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越感·劣根性·睡衣裤
2009-11-06 01:05:35
晚饭前和SV吃茶。该同学为了论证德文构词法之直接幽美,举出Vergänglichkeit一词,我说哦,中文可以说是“稍纵即逝”,亦很幽美。突然联想到最近从美西飞来访问的ZL君,名字便取自“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另一位友人的名字则取自杜甫《望岳》。再说到中文的互文性的时候,我又突然想到日本国的年号都是取自汉文典籍,按照沪语流行的话来说,还颇“有腔调”。 随便一个稀松平常的名字都有出典,是好事也是坏事。典故是一种极易让个体的自我急速膨胀的神经性药物。互文有显性与建构之分,引用和套用又是最低层级的显性互文。父亲在我小的时候禁止我用成语,理由是“学习表达的时候不要借助已有的熟语”,今天回想起来,颇为感激。为典故所累的民族沉浸在过往的荣光中,其实并不想花功夫去探究这些典故的由来,更无暇创设该时代的自我表达。过去反正就是一笔糊涂帐,有意无意忘却的记忆乃至成为涂抹得认不出来的一片palimpsest。文本的错综交互已然给予读者最终极的快感。比如《麦田》中的人物姓名,辄<扈辄,剧葱=赵葱+剧辛,骊?我想到另一古装喜剧《赤壁》里的骊姬,其实不就是挪用晋献公的妃子么……实在是排排坐吃果果的营生。(我要是导演肯定雇一个人查查《尔雅》或者《尚书》、《诗经》之类的书,随便编几个名字都好。)当然,什么“收庄稼”的口号无非是炒“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本,衣食以农桑为本”的冷饭。幸亏全世界还颇有几个国家没这么想问题…… 更严重的是,既然有了无穷无尽的显性互文,“无一字无来历”就成了一种singular pursuit。附会和攀比便成了正当的写作方式。抒写可理解为对情状的描述。情状之独一无二必然决定附会的必然失败。古典小说中很多情色诗词的搞笑之处在于描述任何一男一女之云雨(Ahem...)都可以套用……所以觉得“万物皆备于我矣”的时候,不免应该自我提醒一下:情状无论如何不可能“皆备于我”。 这几日读Tyndale翻译的New Testament渐入佳境,《约翰福音》和《使徒行传》比较令人激动。前者天才地展现出一个激情澎湃的基督形象,而后者中的Paul,真让人读到叫绝。Jesus知人善任。Peter论神学理论素养无论如何比不过Paul,但Peter居然就真的成为了教会磐石,而Paul是理论家和公关的能手,其力排众议将gentiles纳入传播体系的战略终于使得基督信仰从犹太教的蘖枝(或者说是一个局部的cult)真正地具有了普世的appeal。虽然后期的公教会已经不再有早期那种社群共同体的朴素理念,乃至成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其自身就是一巨大的国家机器)。Paul在犹太会众面前的自辩,令人动容。人常说the zeal of the converted,真是没错。 另:现在据说不让穿睡衣上街了,怕在明年让“友邦惊诧”。其实我甫一回国就发现夏天穿睡衣裤出门的已经不限于上海本地人了。前年住在徐家汇的时候,隔壁小区就有一个金发碧眼颀长身材的小朋友天天穿汗衫睡裤去楼下超市买农夫山泉。所以看来友邦其实也不大会一惊一乍的。陆谷孙先生建言开一个pyjama party,我完全赞成,并准备制作新潮睡衣参加。你想:露脐装可以穿,吊带衫可以穿,超短裙也可以穿,pyjama又有何不可呢?以前有好事者指某上海爷叔穿睡衣裤上街不雅观,爷叔大怒道:“你凭什么说我这是睡衣?这上面哪里写了睡衣二字?”实在很对,亚麻休闲长裤很多都类似睡衣,友邦人士照穿不误,好像我邦人士也没有惊诧么……
2009-11-06 01:35:08: 長園花事
"古典小说中很多情色诗词的搞笑之处在于"...爲什麽現在流行說“情色”而不是“色情”呢。“情色”出現在《三國志˙胡質傳》中“質至官,察其情色,更詳其事,檢驗具服。”,指表情神色之義。
2009-11-06 01:43:55: 丹意
"为私密空间延伸的睡衣之身体政治"--------------------
哈哈,我看你现在这个签名也很“直接幽美”。
支持你去董家渡多做几身睡衣!仅招摇过市还不够,最好还能拍了照片传上来给我们大家秀秀~~
