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阅读大纲(至1.2)

丁萌

2009-10-09 16:50:05 来自: 丁萌(闲敲棋子落灯花)

说明:《社会契约论》中译本用商务印书馆何兆武译本;英译本用剑桥思想史原著Gourevitch译本。《论公民》英译本用剑桥思想史原著Silverthorne译本。Gildin著作即《设计论证》中译本。以上只标页码。

一、 标题:社会契约论——论政治社会——社会契约论;副标题:论国家的体制(Constitution)——论政治体的形态(On Formation of the Body Polity)——论共和国的形式——政治权利原理。关于Citizen of Geneva。

二、 “foederis aequas Dicamus leges”(让我们宣布公正的法律)。出自King of Latium之口,没有被采纳的建议,Trojans的胜利并建立罗马。

三、 目录:总体两次重复的上升结构,参考Gildin,p20。总第一次上升:第一卷第二章至第二卷第六章——驳斥“不平等”以立“平等”;第二卷第七章开始——“不平等”。总第二次上升:第三卷起,至第四卷第四章——从对政府的规定到公民大会作为主权者;第四卷第五至八章——“不平等”。第一卷第五章为论述“公约之根本条件”的核心;第二卷第七章为核心;第三卷第九、十章为论述公民大会之核心;第四卷的复杂结构——1至4章:公意之表达(PS。第4章的位置);5至6章:公意与政府;7至8章:公意整体的确立(对比第二卷第十二章);5至7章同时是立法者对主权者的超越。“结论”的地位。

四、 [0.1]“人类的实际情况”(man as they are):1、比较马基雅维利《君主论》15章。2、“最佳政府”与“合法政府”的对立,“合法的政治原理”而非“政治本身”(Politics as such)是讨论的主题。“法律的可能情况”:Gildin:“现实的人”与“可能的法律”的结合是卢梭关心的问题。“利益所要求的”:比较《日内瓦手稿》第二章,中译本p191。[0.2]“我是不是一位君主或一位立法者,所以要来论述政治呢”:比较柏拉图《理想国》601B1-3。“论述”:write on;“空谈”:saying;I would do it, or keep silent. “保持沉默”的必要性:对比霍布斯《论公民》,p73,p80。[0.3]“进行思索时,总会十分欣幸地在我的探讨之中发现有新的理由来热爱我国的政府”:林国华的解释认为这里提出了“思索的自由”,但根据“主权者”一词的实际含义,这段话理解为反讽比较妥当;比较《论不平等》献辞。

五、 [1.1.1]“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1、针对费尔默的命题,见译注;2、自然状态下的人,“自由”等于自然自由;3、Chain的三层含义。参考霍布斯《利维坦》第21章。“自以为……更是奴隶”:1、统治者没有自由,参考Gildin解释,p40页引文。2、Shklar《人与公民》第五章。“我不清楚”:1、对传统契约论假说的否认;2、“枷锁”的其中两层含义不是考虑的核心。“合法的”:卢梭的承诺或限制。

六、 [1.1.2]卷一的纲要。“强力及由强力得出的效果”指第三章;“这项权利决不是出于自然”指第二章,“而是建立在约定之上的”指4至6章。“社会秩序乃是……神圣权利”:比较霍布斯关于自然法的说法,《论公民》p59:1)自然法是神圣法和道德法;2)国家建立之后才有可能的法。

七、 [1.2]第一至第三段反驳将父权制类比于政治权威的论述。[1.2.1]相当于:《论不平等》中描述的自然状态第二阶段。孩子与父母的关系:对比洛克《政府论》55节;霍布斯《论公民》p109-10。用约定自由取代自然自由的问题。[1.2.2]“自由”:人生而自由=人生而关注自身的保全,自我是关注自我保全的第一人,并且在此问题上有决定权。霍布斯论题的变换,参考《论公民》,p27。也见Gildin解释,p22。[1.2.3]家庭与政治社会的区别:“首领……就取而代之”:1、《论不平等》描述富人将贫富差距变成强弱差距并由此构建秩序结构;但更复杂的是2、由译注引文1引发的问题——在政治社会中,出于自然的爱的感情不仅没有维系共同体的作用,而且可能变成一种社会之恶。[1.2.4]“一贯都是凭事实来确定权利”:卢梭将这种方法称为analytical method,详细论述见《如何谋篇一部著作》,《早期政治著作选》,p303。——几乎可以说,卢梭认为“现实的就是不合理的”。[1.2.5-7]反驳的论题从“自然的家庭结构与政治社会之结构”的类比,转移到“牧羊人对于羊群”与“统治者对于被统治者”的类比:自然的等级结构的问题,变成了统治者优秀天性的问题。见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卷一第二章。这里的关键是:优秀既是统治者的个人品质,也是统治的条件。后一点本应是卢梭批判的对象,但[1.2.8]根据对前一点的反驳来论证“优秀者统治”的不正当性。这一节说明:人的类型及其表现出来的态度都受到所处社会的政治制度的影响。卢梭将“自由”置于“优越性”之上。[1.2.9]反驳将父权制等同于政治权威的论述(对比本章1至3段)。至此,反驳了“社会秩序出自自然”的命题。

写不动了,下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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