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13 19:57:31
来自: enchinya
(广州)
Razorlight的评论



虽然不喜欢主场Johnny,但从Somewhere Else的惊喜到这张专辑的喜欢,我还是要坚定我的立场。喜欢他们的只是音乐。他们相比起其他同样玩吉他的乐队,他们的音乐层次感比较强,加上Johnny怪怪的嗓音,他们似乎就是在伦敦街头玩摇滚的毛头小伙子。虽然他们除了Johnny其他人都是瑞典人,但我还是更愿意把他们叫做英国的乐队。
1/1人推荐
> 我来回应
Razorlight的评论




虽然不喜欢主场Johnny,但从Somewhere Else的惊喜到这张专辑的喜欢,我还是要坚定我的立场。喜欢他们的只是音乐。他们相比起其他同样玩吉他的乐队,他们的音乐层次感比较强,加上Johnny怪怪的嗓音,他们似乎就是在伦敦街头玩摇滚的毛头小伙子。虽然他们除了Johnny其他人都是瑞典人,但我还是更愿意把他们叫做英国的乐队。
1/1人推荐
> 我来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