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质疑摄制者的职业道德

2007-03-06 20:58:18   来自: 小小风也 (上海)

颍州的孩子的评论   *
提示: 有关键情节透露


  影片记录了安徽阜阳地区几个爱滋病家庭孩子的生活片断。故事讲得含蓄隐忍,有耐心。这类体裁的片子,能做到有耐心就算成功了一半。
  镜头用心,音乐得体。作者花大量时间与孩子们接触,所获细节相当细腻感人。
  唯一的问题是,应该也是致命的问题是,拍摄者可能没有通过正当途径获得被拍摄者的许可。整部片子对孩子们的姓名,所在住址以及容貌丝毫不加保护。孩子们被拍摄时不可能意识到有一天这部片子将被全世界人看到。
  比如爱滋儿童任楠楠的二姐就要出嫁,她一直认为可以隐瞒丈夫自己的身世。与此同时,她的新婚丈夫在镜头面前大方露脸。从这个细节上看,她们夫妻不知道被拍摄意味着什么,不知道新家庭将面临什么样的灾难。
  孩子经过了知情同意的过程吗?他们的监护人经过了知情同意的过程吗?他们的监护人有权利代孩子做这个“同意”吗?如果没有“同意”的过程,他们还能拍出如此“贴肉”的作品吗?最关键的是,拍摄者觉得这样做,带给孩子们的收益大于损失吗?
  即使整部电影满怀深情,十分感人,我仍然质疑摄制者的职业道德。用不公正的手段来呼吁社会的公正,这种道德上的割裂也许是本片最值得关注的地方之一。拍摄一部优秀的电影,向社会呼吁一种稀缺的公正,这是非常难得的行为。但如果拍摄的手段就是不公正,让观众怀着怎样的心情去接受你要说的东西?我现在怀着这样的心情。
  人的权利。我在说这个。可能帽子太大了。
  
  (补充:新知识颍州是阜阳古称,AIDS在其下两县多发,因曾经有段时间血头常去买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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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6 21:05:14 青陌

  据一个自称摄制者的网友说,所有录制都签署了拍摄许可。
  

2007-03-06 21:50:29 小小风也

  谁签署了这样的拍摄许可?谁有资格代替孩子们签的许可?如果被许可了拍摄,任楠楠的姐姐为什么不知道自己和丈夫早晚要摊牌?
  我只能举出医学上的知情同意过程来说明此事的荒谬:一个未上市新药的临床试验中,如果医生觉得某新药适合用于某特定的儿童,则必须执行知情同意过程。儿童本人没有行为能力,儿童的签名无意义。因此应该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签名同意。但前提是,医生能够做出判断,认为此新药使儿童的受益大于其可能受到的损害。
  我不懂法律,但法律上的东西,至少在对人的权利的保护上应该是相通的。摄制者难道无法判断此片对这几位儿童及其家庭的不良影响吗?
  有一种解释是,这个片子是给评奖的外国人看的,孩子们露露脸不要紧。如果这种想法是真的,我的汗毛都要竖起来了。

2007-03-06 22:33:28 小小风也

  补充一下,考虑到中国人未必有新闻道德约束的相关规定(也许有,望智者提示),我只能引用医学领域相关内容,以资参考。
  
  2004年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议(ICH)内容摘选
  
  “在开始一项临床试验前,应该评估试验对个人和社会的益处和危险,益处应该大于危险。”
  
  “对无行为能力的受试者(例如儿童),在只能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应根据受试者能理解的程度进行试验说明,并尽可能地取得本人的知情同意签名”。
  
  

2007-03-06 22:34:02 温暖百合

  真实往往是最可怕的
  我们怎么说都没有用了
  这些孩子
  特别是楠楠的姐姐
  恐怕即将展开的会是更残酷的人生
  特别是在阜阳那样的地方
  
  当ZF用虚假的东西来刺激我们的时候
  我们会很自然的避开
  但当一些人用真实的东西来作为武器甚至可能是砝码的时候
  我们的任何反抗都是无力的
  
  而且也许有很多人根本不反抗
  因为他们也相信这样的“真实”是有益的

2007-03-06 22:38:18 小小风也

  “真实的东西作为砝码”,大汗淋漓。

2007-03-07 11:32:26 安*遇见心满意足的自己

  最可怕的地方
  
  是后面的潜台词是
  
  只要目的是正确的,
  
  手段怎么样都是可以的.

2007-03-07 17:47:04 晏钺寒

  中国或者世界的记者每天都在复制这些电影
  
  很多人以纪录历史为光荣的时候,很多人以怜悯别人的姿态自居的时候,也许遗忘了历史之中的个人
  尤其是这些作品被冠以人文主义关怀的时候,实在是让人悲哀的事情

2007-03-07 17:57:37 pppink

  尤其是这些作品被冠以人文主义关怀的时候,实在是让人悲哀的事情
  -----GOOD

2007-03-07 18:56:46 houzi

  《潁州的孩子》回應質疑
  2007-03-04 08:59:13
    華人導演楊紫燁聚焦安徽阜陽艾滋孤兒的紀錄片《潁州的孩子》,把小主人公高俊、任楠楠、黃家三姐弟的境遇呈現給了全世界。在穫得第79屆奧斯卡最佳紀錄片短片前後,面對中外媒體的楊紫燁,一直強調“奧斯卡”絕不是自己的目的,並期望公眾關注這部片子呈現的社會問題。但楊導的低調,並未能夠阻止網上的眾說紛紜,甚至有人質疑:“現在片中的艾滋孤兒,都是真名實姓,臉部沒有任何遮擋。拍攝是否取得了他們的知情同意?”為此,記者采訪了相關方面,版權歸屬方表示,每位參與拍攝的孩子的法定監護人都曾與CAMP簽署協議,同意接受拍攝並播出,且CAMP可以無償使用被拍攝者的肖像。
  
    片中的小高俊和任楠楠,都是因母嬰傳播感染愛滋病的小患者。2004年,小高俊被“阜‧愛”協會發現時,全身都出了皰疹,生命危在旦夕。就在那一年內,父母和爺爺嬭嬭相繼辭世。此前,大伯唯恐撫養他,使自家健康的孩子失去小夥伴;叔叔唯恐有他在,自己會找不到媳婦兒……家裏人都不要他,村裏小朋友都不理他,3歲的他,只有跟家裏的雞、豬一起玩,也不和任何人說一句話。
  
    和高俊一樣,任楠楠、黃家三姐弟的父母也因愛滋病去世。2003年,楠楠被 “阜‧愛”協會發現時,正和時年16歲的姐姐在一起,別的親人不搭理她倆。黃家三姐弟雖是健康的孩子,但父母的辭世和外人的歧視,給他們的生活留下了沉重陰影。據楊紫燁介紹,第一次走近相依為命的三姐弟時,他們因害怕連自己家都不敢回。
  
    3人都對《潁州的孩子》拍攝有印象。楠楠告訴記者,最初對攝像機“跟蹤”自己有點反感,後來沒見到傷害自己,也就不怕了。黃新梅說,去年11月,他們第一次看《潁州的孩子》,除了當時6歲的小高俊,大家都流淚了。她還對記者強調:“真的是看一次哭一次。”但被問及是否知道“奧斯卡”時,高俊和楠楠異口同聲“不知道”,黃新梅則說:“奧斯卡?沒見過。” 朱 玲
  來源:揚子晚報

2007-03-07 19:01:27 houzi

  另外,也可以参考这里的文章以及下面的回应:
  
  http://blog.daqi.com/article/33628.html

2007-03-07 19:58:36 保哥:漂

  正因为太真实了,真实的都不会考虑当事人的以后了,的确很悲哀。
  
  不过可以放心的是,这种电影,播放的面积不会很广,阜阳那种地方可能很少人能看到这部电影,除非阜阳有关部门自己大肆推广这部电影。

2007-03-07 20:45:45 白亚

  支持风也。

2007-03-07 21:22:49 奔跑的蜗牛

  中国人一向没有人权!更何况是农村里几个弱弱的小孩子!

2007-03-07 21:52:38 ~短颈鹿~

  我也深深质疑摄制者的职业道德

2007-03-07 22:30:24 一生和球

  太严肃了。太严肃了。
  
  思考“最关键的是,拍摄者觉得这样做,带给孩子们的收益大于损失吗?”?如果思考的结果是弊大于利,是否这种片子永世不许拍……最关键的是“利大于弊”,即使手段不公正地宣扬公正,它还是值得宣扬。

2007-03-07 22:46:04 青陌

    如果确实签署了协议,那么我个人希望,楼主及有相似意见的人愤怒可以小一些,可以更平心来看这件事。
    
    举个例子,在很多公益助学组织中,资助人需要了解贫困孩子的家庭情况才能进行资助,那么助学网站就需要公布这个孩子的相关信息。
    有时公布这些信息确实会对这些孩子的利益造成有可能的危害,但如果不如实公布,就无法保证公信力,孩子也就无法获得帮助。
    如果要避免危害,就需要志愿者的自律;但公布信息这件事本身,并没有什么错。
    
    同样,如果摄制者确实签署了协议书,那么他至少遵守了基本的职业规范。至于其他损害孩子的可能,那就是另一件事了。
    
    对于这件事,我的想法是:
    
    一、确实如楼主所说,需要签署拍摄许可。如果孩子还小,不能作出判断,那么由其监护人签署也无可厚非。
    
    二、我们无法判断这个影片是否对孩子的尊严或者利益造成了何种影响,我们可以质疑,但并不是否定。
    
    三、这样反映爱滋孤儿的片子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我相信此片的获奖,对于吸引更多人关注这个群体,也是起了很多作用的。
    
    所以,我们的讨论,我们的思索,我们的行动,都应该是在遵守基本的原则及基本的道德的基础上,求同存异,为彼此共同的目的而努力。
    
    我希望,在质疑摄制者职业道德的基础上,肯定本片的作用,相信作者的用心,多一点行动,多一点自律,多帮帮这群孩子。
  

2007-03-07 23:48:18 yunalso

  你的看法怎么跟熊蕾的一样

2007-03-07 23:49:57 ken79

  希望大家能想到的是力所能及的去帮助这些人,而不是在这里讨论什么能不能保护他们,他们现在要的是能不能象正常的孩子一样被别人接纳,难道说电视或者是广播不报道了他们就能被接纳了吗?除了质疑还能做些什么少谈些主义都做些实事吧!!!

2007-03-07 23:55:13 明日

  我真的想不到真的有这样的导演么??现在的人想出名是不是想疯了啊!从来不会从别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这样的人的确会出名!臭名昭著嘛

2007-03-08 00:25:22 小小风也

  只要监护人同意,不用孩子们同意,就可以不保护孩子们的私人信息直接拍摄--持这种观点的朋友太有才了,我无法和其对话。
    
  如果监护人和孩子们共同同意拍摄,就可以不保护孩子们的真实居住地(具体到村落名字),真实姓名,真实面容,及其家庭成员的真实身份--持这个观点的朋友们,望三思后再发表观点。或者参照任何类似中外纪录片后再发表观点。
    
  而且我肯定王楠楠的二姐不知道参加摄制后她面临的将是什么。也就是说,至少有一个被拍摄的孩子没有知情。
    
  此片不会在阜阳广泛流传--我只能告诉你我近半年在阜阳短期工作过两次,甚至和来自颍上区的不同朋友吃过几次饭。请相信此片离阜阳不如你想像的那么遥远,那是一个800万人的城市,并且拥有最大量的劳务输出记录,阜阳人分布在每个大城市里,就在你我身边,他们中的一些人非常出色。
    
  拍片子的人是做实事,发清论没意义--我对本观点无话可说,也不想说。
    
  青陌:感谢你对我的贴子的关注。作为一个经历过近百次知情同意过程的人,我可能比较清楚知情同意是怎么样的一个过程。强势一方是否充分表达,是否用了弱势一方可以理解的语言表达,对结果影响很大。据我所知,在拍片方的知情同意过程里,告知被拍方此片“不做商业用途”。我想你能理解商业用途以外的可能性,比如不断参加国外评奖,获奖后国内人尽皆知,很多人通过非商业途径去观看。但如果你不告知他们的话,签字的人能明白这种可能性吗?此外,你真的觉得在网站上公布受助人的住址、姓名和照片,是一种尊重个人权利的行为吗?还是仅仅是中国公益组织为获取足够公信力而采取的特色行为?
  
