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集 1-7 】本周:《无关风月》火灵狐

远藤花谢{迷恋}

2009-06-16 11:08:57 来自: 远藤花谢{迷恋}(爱上赛百味……)

《映色》不会再出了。

简单做这个置顶活动:每七天贴出一篇《映色》1-22上发过的文,前提是经过文作者同意。为了控制帖子长度,每发满七篇文换一个主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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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LONG LOVE》(《映色》第七辑 2007年1月)/暗夜烬
【一】-(2):《红娘》 (《映色》第十二辑 2007年7月)/费十
【一】-(3):《寂静海》 (《映色》第四辑 2006年10月)/迢迢
【一】-(4):《和你一起歌唱便是天堂》(《映色》第一辑2006年7月)/小线
【一】-(5):《囿林》 (《映色》第十七辑 2007年12月)/由·得林洛斯
【一】-(6):《虫洞游》 (《映色》第三辑 2006年9月)/焰31
【一】-(7):《无关风月》 (《映色》第六辑 2006年12月)/火灵狐


—————————————第一篇借花献佛了—————————————

【一】-(1)

《LONG LOVE》(《映色》第七辑 2007年1月)
作者/暗夜烬 (映色)插画担当/PANDA


他这样抱着纱薰,仔细地听着她的心跳;只是听着而已,她的心就一下撞,一下撞,撞得他的泪一片又一片,濡湿了她的薄肩。

1.

二楼卧室的门关上时,1881年的圣诞正在中国上海拖拽被泥雪染重的裙角。门上的白漆在大厅的灯光里饰演象牙色质感,斜睨对角的樟木楼梯。楼梯望下,一阶两阶,第三阶边缘露出一点点柔软毛发:四至六阶间,正蜷坐着一个孩子,他是那间闭锁卧室的真正主人。

眼前的这个孩子,五官轮廓很深,面容给人一种因早熟而拒绝快乐的错觉;流海和睫毛也太长,若非颜色薄薄淡淡,旁人根本觑不见其下的双眸。他正在细数楼梯扶手上二方连续的花纹,眸光像浪尖的反白:亮澈无比,表达的却是深邃的海蓝。门厅外落雪无声,这寂静一直持续到院栅门轧轧拉开的声音开始冲击他的耳膜。他怔了很一会儿,突然如梦方醒般低喊起来:“MUMBACK! MUMBACK!”

随着叫声,楼下大厅的门砰地被推开,孩子蓦地紧闭了嘴。弗洛斯特,人呢?女人在大厅中央原地转一圈后,又大声道,你爸爸,是不是已经回来了?

弗洛斯特慢慢后仰,整个细幼的身体几乎平贴在楼梯上,逃过了母亲匆匆向上的一瞥。父亲的出现总是那样不失时机:一双有力的大手穿过腋下,将他连拖带抱进已半开的卧室门。
妈妈回来了。弗洛斯特小声说。
我知道。父亲揉乱了儿子的头发,将他抛到床上。“亲爱的,我跟弗洛斯特在楼上呢。” 男人边走出门边高声回答,同时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领。

这边,一头栽到床中央的弗洛斯特,脑袋撞上了什么硬物,被硌得痛出了眼泪。撑起肘子,映入视界的,是一只大眼睛。他惊得直了直身子,黑眼睛也随着他的动作微微一瞬。距离拉开后,弗洛斯特终于发现自己身下压着个黄种人的小姑娘。这时他记起,上午父亲似乎是带回过一个中国装扮的小孩,以为午后已经差人送走了,原来还没有。

非但如此,她还一直呆在他的卧房里。

这里是中国,每天见到多少个中国人也不奇怪。但弗洛斯特是生平第一次,这么近的与他们中的一个面对。对方正回望他,目光空落,仿佛灵魂刚刚从中逃离。一俯视一仰望的安静。两抹眸色大写意了远古:天蓝海黑。

母亲看到了这荒唐一幕,弗洛斯特立刻被抱起来。用不着这么严肃。父亲笑着对妻子说。公使夫人厌恶地瞟了一眼小女孩,叫来车夫,让立刻将孩子弄走。一切来去极突然,像电影;弗洛斯特闭上眼,回想时满屏光斑。

父母离开后,他扑进被褥,脸却又被硌。手指小心翼翼探入织物与皮肤的缝隙,却摸出一块硬的,有规则纹路的物事。借窗外雪光,弗洛斯特看清了手中的线结。他知道这东西不能用“KNOT”简单归纳,而是中国人喜欢的一种消遣方式:用一根半粗彩绳打出复杂而奇妙的图案。

还给她吧。弗洛斯特追出门。院外,新辙印入新雪,显出深深丑陋。他顺着车辙走了约莫两刻,猛抬头,青灰色的界碑象一个饿得半死的哀民,蹲在离自己不到十码的地方。自家的车正停在界碑不远,前面砖墙的转角处似有她的衣摆一闪。他择了另一条小巷避入,不长的等待里,听见自己心如鹿撞。

一直等到车夫驾车离开,他才偷偷转去,却望见几个年长的女人在抱着那个小女孩哭。被女人们围在中央的她却没有泪意,侧头看着自己布衣裳的肩头被老女人的泪蚀出一滩深渍。突然,她像感应到了什么抬起头,黑亮的眸色穿过了夜巷,落到弗洛斯特身上。外层的男人们便如梦初醒般朝他冲来——

伴他终生的头痛与手疾,便是这场毒打所留下的烙记。



2.
“醒后天雨,四围黑。已经可能到了第二天的晚上。”

1893年伦敦东区,恐怖气象刚平静不久。教堂外台阶上,金发蓝眼的英国青年正试图用不熟练的中文向他的老师叙清一件异国往事。他的汉语老师是个纤小的中国少女,头顶只抵到他胸部的高度。她专注地看着弗洛斯特,听他讲述;象牙白的五官漫不经心的散发着精致,深黑的眼睛掺入一点安静的悲伤。

“浑身痛。结子还在手心里。终于回家讲了遭遇。爸爸,拿枪去那一片房子,”说到这,弗洛斯特的眼眶有些潮,“他打死了人。他也打死了。他打死的……他……”

简简单单几个字突然就玩起了排列组合,弗洛斯特手足无措,一时不知如何整理。他向听者投去求助的眼神。

打死他的人,也被打死了。
片刻寂静后,弗洛斯特听见了这样标准的表达。

是啊。大家在激动中打死了那个英国孩子,不,是他们以为他死了。女孩的父亲深感大祸临头。匆匆丢弃掉“尸体”后,全家连夜到亲戚家躲藏。藏了几日,听说事情被闹得很大,最后却不了了之。母亲卧病不起。那位父亲恨极,再不愿为洋人做事。

然他是留学回来的,身体又很不好。不抄抄写写的话,还能做些什么呢?

