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招

红袖招的日记


一个人的时光,又寂寞又美好。

夜晚,凉风似水,一灯如豆,裙摆曳曳款款。

一个人,依在床上,一只狗在边,一杯水在侧,一本书在手。

看着书中人物起落,忘却了现实,狠洒了几滴眼泪。

孤独是骨子里的,是人的本性,我们的交往不是想要热闹,是怕孤独。

但是,这样的夜晚,我一个人,很好。

这就是我的世界,我是这世界的主。


忘记思考,徒然的空格

2008-08-28 20:28:17

也许是太多的重复,反正就是日复一日,索性放弃了思考,以为这样就会轻松。
徒然间,发现自己更累。这种累,是心累。

当大脑不再思考,身体也会变得僵硬,动作虽然在进行,却不再有意义。
许三多说:有意义就是好好活,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情。
乍看之下,以为他是不会思考的人。我们都错了,他比我们谁都坚定。

心中有一个方向,如太阳之于向日葵,向日葵是傻的吗,它是最幸福的。
它看得见它的目标,它始终朝向它的目标。

以为身体会轻松,所以什么都不做,结果身体更加疲乏;以为心会轻松,所以看不要思考的电视剧,结果脑袋发涨,不知所以;以为什么都不做会轻松,所以一天发呆,结果比上班还要累。

必须思考,必须动,否则一潭死水。



我要抓住夏天的尾巴,吃桃,穿裙子,还要去漂流。
要知道夏天每年只有一次,我要美美的过夏天,好好的过夏天。

偶然听见有同事说,8月7日就要立秋了,心里一慌,今年夏天我还没有穿过裙子呢。
还有,我也没有吃够桃子,西瓜,和苹果。
虽然冬天也可以在超市买到,但是不应季的水果口感太差。
还有还有,我还没有去过海边,还没有玩水,还没有出去旅过大游,只在沈阳市里小转了几次。

不行不行,我要揪住夏天,让夏天慢点走。


我的朋友小羊,他形容事物的语言,时常让我目瞪口呆。
记得小羊曾经和我说过,他小时候第一次吃锅包肉的时候,感动得都要流泪了,
心想世界上竟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我以前饭店的行政主厨——德国人JILION。
他的中文名字叫吉龙,(外国人对中国的红五星,龙,毛主席都很崇拜)。
他在沈阳从业有5年,中文说的很遛。
我们聊天,我问:外国人来中国最喜欢吃什么菜?
他说:川菜,辣的过瘾。
我问:在沈阳,你都去哪里吃啊?
他说:太原街,沸腾鱼乡。
末了,又补充一句,他妈的,真好吃。

我没有他们的文字功底,
但,面对美食,我的直觉就是,不枉此行,不枉此生。

须臾间,便觉得不枉此生的是什么呢?
————水煮鱼,沸腾鱼乡的水煮鱼啊。好吃,好吃。
挑筷如口的刹那,整个口腔充满了香辣麻三种滋味,我的味蕾被大大的刺激了。
人生得一尝美食,不枉此行,不枉此生啊。

店面干净,服务也周到,东西地道,量大,两个人点两道菜就足够了。
一道当然是水煮鱼,另一道建议是炝莲白,也可以是辣子鸡。
我们今晚先吃的辣子鸡,辣子鸡的滋味太足了,辣,麻,把整个味蕾都打开了。
等到吃黄白的水煮鱼肉时,觉得辣麻的不过如此。
如果有朋友去吃,一定要先吃炝莲白,再吃水煮鱼,然后佐以辣子鸡。
最后的点心也好吃,莲容酥,芝麻球,香芋卷,香甜微酥而不腻口。

好吃啊,真是满口余香,意犹未尽。


泡泡走失以后,我们一度决定再也不养小动物了。实在是伤不起那心啊,你想,从那么点,我们朝夕相处,给它弄吃的,给它洗澡,转眼间,它就离你而去。一朵的花的枯萎,一只鱼的翻白,都会让我们黯然,何况一只活蹦乱跳的小狗呢。