  为了得到一个富有表现力,富有教育意义的片子,就去牺牲这批孩子的隐私权,你觉得这种做法是道德的吗?我想听到你的真实观点,道德的,或者是不道德的,或者与道德无关。此事的可怕,在于呼吁人的权利的人,利用牺牲小群体人的权利来达到目的。
    
  yunalso:你说得对,在这点上,也只在这点上,我同意熊女士的观点。

2007-03-08 00:28:21 小小风也

  尤其是这些作品被冠以人文主义关怀的时候,实在是让人悲哀的事情
    -----GOOD

2007-03-08 08:36:10 晏钺寒

  作品要保护当事人,影像资料必须进行必要的马赛克或者其他技术的处理,尤其是在当事人没有独立的行为能力的时候,这是新闻题材和纪事电影的常识。
  
  这部电影的行为事实上没有保护当事人,无论当事人是否知情同意,作为电影工作者的导演、制片,都应该意识到行为产生的影响。
  
  我们曾经质询中央电视台新闻评论部主任,央视如何保护新闻报道中当事人尤其是举报者的权利。他回答说,央视会采取一定的措施保护。但是一个人决定举报,也就决定了去面对举报的风险。意思是说几乎所有的风险都有举报者或者当事人面对。《南方周末》一期专题报道了这些举报者之后的生活,让人无法接受。央视新闻评论部主任那次的回答也让在场所有的新闻专业学生感到了遗憾和失望。
  
  这才是中国的现实。我们对于这部纪录片的反应不是过于激烈了,而是我们在新闻报道,报告文学,纪录电影中保护当事人的意识还不够自觉。
  
  此外,DonBan上很多人,至少是在参与讨论这件事情的很多人都是冷静的。我们表达的是我们的态度,我们没有表达我们的愤怒。所有的讨论都是基于思考,而不是基于失控的情绪。

2007-03-08 09:01:40 青陌

     首先我想说明一点,我并没有完全观看此片,对于此片的了解也仅限于网上报道和短短的片花。所以我的话,大多与本片无关。
     风也兄,从你的字可以看出,你在质疑之前是对本片有所了解,也是 真正在为爱滋孩子考虑的。这一点,相比其他一些匆匆而过就妄下判断的人更值得尊敬。
    
     “在网站上公布受助人的住址、姓名和照片,是一种尊重个人权利的行为吗?还是仅仅是中国公益组织为获取足够公信力而采取的特色行为?”
     事实上,多数公益组织在公布信息时,是采用化名,也没有公布照片及联系地址,只有在资助人确定资助后才单独告知资助人。但有时,孩子亟需帮助,有辍学或者生存的危险,不公布照片,人们无法了解其直接的生活情况,无法判断求助信息的真实性。并非是为获取公信力,而是为获取对孩子的帮助。
    
     当然,爱滋孤儿的特殊性在于,影片的播出可能会影响其尊严和心理,也可能会在以后的生活求职择偶中造成障碍。这一点,是可能,但不能忽视。
    
     “在于呼吁人的权利的人,利用牺牲小群体人的权利来达到目的。”这句话,有待商榷。个人觉得,这样的说法,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创作者处于主观的行动,二是创造者本身无法控制或预料的情况。
    
     如果拍摄时没有取得同意、故意夸大隐瞒事实或者发表可笑观点,那么我们可以说创造者的职业道德是不合标准的。即使他的意图是好的,但作为一个专业人员,也犯了错。如果创作者是有意为之或无视隐私,那我也会踩上一脚,不止一脚。
    
     但另外一种情况,就不宜用“牺牲”这个字眼。如果创作者的意图是好的,并且遵循了基本职业规范,然而由于媒体的炒作、某些人的委屈误解,而对孩子的隐私造成损害,我想这笔账不能算到创作者头上。
     事实上,创造者有时会面临一种两难的境地,如果不公布爱滋者的信息,不找出几个典型,那么这群人就无法得到广泛了解,这群人面临的就不是隐私问题,而是生存问题了。这都是他们的权力。
     但如果报道了,这几个典型会因为媒体的关注而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造成可能的损害。特别是在爱滋在中国还为多数人误解恐惧的情况下。面临这种情况,说,还是不说? 我想,我会在遵循职业守则的前提下,帮助其争取最基本的生存权力。
     另外,有关新闻采访约束、个人隐私保护,这需要一些相关的从业人员来给大家说明说明。
    
     最后谈谈本片,“我肯定王楠楠的二姐不知道参加摄制后她面临的将是什么。也就是说,至少有一个被拍摄的孩子没有知情。”如果如实,那么,这是创造者的三分过。
     因为本片的出现,吸引更多的人关注爱滋群体,使得你我有所感动与行动,那么这是创造者的七分功。

2007-03-08 09:20:14 红色矿泉水

   中国人一向没有人权!更何况是农村里几个弱弱的小孩子!
  这句话,太极端了

2007-03-08 09:40:09 milka

  作为一个经历过近百次知情同意过程的人,我可能比较清楚知情同意是怎么样的一个过程。强势一方是否充分表达,是否用了弱势一方可以理解的语言表达,对结果影响很大。
  
  极度同意。

2007-03-08 09:42:00 小小风也

  晏钺寒:可能你是圈内人,所以基本上把我说不清楚的话给说明白了。我补充百合提供的信息:“在中国纪录片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送到国外参展的片子,不打马赛克,不保护被拍摄者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和住址。”我试着分析这种“不成文规定”的内在合理性,结果自然是小寒了一把。当然这是百合得到的信息,未经其他专业人士证实。
  
  青陌:
  “但有时,孩子亟需帮助,有辍学或者生存的危险,不公布照片,人们无法了解其直接的生活情况,无法判断求助信息的真实性。并非是为获取公信力,而是为获取对孩子的帮助。”
  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在网站公布个人信息?这个问题有分歧,暂且放在这里。
  
  你提到“创造者本身无法控制或预料的情况”。送评奥斯卡是不是你说的情况?创作者本身无法控制或者预料片子将被评奖。考虑到这不是本片第一次获奖,我假设创作者送评是为了得奖。我这话有点可笑了。
  
  “如果创作者的意图是好的,并且遵循了基本职业规范,然而由于媒体的炒作、某些人的委屈误解,而对孩子的隐私造成损害,我想这笔账不能算到创作者头上。”需要说明的是,我不是媒体,没有炒作的意思,这点相信青陌兄可以理解。关于误解的可能性,网上和原片中到处是孩子们及家人的特写,您暂时看不到原片,可以在网上看一下可能是剧组提供的文字和图片资料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stritem=free&flag=1&idarticle=868694&idwriter=0&key=0。对于当事人信息全面公开的事实,观众可以自己做解读,不需要听信任何第三方的错误解释。
  
  “帮助其争取最基本的生存权力”这些孩子没有失去基本生存权力,片子中讲述了他们在阜爱会的帮助下获得基本生存权力的事。
  
  “在遵循职业守则的前提下,”所谓职业守则,我在回答晏钺寒的文字里已经做了说明。我想我们正在讨论这个职业守则的合理性。
  
  “三分过和七分功。”牺牲个别典型的重要利益,获得更多人关注爱滋群体的做法,是否功过分开看?我的观点是可以这样做,但要在充分知情情况下征求当事人同意,并且尊重当事人的基本权利。换句话说,当事人意识得到需要做的牺牲,而且愿意牺牲,这种做法才是合理的。
  
  换取大众利益获得七分功的同时牺牲了个别典型的重要利益,这种做法是否被宽容和允许,其实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我记得好多高人深入讨论过这个问题,已经说得很透,可惜找不到具体网址了。依稀记得是手段合理与目的正确关系。我个人始终认为,只有当你懂得尊重每个个体的权利时,才有资格说你是尊重人的。但这也是值得长期思考和讨论的,不太可能一下子得到结论。
  
  但围绕这部片子,更严重的问题不是“三分过”的存在,而是手持“三分过”的人正在呼吁人的权利,并且得到非常多拥趸。欲知其拥护者表达观点之急切与热烈,建议参观熊女士的blog。宣传法律的人在做违法的事,这可以理解,用违法的手段宣传法律,世人认为这就是法律的最好解释方法······让我怎么去赞同这样的现象呢?
  
  

2007-03-08 10:20:51 阿星的烦恼

  简单看了下
  支持下楼主
  
  公信力什么的可以通过其它方法来解决
  一般这种类似的纪录片都是隐瞒真实信息的
  
  
  

2007-03-08 11:30:06 Jacinthe

  支持青陌
  别的什么都不说了
  

2007-03-08 12:10:21 宝宝彤

  别的什么也都不说了,支持楼主的话!!!

2007-03-08 12:12:43 醍醐

  拍摄许可与获得被拍摄者的许可是两个概念,一个是官方,一个是受访者

2007-03-08 12:24:42 ﹎還是會寂寞ヽ°

  其實,比較可怕的,是目前社會中根深蒂固的偏見,如果大家都可以正確的面對AIDS的話,或許,真實一些也沒有什麽,畢竟我們都厭倦那些虛假空洞的片子。
  唉,也只能說說。。。
  真的可以改變什麽麽````

2007-03-08 12:28:05 咖啡猫守护神

  我还没看过该片,不过看了上边的讨论,有一个疑问:爱滋病患者隐瞒自己的病情和别人结婚难道是道德的吗?

2007-03-08 12:30:38 danzhu

  楠楠的二姐没有爱滋病啦,她是隐瞒自己的家人是爱滋病患者。
  顺便留爪。

2007-03-08 12:33:43 晏钺寒

  关于隐形采访关于保护当事人隐私,实在是纠结的问题
  
  新闻报道要求记者报告信息源,涉及公信力,即使如此,很多新闻报道还是会让当事人化名,仅仅是为了基本的保护意识。
  我不怀疑电影的善意,不过善意应该是诚实的,平视的,并且是慎重的。我个人认为纪录电影并不是新闻,纪录电影中的人物可以化名。
  “中国纪录片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送到国外参展的片子,不打马赛克,不保护被拍摄者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和住址。”
  为什么不保护被拍摄者的个人信息,为什么不成文的规定就成为了中国纪录片导演的圣经?纪录片导演,实验电影导演基本的独立的姿态没有了。既然以小众电影人,以人文主义,以文艺或者以其他清者自清的神态自居,为什么连抵抗不合理潜规则的行为都没有?
  
  “但有时,孩子亟需帮助,有辍学或者生存的危险,不公布照片,人们无法了解其直接的生活情况,无法判断求助信息的真实性。并非是为获取公信力,而是为获取对孩子的帮助。”
  公益活动就可以公布弱势群体的隐私吗?这是分歧的问题。善良的人可以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化名之后的孩子,可以私下联系电影制片方,可以求助媒体记者。公开他们的隐私是否是绝对必要的?
  
  不过,我们的讨论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结局了。我想更多的人正在以人的角度去认识社会,说明我们终于进步了。也许这是最重要的积极意义。我想我们会更加关怀人。

2007-03-08 12:54:42 小小风也

  再次感谢晏钺寒做了清楚的说明。
  
  我想到一件事。我们在做药物临床试验时为病人加做了一个检查以获得相应数据,该检查免费而且无害。和病人口头告知了,结果将被用到科研里。
  
  当时世界最大的的负责药物临床试验的昆泰公司来做检查,他们发现了这个问题,来自韩国的金女士问我,为什么这个检查的经过没有写到知情同意书里。我说这不是给病人用药,检查是免费而且无害,对病人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所以没有设计知情同意书。她说按国际惯例,只要你引用过病人身上的数据就应该有知情同意的过程,不见得要用药在病人身上才去执行知情同意。这是对病人意愿的尊重。
  
  我向金女士承认我错了,虽然我没有违反中国的法律。这时候昆泰中国的同事出来向金女士解释,原话是:“这是在中国。”
  
  我突然想起这个例子是因为你说我们需要更加关怀人。即使很多人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仍会有漫长的路要走,仍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过程可能比我们能够想像的更为漫长。大处不说了,在许多细枝末节,在中国人认为可以马虎的地方,“国际惯例”早已形成,尊重人是由细节组成的。没有对细节的自我要求,就算政治大气候有所改变,又有什么用呢?
  
