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06 16:19:19
来自: 呛小司。胃烂了。
(荆州)
绝世名伶的评论



回忆在时间里沉淀,时间在回忆中消失。触感在重覆中麻木,我们在麻木中重覆。爱情在指缝间承诺,指缝在爱情下交缠。没有在拥有中挣扎,拥有在挣扎里回忆。
她是绝世名伶,她是爵士女伶。
她是永世光亮,她是万劫不复。
她编织妖娆的曲,她哼唱牵扯思绪的词。
如果有一天,她来到你面前。
请说,范晓萱,卿本绝世名伶。
面前有两条路,一条路口处写着,平庸。另一条路口处写着自由。
很多人都毫不犹豫的走上了路口写着自由的那条路,他们认为作为新世纪的新一代有必要在他人面前表现出自己的新概念。
春树在《北京娃娃》中写过这样一段话:自由自由自由自由,看书的自由,吃饭的自由,睡觉的自由,听歌的自由,做爱的自由,放弃的自由,回家的自由,退学的自由,逃跑的自由,花钱的自由,哭泣的自由,骂人的自由,出走的自由,说话的自由,选择的自由,看《自由音乐》的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如果你不是一个自由的人,还说什么自由。
但是当他们在走上这条路之前并没有想过,自己有没有选择自由的自由,所以在路途中,有人放弃了继续自由,他们偏离了方向,扭头朝平庸的道路奔去。还有一些人,没有放弃,他们的衣服被浸透了太多自由而疯长的荆棘刮破,皮肤上出现了一道道红色的伤疤,最后消磨成一块块永远不会磨灭的伤疤。他们没有目的地,没有区分白天和黑夜的能力,没有区分雨天和晴天的能力。他们只知道他们要自由,他们想将自己变成自由,他们觉得生命在自由面前是卑微的,他们信奉裴多菲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我喜欢叫她,自由女伶。
但实际上自由和女伶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女伶在古代被称为女戏子。是抹着红妆穿着绣衣的妖艳女子,他们翘兰花指,唱一曲《西厢记》。她们没有自由,戏霸的剥削,不休的演出,在必要时还需要用身体去感谢捧场的客人。即使大红大紫,最后也不过是富人们的玩物,仿佛鲜花,枯萎了便是枯萎了,明日还有更年轻的鲜花在台上长相同的曲,走相同的路。
而她,却是自由的,她不休的歌唱,是因为对音乐的热爱,她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她爱任何自己想爱的人,她剪掉长头发,她留这寸板在斑驳的墙壁前抱着自己,唱,哎哟哎哟哎哟哎哟哎呦,我说我说我要要我要我们在一起。
她疯狂的爱上了纹身和打洞,她说,纹身会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她说,除了最疼的乳环,任何能打洞的地方她都打了。
她的出生仿佛就是为了追求自由,她不甘在公司的定位下唱歌,所以提出自己创作音乐的想法,但是公司不认同她,再加上家人对她的期许和压力,最后导致了她抑郁心理发展,严重到一度轻生未遂的地步。她说,当她看见不同人的嘴脸,心机和是非时很痛苦。她失眠,神经失调,她说,那时候她躲起来不见任何人,脑子里不断出现恶魔的画面,眼睛焦距不能集中,心里盘旋着想死却又不能死的念头,那是一种生不如死的悲痛。
她自虐,她在20多层楼高的饭店内,突然没由来地起跑想冲破玻璃窗往下跳。如果不是男友周俊伟,我们可能已经见不到这个因为过度追求自由导致全身疤痕的女人。
看几米的《又寂寞又美好》,里面有句话:当我不知道怎么描绘一个人的表情时,我就画他的背影。
而我也如此,当我不知道怎么描写一个人的某种强烈的特征时,我选择跳过,写我能用语言描绘的其他特点。我不希望自己的文字出现弄巧成拙的现象,让那个人的形象在读者心里留下和我不同的影响。我希望她是鲜明的,是光彩的。而不是模糊,浮华的。
她有太多的特征我无法描述,她有太多的表情我无法捕捉。有时候我会厌恶自己只能通过网络媒体来了解她,厌恶自己不能站在她的面前,轻轻抱住她,告诉她范晓萱,你是魔女。能牵扯人心让人心甘情愿跟随你的脚步匍匐前进的魔女。
记得《恋爱地图》中半夜在钉书柜的阿思。
一如既往的短发,一如既往的迷惘。
她是绝世名伶,她被青色的纹身缠绕,她被各种各样的环包围。
她热爱自由,却陷进了自由的沼泽,她不挣扎,她宁愿溺死在自由中。
她唱回忆在时间里沉淀,时间在回忆中消失。触感在重覆中麻木,我们在麻木中重覆。爱情在指缝间承诺,指缝在爱情下交缠。没有在拥有中挣扎,拥有在挣扎里回忆。