不能做些什么了。弗洛斯特捕捉到了她话末的问调,急忙回答。

她一怔,就笑起来。然后细声慢语地纠正他。

汉语里,有些问话是要回答的。
有些问话不用回答。
有些问话,听的人不用回答,问的人会自己接着答。
而还有一些,听起来根本不是问话,
却在等着对方回答。

对不起。他尴尬地笑。
对不起。他突然又说一次,眼底漫起泪水。


后来,她告诉他她的中国名字是纱薰,且写在纸上给他看;弗洛斯特接过纸,伏在桌边,一笔一划地摹写了十几遍。“纱”这个汉字还算简单,“薰”却不是一般的难写难记。于是她拆了这字,与他细细讲解。
“薰”字上头纵横长短的“芊”,意指茂密而美丽的长草,下头的一大团“黑”,就是世上最深的颜色。
他想了想说:薰,不就像你的长睫与眼睛么。

纱薰听过侧转了脸,眺望窗外秋景。熟记这两字后,弗洛斯特像完成了一项大事件似的舒一口气,拿过课堂笔记。——他的健康状况一直不怎么样,故在儿时同伴们纷纷应征入伍的今日,依旧得以坐在大学教室里。
他主修的是数学,主攻方向却又是被誉为“数学皇后”的数论;兴趣与天赋使他在此领域中如鱼得水。由于数论的特殊性,很长一段时间里,弗洛斯特认为自己的余生将作为一名学者平静度过。然而即使是皇后也要参战。两年后,军队的人到学校里来指征他入伍,完全不在意体检表上的诸多问题。
很快地,他被编到了位于普利茅斯的海军通讯部密码组。

临出发的前一天,弗洛斯特去找纱薰。少女一看到青年,说 “等我准备午饭”,就撇下他开始忙碌。呆站了一会儿,弗洛斯特便直截了当告诉对方:自己要去普利茅斯。她背对着他,动作停下。他想她是哭了吧,走上去扳过她的肩对着自己。她的眸中湿黑温润,却始终没有眼泪流下来。弗洛斯特心底不知是生起气恼还是疼惜,从衣袋中摸出自己的金笔,抓起纱薰的手,不由分说塞进她的手心。

以后写信吧。他说。
好。她回答。

时局不稳,时日艰难,幸好邮路总不会断太久。半纸琐事半纸鼓励,内容的承载者则为各式奇怪画符——那是代换式密文。有时随信寄送上一两份书报,书报中的某些记号章节将揭示译密字母表或者密钥的所在。最先使用这种麻烦方法通信的是纱薰,很有考较译码员水平的调皮味道。他摇头笑着翻译了出来,再编一份新码回她。

就这样一月一封书信,一写三年。三年中,上头将弗洛斯特调来调去,丝毫没有放他走的意思。他将忍受变成习惯,战争却还嫌不够。第四年开春,一次情报部的酒会上,长官拍他的肩:
弗洛斯特,你太优秀了,开普需要你。
……开普么。


海船鸣笛,甲板和码头上挤满人。弗洛斯特只朝舷窗外看了一眼,便匆匆埋首于成叠的密文中。他必须准确而及时地解读出这些杂乱的符号,遥远土地上的战局正等着他前去扭转。


3
一抵达营地,情报部长官就递给他一封重要的密信。弗洛斯特只看一眼就明白:布尔人用了群王。古老的并非总是过时的,几百甚至几千年前的智慧至今依然嘲笑着世上的聪明人。群王是15世纪的建筑师阿尔贝蒂为破坏频率推算法而建立的高明密码。在这种系统中,每个特定的密码单位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密码字母编密而成。具体做法则是:先在明文上反复写出双方事先约定好的密钥,再在译密字母表里查找出相对应的密码文。至于收信者,只需要在密码表中依据密文和密钥进行反推。

布尔人以这种狡黠的方式给他们认为最机密的消息加密;明知编密原理也截获了部分字母表,密码组却因为不知道对方的密钥而费尽心神。解密期限迫近,间谍组建议招募妓女从布尔人军官口里套取密钥,因为这种方法曾多次获得成功。
密码组的人个个拉长了脸,却没反对。
译密是谍报不是妓女。会议结束后,弗洛斯特愤愤地说。我们输给了近四百年的无懈可击。

因为这些不顺利,到南非后的第一封信就比正常日期写得晚了些,信中他向纱薰解释了自己的突然调动,并简要讲叙了解密运算里碰到的难题。天涯海角信途遥遥,收到纱薰的回信大概是在四个月之后。
回信出奇的简单:许久不见,想过来看看。
弗洛斯特看完信,第一念头就是不行,太危险。在去发报阻止她时,他突然奇怪:为什么到这么远的地方后,他们却都不使用电报联系,而是让两封孤信在大西洋上飘荡了数月。
有此一念后,再到提笔日,便犹疑。

信慢,然电文须惜字如金。如果我只能给她发四十字电文的话,说些什么才好呢。

他们已经习惯了互叙天气,互问健康。他们习惯了向对方介绍自己读某一本书的心得。习惯了连篇乱码与无字天书。习惯了真与假,简与繁,藏与露,编与译的默契与攻防。

是啊,如果我只能给她发四字电文的话。
又要说些什么,才好。

弗洛斯特就这样兴致勃勃地给自己设置着加密难题,直到回营撞见那位“国内来的客人”。他一眼就辩出了面前这个面容瘦损的“男孩”:黑黑的大眼睛出卖了她那以假乱真的伪装。不等她开口他就发火;火气冲天大。火得他需要一次次猛揉太阳穴,好顺便悄悄抹掉眼角里正顽强着企图往外溃逃的盐湿。

不要气,弗洛斯特。我有件事情想告诉你。
她总有耐心等他安静,总有办法让他倾听。

你知道的,纱薰说。汉字的短诗,尤其是骈句,如果使用了重复的字,评者就会认为不是那么妙;看上去,甚至还会觉得有些不舒服。

是,弗洛斯特答。但是布尔人所用的荷兰语跟汉语完全不同。它虽处在日尔曼语系却摒弃了复杂的文法,掺入无数英语、法语、和非洲土语中的词汇。比如,布尔人将“周一”写做“Maandag”,“二十一”则是“een en twintig”。

她看着他用手指在长草间写划,说:那更好了,这比英语还要明显。
嗯?他不解地抬起头。比如?

比如。纱薰侧过脸去思索。
比如。HE IS VERY VERY GOOD。密钥用……KNOT。

弗洛斯特掏出纸笔,草草编了一个群王字母表。随后,他从H开始给这句话加密。
加密过程不到一分钟,年轻的译密官却盯着密码文一动不动了很久。
突然,他大叫一声,扔掉纸笔,跳起来一把将纱薰搂住。一瞬间,他又意识到自己的严重失态。

呃……对不起。他急忙放开手。

听到这个的你,真是比我预想中的还要高兴呢。对方笑着说。

是啊。他也尴尬地笑。但这样的话,我就得立刻回军部汇报。你先在这儿休息几日,下周二我送你去东部港口。

好。她答应着,瞧着他的眼神一如既往的温柔顺从。弗洛斯特朝相反的方向走了两步。就在这电光石火两步里,他觉得脚下似乎踩着了什么东西,而心上却又有什么东西正在踩跺。
应该低下头察看一下。他却回了头。

不,我周一就来吧。弗洛斯特大声说。
好。纱薰仍是这样答。
两人再次道别。她躬腰,他也只好跟着鞠躬,滑稽得象是两个相对舞台上的谢幕。

但这次真的是谢幕。
——等弗洛斯特昼夜不休地破译出手边密文,在周二晚上匆匆赶到她的住处时,却被告知:她已经在两天前自行回国。



4
战事更加激烈,敌方的密件却越来越少使用群王或是编码法加密。起初,弗洛斯特认为是布尔人发觉了群王被破译,但等到己方的第一封ATHBASH简单代换密文发出时,他蓦地明白:现阶段的行动命令已是下达得极为突然,且要求部队迅速作出反应;完全来不及在浩瀚的字母表或密钥文章里翻查。

指挥处先是下令,所有的营地联络员必须在一周内背下近千个地名与军事术语的代换词。这个要求太荒唐,没有一人能胜任。于是,开发简单易记的代换词汇的任务就落到了弗洛斯特头上。

他放下译密工作,一头扎进各种字形与发音的比对与筛选中。为了在争取尽可能多的研究时间的同时保持较为清醒的大脑,他不得不采用最极端的方法:一天只睡四小时;然后每工作两个小时,就闭眼休息十分钟。夜里,整个军营惟有他的房间灯火通明,从邻营驻扎的高地看下去,那一点灯色象墨海中的北宸。健康每况愈下,镇痛药的用量超过了饮食。然他的神志却象已挣开肉体的负赘,朝着数以亿计的形状和排列方法一往直前,战意昂扬。

睡梦中,他象高烧病人一样胡言乱语。午夜或凌晨的寂静中,半睡半醒的弗洛斯特已分辨不出,这究竟是自己的双耳听见了灵魂深处的梦呓;还是灵魂已脱离了躯体,正注视着嘴唇的一张一翕。一声又一声,指引着梦中的他走回往事经年。

-HI?
-HOW DO YOU DO。

-你好。
-吃过了么?

