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界的性幻想
2009-07-31 01:33:16 来自: 罗罡(社会在烦恼 我却在微笑)
国庆六十周年春天的两会把卖淫合法化提案枪毙掉了,这反映了一个什么问题呢?这反映了我国政府六十年如一日假撇清,白天是人晚上是鬼。政府官员都能嫖宿中学女生,发扬纳博科夫风格,大现洛丽塔情结,为什么平民的卖淫嫖娼就只能有名无份。新时代果然有新气象,只许州官奸幼,不许百姓嫖娼。想想这个国的建立者,当年一群农民进北平,哪见过八大胡同的人间春色啊,乍一见春光,心理极度自卑,大老粗们一怒之下:封。其实,大老粗不仅手粗气粗,那话儿也大老粗。在中国因为有傻逼婚姻法,做女人一定很快乐,但因为没有卖淫法,做小姐肯定很痛苦。卖淫不能合法化,就只能地下化。
至于卖淫合法化这个问题,根本无须论文,几句话以蔽之:卖淫嫖娼越地下越刺激,这种事偷偷摸摸干反而有意思,有了禁忌才更有快感,一旦合法化反而给税收部门增加工作负担,不合法情况下由公安部门顺手牵羊把钱收了也是一样,妓女逍遥无人管,嫖客偷奸兴趣足,公安扫黄有外块,大家皆大欢喜,妙不可言。何必再劳法律工作者点灯熬油费心提案,纯粹多此一举。
关于法学的论文,我向来兴趣缺缺。在常态社会下,法律业跟餐饮业、广告业一样,都是服务型指向,谁有钱谁是爹,谁出钱多跟谁睡。餐饮业为了钱,不惜上九天抓雁下五洋捉鳖。广告业为了钱愣能把野外坟堆吹成宫殿豪宅。法律业就更糟心了,教授们为了有生之年能入红墙大内臭显能能一回,不惜泯灭良知厚颜无耻为皇上旨意拍手叫好,甘当政府这根强势阳具的栖息地,以知识分子的卵巢身份洋洋得意。法官检察官就相对坦诚多了,本来就是婊子,多说无益,伺候好政府这尊阳具才是真,既已沦落风尘,也就不指望从良有日,一切秉承主子意思胡司乱抓,杀人如麻,偶尔主子高兴了还能得俩脂粉钱,主子有赏,他们就很满足,绝不像大学里的教授学者,在政府的后宫里露了下体,还要在民众心中立牌坊。中国的所谓法学研究者,顶着一顶公共知识厕所的帽子,用他们那张给政府吹了无数次潮的嘴,发表一些带有歧视性的言论,不知不觉就以社会良知自居了,自是不如参加工作就意味着入了娼籍的法官检察官来得卖淫合法化。
法官检察官是官妓,总得看主子脸色,接客往往不能等性欲。律师作为私娼、家妓,营业时间就自由多了。有感觉就接两个,生理期就歇业,工作状态轻松自在,整个就是东方不败的大对头——任我行。跟研究法学努力创新床上技战术的专家教授和照本宣科例行公事体位缺乏新意的法官检察官相比,律师的口活尤其好。律师与会计并称当世武林口活和指技两大绝顶高手,有西方谚语为证:The devil makes his Christmas pies of lawers' tongues and clerks' fingers. 这句话司法解释为:魔鬼的圣诞馅饼,用的是律师的舌头和会计的手指头。我不知赵高是否法学院毕业,但在中国律师面前,指鹿为马指黑为白太小儿科之极,律师们都是从学校里的八只动物吵架训练过来的,既然要为钱打官司,就得有盖过苏秦张仪之能,压倒骂街泼妇之力。
按说法律从业人员与性服务人员,在本质上是不一不异,并无高低贵贱之分。但在中国现实社会下,法律业与娼妓业却是一黑一黄两条狗,唯一区别是吵架说谎合法化,卖淫嫖娼不合法,所以经常是黑狗撒尿黄狗遭灾,黑狗偷食黄狗挨打,命运不同一至于此,不免令人忽生卖淫合法化之遐想。
中国法学界的身世其实挺苦,是强势政府跟弱势民众野合的产物,自从建国以来,常常有私生子的自卑情结,媚上欺下,时而奴颜谄媚,时而道貌岸然,夹缝生存,颇为不易,中国法学界的主题曲就是小柯的《你说我容易吗》。在中国法学界有一个流传多年的传说,叫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这个传说在中国永远只能传说着,传说着传说着就变成了饿狼传说。传说恒久远,一句永流传。
无奈中国在农业社会过的时间太长,过出了惯性,血管里流的都是人治的血小板,永远凝固不出法治。人治与法治是中国民族性里永远解不开的心结。人治是婊子,法治是牌坊,既要享受当婊子的实惠又要展现立牌坊的光鲜,这个活儿本质上是口活儿,一切靠吹。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宣传最重要。可惜法治这条丁字裤包不住人治的私处,在司法实践中过于拉风,难免走光、露点,以致吸引无数眼球,招惹海量唾液,引得法学界诸君论文与板砖齐飞,打手枪与性幻想共一射。
