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皖三论

老丁@糙哥

2009-09-24 13:29:40 来自: 老丁@糙哥

老男人

伦纳德.科恩(Leonard Cohen)50岁的时候,他的生命已炉火纯青。他再不需要激进、反叛、激情、摇滚,再不需要表现、高歌、深入、雕刻。他的歌曲里已没有高潮,他的东西越来越平静、越来越美艳也越来越像流行歌曲,却比他任何时期都意味深长。我把他1994年的演唱会放给一个搞乐队的朋友听,朋友说:真像酒吧里艳情的哼哼。

而科恩是个作家、诗人、歌手、器乐演奏家。他在加拿大写小说、弹琴、唱歌的时候,我在中国心不在焉地听着他的唱片。那次是午餐时间,买了他的The Future——《未来》——放在机子里,一边跟家人说着话。那种从头到尾低沉的呼噜,让我既没听清旋律,也没听到任何别的东西。但印象是留下了:伦纳德·科恩是一个玩票性质的歌手,他应该专心做他的制作人,而不应该故作高深地作什么歌唱,他没有音域,没有旋律感,甚至没有起码的起伏,他是在唱吗?这竟然也是件很难教人确认的事了。

但伦纳德·科恩命中注定不会跟我失之交臂。又一个夏天,跟两个诗人喝酒,酒酣耳热之际问起诗人欣赏的音乐。余笑忠说了科恩,并讲了很多激赏之极的话,夫人杨虹说他醉了。

但诗人的说法鼓动了我,我很想验证他说的那些描述:比如黑夜里的漫游者,比如不动声色的冷静诗意。回去又找出了《未来》,已经是深夜了,再听之下,真的醉了。

伦纳德·科恩确是适合在黑夜里倾听的歌。他的呼噜和哼哼,本身就是迷迷蒙蒙的夜气。而他几乎没有高频的声音,似乎也只有在静夜里才能清晰地听到。那里面有精微的颤抖,有细腻的弥漫,他并非没有音域,而是音域在极低的声部,低到常人所难地唱着,像黑暗中黑亮的羽毛,看得久了,便能看到清幽的闪光,美极了。

这是他1992年的歌。

他找到他的声音了。冷静一直是他生命里得天独厚的东西,但他偶尔会尖刻,偶尔会呼啸,常常低语,时有高潮,那是他的青年时代。而我一认识科恩他就已经50岁了,他青年时就是个小老头,现在更老头了。在暮年,科恩拥有了完全是科恩式的东西——精美的配乐,年轻漂亮的女子伴唱,和一个老男人的呼噜。没有人跟他相像,年轻时代的科恩风流倜傥,才艺出众,但他是民谣摇滚,但他旁边有鲍勃·迪伦。晚年的科恩什么也不是了,他只是他自己,他的音乐就是他的音乐,不用作任何的归属和命名。

科恩拿出他此时的3张唱片给我听,除了《未来》,另2张是:1988年的《我是你的男人》(I'm Your Man),和1994年的《在演唱会上》(Cohen Live)。

于是我听到一大堆的情歌。老年人怎么唱情歌?老年人已知道一切,知道生活与梦想、爱情与婚姻的区别。但科恩低沉地呼噜着:舞我,用一支燃烧的提琴,舞我到爱情的尽头(《舞我到爱情的尽头》,Dance Me To the End of Love)。一个男人不会弯下他的膝盖,就会让一个女人回头。而我,我愿意爬向你宝贝,我愿意跌落在你脚下,我愿意像一只发情的狗哀鸣,抓你的心,扯你的被单,我会说please please 请、请,我是你的男人。(《我是你的男人》,I'm Your Man)

在这首同名歌曲里,伦纳德·科恩无条件地接受和满足了爱人的一切:如果你想要另外一种爱,为了你,我带上面具。如果你需要个舞伴,这是我的手;如果你出于愤怒想把我击倒在地,这里,我就在这里。如果你想要的是个拳击手,我会上台去;如果你又想要个医生,我为你检查每一寸身体;如果你想要个司机,那么,进来吧,车在这里。如果你想单独呆会儿,我会消失,为你。

