭,无法较为完整的呈现其思想的全貌。再者,斯金纳的学说本身就是在学科融合的角度上获得了史学研究及政治哲学研究的突破,一旦藩篱形成,要深入理解斯金纳的学说便会有所障碍,且这种研究本身就是对斯金纳研究范式的否定。
然而要解决这种困境,并不是说完全沿着斯金纳提出的研究路径去研究斯金纳就是唯一正确的道路,从批判性研究的角度来说,恰恰是否定之否定才能使得被批判者的本意得以彰显。然而批判的前提是对被批判者的完全理解后得出结论,而非以选择性、封闭性阅读的方式,仅仅撷取作者在一个领域的研究来进行有预设的批判,这样也是有失妥当的。而且,从现在的国内学界对斯金纳的研究方式来看,似乎是在批判斯金纳的学说之初就无意识地对其富有创新性的研究方式进行了否定,如此以来,势必也会影响到对其范式本身的理解。
从论题来说,斯金纳最大的努力是要在个人权利的、功利主义的自由主义之外找到其他的自由主义可能存在的形式。自由主义作为西方近代以来最重要的,贯穿资本主义世界发生发展始终的意识形态之一,本身就是史学研究者最应该关注的问题。而割裂的研究恰恰把研究这个问题的职责推到了政治哲学那一边,历史学者如若一味就范式谈范式,既缺少从史实的角度考察斯金纳的研究成果,也不利用斯金纳的研究方法考据其他的史实而借之了解斯金纳的研究方法的利弊并有所创新,仅仅留下文本、概念之间的推演,这样的研究恐怕是非历史性的。同样的,对政治哲学研究学者而言,从自己已有的对概念的界定以及预设中理解斯金纳提到的概念,也背离了斯金纳所提出的破除意识形态的束缚来认识概念过去的丰富意涵的理念,变成了单纯的政治概念之间无法得到深化的论争,且仅限于对政治概念的讨论,对斯金纳在其他哲学维度的讨论也没有涉猎,可能也是有失全面考虑的。就这一点,海峡对岸的学者研究已经有所涉及,弥补的大陆学界研究的空缺 。只是,政治哲学学界和历史学界的讨论之间没有交集,而大陆的两个学界也没有很好的关注到海峡对岸的成果,让人感到有些遗憾。
然而,上述两方面问题的产生也不仅是国内学界进行再阐释时产生的问题,对于政治哲学命题的思想史研究而言,本身也是存在的这些困境的。斯金纳的学说不断被批判性研究的原因某种程度上也是在于政治哲学命题本身的复杂性。作为一个政治性命题,有关的讨论需要接受经验性的检验,在现实中找到实践操作层面的指导意义;而作为一个哲学命题,有关的讨论必须能接受严密的逻辑推演的论证。由此又蕴含了一个研究困境。如果研究仅仅立足于经验事实,那么经验事实是否可以在抽象后具有普遍性的意义可以不必过分关注;如果研究仅仅立足于抽象层面的逻辑推演,那么讨论的结论是否具有经验层面的实践意义也可以暂且不论。然而,政治哲学研究位于两种研究方式的中层,可以兼得两者的研究方法和特长,但同时也面对两种研究范式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即抽象意义与普遍性,实践性与逻辑推演之间的难以调和。作为研究政治哲学理论的思想史研究,不仅面临政治哲学研究所需要面临的问题,史学研究本身还要解决文本与意涵之间的阐释问题,这种阐释既有因为时间造成的隔阂,又有语境和语言留下的藩篱,故而在史学层面的政治哲学研究有着更多需要解决的问题。
斯金纳的学说试图在多种学科之间找到相互契合,既要面对多学科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又要在抽象概念与历史叙述、实践与理论之间获得平衡,着实有着很大的难度。于是,中国学界在如今开始引入对斯金纳的讨论之时,由不同的学科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进行研究,确实能用较短的时间了解一个角度的斯金纳的思想。然而,学科之间缺乏沟通又使得后续的研究缺乏弹性和进一步伸展的空间,从单一学科理解斯金纳难免有失全面,也恐怕会丢失斯金纳思想的精华所在。加之对于斯金纳的学说理解至今还存在偏差,读者在阅读翻译文本之后是否仍然能完整的接近作者的本意,亦存在不确定性。如何使得不同的学科在政治哲学以及思想史研究上进行更多的合作,发挥各自的学术研究特长,也是国内学者在阐释之外还需要面对的问题。
通过回顾作为阐释者和被阐释者的斯金纳,我们看到了作为历史学者、政治哲学学者的斯金纳的跨学科学术研究的实践及其丰富内涵,也看到了学说被重新按照研究论题分类后国内学界对斯金纳的阐释尚留存的遗憾。文本的跨语言阅读存在的难度和问题对于理解西方的学术思想确实是不容忽视的障碍,如何精准而全面的理解学者及其思想,对于思想史研究以及政治哲学的研究而言,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而跨文本、语境的阐释本身容忍碎片化的呈现方式,并不要求各个领域寻求一种唯一的方式、方法、体系来表现其涉猎的主题,所以斯金纳本身的思想也不能先预设其存在体系与一贯性之后再去研究其讨论中由于不同的表述而可能出现的自相矛盾。相反的,是否可以从这种非体系性、一贯性的呈现背后找到一些有创新性的研究手段和方法,国内的研究是否有可能用跨学科的方式先从小的共同关心的论题开始着手合作,将论题各个击破之后再从整体上和自身的实践上理解像是斯金纳这样的进行跨学科研究的学者的理念。通过合作的过程,不同的学科之间得以互相了解,扬长避短,或许可以对相关研究的深入,不同学科各自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帮助。
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的评论




提示: 有关键情节透露
作为阐释者和被阐释者的昆廷•斯金纳
——从《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说起
英国史学家昆廷•斯金纳在1997年12月赴任剑桥大学钦定近代史讲座教授的演讲经过对扩充和修改后,在1998年以《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为名,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全书旨在以在其所称之为公民自由的一种新罗马解释的盎格鲁政治理论的范围内勾勒出它的兴衰 。该书的研究沿袭了自阿克顿勋爵(John Emerich Dalberg Acton, Lord)、杰弗里•埃尔顿(Sir Geoffrey Elton)教授和帕屈里克•科林森(Patrick Collinson)教授以来的剑桥大学历史学学者的思想观念史研究的理念。与前人不同的是,斯金纳将目光从16世纪转向17世纪 的政治哲学问题。
芬兰政治思想史研究的学者凯瑞•帕罗内(Kari Palonen)在其解读斯金纳的学术思想的专著《昆廷•斯金纳思想研究:历史•政治•修辞》 一书中将斯金纳的学术思想分为三个阶段,并且以斯金纳代表性著作的发表作为三个阶段的时间标识 。从斯金纳整体的研究路径来看,《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位于其学术研究的第二阶段的尾声,是一个富于转折性并深化思想的时期 。
斯金纳的学术思想的第一阶段是以《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 的发表作为时间断点,该书的主要工作是以理论政治学的历史的研究方法追究国家概念的形成,使斯金纳获得了国际性的学术声望 ,并于1995年入围由英国泰晤士报评选的“战后最有影响的100本书”的名单。而所谓“斯金纳式的革命” 也是以该书的出版作为开始的标志,开启了以斯金纳为代表的剑桥学派的时代。
斯金纳研究的第二阶段是以《马基雅维里》 为代表的对“新罗马共和”思想的探讨。尽管在《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一书中,很多关于“新罗马共和”思想的核心理念以及事实已经被作为重要的史料出现在其中,而《马基雅维里》一书的出版则是将关于此问题的研究从理论政治学研究中独立出来。时至1997年,斯金纳荣膺剑桥大学钦定近代史讲座教授,相关的理论已经被反复讨论并引起了“共和主义”复兴的研究潮流。政治自由的概念在这二十年中,被斯金纳进行了全新的剖析与解读,而《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的出版,则是为这个时期的研究画上句点。
