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初在豆瓣上不断写评的原因之一就是看了好多歪七扭八的书,根本没人关注,于是犹如邪恶的贵族,尽享霸占初评权的乐趣。后来友邻渐多,越写越小心,反倒少了不少快乐。现在突然发现三十多个读完此书的家伙居然没有一个吱声,赶紧幸福的占住位置。
克劳夫兹绝对有成为优秀豆友的潜质,因为他在他那个年代“轻松”的占据了一个关键点:有人提出了推理小说黄金时代的概念,而他的玩票作品《桶子》居然成为了这一时代的拉幕人之一。
早在读《桶子》时就发现一个问题,克劳夫兹笔下的人物没什么个性,故事算不得离奇,一切都按部就班前进,但就在这种过分贴近生活的冷静和无趣中,渐渐让人感到有些不适。
看完这本短篇集我有点明白不适的来由了。
这些常常要借助时刻表才能完成的罪案透着一种真实的气息,它们让我感到犯罪离自己很近,只要精确地执行纸面上的计划,再加上一点公共交通不要出故障的小小运气,杀人真是易如反掌。
在看至《包裹》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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