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

小米的日记

是制度还是人?

2009-11-06 19:59:16
昨天就看到枣报转的这篇:“群氓”,今天又看到豆瓣上有友邻推荐原文,受不了了,说两句。

这种由“一件小事”出发,然后论及整个民族特性,尤其是悲哀于民族特质的东西,其实不必反驳。因为早已有先人反驳在前——日本人和德国人——支持他们曾经的疯狂行为的就是“民族优势论”,不过人家是觉得自己特优秀,而有些人是觉得自己特劣根而已,没有本质区别。类似的比较还有延绵不绝的南方vs.北方,还有东北人河南人山东人上海人……的人之间的相互比较,谁傻一点谁又精明一些,由于生在哪儿所带来的优越性真值得被hi成这样吗?

就事论事地说吧,关于退货政策,即使没有人钻“用一半退全款”的空子,这个策略就是正确的么?如果这个策略正确,就形成了一个投机渠道,理论上你可以倒出一半退全款然后将留下的一半重新销售,这相当于给出了一个能够让1+1>2的可能,这条策略本身就是有问题的,不能因为所谓哈佛商学院引用了这个案例就证明它如何科学,这不过是一条哈佛商学院引用过的SB政策罢了,只要能量守恒律还存在,这个策略就得修改,是中国人钻了这个空子还是外星人钻了这个空子没有任何关系。

关于“捡黄油”的案例,你去问100个人,路上捡到的东西,是否可以拿回家?看看答案是怎样的?就算到了梁丽案已经结案的今天,制度到底是怎样的仍然没有个明确的说法。不过许霆案倒是让大家明确地知道如果ATM机出现故障你是会有麻烦的。所以在ATM机出错多吐钞票之后,即使是“狡猾的热爱小便宜”的小市民都不由得觉得“麻烦上身”而不是心中窃喜,这能说明他们对待钞票和对待黄油的道德态度不一?还是说明一切不过是制度形成的反射罢了?

关于死而不报的养老金领取问题,则更是一个典型的制度漏洞——你可以在街道派出所蹲个一星期看看,来报死亡的家属会不会只是注销户口之后转身就走?我有幸在街道派出所蹲过,没有见过一次单纯注销的,都因为要变更房产证或者要继承遗产才会来开这个证明,如果不是因为后面有一连串的权利相关的问题,没人鸟这个破户籍。而户籍注销之后的信息反馈到了哪里?锁在派出所的抽屉里,这种社会信息本来应该和金融保险福利体系相联网,应该是相互关联的,否则它还有什么用?可是制度做不到,做不到你就不要怪人家钻空子。

我认为中国人是非常好的“制度测试者”,我甚至认为所谓最先进的“民主制度”之所以在中国总是跟后妈生的一样不受待见,不是因为国人的素质问题,而是这个制度本身太“小儿科”了,不要说贿选这个是人就能想到的空子,还有对候选人的资格认定、唱票的真实性等等操作层面的问题。为了我的现小区的业委会选举,我已经折腾了快一年半了,几乎每一条法律法规后面的“最高司法解释”都在说明制度在最初制定的时候是多么简略,多么容易被人攻破,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因为有了这么多的“制度测试者”,在业委会选举方面的操作至少比我们这个国家的中央军委成员选举上要完善得多了。

我不觉得武汉的捞尸事件是中国人的问题,这还是一个制度问题,为何在一片危险的水域上不仅没有足够的生命防护、救援、打捞的设备和能力,却滋生出了以捞尸挣钱的“新行业”?当冬泳队长收到威胁——你不要断我财路——救人成了断人财路行为的时候,这背后需要反思的,不是什么人性的好恶,而是这种规则产生并存在的理由,而能够改变这一状况的,也只有制度,绝不是去烧什么人的渔网,打哪个白胡子的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