我的心开始颤抖,一个老人这样深深地祈求着的时候,除了真情如海、残阳如血的疯狂之外,我们还看到了什么?我看到了绝望,最彻底的绝望。

我看你在地铁,我看你在车上,我看你躺在我身旁。我看你醒,我看你手,我看你头发,看你手镯,看你眉刷。我叫着你叫着你叫着你,我多想让我的声音温柔温柔,却永远都还温柔的不够。“爱情无法治愈。”老年的科恩于是这样感叹了(《爱情无法治愈》,Ain't No Cure For Love),“爱并非一支胜利的进行曲,它是冰冷的它是伤心的,我的嘴唇上什么也没有,只剩下了‘哈里路亚!’”(《哈里路亚》,Hallelujiah)。

他的所有歌都成了模进1,这种模进令科恩在每一首歌里,好像反反复复地在重复着同一句旋律,重复着同一声乞求。一遍比一遍用情,一遍比一遍蚀深入骨。他呼噜着,这呼噜没有高潮,却越呼越深。

老年的科恩,老年的伤感的科恩,他比任何时候都灰暗了,也比任何时候都波澜不兴。他制造了美,他隐身于美,而他唱的却是些酸酸的曲子。他对我说:“你看,完全不需要那些怪异的形式,生活原本如此,你要让它像原来的样子。这些女孩子们,这些美乐器们,她们不是蛮好吗,正是艺术本来的样子。我心里不安,但并不会一切都变了地狱。老人可不是个怪人,老人为未来忧虑,因为未来原本是忧虑,我已经看到它,我们正走向它,走在向一个黑暗时代的路上。”2

听着科恩的话,我想起了我的另两个老友——罗杰·沃特兹和茨威格,他们都是知识分子,却居然都有着类似的悲观的心境。《未来》和《昨日的世界》,《未来》和《娱乐至死》,多么相似的一幅幅图画,不约而同地看到的都是人类灰暗的前景。科恩像一个经历了过去也经历了未来的神秘使者,向世人讲述他看到的神迹,他深深地忧虑着,但是并不向世界呼喊,他只告诉你他看到的,用历经了沧桑的平静:

给回我的柏林墙/给回斯大林和圣保罗/给我基督/或者给我广岛/……我已经看到了未来,兄弟/那是杀戮

我听到他们说/忏悔吧/我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我听到他们说/忏悔吧/我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

结束了/不会再向前走一步/现在/天堂的巨轮停下来/你感到撒旦的马鞭/等待未来吧/那是杀戮

——《未来》

等待奇迹/除了这已无事可做/我再没有如此快乐过/自从二次大战结束之后

宝贝,让我们结婚/我们已经孤独得太久/让我们拴在一起孤独/让我们看到自己还强壮/让我们做些疯狂的事/做些绝对错误的事/当我们等待/奇迹的到来

——《等待奇迹》(Waiting For The Miracle)

我爱这个国家/但我无法忍受这场面/我不是左派/也不是右派/今夜我只呆在家里/在无望的小小荧屏里/迷失/像那些垃圾袋一样固执/时间也不能令其腐烂/我是个废物但我依然高举着/这一束小小的疯狂的花/民主来到U.S.A.

