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会变成一块遮羞布吗?
2011-09-05 14:48:26
农民甲,门前有一块自爷辈栽种至今数十年的自留地,在外出办事期间突然被乙闯入并拔除农作物种上蔬菜,乙称:该自留地的一半已经被自家购买,有权自行处理。且拿出一份协议,上书:该土地由丙转租给乙,转至国家政策变动时,村集体收回土地止,租金为 2000 元。丙是何人?他是甲的亲戚,迁往外地定居已30余年。甲不服,上诉至法院,一审判决甲败诉。判决理由:丙虽不在本村,但拥有该土地的管理使用权,且转租协议并非买卖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判决该地(一半)使用权归丙。
朋友,看了这个官司,你有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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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这起官司,是因为它和我的家族有关。甲是我的亲侄子,丙是我的堂哥。之所以如此冷静描述,是我希望避免情绪化传达歪曲了事实本身。本来我想上传判决书供各位参考,但律师说,我并非本案当事人,这样做会违法。那就暂且转述吧。
看过法院判决书后,我咨询律师,查阅相关资料获知: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如果是以家庭名义取得的自留地,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协商,确定自留地归各成员具体使用,是家庭成员对自留地经营方式的一种约定,应予认可。但家庭成员必须都具备村集体成员的资格。如果不具备村集体成员的资格,则其不能再取得自留地的经营权,其留下的自留地应由其他家庭成员依据中央保持土地政策长期稳定的政策归原家庭成员使用。——也就是说,丙当年无论是否拥有这块地的管理使用权,但因为他30年前已搬迁至外地居住,所以目前完全不享有这块自留地包括使用权、转租权在内的任何权利!
在这样明确的法律条款面前,法院居然判决作为原告的甲败诉。院判决书中称:虽丙栽种几年后将该土地放荒,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该土地的使用权。——判决书完全脱离现有法规,自作主张给予主观性论断。何等荒唐!
对这个官司,我介入很多,律师也是我找的。现在农村老家的直系亲属只有小侄一个人,他的父母尚在他年幼时便离开,他和妹妹在远亲近邻帮助下成长,没有享受过多少父母之爱,没有同族呵护与关怀,没有读过几年书,没有什么法律意识……可以想象,在农村,在中国农村,这样孤零零的一个人,遭遇到如此侵犯,他会是何等无助?作为他的叔叔,我有义务尽所能去帮助他。
做律师的朋友了解事实后劝我不要打官司,因为成本太大,财力、精力、时间都要耗进去,何况这个纠纷事实清楚,在当地调解即可。小侄按我的吩咐去试,结果村委会不调解、乡上的司法所不调解、乡政府不调解,最终只能起诉法院。 在打官司前,也有朋友告诉我,现在打官司一定要走关系,要送礼,要通法院的路子。但我对法律,对中国法律心存希望。因为我曾坚信,法律既然称之为法律,一定会重事实讲证据,至少能保证基本公平公正。虽然我也清楚,在某些可以模糊处理的问题上,法院会有偏袒,但在板上钉钉的证据面前,怎么可能颠倒黑白混淆事实?所以,我选择了按正常程序请律师、起诉。结果呢?朋友们的好意劝说居然变成事实,法院在事实面前选择性失明,对原告有利的证据故意忽略,对法律常识刻意歪曲……这些行为浓缩在判决书中,已经达到明目张胆(是的,我用的是明目张胆这个词)的地步。但我不愿咒骂,我也不会在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期间走关系、通路子。是的,我仍心怀一丝希望,我希望在中国,在基层,法律还是有用的。否则,法律的所有意义岂不变成一块遮羞布了?
我没有学过法律,仅有的一点法律常识来自网络。所以,还有请具备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士给些建议:在法律途径下,我现在该做什么?在向上一级法院起诉期间,我又能做什么?如果上一级法院维持原判,我还能怎样?
先谢了。谢谢大家。
原文地址:http://lanpicn.blogbus.com/logs/159766809.html
朋友,看了这个官司,你有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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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这起官司,是因为它和我的家族有关。甲是我的亲侄子,丙是我的堂哥。之所以如此冷静描述,是我希望避免情绪化传达歪曲了事实本身。本来我想上传判决书供各位参考,但律师说,我并非本案当事人,这样做会违法。那就暂且转述吧。
看过法院判决书后,我咨询律师,查阅相关资料获知: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如果是以家庭名义取得的自留地,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协商,确定自留地归各成员具体使用,是家庭成员对自留地经营方式的一种约定,应予认可。但家庭成员必须都具备村集体成员的资格。如果不具备村集体成员的资格,则其不能再取得自留地的经营权,其留下的自留地应由其他家庭成员依据中央保持土地政策长期稳定的政策归原家庭成员使用。——也就是说,丙当年无论是否拥有这块地的管理使用权,但因为他30年前已搬迁至外地居住,所以目前完全不享有这块自留地包括使用权、转租权在内的任何权利!
在这样明确的法律条款面前,法院居然判决作为原告的甲败诉。院判决书中称:虽丙栽种几年后将该土地放荒,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该土地的使用权。——判决书完全脱离现有法规,自作主张给予主观性论断。何等荒唐!
对这个官司,我介入很多,律师也是我找的。现在农村老家的直系亲属只有小侄一个人,他的父母尚在他年幼时便离开,他和妹妹在远亲近邻帮助下成长,没有享受过多少父母之爱,没有同族呵护与关怀,没有读过几年书,没有什么法律意识……可以想象,在农村,在中国农村,这样孤零零的一个人,遭遇到如此侵犯,他会是何等无助?作为他的叔叔,我有义务尽所能去帮助他。
做律师的朋友了解事实后劝我不要打官司,因为成本太大,财力、精力、时间都要耗进去,何况这个纠纷事实清楚,在当地调解即可。小侄按我的吩咐去试,结果村委会不调解、乡上的司法所不调解、乡政府不调解,最终只能起诉法院。 在打官司前,也有朋友告诉我,现在打官司一定要走关系,要送礼,要通法院的路子。但我对法律,对中国法律心存希望。因为我曾坚信,法律既然称之为法律,一定会重事实讲证据,至少能保证基本公平公正。虽然我也清楚,在某些可以模糊处理的问题上,法院会有偏袒,但在板上钉钉的证据面前,怎么可能颠倒黑白混淆事实?所以,我选择了按正常程序请律师、起诉。结果呢?朋友们的好意劝说居然变成事实,法院在事实面前选择性失明,对原告有利的证据故意忽略,对法律常识刻意歪曲……这些行为浓缩在判决书中,已经达到明目张胆(是的,我用的是明目张胆这个词)的地步。但我不愿咒骂,我也不会在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期间走关系、通路子。是的,我仍心怀一丝希望,我希望在中国,在基层,法律还是有用的。否则,法律的所有意义岂不变成一块遮羞布了?
我没有学过法律,仅有的一点法律常识来自网络。所以,还有请具备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士给些建议:在法律途径下,我现在该做什么?在向上一级法院起诉期间,我又能做什么?如果上一级法院维持原判,我还能怎样?
先谢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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