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宛如初恋——关于林志颖
2007-07-31 09:58:56
再见林志颖是一个意外。
《放羊的星星》在下载排行榜上名列前茅若干时日,一直没有引起我的注意,不小心看到居然是林志颖主演的偶像剧,当即决定下载。
剧情俗套,但是感人,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历经波折,结局完满,永远是女人的迷梦,现实越是残酷,童话越要温暖。
让我震撼的是那张脸啊,似乎和时间妥协了十五年,当初痴迷他的小女生们都快为人妻母,他依然是旋风小子的绝世容颜,笑一笑,眉梢眼角洒落着多少年少,再见,也宛如初恋。
去百度贴吧,有小孩子无意说起他是过气明星,把他和郑元畅做比较,激起惊怒一片。
莞尔,他最红的时候,93、94年,连四大天王都要避其锋芒;小小的中学毕业典礼,引来了十万人潮;18岁就在香港红馆开个唱,是在香港红馆开个唱的最年轻的艺人,至今无人能及。
彼时我在家乡小城念初一,闭塞的城市,落后的资讯,尚不知网络为何物,但是那场旋风还是将我刮了进去。《十七岁的雨季》、《不是每个恋曲都有美好回忆》、《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大街小大街小巷总是飘着这些熟悉的旋律;买他的卡带、贴画,书本的插页里,大大小小,都是那张精致的脸,从漫画中走出的翩翩美少年,寄托了青春懵懂的少女,对异性的最初向往。
“青春少年是样样红,你是主人翁,要雨得雨要风得风,鱼跃龙门它就不同”
若干年后,黄安在书中提及这首名噪一时的《样样红》,坦言写的就是林志颖,不足20岁,就拥有了美好的一切,他的人生,如华美的锦缎一样铺展开来,每一寸都那么光彩照人,明艳着,明艳着。
后来,事情并没有如众人想象的那样发展,他服兵役,归来,已没有往日的诸多辉煌,一切都不一样,倒是他的笑,依旧坦然明亮,红,还是不红,他或许真是没有计较过的。
他就这样淡出众人的视线,把人生的舞台,伸展到了更多的地方:经营IT公司,当职业赛车手,渐渐风生水起,坐拥亿万家财;间或拍片子、出专辑,依然踏实努力着,却早已无当初的得失、计较,这次拍《放羊的星星》,也多是因为剧情中有自己喜欢的赛车。
当年样样红的少年,依然要雨得雨要风得风,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实现自己所有的梦想,这是一种多么让人艳慕的生活方式啊,比起那些离开演艺圈就无法生存的偶像红星们,他快乐许多。
十五年前,喜欢他,是少女怀春的梦想。
十五年后,再次喜欢上他,是对精彩人生的由衷喝彩。
很欣喜在他裂帛转身的十五年里,拥有着不一样的精彩人生;很感谢他能重新回归银屏,那张脸,那笑靥,再见,宛如初恋。
(这其实不是一篇影评,不过我猜想这里的人可能有喜欢他的,所以就发了)
(日记里提到的电影:放羊的星星)
《放羊的星星》在下载排行榜上名列前茅若干时日,一直没有引起我的注意,不小心看到居然是林志颖主演的偶像剧,当即决定下载。
剧情俗套,但是感人,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历经波折,结局完满,永远是女人的迷梦,现实越是残酷,童话越要温暖。
让我震撼的是那张脸啊,似乎和时间妥协了十五年,当初痴迷他的小女生们都快为人妻母,他依然是旋风小子的绝世容颜,笑一笑,眉梢眼角洒落着多少年少,再见,也宛如初恋。
去百度贴吧,有小孩子无意说起他是过气明星,把他和郑元畅做比较,激起惊怒一片。
