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一篇评论,充其量只是一篇读后感,还是很跑题的读后感,写着玩吧,大家都开心就好。
劳伦斯•布洛克在《八百万种死法》中说,纽约有800万人,就有800个故事,同时也就有800万种死法。这种说法可能过于危言耸听,但是不可否认,无论是被流弹打死,被劫匪杀死,被装着炸弹的电视机炸死还是干脆酒精中毒醉死,死亡终究是各种各样而又不可避免的。突然间,我开始问自己,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以怎样的方式死去?我突然迷茫了。
老死,也就是活到一定程度不得不死,这可能是最容易让人接受的死法。老天爷给你了80岁的寿命,你多活一天都是赚的,所以,如果能够没病没灾、舒舒服服的颐养天年,最好是活个一两百岁,然后在阳光明媚的某一天,两眼一闭,双腿一蹬,高高兴兴地去见上帝,不失为最好的死法。但是,人活一生,总的来说痛苦比快乐要多,多活一天就要多为了生计奔波一天,等你老态龙钟的那一天,除了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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