——《民主》(Democracy)

看起来是自由/感觉却像死亡

我们喝酒/我们跳舞/没有什么会真正发生/这地方死了/就像周末夜的天堂

——《结束时刻》(Closing Time)

未来。科恩咀嚼着这个词,拿出一幅画给我看。我注意到这正是那张The Future的封面:一颗心,上面飞着一只鸟,下面是一条冰冷的镣铐。画的下方醒目地写着——未来。

未来。科恩唱起今日世界的《圣歌》(Anthem),歌曰:

鸟们唱起来/在一天开始的时刻/又一个开始/我听见它们说/别专注于那已过去的事/和那些还没到来的

战争还会再打/白鸽还会被捉/买来 卖掉/再买来/白鸽永不自由

你可以加起每一个部分/但是却得不到总数/你可以演奏那进行曲/但是没有鼓/每一颗心还会爱/却像一场避难

伦纳德·科恩更老了。时间过去了,他家后院里的“歌之塔”,越垒越高。那么,我的朋友都去了,我的头发变得灰白,我呆在昔日常玩的地方,心里只有痛苦。我还在为爱疯狂,但是我已不再追求,仅仅一天天地付着租金,为了这座歌之塔。而在我离去很久,你还会听见我,亲爱的,我对你甜甜地说话,从一面歌之塔的窗子里。(《歌之塔》,Tower of Song)

我呆望着科恩,很久,我问自己:伦纳德·科恩冷吗——炽热得灼人;伦纳德·科恩平静吗——动荡得让人惊惧。于是,我写下了《老男人》。


注释:

1、模进:音乐术语,指同一旋律在不同音高上的重复。这样的重复如果是照式不变地移调,就叫作完全模进或转调模进;如果不是照式不变,叫作守调模进或自然模进。

2、这一段引文是我虚拟的对话,意在揣测科恩晚年的音乐意图。实际上我没见过科恩说过类似的话,当然这话也就不存在什么出处。

  • 老丁@糙哥

    2009-09-24 13:30:57 老丁@糙哥

    杰夫·巴克利:塞壬绝唱

    以我的标准,杰夫·巴克利(Jeff Buckley, 1966-1997)绝进不了诗人歌手的行列。以他的代表作《恩祷》(Grace,1994)为例,10首歌曲,巴克利自写、与人合写了7首,无一首经得起诗歌之尺的考量。

    诗人歌手首先是诗人,写的词必须是诗歌。比如在中国,张楚是诗人歌手,窦唯就不是。

    杰夫·巴克利是个短命天才。在摇滚乐历史上,短命天才不少。但离奇的是,杰夫的父亲蒂姆(Tim Buckley,1947-1975)也是个短命天才。二人都像彗星,以妙绝人寰的妖娆美声,炫目发光,在极短时间即光亮到让人不能逼视的程度,然后突然中断,消失在浩瀚星空。

    蒂姆在生命的后期日趋自闭,乐风日益艰深。他完全不顾流行歌曲的通常形式,写出越来越晦暗的歌,众人因此把他撂在一旁,使其愈加像一个遗世独立的孤岛。说实在话,父亲比儿子更像诗人,在生命的末年,蒂姆写下了《塞壬之歌》(Song to the Siren):“是你梦见了我,还是我在做梦?如果我是那狐狸,你是不是那野兔?在浪涛中我是该站着,还是该躺下去陪伴我的死亡新娘?”呵,一个绝望的、赴死的、像吃了迷药的庄生!

    塞壬是海上的女妖。希腊神话中,长发覆身的塞壬用美妙的歌声诱惑船上的人,使水手着迷于她的歌声而痴痴呆呆,船毁人亡。在中外文学中,这可能是关于奇妙歌声的最动人的虚构。千百年来,无数作家、诗人试图想象塞壬的歌声究竟是何种模样,但描述总是那么无力,如果真要举证这么一种声音,那么最恰当的方式,无疑是让这种声音真实地在我们耳边重现。

    杰夫·巴克利的嗓音就像是塞壬的歌声。在我的想象中,塞壬的歌声绝不是美女的绮靡,而应该是不可思议、匪夷所思:既能柔若肝肠寸断,也能烈如魂上云天;有时候会像你的妻子、密友,有时候又会像陌生人绝尘而去,远立千里之外。它还应该有时候像女人、有时候像男人,既具有女人的细腻,又具有男人的宽广,合在一起,是既男又女非男非女仿佛超人类的无比柔韧幽旷寂寥孤绝永恒。