莞尔,他最红的时候,93、94年,连四大天王都要避其锋芒;小小的中学毕业典礼,引来了十万人潮;18岁就在香港红馆开个唱,是在香港红馆开个唱的最年轻的艺人,至今无人能及。
彼时我在家乡小城念初一,闭塞的城市,落后的资讯,尚不知网络为何物,但是那场旋风还是将我刮了进去。《十七岁的雨季》、《不是每个恋曲都有美好回忆》、《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大街小大街小巷总是飘着这些熟悉的旋律;买他的卡带、贴画,书本的插页里,大大小小,都是那张精致的脸,从漫画中走出的翩翩美少年,寄托了青春懵懂的少女,对异性的最初向往。
“青春少年是样样红,你是主人翁,要雨得雨要风得风,鱼跃龙门它就不同”
若干年后,黄安在书中提及这首名噪一时的《样样红》,坦言写的就是林志颖,不足20岁,就拥有了美好的一切,他的人生,如华美的锦缎一样铺展开来,每一寸都那么光彩照人,明艳着,明艳着。
后来,事情并没有如众人想象的那样发展,他服兵役,归来,已没有往日的诸多辉煌,一切都不一样,倒是他的笑,依旧坦然明亮,红,还是不红,他或许真是没有计较过的。
他就这样淡出众人的视线,把人生的舞台,伸展到了更多的地方:经营IT公司,当职业赛车手,渐渐风生水起,坐拥亿万家财;间或拍片子、出专辑,依然踏实努力着,却早已无当初的得失、计较,这次拍《放羊的星星》,也多是因为剧情中有自己喜欢的赛车。
当年样样红的少年,依然要雨得雨要风得风,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实现自己所有的梦想,这是一种多么让人艳慕的生活方式啊,比起那些离开演艺圈就无法生存的偶像红星们,他快乐许多。
十五年前,喜欢他,是少女怀春的梦想。
十五年后,再次喜欢上他,是对精彩人生的由衷喝彩。
很欣喜在他裂帛转身的十五年里,拥有着不一样的精彩人生;很感谢他能重新回归银屏,那张脸,那笑靥,再见,宛如初恋。
(这其实不是一篇影评,不过我猜想这里的人可能有喜欢他的,所以就发了)
(日记里提到的电影:放羊的星星)

用情这么深。每字每句都让人震动。
说出了我的心声···
写得太好了!让人感动。字字是泪是爱。
写的好,我喜欢小志,而且是这部剧让我再次喜欢上他。。
写的真的很好
有用!
虽然我的青春不在不是小虎队,不是小志红极一时时,他们辉煌时候我还不知明星为何物,但是每逢看到有人谈论起他们,都会带起一个时代的记忆,就如同张国荣之于香港某一段时代的年轻人。喜欢你的文字,加為好友可以吗
小志沉浮娱乐圈那么多年,如今看来仍是水嫩不减当年啊。看到这种不会老的人,总让人觉得又欣喜又遗憾。
同感
因为暗恋桃花源来到你这
没想,看到关于小志的文字
这么多年,唯有他,才是我心里最好最无法放下的:)
十五年,是啊,当初爱慕他的人也早成人妻了,时间,是个很玄妙的东西~~
岁月在他身上好像没有痕迹似的
嘿嘿 就是喜欢他 虽然不知道以前的他怎么辉煌 但是喜欢现在的他 希望他加油啊 当然也能赶快找到他的真爱哦 呵呵
在他已淡出人们视线的时候才喜欢上他。看《绝代双骄》,这个可爱的男孩。
今天无意中在CCTV6,又看见播放《生死对决》,那一张漂亮的脸。
如今,想看《放羊的星星》,想把他的每一首歌都再听一遍。
说的是我的心里面的话。
他生来就是要做偶像的⋯⋯
说的都是实话
虽然他最红的时候,我年级太小不认识他
不过看了你写的东西,我倒是很感动。。
他确实没有怎么变啊
再见。
宛若初恋
我是在他已经不红的时候喜欢他的
他演的段誉当真是个小王子啊
完全被秒杀==
爱恋的心情随着文字款款铺展开,不经意间便将人打动。
不管多少年 我还是最爱他。。。他成功的让我对到电脑使劲花痴!!
我是从这部电视剧开始对他喜欢的,很奇妙,当年他红的一塌糊涂,我却没有感觉.