  我相信今天的讨论是可以改变结局的,虽然它不能改变单一事件的结果。
  
  也和青陌兄共勉。

2007-03-08 12:57:23 小小风也

  谢谢醍醐,已经修改正文。

2007-03-08 13:31:36 青陌

    “公益活动就可以公布弱势群体的隐私吗? ”
    也许我的表述不是太完整,我所说的公布贫困孩子的信息,和拍摄了解贫困孩子的家庭,都必须是在征询过孩子或者其监护人的前提下进行。
    这一点,是志愿者的准则。我相信,也是新闻人乃至更多人的准则。
    
    其实我之前所陈述的,是想说明一个事实:就是在“牺牲个人利益获取大众利益”之外,是有“更多人的利益是被忽视的”。
    也就是大多数艾滋病患者及其亲属被置于生活的边缘,人们误解无视艾滋病,同时又无法得知关于艾滋病的真实情况。倘若不是这样,高耀洁老人也不用整日奔忙于宣传“输血感染艾滋病”这个事情了。
    
    所以,这部片子告诉了大家一些关于爱滋的事实,展现了爱滋孤儿的生存,特别是提到众多贫困的人们感染爱滋的缘由,是我给予这部片子正面评价的原因。
    
    其实风也兄和晏钺寒的观点,也令我敬佩。因为你们讲清了这样一点,就是我们不仅要做正确的事,也需要正确地做事。
    
    有好心,不一定能做好事。如果在从事新闻工作、弱势群体救助工作中,没有基本的职业素养,没有严格的自律,没有善意的关怀,那么就有可能对人造成损害。
    
    如何正确地实现对人的“尊重”,这是我们希望看到的。

2007-03-08 13:44:02 Andy

  支持下楼主

2007-03-08 13:50:29 果子

  这个问题像大家一直在讨论的“新闻记者在见人遇险的时候是该伸出援手还是该首先完成采访任务?”必将永无止境的一直延续下去。

2007-03-08 13:50:40 hans

  转载别人的也要注明阿…… 楼主

2007-03-08 14:11:00 钗头凤

   支持楼主.拍摄者有权利替被拍摄者决定利弊吗?没有.这是一个法律问题,而不是果子所说的道德问题,再说一遍,隐私权保护是法律问题,是否伸出援手则更多的是道德问题.

2007-03-08 14:22:37 小小风也

  青陌:很高兴我们讨论了这个事情,有些分歧我没有想过。你的观点给我很多教益。
      
  果子:你我素不相识,但读你和Z的blog(假设你确实是那位果子。如果我搞错了,你也别介意)。在这个讨论里本想引用你的blog。如果我没记错,你曾经经历过我所说的知情同意的过程,并最后行使了被赋予的权利。很少有人真正作为弱势一方亲身经历过那个过程,你是其中一个,弱势者的感受也许和强势一方或者第三方的观感完全不同。在<颍州的孩子>一片中,孩子们没有开口,有点遗憾。谢谢你在这里的留言,并祝安好。
      
  hans:不晓得你说哪篇是转载的,能不能具体说一下?谢谢。

2007-03-08 15:50:13 牛牛

  这是我读过的最严谨的质疑本片“被拍摄许可”的一篇评论(包括回复)。感谢小风对“知情同意”的科普。没查到本片的获奖原因,但可以肯定地是,咱们讨论的这个问题并不影响它获奖。如果本片没有获取全部或者部分被拍摄者的知情同意签名,那么奖项只会成为对这种无良行为的鼓励。

2007-03-08 16:17:38 阿未

  中国需要直面社会矛盾的影片

2007-03-08 16:19:50 空心菜

  2007-03-06 22:38:18: 小小风也
    “真实的东西作为砝码”,大汗淋漓。
  
  亦是。
  可是什么才能作为砝码???如果真实不能,还有什么能?
  

2007-03-08 17:17:01 chicken

  现在拿弱者博同情票的导演不是一个两的

2007-03-08 17:23:05 红炉一点雪

  我同意风也的话。
  
  不喜欢一些所谓的新闻工作者靠出卖别人的伤口来标榜、拔高自己的道德水准。
  
  以前做志愿者服务的时候,新闻系一个女生跟去了,全程啥事没干,就一直在“采访”那个盲童,问一群煽情的、所谓直指人心但其实是伤口撒盐的问题,直到把人家搞哭。后来她的稿件获得大奖,但也同时获得我一生的鄙视。

2007-03-08 17:23:25 上善若水

  更应该关注的是我们官员对艾滋病的态度,总是藏着不让报道,怕丢官,不敢去直面问题,政府不出面,走再前面关注艾滋病患者,一个电影人报道了,起码是想引起关注。是一种慈悲,难道我们的党不是代表人民利益吗,喊口号解决不了问题。我们的官员制度早就该反思了,官商勾结,一党私利。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2007-03-08 18:23:59 惑者

  转载一部分熊蕾博客:
  
  在多伦多看《颍州之血》(独家)点击(12898) 评论(133) 类别(域外杂记) 发表于2006-08-12 12:04:43 
  
  一部40分钟的纪录片《颍州之血》,引起了中外记者截然不同的反应。
  
  这部纪录片,反映的是安徽阜阳地区一些农村艾滋孤儿的情况。制片人是一个美国人,导演是移民美国的一个中国香港人。
  
  据说,我们这近百位来自世界各国参加第16届世界艾滋病大会会前培训的记者,是这部还没有公映的纪录片的第二批观众。
  
  可是,这部已经获得纪录片大奖的制作,实在不能吸引我。片中出现了几个孩子,却没有讲述一个完整的故事。代替他们讲述的,是一个收养他们的女性,叫张颖。
  
  指着一个孩子,张颖说,他原来不说话,现在已经好多了。可是在影片中,他还是没有说话。指着另一个孩子,张颖说,她很幸运,一个美国老太太给她提供药,所以她的健康情况一直还不错。这个孩子也一直没有说话,也不知道她自己是不是感到“很幸运”。
  
  看了不到30分钟,已经打了好几个盹。终于无法忍受,我提前离开了会场。
  
  像我这样打盹的中国同行,还有好几位,其中一个是从头睡到尾。
  讨论的时候,我回到会场,按捺不住地说,这个电影故事没有讲好,让我犯困,我不喜欢。讲艾滋孤儿,孩子讲得太少,张颖讲得太多。
  不过几乎所有的外国记者都说这部电影很好,很让他们感动。也有的说,儿童是未成年人,他们很难讲出自己的话。
  
  看到那些孤儿的无助,谁都可能感动。这样的感动,并不一定能说明这个片子拍得好。
  
  更何况,只要说在中国拍这样的题材如何不容易,再加上片子的农村实景,处于原生态状态的农民,不了解中国的老外很容易感动。
  
  说儿童没有成年,就不能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这话无法令人信服。我和我的同事采访过很多儿童,包括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只要记者可以和他们平等地交流,取得他们的信任,他们都能很好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并不需要代言人。
  
  参加培训的40多个中国记者,能够认同这部片子的,是少数。
  
  有些国内同行不能接受这部片子,是因为张颖这个人,据说比较有争议。但是清华大学的李希光教授赞扬她,说她收养了那么多艾滋孤儿,为他们做了那么多事,很不容易。
  
  我不了解张颖。我不喜欢《颍州之血》,不是因为她,完全是因为我认为这部片子本身拍得并不好,故事讲得不明不白,而且儿童表达的权利完全没有体现出来。
  
  有些外国同行以为中国记者不喜欢它,是由于片子反映了“中国的阴暗面”。在场的中国记者绝大多数否定了这种说法——艾滋孤儿的问题,中国媒体报道得很多,而且同类题材的电视专题片,国内有拍的比这部片子感人得多的。可是偏偏这两个人拍的就能在国外获奖。看来,国外的奖,也就是那么回事。
  
  对这部片子的分歧,引起了主持这次培训的美国国家记者基金会主任鲍伯·梅耶斯的兴趣。他今天又抽出时间,让大家从新闻学的角度再看看这部片子。有同行指出,从新闻学的角度来看,这部片子基本依靠一个信源,就是张颖。张颖带着摄制组,出入各个艾滋病患者亲人的家,而片子又表现了她收养儿童的事,并且基本上是她在为这些儿童代言,这就难免太单一,让人感觉片子在为张颖做宣传,尽管主创人员再三声称他们不是宣传哪一个人,而是讲一个社会现象,或者社会问题。
  
  也有人说,作为反映艾滋病问题的纪录片,单一信源没有什么不可以。
  
  这话让人很不安。片子谈到同村的人对患者的歧视。可是并没有让村里的非患者来谈这个问题。那么它对这个村子的反映是否客观真实,就令人产生疑问。
  
  还有出现在片中的艾滋孤儿,都是真名实姓,脸部没有任何遮挡。拍摄是否取得了他们的知情同意?是否告知他们影片在播出后,可能会对他们的生活产生的影响?我不知道。
  
  影片中有一个场景,表现一个HIV阳性的姑娘,隐瞒自己感染病毒的情况,举行婚礼。问她是否会在婚后告诉,她说不,打算能瞒多久瞒多久。可是电影这样拍了,播出以后,不是照样把她的真实情况暴露了吗?有人问过导演这个问题,得到的回答是,其实在举行婚礼前,姑娘已经坦白了自己的情况。那为什么拍成的片子还要表现姑娘在隐瞒呢?这不是欺骗观众吗?
  
  在这次培训中,我们了解到,现在世界范围内,对艾滋病的资金投入巨大,而其中吃艾滋病饭的人也很多。
  从这部片子来看,的确如此。
  
  
  
  评论:摄影 发表于  2006-08-21 22:25:16 IP:210.51.38.*我是《颖州的孩子》的摄影,其实我介入的时间在编导回国之前就开始了,到现在已经是两年时间,片中的几乎每一个镜头都是我来拍摄,可以说,我应该比拟更知道那里究竟是怎末回事!
  
  (张颖说,他原来不说话,现在已经好多了。可是在影片中,他还是没有说话。指着另一个孩子,张颖说,她很幸运,一个美国老太太给她提供药,所以她的健康情况一直还不错。这个孩子也一直没有说话,也不知道她自己是不是感到“很幸运”。)
  不说话的孩子叫高峻,他在片尾时已经变得活泼了,另一个孩子叫楠楠,她在美国老太太的帮助下至少已经14岁了,似乎是世界上出生即感染存活最久的孩子,她是否幸运,你看不出来吗?
  
  (片子谈到同村的人对患者的歧视。可是并没有让村里的非患者来谈这个问题。那么它对这个村子的反映是否客观真实,就令人产生疑问。)
  看来你头一夜一定很疲惫,开篇不久就开始打盹了!
  
  (还有出现在片中的艾滋孤儿,都是真名实姓,脸部没有任何遮挡。拍摄是否取得了他们的知情同意?是否告知他们影片在播出后,可能会对他们的生活产生的影响?我不知道。……)
  我知道,每一个孩子每一个人接受拍摄都签署了同意拍摄播出合同。
  
  (影片中有一个场景,表现一个HIV阳性的姑娘,隐瞒自己感染病毒的情况,举行婚礼。)
  女孩是楠楠的姐姐,她是健康的!!
  
  (在这次培训中,我们了解到,现在世界范围内,对艾滋病的资金投入巨大,而其中吃艾滋病饭的人也很多。
  从这部片子来看,的确如此。)
  看来,您是没有吃上这饭心有不甘?
  