    因为拥有这种声音,杰夫·巴克利比诗人更像诗人。

    专辑《恩祷》中,杰夫·巴克利有时像一个婴儿那样喃喃低语,有时像一个金属歌手那样勃然咆哮,有时像一个女高音那样直入九重天,有时像一个沉思中的教士突然喊出明确的祈祷。尤其是他对伦纳德·科恩《哈利路亚》的翻唱,注定让他永载史册。

    《哈利路亚》是科恩的名歌,本已脍炙人口,深入人心。在巴克利之前,没人相信这首歌会翻唱,尤其是,唱出与科恩同样伟大、又绝然不同的另一重境界,但巴克利就这么做到了。世界上更多男女,很可能不是从科恩、而是从巴克利这里,明白了那一重热情、绝望又充满神秘救赎的对上帝的深情。

    科恩的原词有1984、1994两个版本,巴克利把这两个版本混合了,改出他自己的版本。如果说巴克利的所有其他歌曲都不是诗,那么这一首是诗,而且是妙绝到天堂之高、地狱之深的诗:

    终于我听到这个隐秘的和弦

    那是大卫王弹奏的,它取悦了上帝

    但是你并不真的在意音乐,是不是?

    听,它是这样的:

    第四音,第五音

    小调低落,大调升起

    受困扰的王谱出了哈利路亚



    哈利路亚,哈利路亚,哈利路亚,哈利路亚



    你的信念坚定,但是仍需要证明

    你看见女人在房顶沐浴

    月光和她的美颠覆了她

    她把你捆绑在

    厨房的椅子上

    砸碎你的王座,剪去你的头发

    从你的嘴唇她掏出了哈利路亚



    哈利路亚,哈利路亚,哈利路亚,哈利路亚



    亲爱的,我以前来过这儿

    我熟悉这个房间,走上过这片地板

    一个人独自生活,直到有一天认识你

    是的,我见过你大理石拱门上的旗帜

    但是听,爱并非一支胜利的进行曲

    它是冰冷的破碎的哈利路亚



    哈利路亚,哈利路亚,哈利路亚,哈利路亚



    曾经有一刻,你可以让我明白

    究竟有什么事会在后面发生?

    但现在你不会告诉我了,对吧?

    但是我记得,当我在你身体里移动

    圣洁的鸽子同样在移动

    而我们的每一声呼吸,都是哈利路亚



    哈利路亚,哈利路亚,哈利路亚,哈利路亚



    也许上帝就在这上面

    而我从爱情中学到的不过是

    如何向比你拔枪更快的人射击

    但你夜里听到的不是呼喊

    不是那看见了光明的某个人

    不,它是冰冷的孤独的哈利路亚



    哈利路亚,哈利路亚,哈利路亚,哈利路亚

    (伦纳德·科恩词,杰夫·巴克利改编,李皖译,郝佳校译)

    《恩祷》多首歌词写到了死亡,同名歌曲更像是一篇临终遗言,甚至出现了这样的句子:“我感到它们淹没了我的名字”。3年后,1997年春,巴克利与友人驾车前往马德岛湾,穿着衣服乘兴跳进密西西比河游泳,溺毙。

  • 老丁@糙哥

    2009-09-24 13:31:54 老丁@糙哥

    是钢琴喝多了……不是我

    有一个人的歌声,是黑暗的、嘶哑的、粗嘎的,有教养的人听出了恐怖,那是一个他从来也不曾涉足过的社会角落,聚居着工人、失业者、流浪汉、酒吧侍者、衣着不整的怪人。因为陌生,上层人有点惶惑不安,以为遇到了鬼魅,却并不知那种粗哑,其实是底层人民粗朴的热情。