看到这些话真的很感动
他出道大红时我还只有几岁
小学时大家都在讨论他的《绝代双骄》我一样懵懂无知
初中时他几乎淡出大众的视线我却对他痴迷不已并因为他爱上看F1
高中不再追星却依然觉得他是娱乐圈里最值得喜欢的明星
后来看到大家都在看《放羊的星星》
因为是部偶像剧我没有在意
得知是小志主演的才开始看
原来还是那么迷恋他的每一个眼神和微笑
虽然对他不了解
但却懂得他的成功的,他的生命是有价值,有意义的~
是的。我喜欢他。现在的所谓的花样美少男哪个比的过他。。
心态,阅历,都不如。
喜欢他时是在读小学,因最好的朋友疯狂的迷恋着他。
听他的歌,看他拍的电影或连续剧,总带有别样的风情。
并不了解他的人生,可看到你这么写的时候,忽然很感动。
多少年没再疯狂的爱着某一个明星,谢谢你,让我的回忆继续生长。
再见,宛如初恋。多美。
这两天正在狂看此剧,看到林志颖,于是和同代的同事遥想当年那个小旋风带给我们的震憾。想想当年手上有多少张他的照片啊。
感觉很好很好,看到他,我好像也像他那样,并没有变老。
今天看完14集,上豆瓣搜一搜,第一个看到你的评论,写的很好,如我想说的。我想我们应该是同时代的人。
有一个共同的记忆,这种感觉也很美妙。
第一次看电视看通宵,只为那张不变的面容。他的人生的确很精彩。
一个男人发光发热,不一定要在别人看得到的地方,也不一定非要在万众簇拥下生活才叫奋斗,才叫成长成熟。
一个男人的实力用曝光度来证明是不够,重要的是他有脑袋有能力。甚至可以说,他离开这一行也能如鱼得水,无论在哪里都能闯出一片天地。
林志颖就这样一种男人,无论到哪一个地方都能靠自己重新闯出一片天,就算一无所有了,他也能东山再起,在别处开始新的辉煌。虽然他的脸还是那么稚嫩,外表十四年来都没什么大变,但他已经脱胎换骨成长为一个很强的男人了,也用自己的实力证明男人的强悍不是表演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
他似乎本身就是段誉,外貌清秀温和,内在纯良有教养,尊重别人,有世家子的风范。我就去找了他的资料看,看了以后极度钦佩他,他就如他的专辑中说的那样:
我是我的梦想实现家。
喜欢这样的感觉。。
再见,宛如初恋。。
他真的让我感觉很温暖~
知道他是在小学的时候....一个字,好帅哦~~其他的都不了解了...
现在,了解的还是不多,但还是喜欢....
我也灰常灰常喜欢他,并且会ing下去
我也一直喜欢他 从旋风小子开始
前阵子他来参加抗震救灾晚会时采访了他
还死皮赖脸的和他合影
多么恐怖啊
他还是一张年轻的脸
仿佛这么多年都没有改变
喜欢,跟你们一样也很喜欢他,很单纯的样子
初恋的恋曲,最有美好回忆
他的《戏梦》、《稻草人》都是我喜欢的歌~~
前阵子他来参加抗震救灾晚会时采访了他
还死皮赖脸的和他合影
为什么我没有这样的机会呢?
很感人
追星最高境界大概就是感觉自己与他一起成长起来拉,于是初中开始听他的成名曲,后而陆续搜集的卡带,都是对一段日子的记录,音乐就象征一个时期,当回头听他的音乐,所有时光都浮现眼底,LZ的题目真好,初恋形容明星,应该是莫大的荣幸拉
很有同感,喜欢的没话说了。 当再次看到JIMMY时,宛如初梦。看《放》时,我也就喜欢了。爱屋及乌吧!~~~喜欢。
我无法看玩最后几集,因为那是我已经感觉的结局。到现在我还是没有看完…有点…
一直喜欢一个人,这么多年,淡淡的,真好
回到老家,看到房间里还是贴满了他当年的海报,
物是人非,这个词,只对我,对不了他
没错没错~~
同意LSS的,
已然还是很喜欢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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