  (艾滋孤儿的问题,中国媒体报道得很多,而且同类题材的电视专题片,国内有拍的比这部片子感人得多的。可是偏偏这两个人拍的就能在国外获奖。看来,国外的奖,也就是那么回事。我和我的同事采访过很多儿童,包括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只要记者可以和他们平等地交流,取得他们的信任,他们都能很好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并不需要代言人。)
  真的象您所说,您也去采访过他们,还做到了平等的交流,甚至还有更感人的,东西在哪里?请举例。我去阜阳有数十次之多,前年的春节就是在爱滋病人家一起包饺子度过,您曾经尝试过吗?取得了你的信任又能怎样?你领取了稿费之后她们不还是过着过去的生活吗?代言人必须要有,张颖是,编导是,她们多少改变了她们的命运和生活。
  
  (我回到会场,按捺不住地说,这个电影故事没有讲好,让我犯困,我不喜欢)
  这是纪录片!!!不是让你寻求刺激的娱乐!!讲述了这么多孩子的苦难,居然让你用电影故事来总结了!
  
  (看了不到30分钟,已经打了好几个盹。终于无法忍受,我提前离开了会场。
  像我这样打盹的中国同行,还有好几位,其中一个是从头睡到尾。)
  麻木还是冷血?或者说您和您所谓的中国同行头夜真的太累了?!撇开礼仪这个方面,打着盹看这部片子,居然还好意思写这个博客来总结,我开始怀疑您的人性和操守了!!!
  

2007-03-08 18:25:19 惑者

  楼主的论调与新华社高级编辑熊蕾女士,很一致。都认为电影是借病孩子们来挣钱扬名,不够人道。呵,请问小小风也,您献过血吗?您给孩子们捐过衣物吗?您有当过宣传爱滋病防范的义工吗?
    文字倒是写得蛮溜的。。。。写字容易,办点实事难着呢
    和菜头说想问候熊蕾高级编辑的家人。。。。
    我就不问候小小风也的家人了。。。
    地址如下:http://blog.daqi.com/article/33628.html
  

2007-03-08 18:42:35 小小风也

  其他人的内容都不回复了,因为我的想法基本都说了,大家的讨论也给人启发。这位“惑者”先生,不回您不行,您老都把我的家人拉到这里来说事了,我要是装没看见是对我妈的不尊重,她老人家可不是好欺负的。
  
  我在上面的回复里已经说过,在知情同意的问题上,我同意熊女士,而且只有这个问题和她保持一致。也许您没有看到我的这句话,所以劳心劳力又在回复里强调一遍,以便提醒大家这一点。您蛮辛苦的,在这里先给擦个汗哈个腰问候一下。
  
  您说我“认为电影是借病孩子们来挣钱扬名”,这种想法比较有趣。麻烦您指出我在哪个地方暴露了这么可爱并且阴暗的观点。一般来说,即使我有这想法,也不好意思当众说来供大家做靶子打,而况我压根就没这么想过呢?
  
  我认为献血,做义工或捐东西都是一个成年人应尽的本份,如果有时间和有精力,不但应该做,而且应该持续做。但我不会在这里一一表白自己,否则会被豆瓣网里的朋友和同事们笑话的,他们都知道我爱表现自己,苦于找不到机会表彰自己的功绩而已,我不能让他们的偏见变成现实!
  
  另外我有种直觉,如果应您的要求,我来表白自己,就是我认同您的意见了。您潜在的意思是不是想说:没有献过爱心的人没有资格质疑拍摄爱心电影者的职业道德?这个看法·····有个性。
  
  最后,和菜头是成熟中年人,您和他比智力,比气性,比骂人······是不是有点儿对不起您自己的好干劲啊?

2007-03-08 18:43:19 小小风也

  2007-03-08 18:40:55: 无心快语
     像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现在的现实社会中太多了,这些时时让我感到自己的渺小无力,也让我由心底感到我是幸运的.让我们沉默的大多数由身边的小事做起改变一些事,这样做起码能让我们不至于绝望.

2007-03-08 18:53:46 ken79

  讨论的人里面有谁去帮助过艾滋病人或者是起码的关怀过
  你们讨论的意义是什么
  如果说这部片子有问题那请问这个问题是拍摄者的问题还是你们的问题如果可能大家都去那里看看好吗起码保护是从平等对待开始的
  

2007-03-08 19:05:58 TINTIN

  留爪

2007-03-08 20:47:32 和菜头

  但是,那些孩子正在死掉。
  
  他们可以带着完全的隐私权和个人尊严死去,但是他们的存在不为人所知的话,这种隐私权和个人尊严又有什么意义?如果他们自己都认识不到这种隐私权和个人尊严为何物,这么做又有什么意义?
  
  《豪斯医生》里有一句台词:没有人能有尊严地死去,只可能是有尊严地活着。
  
  我极端厌恶集体主义里牺牲小我成全大我的说法,但是在这个事例里,生命面临着直接的、迫在眉睫的威胁,这种状况却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和生命相比,有些自由主义的价值是否可以往后靠一靠呢?
  
  说白了,那里的人根本不可能看到这部电影。但是这部“不道德”、“不专业”的电影却可能对他们的处境有所改善。

2007-03-08 20:54:26 jeffery

  无论如何,真实的总要好过虚假的.至少这部电影把中国某些地方最最真实地一面展现在世人面前,至少这部电影的导演能够堂堂正正地站在奥斯卡的殿堂里领奖,而不会被中国举发护照而无法获得赴美的签证,也不会被软禁监视.
  
  请不要拘泥在拍摄电影的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伤痛总是要揭开的.已经迂腐的伤口只有将游离在表面的盖头除掉,才有可能愈合.

2007-03-08 21:31:42 小小风也

  和菜头:阜阳人能否看到片子,结论不好随便下。我能看到,他们也能看到。
  
  您可以说得病孤儿王楠楠死在眼前,她急需帮助的时候她的隐私可以往后靠一靠。王楠楠的姐姐也死在眼前吗?她的尊严在哪里?
  
  让被拍摄者充分知情,了解被拍摄带来的益处和伤害,以便他们自己决定是否参加拍摄。这种做法是否与您说的情况相矛盾?您在说的是,拍他们可以救他们。我质疑的是,在此片拍摄过程中,至少有一个孩子完全不清楚她被拍后要面临的悲惨结果,这部片子不会让她更受尊重。
  
  一部旨在救孩子的电影应该也可以隐去真名真面容吧?这两件事难道是矛盾的?您看到我给出的天涯链接了,有人给出了大部分主角的脸部特写照片和名字。别告诉我800万阜阳人民没几个能看到这些照片和名字。顺便请看下同一个贴子后面的摄制组全体人员摆出的POSE合影。这种对比让我不舒服。拍摄者的堂而皇之和被拍摄者的堂而皇之,味道相去甚远。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stritem=free&flag=1&idarticle=868694&idwriter=0&key=0
  
  您可以说我的观点自由价值主义的,但一顶自由价值主义的帽子解答不了我的疑问。
  
  jeffery:真实好过虚假,但真实不是随心所欲的。您说“请不要拘泥在拍摄电影的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这话原谅我不做回复。
  
  
  
  
  
  
  

2007-03-08 21:48:19 和菜头

  小小风也:
    
    那么,你觉得露脸是种耻辱吗?
    
    当然,在目前,是种羞辱。但是,我们现在还歧视癌症、麻风病患者吗?现实情况是,他们本要被当做根本不存在,然后等他们死掉,问题就完全解决掉了。你的所谓隐私权的提法,实质上在帮大忙。承认问题,那么问题才有解决的一天。
    
    王楠楠的姐姐并非迫在眉睫地面临死亡,但是阜阳呢?
    
    当然,你又要说是否征询过别人的意见,剧组是否衡量过后果。在你质询的每一分钟,都有人在死掉。你的善良和正义上的血,这才让我觉得寒。
    
    为了证明你的善良和正义,你把天涯的贴子贴得满世界都是,伤害难道不是因为你这样的人引起的吗?
    
    即使证明了你正确如何?情况不会变得更好,反而只能是更糟。你的人道关怀在加速他们的厄运到来。你不觉得这是件很讽刺的事情么?
    
    你有的是小善小恶,而你把你的小善小恶看做是这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甚至是需要你一日发一万贴去捍卫的东西。而对就在你眼皮子底下的死亡,和对死亡的掩盖,却视而不见。
    
    这是我对你最觉得奇怪的地方。

2007-03-08 21:51:30 小小风也

  在最后这个贴子里。你把你要说的话都说清楚了。非常清楚。
  我不回复了。因为我也说清楚了。非常清楚。

2007-03-08 21:54:42 龙飞

  世界上不幸每天都在发生,在没有这部片子之前,有谁真正为这些人做过什么?我很高兴大家都懂得人的权利了,有这样的意识会促进法制的更加完善,社会更加文明。在世界上获得新闻大奖的许多摄影和摄像作品中同样有这样的质疑,那么有没有人想过没有他们让我们知道这样的现实,现实如何得到改变,草根的命运会在时间中掩埋下来。是要从知道去改变,还是仅仅出于好心而掩盖事实。这是个问题。央视和一些官方媒体现在对这样的问题已经比较注意了,可是央视和这些官方媒体会去拍这样的东西吗?即使拍到,这样的影片能够通过层层审查吗?我们在官方媒体上看到的东西是经过筛选的,如果没有记者和有良知的人去争取,更多生命的真相将永远被黄土掩盖。河南高耀洁不是例子吗?如果为了正义,您做过些什么呢?除了质疑,请用行动去改变些什么,您能够用您的眼睛或着笔去做些什么呢?我相信拍摄者的良知,也感动于出于对当事人隐私考虑的强烈质疑,但是否应该更加客观和全面的去看待这件事情呢?
  

2007-03-08 22:11:01 guestwind

  拍摄注定只能旁观,这已经容易让人找到道德上的漏洞,没有隐去真实姓名等信息更是召来非议。
  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吧。

2007-03-08 22:14:21 晏钺寒

  呵呵
  
  我喜欢DouBan,因为都是我们这些低级知识分子自作多情的说话。
  
  小小是善良的吗?是。他,自以为的宣判了这部纪录电影的死刑了吗?没有。他做了什么,他仅仅是想让美好的电影更加好。
  我欣赏他质疑的勇气,即使质疑的是那些正义的大旗。
  我们是那些纪录电影中无辜的孩子吗?他们的不幸我们可以感同身受吗?我们这些人同情他们吗?
  即使小小不去质疑,世界的每一分钟还是都会有人在死去。
  我们不也正在质疑小小最初的动机吗?我宁愿笃信他最初的动机是善意的,就如同我也笃定电影导演最初的动机是善意的。小小说他要包庇谁的不可抵赖的罪了吗?
  
