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中医的观点
2009-05-03 12:42:57
http://hutianyi.net/?p=865 关于中医的问题,我相信是永远不会有统一意见的。今天看了辉格老师的文章《关于中医,我的观点》,觉得比较合我的看法,这里贴出并附上我的一些补充。 -------------------- 今天看到几位朋友又在为中医的事情而争吵,和以往看到的每次一样,又是一团混战,我关于此话题的想说的都已说过,所以没有兴趣参与进去,况且场面之混乱令我退缩,把以前在别处零星表达过的观点整理一下,存档备查: 1)中医有许多经验处方和疗法,但考虑到中医界迄今普遍顽固拒绝现代实验和统计方法,这些经验知识的可信度不高,大致上仍处于前科学水平; 2)前科学的、未被组织到某个科学理论体系中的经验知识,未必“无用”,我认为在现代科学出现之前,有大量有用的经验知识;至于中医的经验知识有多少、在多大程度上有用,因为(1),无从作总体判断,只能依赖个人信息背景,各自个别判断——这也正是前科学时代的特点所在; 3)中医的理论体系——比如阴阳五行学说、经络学说、寒热干湿甘苦之辩等等,未构成自洽而可检验的科学理论,其理论和处方/疗法之间,也缺乏最起码的稳定明确的逻辑关系;基于此,我认为该理论体系没有任何保留价值; 4)对于“是否应该废除中医”,我的回答视“废除”一词的含义而定: 5)如果废除是指废止中医医师的行医执照,我赞成,我主张废止所有医生的行医执照,我认为行医无需执照; 6)如果废除是指禁止中医医师行医,我反对,我认为任何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行医; 7)如果废除是指禁止医师使用未经现代医学界认可的中医处方和疗法,我反对,我认为医生在审慎、充分告知和患者自愿原则下,可以使用任何他认为恰当的处方和疗法,上述三条原则是否得到遵守,必要时应在法庭上认定; 8)如果废除是指撤销政府对中医事业(研究、教育、资源等)的资助,我赞成,我并且赞成政府撤销对一切医疗事业的赞助; 9)如果废除是指禁止中医服务被纳入保险合约,我反对,首先,医疗保险合约不应由政府提供,其次,合约覆盖内容应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 10)如果废除是指一律禁止在司法过程中使用基于中医经验和理论的证据,我反对,我认为此事应由法官自行决定;如果我是法官,我可能会在某些案件中禁止此类证据,或提醒陪审团忽略此类证据,在另一些案件中,我可能仅仅提醒陪审团注意此类证据的可靠性; ------------------- 以下是我的补充: 辉格老师有一点弄错了,现代中医研究并非拒绝“现代试验和统计方法”。比如说要对中医进行“证伪”(这是一个认为用于判定是否是“科学”的手段,但并不绝对可靠),理论上是可以做到的:最简单的,随便拿个病,比如感冒的治疗,只要证明阴病阳治效果和阴病阴治相当、或阳病阴治效果和阳病阳治效果相当,马上就证伪了呀,而且不是一个方法的证伪,而是整个中医理论的证伪。检验中医的疗效,用临床医学中常用的“随机双盲对照试验法”也已经40年了。所谓“随机双盲对照试验”,意思就是说把病人分成两组,一组吃中药,一组吃没有用的东西,但是两组人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吃的是什么东西(这样可以排除心理因素的作用),然后观察两组的疗效来判断药物是否有效。所以,现代中医的确用了现代医学的一些研究方法,并非辉格老师所说的那样。 但是这正是问题所在之处。我们知道,中医是要求“一人一方”的,同样的症状,甚至同样的病,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五行”的病人、甚至不同流派的中医大夫用的药方是不同的。因此,现代医学的那种研究方法就不适用于中医了。这也就是为什么最近中医药物频频出现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我们的监管非常混乱,更重要的原因,在我看来,是发展中医的思路出现错误——一个需要“一人一方”的医学怎么能简简单单像西医那样弄个中药注射剂打一针搞定呢?更何况中药本身具有高度的不稳定性,不想阿司匹林那样每片药片的成分可控。 我觉得,中医要不就干脆放弃——但这不可能,要不就不要纠缠于所谓的“科学”,不要去模仿西医的模式,免得最后变成三脚猫,更害人。 关于第五,六条看法,我想可能有人会质疑。我来解释一下。 先拿一个可以理解的例子。如果一个人饱读诗书,可是没有考教师资格证,比如这样一个人,您觉得他有没有能力当个老师呢?反过来说,是不是所有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都是合格的老师呢?我想您已经有答案了。 相同的道理,如果一个人医术高明,但是他没有行医资格证,把他治病救人的权利剥夺是否合理呢?试想,华佗若是在世,想必他没办法通过英语数学等等考试,最终考上医学院,他也没法取得行医资格证,进入大医院坐诊。这不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吗? 这就是我们认为“任何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行医”的原因。一个人是否可以当医生,是由他的病人来决定;就像我们认一个人做自己的“老师”,是由我们自己决定的,而非政府来决定的一样。 最后,如果对辉格老师第九条不能理解或反对,我这里就不解释了——太复杂了。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米尔顿·弗里德曼的《自由选择》。 以上是我对中医的观点,这是我目前对中医比较完整的观点阐述。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 胡天翼的日记

关于资格证这个事儿,假如家里需要装修,涉及到强电部分,是否会要求装修公司出示其提供的电工的上岗资格证呢?
