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22 21:14:03
来自: 浅草
(那就这样吧!)
宠儿的评论



(你干嘛管自己叫宠儿?
在黑暗中我的名字就叫宠儿。
那边什么样儿,你过去待的地方?能告诉我吗?
漆黑。在那里我很小,就象这个样子。(把头从床沿上抬起来,侧身躺下,蜷成一团。)
你在那儿冷吗?
滚热。下边那儿没法呼吸,也没地方待。
告诉我,你是怎么来这儿的?
我等啊等,然后就上了桥。我在那里待了一晚上,一白天,一晚上,一白天。好长时间。
你回来干啥?
看她的脸。
太太的?塞丝?
对,塞丝。她把我丢在后面了,就剩下我一个人。
你不会离开我们的,是吗?
不会。永远不会。这就是我待的地方。
别跟她说。别让太太知道你是谁。求求你,听见了吗?
别跟我说该怎么做。永远永远也别跟我说该怎么做。
可我站在你一边呀,宠儿。
她才是呢。她才是我需要的。你可以走开,可我绝对不能没有她。)
——摘自《宠儿》
宠儿是鬼魂。
准确地说,是往生的鬼魂。
是被深爱她的母亲塞丝亲手杀死后转生回来复仇的鬼魂。
丹芙只消一眼便认出了她。
她回来那日,穿着湿透的黑色裙子,新鞋子散着鞋带(因为她不会系),坐在树桩上,脸庞被太阳遮挡。
可丹芙还是一眼认出了她。
那是她的姐姐——宠儿。
在她还是一个小鬼魂,镇日肆虐在124号房子里,今日在蛋糕上摁下两只小手印,明日把苏打饼干捻成碎末,沿门槛撒一条线,后天吓唬她两个哥哥,令他们一照镜子便碎裂,吓得他们仓皇离家不敢回来时。
丹芙知道她存在。
在人们路过会加快步子,同时将马儿鞭打得哀嚎起来的124号,那条妈妈祈祷时跪在她身边、一只衣袖搭在她腰间的白裙子安静地出现时。
丹芙知道她存在。
那个孤独的、愤怒的、冤屈的、邪恶的、悲伤的小鬼魂,一直以来,是她的玩伴。
这份哀伤的默契一直维持到一个叫保罗.D的男人到来,他怒吼着摔椅子赶跑了小鬼魂,成为了母亲塞丝的男人。
小鬼魂无处藏身,只好借了一副别人的光芒四射的身躯回来。
再现时,已经是十八岁的面庞。漫长的十八年流水一样的过去。
124号收容了她。丹芙把她视为宝贝,细心观察、贴身照顾、逗她开心。惟恐她再度离去。
她一改从前的懒散、勤快地担当着家务,只为了唤起宠儿的生机,使她不再那么恍惚。
她小心藏匿着宠儿。监视母亲每一个举止,生怕她身体里那个邪恶的东西再度跳出来伤害宠儿。
“她情愿放弃最热烈的落日,盘子一般硕大的星星和秋天的全部血液,而满足于最暗淡的黄色,只要那黄色来自她的宠儿。”
因为要给宠儿做苹果汁,她与宠儿去黑暗的冷藏室,宠儿突然无声无息消失。
(屋子里同她们进来的时候一模一样——只是宠儿不在了。
再找下去没有意义,所有的东西都一目了然。但丹芙还是要找,因为这个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她走回棚屋,让门在身后猛地关上。
不管黑不黑,她快速地转着圈,摸索着,摸到了蜘蛛网、奶酪,撞歪了架子,每走一步草荐都绊她。
即使绊倒在地,她也没有感觉,因为她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停在何处,自己的哪一部分是胳膊、脚或者膝盖。
她觉得自己好象是一块从小溪坚实的冰面上扯来的冰坨,漂浮在黑暗中,撞击着它周围一切物体的边缘。
易碎,易融,而且冰冷。