然而,若单纯将斯金纳作为一个历史学者来认识不免流于片面。诚如里希特所说,政治思想史家中很少有人在哲学才知上能够与斯金纳相媲美 。维特根斯坦的语义哲学以及20世纪70年代严重冲击西方学界的“语言学转向 ”为以斯金纳为代表的历史语境主义的研究提供了哲学的纵深,《霍布斯哲学思想中的理性和修辞》 则成为第三阶段斯金纳学术研究的落脚点。自此,作为政治思想史学者的斯金纳的研究,以历史、政治和修辞三个维度展现在了人们眼前。
尽管斯金纳的思想可以分成三个阶段来认识,但这三个阶段并不存在清晰的时间上的断点,只是在开始的时间上有先后,并且各自在出现之后就呈现了相互交融,彼此联系,逐渐深化的关系。由此,也不难理解《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一书在斯金纳整个学术研究中的位置。其上承政治理念史的一般方法以探讨斯金纳三十年学术研究的核心论题,即对自霍布斯以来的作为意识形态的自由主义的考察,而在书的最后,深入到了关于观念史研究范式的讨论。通过研究这本书涉及到的内容,对理解斯金纳、剑桥学派以及二十余年来西方学界关于自由主义和政治哲学的一些争论而言,是一个很好的起点。
诚然,可以理解斯金纳的著作远不止这一本小册子。甚至有学者认为,作为赴任剑桥大学钦定近代史讲座教授的演讲稿,这篇短文有失细致,应该更加完善以经得起更多论争的考验 。而本文选择这个小册子作为解读斯金纳的切入点,是与引入该书之后国内发生的论争有关。首先,近年来政治哲学界与历史学界都对斯金纳的思想发生了极大的兴趣,特别是在2004年之后大量关于斯金纳以及剑桥学派的著作被翻译、引入国内。相距最早一本斯金纳著作的译本过去了将近20年后,斯金纳成为了学界关注的热点之一。这既可以被看做是西方政治哲学复兴后对中国的学术界冲击的结果,也可以看做是中国学术界在寻找自身的政治哲学路径、话语时对西方已有学术成果的借鉴 。其次,政治哲学界与历史学界对于斯金纳的认识有完全不同的侧重,却又在《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一书的译本问题上发生了一次小小的碰撞。以李宏图为代表的历史学界学者在译入了斯金纳该本著作之后,受到了以刘训练为代表的政治哲学研究界学者的关注,刘训练专文就译本中的问题进行了罗列,以期同李宏图商榷 。这使得《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在初版后一年便出了修订版。其中不少部分因应了刘训练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调整,但还有些部分维持现状。以此,在中国的“语境”下“阐释”斯金纳,似乎有些特殊的意味。本文通过解读《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的文本,希望会对认识思想史研究以及认识国内思想史研究的现状有所裨益 。
一、剑桥学派与昆廷•斯金纳其人:
1、剑桥学派的源流:
从斯金纳的求学经历中可以看到,剑桥大学为其研究所提供的环境也是导致其思想形成的重要因素。然而,“剑桥学派”这个名词现在虽然被用在标签以斯金纳为代表的历史语境主义学者身上,但被称为“剑桥学派”的远不止斯金纳为代表的历史语境主义学者 。
最为人们所熟知的哲学研究的剑桥学派可以上溯到霍布斯和洛克的时代,这个被称为“剑桥柏拉图学派”的宗教思想家群体,指的是在17世纪中后期在一些神学家领导下的宗教学者,他们自由放任的宗教态度让他们共同分享了这个称号。这个群体出现于劳德的高教会派体系权势日隆之时,兴盛于长老派与独立派统治期间,甚至王朝的复辟也几乎不曾打扰他们 。
以和斯金纳同样在基督学院就读的剑桥柏拉图学派代表人物拉尔夫•卡德沃斯(Ralph Cardworth)的观点为例,不难看出自由主义的思想在柏拉图学派的理念中占据的位置。尽管卡德沃斯一生发表的著作数量与他的同侪亨利•摩尔(Henry Moore)相比而言非常少,但仍然清晰的表达了他的著述理念,即完成一篇谈论自由和必然的文章。在他看来,构成真正宗教本质的是三种学说,分别是上帝存在,善的永恒性以及人的自由。可惜的是,他生前唯一发表的著作《真正理智的宇宙体系》仅仅完成了对第一种学说的论述,但对这三个问题的发现以及他死后发表的手稿中贯穿的理念,仍然使他成为了剑桥柏拉图学派中一位受人瞩目的重要的思想家 。
剑桥柏拉图学派的工作最初是和批判霍布斯有关的,之所以被称为柏拉图学派,乃是因为他们试图复兴柏拉图的理念以及以柏罗丁为代表的新柏拉图主义的思想以对抗霍布斯的唯物主义与无神论的学说,为自然法和道德的合理性进行辩护。这个学派的思想后来又成为了洛克批判的对象,催生了洛克的观念论,将两位自由主义思想的巨擘联系在了一起 。
时至20世纪,以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为代表的学者主张新古典主义的经济学理念,由此产生了以经济学领域的剑桥学派。该学派以马歇尔自1881年动笔,1890年出版的轰动一时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为标志,主要探讨价格均衡论,认为市场价格决定于供、需双方的力量均衡,犹如剪刀的两翼,是同时起作用的。以此为核心的新古典经济学自此被西方的经济学界奉为典范,也成为了他的学生庇古(A.C. Pigou)和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所深入研究的内容,马歇尔因此成为了西方微观经济学的创始人 。
尽管同为马歇尔的学生,庇古与凯恩斯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庇古对马歇尔的学说进行了传播和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福利经济学。而凯恩斯则是反叛了自己导师的理念,在1936年出版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建立自己的宏观经济理论,为挽救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制度的危机寻求新的出路和相关的理论根据。
凯恩斯在剑桥大学时曾经加入剑桥大学自由俱乐部(Cambridge University Liberty Club)并成为了这个俱乐部的主席 ,升任为上院议员之后,他依然站在自由主义的阵营内,成为了自由党的一名成员。那么,凯恩斯的自由主义到底是种怎样的自由主义?凯恩斯的学术思想中为人们所熟悉的是他对自由放任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反对,他认为这些是保守党采取的保守性的政策,这个政策的核心来自斯密、边沁以来的个人主义传统。较之工党采取的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政策而言,凯恩斯所说的自由主义走的是两者之间的中间道路,即提倡一定程度上的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来解决保守党和工党的政策各自可能的弊端,而这就是他所认定的自己的“自由主义”理念 。他的理念提出之后成为了化解了当时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也因此将他的盛名推向了顶峰,引领了一个全新的经济研究的时代,也使得以凯恩斯为代表的剑桥经济学派被称为“新剑桥学派”,以区别于其导师的剑桥古典主义经济学派。