——她总是凝视着他,等待着他先发话。她永远循着他的上一句中所使用的语言作出回答。
他突然睁开眼睛,从床上坐起,大喊。
托马斯,托马斯!我们军营里有中国人么?
啊,没有。

——不,不是非要中国人不可……
弗洛斯特揉揉额头,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路。

两天后,几名强壮且忠实的移民后裔被挑选为联络员,他所在的营地开始用拉丁语喊话联络。绝大多数的布尔人探子听得懂英语,却对拉丁语一筹莫展。受他启发,英军的各个营地开始筛选除懂英语外,还保留着从上一辈那里学来的母语的移民后代。诚然,布尔人也可能找到通晓此种语言的人,但他们的探子不可能同时无误的掌握数种语言——指挥处只需要临时决定由哪一组联络员传递消息即可。

一旦指挥与传达上的细节得以改进,无畏的中下级英军将士就足以使得捷报频传。在弗洛斯特所在的情报处,模仿各种语言也成了闲时的乐趣之一。一天,一个同僚问他:听说十几英里外的那个高地营里,有时,同样的一串音节,联络员只用在声调上稍作改变,就能表达出三种以上完全不同的意思,——是不是你学过的那个超级复杂的汉语?

他听了,就觉得眼睛发酸。战斗又打响,但这件事却在脑海中挥之不去。两个半月后的一天深夜,那个营地被布尔人的游击队突袭;弗洛斯特所在的营地接到了援助的请求。不是他轮值,他却自告奋勇地去了。天明抵达时,正好看见战士抬下一名重伤的联络员。他被那一大片一大片殷红中的深黑色击中了,剧痛得一下子流出了眼泪。

担架上的伤员静静地望着年轻的译密官,等着他的第一句话。

你为什么躲着我,为什么不回去。弗洛斯特说。
他反复地说这两句中文。
急促地说。一字一字说。
仿佛是刚刚学会。

对不起。纱薰勉力朝他微笑:我把回去的钱弄丢了。




5
伤口久久不愈,纱薰开始发烧。高热持续不断,弗洛斯特向上级谎请了病假,人却躲在约堡南区的民居中昼夜看护。她在昏迷中发声的头一次,困倦中的他惊喜地扑到床前。

然而,他却听不懂她说的话。

应该是汉语,却又不是他学会的那一种。弗洛斯特细细地听着,企冀能捕捉到一些口音的线索。奇怪却又隐隐觉得熟悉的吐字与音调,几乎无章可循。语声绵甜细软,在异国他乡的油灯病榻前,又显得那样凄凉。

她双眼紧闭,却不是睡,长睫因痛苦微颤,口中低语不止。他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不知道她想要什么,只能一次又一次抱起她,给她喂水。然他聆听着她所说的每一个音节;十四年的译密生涯使他相信任何一段无字天书都必有其自身隐藏的意义。——弗洛斯特,一个被完全代换的中文系统是不可能用频率分析法破译的呢。他想起纱薰这样对自己说过,顿生徒劳之感。然后他又想起两人一起给中国诗集编码时的情景,浩繁的汉字每个看起来都是那么的不同。

多日看护的疲累,掺杂在回忆里发起一波又一波袭击;他头痛欲裂,精神难以集中。绝望下,他将自己的额倚靠在她滚烫的肩上,听到的除了呢喃低语,便又多了她的心音。他记起小时候看到有人把麻雀关在笼子里;麻雀只是一下撞一下撞,远远地就撞落了他眼里噙着的泪水。现在,他这样抱着纱薰,仔细地听着她的心跳;只是听着而已,她的心就一下撞,一下撞,撞得他的泪一片又一片,濡湿了她的薄肩。

纱薰醒了,却只静静地望着他。她一直长长的凝望着榻前这憔悴的人,眸间湿黑温润,却始终没有眼泪流下来。弗洛斯特看着面前的两点黑色慢慢黯淡下去,然后被芊芊长草掩盖。这时,他觉得她的热度已转到了自己身上;迅速蒸发掉了自己身体里,包括眼泪在内的所有水分。

他真的病了,病过了整个1902年的夏季。到6月能下地走路时,战争已经结束。追悼。庆祝。告别。团聚。受勋。狂欢。值得纪念的事情一件件接踵而至,他却再也落不下一滴眼泪。待到所有的事情告一段落后,他终于带着纱薰的骨灰回了伦敦。很快他得知,当年带她来英国的那位叔父已经病逝,遗孀将屋子转租给了一户远亲。
屋主的两个女儿在院子里嬉闹。那一刻,弗洛斯特突然明白:临终前她所低呓的,全是这绵绵乡音。

她少女时代的书本尚未被屋主丢弃,大都存放在阁楼里。弗洛斯特靠着阁楼的窗户细读纱薰当年的译密笔记;伦敦东区的那段岁月,便一点一滴浸入字里行间。他一本一本翻阅着箱子里的书,浩繁的汉字每个看起来都是那么的不同。最后,他发现了在一本旧书里夹着的,当年自己手抄给她的一张字母表:那是她在他的指导下,第一次接触群王。

这时屋主上楼来,客气地询问,要不要留下来吃饭。

他记起纱薰告诉过自己,中国人的“问饭”里包含很多意思。他知道该离开了,于是拿起红结金笔,笔记和纸条,问主人可不可以留作纪念。笔记和纸条无所谓,但金货贵重,对方不停摆手。他点头,解释会补偿给主人钱——并且,这原本就是属于他的东西。

便要将笔上刻的“FROST”指给对方看,但他整个人僵住。笔。字母表。扉页乱码。三样东西在这一刻偶然相叠。他对主人说请再等等,扑到桌边。“F”列中的“A”行,赫然指向字母“I”。

他突然浑身颤抖。剧烈地抖。
抖得非要用左手扶住右手,才能一个一个的,继续查找下去。

这是世界上最慢的阅读方式。
拼词连句,全心追寻。

密钥:FROST FROST FROST FROST FROST FROST FROST FROS.
密文:AZFGK WRGFR DMOLO FPPBK OMUME GYGTZ SPPSM LMNJ.
明文:IVEBE ENFAL LINGI NLOVE WITHY OUFOR ALONG TIME.