她呼吸困难,就算有光亮也看不见任何东西,因为她哭了。
她刚预感到要出事,它就发生了。就象走进一间屋子那样容易,在树桩上神奇地现身,脸庞被阳光抹去(指宠儿出现的情形),然后,在棚屋里神奇地消失,被黑暗活活吞吃。
别。她艰难地哽咽着:别。别回去。
没有脚步声通报,可是她来了,站在刚才丹芙没找见人的地方,而且微笑着。)
——摘自《宠儿》
宠儿是回来索爱的。
但她要的不是丹芙的爱。她要的,一直是塞丝,那个亲手锯开了她喉咙的母亲。
她纠缠她、亲近她、折磨她、渴望她又伤害她。
她在寒冷的天气走很远的路去接她下班。
在“林中地带”掐住她的脖子然后又亲吻她。
她无时无刻不专注于她的一举一动,想从她嘴里知道更多的有关她们的事情。
她勾引她的男人保罗.D,直到他从124号落荒而逃。
她们仨终于在一起。在星空下滑冰、围着炉火吮饮多味牛奶。
塞丝不知自己因何要爱宠儿,她只知道自己必须爱她。
从宠儿无意哼唱的塞丝从小自编给孩子听的歌曲里,塞丝终于知道了宠儿的身份。
她身体、内心、意识、情感每处罅隙都汹涌着爱,无法遏止。她将它们一股脑儿倾倒给了宠儿。
她一遍遍向宠儿解释当年为何要向她举起罪恶的手锯,哪怕一次次换来宠儿不怀好意地支使。
她为了跟宠儿越来越多地呆在一起而越来越迟上班,最终弄丢了赖以为生的工作,也不以为意。
她全身心扑在宠儿身上。忙于和她做游戏。做饭的游戏、缝纫的游戏、梳头和打扮的游戏。
宠儿什么都要个没够:催眠曲、新针法、蛋糕盆底、牛奶皮。
她倾其所有地给。宠儿要什么,她给什么。
从前唱给丹芙听的歌如今只唱给宠儿一个人听。
她用攒了一辈子的微薄积蓄换来高档食品和布料,为宠儿食,为宠儿衣。
只为宠儿。一切只为宠儿。
(没有什么比宠儿更重要。放弃她的生命,生命中的每一分钟、每个小时,只为换回宠儿的一滴眼泪。)
塞丝因为饥饿而变得憔悴,却什么时候都在微笑。
宠儿日渐丰美健壮,她的欲望却步步升级。
丹芙这时才醒悟过来,原来她要提防的人,不是母亲塞丝,而是宠儿。那个一心一意要回来复仇的小鬼魂。
她加倍地索取,只不过是在逼她偿还。
但她们只有遵从。因为她们内心最大的恐惧,是惟恐宠儿会离去。
丹芙已经失去了她的两个哥哥,会在床的下铺用脚丫子戳她脊梁的哥哥。
已经失去了她的父亲。她从来没见过的,一个依靠出卖额外的劳力、赎换了自己母亲自由的黑人奴隶。
失去了她的祖母。一个内心强大、圣明的林中布道者。
她不能再失去宠儿。在两岁时离她而去,而她曾就着她的血喝下母亲奶水的姐姐宠儿。
她是她孤单世界惟一的陪伴。
她的宠儿。
故事要从最初的“甜蜜之家”开始说起。从那群在奴隶主庄园里被蹂躏摧残折堕的黑奴们觉醒的反抗里说起。
塞丝计划着和丈夫黑尔及“甜蜜之家”的男人们一起逃离黑暗地狱。
她先是设法把三个孩子送到了已被赎出的祖母身边,然后挺着八个月身孕的肚子,和被白人们鞭打成一棵树状的脊背,要逃出这暗无天日的生活。
她在逃亡途中生下了丹芙。在一个白人姑娘的帮助下。她用那姑娘的名字来给小女儿命名。
她逃到了一个叫蓝石路的地方,124号房子里,有她的四个孩子陪伴的地方,祖母治愈了她的伤。
身体的,灵魂的。
她一直知道外面有个世界,她能在那里生活。不论门外发生了什么,都与她无关。世界就在这间屋子里。这里一切都有了,别无他求。
纵然她知道,丈夫黑尔也许再也不能回来。“甜蜜之家”其他的成员们,或者被吊死、或者被火焚烧于白人的愤怒之上。
可是莫里森写的,是一个世纪的黑暗,不可轻易穿越的黑暗。怎会就此罢手?