不可能去花上几个月的时间深入接触了解即将为自己家做强弱电隐蔽工程的这个电工的身世背景,去判断他是否具备足够的技术能力经验,没有资格证的和有资格证的,让谁来做?
当一个人生病了的时候,他没有太多的条件去判断对方,一个陌生的人,是否具备行医的能力。资格证肯定不完美,我们都同意不是所有有资格证的人都合格,但是它能在大多数时候解决问题。
没错,“任何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行医”,当我头痛脑热生点小毛小病的时候,我爸爸妈妈说,你吃点什么药,或者如何如何调养,我可能会选择他们在这一次当我的医生,虽然他们没有资格证。但我不大会去相信随便一个陌生人给我的建议,除非和我自己的判断基本相符。
不懂经济学,不知道这是不是属于信息不对称。我要装修的时候需要电工上岗资格证,我买房的时候要找有资格做中介的公司,我打官司的时候要找有律师资格证的人做我的律师。
“一个人是否可以当医生,是由他的病人来决定”。这句话我想纠正一下,一个人是否可以当某个病人的医生,是由这个病人决定的。
谢谢大头的回复!最后那句纠正非常感谢!是我的表示不清楚,我的实际意思就是您说的那样。
其余的问题,我来解释一下我的看法:
装修时电工的问题,我是这么看的。这个问题有点像我们去大超市买东西:我们去大超市买东西,如果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我们可以怎么做呢?我们可以直接到超市退货,而不需要千里迢迢跑到厂家去退,这省去了不少麻烦。大超市的作用就是一个过滤器,它在进货的时候就在把关,把可靠的商品购进,免去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对商品安全的顾虑。如果我们经常在某一家超市买到次品,那么我们就不在相信这个超市了,于是这家超市也就被淘汰出市场。
相似的,我们选择我们相信的装潢公司,就像选择我们相信的超市一样。我们相信好的装潢公司能够用业务有保证的电工。当然,我们可以要求电工出示上岗资格证,但是我们能够保证我们能甄别出这个证件是否是真实的吗?我们也不可能当场取考考他是否懂电工的相关技术。我们把甄别这件事交给装潢公司做,如果公司认为一个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拿到上岗证,但是他的技术是一流的,把他招进来,我认为这样做完全可以。
如果您觉得这样不对,那我可以再假设一个例子:我们知道做与食品相关工作的人需要“健康证”,但是拿到这个证的人就一直健康吗?显然不一定。但是政府(发证的机构)不可能天天去检查这个人的健康状况,这件事情只有两方可以做到:一方是本人,当他身体不适时,主动停工;另一方是企业,发现他身体不适时命令他停工。
简单说,企业比起政府更清楚它需要什么样的员工。
所以您说“我要装修的时候需要电工上岗资格证,我买房的时候要找有资格做中介的公司,我打官司的时候要找有律师资格证的人做我的律师。 ”其实您的意思是您相信一个好的企业,但好企业不是靠政府给个称号,而是靠它自己建立起来的信誉。要知道,三鹿还是驰名商标呢。
再次感谢您的回复!
嗯,我参加中医中药的试验二十多年,既统计又试验。既有动物实验又有临床试验。证实效果好的药方不少。遗憾的是对辨证施治目前没有有效的试验方法。只好重整河山待后生了。
中医与官方的关系,其实没有关系比较好……
記得當初國民政府要求新化、取締中醫,要求中醫醫師參加資格培訓的時候,中醫學會說的似乎差不多。
我相信中医
胡天翼,你没有理解我的话。而且你说的这个真的是太理想化了,看病和装修这个事,且不说你一年里会做几次,一辈子里做几次,往往很多时候是不能像去超市买东西一样容得得一次一次失望的经历。
我再进一步说,正文中的这个观点将导致的是,选择的成本非常高。我需要知道谁看病很让我放心,谁布电线很让人放心,谁修车很让人放心,谁做公司的财务很让人放心,谁给我的官司做律师很让人放心。总不能从一个个一次次的失败尝试中去寻找合适的人吧?