——句中,两个单词里相同的部分“LO”,正好两次都被自己名字里的“RO”加密成了“PP”。即便更换不同的字母表,只要密钥词“弗洛斯特”的长度不变,密码文在同一个位置上都会出现相同的结果。在重复的密文中,从一例到另一例之间的密码字母数往往就是密钥词字母的倍数。只要推出了密钥词的长度,解密只就是一个频率分类的问题。她在第几百还是第几千次给自己的心事加密时,无意发现了群王的这一弱点。然后,在比勒陀利亚的山谷中告诉了他。
“(“I ve been falling in love with you for a long time ”)”

用的却是那样拙劣的句例。

他的泪打到纸笺上。像一场暴雨。无预告的一滴两滴后,便不讲循量渐进的突然了滂沱。字迹在水洗下淡缈如烟,唯一不会褪色的是记忆深处她那双永不流泪的深黑色的眼。泪雨里,他似乎看到他与她挥手道别;她在为他缀补衬衣。她告诉他她的名字是纱薰;他把金笔紧紧系在红结上。
他飞快地跑过1881年那个极冷的圣诞午后,她在樟木楼梯上奔爬。
他向她一步一步走近。
她朝他慢慢抬起羽睫。

时空凝止。

长爱如斯。


附译密字母表: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B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C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D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E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F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G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H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I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J w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K x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L y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M z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N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O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P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Q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R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S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T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U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a b c d e f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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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远藤花谢{迷恋}

    2009-06-16 11:09:48 远藤花谢{迷恋} (爱上赛百味……)

    作者授权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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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迢仔

    2009-06-21 00:57:12 迢仔 (陈老师我来了!)

    我先来提名吧,想看费十的红娘。这是费仔民国文里最心水的一篇。

  • 远藤花谢{迷恋}

    2009-06-21 01:37:32 远藤花谢{迷恋} (爱上赛百味……)

    【一】-(2)
      
    《红娘》(《映色》第十二辑 2007年7月)

    作者/费十 (映色)插图担当/郝怡珺(1900)


    含嫣的眼泪就趟了下来,就和那故地重游一样的感觉,那些旧的时光都被遗留在身后,不知道如何去将他们重新找回来。这程式,看着就让人伤心。




    费先生是在八大胡同之一的陕西巷突然出现的人,苍老得似乎皮肤中停驻的都是时间,枯如死木的手中提着个黄划梨的木箱,颤巍巍地走进陕西巷。木箱上雕着五爪云龙腾飞在海水之上,底座饰以紫铜,等到箱子上的小抽被他一个个打开时,又让不少人红了眼,老坑种的翡翠,和滇玉或者晶莹的猫眼。当然也少不得有人打那些东西的主意,却都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这一日,费先生在苏家出现时,手中依旧提着那个箱子,没等招呼,已经自己寻了张雕花黄梨木凳子气喘吁吁地坐下来,“这天气可真够热的,太阳都下去了,还能热成这样。这可离三伏天还远着啊。”
    苏含嫣回头就看见自己的丫头月儿正气鼓鼓地嘟着腮帮子,含嫣知道她是不满他随意坐下来没个规矩,笑着将她打发开,“月儿,去准备茶水吧。”
    月儿听到吩咐,扭头正要走,含嫣自身后又喊住她,“月儿,用那套前些日子宋家送的汝窑茶具。茶也记得用那最好的铁观音。费先生是贵人,快去吧。小心点,别让太多人知道这事。”没等月儿说,含嫣已将她轻轻地推出门。见得月儿行远,含嫣才转身朝费先生摊开手,“费先生。”
    “手掌光润,以后是富贵王相,十指润泽绵软,智慧过人……“费先生喃喃巴着干瘪的嘴说道,稀疏的几颗牙齿漏着风,而且声音干枯,含嫣却将每个字听得清清楚楚,没等费先生说上几句话,含嫣已经有些不耐烦了,青眉凝到一起,”费先生,我费那么多力气请您来,可不是要听这些话。”
    “呵呵,”费先生笑了起来,眼神一下子清冽起来,仿佛将宋含嫣看透了,“老头儿笨,不知道苏小姐到底想听什么?”费老头一定不是本地人,说话的味道就不是那样。
    “你连这都不知道,真不知别人是怎么传出那些话的,说你有通天之术……”
    还不等费先生开口,月儿端着托盘走进来,“小姐,茶泡好了。”月儿将茶盘用力地搁在桌上,“老头子,茶好了。”费先生托着茶碗小心的啜了一口,突然看着苏含嫣,“难,太难,没可能了。”
    苏含嫣看着费先生突然认真起来的脸,刚想说什么结果又没说出口,直接对月儿说道,“月儿,送送费先生吧。”苏含嫣也不知道刚刚费老头说的是不是关于自己和俞振飞的,只是听到费老头的那句话,突然对任何的结果都失去了信心和耐心,甚至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恐惧。一切的将来既然有个注定的结果了,那么过程是什么也就无关紧要了,即使将细节问得清楚又能如何。含嫣起身和月儿一起将费先生送到门口。
    费先生颤巍巍地走到院子里,转身借着月光又将她看了两眼,“苏小姐,谢谢你的茶,茶真是好茶。只是,有些事难在这,难在这。”重复着这几个字,费先生往头顶指了指。
    含嫣顺着费老头的手往头上看去,天上一轮大明月,照着四周的星星都黯淡了。难在天。是天意已定。
    含嫣的弟弟小瑞儿今年才七岁多,本来在院子里拿着小砖头打杏儿吃。有些杏已经长熟了,黄里透着点红。小瑞儿打了半天,也没打下几个,倒是打了不少的叶子,他有些恼火地拿着小砖头砸得更高了,砸下几只软绵绵的绿槐虫子。小瑞儿见姐姐突然出现在眼前,就挑了片大点的页儿包着一只槐虫儿跑了过来要给她看。等跑近,这才发现费老头似的,更对他手中的大箱子好奇起来,大声喊了起来,“糟老头,这是什么东西?”不知道是从哪学来的这么粗俗的称呼,含嫣不满地皱了皱眉头,又怕弟弟喊的声音太大让别人给听见多许多麻烦,赶忙哄他,“瑞儿,别打杏了,到时候打破爹的窗户可有你好受的,和姐姐去拿糖豆儿吃,别大声嚷嚷了。”含嫣哄着瑞儿往厨房走去。
    等含嫣回到房的时候,月儿已经回来了,“费先生走了?”
    “恩,送到路口,没人看见。”月儿说完,看见苏含嫣心不在焉地将绣花线在手中扯绕着,仿佛没听见自己的话,心中也不知道她惦记什么,心中太多的疑惑,知道小姐对自己好,所以问她什么事也不怕责怪,“小姐,您喊费老头过来是问振飞的事吗?”
    苏含嫣脸色却顷刻变了,声音一下子大了起来,“问他,笑话,问他做什么?问谁也不能问他?别管这事了?”脸靥蓦地红艳起来,灯光下格外动人。
    这也不是苏含嫣第一次失脾气了,平日里算得个非常温和的人,可是一旦情绪激动起来,就根本不会顾及周围的一切了,月儿见得也多了,早有应付的方法,只静静地站在一旁不吭声。不一会儿,含嫣就冷静下来,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句对不起。
    “小姐有小姐的脾气,小姐心情不好,发发脾气都是应该的,月儿怎么敢有什么想法。”话里装得满是委屈和酸溜。
    刚才还使脾气的苏含嫣这刻却笑了出来,“心里又使小性子了。可真是个孩子。”起身,轻轻推了月儿一把,“去吧,睡去吧。休息好了,明儿晚上我带你听戏去。”
    月儿应了话,笑着离开了。


    第二日,没等吃晚饭,含嫣就要带月儿出门了,才经过院子,碰见父亲,被一口喊住了,“怎么饭也不吃就去听戏了,再迷也不能迷成这样吧。”
    “爹你昨日就已经去看了,也知道白牡丹的戏好看,女儿票早买好了,这两日心里总惦记着,这饭也吃不下了,着急着去看了心里才能痛快些。”含嫣知道父亲的脾气,当下回了头,大气都不敢喘,小心回答道。
    苏老爷没再多说什么,只应了,“快点去吧,看完了就快点回来。”当下又想了一番似的,喊住二人,“月儿,照顾好小姐,听戏的人多,别到时不小心伤了小姐了。”
    “知道了,老爷。”月儿机灵,赶忙往含嫣身上靠了靠。等父亲走远了,含嫣这才松了口气,嬉笑着和月儿出了门。