白人,塞丝的奴隶主们,追踪前来。
这个坚硬的女人,为了逃脱命运的黑沼,为了不让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她的儿女们)再度陷入那地狱,在瞬间的狂热里,她向他们举起了手锯。
她只是希望带着他们到另一个世界去。那个世界没有侵犯、邪恶、压迫与逃亡。
可是最后,她没有如愿。她的一双儿子和丹芙均被救下,死的是她的另一个女儿,她的宠儿。
她被判了刑。若干年后,被她的好心的白人房东保出来。而宠儿也回来了,回来找她。
蓝石路附近的人们听说了124号里鬼魂回来复仇的故事,出于所谓的正义、齐聚在她家门前跪求祷告,求上帝驱逐这个邪恶的鬼魂。
宠儿与塞丝走出124号门口的时候,她的白人房东正好骑着马来到。
他是顺路来接丹芙去他家工作的,塞丝却以为是昔日重来,保护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的念头如此强烈疯狂,诱使她举起了手中的冰锥。
不过这一次的对象,是她的白人房东。白人。白人。
是丹芙赶上来扑倒了她。避免了一桩祸端。
但宠儿消失了。再度。
消失在一群女人的祷告声里。消失在塞丝瞬间的疯狂里。消失于小溪与山林。
(他们象忘记一场噩梦一样忘记了她。
几个同她说过话、与她一起住过、爱过她的人,用了更长的时间来忘记她。
直到他们发现,自己不能记起也不能复述她说过的一句话,只好开始相信,她其实什么也没说过,不过是他们自己无中生有罢了。
于是到头来,他们也将她遗忘了。
124号后面的小溪边,她的脚印来了又去,去了又来。
留在溪水里的脚印,拔出脚来,它们就会消失。仿佛从来没有人打那里走过。
渐渐地,所有痕迹都消失了。被忘却的不仅是脚印、还有溪水和水底的东西。
留下的只有天气。不是那被遗忘的来历不明者的呼吸,而是檐下的熏风,抑或是春天里消融殆尽的冰凌。
只有天气。
当然再不会有人为一个吻而吵吵闹闹了。
宠儿。
这不是一个可以被复制的故事。)
——摘自《宠儿》
花了三天的时间,看完了托妮.莫里森的《宠儿》。
哭了三次。
感谢这个黑头发、黑皮肤、黑眼睛的女人,写出了这样一部震撼人心的作品。
感谢潘岳、雷格的翻译,还原了这文字里罕见的、奇异的美。
宠儿的评论




(你干嘛管自己叫宠儿?
在黑暗中我的名字就叫宠儿。
那边什么样儿,你过去待的地方?能告诉我吗?
漆黑。在那里我很小,就象这个样子。(把头从床沿上抬起来,侧身躺下,蜷成一团。)
你在那儿冷吗?
滚热。下边那儿没法呼吸,也没地方待。
告诉我,你是怎么来这儿的?
我等啊等,然后就上了桥。我在那里待了一晚上,一白天,一晚上,一白天。好长时间。
你回来干啥?
看她的脸。
太太的?塞丝?
对,塞丝。她把我丢在后面了,就剩下我一个人。
你不会离开我们的,是吗?
不会。永远不会。这就是我待的地方。
别跟她说。别让太太知道你是谁。求求你,听见了吗?
别跟我说该怎么做。永远永远也别跟我说该怎么做。
可我站在你一边呀,宠儿。
她才是呢。她才是我需要的。你可以走开,可我绝对不能没有她。)
——摘自《宠儿》
宠儿是鬼魂。
准确地说,是往生的鬼魂。
是被深爱她的母亲塞丝亲手杀死后转生回来复仇的鬼魂。
丹芙只消一眼便认出了她。
她回来那日,穿着湿透的黑色裙子,新鞋子散着鞋带(因为她不会系),坐在树桩上,脸庞被太阳遮挡。
可丹芙还是一眼认出了她。
那是她的姐姐——宠儿。
在她还是一个小鬼魂,镇日肆虐在124号房子里,今日在蛋糕上摁下两只小手印,明日把苏打饼干捻成碎末,沿门槛撒一条线,后天吓唬她两个哥哥,令他们一照镜子便碎裂,吓得他们仓皇离家不敢回来时。
丹芙知道她存在。
在人们路过会加快步子,同时将马儿鞭打得哀嚎起来的124号,那条妈妈祈祷时跪在她身边、一只衣袖搭在她腰间的白裙子安静地出现时。
丹芙知道她存在。