剑桥学派在经济领域对整个二十世纪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到了20世纪60-70年代,西方世界经历了一场以语言学转向为起点的学术研究范式变革之后,以斯金纳为代表的剑桥历史语境主义学派在历史学以及语义哲学领域有了新的突破。斯金纳的学说讨论的论题仍然是自由主义的理论,而研究方法上受到了以曾经在剑桥大学求学并任教的以维特根斯坦为代表语义哲学研究的影响,从而使得以行为与阐释为主要研究方法历史学研究得到了发展。而在他的研究中,霍布斯再次站到了学术研究的前台,无论是由于巧合还是因为霍布斯留下的精神遗产的深厚值得挖掘,斯金纳给了霍布斯研究新的切入点。
如果说剑桥柏拉图学派研究自由主义的目的在于给宗教改革的时代注入改革的推动力,马歇尔与凯恩斯领导的剑桥古典主义经济学派与新剑桥学派是出于对当时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困境提出自己的解决之道,斯金纳的自由主义讨论则是与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间的论战有着紧密的联系,这是当时两大意识形态阵营对立的状态下的产物,也是政治哲学复兴的契机, 使他试图寻找在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之间的第三条关于自由主义的道路,这可以被看做是斯金纳的自由主义的理念的发轫。
尽管不能断言剑桥柏拉图派的学者、马歇尔、凯恩斯、维特根斯坦对斯金纳的学术研究的路径与范式有着直接的影响,但我们也不能否认在斯金纳研究的兴趣点以及方法上能看到前人的工作发挥的重要作用。剑桥学派可以被拆成几个不同学科领域中的研究派别被人认识,同样也可以看到在这些看似不同的剑桥学派之间还是存在着相互的联系,而这也是斯金纳之所以能跨越学科藩篱,找到新的理论研究路径和范式创新的原因所在。
2、斯金纳其人:
回溯一下斯金纳本人的学术经历,或许可以更好的厘清斯金纳是如何在前人的研究成果上找到自己的研究目标,从而形成了“历史语境主义”的研究方法。
从求学的经历来看,斯金纳是个地道的剑桥学者。1959年,时年19岁的斯金纳通过了牛津和剑桥的联合入学考试,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奖学金,进入剑桥大学的康威尔和凯鲁斯学院(Gonville and Caius College Cambridge), 1961、1962年两次以优等生的成绩通过了剑桥大学文学士荣誉学位考试(Historical Tripos),并于1962年顺利获得剑桥大学学士学位,成为剑桥大学基督学院(Christ’s College Cambridge)的一员,3年后获得剑桥大学硕士学位,开始了执教生涯,并在《政治研究》(Political Studies)杂志上发表了题为“霍布斯的君权观:一场未知的讨论” ,自此开始了其以霍布斯为主要论题的学术研究生涯。可以说,在斯金纳的学术研究中,被讨论最多的话题就是霍布斯的政治哲学理论,其既包括对霍布斯理论的分析,认识也包括对霍布斯同时代的批判者的认识与分析。
之所以斯金纳会以霍布斯为论题,是与其老师约翰•巴洛(John Burrow)推荐其阅读皮特•拉斯莱特(Peter Laslett)编辑的洛克《政府论》的版本有关。拉斯莱特在20世纪50年代重新开启了新的政治哲学研究,是在政治哲学因为社会学的研究范式出现后遭受冷遇而寻找的新的后哲学的研究路径。拉斯莱特为洛克所做的重要工作,在斯金纳看来还没有人为霍布斯做过,加之霍布斯的哲学比洛克的更加具有系统性便使斯金纳认为研究霍布斯的工作有其必要性 。
而另一位从剑桥大学毕业的学者波考克(J.A.G. Pocock)的博士论文《古代宪法和封建法》也在20世纪50年代出版。这本书同样对斯金纳的学术研究产生巨大的影响。波考克和拉斯莱特的史观不同,他认为政治思想史属于一个特殊门类的传统,即“智识化的传统”,他因此而强调政治思想史研究的两个方面都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即要兼顾其所指涉的相关社会行为,亦要关注其作为智识(intellectuality)的一个方面。
由此,拉斯莱特为斯金纳提供了研究对象上的灵感,而波考克在研究方法上为后来斯金纳所代表的“历史语境主义研究”提出了基本的原则。较为准确的说,斯金纳后来所尝试的立场,既处于拉斯莱特和波考克之间,又对二人有所超越。而柯林伍德身上哲学家和历史学家的统一也是为斯金纳所效仿的研究典范 。至此,斯金纳思想的主要源起已显而易见,即是走在历史和哲学之间的历史语境主义政治哲学研究范式。其所提出的理念,诸如第三种自由,又或是新共和主义理念,无不试图寻找结合政治哲学与历史的可能性。故而,在理解斯金纳的理念之时,偏废对任何一方的关注都可能导致对其思想认识的片面与偏差。跨学科的理解或许是接近其思想的必由之路。
而在斯金纳赴任剑桥大学钦定近代史讲座教授之时发表的演讲,则是将他已有的学术成就与未来研究方向的展现。作为阐释者的昆廷•斯金纳在他所选择的自由主义的论题上是如何展开的?让我们重新回到《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来认识斯金纳以历史语境主义的方式对自由主义、共和主义的讨论。
二、作为阐释者的昆廷•斯金纳:
1、第三种自由?
《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一书从一开始就进入了斯金纳多年来一直在讨论的话题,“新罗马自由”。这种自由主义带有共和主义的色彩,是在17世纪中期英国爆发内战之时一批学者提出的关于自由的理念。其上承自文艺复兴以来带有强烈人文主义色彩的罗马共和的基本价值原则,却在新兴阶级力量逐渐壮大的时代销声匿迹。斯金纳认为,由于政治变革带来的社会变动,使得有着不同学识背景的学者提出不同的政治理念,这种被称为新罗马自由的自由主义是那个时代众多的政治设想中一种从历史经验里寻找可行路径的尝试。但由于其自诞生之后一直没有成为主流的理念,使得人们太过惯常于认为自由主义就是由亚当•斯密和边沁所宣称的个人权利为中心的功利主义自由,淡忘了如推崇美德的新罗马自由这样的历史话语。而他一直以来做的工作就是向读者重新展示这种学术理念,并以之作为一种自由主义的可能形式供今人来解读。对此,在《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一书的相关评论中,美国耶鲁大学历史系教授保罗•A.拉赫(Paul A. Rahe)提纲挈领的以“第三种自由”为题对其进行分析与探讨,作为其对该书的解读 。
不仅是斯金纳的解读者提出了“第三种自由”的说法,斯金纳本人也在后期的文章中发表了题为“第三种自由的概念”的论文,从哲学的路径上进一步为“新罗马自由”的理念进行分析与定位。他所谓的第三种自由,是为了区别于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的“两种自由的概念”中自二战以来对积极/消极自由主义的二分法。他从消极自由中分出第三种自由的概念,这种自由就是新罗马自由 。斯金纳认为,这种自由仍然是消极自由,所以倡导这种自由的概念与伯林既有的论断并不冲突,也就是说,他同样反对有很强社群主义色彩的积极自由。但是这种自由又与伯林所说的消极自由有所不同,其所倡导的美德、义务等都是现在的自由主义理论很少提到的内容,故而称之为“第三种”自由。