    路上月儿嘴馋,赖着含嫣买了一碗杏。杏很大,金灿灿的好看得很,皮又薄核儿又小,月儿捏起一颗搁嘴里一咬,满口的甜汁儿,连嘴都甜了起来,“小姐,您可真是个大好人,月儿这辈子能跟着您真是月儿的福分。”
    “死丫头,买东西给你吃了,就知道到我面前耍嘴皮子了。”含嫣说着就顽皮地伸手去敲月儿的头,俞振飞正经过,站在对街一眼就看见二人,大声喊道,“月儿!”月儿被含嫣一敲,又被俞振飞大声的招呼吓了一跳,一下子噎住说不出话来,脸也憋红了。当下俞振飞也不看车,赶忙就跑了过来,近了身才向苏含嫣打了声招呼,“苏小姐。”含嫣想到刚刚敲月儿的头模样叫俞振飞给看见了,脸一下子热了起来,赶忙道,“俞先生,我们是去看白牡丹的《红娘》?你这又是去哪?”
    月儿本来见小姐楞楞的表情觉得好笑,捏了嗓子起腔要和小姐玩笑一番,还没等唱出来就被含嫣绕开话了,失了兴致,转身揶揄起俞振飞,学了含嫣的口气问道,“俞先生,您这又是去哪啊?”
    “我也去看《红娘》。” 俞振飞赶忙道。
    “刚刚明明瞧见你往那边走,怎么又是去听戏了?”月儿口快,没个遮拦的,弄得俞振飞好不尴尬,不知道接下来如何是好,只伸手往兜里掏了半天掏出张票,“你看,还有票呢。”
    含嫣笑了笑,一把扯住月儿不让她再张口乱说话,然后对俞振飞说,“我们一起去吧,刚好同路也有个照应。


    小锣启唱流水板:我红娘将说是一声请,他就想今日做新人。夫人命亚赛过将军令,又好比君命诏不候驾而行。我从来是心硬,今日里一见也留情。
    这兰花指一扬一收,水袖映出灿烂光芒,满堂彩声一落,又是数日。

    那日别过以后,俞振飞被含嫣央求过来教她唱戏,含嫣又征得父亲同意,俞振飞更是不知如何拒绝,每日固定的时辰就过来了。学的正是那出《红娘》。这出戏本来就难,不容易学得会的,一不小心就唱得和踩着鸡脖子似的,臊了人。含嫣来回得听了许多次了,连同听白牡丹唱的,打小戏就听得多,玩得多,这回学比起别人来自然是学得也稍稍容易,更何况玩票的性质在里面,不过到最后的时候演给家里那些人看的。自然也学得快。而月儿,也被含嫣拉着学着唱崔莺莺。含嫣再来来回回挑了几个人,凑成《红娘》要的人数。

    含嫣却学得快,不几日,俞振飞就开始教她《红娘》第一场中红娘的那一段流水板,“你枉读诗书习经典,岂不知非礼勿能言。崔家世代为官宦,老夫人治家最谨严。素无瓜葛非亲眷,你娶妻之事何所干。今日幸在红娘面,不然你性命就难保全。”如此来回几趟,含嫣唱得熟悉了,吵着就要和俞振飞来试一趟。俞振飞怕她出错,又提醒道,“记得了,马上翻脸,用右手指张生,口气变硬。批评、提醒、训斥和调侃几层味道在里面的,这关键部分可得明显点。”
    “知道了,哪那么多话。来吧。”含嫣拉扯他。
    俞振飞笑着应道,“好好。陪你,陪你。”走几步,然后起了腔,念白,“小生……年方二十三岁,正月十七日子时建生……”含嫣自是不能马虎,自己演那红娘,当就有个红娘的模样。这时刻,似要笑,又不能笑出声,“谁要问你来着?
    俞振飞就接道,“小生我还未娶妻呢。”
    凑得一近,俞振飞的味道一下子全冲进含嫣的脑门里,含嫣一下子懵了,脸蓦地红了起来。
    假戏当了真。
    含嫣也唱不下去了。突然恼怒起来,“不唱了。”说着就跑出门,刚好和端了瓜果来的月儿撞了一块,桃杏滚了一地。

    她是陷入进去了。两个月前祖父七十大寿,从韩家潭喊了戏班子过来唱堂会,那个时候俞振飞唱的张生就已经让她陷进去了。怎么的,不小心就这么给忘记了。这回偏偏是自己重新又将他找了回来放在身边,成了引火烧身。
    怎么逃。怎么能够逃得掉。


    昨日夜里,含嫣下定决心不学戏,离俞振飞远远的,要不没办法收手了。
    可这大早的,话没还没说出口,她就看见他和父亲走了进来。父亲拿着块大云肩和件披肩回来的,笑着递到含嫣手里,“嫣儿,这是爹给你的惊喜。”
    含嫣一看就乐坏了,把刚想对俞振飞说的话给忘了,“这不和白牡丹那个一样吗?”
    “是,当然一样。”苏老爷在门口出现,“听说当初他在上海的时候,看到俄罗斯的女人经常披着一条大方肩,很醒目新鲜,就设计了这样的大云肩演红娘的时候用,上面缀了发光的广片,穿上后,再披上这件细玻璃棒做的披肩,到时候扮相肯定和白牡丹一个模样,让你演得开心。”
    “怎么个一样,穿着这一身不就和白牡丹一样了吗?”
    “不够,不够。”含嫣只见父亲捋了捋胡子,然后指着自己的头说道,“还差这,这,歪鬏古装头后面还得用红绸装饰个大红蝴蝶,让人一看,我的女儿可真是个红娘,那才够,那才够。”说完就哈哈大笑起来。
    含嫣就乐得弯了腰。难得见父亲这么亲切过,等笑着喘过气来,对父亲说道,“谢谢爹。”
    父亲才走,俞振飞又小心地掏出一把犀角梳子递给含嫣,“送你的。昨天看你突然不开心,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含嫣不好推辞,接了梳子道了声谢,就听得俞振飞继续说,“这是从那个很神秘的费老头那买的,他说你肯定能喜欢的。这梳子梳头很暖和。”
    含嫣小心的将梳子放入头发中,笑了笑对俞振飞说道,“这梳子可真好。”她的眼神成了火,一点一点地将俞振飞融化。

    天是一天比一天热。还没等到等到那驰名的“白杏”用绵纸遮护着下了市,桃早就已经想取代而之。再是那红李,玉李,花红的虎拉车,带霜的,发光的,“买李子来,冰糖味儿的水果来耶;喝了水儿的,大蜜桃呀耶;脆有甜的大沙果来呀耶……”
    一切都齐全了。只等着上戏了。