    你总能发现他,在好莱坞“热带汽车旅馆”,公爵咖啡店的楼上。那里的房间又脏又小,或者环绕着油腻腻的舞池地板,或者直接俯瞰着下面的停车场。这地方构成了他生命的居所,使他更感觉像家一样,更别提洛杉矶南方大道上那些昏暗的酒吧,有一段时间他几乎天天到那里厮混,通常,它会刚好坐落在某一个公交小站的附近。

    “每个人都在奔向那最远的棕榈枝”,垮掉派小说家杰克·凯鲁亚克曾这样形容好莱坞,“而在这一切之上却不过是荒漠和虚无”。汤姆·维茨日复一日地走进这些破旧、凋敝的小酒吧,因为他没有别的选择,这里有他喜欢玩的各种小把戏,掷骰子,喝酒,赌牌,诸如此类。通常,他把自己浸泡在下班的工薪阶层中,如同一个40多岁的生活放荡的老油子,说着摇摆乐行话,打着响指。而周围回荡着熟悉的下等人的气味儿。比波普爵士乐(Bebop)即兴的刺耳声响,源自数不尽的老歌金曲,却又变形得让人认不出,茶余饭后与人们一起分享着荤骚和破碎的一桩桩风流韵事。

    维茨出生在一辆疾驶的出租汽车上,在加利福尼亚的波莫纳街头,1949年12月7日,正是珍珠港事件过去整整8年。维茨的父母都是老师,父亲是苏格兰—爱尔兰后裔,母亲拥有挪威人血统。11岁那年,父母二人离异,维茨跟妈妈一起过,有时爸爸带他到南部边境的墨西哥一带旅游。用邻居家的琴,维茨自己学会了钢琴,爱上了音乐。

    20岁时,维茨成了洛杉矶“遗产夜总会”的看门人。从某种意义上说,维茨一辈子再也没离开过那儿。从他的第一张专辑,1973年的《打烊时间》(Closing Time)开始,维茨引领人们走进一个地下世界,那里充斥着杯子交错的叮叮声、雾气腾腾的谈话声,听着歌曲,你不知不觉便混迹于美国贫民区的规矩人和不规矩人之中。

    情感披上了外衣,丢弃在相互缠绕的记忆之中,那些记忆或许曾经发生,或许可能会发生。这些老主顾们在再一次打开心扉之前是如此顾虑重重,但最后又总是会打开。“我希望别和你坠入爱河,”在同名歌曲中,维茨曾这样警告自己。“我从不跟陌生人交谈”,贝蒂·密德勒(Bette Midler)则在他们那首令人销魂的对口唱中,用这句话给他以同样的警告。《某处》(Somewhere)这首歌,来自伯恩斯坦的《西区故事》,唱的是不可能的罗曼蒂克,维茨黑沉沉的粗嘎嗓音配以青葱茂盛的弦乐,紧紧抓住了我们的情感——如同骑在旋转木马之上,铜管乐吹起消失吹起消失又消失。

    雄鹰乐队(The Eagles)发现了汤姆·维茨的天才,当他们听到他演唱《古老的五五年》(OL’55),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支歌,随后对它进行了翻唱,由此带动了维茨的小小知名度。第二张专辑,1974年的《周末夜之心脏》(Heart of Saturday Night),巩固了维茨的夜总会诗人角色,《挡风玻璃上的钻石》(Diamonds on My Windshield)、《圣地亚哥小夜曲》(San Diego Serenade)……这些歌补上了维茨的文学形象和他的真实自我之间的裂缝。也许关键正在于此。随着以下这些专辑的发行,1975年的《晚宴上的夜猫子》(Nighthawks at the Diner),1977年的《外交事务》(Foreign Affairs),1980年的《心脏病和葡萄藤》(Heartattack and Vine)——布鲁斯·斯普林斯汀后来曾翻唱了其中的《泽西女孩》(Jersey Girl)——这也是他在1980年代之前在庇护所唱片公司出版的最后一张专辑,汤姆·维茨越来越灰暗了。

