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杜冠宇】不健康的性描写
2009-09-26 10:10:21 来自: Y Ϊ(抢走棒棒糖是我的绝活)
事先声明----------此文乃杜冠宇写的。小女子本意只是欣赏认同此文的部分观念并和广大学士分享,转帖过来时没有在标题和醒目处写明出路,麻烦原作者要不辞辛劳地解释版权所有是我的疏忽,特此声明并道歉。
在我读过的关于嫖妓的描写里,最诚实的是余华老师写的。他说嫖妓就是撒尿,鸡巴里有东西要出来,就找个地方让它出来。
除了余老师之外,我读过的大部分对嫖妓的描写都很不真诚。在我上小学到时候,想看点性描写并不容易,除了红楼梦、十日谈和家庭医生杂志,简直就等于是没有。到我初中时候,赶上陈希同同志入狱,反腐倡廉成为政界常用词之一,市面上突然冒出来一大批反腐文学,才解了我的燃眉之急。
当时最有名的一本书叫《天怒》,该书在我读初中时还处于被禁状态,真实原因是它影射陈希同和王宝森,但当时学生中间盛传的原因是这本书很黄。在大家热切的期盼中,我的一个同学去了附近的市场,花一百块钱买了一本没有书皮的《天怒》,然后便在班里传阅起来。这样的事情在十年后想起来,简直就是变态加傻逼,但在当时实在是再正常不过,大家都刚开始发育,实在是太需要这个东西了。
当然还不只是天怒,其他类似的书籍还有《天恨》、《反腐大案录》、《失落的伊甸园》等或合法或地摊的出版物,除去纪委和贪官的斗智斗勇之外,这些书都有一个共同主题,那就是贪官污吏们的淫乱生活。有些包养了女大学生,有些跟十几个小姐群P,有些以各种方式胁迫女下属上床,总之确实是诲淫诲盗,令当年的少年们血脉贲张。
但是后来想起来,这些书都是我读过的最糟糕的性描写,因为它们都把最糟糕的性爱描写得异常美好和淫乱。现在回想起来,我真希望我读到的第一段性描写是曼娜回忆录之类的东西,虽然文笔糟糕,但写的毕竟是两情相悦,还属于性爱的范畴。而贪官们的故事,虽然很HIGH很色情,但那不是性爱,而是同一个物理动作下发生的一件完全不同的事。我不觉得它恶心,但它谈不上美好,这一点在我看来是确定无疑的。
两年前的某一天,我跟一个朋友在国贸楼下的金湖茶餐厅里瞎扯淡。扯到嫖娼问题,朋友突然说,他嫖过一次娼,且原因不是性饥渴,而是想体验一下那种感觉。这话如果是别人说的,我多半会大声嘲笑之,但此人说出来,便让人不得不信,因为他一来绝对不是缺炮打的人,二来缺炮打的时候他也绝对不是忍不住,三来此人一向诡异,他老人家为了“体验那种感觉”的而做出的怪事不胜枚举,嫖娼绝对是毛毛雨的级别。
聊到嫖娼的感觉,此人一脸郁闷,说他是在新浪聊天室里找的,之前谈好的价钱是三百,做完以后他大发雷霆,跟小姐说你服务太他妈差了,我只给你八十。小姐一脸委屈,说我该叫也叫了,该夹也夹了,该扭也扭了,小哥你别耍无赖。我那朋友说是,你该做的都做了,我也挺舒服,可是——你明显就不享受这事儿,弄得我也不痛快。小姐听了,当场就要崩溃,满脸的委屈,情急之下居然爆出一句:你们文化人事儿真他妈多——掰啧味,我那朋友确实长着一张文化人的脸,虽然早就不过文艺青年的生活了,但还是非常的文艺挂像,不像我,每次跟刚认识的人谈文学,对方都是一脸的狐疑。
那桩性交易事件的最终结果我已经忘了,到底是给了八十还是给了三百,我已然想不起来了。只记得那一段荒诞的讨价还价,因为它涉及到性事中特别要命的一点:享受还是不享受这事儿。如果两个人在房事中追求的东西不一样,那种不爽的感觉是会很明显。或者换个说法,只要两情相悦,就算做得不是很如意,也比两个两情不相悦的人要强得多,即使“相悦”的状态只限于几个小时之内。这是我浅薄的人生经验,而且我相信它是正确的。