中国的法治状况就是一场司法对行政的口交,行政高潮了,司法才能有快感。口活儿是个脏活累活,这个国的司法机构内部也是一出舔阴之戏,不停地拿法治的上下唇碰触人治的左右唇。司法发扬中华传统美德,不怕脏不怕累,口技指技齐上,一定要政府爽了为止。让政府“大”字形躺在立法这张床上,司法遵其旨意,一夜“四”炮,不“爽”不归。所以在中国,司法的最高理想应该是:白马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就需要从提高广大女性检察官性高潮阈值入手,以保障法治尊严不被戴绿帽子。
立法时的性幻想总是美好的,司法实践却是残酷的。无数的冤案假案错案甚至万岁爷钦定的案,让曾经稍微有良知的中国法律界眉头深锁,噤若寒蝉,阳痿不已。并由一时力有未逮的间歇性阳痿逐渐成长为长期不举的心理性阳痿。在强势政府的性暴力面前,法学界压抑久积,只有靠性幻想来排解。于是乎,发表文章也,报端论战也,提案修正也,正义呼唤也,闷头大写学术著作也。法律界是也也也也也,政府部门就且且且且且。(看不懂的参看《中国性研究》。)中国的司法终究比行政少一根卵叫,裤裆里空空如也,说话不免底气不足。没听过的打开电视找清宫片,参照太监怎么说话。
六十年来,中国法学界所谓正义呼声,耳听为虚,永难兑现。社会传来的没有正义呼声,只有司法被行政蹂躏后还觉得很舒服的呻吟。人民听到的来自法学界的声音,音质又尖又细,极具闷骚;人民看到来自法学界的动作,惺惺作态,兰花指翩翩。被政府阉割的法学界只能发出弱阳性的声音。也有个别装雄壮的,可惜手里拿的都是仿真器具。中国司法的性无能和性混乱已经不是举案例能说明的了,否则我们将举不胜举,一直举着,最终不免阳亢而死。所以写中国的法学论文,不要举例,不要据理,而要剧厉,不要立论,不要说明,不要抱任何性幻想。说明白中国的司法,本身就是何等不明白。
在中国这样社会环境下,法学界也是受害者,他们很想真枪实弹,然后大射一番,但碍于主子不允,所以每次都只能是沙盘演习,看图说话,练实弹演习的机会都没有。长此以往,条件反射,中国法学界已然习惯顾影自怜手淫自娱,后来不幸阳痿,国庆大射都轮不到他们,只好写点学术论文意淫一下了事。性幻想已然成为中国法学界的惯性思维。在想法不能被立法、立法不能被司法、司法还要讲手法的糟心法律环境下,中国法学界只能靠在国外中文论坛拍板砖这种性幻想来意淫高院,达到高潮。中国法学界意淫到高潮,不免大射一番,以发泄六十年的性压抑。老家伙们性功能障碍已然无可救药,法律学院的热血青年们就别光想不练了,真枪实弹要趁早。
学点法律开阔一下眼界明白一些世理也是挺好的,但闷头深入则易惑乱心志,终致走火入魔,王天成就是镜鉴,自由民主党玩到后来成了“拖鞋党”。历史早就证明,想在中国干成点事,非暴力,非死不可。王天成垂垂老矣,不知作何感想。法律学到后来,难免想到社会体制问题。社会体制是政治。法学论到极致是政治,政治讲的是权衡,法律求的是原则,不是我强奸你,就是你强奸我,性生活永远不能和谐。
法律学多了容易自以为是,以为自己是国家主人了,还容易忘乎所以,从书上看了点前人馀唾就觉得自己有想法了,以为从此能对社会上各类司法现象指手画脚了,自己爱说,就以为自己有话语权了,写篇论文觉得全中国都在读自己的高论,其实只有班主任看过,从此就以天下兴亡为己任了,不自觉的就把自己当成社会良知的体现了,自己是人间正义的代表,不自主的就拿自己给法治社会当形象代言人了,这就是中国法学界和法学界的接班人法学院学生的嘴脸。可惜,这个世界该咋样还咋样,每年春天都开会,两大桌全国性杀人游戏年年玩,每局都提案,隔几次一大赦,代表来了代表又走了,每次提案都不过,通过以后打折扣。开会前,有人往大家口袋里投票,会一开,大家拿起预备好的票往箱里投,会一散,代表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明年再来北京公费旅游,拜拜。
在这个国,学法律简直费力不讨好,不当婊子也立不起牌坊,关注起司法来也是浪费时间,破坏心情。不否认法学有一定社会价值,但国家机器不缺一个三本学院出来的法律工作者。这个社会人才过剩,你有没有能力无所谓,人才过剩就像生产过剩,最终只能是恶性竞争。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最不缺的就是人,所以它永远以国为本,绝不会像腐朽没落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以人为本。既然国无法以你为本,你就要奋起填补国家空白,努力以自己为本。国根本没把你当回事儿,你又何必整天思索诸如这时代适不适合大赦或该不该卖淫合法这类傻逼问题,而在国面前阿谀谄媚把自己当盘菜摆着呢?国不会为你想,你要为自己想,国的事有很多人来想,不缺你一个,你的事只有你自己想,国是靠不住的。