2009-11-06 01:46:42: Jenny (靡不有初 鲜克有终)
都是世博闹的。 你们隔着远。 我们不幸生活在世博区附近的人,春天以来查了四次户口, 今天通知所有居民带好房产证身份证去居委会登记呢。真有一种呆不得了的感觉。
2009-11-06 02:05:38: 衣莎贝 (贴秋膘)
pyjama party自然穿得:)身材曼妙地女郎穿起来法语叫nuisette的小睡裙出街不知道有多少性感哈哈。2009-11-06 02:13:19: levinas(小列) (仰天数乌鸦,无牵又无挂)
附送睡衣照一张,也很好看嘛:http://www.gq.com/sl
2009-11-06 02:49:56: le frisson™ (大盗潜移,长离永灭。)
长园君:可能“情色”是后人反转“色情”生造的吧。不过很多语词怕已经不再和古代汉语中的意思一致了吧。比如“故事”。衣莎贝:多谢教我这个词,可以抄送官府,他们就知道其实穿睡衣也是欧陆风情。
小列:啊,半夜里发喷血照片很不人道的呀!!!!
2009-11-06 04:34:51: 長園花事
“情色”的這個“誤用”恐怕真的很“當代”且“大陸” :)《漢書》中的“習故事”,固然當“老規矩”解。但,當“編的事情或傳說”解早在《西遊記》已出現:“又念一卷孔雀經,及談苾 洗業的故事。”恐怕更引起我好奇心的是,爲什麽兩字互換個位置來用,出於對“色情”的厭惡/恐懼心理?這多有意思呀~互爲文本不會如此簡單的。2009-11-06 05:11:33: le frisson™ (大盗潜移,长离永灭。)
长园君:你说的对。不过我不知道情色到底是何时出现的。我自己是这样将错就错的:pornograph-y, -ic的意思,用色情;erotic, -a的意思,用情色。
2009-11-06 09:18:57: 592350 (别忘了去找那篇文章来翻)
说实话我本来就在怀疑他们那个intertexuality是不是在走我们文化衰亡的老路。2009-11-06 09:22:52: Allien|Exodus (技术性的对待各种不理性)
哇,你看得是NLT版啊2009-11-06 11:51:14: le frisson™ (大盗潜移,长离永灭。)
没有啊,我看的是William Tyndale(1494-1536)的译本。2009-11-06 12:47:24: Allien|Exodus (技术性的对待各种不理性)
不好意思搞错了,NLT的版权是Tyndale House Publishers的……2009-11-07 04:30:44: 雷蒙德 (Natura humana no facit saltus)
是David Daniell編的那個版本麼?2009-11-08 16:33:13: le frisson™ (大盗潜移,长离永灭。)
不是。我读的这本是基于1938年剑桥版的,archaic verb forms都保留了下来。2009-11-09 17:56:02: 長園花事
"我自己是这样将错就错的:pornograph-y, -ic的意思,用色情;erotic, -a的意思,用情色。"--------------------------------
嗯,你提到的這個出發點非常精彩 :) 好玩,我會繼續去八卦一下
我剛去豆瓣搜了一下以情色作書名的書籍,原來我說這詞可能大陸色彩,顯然我錯了,以情色作名的臺灣書不少!最早的95年。
2009-11-11 00:21:13: Licht (带上手表生活)
我倒想起十余年前我初来上海,有上海人知我从武汉来,对我说:你们武汉那边的怎么那么喜欢夏天光膀子?听此话,我就立马想到了刚来时令我惊诧的上海人穿睡衣上街。所以说惊诧是相互的。倒不一定是非要去触动友邦的神经。2009-11-20 08:36:14: le frisson™ (大盗潜移,长离永灭。)
楼上的显然没有抓住重点领会精神。楚人越人有什么好互相惊诧的,拴在一根绳子上的蚂蚱。互相看不惯是文化习俗使然。
关键是官家以在洋大人面前不丢脸为由,下令禁止市民穿睡衣裤上街,才令人痛恨。不仅毫无法律依据,简直就是没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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