  “没有人能有尊严地死去,只可能是有尊严地活着。”
  说的很好,那么小小的质疑不正是想让这些孩子们有尊严的活着吗?
  我们没有实际行动,我们无法去救助所有的人,我们不是耶稣,我们不是佛祖。我们可以做的仅仅是发出一些声音。我们不想说我们是人道主义或者其他一些冠冕的口号下的先进分子。我们仅仅是认为还有很多事情我们可以去做,却忽视了,我们本可以做的更好。
  
  我们不想去说教,没人想去说教。我学习的知识告诉我,法兰克福学派认为那些有组织的文化产品是欺骗性的启蒙运动。那些作品的姿态如同哲学家,悲悯,伟岸以及其他。
  很多事情处在边界,什么是绝对的正确,什么是绝对的不正确?
  我还是欣赏质疑的行为,也许质疑的行为没有电影艺术。我还是欣赏所有的自发的讨论。
  唯一可惜的是,我不知道有多少政府部门的高级干部会关心我们的议论。
  其实,我们都是傲慢并且成见的,我们都总想彪炳我们的特立独行,并且想证明自己正确。和菜头,小小也许为了证明他的善良和正义才写的文字,我们还不都是如此。我们写的这些不也都是为了证明我们还善良。我们写的这些徒劳无功的文字不也都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相信我们的社会还有很多人善良。
  我感谢小小,至少在我们这些人海中央,小小第一个发出了他的声音,并且我认为他的声音是善意的。更重要的是在他的启发下,更多的人发出了自己的善意的声音。这也许就是以后的希望吧

2007-03-08 22:30:59 moonpaul

  楼主的文章和以下的争论让我想起了一个古老的问题:是否可以通过刑讯逼供的方式,来从一名恐怖分子的口中获取能够拯救正在一栋教学楼中上课的成百上千名学生生命的情报。我本人坚决反对这样做,但我支持《颖州的孩子》这部电影。
  
  完全正确的事是不存在的,在面对两难的问题时,你我能够做的只是如何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倾向,但态度和倾向不一定指向最终的评价。我认为这部纪录片本身是好的是善的,在中国大陆的主流媒体中,不可能看到像它这样的作品,不可能像它这样平实,不可能像它这样沉静,不可能像它这样去选材。

2007-03-08 22:35:02 和菜头

  晏钺寒:
  
  我不觉得是可以做合论的时候。我所做的事情无所谓正确和错误,而是说明一件事:道德这种大棒子不要轻易去动,尤其不要拿去打人。因为,你动得,我也动得。而对于事情本身,没有任何的帮助。

2007-03-08 22:39:13 晏钺寒

  呵呵 可是你用的武器还不是道德 而且还是看上去更粗壮的道德

2007-03-08 22:44:31 和菜头

  对啊。不就是这样么?你动得,我也动得。以道德为武器,先发的总要受制于后发者,因为后者上个一台阶,立即就是优势了。这种攻防的本身就是一种SHOW,聪明人自然看得出这种舞棒是多么滑稽的一件事了。

2007-03-08 22:51:26 素色胶卷

  这样的作品出来后 那些只是关心作者道德问题的人又有什么资格去谈作者是否有道德呢?

2007-03-08 23:00:17 晏钺寒

  我也不说什么了 每个人都在证明自己比他人道德高尚就不好玩了

2007-03-08 23:02:27 bluejudy

  左看看,右看看,都是我钦佩的人,我只能说,人很有限,人的语言很有限,人的思想很有限,人的立场很有限,人的理性很有限,人的善意也很有限,为什么只能不是左就是右呢?既然中间主义让人唾弃,那么我还是不明确表态了。反正我没看过。

2007-03-08 23:31:48 青陌

  希望楼下的朋友在发言之前,都能够静下心,花上一点时间,认真细致读下每个人的发言,再作出自己的判断。
  
  我想说两点,
  
  一,我希望我们的质疑,是对于创造者的职业素养或专业素质的质疑,而非道德领域的。因为这我们无法得知,也就无法主观判断。
  
  也就是说,引起矛盾的是这一点,“被拍摄许可”的问题。我想更多是关于从业者的素质,这是我们可以宽容的,也是可以批评的。
  
  也就是“让好的更加好”,对于创作者的有意或者无意的失误,是可以指出和批评的。当然,我希望创造者和批评者的动机都是善意的。
  
  二,“全球因为爱滋病而父母双亡或者失去双亲其中之一的儿童约一千六百万﹐到二零一零年﹐数目可能增至三千万。2004年,中国有7.8万名爱滋孤儿。到2010年,这个数字将达到26万。当然这是按照严格的父母双亡的意义来讲的。如果按照广义的爱滋孤儿的定义,受到爱滋病影响的家庭的孩子,这个数字可能达到几百万。”
  
  在更严格的自律和更聪明的做事的前提下,去帮助他们争取生存和获得尊严的权力。
  
  
  
  

2007-03-09 00:00:19 Linth

  刚刚看完Genetics的Chap.2,其中刚好有一段:Disease Prevention versus the Right to Privacy
  
  大致是说在法国有一种遗传的病:hereditary juvenile glaucoma,致盲。是由一对1495年去世的夫妇遗传下来的。他们现在有超过300000的法国后裔,其中几乎一半都有这种病。不过患病的人到视力开始衰退时才知道自己有这种病,但是这个时候已经来不及医治了。在1980年末一直追踪这个家谱的研究人员想把有患病风险的人的名字告诉该地区的医生,但是由于法律要求individuals about whom information is collected must know how that information will be collected, 而当时living participants 不愿把他们的名字透露给medical workers.
  France thus faced a serious ethical dilemma: On the one hand, giving out names could save perhaps thousands of people from blindness; on the other hand, laws designed to protect personal privacy and forestall discrimination precluded the dissemination of specific names. Until the legal problem was resolved, the only solution was a massive educational program to alert the general public to the problem so that concerned families could seek medical advice.
  
  刚看完这篇课文,正好又看到这个帖子,忍不住想发一下。
  不过,觉得和菜头提到麻风病,说得挺有道理。

2007-03-09 00:03:28 funew

  唯一的问题是,应该也是致命的问题是,拍摄者可能没有通过正当途径获得被拍摄者的许可。整部片子对孩子们的姓名,所在住址以及容貌丝毫不加保护。孩子们被拍摄时不可能意识到有一天这部片子将被全世界人看到。
  
  
  +++++++++++++++++++++++++++++++++++++++++
  你第一句话说"可能没有通过……",第三句话就说“孩子不可能意识到……”
  请问,你这个“不可能意识到的……”结论是怎么来的?
  
  摄制组说,有拍摄许可,你又质疑说谁有权利替孩子许可。
  
  按照你的逻辑,就没有人有权利替孩子许可,所以这个片子要么没法拍,只要拍了都是没有职业道德的,对吗?
  
  那你还质疑什么?貌似公正,说可能没有授权,但结论完全就是按照一定没有授权来下的。
  
  我赞同和菜头的说法,那些孩子正在死去。
  
  此外,关于隐私保护的问题,为什么不从另一个角度,也就是正常人的歧视来说呢?暴露艾滋病病情必须加上正常人的歧视才有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对吗?你在质疑摄制者职业道德的时候,有没有质疑过自己是否潜意识里把他们有艾滋病病当作一种见不得人的事情?进而才会在这个基础上得出暴露病情会对他们造成伤害的事实?
  
  

2007-03-09 00:25:47 SydneyCarton

  这个是老问题了,自那张秃鹫盯着孩子的照片开始,就一直被人们所关注着……很欣慰LZ的质疑,但也同样希望这不是高高在上的帮闲。
  
  是有罪错地作为,还是无罪地无为?这部电影的作者选择了作为,至于是否有道德上的罪错,至少从目前电影的传播效果来说,还没有这样的程度。
  
  LZ站在了一个道德的制高点,确实,我们没有理由说为了公众利益就可以牺牲个体的利益,但问题在于,这电影对那些孩子本身没有帮助吗?
  
  不过还是感谢LZ这样的人,正是他们的责难使作为的人们在作为时会更加注意自己行为的规范和程序上的正义,但LZ估计永远没有办法想象遇到两难困境下将会如何做出选择。

2007-03-09 01:09:06 果子

  TO:小小风也
  首先,我不是你所说的果子,而是另一个果子,呵呵。
  
  对上面的讨论我是这样看地,你的意思是这部电影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好(这点你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只是由于主创人员的大意(或者有其他目的?这个可能永远无从考证)他们的一些行为将对这些正在死去的孩子造成潜在的心灵上的不良影响,你对他们这种不论基于什么原因造成的影响的置疑或者说是批评我觉得无可厚非。不过是不是这部电影对他们的影响负面的就一定大于正面的?这个现在谁也说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将会有更多的人了解他们,帮助他们。但是我想小小的初衷绝对是好的,这样的质疑能够提醒我们的电影人在创造价值的同时尽量少的去破坏一些东西。
  
  TO:菜头兄
  我想你是误解了小小的意思,我单纯的认为能够在这个后面跟帖的人应该都是心地善良的人,大家都是没有恶意。
  首先,你对小小的话的理解我觉得有很大的偏差,无端的猜测一个人的想法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即使证明了你正确如何?情况不会变得更好,反而只能是更糟。”你凭什么认为小小就是为证明自己的正确才到处发帖的?其次,我的确不明白你说的“你的人道关怀在加速他们的厄运到来……”这样一句话,小小并没有说为了保护孩子们的隐私就根本不该拍这样一部纪录片,他并没有这样说。
  
  果子才疏学浅,想到哪写到哪,大家多担待。

2007-03-09 01:29:30 椰子啊椰子@重新跑

  在最后这个贴子里。你把你要说的话都说清楚了。非常清楚。
    我不回复了。因为我也说清楚了。非常清楚。
  
  ----------------------------------
  让我汗那么一下好么??
  
  有那么点强迫症的感觉唉

2007-03-09 02:58:22 左右

  所谓的“被拍摄许可”在法律上是不是有效恐怕还有争议。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被拍摄许可”似乎只能解决知情权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即使知情,是否有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所以关键在于,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监护人的监护权之间的平衡。这个问题,目前似乎无解。
  
  =====================
  
  这么复杂的问题,常识判断一下就可以了,不要纠缠道德问题。
  
  怀疑张颖和拍摄者的用心所在,这是诛心之论,不足取。动机,这是最可怕的字眼之一。
  
  斥责小小没有发言的权利,声称要献过血捐过衣物当过义工等等才有资格说话,这更是大大的笑话。照这个说法,所有的足球评论员都应该一头撞死。
  
  我不怀疑小小的善意,所以不同意和菜头对小小的批驳。即便书生气的行为可能造成反作用,也不能因此贬损这种行为引发独立思考所带来的价值。伪善是一个道德判断,说实在的,我不喜欢道德判断。
  
  至于说小小“的人道关怀在加速他们的厄运到来”也未免过于夸大,以此立论,任何艾滋病问题,任何涉及生命的伦理问题都不要讨论了,否则就是漠视生命,否则就是病魔的帮凶。
  
  尊重隐私权和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些事之间是不是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尊重隐私权就是要让所有类似的报道闭嘴?上纲上线到这种地步,倒真是让人心寒了。
  
  技术的角度,这部片子有没有更合适的表现手法?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做法?如果答案是有,那么,下一次,希望制作者更专业些。如果没有,那就设身处地,站在病人的角度去思考吧。口头的道德勇士很容易做,真正身临那种绝境的心情,恐怕只有当事人才知道。
  
  善恶没有大小之分,生命和尊严哪一个更重要?认为自己知道答案的人恐怕都把自己当成了上帝。
  
  不用细述了吧。各人按照自己的喜好理解这个片子好了。重要的是,自己的想法,也已经完整地表达。说服别人?在网上,我还未曾见到成功的先例。

2007-03-09 04:01:05 林小蒸

  认真看了楼上的所有帖,个人觉得其实大家都有一个基本的共识:这部片子是在做一些好的事情,希望能给那些孩子带来好的帮助.
  而分歧所在其实也很简单:
  小风强调的是过程.为了一个好的结果,是否应当更注重过程的合理合法与道德?
  菜头强调的是结果.为了一个好的结果,是否可以暂时忽略一些过程中的细节问题?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个分歧有点类似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对于"毒树之果"是否可采用的观点的分歧.或许也只能各行其是了.
  PS:据我所知,小风是做了很多公益事情的.虽然其实这与她是否有资格写这篇文章无关,不过既然楼上有人质疑这一点,我就顺便帮她说一句.