    红娘将小姐请了出来,小姐害羞,“我心中有些害怕,不去也罢!”
    红娘责怪,“小姐你看你又来了,既然怕就不要做,既然做了就不要怕,跟我进来!”
    底下又是一片叫好,味道正得很。可等到含嫣将月儿的手和俞振飞的手搭在一起,突然含嫣猛地一摔,大喊道,“我不唱了!完了!就这样了!随便你们吧!”
    这大小姐的脾气说来就来,没给大家一点准备。别人是不知道,可含嫣却看在眼里,月儿也假戏当了真,这台上台下的她看俞振飞的眼神,哪是一般的眼神,含嫣早就发现了,可是她疼她,舍不得让她受了伤害。偏偏刚刚这会儿,她那眼神看着自己心里太难受了,不闹出来心里不舒畅。她太恼,怎么自小和自己一起长大的丫头偏偏要跳出来和她抢一个俞振飞。
    这可闹大了,一群人楞在台上,琴师鼓师也不知如何是好了。想救场,也救不了了。
    戏是全砸了。一切都好好的,想不到到最后一场“拷红”,本没有任何高潮的,突然起了波澜,闹个更大的高潮出来。台下人本是一片沉静,明白过来后,有轻轻的窃笑声散了出来。
    含嫣在台上见父亲脸色一变,慢慢起身离了席,这才猛地一下清醒过来。接着补唱一段结束,“自古道佳偶于飞怨偶愁,好夫妻偕老到白头……”

    等到了晚饭的时候,含嫣发现父亲没在,心才一下子凉了下去,匆忙地随便吃了几口,就去找父亲。苏夫人猜到了含嫣的意思,赶忙也起身跟了过去。

    含嫣到父亲的书房时看见见父亲正坐在那看书,小心翼翼地喊了一句,“爹……”还没等继续说下去,含嫣只见父亲猛孤丁地立了起来,也不说话,只站在那,微微垂手,手就扶住了那把他不知道坐过多少次的花梨木太师椅。身上那件蓝纱大衫,极合身,极大气。下面,青色的府绸裤子,散着裤沿。脚上也是白丝袜,白千层底青缎子鞋,更显得他的影子都是和蔼可亲的了。只是这模样却比那冷清的样子让含嫣更心寒。
    “爹,我今日不是故意弄砸的……”含嫣赶紧将刚要说的话说完。
    “我知道你的意思。”苏老爷冷笑着又堵住含嫣的话,过了好半会,他缓着步子走到门口,大声喊了起来,“苏铭!苏铭!”

    含嫣脸色一下子就变了。连同母亲的脸色也在刹白了。这家里,含嫣是听母亲说过的,苏铭本是强盗,犯了太多的事,被抓了,是自己的父亲救了他的命,才留在这家里做了管家,为父亲敛了很多不义之财,私底里,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又死在苏铭的手里。含嫣这会知道父亲是真知道一切了,她喜欢俞振飞,她要和俞振飞在一起。此刻喊苏铭,又能有什么好手段,收拾干净了,断了她的一切念头。
    “既然父亲觉得不行,那嫣儿自然听从父亲的意见。原来发生的一切都只是嫣儿耍些小性子罢了,只恳求爹不要往心里去。”
    含嫣见父亲笑了笑,重新回去坐了下来,这才松了口气。苏夫人似乎也跟着松了口气,“嫣儿,你这么大了,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父母不说你也应当知道了,该收收心,改改性子了。赶明儿,挑个好点的人家把事赶紧给办了。”苏夫人是信佛的,更何况是自己的女儿,多少是护着的,只是她要跟了个戏子,不免也自己为难。只是不便说出来。太疼爱,所以不知道如何去责备了。
    “老爷,您找我?”苏夫人声音刚落,苏铭就在门口出现了。
    “你去把上个月的帐目拿过来让我看两眼,昨天有些地方没看仔细,刚刚又想了起来。”苏铭转身就离开了。
    “爹,那我回房了。”含嫣小心试探父亲道。
    “明个儿,你和那个戏子说说,以后,你就不跟着他学戏了。”父亲的声音在含嫣身后又响起来,“还有,这两个月,你和月儿就不要随便到哪去了。在家里好好呆着!”直接地要将最后一条路给掐断了。是他帮她断的路。
    “恩。”


    接下来的日子,俞振飞不再过来。而含嫣和月儿也被关在家了,父亲的一句话,就成了枷锁,含嫣是门都不敢迈出去的。
    只是这样烦闷的日子,过得也快得很,两个月就这么过去了,不过眨巴了一下眼睛而已。
    这一日,含嫣在房里看书看得累了,和月儿小闹了一番,然后突然嚷着肚子饿了,“月儿,你去厨房看看,能有什么吃的,弄些过来给我,没有,就熬碗莲子给我端来。”
    还没离开片刻,含嫣就看见月儿空着手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什么事能把你给急成这样?我要的吃的呢?”含嫣将茶递给月儿。
    月儿没接,只着急着对含嫣说事,“小姐,俞振飞怕是完了。我刚在厨房听到的。”
    含嫣心一急,却很快冷静下来,装得漫不经心的样子,“一早的就在这说瞎话。什么事慢点说,说清楚点。”
    这一刻,月儿也缓过气来了,“怕也有个个把月了。他用嗓子用得太厉害,又不注意,所以一个月前上台的时候突然失声了,别人又没能救上场。俞振飞被台下给闹狠了,以后怕是也不能唱了。听说现在声音还没能恢复得很好。”说完个大串话,月儿见含嫣也没个反应,连一点惊慌都没有,更加急了,“小姐,你可得想点办法啊。”
    “想什么办法?我能有什么办法。”两句话,堵得月儿接下来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手只一个劲地拽着衣角,来回捏着。光瞅着月儿这番模样,含嫣也难受了,“我想想办法吧。”她已经原谅她了,自己已经不能和俞振飞在一起了,即使在一起,现在有个她也不能爱得痛快了,还不如成全了他们俩。

    可第二日才入了夜,俞振飞就来了。
    含嫣在屋子里正愁这事,不论是俞振飞还是月儿,这忙是得帮,可是偏偏又帮不上忙。耳朵旁就响起一阵急乱的敲门声。含嫣想到自己刚刚才将月儿打发去了隔壁的房间休息,怎么这么会儿还不顶一壶茶的工夫又过来了,也不知道是碰到什么事了,心里烦躁起来,起身去开门,正要抓了月儿训斥一番,推开拴儿猛地一开门,就看见了俞振飞。
    光迎面都扑了过来。俞振飞有些慌张,被光一下子耀得睁不开眼,抬起手要挡,慢慢地缓了过来,她的眉目就和光一下子在他眼前散开,美得让俞振飞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含嫣见俞振飞不知道为什么突然笑得那么奇怪,只担心有人发现他来了,赶忙拉俞振飞进了门,轻轻将门带了起来,然后才开口问他,“你怎么来了?”
    俞振飞来得太急,只当她问她怎么来的,“爬了墙,趁了你家下人不注意溜蹿过来的。”
    “莫非是来带月儿走的。”她揶揄道。话一出口,却又后悔起来了。俞振飞身后的窗户蓦地一暗,多了片人影子,没在有下的动静。她知道那是月儿。
    她和她,都在等他给的答案。
    他沉默在那,仿佛在做着大决定一样。好半天,他轻轻地喘了口气,“嫣儿,你愿意我带你走吗?”
    话才这么简单的一句,然后接下来又是沉默,俞振飞却又想到了什么,“我原来唱戏有很多戏份子,存了钱的,我们去天津,不,我们去上海。”
    原来俞振飞是要离开了,偏偏放不下她,如今来带她走。他不说我想带你走,他也不直接说你跟我走吧。只是每一次,他都将她的每句话每一个念头都放在最前头,记住和考虑,所以才开口问她愿不愿意。可是,正是如此,又将所有的决定权都交到她手里,由她来承担起所有的责任和后果。她的一个点头,或者一个摇头,都成了两个人的决定。
    事关一辈子的决定,就这么一下子砸了过来,怎么能让她不措手不及。