还要强调这句话,成本,成本非常高。
高到几乎不可操作。
上溯到很久很久以前,是没有那么精细的职业划分。后来为什么会出现划分?亚里斯多德都说鞋子坏了要找鞋匠修,而不是随便找个人来修。
划分了,为什么出现了资格证?
中医的确是一门深奥的学问。老胡,你是学医的吗?
答会吾中:我不是学医的,我学营销的,但对经济有兴趣,很喜欢看文学书,比较关心政治,并相信科学。
答大头老师:
问题是,为什么会有资格证?为什么资格证是政府颁发的?
我们就“上溯到很久很久以前”吧。职业一开始的确是没有细分的,但是后来人们发现,分工能使效率更高,让有天赋的人更好地发挥才能,使得大家的利益最大化。所以,社会越发展,越不会出现“鞋子坏了随便找个人来修”的情况。
所以,即使没有所谓的资格证,也不会出现一个学哲学的博士,去干电焊工的情况。
资格证,分两类,一种是行业性的资格证,一种是政府颁布的资格证。
前者,其实是一种行业壁垒。比如,如果你要办装潢公司,如果不加入行业协会,你就没法混,哪怕你水平再高都不行。这种资格证的确是不好的,但是相对容易打破。只要你做得足够好,就能冲破障碍。
后者,我们知道是无法冲破的。这种资格证的产生,一种情况是因为一些大的利益集团施加压力造成的。比如中移动等企业,用自己的影响力要求政府不给国外电信公司发牌照。还有一种情况,是消费者施加压力造成的,更准确地说,是政府给消费者造成一种假象,让消费者误以为应该施加这种压力。这是随着消费者日益接受政府干预理念二发展起来的,我们认为,政府监管了,商品的质量会提高(包括医疗服务)。但是我们想想,究竟哪些产品我们最不满意?邮政业、教育、医疗、铁路、电信、能源……哪些服务最令我们满意?电视、手机、电脑……前者都是受到各种政府限制的行业,后者都是限制较小的行业。所以,凡是质量低的服务都是政府干预出来的,方式优质的服务,都是私人提供的。但是我们被灌输的理念却正好相反。行医资格证也是这么出来的。
最后我来说一下有关成本的问题。我认为这样成本并不会高,而且会越来越低。无论是什么样的社会,骗子永远存在,但问题是哪种社会骗子更多?无论是什么社会,高人永远存在,但是问题是哪种社会更容易出高人?
尽管政府有监管,但是骗子仍然存在,而且如果这个骗子影响力强大,可以影响政府的行为,就像蒙牛那样,该怎么办?这样就不是害一个人,而是害一群人了。在信息越来越发达的今天,北方的奶粉出了事情,半天不到,全国的商店就可以全部下架,骗子行骗再也不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了,消费者也不需要“从一个个一次次的失败尝试中去寻找合适的人”了。所以我说成本越来越低。
而各种资格证却一再影响着我们获得良好的服务。在大学学习哲学,老师必须马哲过关——这是资格证;在商店买Iphone,需要准入牌照——这是资格证;一个外国优秀大夫到中国行医,需要考中国的医师考试——这还是资格证!在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没有资格证;在魏晋南北,竹林七贤——没有资格证;在西南联大,名师云集——还是没有资格证!
为什么现在大家特别想要资格证呢?我不明白。考个证的成本就低了吗?
非常非常感谢大头老师的耐心回复!
其实目前人类对自然的了解还是十分十分有限的,不能解释的不一定就是错的,中医就是这样吧。譬如,现在也没有谁能够解释人的思维到底是怎么回事,灵魂吗?不知道。
当然,中医里面肯定有些谬误之处,这个要坦然面对。
2009-05-03 21:05:07 南区熊猫 (個人網站開張)
其实目前人类对自然的了解还是十分十分有限的,不能解释的不一定就是错的,中医就是这样吧。譬如,现在也没有谁能够解释人的思维到底是怎么回事,灵魂吗?不知道。
当然,中医里面肯定有些谬误之处,这个要坦然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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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我原文主要想讲的就是这样一点:即使发展中医,也不要用西医科学的套路去发展。自己想个解释中医的体系。
千万不要称老师。我无意讨论有关政府和监管。这个没什么意思。我本以为胡天翼已过了这个阶段。
初一看到关于资格证这个观点,我只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出发来看待这个观点。
如果我病了,是去医院求医?还是在医院之外通过什么渠道找一个不认识不了解的人求医?虽然医院里的医生我也不认识不了解。
如果我要装修做隐蔽工程,我是找一个装修公司,用这个公司的具备电工资格证的电工?还是在路边找一个木板后面的人?