为了进一步了解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意涵,首先来看看斯金纳是如何解读伯林的自由理念的。“自由”这个概念可以说是近400年来西方现代政治思想中聚讼不息的论辩中心。按照权威性的说法,在观念史家那里,有关“自由”的定义就有“两百多种”。但是,自伯林1958年《两种自由概念》 发表以来,“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二元区分遂取代以往纷繁复杂、漏洞百出的自由概念,并在过去的几十年间逐步取得垄断地位,成为“任何有关自由方面的探讨的惯常起点” 。伯林认为,如果要避免由于集权带来的社会悲剧,最好的方法是寻求消极自由而非积极自由。对此,斯金纳认为在伯林的讨论中并没有给出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以明确的界限,而伯林认为的积极自由的概念指的是“任何人成为真正目标的东西……必须与他的自由一致”,继承了1899年伯纳德•鲍桑葵(Bernard Bosanquet)出版的《关于国家的哲学理论》一书的观点,而鲍桑葵又是受到了T.H.格林(T. H. Green)在1886年出版的《政治义务原则》一书的影响。这就是斯金纳认为的伯林对二分的自由主义的源头。至于伯林定义的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最大区别在于对生活的目标的两种存在深刻分歧的而且是不可调和的态度,干涉的缺席即是自由的在场。对此,斯金纳并不认同。为此他追溯了17世纪的议会党人如何从罗马时代的法典以及李维的论说中找到关于另外一种自由的支撑依据,而这种自由就是他所认为的第三种自由 。他对伯林的理论的补充在于,他认为理解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谋划只能是努力把它们在我们的历史和我们自己在那种叙事中的地位发挥不同的作用,但是我们越是从事关于自由主义的研究,就越会明白并不存在对任何这类关键词的中立分析 。
不难发现,斯金纳在这篇论文中无论在援引的论据还是在最后的结论上都与《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指向了同一批文献,同一批人物,最终走向了同一个目的,就是对新罗马自由的讨论和再现。同样的讨论在斯金纳的另外一篇论文“消极自由观的哲学与历史透视”中也出现了。在这篇论文中,斯金纳从哲学与历史两个维度对消极自由进行了回顾性的探讨,他认为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和伯林的工作存在的不足是在于忽视了早期(而现在已被忘却的)关于社会自由的思想传统中,消极自由表示的是个人在追求既定目标的过程中完全不受阻碍,它和美德与公益服务观念的结合方式在今天看来几乎是语无伦次的。为此,斯金纳引导我们通过审视西方文化史的早期阶段所记载的各种学说的说法和做法,就什么样的说法和做法才能或不能体现消极自由观的问题,对今天大行其道并误人视听的管中之见来进行补充和修正 。他以马基雅维利的《论李维》开始,谈到霍布斯关于自由的理念,最终认定马基雅维利所代表的自由主义学说就是一种消极自由的学说,并且在这种学说中没有出现以个人权利为中心的概念,也不是道德财产的自由,而是作为义务的自由。此时,义务与利益便成了一码事 。
类似的讨论在斯金纳的其他论文中也能看到 ,而他对于这样一个政治哲学命题常常采取的论证策略,是首先从哲学概念的角度对于不同学者对消极自由或者自由的概念的讨论进行分析,并从古典的遗产中找到对应的解读,这种解读与人们通常对自由主义的理解有所不同,包含了许多也许今人看来是“非自由主义”、“非个人主义”的社群性的因素,但斯金纳通过经验的历史与文献告诉读者,自由的存在形式并不是唯一的我们熟知的形式。而对第三种自由的发掘与认识,是用历史的眼光丰富对政治哲学命题中元概念的认识,以免学术讨论陷入单纯的概念间的逻辑推导的循环中,反而丢失了概念本身丰富的阐释空间。
伯林对自由主义的积极推荐,亦使得法国学者贡斯当关于“古代自由”与“现代自由”的二元区分也得以浮出水面, 并被与伯林的“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建立一种直接的类同关系。这种做法以菲利普•佩蒂特(Philip Pettit)的《共和主义》 一书为代表。而后,在斯金纳等人的著作中,“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区分又以“自由主义的”自由和“共和主义的”自由这种话语形式得以重新表述。在他们看来,自由主义的“自由”主要是一种消极意义上的自由,也就是霍布斯所谓的“缺乏制约”这层意义上的自由。与之相对应,共和主义的“自由”主要是一种积极意义上的自由,在关注“自主”和“自我实现”的同时,它所强调的是对美德的不懈追求、对政治的积极参与以及始终致力于“公共善” 。
2、斯金纳的共和主义自由观:
斯金纳对第三种自由概念的讨论可以看做是对伯林的理论再阐释的结果,这构成了其演讲的第一部分,而在演讲的第二部分,斯金纳讨论的是国家自由和个人自由的关系,因为在古典共和的自由传统中,关于政治自由的讨论一般被置于生活在“一个自由的国家”中意味着什么这一分析之中。古典的自由主义学者认为,自由的最大化的方式是让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公共服务的生涯之中,而这种理念可以将正义、自由与公共善的理想之间容纳一种人们不太熟悉但可能正确的联系,尽管这种联系的取向上是非自由主义的,但价值上不是反自由的 。由此斯金纳开始了对共和主义作用的讨论。
之所以斯金纳会转向在共和主义中寻找关于自由主义的新阐释是与当时的学术研究背景,即共和主义在20世纪70年代在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的论战中的复兴,成为社群主义诉求的典范之一联系在一起的 。既然称之为复兴,是其与共和主义自19世纪中叶由于卢梭的激进民主共和主义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而日渐式微加上其与雅各宾党派与集权民主(totalitarian democracy)的历史亲和性有关。法国大革命根本改变了欧洲政治思想的基本范畴,共和主义的自主理念和自由主义的自由观转变成平等与权利两组政治理想间的冲突。而后世界大战的爆发以及冷战的铁幕拉下,使得消极自由成为学者们认可和关注的重中之重 。此时,共和主义站在了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之间,分享了两者都可以认可的部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共和主义的自由成为了社群主义最有力的和社群主义抗争的理论工具。
斯金纳在自己关于共和主义的讨论中并无讳言的谈到佩蒂特 对共和主义的讨论对其研究的影响,但无论是斯金纳还是佩蒂特都认为对方的共和主义理念与自己的理念有所不同。对此,佩蒂特曾撰文“以简单的方式认识共和主义自由观:与斯金纳商榷” 一文对斯金纳的批判进行分析,并将两人之间的共同点与分歧进行了明确的区分。佩蒂特指出,他和斯金纳都认可的是:第一,自由在于依赖与支配;第二,共和主义者把上述两点作为自由的妨碍物。两人观点的不同点在于,佩蒂特认为自由仅仅是非支配,而斯金纳认为自由是非支配与非干涉的并行。斯金纳认为自己认可的这种自由就是新罗马学者所认可的自由的概念,减少无支配的干涉是实现自由的途径 。但佩蒂特认为,认为将无支配作为自由充分的条件更加符合新罗马学者的理念,这样可以更加清晰的解释当时人所认为的非专制的立法与自由的关系。斯金纳认为佩蒂特的想法中存在悖论,他在《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中对此进行了说明 ,佩蒂特却认为是斯金纳误解了自己对悖论的解读,并认为作为一种反对意见,他与斯金纳的学术争论使得他进一步认可了干涉和支配对自由的限制。而他所谓将共和的自由保持简单,则是指既同意斯金纳所谓非干涉非支配的状态为自由的状态,同时指出非支配的状态为自由的充分条件,而在此基础上的非干涉是一个必要条件。因此,自由所需要满足的条件变成了无支配,无(有意)干涉与无(无意)限制,这也为获得自由获得了三条可以选择的路径 。而且佩蒂特对自己的理论非常有信心,他不仅认为自己的理论不存在悖论,并且不会加剧限制选择的恶果,反而是斯金纳的观点会将限制也计算在对选择的限制之中 。