我们养的第一只小动物是一只小土猫,是我和小羊在花鸟鱼虫市场买的,叫小白,很可爱,很调皮的一只猫。专门喜欢在我们的被窝里拉屎。真的没有办法,一天要给它收拾两次,被子都来不及干啊。不让它上床,它就瞄瞄的叫,你也听不了那个凄惨的声音。后来,我们把它送给一个买水果的人家,是平房。后来得知它死性不改,在人家遥控器上拉屎。后来的后来,它在外面玩的时候,不知道跟谁走了。

第二只,是踢石戏送给我们的大白猫,叫朵朵。因为踢要备战高考,家里不准他再养猫,怕他耽误时间。拿来的第一天,给它洗澡就费了劲,我和小羊两个人都按不住它,扑了浴室一地水。而且这猫有怪癖,只要是裸露的手或脚,上去就舔。那个晚上,我们几乎都没睡着觉。第二天,看着彼此惺忪的睡眼,再加上这猫。实在是大,力气也大,我俩加起来也打不过它。我们狠了狠了心,又给踢石戏送回去了。

第三只,就是泡泡,跟我们的时间最长,也最有感情。泡泡刚来的时候,还没有一只手大,蔫蔫的,还需要喝牛奶。慢慢的,它长结实了也更欢实了,一直都是大家所共同喜欢的小贝贝。可是,随着时间的推延,有一次泡泡外出,那是它第一次外出,以前它都没有出过门,就和一只破狗玩了一次,回家后,性情大变,它吃饭发时候,谁要是靠近,它就贼凶猛地乱汪汪。还学会把吃不完的骨头藏在沙发后面,等到没有吃的时候,再叼出来,大快朵颐。终于有一天,把小羊妈妈的手给咬了,我们无限伤心,说要把它送走。但一直没狠下心来。终于惨剧又一次发生,泡泡把小羊爸爸的手也给咬了。看来,我们是留它不得。我们忍心含泪把泡泡送给买水果的(还是第一次的那个人家)。后来也是忍不住去看它,见它被新主人关在笼子里,我们都心不平啊。后来,听说,它在外面玩的时候,被人逗跑了。到现在,再也没有见过它。到现在我还保留了泡泡的照片,每一次看,都无限感慨,就象父母放弃一个学坏的孩子一样,有时候懊悔,有时候自责,有时候恨这个小东西不争气。

第四只,是个兔子,叫豆花。是复活节那天,我从餐厅拿回来的。它最安静,最乖。放弃的它的原因是因为它被邻居小孩给祸害了,我们以为它不能活了。就给它送给一个平房的老爷爷家,听说它后来好了,老爷爷家的孙子还给它割嫩草吃。可惜,我们没有再过它。

昨天,家里又来了一个新成员——小卢。它是一只鹿狗,现在也是小小的。昨晚,它和我们度过了第一个夜晚,睡起觉来象个孩子,四仰八叉的,早上醒的早,现在又在床上靠着小羊睡着了。小羊的胳膊支着,小卢弯在小羊的臂弯里,一只小爪还搭在小羊的胳臂上。日上三竿,两个死东西睡的这个香啊。


我们都已经长大,学会如何美丽 
 
已不再像昨天那样肆无忌惮的争吵,打架 
 
时间逐渐改变着我们的想法 
 
然而却拙于向彼此表达 
 
那个和往年一样的夏天 
 
情绪恶化,说了不堪回忆的狠话 
 
至今在我们的心上还留有伤疤

 
 
我们都已经剪短了长头 
 
却不见了向往的潇洒自由化 
 
赌气让我们之间的气氛尴尬 
 
讲不出的抱歉是对我的惩罚 
 
不要让误会变得更加复杂 
 
我想亲情会让我们伟大 
 
希望仍然像从前一样开心的聊天,讲电话 
 
就算相隔万里都可以告诉对方彼此的牵挂
 
 
 
我们都已经流浪异乡,想要得到城市童话 
 
若没有这传统,庸俗的旧历年画 
 
还不会回到父母的身边,说出这句话
 
我们的身边都已有另一个人在陪伴 
 
我多希望你象我爱他一样来喜欢他
 
而你却表现的不以为然 
 
真不明白为什么人类总要长大

为什么一定要离开亲人,重新组合一个家
 
 
 
我们都已经有了各自的秘密 
 
也许这也让彼此产生距离 
 
抱怨我从不向你提起 
 
似乎剥夺你知晓的权利 
 
请不要介意,更不要怀疑
 
只是不想姐姐的哭泣,让你惦记 
 
美好的事情才愿和你分享

因为你是我的小妹妹

 
 