    当然,他一直很好地控制着他的灵感,控制着那种在可爱的酒徒和粘血质的邋遢鬼之间的神赐平衡。而他的一条老破嗓,一如既往的像在大桶威士忌中泡过三年,又挂在寒风里烟熏了三个月。“是钢琴喝多了…不是我”,在专辑《琐事》(Small Change,1976)中,维茨这样巧妙地抒情道。

    正像那嗓音所透露的,维茨在生活中真的是一个酒鬼。但令人刮目相看的是,这酒鬼还同时受到了女神缪斯的垂青。不同于一般诗人,维茨欠缺传统文学的优雅,他所日夜厮混的底层的三教九流,尤其那些远离主流正统的城市边缘人,教会他一种怪异的、破败的、沮丧的、困惑的、悲观愤世的、有时近似于孤注一掷的激情。颇为奇妙的是,在维茨粗鲁灰暗的外表下,实际上包裹着一颗十分雅致甚至柔软的心;他粗嘎、放荡、宛然在疾风中咆哮的演唱,经常包藏着另一种柔情,有时候,那就像是一个硬汉或者恶棍,在酒醉时恨不得嚎啕大哭的心碎与脆弱。这时候的维茨,特别钟爱提琴的柔美、钢琴的清澈和木吉他的叮咚,而如泣如诉的管弦乐,总是为他念念不忘。维茨虽然自揣粗陋,却总忘不了带上这些美物,让我们一边欣赏着劣质粗粝之美,一边又总能发现暗镌其上的精巧花饰。这是一种稀有的的体验,好像看到一个穷街陋巷里的城市夜行人,被内心蒸发出来的美丽所包围,虽然一无所有,我们却幻听幻视到他身上音色悦耳的叮当环佩和闪闪烁烁的亮丽饰物。

    1992年,汤姆·维茨出版了他的第14张个人专辑《骨头机器》(Bone Machine),一举摘获了第34届葛莱美非主流音乐奖。这时的维茨已经很出名了,很难说得这个奖不是因为他超乎寻常的音乐创作史和远播于广大英语世界的声名。非主流音乐是个大盒子,什么都装。维茨的创作,与这些年盛行的任何一种非主流都没有一丝一毫关系。他跟60年代没关系,跟70年代没关系,跟90年代更是没关系,却跟摇滚乐大爆炸前的美国民间音乐颇有渊源。从根子上说它是美国下层人的市井歌谣,以半吟半唱的方式组织旋律,以夜总会的爵士乐队和杂耍艺人的艺术激发其伴奏灵感。到了后来,维茨的作品越来越展现出根源布鲁斯和摇滚达达主义的双重特点,因而越来越接近精英主义的前卫艺术。

    现在的维茨,有点像是向两个方向跃进。向后,他变得更加古老,像是五六十年前的老布鲁斯、早期西部乡村音乐、库特·魏尔(Kurt Weill)的街头歌剧、二三十年代的叮呯巷歌曲;向前,他变得更加先锋,尝试冷门乐器的非常规演奏,半熟时期的伦巴、探戈笔法,法兰西小酒馆音乐的邋遢杂混。他那种怪异的粗嘎咆哮声,原本奔流着穷苦的黑人布鲁斯的传统血液,所写照的是美国城市底层市民再普通不过的生活,但到了1980年代之后,这歌声与维茨对不寻常乐器的尝试、对先锋文学的冒险一起寻找着新方向,日益远离他70年代的钢琴—弦乐民谣叙事曲,变得愈加刺耳喧闹。现在,维茨的歌曲艺术,已经与“垮掉的一代”文学、颓废艺术、先锋派音乐等合流到了一处。而我们最诧异的一件事是,他竟然一个同类都没有,70年代时没有,90年代时更没有。

    注:本文前半部分基本上在一篇英文短文的基础上改写,该文印在汤姆·维茨1985年精选辑《汤姆·维茨选集》(Anthology of Tom Waits)内页上,真是一篇生动传神的人物速写,可惜,该文既无标题,亦未注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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