她唱,离开我熟悉的桌子,拔掉我身上的电池,电掉我脸上的黑痣,在地平线上,消失。
她说自己一辈子不结婚不生子,她害怕束缚,甚至恐惧。
她化浓妆,染头发,玩摇滚。她抱着电吉他在舞台上发泄,她用嘶哑的声音诠释对生活的不满,她要的只是自由,单纯的自由,简单的自由,可以选择继续生存或者自杀的自由。
《绝世名伶》是一场在暗黑中突兀举行的盛大舞会,而她,则是舞会的皇后。金色的礼服鲜红的头发黑色的指甲惨烈的烟熏,那些从她嘴角滑落的音符,流浪在外,长途跋涉后,跌在人们的耳膜上,那是要将耳膜震破的激烈。同时它也是让人迷路的童年公园,吸引着在成长与停留的边缘挣扎的孩子。他们想找个地方躲起来,避免成长带来的灾害,他们哼唱着自由在公园里游荡,他们也纹身也打洞,他们甚至也有抑郁。他们想永远都呆在里面再也不出来,他们将头发染成绚烂的绿色或者迷离的粉红,将指甲涂成各种鲜艳的颜色。
他们站在公园的中心看着露天荧屏上的她,情绪高涨,他们亢奋,激烈甚至狂躁,他们的内心在呼喊,freedom,freedom,freedom。
她是freedom。自由。
《消失》的最后,她唱,我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冲了马桶看着水流,我躲在厕所,不想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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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世名伶的评论




回忆在时间里沉淀,时间在回忆中消失。触感在重覆中麻木,我们在麻木中重覆。爱情在指缝间承诺,指缝在爱情下交缠。没有在拥有中挣扎,拥有在挣扎里回忆。
她是绝世名伶,她是爵士女伶。
她是永世光亮,她是万劫不复。
她编织妖娆的曲,她哼唱牵扯思绪的词。
如果有一天,她来到你面前。
请说,范晓萱,卿本绝世名伶。
面前有两条路,一条路口处写着,平庸。另一条路口处写着自由。
很多人都毫不犹豫的走上了路口写着自由的那条路,他们认为作为新世纪的新一代有必要在他人面前表现出自己的新概念。
春树在《北京娃娃》中写过这样一段话:自由自由自由自由,看书的自由,吃饭的自由,睡觉的自由,听歌的自由,做爱的自由,放弃的自由,回家的自由,退学的自由,逃跑的自由,花钱的自由,哭泣的自由,骂人的自由,出走的自由,说话的自由,选择的自由,看《自由音乐》的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如果你不是一个自由的人,还说什么自由。
但是当他们在走上这条路之前并没有想过,自己有没有选择自由的自由,所以在路途中,有人放弃了继续自由,他们偏离了方向,扭头朝平庸的道路奔去。还有一些人,没有放弃,他们的衣服被浸透了太多自由而疯长的荆棘刮破,皮肤上出现了一道道红色的伤疤,最后消磨成一块块永远不会磨灭的伤疤。他们没有目的地,没有区分白天和黑夜的能力,没有区分雨天和晴天的能力。他们只知道他们要自由,他们想将自己变成自由,他们觉得生命在自由面前是卑微的,他们信奉裴多菲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我喜欢叫她,自由女伶。
但实际上自由和女伶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女伶在古代被称为女戏子。是抹着红妆穿着绣衣的妖艳女子,他们翘兰花指,唱一曲《西厢记》。她们没有自由,戏霸的剥削,不休的演出,在必要时还需要用身体去感谢捧场的客人。即使大红大紫,最后也不过是富人们的玩物,仿佛鲜花,枯萎了便是枯萎了,明日还有更年轻的鲜花在台上长相同的曲,走相同的路。
而她,却是自由的,她不休的歌唱,是因为对音乐的热爱,她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她爱任何自己想爱的人,她剪掉长头发,她留这寸板在斑驳的墙壁前抱着自己,唱,哎哟哎哟哎哟哎哟哎呦,我说我说我要要我要我们在一起。
她疯狂的爱上了纹身和打洞,她说,纹身会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她说,除了最疼的乳环,任何能打洞的地方她都打了。
