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托斯:科学的成文法和判例法

2007-11-21 21:19:03   来自: 啊? (武汉)

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的评论   ***


  凡读过一点科学哲学的人,对于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应该都略知一二,我的理解并无新意,在此也无需再作重复介绍。我想谈论的是拉卡托斯的出发点。对此拉卡托斯有一段借用“成文法”和“判例法”的论述。用人类的法律来为科学方法论提供一个粗略的比喻是挺有趣的,毕竟,在人的认识受到能力和偶然性的限制时,在各人判断不一又没有客观标准时,总得有那么个办法来告诉我们如何做出判断,而不至于陷入永无休止的争论,止步不前。拉卡托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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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几里得式的’方法论为科学评价确立了先验的一般的规则。今天,波普尔是这种方法的最有力的代表。在波普尔看来,必须有不可改变的成文法的(他的分界标准中规定的)宪法权威来区别好科学和坏科学。
  
  “然而,一些著名的哲学家嘲笑成文法的概念,嘲笑任何正确分界的可能性。奥克肖特和波拉尼认为,根本不应该也不可能有什么成文法:只能有判例法。他们还可能争辩说,即使有人错误地允许有成文法,那么成文法也需要有权威的解释人。我认为奥克肖特和波拉尼的观点非常有道理。毕竟应该承认(很抱歉,波普尔),迄今为止,先验论的科学哲学家们提出的所有的‘法’,按照最出色的科学家们的判决来看,都证明是错误的。迄今为止,构成衡量哲学家的普遍法则的主要的尽管不是唯一的尺度是科学名流在特殊例子中“本能地”应用的科学标准。但如果是这样,至少就最先进的科学学科而言,方法论的进步仍然落后于通常的科学智慧。那么,要把某种先验的科学哲学强加于最先进的科学学科,这不是狂妄吗?例如,假如牛顿或爱因斯坦的科学被证明是违反了培根的、卡尔纳普的或波普尔的先验的游戏规则,以此便要求科学事业应重新开始,这岂不是狂妄吗?
  
  “我想是的。实际上,编史学研究纲领方法论暗示了一种多元权威体系,这部分地是由于科学陪审团的智慧及其判例法还不曾、也不可能由哲学家的成文法充分地清楚地表达出来,部分地是由于当科学家的判断失误时,哲学家的成文法有时可能是正确的。因此,我既不同意那些不加考虑地认为一般的科学标准是不可改变的,理性能先验地识别一般科学标准的科学哲学家;也不同意那些认为理性之光只能说明特殊例子的科学哲学家。编史学研究纲领方法论既规定了科学哲学家向科学史家学习的方法,也规定了科学史家向科学哲学家学习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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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论述很漂亮,而且显然,拉卡托斯的判断是正确的——历史是合理性的底线。如果一种方法论竟然排除了科学史上成功的理论,竟然不能说明哥白尼和牛顿的胜利,那么无论其背后的哲学论证如何美妙诱人,这一方法论都是不能接受的。科学哲学应当从科学史,从科学家的智慧中学习,而不是一心想着给科学家设立规范。这即是历史主义之要义。拉卡托斯从这一观念出发得出一个比前人更加精致的科学方法论,也就不足为奇了。
  
  当然,拉卡托斯这本著作也有很大的局限。我还是从法律说起,即便我们已经发展出了一套高度合理的判例法系统,也不是没有进一步对其加以解释的可能。举个例子,为何我们不希望谋杀或偷盗成为人类社会中成为普遍行为?要是你回答说这是因为人类的法律规定如此,那就是把原因和结果给弄颠倒了。回到科学上也是一样。想想爱因斯坦的理论为何优于牛顿的?如果说是因为方法论,那大概就和上面的回答犯了同样的错误。一个理论不是因为我们接受才称为科学的或好的,正相反,是因为理论本身的优点使我们接受它。方法论只是我们不得已的途径,但手段终归取决于目的。毕竟在一开始,是我们本能地意识到了在对世界的不同解释中,某一些比另一些要好——至少要更符合我们的目的。而后科学家才不断精炼自己的这种智慧,使其更规则更有效率,千百年来约定俗成,这才有了方法论。尽管方法论可以从科学史中独立地得到认识,但不意味着历史对方法论能够构成一个说明。
  
  因此在逻辑上,方法论对于科学哲学来说是个很靠近外部的论题。诚如拉卡托斯所言,合理性的哲学总是落后于科学的合理性,很难从纯哲学的构想来推出一个方法论。然而,从科学史出发得到的方法论却可以有更深刻的哲学解释。我们可以问:究竟为何科学理论需要实验检验?要反特设?显然这要涉及到科学定律的本性——真理,实在,因果性,统一性,这样一些更形而上学的论题才是科学哲学的内核(可能在这一点上,科学活动和法律活动有本质区别——立法司法之事全在人为,而科学或许能有客观知识可言;科学总归想瞄准真相,而不只满足于做出一个调解的约定而已)。我们还可以问:为何会有科学共同体?为何科学研究要事先接纳一个范式或研究纲领?要回答这些问题,人类认知和社会的维度是逃不开的,尽管一旦涉及到人就有了偶然性,但它们确实是方法论的决定因素。以上这些共同构成了方法论的哲学基础。于是,尽管科学史是合理性的底线,如果就此限于历史论证而忽略哲学基础,仅仅方法论和科学史相互支持,那就是一个悬空的体系,仍然没法逃脱循环论证的指责。这一点只要多问一句“究竟什么算是合理的?”就能看出来。没有哲学基础,合理性的线画在哪(也就是科学的线画在哪)就变得随意了。之后的费耶阿本德就是沿着这条路干脆取消了合理和不合理的分界,来了个“怎么都行”。
  
  在波普尔那里,方法论和认识论已经独立起来,但他在后期还是强调了理论的解释力和逼真性。库恩在《结构》一书中也兼有历史论证和哲学批判,他会谈到观察渗透理论和不可通约性。而在这本书里,拉卡托斯尽管明确提到,但却并不重视作为方法论基础的哲学论题。他在哲学上完全继承了波普尔,并且似乎认为有这样一个哲学基础已经大可满足了,只要作一些修补完善就好(比如,他轻描淡写地表明,超余确证的意义在于逼近真理,详见第三章),至于这一哲学基础的困难,他好像并不在意。其时,库恩已经对前人提出了不可通约性这样哲学上的严重困难,拉卡托斯在此并未做出回应。总的来说,他仅仅只是精致化了波普尔证伪主义的方法论部分,并把这一方法论同时作为二阶标准应用到方法论自身的评价上。这一论题的封闭带来了好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在方法论、科学史及其关系的论述上显得十分清晰整齐,而其代价是丢掉了哲学上的深刻性。考虑到这一点,拉卡托斯的这一学说影响力有限也许就不难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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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5 00:47:21 百毒

  说的太好了。最近也在看这本书,读了这篇评论很受启发,谢谢。

2008-09-10 08:22:25 狠贼

  请问楼主,所谓的“哲学上的深刻性”指的是什么?
  
  尽管历史学派的言论比较“卑微”,但他们却是比较诚实的,也不至于像波普尔、库恩那样迟早会沦为哲学史上的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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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

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
作者: (英)拉卡托斯
译者: 兰征
isbn: 7532735435
书名: 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
页数: 344
定价: 28.0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装帧: 平装
出版年: 2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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