关于未来要经历的起起伏伏 
 
我们的坚定会依然如故 
 
不能让父母的祈望被辜负 
 
更不因为寻求一刻刺激而让父母担忧
 
我一直坚信你是上天赐予我的礼物

绝不是儿时的戏言“尾巴和包袱”

而我是你的姐姐

你的鼓励会让我骄傲和满足 


归乡似客,小住溢情,离乡是泪。

七月,回到了久别的故乡。想起上一次回来还是在农历年,冬天,尽管现在的年节讲究不象小时候那样浓烈,但是我的回归还是让妈妈忙碌了一阵。最后的记忆就是妈妈送我走的时候,眼光一直追随到我上车,车渐行渐远,再也看不到我为止,而我只顾照看搬挪着行李。

故乡,妈妈,我又回来了。

快进家门了,心理竟有些慌张,还有些怕。见了乡亲,寒暄中始终带着几分客气。车行到家,妈妈迎了出来,母女相见,却是一句响亮的话都没有。

至亲无言。

进门肯定要先吃饭,妈妈已经摆好了一桌,都是我一贯爱吃的。虽然我不十分的饿,也不再象小时候那样贪吃,但还是吃的肚皮溜园。

闲话家常,本来两母女还绷着唠,说着说着就高声大气。我们家三个女将,一向说话嗓门海亮。渐渐呛话打岔,刚才还其乐融融的,马上回到了十年前,我还是那个不懂事的黄毛丫头,妈妈也成了当年的麻辣鲜妈。也不知道怎么有这么多话,一下午就在谈话中进行。其中,还伴随着几次小的争辩。

傍晚,晚饭过后,照样是闲话家常,我狠狠地问了一些我不在家时候的景况,妈妈也汇报工作一样长篇大论,家里如何,地里庄稼如何,邻居如何,村里如何,和往常不一样的是,还谈到了四川地震,妈妈还自豪地说,她也捐了10元,四川孩子真是可怜。要知道,爸爸外出务工,作为留守妇女的妈妈还是很不容易的。这种时断时续的谈话一直到夜里十一点,我和妈妈才睡。

第二日晨间,听见妈妈在外悄悄吩咐别人小声点,说我在睡觉,我还以为七八点了呢,睁眼一看才五点四十,乡间起床真是太早了。囫囵一觉,再睁眼才七点,往常在沈城,七点我还在梦的最深处呢。

两天来,晚上睡的比沈城早,起的也早,白天也不觉没精神,坐在院子里,看着生长的农作物,满眼都是绿色,吃什么都现摘。我家的黄瓜被我扫荡的就剩下小黄瓜钮了,那样的实在不能吃。这个时节正是农作物拔节的时候,看它们比天天看汽车尾气觉得神清气爽多了。

终于还是要走的,妈妈又开始沉默了,真拿她没办法。一直要送,一直送到村口,一直送上车,我又忘记和妈妈告别,上了车就直接走向座位,车就开了。我应该给妈妈一个告别的眼神,我知道她哪次都在追随着我的身影,直到车开走了不能再看见为止。

懊悔溢满了我的胸间,一时间,我伤感的几近落泪。同时,那个立了无数次的壮志又冉冉升起,一定要争气,一定要让妈妈过得更好。

我知道,哪一次我都是真的。

妈妈,人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锅台灶间
锅台灶间
红椅子绿门
红椅子绿门
梁间燕子
梁间燕子
现代化
现代化

三千青丝为谁留

2008-06-26 21:34:59

三千青丝为谁留?为羽留。
羽意却向鸟,
鸟本纯洁心。
云归何处?
云归何处?