2007-03-09 04:40:34 pinkey

  虽然我赞同一部分和菜头的话 但是这句话太武断了
  
  “说白了,那里的人根本不可能看到这部电影。但是这部“不道德”、“不专业”的电影却可能对他们的处境有所改善。”阜阳没有大家想想中的那么小 没有那么落后 没有那么穷 没有那么穷乡僻壤
  
  那里的人们当然可以看到 而且是和他们相关的 又是得了大奖的 且不说影响力 坏事传千里这句话大家耳熟得很吧
  
  我本身是赞同和菜头的某些观点的 毕竟一个人的生命都在受到威胁了 这个是最基本的需要 但是 这里提出的质疑只是 可不可以不要赤裸裸得暴露孩子们的隐私 无论出于什么意图 对于这部纪录片的本身和社会价值是完全肯定的
  
  如果大家一定要说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注意力 那么可不可以稍微妥协些 不打马赛克 但是不要用真名 或者不要那么确切得写出地址住址 这是纪录片 没错 但是他们是活生生得小孩 他们正在顽强得和疾病做斗争 正在顽强得求得一些生的权力 他们已经用自己所能做到的去让社会关注到其他和他们一样得弱势群体 他们不懂人权 不懂知情权 那么我们这些懂人权懂知青圈的大人们可不可以稍微对他们多些怜悯和关爱
  
  也许这部片子引起了社会关注 可能会让这个弱势群体得到更多的援助 也许会有更多的有同样病的孩子得到帮助 这些都是也许 但是真真切切得在我们面前的这几个孩子 就是我们能够看得到 伸出手摸得到的 他们已经那么乖得用自己的全部满足了大人们的一切要求 大人们能不能也稍微满足他们一些可能他们都没有意识到也永远不会提出来的要求呢

2007-03-09 04:57:03 howe

  支持楼上左右同学的观点:“怀疑张颖和拍摄者的用心所在,这是诛心之论,不足取。动机,这是最可怕的字眼之一。”
  
  不喜欢拿大帽子压人的人,尽管他们提前声明“可能帽子太大了”。这本身就是一种极恶毒的伪善,具有潜在的伤害力。
  
  现在某种卫道士太多,实践者却太少。
  
  还有,不要妄加“质疑”,能不能多点信任呢。就事论事,不要直指人心,因为你自己的心也未必经得起质疑。

2007-03-09 10:41:50 小小风也

    讨论到这个份上,有些理论已经远远超出了我的理解范围。比如“自由价值主义”,以道德做武器,诛心的卫道士等等。我是晏钺寒说的低级知识份子,受过大学教育而已,从事的工作与上述复杂思维不相干,要理解这么复杂的思想和说话技巧,太困难。
    我基于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和影片反映的具体事实发表以下感想。
    我认为孩子们的脸部特写和姓名住址应该被适当虚化。我认为拍摄者至少应该在拍摄前告知任楠楠的健康姐姐这部片子将被送往世界范围播放,片中将出现她丈夫与AIDS妹妹任楠楠的面部特写。我认为在大陆版问世以前,拍摄者不应该张贴带有孩子们照片和信息的贴子,目前它的点击率已经超过60,000 次。
    我认为拍摄者做到上述三条不会使本片的感染力和可信性受到本质影响。也就是说,以上三条不会影响拍摄者最终目的的实现。
    我认为身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有权利质疑拍摄者为何忽略了上述事实,由此质疑他们的职业道德是否出了问题。
    我认为本篇回复里情绪化的声音越响,写这篇观后感的必要性越强。
    
    我已经试图用最简洁的方式来表达了观点。不同意以上观点的朋友,欢迎您继续有理说理,有理有据地说话。同意以上观点的朋友,欢迎您和我一起静静收听。有时真相在倾听而非表白的过程中变得更清楚,尤其是当真相如此简单时。

2007-03-09 10:42:40 woody㊣重返二千点

    楼主说的自有其道理,但角度歪了。
    
    孩子都要死了啊,你却喋喋不休地讨论名誉权,个人隐私呀,这给人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我觉得更大的职业道德就是要让这些孩子给全世界都知道
    清楚地知道他们的名字,相貌,他们的故事
    知道他们在世界上的存在
    而不是让他们默默死去,甚至不知道自己正在死去
  
  你是典型的坐着说话腰不疼的人
  质疑很容易
  做实事很难
  
  所以先不要直接就“职业道德”好不好?
  
  其实我们都是些读了点书,但做不了什么事情的人
  补充这几句
  

2007-03-09 10:44:49 小小风也

  woody同学:任楠楠姐姐是健康人。她一时间死不了。你的其他理论我就不加评论了。
  
  

2007-03-09 10:53:57 woody㊣重返二千点

  小小风也 同学
  你的片片是在哪里看见的啊?
  能不能给我指导一下?
  
  虽然我还没有看,就说了上面那些话,从学术的角度来看真是很不严谨呢!
  
  但基于最一般面上的生活经验,似乎也不完全是无稽之谈呢!
  
  

2007-03-09 11:05:49 bigblackeye

  其实社会上很多事都是永远争论,永远也争论不出结果的,因为双方都有道理,还因为双方都只看自己的道理。如在美国关于坠胎问题,如在中国的新左与自由主义之争。而在摄影界关于这个问题也同样如此。我曾在《读者》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一个摄影记者在捕捉到一个自认为稳拿普利策摄影奖的镜头时考虑到照片发表后当事人的感受后,放弃了拍摄。对本片而言,赞扬者观点也同样不能说是瞎说的,是假话。因此这样的问题其实永远也不会有结果,我自是希望我们在强调自己观点时,能够认真的想想对方的观点是不是也有合理的地方。

2007-03-09 12:22:21 青陌

  我想再说明一点,因为这个讨论乃至更多讨论中,似乎有一部分人没有分清“艾滋孤儿”这个概念。
  
  事实上中国数万艾滋孤儿中,真正感染艾滋病的是其中一部分。也就是说,按照广义的定义,“艾滋孤儿”是艾滋病患者去世之后留下的孩子。
  就像高耀洁在《中国艾滋病调查》所说:“艾滋孤儿是被艾滋病夺走生命的人的遗孤,这些孤儿本身并没有感染艾滋病病毒,他们是健康的。只因为他们的亲人们生前感染了艾滋病,他们才受到无尽的歧视和冷落。”
  
  也就是说,这些孩子中很大部分并没有“正在死去”,他们在身体上是健康的;而是因为国人对其的不了解和恐惧,因为得不到足够的关爱和照顾,而存于生活乃至生存的边缘:无人照顾,备受歧视……
  
  因此,拍出这部片子,普及知识、展现真实,我相信大多数人是肯定的并且钦佩的;
  但是,犯错并不是不能批评。我也同意在此类片子中应使用化名、隐去地址,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尽量保护当事人的利益、隐私和权力。

2007-03-09 12:32:10 青陌

  这是高耀洁老人介绍的艾滋病的知识,做一下广告:
  http://blog.sina.com.cn/gaoyaojie#serial_4b22ef9205000grv
  
  美国一位感染者亨利·尼科尔斯那样希望:“如果有一天我的手破了去医院包扎,我可以坦然地对医生说:我是HIV感染者,请注意消毒,而医生和其他病人很平静;如果有一天我去理发,我对理发师说:我是HIV感染者,请注意消毒,而理发师和其他客人都能很平静”。这意味着在艾滋病持续蔓延的长期过程中,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宣传和口头承诺,而且是具有实际意义的具体行动,这种行动需要未感染者和被感染者的共同参与。”
  
  那么我也希望,有一天,有一个孩子告诉我们,他的父亲是艾滋病患者,我们可以微笑对他说:“恩,我一样是你的朋友。我会保守这个秘密,直到你自己说出来为止。”或者有一天,这不再成为秘密。

2007-03-09 14:46:30 蓝调共和

  非常赞同小小风也说的——"我认为孩子们的脸部特写和姓名住址应该被适当虚化。我认为拍摄者至少应该在拍摄前告知任楠楠的健康姐姐这部片子将被送往世界范围播放,片中将出现她丈夫与AIDS妹妹任楠楠的面部特写。我认为在大陆版问世以前,拍摄者不应该张贴带有孩子们照片和信息的贴子,目前它的点击率已经超过60,000 次。
      我认为拍摄者做到上述三条不会使本片的感染力和可信性受到本质影响。也就是说,以上三条不会影响拍摄者最终目的的实现。"

2007-03-09 14:58:06 惑者

  我跟你道歉
  年轻人学坏,太容易了,专拣和菜头老师的剽悍来学。。。
  我再道歉
  谁都有资格来谈论这个话题,起码说明你在关心。
  
  
  呵,当前城市小资们最爱挂在嘴头的就是尊重隐私、人性这些东西,中国财经状况没与世界接轨,小资们的思想倒是接轨得严丝合缝。
  
  比如,在贫穷落后疯犬满街跑的地区,有人道主义精神的爱狗人士跳出来,指责人类的冷血。
  比如,为保护知识产权可以坚决不降爱滋病药品价钱,逼得第三世界国家为救人命搞药品走私
  
  安妮宝贝不养流浪汉去养流浪狗,是她的自由,这不关任何人的事情,她从来不以正义的借口去标榜自己的爱心。
  
  

2007-03-09 15:00:25 惑者

  
  你的振振指责,是本末倒置。

2007-03-09 15:29:27 雪色深夜

  你难道不知道么!摄影者每天都在接受自己良心的拷问!
  你有没有看过一个非洲的孩子,饿得那个叫瘦啊!他的后面就是一只秃鹫!这个摄影者是赶走秃鹫先救孩子,还是先拍照片再救孩子?!很明显他选择了后者!
  但是请你往大的地方想想,如果没有这张图片我们会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地方存在么?就像战争!为了救50亿人,我愿意牺牲10亿人!

2007-03-09 16:18:09 gadget2k

  楼主,你是在用伪善杀人!!!!!!!!!!!!!!!!

2007-03-09 16:21:05 bigblackeye

  讨论问题不要扣帽子。

2007-03-09 20:10:29 woody㊣重返二千点

  体会一下打上马赛克的A片效果如何?
  请原谅我粗俗的比喻
  
  

2007-03-09 20:51:13 安*遇见心满意足的自己

  什么是伪善? 我觉得gadget2k,先去定义一下再说.
  
  杀人,这么大的罪名最好也不要随便说.
  
  

2007-03-09 21:20:39 howe

  呵呵,来点评一下。
  
  讨论到这个份上,有些理论已经远远超出了我的理解范围。比如“自由价值主义”,以道德做武器,诛心的卫道士等等。我是晏钺寒说的低级知识份子,受过大学教育而已,从事的工作与上述复杂思维不相干,要理解这么复杂的思想和说话技巧,太困难。 (弯弯绕讲这么多,除了显出你的矫情与虚伪,说明不了别的什么。你的确是想不到自己的“大帽子”会引出这么严肃的讨论。没人关心你受的什么教育,理解力达到哪一步,相信这边认真参与讨论的人,即使不是全部,绝大多数人的教育与智力都不会有问题,和你比只多不少。但是真如你所说的,在你质疑别人“道德”的时候,别的人也都有“质疑”你的权利。“理解不了”恰好说明你“不愿意面对批评”的事实)
      我基于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和影片反映的具体事实发表以下感想。
      我认为孩子们的脸部特写和姓名住址应该被适当虚化。我认为拍摄者至少应该在拍摄前告知任楠楠的健康姐姐这部片子将被送往世界范围播放,片中将出现她丈夫与AIDS妹妹任楠楠的面部特写。我认为在大陆版问世以前,拍摄者不应该张贴带有孩子们照片和信息的贴子,目前它的点击率已经超过60,000 次。(早点这么“就事说事”不就得了。何必用“质疑***的职业道德”这么过的标题。你有权利质疑别人的专业性,但是在没有真凭实据之前就质问人家的职业道德何在,就是“诛心之论”,就是用心险恶。这样的推断很难理解吗,“低级知识分子”?)
      我认为拍摄者做到上述三条不会使本片的感染力和可信性受到本质影响。也就是说,以上三条不会影响拍摄者最终目的的实现。(这只是你一厢情愿的“认为”而已。做到这三条当然会影响本片的感染力和可信度。)
      我认为身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有权利质疑拍摄者为何忽略了上述事实,由此质疑他们的职业道德是否出了问题。(由拍摄取者“忽略事实”直接跳到“职业道德出问题”,正是你不客观的地方!鉴于你理解力有困难,再“简单”地说一遍给你听:你可以质疑别人的专业能力,但直接质疑人家的职业道德,就是哗众取宠)
      我认为本篇回复里情绪化的声音越响,写这篇观后感的必要性越强。
      
      我已经试图用最简洁的方式来表达了观点。不同意以上观点的朋友,欢迎您继续有理说理,有理有据地说话。同意以上观点的朋友,欢迎您和我一起静静收听。有时真相在倾听而非表白的过程中变得更清楚,尤其是当真相如此简单时。(矫情至死,否则你又何必弯弯绕写第一段的文字。真理越辩越明,最后一段你想说什么?真相并不简单,至少你做的“质疑”并不是真相的全部。)
  
  
  

2007-03-09 21:37:21 小小风也

  howe.....要不要我替你排下文字版面?有点乱。

2007-03-09 23:32:35 苏无妄

  和菜头这次明显扯远了。
  
  保护了这些孩子的隐私并不会对这部纪录片的感染力构成任何影响。
  “伪善”的究竟是谁?打着“救救孩子”的旗号就可以忽略孩子的基本人身权利吗?或者和菜头觉得,孩子们自己不了解自身拥有的权利,我们就可以去践踏?
  