除了佩蒂特之外,对斯金纳的共和自由的批判的学者还有加拿大学者道•朗(Doug Long)。他认为斯金纳的研究作为思想史复兴的产物,有意遗忘了意识形态的动机,且片面理解了霍布斯的自由观,即非强制的不在场和个人/国家自由的对立,还援引了视为自己反面的边沁的论点,但边沁也认可适合的法律的重要性而非片面强调个人政治自由的最大化。甚至后来,边沁也将公民自由视为民主与代议制政治体制与进程的基础。由此,朗认为新罗马自由仍然是自由主义传统之中的范畴。这个观点也为意大利学者莫里奇奥•维罗里认可,认为共和主义与社群主义的距离比与自由主义的距离更加疏远, 所以以之作为社群主义和自由主义论战的战场,已经注定了作为意识形态的自由主义的胜利。
尽管斯金纳的共和主义理念被不同的学者批判,但其学说的意义并不仅仅是在提出新罗马共和的理念,这种理念对斯金纳而言同样是前辈学者的思想遗产,他所做的是带我们认识到这种理论的存在及其意义,让我们回溯并考虑共和主义讨论的概念上的优点,并唤醒我们对共和的思考,寻回这种遗失的话语 。而就共和主义本身而言,现代学者对其进行的解读使之成为一种新的政治观,并通过赋予自由和责任这些字眼以新的意义和内涵,在民主的多元文化国家里重建一种公民化的民族精神(civis ethos) 。
3、文本、行为与阐释——三个历史语境主义的重要概念:
斯金纳在《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第一和第二部分完成的工作,即是追寻关于新罗马自由的历史,目的是为他篇幅最短的第三部分——关于政治思想史的研究理论、范式——的论述进行实践上的铺垫。他试图在追寻关于自由概念的过程中说明他作为历史学家的史学时间所依赖的一些原则,而其中他最为强调的原则就是:思想史家要去做的,不仅仅是要关注被称为经典文本的那些书目,还应在更广阔的思想传统和框架中去考察研究这些经典文本所占有的地位 ,也就是这些文本之外的观念的历史,这能让外面看到我们现在的处境是我们前人选择的结果 。他回顾关于自由的概念的历史,是将这些概念作为变动的,存在多种解释可能和含义所指的概念,而非固定的、僵化的意识形态式的不容置疑的教条,借此挖掘思想遗产的瑰宝 。
斯金纳在政治理论上的史学实践提供了对政治实践的特性(至少是共同特性)的理解以及历史行为者所面对的众多可能性 ,这种研究方法无论是在讨论自由的概念还是国家的概念的过程中都一直被斯金纳所使用,并且同样是在对前人的批判和继承的过程中发展出来的理论。此处,斯金纳批判的对象是美国学者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 。施特劳斯的学说以“文本中心主义”和历史主义著称,认定西方存在一种“伟大的思想文化传统”,认为主要的思想家们分别形成了这个伟大传统中一些相互关联的环节,并一次为出发点对这些思想家的理论进行理解,斯金纳认为这样的理解是对历史的曲解 。
斯金纳对施特劳斯的批判始于他的1968年发表的成名作,“观念史中的意涵和理解”(Meaning and Understanding in the History of Ideas) 一文。这篇文章中,他认为过去的史学研究总是认为经典作家的理论之间可以构成学说体系,产生了学说的神话、连贯性的神话等等,仅仅关注一批思想家,关注观念单元(unit ideas) 的话会产生时代的误置(anachronism)。对此,他提出的解决之道是,理解文本时要理解对象的意图以及与之相伴随的意欲的沟通行动(intended act of communication),考察特定言论与更广泛的语境(linguistic context)之间的关系,以揭示特定作者的意图 。
对于斯金纳和施特劳斯之间的争论,美国学者拉斐尔•梅杰(Rafael Major)曾专文进行论述 ,为斯金纳所批判的施特劳斯的学说进行辩护,认为斯金纳可能忽视了施特劳斯论述内部的多样性而非他所认定的石板一块,以及施特劳斯与传统的以文本为研究中心的政治思想史研究的不同,同时也对以斯金纳为代表的剑桥学派在历史语境主义理论的吸引力加以说明。他认为,无论是施特劳斯还是斯金纳,都导致了观念史研究的革命,目的都是对传统的政治研究方法的反对,为历史研究关注哲学的维度,也就是斯金纳所谓的哲学之点(Philosophical Point),发掘作者的解读的意图,而不仅仅是停留在文本的表面。施特劳斯曾撰文提出哲学在历史学研究中,尤其是在政治哲学史研究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将哲学与历史的融合,能让政治观念变得清晰。政治观念起初是易于被理解的,但是在代代相传的中加入了时代对其的理解,变成了隐晦的前提,而政治哲学学者要做的事情就是让这些观念重新显白 。由此,斯金纳所谓施特劳斯是“传统”范式研究的代表的说法并不妥当。因为从研究的目的来说,两人是一致的,都对传统的研究提出了自己的反对的策略。施特劳斯认为传统研究存在的问题在于作者自己的意识的影响,而斯金纳认为是作者对概念的认识出了问题。应该说,斯金纳的解读是比施特劳斯更进一步,打通了作者自我意识为何会导致传统的研究方法失效的深层原因,即作者自身对概念理解的偏差, 由此而建立了其历史语境主义的研究体系。
在斯金纳的研究中,他使用的策略是将文本作为一种社会行为来进行解读,区别于其前辈的政治史研究者们单纯就文本本文进行深入研读,试图借之找到作者写作时的意图。文本本身的意涵因为这样的阐释方法而得到了扩充,而被挖掘出来的作者的著述意图,在思想史研究中的作用可能比对文本的阐释更大,可以更加全面的了解作者在使用特定语句与概念时候的所指。而在追寻作者意图的过程中,“语境”(context)的意义也应该为阐释者所了解。这里所说的语境指的是一系列意义构成的语境,也能帮助读者了解作者的意图所在 。
另外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在这场由语言研究导致的政治思想史和政治哲学研究的转向(transformation)本身是在一种悖论的环境中完成的。1956年前后,对许多人来说,由于语言分析的哲学导致了政治哲学被摧毁,也同样是因为语言哲学推动了系统化的思想的历史,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哲学”,向一种语言的使用并日趋完善的历史,也就是新的意义上的“哲学”转化,使得政治思想史获得解放,成为了独立的学科,拥有了自己的研究方法 。这便是被称为“斯金纳革命”的史学研究范式转变的革命性意义所在,也是《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一书最终呈现在读者面前的作者的意图。通过对自由这一论题的具体考察,斯金纳给出了一种新的研究范式在研究过去被忽视的问题上的有效性,这也是斯金纳的研究不同于其他学者的特点。在深入讨论了概念层次的范式变换问题之后——有关的讨论可以在斯金纳很多的论著中看到——斯金纳进行了大量的实证性的研究,试图让政治哲学不仅具有理论性,更能彰显其实践性的价值。这种实践性既是对政治哲学本身与行动的关联而言的, 也是政治哲学的研究需要被纳入到实践的范畴中去考虑,去理解,才能确定政治哲学以及与之相关的思想史研究究竟有怎样的新的前景。于是,在1996年,斯金纳就发表了《霍布斯哲学思想中的雄辩与理性》,用修辞学的方法研究文本,实践其治史的理念。尽管也有学者认为,斯金纳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还是犯了他所指出过的别人的问题 。为此,让我们把目光转向国内学界现有的对斯金纳的研究和阐释,以进一步认识斯金纳的学术思想以及学界研究的现状。
三、作为被阐释者的昆廷•斯金纳:
关于斯金纳的研究自2005年以来变成了历史学界和政治哲学界共同关注的论题,以李宏图为代表的史学学者以及以应奇、刘训练为代表的政治哲学学者不仅主持、翻译了一系列与斯金纳、剑桥学派有关的论著,还撰文就他们所了解的斯金纳的学术研究情况进行了介绍、讨论与批判。翻译本身作为阐释的一部分,代表了译者对于原著的认识和理解,而批判性的理解则是进一步的阐释,是一种从作者本身的学科背景和切入视角来分析文本的过程。