    这一转念,含嫣就看见门被轻轻地推开了。月儿端着个雕漆的茶盘子走了近来,上面依旧是那把供春壶和几只白地的珐琅杯,“小姐,我听见动静,发现是振飞来了,就泡了壶茶过来。”这边有茶,本来月儿来开的时候,发现茶壶空了,去重新沏满了的,她自己不是不知道。
    “恩。搁桌上吧。”含嫣没有点破。
    月儿将茶放稳,而后站在俞振飞的身侧不肯离开。含嫣全看在眼里,月儿眼神中的慌乱,爱慕和痴怨已经全纠缠到了一起。
    她笑着倒茶抿了一口,这是明前茶,果然香得很。而后,她对他说,“振飞,我想我能给你答案了。”
    俞振飞一楞,跟着也微微地笑了出来,呆呆的脸上,全是期望的表情,他看见她开心的样子,就以为自己已经了解了她。月儿的脸色却惨淡了下去。
    含嫣轻轻地开口。她对他说,“对不起。”


    一句简单的对不起,又能成全得了谁。
    俞振飞失魂落魄地离开了。月儿也不过高兴那么一会儿,也推说累了,请求说想去休息了,一点都掩不住她的沮丧。因为她突然想到,自己不能离开苏家,所以没半点用。

    含嫣接连着几天都没睡好。然后一切好象又回到了最初。只月儿,整日闷闷的,笑的时候都有一股子不开心。她始终都惦记着俞振飞,怎么开心得起来。她是爱得越来越深,无法放手。
    这天天气好,父亲一大早就和祖父提着鸟笼子出去了。含嫣去找母亲, “月儿这丫头我不要了。”
    “月儿那丫头不挺好的吗?在你身边这么多年了,算得是和你一起长大的了,怎么说不要就不要。”母亲眉头一下子皱了起来,不知道含嫣又是怎么回事。
    “说不要就不要。你要她,我就立刻走。”索性地成了泼妇,扮了丑模样,撒泼就撒得彻彻底底,掉头就走人。这脾气像是真上来了,父亲的话都禁锢不住她了,哪还有下人敢拦她。

    等含嫣回来的时候就听见月儿房里有哭声,进去一看,才知道是月儿正哭着收拾东西。月儿看见含嫣来了,哽咽着说道,“夫人平日也对我挺好的,今日也不知道做错了什么,就赶我走,怎么求都不愿意再留我。小姐,您能不能帮月儿去求个情?”
    “你跟着我这么多年又不是不知道,我娘说出口的话,什么时候改过口。”是她逼了母亲做的,如何求情?她有她的想法,转身去自己房里,拿了旧日了存的钱,还有旧衣裳和首饰什么的过来递给月儿,“这些你都带着。我现在能帮你的也就这么多了。”
    含嫣看着月儿小声地抽泣着接过东西,全软了心。含嫣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自私,既然月儿喜欢俞振飞,那么,这不是给她机会找他吗?她凑上前去帮月儿收拾,“月儿,去找俞振飞吧。”
    含嫣只看见她猛的一颤,抬头看她,嗓子眼里却又像哽着个杏核儿一样半天说不出一个字,笑了笑,重新劝了她一遍,“去找他吧。”


    月儿走后的这两年里,苏家又给含嫣换了几次新丫头,可终究没有月儿那般手脚勤快,更没那般伶俐的心思。含嫣有些闷闷不乐。苏夫人是个心细的人,多少看出些端倪。这一日和含嫣出门走走的时候,随口说了出来,“月儿本来跟着你好好的,你偏说不要就不要了,现在也替你换了好几个新的了,你又不开心。现在你长大了,都猜不透你心里经常想的是什么了。”
    “我能想什么。来来去去的,换了几个了,可偏偏一个不如一个。娘您又不是没看在眼里。”含嫣只随口编了些话来给母亲,事情都过去两年了,都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样子了,能含混过去的就含混过去了。
    苏夫人和含嫣只一路走一路看了下去。等到了大栅栏里的福蚨祥,门口的管事认识,说新到了好看的布料,两个人顺带着就拐了进去了,重新量了尺寸,每人订了两套宁绸的衣裳。
    出来的时候,苏夫人突然想到什么,然后对含嫣说,“嫣儿,你都这么大了,再不挑个合适的婆家就成了老姑娘了。前些日子,宋家提出这事,我也看到到过宋家那个二小子,模样也俊,又是读过几年洋书回来的。你要是觉得成那就把这事定了。”
    “这事,您和爹做主就好了,不用问我的意思了。”含嫣的心思没在这上面,母亲提出了,就应了过去。过日子的时候,许多事就以后再想了,过去还有一堆事情没给理清头绪,哪还顾得上以后,过一天就想一天的事好了。
    含嫣却突然听见身后有人喊自己,本以为是听错了,声音一路追了过来。回头,含嫣就看见了月儿。
    月儿这才认出含嫣旁边站的就是苏夫人,有些尴尬地喊了一句,“夫人。”
    苏夫人自然想到两年前因为含嫣无缘故的将月儿赶出门,同样觉得看着别扭,应了后快走了两步,走到前头去了。
    “月儿,到家里去坐坐吧。”含嫣说着就拉住了月儿的手。月儿见苏夫人没回头,并没有什么反对的意思,这才跟着含嫣去了,却刻意地放慢了脚步留着一段距离。

    到了苏家后,等到苏夫人离开,抖地,她又活泼起来了。如同过去一样,说起一个事来就喋喋不休,这一次她说的是她和俞振飞。这么伶俐的女子,却从来没发现自己的小姐也曾喜欢过俞振飞。
    月儿一心纳就地跟了俞振飞了,所以茶也顾不上喝,只想将这两年的事说给含嫣听。
    她在她的眼里,依旧是那些年里她最好的听众。

    两年前,她到上海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有烟瘾了,混在那群嘎杂们里,看不出什么不一样。来来回回,折折腾腾。她为他哭过了,闹过了,甚至用了狠办法撕打过了。他却始终不吭一声,抽烟,然后睡过去。她为他也用尽了心思,吃尽了委屈。
    终于,那些钱是很快用完了。月儿又不忍心扔下他不管,于是开始典当那些旧的首饰。等到灰了心,已经看不到未来了,决定放弃的时候,打算就这么陪着他死了,他却突然醒悟来了。接着,就全是好事情了。遇见一个北平来的好琴师拉他一把,戒了烟,重新喊嗓子,找腔门,唱练打做,把子功原来练的都还在,虽荒废了快大半年了让身子骨硬了些,可很快也找了回来了。再后来,从一半的搭班子唱一唱,到唱送客戏到唱头出、二出,然后很快就是二牌、头牌,唱压轴。扮相刻意地花了心思在里面,漂亮得很从原来的文小生改行成了武小生。名字没有变,还是那个俞振飞,可是大家不是本来就不知道,或者就是早就忘记了那个在北平的时候的俞振飞了,只记得现今这个唱武生的俞振飞,一挑一刺,都见得出本事。过去也没发现如此有得天赋。上海的大世界,红的也容易,以前那么多年的光景还比不得这两年的,每一次上台,捧得人多的是了,连花篮每次都有得十一二十个。
    是死之绝地而后生。