这首不算诗的小诗,让我想起了我那长发飘飘的年代。

每一次剪发,总是很不情愿,总是拖到不能再拖,一窝鸟雀头,谁看了都说太不精神。
是啊,我的头型从来就没有显的干练的时候,总是乱蓬蓬的,随性极了。
我讨厌把头发弄的溜光水滑,象个汉奸似的男人。
我更讨厌在市场遇见个妈妈桑,挽个菜篮,却顶着一个晚宴装束,高耸如云。
我现在已经看不得有人穿西服打领带,看见了我会以为他是饭店的保安,
或者你是推销保险的吗?还是经销课程的培训师?
正装,已经告别我的时代。
正装的头型也告别了我的时代。

遥遥想起我的长发飘飘的岁月——
孩童时候一直是辫子妞妞,小学时候表演的是马尾巴的功能。
二年级的时候,9岁,91年,阿姨领着烫了一个全国人民都不太习惯的卷卷发,
象一个洋娃娃,系着红领巾,站在操场上和别的土孩子一起做操。
六年级,离升学考试还有几天光景的时候,
自做主张,把长发剪了一个不等式,
象极了当年的郭富城。

头发一旦剪短,便不再易留。
初中高中,六年短发。
大学时代,男友说,其实你长发肯定好看。
但是半长不长,怎么也不留不起来。那时候我是典型的学生头,中短发。
大四去北京实习,一去一年。
我对他说:“这一年,我不剪发,我把对你的思念一起留起来。
            到时候见你,你就知道我想你的长度。”

可惜当年何员外的《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分手》不幸言中。
但是头发却留了下来,成了长发。
毕业工作,把头发挽成一个卷,放在发套里,一工作就是一年。
休年假的时候,剪短,做了一个锡纸烫,韩版的蓬松,乱乱。
休息的时候,我每天顶着一头莲蓬,穿梭在宿舍和市图书馆。

一直到现在,都是中短发。
有时候卷卷,有时候直直,有时候乱乱,有时候顺顺,
但是,我不爱理发。每次都是到了不能再拖的时候,我才不得已去了。
理发10元,20元,一直剪到30元,时间也越来越长。
一坐坐那么长时间,感觉真是受罪。
尤其是烫发,药水,电棒,洗,吹,简直是折磨。

听小羊说,国外理发行业奇货可居,因为是纯手艺活,所以价格昂贵。
不似国内,剪发理疗饭店都是三等职业。

最近又该剪发了,真是三千烦恼丝,究竟为谁留?


豆花是一只小白兔子,和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三个月。

当然我和他都喜欢它,都爱它如宝。它也绝对的乖。
它在盒子里吃东西,你叫它“豆花”,它抬头看看你,就从盒子里面跳出来,奔向你。
家里吃饭的时候,它也感觉得到,在盒子欢实地吃它的菜叶。
你下班回来,坐在沙发上,它就在你脚边一团,你都忍不住不抱它,用手摩挲它,梳理它的后背,
它就眯着红眼睛,一动不动,可爱极了。

豆花的命运还是很多舛的。

豆花和另外两只小鸡,作为生命的象征,是西餐厅复活节的活的装饰物。
活动结束了,他们的作用也就结束了。
我实在爱它的安静和乖,就把它带回了家。

从那天开始,豆花开始落户我家,住在一个纸盒里。 
白菜,胡萝卜,菜叶,苹果核,豆花总是在吃的状态,小白胡子老是一抖一抖的。 
来了几个月,外型虽然也长大了不少,可是因为老是吃素,一点也不沉,飘轻。 

春天天气暖了,我和他也会经常带豆花在楼下晒太阳。
就在这个时期,悲剧发生了。
一天,豆花在楼下自己玩的时候,被邻居小孩盯上,
抱着豆花一顿搓弄,居然朝天上扔着玩——
结果豆花摔在地上,断了腿。

那几天豆花疼的浑身发抖,眼睛也微微闭着。
我和他很心酸,又恨又气。
心理实在承受不了,就送给了一个住平房的老爷爷。

后来听说,豆花的腿好了,老爷爷家上小学的孙子还给豆花割嫩的青草吃。
我和他没有给豆花福气,希望豆花以后能够活的自在健康一些,


恩,这是什么啊,镜头吗?
恩,这是什么啊,镜头吗?
虎头虎脑的泡泡。
虎头虎脑的泡泡。
握手吗,我是懂礼貌的好狗狗。
握手吗,我是懂礼貌的好狗狗。
躺着软绵绵的小花被子上……
躺着软绵绵的小花被子上……

白白静静的可爱豆花

2008-05-29 23:39:25

噢,怎么象个大白耗子?
噢,怎么象个大白耗子?
嘿,小黑爪子。
嘿,小黑爪子。
豆花和我的小红鞋。
豆花和我的小红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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