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不是大叔控但是老谢这样的眼睛亮闪闪的谁能不爱呢。另外内鼓手简直就是灯泡长毛版,爱死了。唉,简直太爽了。
比如我只有两句话要说:前两天在去上课的路上看见一个卷发男,带着一个蛮大的耳机,右手拿着discman举在大概腰的位置,很专注的在走。我觉得他比那些带着ipod白色耳机的人有型多了!这年头还听cd机的人真的不多了,当时好有冲动上去和他搭讪= =||||| (1回应)
广场: 后街 id: eyeinhand 2007-04-06加入 啦啦啦~的blog: eye iN hand 外表的欺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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