国的问题有很多人去做,这就像轮奸,你不行,别人就上。你不行,就不要占着地方不干活,赶紧抽出来,把身心都抽出来,去想自己的事儿。生在哪个国家属于哪个民族都不是你能选择的,我们不能因为一个偶然就障蔽了自己的客观判断。除非你下辈子还想做中国人才说明你真正爱这个国。就像有了护舒宝你觉得做女人挺好,并且下辈子还想做女人,才说明你真觉得做女人好。你不能因为这辈子实在很无奈没有一根卵叫,心中愤恨不已,却自己安慰自己做女人不一定坏,那就不说明你真觉得做女人好了。
法律不过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游戏规则,剥到主干,法律就是个规则,整天把自己的大脑置于规则条文中,实在干燥枯竭、索然无味,久则生锈发霉勃起障碍,法学一点都不好玩。利用中国现行法律不健全,钻个空子,耍点热钱,那也是生财之道,就是台阶太高,心理成本太大,真正能玩的人也不会专修法律。法律就像英语,用不到就不必去学,都是个工具,为了个工具那么认真甚至耽误一生,很没必要。
学法律并非多么赚钱,付出代价却很大。法律学到深处应该是和气生财,而不是现在法学院学生的状态,高中时还没觉得这个社会怎么样,学了几个月法律马上感觉社会百般不是千般不公,这就是法律系学生,绝不承认自己是愤青,一定要说自己的愤怒是有法律依据的,放个屁都恨不能翻出法律条文作借口,并一再强调自己这个屁代表了社会的正义,是我国真正实行宪政的先声。其实我也喜欢法,但不是世间法,而是佛法。
我朋友中也有几个法学院出来的,成天关心一些远在天边事不关己的问题,却对我送给他们的金鱼好几天没换水这类就在你我身边的问题视而不见,都残忍成这样了,还老爱以社会正义自命,我觉得要有那个时间还不如跟女朋友去郊外看雪更有意义。在法律教授眼里,恨不得全国人民一举一动抽根烟拉个屎都要过过法律条文的筛子。我只能说,天塌不下来,很多事不必太认真,像法律业这样的服务型行业,受重视程度有点过头。如果专家学者教授权威一定要说法律知识关乎国民素质这样的废话,那我也只能说请把普法教育下方到中小学和居民区,而不要清高在法学院。而且,原来中国最有素质的人是律师。
这个世界上有更多精彩炫丽的事情值得我们去关注,不要把时间浪费在对公共权力的性幻想之中,更无须将生命消耗于对一些社会现象的杞人忧天里。人类社会的游戏规则永远都在改变,根本无须太过执著。这个法在投入市场后,客户终端老出问题,运行起来老有BUG,那就修正一下;那个法容易中木马,那就升级换代加个防火墙。游戏规则今天2.0版,一觉醒来3.0版,没人记住你是2.0版的创建人,你也别说你是元老,元老是保守的笔名,历史从来都是曾经的革命派变成了今天的顽固派,你养老院老年痴呆着去吧。游戏规则只要大略了解,能实际操作即可,这就像照相机说明书,是为了让你了解如何使用然后拍出照片,而学法律那帮子人就好像把照相机使用说明书背了个遍并指出哪几段落有语法错误却从不拍照。这又像外文很好却不读小说不听音乐,只去纠缠语法书里校对人员的工作疏忽,并以此洋洋得意,不禁让人生出天下居然还有这样脑残人之感慨。
学法律的都恨不能以人间正义自居,自己的唾沫就是衡量是非的万能药水。对于这样年少有志气年老有痴气的人,我也不能说他们不对,只是人间正义这种东西,就好比我女朋友在生理期时的心情,总是变幻不定的,今天让我很甜蜜,明天冷不丁就给我一巴掌,还气势汹汹告诉我: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人间正义不就是这个样子吗?今日是之,明日或非,其残忍程度也绝非我女朋友的打情骂俏可比。你不信就跑到大街上看,人民公仆们嘴上都是主义,心里那都是生意;律师法官检察官也不傻,脸上写的都是正义,账本上百算不厌的那还是生意。
中国法学界意淫正义已经意淫了六十年,三十年正义,三十年歪义,自己都证不出来就不必教唆别人了吧。赶紧闭关接着证,人间万象,岂是正义二字能偏盖的。世事多变,老夫我不欲观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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