我还认识一个嫖客,也是在两年前,因为一件怪事,碰到了那么一个专业的嫖家。此人出身贫寒,甚至下矿挖过煤,一直到快三十岁时,认识了一个老大,仗着脑子机灵加胆大心细,从此青云直上,以他的家境而言,绝对算是飞黄腾达。有了钱之后,此人没有培养出任何别的爱好,只喜欢嫖,而且是开着车全国到处嫖。在我看来,这绝对属于心理变态的范畴,因为他常说,这事儿其实没什么意思,但他就是想多操几个女的,同一个小姐绝不操第二遍,所以一个城市不够他嫖的,一定要到处奔波不休。这话每次都听得我毛骨悚然,因为这样的性交纯粹就是在报复社会。把性搞到这个地步,除了悲剧我实在是给不出别的评价。
我对嫖妓不甚了解,但是“你明显就不享受这事儿”的感觉,我很不幸是知道的。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性交活动是充满了荒诞的,有的是一方想让另一方更看重自己,有的是为了报复某个第三方,有的甚至纯粹是为了消磨时间。这样的性爱我不幸都体验过,它们对我而言虽然谈不上糟糕,但也着实没什么意思,因为它们的出发点都不是性。这就像你为了让别人拿你当知识分子而读一本书,阅读的感觉总是难免会很糟糕,除非那本书写得确实非常好——但众所周知,在性方面技巧能好到那份儿上的人实在是凤毛麟角,而且很不幸,我确实不是其中一个。
当然,技巧问题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性爱是不怎么样的,那就是为了性之外的目的而打炮,那样的性就算有快感,这种快感也极端变态——就像《美国精神病人》的主角边操妓女边对着镜子照肱二头肌,可想而知他自己感觉很爽,但那份快感实在是不正常,没什么可说的。
我还听人说过一件事,就是色情酒店里训练新招的推油小姐,上课就是找个男人躺在那儿,七八个小姐轮流上去“推”他,而且——每一个都要“推出来”至少一次,否则说明功夫不到家,还得接着推,什么时候推出来什么时候下课。我相信这样的场面对那个男人来说绝对是个灾难,经历过的人大概都会落下毛病,从此一见到女人的手就要打摆子。所以我很同情当小姐的人,一件快乐的事儿被搞成那样,就会变得异常可笑。如果有人对这样的性活动上了瘾,那也很可悲。
回到反腐小说和法制文学上来,我觉得那些书写得根本就不是性爱,而是贪官们采取的一种报复社会的方式。这些大半辈子都用来钻营的小人,终于有一天,和我碰到的那个专业嫖客一样,认识到了自己人生中失落的东西,于是便玩起了那些曾经令初中之我羡慕不已的勾当。但这样的勾当,实在是不值得羡慕。
所以我觉得那些性描写无比的不健康。如果我以后有孩子,发现他在看《曼娜回忆录》,我肯定不会找他谈话,因为那个小说虽然文笔拙劣,但主角毕竟是在做爱,而不是在报复社会。但我如果发现他在看一本描写贪官嫖妓和包二奶的书,那我肯定会很想找他谈谈,因为那些书实在是变态,我很怕我的孩子会按照那些书里描写的方式来理解性爱。当然我多半不会真的找他谈,因为我自己也读过那些书,但并没有那样。我愿意相信我孩子的智商。
最后再说一句,我觉得包二奶是一件变态的事,纯属自己青春不再所以花钱买别人青春的范畴。但我不觉得姑娘找大款都是变态的。如果一个姑娘找过十个男朋友,都是巨有钱的人,我不认为那一定很糟糕。我有个朋友,交过的所有男朋友都是大款,但那些男朋友同时也都是流氓出身,痞气极盛,所以我觉得她喜欢的是那种既充满底层气质又能过上财主生活的状态,而不是钱本身。这属于趣味的范畴,没什么大不了。找有钱人真不一定是什么坏事,只要真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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