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上述对文楚安与王永年译本的评价,我又觉得郁闷了,不过还好,自己有幸读过这么一本书。
那时再上高三,时间的确很紧,崭新的《在路上》被误打误撞的我看到了,在书屋里欢呼半天,因为《血色浪漫》所以很期待着本书。回到家中就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得看,也许有的人觉得我这样的阅读习惯就是对读者本身的一种亵渎,因为杰克是连续的在20天中写完的这本书。而我是什么时候有空了就拿来看看。有趣的是,什么时候拿起来看都可以接着上面的继续,并且依然津津有味,文字叙述得流畅,尤其是对波普爵士和美国风景的描述,像剪辑过的电影那般自然。很敬佩的是杰克的想象力,准确生动而又大胆。
这本书本身就代表了一种美国式的精神,自由,为所欲为,独立,也代表了年轻人的想法,愚蠢的叛逆,不可一世。羡慕他们,过自己想过得最真实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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