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和道德无关。
出类拔萃是要付出代价的。
譬如出色的文字,往往从最初脱稿之后就开始颠沛流离,要么遭禁,要么根本寻不得出版社愿意出版。《查特莱夫人的情人》因着劳伦斯那些充满对生命的热情的性爱描写,在英美遭禁三十余年。《十日谈》先后十二次被禁止,甚至连原稿和已复印部分都在佛罗伦斯被付诸一炬。《尤利西斯》就更不必说,直到20世纪30年代在英美仍旧遭禁。
而我们所要谈论的《洛丽塔》,由可敬的纳博科夫花了将近十五年的时间写就,花了一年的时间才找到愿意出版此书的巴黎奥林匹亚出版社。而却依旧流离失所,被尴尬地置于一套色情小说长大半年。而由于题材问题(恋童/乱伦),直1958年到才终于有了《洛丽塔》的美国版。在澳大利亚,此书在1963年以前仍被列为禁书。
即便是文化包容能力相对强大的今天,多年之前沸沸扬扬的那类争执和辩论,却也依旧无法平息。
作为上个世纪最具争议性的小说之一,《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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