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法官的良心

2007-06-05 19:14:51   来自: shouzhong
我所亲历的胡风案的评论   ****


   我对于法官的最早印象来自那部看了不下十次的印度电影《流浪者》。那个名叫拉贡纳特的法官,固执着“贼的儿子是贼”的偏见,把正在热恋中的拉兹判了“杀人未遂罪”;后来他才知道拉兹正是他的亲生儿子。我慢慢长大,懂得了“血统论”并非外国的特产,它也正是我国的主流意识,君不见,那些打着红钩画着红叉的布告上都不忘记写上一句“出身反动家庭”。我不懂,他犯他的事,跟他祖宗八代啥关系呢!……尽管后来法官们都换上了跟国际接轨的、派头十足的“工作服”,我对这个群体的印象依然好不到哪里去。他们不过是什么的“驯服工具”传声筒罢了!
   彻底颠复我对法官看法的是最近读的一本书,王文正先生口述的回忆录《我所亲历的胡风案》。王先生非等闲之辈,他曾担任上海高院的审判庭长,主审过“四人帮”上海余党。他在1955年审理过“胡风专案”。所谓的“胡风案”是建国以后震惊中外的第一桩大冤案,当局采取卑劣的手法,在有关人员的往来信件中,寻章摘句,掐头除尾,断章取义,无中生有,罗织罪名。该案牵扯到2100人,是二十世纪的“文字狱”。该案已彻底平反,中央承担了一切责任。这本书强烈震撼我的是法官们在当时的心路历程,使我意外和惊喜的是,在那样严酷的政治环境中,即便在“戒备森严”的体制中心,人性并没有完全泯灭,那人性的光辉虽然十分微弱,可是却像夜空的星星,执着地温暖着夜行者的心灵。
  
   从接手案件开始,公安机关内部私下里便议论纷纷,有的说,写了几封信,就定为“反革命”,又没有任何行动,这样是不是太重了:有的说,每封信应该是个整体,从中选出一节来,各人都有不同的解释,这样是不是准确,会不会出错……当他们接触到“分子们”的案宗,更感到“看不懂”。他们都曾经热情讴歌过新中国、**和伟大领袖,读读这样的诗:“今天中国人民/在自己祖国的红旗下/在毛泽东的面前/像百鸟朝凤/像大海沸腾……”这像是“反革命”、“帝国主义分子”、“国民党特务”、“自首变节分子”写的吗?把他们搞臭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究竟是什么目的呢?当然,这里的天机是任何人都参不透的。王先生说,一次,有个医院院长问:“说他们是混进革命队伍里来的,可那时候参加革命是要掉脑袋的,谁愿意拿脑袋来开玩笑,来混进革命队伍?你说说,这到底是什么原因?”王先生当然很“狼狈”,支吾了过去。百姓不是“愚氓”,高压之下,暖流仍在潜流……
  
   王先生和他的同事不是反潮流的英雄,他们没有那么大的胆识和勇气,他们不是历史的先知先觉者,他们没法一手挡住滚滚乌云。但是他们在他们职权容许的范围之内,坚持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有两个年轻的“胡风分子”被怀疑为“军统特务”,因为在名册上有他们的名字。证据“充分”,本可以定罪;但是王先生说为了尽可能不冤枉一个好人,必须搞清事实真相。他西行重庆,七次和在押的狡猾的军统特务斗智斗勇,终于明白,那是特务们吃“空军饷”搞的名堂。在当时,“反革命”加“特务”,那可是杀头之罪呀;王先生硬是把两位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从“绞刑架”上拉了回来!读到这里,我对法官们的主持正义充满敬意。我想,自己原先对法官的某种成见不也是一种“血统论”的“残渣余孽”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哪!
  
   王先生思索道:全国上下这样一个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中央却从未发过一个正式文件,给一定的政策界限;只能以《人民日报》的编者按语来指导工作;而这些按语多半是文学性的不无夸张的语汇。王先生感叹说,可见当时的法制观点是多么薄弱!“薄弱”是一句客气话,当一个公民无缘无故半夜三更从热被窝里拉出来,送进监狱,后来再补给你一顶“帽子”,或劳教或劳改,甚至枪毙,再向你的亲人收二角钱的“子弹费”,你说这是个怎样的社会呢?王先生最后的一段话是:
  
   “对于我来说,从当年‘胡风专案’的一名审判员,到今天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特别法庭的审判员,这不能不说是历史的进步,我们的党和共和国在自身的发展中成熟了,更加理智了。
  
   但愿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是的,1919年,我们从天安门广场开始的民主征程,历尽坎坷,无数革命先烈为此血流成河,使我们想起他们就心里难过。但是历史洪流滚滚向前,我们像王老先生一样呼吁:“愿悲剧不再重演”,我们也对着王老先生保证:决不让悲剧重演!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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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5 21:19:10 钱老板是二手男

  写的真好!

>我所亲历的胡风案

我所亲历的胡风案
作者: 沈国凡
isbn: 7801996321
书名: 我所亲历的胡风案
页数: 284
出版社: 中共党史出版社
定价: 35.0
装帧: 平装
出版年: 200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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