在英语中,通常所说的阐释对应的是interpretation一词,其涉及的讨论和研究是极为丰富的。比如,形式阐释(formal interpretation)指的是一种抽象的哲学研究模式,逻辑阐释(logical interpretation)指的是形式逻辑中使用的符号代表的意义,描述性阐释(descriptive interpretation)指的是对非数学对象的一种阐释,注释学(hermeneutics)指的是注释经典文本,尤其是圣经的阐释学,同声传译(interpreting)则是一种同时性口头翻译,甚至包括演出(performance),等等,涉及哲学、数学、计算机、科学、艺术、法学、宗教学等诸多领域。这些都被视为是阐释所包含的研究类型。从研究对象上来说,其不仅包括了所有广义的文本(texts)以及符号(symbol)所涉及的内容,还代表了一种研究方法,这种研究方法就是利用文本以外的因素对文本进行解释和说明。
对于阐释的理解,美国学者苏珊•桑塔格(Susan Santag)在她的成名作“反对阐释”一文中进行了有助于我们理解阐释的分析和研究。她指出,从阐释的起源来看,其最早出现在古典古代晚期(late classical antiquity)的文化中。那时,神话的影响力和可信度已被科学启蒙所带来的“现实主义”的世界观所完结。一旦那个困扰后神话意识的问题——即宗教象征的适应性问题——被提出来,原初形式的古代文本就不再能被人接受。于是,阐释应召前来,以使古代文本适于“现代”的要求。阐释于是就在文本清晰明了的原意与(后来的)读者的要求之间预先假定了某种不一致。阐释要做的,则是试图去解决这种不一致,即以修补翻新的方式保留那些被认为太珍贵以至不可否弃的古老文本的极端策略,尽管阐释本身也不能承认自己这种改动的行为。其宣称自己通过揭示文本的真实含义,只不过使文本变得可以理解罢了。而比之古代的阐释行文,今时今日在所有的文化领域中,阐释所进行的活动要更加纷繁复杂。传统风格的阐释是固执而充满敬意的;它在字面意义之上建立起了另外一层意义。现代风格的阐释却更多的是在挖掘,而一旦挖掘,就是在破坏;它在文本“后面”挖掘,以发现作为真实文本的潜文本。去理解就等于去阐释,去阐释就是去对现象进行重新陈述,事实上是去为其找到一个对等物。于是,在某些文化语境中,阐释是一种解放的行为,是改写和重估死去的过去的一种手段;在另一些文化语境中,它是反动的、荒谬的、懦怯的和僵化的 。
由此,慎重进行阐释则成为了深入学术研究时所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如果说斯金纳的阐释活动可以被看做是从古代延续到现代的一种在同一空间下对不同时间的问题的历史性研究,那么作为不同文化语境下的中国学者对于外国学者的在同一时间的不同空间下对相同问题的研究,则同样带有一种差别性的预设。这种预设是因为文本翻译所导致的跨语境理解而导致的无法避免的问题。翻译的过程是一种更依赖于文本之外的文化背景和解读环境的阐释,同种语言对相同问题的理解已经会出现丰富多彩的解答,一旦这种理解需要跨越语言,那么从语言哲学、语义分析学、逻辑学等角度来说,新的被翻译的文本是原始文本的再生,是否可以将其与原始文本的意义等同暂且不论,但译者选择使用特定的词汇和概念来对应原始文本中的词汇和概念就是一种其自身阐释和解读的过程。于是,通过了解这些介绍斯金纳的学者的译著,通过了解他们使用的词汇和概念,以及在他们解读之后完成的批判性研究,不仅有帮助读者了解文本原作者的理念,更多时候,读者是在用译者的逻辑和理念去理解外来的西方学说。而阐释本身所带有的差别性预设在这种跨语境的阐释中同样也是成立的。这就导致了在不同的文化语境下对相同问题的认识很有可能出于理解的主体不同而产生完全不同的理解和认知。
有鉴于斯金纳的研究跨越了历史研究和政治哲学研究两个领域,受到两个学界的关注是非常自然的事情。而有趣的是,两个学界的学者对斯金纳的解读都是从自己的学科领域出发的,忽视了斯金纳所倡导的用哲学研究历史的研究方法,反而把斯金纳的学说又割裂成了两个部分来看。作为这股研究热潮的起点,对《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一书译本的争论便是在学术规范的问题上看到了两个学界用自己的阐释在同一个语境中进行的对话。在这场对话涉及到的文本中,我们可以读到两个学界的学者对相同概念的不同理解以及他们无法形成共识的事实 。此后,两个学界都在各自的研究领域中讨论斯金纳的学说,界线分明。
1、《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引起的“斯金纳热”:
2003年10月,《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中译本出版,其后不久,在2004年8月25日的《中华读书报》上,天津师范大学的刘训练 撰文指出了多出译著中出现的问题,这篇题为“《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中译本指谬”的文章详细罗列了其在该书中译本中发现的多处翻译上的错误,并附上原文和参考译文供读者参考。尔后,在《博览群书》杂志2004年第10期上,刘训练再度撰文评析《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一书中译本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更具学术性的梳理与归纳 。同年12月,《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便出版了修订本,比照刘训练第一篇文章中提出的一些翻译上的问题,已经对应的进行了文字上的调整,但是还是有不少刘训练在第二篇文章中提出的关于出版规范的问题没有发生变化。在第二版中,一些关键性词汇的翻译已经遵从了刘训练的意见进行了调整,比如将monarchomach一词的翻译从“赞同君主立宪制”调整为其对的专业术语“反暴君派/反暴君论”。也有些句子在语序和表达方式上进行了变化。然而,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有些出版上的技术性问题,比如原著索引直接使用且不在译著中标出原著页码、译著中中英文夹杂,不便读者查阅相关文献的情况不仅在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修订版中出现,也在2005年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五卷本剑桥学派思想史译丛中出现。对于想要利用参考书目和索引,试图利用原文文献进行比较阅读的读者来说,着实带来了相当大的不便。
所幸的是,翻译上的偏差并没有影响有关学者对斯金纳及剑桥学派的论著的理解上出现太多的误读 。以李宏图教授为代表的史学学者,在引入了斯金纳的《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一书之后,撰写了多篇论文讨论斯金纳所提到的范式、概念以及对思想史研究带来的影响,为国人增进对其了解提供诸多裨益 。在他为《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撰写的译后记中从斯金纳的生平、观念史与智识史的起源与意涵、以斯金纳为代表的剑桥学派对自由主义的研究以及当今思想史研究的意思四个方面,向读者完整展现了斯金纳的学说产生的背景及其时代意义,对于读者初步了解剑桥学派以及历史语境主义的学术研究有着极佳的指导作用。而李宏图的同侪,复旦大学历史系的丁耘与陈新两位教授编辑了名为《什么是思想史》的论文选集,从史学方法论的角度介绍了斯金纳在思想史领域的历史语境主义的研究方法,将斯金纳以及与斯金纳发生过学术论争的学者的论文都介绍到了国内。此中,清华大学的博士生彭刚的论文“历史地理解思想——对斯金纳有关思想史研究的理论反思的考察”亦从方法论的角度为读者理解斯金纳提供了相当好的切入点 。