她的出生仿佛就是为了追求自由,她不甘在公司的定位下唱歌,所以提出自己创作音乐的想法,但是公司不认同她,再加上家人对她的期许和压力,最后导致了她抑郁心理发展,严重到一度轻生未遂的地步。她说,当她看见不同人的嘴脸,心机和是非时很痛苦。她失眠,神经失调,她说,那时候她躲起来不见任何人,脑子里不断出现恶魔的画面,眼睛焦距不能集中,心里盘旋着想死却又不能死的念头,那是一种生不如死的悲痛。
她自虐,她在20多层楼高的饭店内,突然没由来地起跑想冲破玻璃窗往下跳。如果不是男友周俊伟,我们可能已经见不到这个因为过度追求自由导致全身疤痕的女人。
看几米的《又寂寞又美好》,里面有句话:当我不知道怎么描绘一个人的表情时,我就画他的背影。
而我也如此,当我不知道怎么描写一个人的某种强烈的特征时,我选择跳过,写我能用语言描绘的其他特点。我不希望自己的文字出现弄巧成拙的现象,让那个人的形象在读者心里留下和我不同的影响。我希望她是鲜明的,是光彩的。而不是模糊,浮华的。
她有太多的特征我无法描述,她有太多的表情我无法捕捉。有时候我会厌恶自己只能通过网络媒体来了解她,厌恶自己不能站在她的面前,轻轻抱住她,告诉她范晓萱,你是魔女。能牵扯人心让人心甘情愿跟随你的脚步匍匐前进的魔女。
记得《恋爱地图》中半夜在钉书柜的阿思。
一如既往的短发,一如既往的迷惘。
她是绝世名伶,她被青色的纹身缠绕,她被各种各样的环包围。
她热爱自由,却陷进了自由的沼泽,她不挣扎,她宁愿溺死在自由中。
她唱回忆在时间里沉淀,时间在回忆中消失。触感在重覆中麻木,我们在麻木中重覆。爱情在指缝间承诺,指缝在爱情下交缠。没有在拥有中挣扎,拥有在挣扎里回忆。
她唱,离开我熟悉的桌子,拔掉我身上的电池,电掉我脸上的黑痣,在地平线上,消失。
她说自己一辈子不结婚不生子,她害怕束缚,甚至恐惧。
她化浓妆,染头发,玩摇滚。她抱着电吉他在舞台上发泄,她用嘶哑的声音诠释对生活的不满,她要的只是自由,单纯的自由,简单的自由,可以选择继续生存或者自杀的自由。
《绝世名伶》是一场在暗黑中突兀举行的盛大舞会,而她,则是舞会的皇后。金色的礼服鲜红的头发黑色的指甲惨烈的烟熏,那些从她嘴角滑落的音符,流浪在外,长途跋涉后,跌在人们的耳膜上,那是要将耳膜震破的激烈。同时它也是让人迷路的童年公园,吸引着在成长与停留的边缘挣扎的孩子。他们想找个地方躲起来,避免成长带来的灾害,他们哼唱着自由在公园里游荡,他们也纹身也打洞,他们甚至也有抑郁。他们想永远都呆在里面再也不出来,他们将头发染成绚烂的绿色或者迷离的粉红,将指甲涂成各种鲜艳的颜色。
他们站在公园的中心看着露天荧屏上的她,情绪高涨,他们亢奋,激烈甚至狂躁,他们的内心在呼喊,freedom,freedom,freedom。
她是freedom。自由。
《消失》的最后,她唱,我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冲了马桶看着水流,我躲在厕所,不想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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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世名伶

2008-06-06 16:27:58 紫殁 ||我其实就是属猫的
恩啊。《消失》是偶每次去KTV的必点曲目哦:)2008-06-08 15:37:25 Chee.Q
貌似是我唯一买的一张她的CD。那年的味道。2008-06-10 12:37:04 Bury
绝世名伶 是最喜欢的...2008-06-11 21:01:29 Belinda小7
<消失>这么多年,我总是在听,然后觉得,那是另外一个我在歌唱。2008-06-14 13:53:53 栾非·我是自动的,也是全能的
棒,2008-06-14 13:53:53 栾非·我是自动的,也是全能的
棒,2008-08-11 17:12:22 纳兰
范晓萱就是这么个勇敢的孩子,勇敢地在众人纷纷扬扬的议论声中,去选择她自己的路喜欢<消失>
过去喜欢,现在喜欢,会一直喜欢
2008-08-15 20:44:29 政委让文工团小张今晚去宿舍谈心
呛妞写点儿东西特有我以前的范儿2008-09-09 09:39:41 小宇 咒
喜欢很多 最好的爱煞人武器 仍然是最爱2008-10-08 08:42:26 North Laker
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