那个孤独的、愤怒的、冤屈的、邪恶的、悲伤的小鬼魂,一直以来,是她的玩伴。
这份哀伤的默契一直维持到一个叫保罗.D的男人到来,他怒吼着摔椅子赶跑了小鬼魂,成为了母亲塞丝的男人。
小鬼魂无处藏身,只好借了一副别人的光芒四射的身躯回来。
再现时,已经是十八岁的面庞。漫长的十八年流水一样的过去。
124号收容了她。丹芙把她视为宝贝,细心观察、贴身照顾、逗她开心。惟恐她再度离去。
她一改从前的懒散、勤快地担当着家务,只为了唤起宠儿的生机,使她不再那么恍惚。
她小心藏匿着宠儿。监视母亲每一个举止,生怕她身体里那个邪恶的东西再度跳出来伤害宠儿。
“她情愿放弃最热烈的落日,盘子一般硕大的星星和秋天的全部血液,而满足于最暗淡的黄色,只要那黄色来自她的宠儿。”
因为要给宠儿做苹果汁,她与宠儿去黑暗的冷藏室,宠儿突然无声无息消失。
(屋子里同她们进来的时候一模一样——只是宠儿不在了。
再找下去没有意义,所有的东西都一目了然。但丹芙还是要找,因为这个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她走回棚屋,让门在身后猛地关上。
不管黑不黑,她快速地转着圈,摸索着,摸到了蜘蛛网、奶酪,撞歪了架子,每走一步草荐都绊她。
即使绊倒在地,她也没有感觉,因为她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停在何处,自己的哪一部分是胳膊、脚或者膝盖。
她觉得自己好象是一块从小溪坚实的冰面上扯来的冰坨,漂浮在黑暗中,撞击着它周围一切物体的边缘。
易碎,易融,而且冰冷。
她呼吸困难,就算有光亮也看不见任何东西,因为她哭了。
她刚预感到要出事,它就发生了。就象走进一间屋子那样容易,在树桩上神奇地现身,脸庞被阳光抹去(指宠儿出现的情形),然后,在棚屋里神奇地消失,被黑暗活活吞吃。
别。她艰难地哽咽着:别。别回去。
没有脚步声通报,可是她来了,站在刚才丹芙没找见人的地方,而且微笑着。)
——摘自《宠儿》
宠儿是回来索爱的。
但她要的不是丹芙的爱。她要的,一直是塞丝,那个亲手锯开了她喉咙的母亲。
她纠缠她、亲近她、折磨她、渴望她又伤害她。
她在寒冷的天气走很远的路去接她下班。
在“林中地带”掐住她的脖子然后又亲吻她。
她无时无刻不专注于她的一举一动,想从她嘴里知道更多的有关她们的事情。
她勾引她的男人保罗.D,直到他从124号落荒而逃。
她们仨终于在一起。在星空下滑冰、围着炉火吮饮多味牛奶。
塞丝不知自己因何要爱宠儿,她只知道自己必须爱她。
从宠儿无意哼唱的塞丝从小自编给孩子听的歌曲里,塞丝终于知道了宠儿的身份。
她身体、内心、意识、情感每处罅隙都汹涌着爱,无法遏止。她将它们一股脑儿倾倒给了宠儿。
她一遍遍向宠儿解释当年为何要向她举起罪恶的手锯,哪怕一次次换来宠儿不怀好意地支使。
她为了跟宠儿越来越多地呆在一起而越来越迟上班,最终弄丢了赖以为生的工作,也不以为意。
她全身心扑在宠儿身上。忙于和她做游戏。做饭的游戏、缝纫的游戏、梳头和打扮的游戏。
宠儿什么都要个没够:催眠曲、新针法、蛋糕盆底、牛奶皮。
她倾其所有地给。宠儿要什么,她给什么。
从前唱给丹芙听的歌如今只唱给宠儿一个人听。
她用攒了一辈子的微薄积蓄换来高档食品和布料,为宠儿食,为宠儿衣。
只为宠儿。一切只为宠儿。
(没有什么比宠儿更重要。放弃她的生命,生命中的每一分钟、每个小时,只为换回宠儿的一滴眼泪。)
塞丝因为饥饿而变得憔悴,却什么时候都在微笑。
宠儿日渐丰美健壮,她的欲望却步步升级。
丹芙这时才醒悟过来,原来她要提防的人,不是母亲塞丝,而是宠儿。那个一心一意要回来复仇的小鬼魂。
她加倍地索取,只不过是在逼她偿还。
但她们只有遵从。因为她们内心最大的恐惧,是惟恐宠儿会离去。
丹芙已经失去了她的两个哥哥,会在床的下铺用脚丫子戳她脊梁的哥哥。