与此同时,以刘训练、应奇两位学者为代表的政治哲学研究的学者,自《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出版之后,也开始了从政治哲学研究的角度介绍斯金纳译著的工作。二人于2006年出版了两部相当有分量的论文选——《第三种自由》与《公民共和主义》——其中收录了大量关于20世纪70年代政治哲学复兴之后以斯金纳、佩蒂特为代表的学者在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方面的论著,同样撰写了多篇论文对有关的论题提出了自己富有深度的见解,将西方政治哲学复兴之风吹到了国内的政治学界 。
2、历史学者的研究成果:
以李宏图为代表的历史学者对斯金纳的研究最为关注的不是在于自由主义的概念的讨论,而是在于观念史或者说政治思想史研究的方法论上。他们所译入的论文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斯金纳的史学理论,即关于历史语境主义的讨论,一类是斯金纳的史学实践,即斯金纳按照他所提出的史学理论进行的史学研究。
由于斯金纳是一位相当多产的学者,国内译著的数量比之其著述的总量而言只是非常少的一部分,而就是在这些译著之中,斯金纳的史学研究的路径基本已经得到明晰,其最为重要的三部著作,《近代政治思想的形成》、《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以及《霍布斯哲学中的理性与修辞》都已经有了中译本。而在史学理论方面,其成名作《观念史中的意涵与理解》也已经以修改稿的中文本呈现在了国内读者眼前。国内史学界对于斯金纳所采取的研究方式持认可的态度,用介绍性的文字来梳理剑桥学派、历史语境主义的研究方法以及斯金纳的治史方略,很少有批判性的评价,尽管译著本身的学术规范方面受到了一些诟病,尤其是在一些关键概念的翻译上。比如“rhetoric”一词,在帕罗内的著作中被翻译成了“修辞”,在斯金纳自己的著作《霍布斯思想中的理性与雄辩》中又被翻译成了“雄辩”。尽管rhetoric从本意来说兼有修辞学和雄辩两种含义,不同的语境下对于同一词语的翻译完全可能对应两个不同的词语,但是同样是在关于斯金纳的学说的套路中,同一个词语被翻译成两个不同的词,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如果这个词确实指涉两个不同的问题,或许这个问题就容易解答的多。问题就是,用“雄辩”来翻译rhetoric,在这个语境中确实不合适。修辞乃是斯金纳提出的一种研究方法,而雄辩只能说明霍布斯在论述中的特色,两者之间存在含义上的差别。是否编审丛书的作者对此有其理解暂时不得而知,然而如果从保持系列丛书的整体感来说,统一译名有很大的必要。而不同的译名的出现到底是因为含义上的差别还是译者将自己的理解至于其中后给出的意译,对于读者来说仍然是非常值得关注和思考的问题。
从历史学者对斯金纳的研究已经做的来看,除了上文提到的翻译之外,其他方面也有些遗憾。首先,历史学者对斯金纳的介绍还是较多的停留在介绍的层面,很少有对这种方法的实践操作,也没有在利用这种研究方法的过程中产生心得体会,又或者是从哲学的层面推论其方法的有效性或是缺乏解释力的方面,对其进行批判性的吸纳。其次,对于斯金纳的论著的介绍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对其采用自己的历史研究范式进行具体实践的论文、著作的介绍也比较少。斯金纳之所以能成为剑桥大学的钦定近代史讲座教授,不仅仅是因为他在研究范式上的创新,更是因为他反对的就是简单的概念化用或者概念之间的推理,在历史研究的实践中追求经典概念富含的时代意义。解读他的实践才是理解他的思想的最好行动。我们应该看到,斯金纳除了在新共和主义这个论题上有丰富的研究之外,对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学者群体、 英国17世纪王位空缺时代的政治思想、 对杰弗里•埃尔顿爵士(Sir Geffory Elton)的治史方法的讨论 ,都是非常有趣且有意义的研究。也许有些论题对国内学者而言有些遥远,涉猎不多,但是如果无法回到斯金纳的“语境”之中,又如何能整体解读到斯金纳的学说。且通过感性上积累对“语境”的理解而避免走入“泛语境化”的漩涡之中,甚至将其发展成为一种可行的研究其他时期历史问题的方法。如何让斯金纳的学说成为一个更加丰富有力的学术研究范式,也许不仅仅是中译本本身能让读者与学者所明白的。
3、政治哲学学界的研究成果:
相比史学研究者的叙述性介绍,政治哲学学界对斯金纳的研究带有强烈的哲学批判色彩,可以看到国内学者如何在思想上与西方学者的思想擦出火花。而且,他们在学术规范的问题上对历史学者引入的著作的讨论,确实使得《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的修订版有了更强的可读性,为读者提供了一个较好的自行阐释的文本。但是从政治哲学理念上来说,政治哲学学者没有给斯金纳为代表的新共和主义派的学者以充分的认识和肯定。一方面也许是因为他们本身认可的理念和知识结构是其他流派的学者所提出的,斯金纳等的学说只是他们在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中涉及到的一种学说,而非他们要努力论证并发展的学说;另外一方面,太过专注于斯金纳给出的推理以及一些定义的名称在中文语境下约定俗成的含义是哲学研究常常无法避免的困境,难免又走入了斯金纳所反对的从经典文本中以当代意涵分析概念意义的过程之中,历史的维度反而被抛却了。
应奇为《第三种自由》撰写的译者后记中对斯金纳学说的批判就是一个例子。应奇认为,斯金纳为代表的新罗马自由的倡导者们对伯林的批判是对伯林的误读,斯金纳没有走出伯林的论述。就此,从两个方面来看都是值得商榷的。其一,伯林的论题虽然以“两种自由的概念”出发,但讨论两种自由的概念并不是伯林的最终目的,伯林的最终目的是给予价值多元论在自由主义中的生存空间,于是倡导消极自由,反对积极自由。如果只是关注伯林提出的两个概念的内涵、外延、哲学的逻辑推理的合理性,那么对伯林这样一位自身学说本来就很难用一种体系来囊括的学者而言,是很难给出让人信服的解读的。其二,所谓斯金纳对伯林的误读也不能算作成立,尽管西方也有学者和应奇抱持同样的观点。斯金纳建立第三种自由的概念的学说体系的目的并不是对伯林的反叛,而是用历史性的资料作为伯林的消极自由概念的补充,为消极自由进一步增加合理性。伯林所给出的哲学论证上对消极自由的支撑与斯金纳从历史文本、语境中找到对消极自由的支撑是在同一条战线上的工作,并不能简单的说斯金纳没有走出伯林的论述,只能说斯金纳是用他的研究方法证明了伯林消极自由概念的合理性之外,为自己的研究方式提供了有效性的依据。其三,所谓的第三种自由,在斯金纳的表述中一直都是“a third concept of liberty”而非“the third concept of liberty”,此中的差别是中文翻译中无法表现出来而常常使得中国的学者产生误读的一个原因。如果作为前者,那么斯金纳的假设是自己认为的第三种自由是很多个第三种自由中的一种,就是在简单的二分的消极/积极自由之外存在的一种自由主义的修正的,非意识形态化的形式,一旦作为后者来理解,那么斯金纳就是假设自己的路径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对自由的第三种路径,那么这种路径既不应该是积极的,也不是消极的,此时斯金纳的学说如果没有走出伯林的积极/消极二分法,那么应奇的判断是可以立足的,但在斯金纳的论述中看来,或许是应奇有所误解。
此外,在政治哲学学界的学者将注意力都放在了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两个纯政治哲学的命题上,对于与斯金纳学说有关的语言哲学以及在论证其政治哲学观点时候所采用的历史资料并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也没有进行过批判性的讨论,其所进行的分析与研读仍然是选择性的。这使得政治哲学研究陷于本领域的讨论之中,斯金纳的讨论仅仅是在论题上给政治哲学提出新的内容,对其本身的研究方法没有充分的认识,至于利用这种研究范式更无从谈起。如此一来,所谓“斯金纳革命”的意义又如何得以彰显呢?