  我丝毫不怀疑小小风也的善良,我和小小一起怀疑摄制者的职业道德。
  
  和菜头在最后一个回帖里偷换了概念。并不是说露脸是耻辱,而是说是不是公开孩子的真实情况,应该基于对孩子最有利的考虑。就如同性爱一样不是耻辱,但是没有多少人愿意公开自己的性爱片段,某些人除外。
  
  另外,是不是应该“将真事隐去,用贾雨村言”,作为一个纪录片摄制者,应该比我们更了解,这属于他的职业道德范畴,所以,我觉得这顶帽子没什么不当。

2007-03-09 23:39:55 SydneyCarton

  从LS一帖可以看到什么是上纲上线。
  质疑也可以,指责也可以,但你的主题帖中我似乎并没有看到善意的建议,后面指责你的人只是学习了你的手法而已。

2007-03-10 01:51:31 howe

  楼上说出了问题的本质~~~

2007-03-10 08:18:44 小小风也

  小声抱怨一下,我在和菜头老师博客里的回复被删除了两三条。http://www.hecaitou.com/?p=1537#comments。到底是人家的地盘。现在只剩下和老师连续几篇回复和我最后留下的黄色笑话啦,看看,删除工作还挺有艺术性。奥威尔在1984里怎么说的来着?真理部的人最讲究真理了,挖挖书里的人头像啥的。谢谢六欲有节同学给我讲了1984的情节,唉,我老是不听孙仲旭同学的话,不愿意去认识奥威尔的可贵,后悔了。
  
  我承认我最近变得比较无聊,不认真讨论问题,老想着和别人玩儿。可能我觉得这事已经讨论得很充分了,包括反对我观点的朋友,他们的观点也已经摆得充分了。希望能看清楚的朋友,也已把事情看得很清楚了。所以我的心不在讨论事情上,而在和人侃热闹了。所以和老师删除我的无聊贴,也有他的道理。不过他只留他自己的一串回复贴和我最后的黄色笑话贴,就有点可笑了,读者看得一头汗,笨一点的还以为我同和老师一起犯迷糊呢。这样不好,我试着把我被删除的贴恢复一下,留在这里。可能字句略有出入,但大体是真实反映当时情况了。
  
  我以前不知道罗永浩老师同和菜头老师吵架的事。这次在朋友指点下去翻出来看了一下,感慨。和老师同罗老师的智商与才情在同一个级别,他们的一来一去就比较上档次了。哪像我缠着和老师小打小闹的劲头,那个下三滥啊。也难怪和老师紧巴巴赶着删我的回复。还是我自己水平不够。
  
  最后一贴,留个记录在下面,这事儿就原谅我不再发表啥观点了。楼上的SydneyCarton和howe同学,本来应该花点时间回复你们,但需要回复的内容上头都做了细致的讨论,所以原谅我不再污染版面了。劳各位再翻回去看一下,谢谢了。
  
  # 和菜头 Says:如果小小风也也得上一种莫名其妙的致命性疾病,而在中国的任何报纸上找不到有关报道,我倒衷心希望她能有尊严地死去,带着她的全部隐私权一起。
  
    
  # 小风 Says: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我不出来说两句,对不起和老师了。我得了AIDS,我悄悄地死去。和老师生了AIDS,上纪录片露脸,让全世界都知道,帮助中国AIDS病人谋福利,两种选择都可以吧。其他话我不说了,在豆瓣上已经表达了我的观点。(以下省略若干话,意思说我认为应该用马赛克虚化处理孩子们的脸)
  
    
  # 和菜头 Says:我认为你看毛片都不带有码的。我也认为你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有权质问凯文·卡特为什么不事先告知那个苏丹小女孩,她的照片将传遍全世界。你的道德质疑上,依然有人肉的味儿。
  
    
  # 小风 Says:和老师,以前没看过您的博客,不了解您和你的朋友们讨论事情的方式,今天开眼了。“我希望有一天您得了AIDS时,还有今天的好心情,全裸不带马赛克演毛片儿,向世界宣传中国AIDS病人现况,挽救他们的生命。”这句话仿制和老师您说话的方式,也许学得不像,但有的东西不是一两天内能学会的。另外,我不清楚和老师为何反复提到那张苏丹濒死女孩的新闻照片,新闻照片和纪录片是一回事吗?连和老师都不清楚,那我就更不清楚了。
  
    
  # 和菜头 Says:哦,原来记录片是非纪实的,我也开眼了。我也衷心期待着您到那一天,带着您全部的尊严去死。我会为您致悼词的:活得隐私,死得尊严。
  
    
  # 小风 Says:活得隐私或者活得不隐私,是个人自己的选择,应该都可以吧?另外,我同和老师不同,我是不人哈。
  
    
  # 和菜头 Says:你是什么人?你所做的在我看来,和上蔡政府没任何区别。我说了,你没人性。你只有你神圣的原则,那原则是用血写成的,所以你伪善。
  
    
  # 小风 Says:和老师怎么还抓着我不放,说我没人性和伪善呢?我都承认我不是人了。
    --新闻照片和纪录片不同。新闻照片是纪实的,哦,纪录片不是纪实的。
    --和老师和我不同。和老师是人,哦,我不是人。
  
    
  # 和菜头 Says:有意思啊,用道德大棒的优势就在这里。你可以对别人赶尽杀绝,我也可以压迫紧逼,你也可以尝尝这种滋味么。
  
    
  # 小风 Says:您知道费玉清爱说黄色笑话,有一次他在综艺节目上又讲了一个笑话,您老说到“压迫紧逼”,我突然怀念起费玉清的笑话来了。看来他举止女里女气,肚子里倒还真有点货,不是只顾色情的人。(脸红了,如和老师所揭发的,我有时确实看看毛片读读黄色笑话)。
    
  一个幼儿园女老师教小朋友们读英语字母。她说A,B,C······
  有个小女生老是跳过B这个字母不念。
  老师过去问她,诶,小朋友你怎么不跟着老师念?
  小女生说,我妈妈说了,“Bi”这个字,不要随便念。
  老师急了,纠正小女生说,老师跟你讲,妈妈的”bi”和老师的”bi”,不是同一个“bi”哈。
  

2007-03-10 09:56:14 小车

  当一个人缺乏基本谦卑感,却同时充满正义感的时候,可以变得多么可怕。
  青陌其实直接把问题说明了:
  “做正确的事,也需要正确地做事”
  如此简单的问题,居然也要劳烦道德勇士们出来搅混水,有意思么?
  顺便说一下,在争论当中,删除对手的发言,本身也是“不正确地做事”。
  
  支持一下风也。

2007-03-10 10:08:27 小车

  在回复里,满口说着“孩子们正在死去”的人。
  从他们的语句里我看不到“孩子们”是什么,看到的是一团模糊的“人民”式词汇。
  而风也的文字当中,我看到的,是一个实在的人--任楠楠的二姐,她的日子该怎么过下去?
  
  在一些人眼里,牺牲小小的一个后者,去拯救前者,简直是天经地义。
  可是追问下去呢?为了“人民”就必须要牺牲这个女孩子吗?牺牲了这个女孩才对“人民”更有利吗?
  这样的对话真是太熟悉了,我们都知道结果是什么--如果我们可以为了“人民”随意牺牲个体,最后“人民”就会变成什么都不是的一张遮羞布。
  
  读到和菜头文字的时候,忍不住想起《天安门》里的一句话,大意是反抗这个制度的人,同时带着这个制度留下的深深烙印。深感其然。

2007-03-10 11:39:47 蓝调共和

  我一个朋友对此的评论,转一下:
  “这个讨论比较长,看了挺长时间。不想发言了,因为我的观点多少别人都提到了。我觉得小小风也提出来这个问题是值得思考的,但是并不需要这么大张旗鼓来批判。是不是有办法既保证孩子的隐私权得到保障,同时又不减少片子的艺术感染力,我不确定。也许不公开地址是可以做到的,但是不出现孩子的肖像恐怕是做不到的。监护人签署协议的做法恐怕是一个灰色地带,但是我觉得摄制人员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了这些问题,说他们缺少职业道德我觉得说不过去。至于任楠楠的姐姐和她丈夫,既然他们是结婚了,我假定他们已经是成年人了,他们应该能够考虑到签署这个协议的结果,不需要我们为他们作出判断或者假定他们无法作出正确判断。总体来说我对这个片子是持肯定态度多些。这个讨论里似乎两方面都有些人说话过火了。”

2007-03-10 11:53:39 小车

  我觉得不是“言词过火”的问题。
  而是很多人在回复中间体现出来的那种想法。
  为了某个事业,就可以牺牲个体。
  甚至连质疑这样的牺牲意义何在、是否可以避免,都被视为一种罪恶。
  这样的想法如此普遍,实在是太可怕了。

2007-03-10 12:34:59 蓝调共和

  我觉得我们应该从"是不是有办法既保证孩子的隐私权得到保障,同时又不减少片子的艺术感染力"这方面来讨论,更着重专业、技术上的问题,力图去解决事情,而不是从“职业道德”出发去批判。道德是说不清的,没有必要再说下去了。
  
  另外,这场讨论之所以如此火暴,引来了许多情绪化的发言,和双方的观点没有很大关系,和双方的表达方式却有很大关系,如果都能更加冷静的陈述观点,可能不会有那么大的矛盾。
  
  小风认为这部片子可能会对被拍摄者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他们应该有充分的知情权,如果拍摄者进行一些适当处理会比现在更合适。而和菜头一方认为这些孩子们都不知道能活多久,他们急需得到帮助,这部记录片可能就是因为不做处理可能会给他们更大的帮助,正面影响也许会大于负面影响,与生存权比起来,可能隐私权要稍微不得已往后退一退。
  
  其实这两种观点都有道理,好比是硬币的两面。怎样在做记实报道时既不影响报道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又能最大程度的保护被报道者?当双方可能出现矛盾时,怎样权衡?值得进一步思考。
  
  希望客观理性的讨论多一些,情绪化的言论、臆测和道德判断少一些。大家的出发点都是善意的,都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这些被拍摄者,只是各自的立场和做法不同而已。希望这次讨论能对事情有所帮助,而不是激起更情绪化批判。

2007-03-10 12:43:14 蓝调共和

  “为了某个事业,就可以牺牲个体。甚至连质疑这样的牺牲意义何在、是否可以避免,都被视为一种罪恶。这样的想法如此普遍,实在是太可怕了。”——其实这讨论的双方没有人要牺牲个体的利益,相反他们都在力求保护个体的利益。只是小风认为保护隐私权和知情权才能保护个体的利益,和菜头认为保护生存权才是保护个体的利益。
  
  不需要上升到不必要的高度。

2007-03-10 12:55:28 小小风也

  欢迎蓝调阐明自己的观点,但不要解释我的观点,以免万一出现不可预料的偏差,谢谢。

2007-03-10 13:21:53 SydneyCarton

  出来打个圆场吧,这个讨论到此为止吧,双方的立场和观点都已经很明确了,如果再纠缠下去,就完全是意气之争了。
  我做个总结:第一,还是要多做实事;第二,做好事时候不能因为做的事情的性质就忽视程序的正义性——但如果在遭遇选择的两难时(不针对这次事件)选择伤害比较小的。

2007-03-10 13:42:26 bluejudy

  看看风也给和菜头的留言,好像觉得和菜头这回是太过分了一点,就事论事,似乎变成了意气用事了。男理科生vs女理科生,似乎男理科生和菜头的血气太盛了一点。我喜欢蓝掉共和的说法,这是一个硬币的两个面。和菜头自己先前都说别人上纲上宪,结果现在还不依不饶,真是太小气了...
  