已经失去了她的父亲。她从来没见过的,一个依靠出卖额外的劳力、赎换了自己母亲自由的黑人奴隶。
失去了她的祖母。一个内心强大、圣明的林中布道者。
她不能再失去宠儿。在两岁时离她而去,而她曾就着她的血喝下母亲奶水的姐姐宠儿。
她是她孤单世界惟一的陪伴。
她的宠儿。
故事要从最初的“甜蜜之家”开始说起。从那群在奴隶主庄园里被蹂躏摧残折堕的黑奴们觉醒的反抗里说起。
塞丝计划着和丈夫黑尔及“甜蜜之家”的男人们一起逃离黑暗地狱。
她先是设法把三个孩子送到了已被赎出的祖母身边,然后挺着八个月身孕的肚子,和被白人们鞭打成一棵树状的脊背,要逃出这暗无天日的生活。
她在逃亡途中生下了丹芙。在一个白人姑娘的帮助下。她用那姑娘的名字来给小女儿命名。
她逃到了一个叫蓝石路的地方,124号房子里,有她的四个孩子陪伴的地方,祖母治愈了她的伤。
身体的,灵魂的。
她一直知道外面有个世界,她能在那里生活。不论门外发生了什么,都与她无关。世界就在这间屋子里。这里一切都有了,别无他求。
纵然她知道,丈夫黑尔也许再也不能回来。“甜蜜之家”其他的成员们,或者被吊死、或者被火焚烧于白人的愤怒之上。
可是莫里森写的,是一个世纪的黑暗,不可轻易穿越的黑暗。怎会就此罢手?
白人,塞丝的奴隶主们,追踪前来。
这个坚硬的女人,为了逃脱命运的黑沼,为了不让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她的儿女们)再度陷入那地狱,在瞬间的狂热里,她向他们举起了手锯。
她只是希望带着他们到另一个世界去。那个世界没有侵犯、邪恶、压迫与逃亡。
可是最后,她没有如愿。她的一双儿子和丹芙均被救下,死的是她的另一个女儿,她的宠儿。
她被判了刑。若干年后,被她的好心的白人房东保出来。而宠儿也回来了,回来找她。
蓝石路附近的人们听说了124号里鬼魂回来复仇的故事,出于所谓的正义、齐聚在她家门前跪求祷告,求上帝驱逐这个邪恶的鬼魂。
宠儿与塞丝走出124号门口的时候,她的白人房东正好骑着马来到。
他是顺路来接丹芙去他家工作的,塞丝却以为是昔日重来,保护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的念头如此强烈疯狂,诱使她举起了手中的冰锥。
不过这一次的对象,是她的白人房东。白人。白人。
是丹芙赶上来扑倒了她。避免了一桩祸端。
但宠儿消失了。再度。
消失在一群女人的祷告声里。消失在塞丝瞬间的疯狂里。消失于小溪与山林。
(他们象忘记一场噩梦一样忘记了她。
几个同她说过话、与她一起住过、爱过她的人,用了更长的时间来忘记她。
直到他们发现,自己不能记起也不能复述她说过的一句话,只好开始相信,她其实什么也没说过,不过是他们自己无中生有罢了。
于是到头来,他们也将她遗忘了。
124号后面的小溪边,她的脚印来了又去,去了又来。
留在溪水里的脚印,拔出脚来,它们就会消失。仿佛从来没有人打那里走过。
渐渐地,所有痕迹都消失了。被忘却的不仅是脚印、还有溪水和水底的东西。
留下的只有天气。不是那被遗忘的来历不明者的呼吸,而是檐下的熏风,抑或是春天里消融殆尽的冰凌。
只有天气。
当然再不会有人为一个吻而吵吵闹闹了。
宠儿。
这不是一个可以被复制的故事。)
——摘自《宠儿》
花了三天的时间,看完了托妮.莫里森的《宠儿》。
哭了三次。
感谢这个黑头发、黑皮肤、黑眼睛的女人,写出了这样一部震撼人心的作品。
感谢潘岳、雷格的翻译,还原了这文字里罕见的、奇异的美。

2008-05-21 15:23:47 小猪大侠
这是我近两年看到最好的小说。里面所有的人,都是为爱而生,为爱而死。很多人质疑翻译。我到觉得翻译的很好,那种字句之间的晦涩感。其实正是托尼文字的妙处。你需要很仔细很深入的去看完。> 我来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