如果我要打官司,我是找一个律师事务所,请一个律师?还是在朋友圈里找个伶牙俐齿的?
如果我要为公司招聘,我是否要看应聘财务这个职位的人的会计资格证?是否要看应聘工程师这个职位的人的学位证书?是否要看英语证书?还是花一个下午的时间考核其财务知识,考核其专业知识技能,考核其英语水平?一个下午考得出吗?
我没有认为政府监管了质量会提高。你说的和我说的不是一回事。
大頭說的對。資格證必須有:對於一個專業知識細分的時代,這是一切工作【有】效率的前提。
大头网友,您的意思我想我知道了。
如果病人病了,当然可以去医院看病,但除了医院,还可以去私人诊所看病,如果你没钱,也可以去赤脚医生那里看病。如果装修要做隐蔽工程,当然可以去找装潢公司,也可以去找马路游击队。同样的道理,打官司可以找律师,也可以找伶牙俐齿的朋友。
这一切基于什么?基于对人自由选择权的尊重。
辉格老师和我,所说的“行医无需执照”的意思是,任何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有权利去行医。至于有没有人去相信他,他行医是否能挣到钱,养活他,我们一概不管。他要是出了医疗事故,或者骗了人,那么有相关法律去制裁他,这是司法机构的职责。大多数人,只要经济上允许,不会相信马路游击队的质量,同样的道理,大多数人也不会轻易相信赤脚医生的医术,这就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但是,我们认为:【在不能证明一个人无能力行医之前而禁止其行医这个行为——是不公平的。】
那您疑问的根源在哪里呢?我想,是对“资格证”的定义不清晰造成的。
我说的“资格证”不同于“证书”。前者是你做某个工作的必须条件,不具备这个条件哪怕你实际能力再强也不行。比如行医执照,你哪怕身怀祖传秘方,没有行医资格证就出去治病救人,那也是“非法行医”,可以依法抓起来坐牢。这种“资格证”,我反对。后者是对一个人能力的一种评价体系的产物,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公司要招聘一个懂英语的人。这时来了个没有任何英语证书的人前来应聘,这完全可以,这是他的权利;公司一看他没证书,也不管他懂不懂英语,直接把他赶走,这是公司的权利。这种证书在我看来就没有任何问题,至少那人不会因为没证书去应聘而落个“非法应聘”的罪名。我想,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我为什么会谈到政府和监管呢?是因为大多数我说的“资格证”是政府颁布的,具有法律强制力,没有这种证而去做这个事情是违法的。所以我会谈到政府管制问题。当然,您可以说有些“证书”也有“强制力”,一种业内“潜规则”造成的强制力。这点我承认有,但是我认为这也是业内自由选择的结果,但比起由法律明文规定的强制力危害要小,毕竟这是有可能去被外界打破的,甚至仔细分析每条潜规则,我们会发现不少潜规则也是为了提高效率而制定的。
谢谢您的回复!
你钻牛角尖了。即便是你前面举得全国商场下架的例子,也摆脱不了政府的监管。
很多岗位,越来越多岗位的上岗需持证是需要法律来保证的。否则会乱套。这不是公司一看来者无证可以行使拒绝权利那么简单。我说的是当无人有证的时候,你怎么从一群人中找出合格的人,这个成本是相当相当高的。
你不能因为监管中出现了问题就想着无需监管,在这个事情上。
你要去一个地方,一人有驾照,一人没有。都说自己会开车,你坐谁的车呢?
不用再说谢谢了,我只是觉得你把一个简单的问题想复杂了,呵呵。
呵呵,我知道,政府的监管事实上是不可能摆脱的。我希望政府插手得越少越好,我不觉得上岗需持证是需要法律来保证的。比如行医执照的事情,政府可以来办一个考试,考试通过的人发个证;民间某个医学机构也可以办个考试,也发个证。大家比较哪个考试体系更好,单位可以选择有那个体系好的证书的人。政府完全不需要在考完试后弄个法律,说“没通过我这个考试就不许上班,否则就抓起来!”其实我们也正是朝这个方向努力,比如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以前大学毕业必须要有这个证,不管这个专业的学生是否真需要英语到这个水平,而现在没有这个硬性规定了。但是这个我们一般认为,如果四级都过不了的人英语很难说得过去,所以企业一般不要没英语四级证的人。这种情况就好很多了。
呵呵,民间组织出问题了没人买单。有的事情没人买单也就算了,有的不行。
其实还可以继续讨论下去的,但我觉得讨论得基本差不多,谢谢大头!
我也在博客里继续讨论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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