  我一直很喜欢小小风也的文章,我知道她很有爱心,我知道“微笑图书馆”,也知道《夏洛的网》,风也是行动派,说得少,但做的不少爱孩子,有童心,也很有真知灼见,和菜头对她也实在太有偏见了。

2007-03-10 13:55:16 小小风也

  bluejudy,谢谢表扬。你和蓝调都一样知道我的老底,没有说得那么行动派吧。唉,老脸一红。

2007-03-10 14:16:55 苹果

  小小疯也 就是一个典型的城市小市民和无赖
    一直在呢唠唠叨叨磨磨叽叽,你磨叽什么阿,你有什么资格谈论别人耗费心血怀揣一颗爱心拍出来的片子?我很怀疑你的用心,不可否认你很懂炒作,你很会吸引别人的眼球,你这种人才不去干正经事真是国家资源的极大浪费!
    豆瓣上居然还有你这种人我真的很吃惊,我真惊了!不管你是哪的人,不管你在哪混,总之 SHUT UP!
    我想问你,既然你一直在阜阳混,你为什么不早去拍部片子让我们知道他们的生存状况,你既然呢么有人权意识为什么只会在这像个疯子似的狂吼而不是去用实际行动关心他们,帮帮他们,你的爱心呢你的激情呢,装成一个道德批判者去挑别人的刺谁都会,可是你都作了些什么,试问一下你所做的利是不是大于弊呢? 我们大家都应该想想。 希望共勉。

2007-03-10 14:25:39 龙飞

  我欣赏一句话:“我不同意你的话,但是我会用我的生命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我坚信我们发表的意见完全是出于爱心,出于对社会的责任感,不论语言如何偏激,心里的愿望都是相同的,都希望社会更加文明,更多的弱者得到关怀和更加细致的爱护。我赞赏德蕾沙修女的说法:“我做的不是伟大的事,我只是用伟大的爱做每一件小事,如此而已。”这样的争论的意义在于我们都在争论的同时拷问自己:我是怎样做的?我会怎样做?起码,我相信,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上面争论的朋友都可以毫不犹疑的伸出手来,爱是需要并且可以传递的。我们怀着善意和爱去讨论这样的问题,我感到讨论才是快乐和有益的。我所表达的也许与讨论内容本身无关,但这是我想说的。

2007-03-10 14:26:17 小小风也

  边缘行者同学,我们俩共勉啥呀?另外你的版面也有点混乱,要不要我替你排下版?

2007-03-10 14:29:37 苹果

  共勉真实点,不要这么老学究,最看不贯装模作样的人

2007-03-10 14:43:39 小小风也

  谢谢你的勉励,勉励我真实点。共勉就算了,老了。

2007-03-10 17:13:40 小车

  2007-03-10 12:43:14: 蓝调共和
  其实这讨论的双方没有人要牺牲个体的利益,相反他们都在力求保护个体的利益。只是小风认为保护隐私权和知情权才能保护个体的利益,和菜头认为保护生存权才是保护个体的利益。
  ====================================
  有意思,你倒是说说,和菜头在保护哪个“个体”的生存权了?
  他在这里所有的发言当中,提到、关注到哪一个个体了?
  他口口声声的,都是“孩子们”。这是一个复数名词,更糟糕的是,在某些人眼里,这恐怕是一个抽象名词。
  

2007-03-10 19:26:23 bigblackeye

  这个帖子看得真累,其实争论双方都已经把自己观点阐述得很清楚了,剩下的就是重复自己的观点,重复再重复。我建议双方都不用再争了。这样大家都省些时间,省些精力。
  
  争论半天和别的争论一样,大家越争越觉得自己更加正确,更强调自己的观点,其实对方难道都是言之无物吗?都是胡说八道吗?
  
  双方都有道理,但双方都缺乏宽容。如果谁能承认自己被对方说服,那我对此人还是很佩服的,但这样的人保证很少。

2007-03-10 20:33:14 SydneyCarton

  LS靠谱
  讨论、争辩不是为了输赢,是要讲明道理
  现在道理都比较明了
  没有必要再纠缠这个了
  从中得到教训
  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才是王道
  流入意气之争乃至人身攻击就比较下作了

2007-03-11 05:39:44 howe

  这位朋友说得真好。一定要顶一下。
  
  顺带着再次鄙视一下那些满嘴仁义道德四处乱抡大棒打人的“人”。还是一句话,没有真凭实据之前,请不要胡乱质疑!
  
  “爱是相信,爱是宽容,爱是希望!”做人处世,仿佛照镜。你如何待人,别人就如何待你。
  
  *** ***
  我一个朋友对此的评论,转一下:
    “这个讨论比较长,看了挺长时间。不想发言了,因为我的观点多少别人都提到了。我觉得小小风也提出来这个问题是值得思考的,但是并不需要这么大张旗鼓来批判。是不是有办法既保证孩子的隐私权得到保障,同时又不减少片子的艺术感染力,我不确定。也许不公开地址是可以做到的,但是不出现孩子的肖像恐怕是做不到的。监护人签署协议的做法恐怕是一个灰色地带,但是我觉得摄制人员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了这些问题,说他们缺少职业道德我觉得说不过去。至于任楠楠的姐姐和她丈夫,既然他们是结婚了,我假定他们已经是成年人了,他们应该能够考虑到签署这个协议的结果,不需要我们为他们作出判断或者假定他们无法作出正确判断。总体来说我对这个片子是持肯定态度多些。这个讨论里似乎两方面都有些人说话过火了。”

2007-03-11 06:29:24 小小风也

  howe:你每次谈完观点,我每次都有忍不住回下言的冲动。次次照镜子,次次人不同,皱纹一天更比一天多。读你的贴也是一样。这个贴子里突然爱起来,有点不习惯,呵呵。

2007-03-11 09:00:38 woody㊣重返二千点

  小小风也 我感觉这是一个视角的大小远近问题
  
  你说的全对,但是角度是不是太近,太紧,太急了一些呢?
  
  就好象对你有意见者,其实也不过是看了你几句随笔感悟,就断然得出"伪善"之类的结论,你自然感觉不好,其实从方方面面的线索来看,你全然是个大好人呢!
  
  前面楼上howed的可爱朋友说的话,是不是可以作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结语呢?
  

2007-03-11 10:09:32 Reno King

  按照楼主的逻辑,电视电影将不会出现任何儿童

2007-03-11 11:42:50 伍岭

  赞同菜头,不多说
  
  艾滋病人急需大众的宽容、理解、关心,纪录片做的好。
  
  至于楼主有楼主的意思……随他去吧。

2007-03-11 11:45:15 伍岭

  龙飞同学:
  
  “我不同意你的话,但是我会用我的生命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句话是断章取义。
  
  原话并非如此,原意也大相径庭,请上网查证。

2007-03-11 16:46:29 小小风也

  woody:
  
  谢谢继续关心本贴。把发言人品质的好坏拉进这场讨论,十分有趣。我得得到品行良好的认证,才有权利质疑一部公益电影吗?我本人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别人对这个有兴趣是别人的权利,
  
  我没什么高屋建瓴的本事,也不懂你说的“急”与“近”是什么意思,只能就个人所观所见和工作经验发表观点。既然大家迟早都会有机会看这个片子,那么我说的东西是对是错,是远是近,完全可以在大家看完评奖版片子之后。我唯一不能肯定的是,大陆通行版会怎么个剪法,里面还会不会出现和送奖版同样的画面。这也是有趣的事,参加讨论的多数人没有看过本片。他们将在看过以后有第二次发表评论的机会。
  
  我已经决定在“最后一贴”之后不再发表更多观点。个人能力有限,没必要变着方儿反复说些同样的道理。晏钺寒,青陌和小车已经从各个角度做了深入讨论,无论是否赞同我,他们的讨论是值得一看的。其他还有很多朋友的意见也很值得一读再读,虽然可能看上去比较简单或者有些情绪化。
  
  补贴一个去年冬天我写的工作日记,没有公开过,今天去翻看仍有价值。“占有病人的数据就应该经过完整和充分的知情同意过程,这与是否对病人有益是两件事情”。说这句话的人是我们这个行当的国际权威,她说这个话时冷静而自然,没带一点感情色彩。
  
  除此以外我的工作体会是,只有当你尊重病人的权益时,你才能帮助他把利益最大化。保护病人利益的所有措施最终不会削弱强势一方(医生和药厂)的利益,相反会使你的工作更有效,更有说服力,更据持久性。
  
  从大局上来说,新药的试用是必然要进行的,否则人类医学事业不能得到进步。从个体来说,如果病人不愿意冒新药风险,即使你确认这个药对他个人很有好处,即使你知道他冒风险得到的数据对以后所有病人都有好处,你也不能给他用药。你是强势一方(医生),但你没有资格代替弱势一方(病人)决定其命运去向。如果你要破坏这个规则,那么希望你拷问一下自己的职业道德。
  
  因此我不想花精神去讨论给任楠楠的姐姐“打上马赛克会不会减弱艺术感染力的问题,会不会减弱电影拯救濒死孩子的作用”,这个问题本不需要讨论。
  
  思考不是由电影而起的,自打进入这个工作领域之后我就在思考了,观后感不过是触类旁通顺手而得。结论也不是今天可以给的,当大多数人都得到机会去实践知情和同意的过程时,事情才会变得富有讨论性。
  
  空口说事,总欠血肉。我们生活在某种体制之下,难免带有强烈的体制烙印(谢谢小车指出这个规律),说话做事,如有这份自知之明,幸甚。

2007-03-11 16:50:55 小小风也

  July 11, 2006
  昆泰来上海
  
    昆泰公司是世界最大的CRO公司。所谓CRO公司就是帮助药厂和医院完成新药临床研究的公司。但昆泰这次来上海不是做研究,而是受委托以第三方的名义检查我们工作。
    工作人员包括北京总部的临床研究专职督查Frances和汉城总部的Yeonheen Cha两位女士。后者在汉城负责督查、市场和培训。从他们身上可以看到顶级公司职员的素养,目前为止只进行了短短一天工作,他们给我的启发很大。
    首先是关于伦理问题。虽然汉字不识一个,Cha女士仍然敏锐地注意到我在研究中套做的另一个项目的实验数据。那个项目与药物无关,只是简单观察,但她提醒我,仅仅口头得到病人的允许是不够的,正确的做法是获得病人的书面许可。起先我还小有委屈,圈内人都知道,中国医生获得病人的数据大多数时候完全不让病人知晓,像我这样事先征得病人同意的做法已经相当“伦理”了,何况我们进行的还只是临床观察不涉及新药研究,国内并无相应流程让医生去照章操作。但Yeonheen女士清晰地指出,占有病人的数据就应该经过完整和充分的知情同意过程,这与是否对病人有益是两件事情--道理我都懂,真的做起来才发现自己认识上有差距。
    得到的另一个教益是······
    他们还提醒我······
    另外,药物临床研究是一个非常注意职业信誉的行当。······
    以上内容,在以往的学习中均无涉及,或有理论印象而无实践教训,这次算是大开眼界。希望在明天的检查中不要出大差错,多出小差错,继续学习。感谢CCTV,感谢湖南卫视,感谢MTV,感谢花钱请昆泰来给我免费上课的研究发起人。嘿嘿嘿嘿。

2007-03-11 18:37:11 六欲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