四、结语:阐释者与被阐释者之间的斯金纳
前文通过回顾斯金纳对于伯林、佩蒂特、施特劳斯的批判而形成的自己的观点以认识斯金纳在思想史和政治哲学领域的研究成果,能看到他留给学术界的共同学术资源。而借由国内学者对于斯金纳学说的再阐释来观察斯金纳学说的中国面孔,似乎看到的是另外一个斯金纳。前一个斯金纳旨在将政治、哲学与历史的研究通过文本和语境合为一体,而在中文的语境中,三者恰恰又被分到了历史和政治学研究之中,彼此之间的联系被打破了。
从研究范式来说,打破这种联系可能会直接导致“斯金纳革命”失去意义。尽管在学者研究其他学者给出的文本之时,定然首先选择属于自己领域的著作进行研习,如有需要,再将研究领域扩大到被研究学者所涉及到的其他研究领域,作为对既有研究的深化。然而,如此的研究方法在无形之中造成了学科之间的藩篱,毕竟在有限时间内的研究很有可能还没有来得及涉及到被研究对象讨论过的其他问题的时候之前的热点就已经降温,继续研究可能由于种种原因而被终止。对于研究像斯金纳这样涉及多学科讨论的学者而言,这样的研究方法难免使得得到的结论有所偏狭,无法较为完整的呈现其思想的全貌。再者,斯金纳的学说本身就是在学科融合的角度上获得了史学研究及政治哲学研究的突破,一旦藩篱形成,要深入理解斯金纳的学说便会有所障碍,且这种研究本身就是对斯金纳研究范式的否定。
然而要解决这种困境,并不是说完全沿着斯金纳提出的研究路径去研究斯金纳就是唯一正确的道路,从批判性研究的角度来说,恰恰是否定之否定才能使得被批判者的本意得以彰显。然而批判的前提是对被批判者的完全理解后得出结论,而非以选择性、封闭性阅读的方式,仅仅撷取作者在一个领域的研究来进行有预设的批判,这样也是有失妥当的。而且,从现在的国内学界对斯金纳的研究方式来看,似乎是在批判斯金纳的学说之初就无意识地对其富有创新性的研究方式进行了否定,如此以来,势必也会影响到对其范式本身的理解。
从论题来说,斯金纳最大的努力是要在个人权利的、功利主义的自由主义之外找到其他的自由主义可能存在的形式。自由主义作为西方近代以来最重要的,贯穿资本主义世界发生发展始终的意识形态之一,本身就是史学研究者最应该关注的问题。而割裂的研究恰恰把研究这个问题的职责推到了政治哲学那一边,历史学者如若一味就范式谈范式,既缺少从史实的角度考察斯金纳的研究成果,也不利用斯金纳的研究方法考据其他的史实而借之了解斯金纳的研究方法的利弊并有所创新,仅仅留下文本、概念之间的推演,这样的研究恐怕是非历史性的。同样的,对政治哲学研究学者而言,从自己已有的对概念的界定以及预设中理解斯金纳提到的概念,也背离了斯金纳所提出的破除意识形态的束缚来认识概念过去的丰富意涵的理念,变成了单纯的政治概念之间无法得到深化的论争,且仅限于对政治概念的讨论,对斯金纳在其他哲学维度的讨论也没有涉猎,可能也是有失全面考虑的。就这一点,海峡对岸的学者研究已经有所涉及,弥补的大陆学界研究的空缺 。只是,政治哲学学界和历史学界的讨论之间没有交集,而大陆的两个学界也没有很好的关注到海峡对岸的成果,让人感到有些遗憾。
然而,上述两方面问题的产生也不仅是国内学界进行再阐释时产生的问题,对于政治哲学命题的思想史研究而言,本身也是存在的这些困境的。斯金纳的学说不断被批判性研究的原因某种程度上也是在于政治哲学命题本身的复杂性。作为一个政治性命题,有关的讨论需要接受经验性的检验,在现实中找到实践操作层面的指导意义;而作为一个哲学命题,有关的讨论必须能接受严密的逻辑推演的论证。由此又蕴含了一个研究困境。如果研究仅仅立足于经验事实,那么经验事实是否可以在抽象后具有普遍性的意义可以不必过分关注;如果研究仅仅立足于抽象层面的逻辑推演,那么讨论的结论是否具有经验层面的实践意义也可以暂且不论。然而,政治哲学研究位于两种研究方式的中层,可以兼得两者的研究方法和特长,但同时也面对两种研究范式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即抽象意义与普遍性,实践性与逻辑推演之间的难以调和。作为研究政治哲学理论的思想史研究,不仅面临政治哲学研究所需要面临的问题,史学研究本身还要解决文本与意涵之间的阐释问题,这种阐释既有因为时间造成的隔阂,又有语境和语言留下的藩篱,故而在史学层面的政治哲学研究有着更多需要解决的问题。
斯金纳的学说试图在多种学科之间找到相互契合,既要面对多学科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又要在抽象概念与历史叙述、实践与理论之间获得平衡,着实有着很大的难度。于是,中国学界在如今开始引入对斯金纳的讨论之时,由不同的学科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进行研究,确实能用较短的时间了解一个角度的斯金纳的思想。然而,学科之间缺乏沟通又使得后续的研究缺乏弹性和进一步伸展的空间,从单一学科理解斯金纳难免有失全面,也恐怕会丢失斯金纳思想的精华所在。加之对于斯金纳的学说理解至今还存在偏差,读者在阅读翻译文本之后是否仍然能完整的接近作者的本意,亦存在不确定性。如何使得不同的学科在政治哲学以及思想史研究上进行更多的合作,发挥各自的学术研究特长,也是国内学者在阐释之外还需要面对的问题。
通过回顾作为阐释者和被阐释者的斯金纳,我们看到了作为历史学者、政治哲学学者的斯金纳的跨学科学术研究的实践及其丰富内涵,也看到了学说被重新按照研究论题分类后国内学界对斯金纳的阐释尚留存的遗憾。文本的跨语言阅读存在的难度和问题对于理解西方的学术思想确实是不容忽视的障碍,如何精准而全面的理解学者及其思想,对于思想史研究以及政治哲学的研究而言,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而跨文本、语境的阐释本身容忍碎片化的呈现方式,并不要求各个领域寻求一种唯一的方式、方法、体系来表现其涉猎的主题,所以斯金纳本身的思想也不能先预设其存在体系与一贯性之后再去研究其讨论中由于不同的表述而可能出现的自相矛盾。相反的,是否可以从这种非体系性、一贯性的呈现背后找到一些有创新性的研究手段和方法,国内的研究是否有可能用跨学科的方式先从小的共同关心的论题开始着手合作,将论题各个击破之后再从整体上和自身的实践上理解像是斯金纳这样的进行跨学科研究的学者的理念。通过合作的过程,不同的学科之间得以互相了解,扬长避短,或许可以对相关研究的深入,不同学科各自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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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儿买这本书? · · · · · ·
作者: (英)昆廷·斯金纳
isbn: 7542618121
书名: 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
页数: 156
定价: 15.0
出版社: 上海三联书店
译者: 李宏图
装帧: 平装
出版年: 2003-10-01
2009-02-24 06:14:14 做梦的猫
答楼上,这是我的课程作业,谢谢。2009-03-16 23:12:32 王荣欣
85分以上?2009-03-16 23:23:03 做梦的猫
……这个问题好敏感。
虽然不是好学生,但85分的要求还是有点低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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