    “那这一次回北平又是有什么事?”含嫣听得她如此说了一个多点的时间,才开口问。她一直都在安静地听,这两年所经历的,仿佛是个人的一生都收拢到一起成了这一块了。
    “喊回来的是原来那有些交情的宋家。他家老爷做寿,要是原来肯定是不能喊俞振飞的,可现今,他红了,宋家偏偏又少了那么些能耐喊不动振飞,所以找到他师父,拍了个电报,师父喊徒弟办事,徒弟能拒绝吗?”说这,月儿撇撇嘴,两只手又纠到一块了,原来她有不想说的话的时候,就是这样,“而且他自己也说,都两年多了,虽然北平是伤心地,可终究也曾在这生活了那么多年,想回来看看。看看人啊,看看地。”
    “哦。”伤心地,好一个伤心地。含嫣一下就听出了俞振飞对月儿说这话的意思,笑了笑,“那你现在和俞振飞……”
    话还没说完,月儿却一下子跳了起来,“小姐,只顾着和你说话了,把振飞的事给忘了。”
    话一下子绕开了,含嫣随着月儿起了身,“什么事,让你给急成这样?”
    “振飞还饿着肚子在家里,本来我说到外头来买些吃的给他的。结果出来就碰见小姐您,然后只顾了说话,就忘了这事了。他怕是现在还在家饿着。”
    “那你快去吧。改日和俞振飞再一起过来玩就是了。”


    宋家派头自然也不小。堂会的大轴上的是《红娘》。

    老夫人喊她,“红娘。”
    “怎么?”
    “搀扶你家小姐到庭院散心去吧。”
    红娘大声念道,“是。小姐随我来。”然后乐队起小锣筹头,一停,鼓楗子就响了起来,“嗒嗒嗒……”要将红娘引上场来了。红娘上场本就很不一般,不是自那九龙口上来的。这么一引,含嫣就看到俞振飞踩着大步冲上了场上灯光最亮的地方,一个侧目凝神。这一次,俞振飞是反串花旦,又唱那出《红娘》。往日那个唱武小生的威风凛凛的他,含嫣是没见过的,只印象中永远停留着那个手拿扇子,头戴文生巾的俊朗的褶子生。今日里,他扮成那个聪明伶俐的女子,又是一番顽皮娇嗲的模样。
    他这番程式是拢台下的神,却一眼也看到了她。一惊,一顿。可容不得犹豫,琴师已瞧出不对,手中琴弓一抖,声音一引。他立刻回神过来了,右手招向后台引莺莺上场。
    台下惊呼声已经上来了,好响亮的碰头彩。这反串,可真够厉害的。没有时间停留,俞振飞跟着就是跑一圆场唱道,“春色撩人自消遣,深闺喜得片时闲。”一个俏皮的小耸肩,一个顽皮的窃笑。
    又是一片会意的掌声。
    含嫣的眼泪就淌了下来,就和那故地重游一样的感觉,那些旧的时光都被遗留在身后,不知道如何去将他们重新找回来。这程式,看着就让人伤心。
    接着已换了莺莺的流水板,“落花流水愁无限,羞对鹦鹉把心事传。” 俞振飞暗自里地松了口气,再看向含嫣,她已和父亲说了几句什么然后离开了。

    这天夜里,含嫣在房里听到敲门声一紧,本还没睡过去,重新披上衣裳,去开了门,又看见俞振飞。没什么不一样,还是那双那张嘴凑成的那副面孔,瘦了一些,有些憔悴,可更好看了,她还认得出。不过是这一次,他也来得匆忙,连妆都卸干净就来了,嘴角上还残留着胭脂,格外地红,红得煞眼睛。她禁不住伸手去抹,可还没碰到他的脸,含嫣已发现自己的失态,换作去拉俞振飞,将他拉进屋里关上了门。
    他开门见山道明来意,“嫣儿,现在我是真红了,能给你要的了,跟我走吧。”
    他红了,现今的这个俞振飞可不是两年前的那个俞振飞了,两年前他给不了的现今他可以轻易地给,更何况他爱她,一直没变。这一切都是筹码,他自信着自己能够赌赢,所以毫不犹豫地往赌桌上一推。
    可含嫣却脸色一变,声音一厉,“那月儿呢?月儿跟你两年了。你说不要就不要?你拿她当什么东西了?”
    俞振飞一下子明白过来,两年前,她都说不爱了,所以现在也不能爱上。即使拿什么做筹码都赢不了的。他暗笑自己的痴,转身就走。含嫣又拉住他,“俞振飞,你敢不要月儿,我不会那么容易放过你的。”
    这蹩脚的威胁,只对这个死心的男人有用。
    人一走,含嫣就松了口气,眼泪拦不住了,扑在被子里哭得撕心裂肺。担子太重了,她背着太难受。
    可还没等哭累,门却又响了起来。
    含嫣匆忙跑去镜子前抹干净脸,理清了衣裳,声音也不敢闲着,生气地说道,“谁?这么晚了。”
    “是我,小姐。”是月儿。
    含嫣赶忙跑去开了门。月儿显然刚刚哭过,眼睛都哭肿了,含嫣看着心里一紧,难受起来,开口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小姐,我……”还没开口,又哭了起来。不用说了,她都知道她要说的是和俞振飞有关的事了,可月儿却又哽咽着要说清楚了给含嫣听,“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回到北平后他就对我冷淡得很。振飞他现在是红角,而我还是个出身卑微的丫头,不过是原来伺候小姐您,现在伺候他罢了。有些事勉强不来的,我怎么留都留不住的,我也老大不小的了,该放弃的不该放弃了。本来哭着跑出门,想着找小姐说不定能有办法。可现在一想,小姐早都不是我的小姐了,我早就被赶出苏家的大门,如今回来,不是给自己难堪就是给小姐麻烦。虽然说要突然放下也不是那么容易放下,可现在事实逼着自己了,不放下也得放下了。”
    “哪儿的话?你怕是回了北平后就开始胡思乱想才弄出这些事来的吧。刚刚我娘从宋家的堂会回来的时候还说起来着,说和俞振飞说了几句,他提到要娶你作媳妇。还没过上片刻,你就跑来说他不要你了,你们俩这不是折腾人吗?别乱想了,先睡,今夜就在这陪我睡好了。明儿我帮你想想办法,你呢,再找着振飞去问个清楚。”
    含嫣哄着月儿睡了过去。然后去了父亲的卧房里。两年前的事,如今重新再来过。

    早晨月儿睡醒来的时候,见含嫣躺在自己身边正睡得沉,可身子睡得时间长了,有些僵,小心翼翼地挪了一下,想不到碰到含嫣,含嫣就醒来了。
    “小姐。”月儿赶忙要道歉。
    含嫣看着她那有些惊慌的样子,大声笑了起来,完全没了往日里的小姐的规矩,“没事,没事。”
    “小姐,我昨天夜里,迷糊中好象记得你不在身边,又听到你在争吵的声音,是不是又和谁闹脾气了?”
    “呵呵,月儿,你睡糊涂了吧。对了,昨天夜里我去帮你和父亲说了,父亲答应认了你做干女儿了。以后可别说什么振飞嫌弃你的出身的傻话了。你就跟着他好好过日子。”含嫣将月儿的鬓角理了理,说道。
    月儿不说话了,昨天晚上发生什么事,也猜个八九了,鼻子一酸,轻轻说了声谢谢。眼泪差点又流了出来。

    接下来的日子,含嫣忙着挑日子,然后去联系喜轿铺和其一起嫁妆铺、合婚命馆、民乐队、家伙座儿铺、棚铺、京彩局、饭庄。自然还少不得送亲太太。累得半死半活,等到拜堂成亲时,她却悄悄躲开了,成了闲人。也没人注意到。

    一切本不过这样,一个人的牺牲,成全了另一个人而已。
    她是富有的大小姐,所以大家理所当然地认为她是骄纵而且奢侈的,却不知她也会有自己细腻小巧的心思。父亲的大怒,母亲的沉默,还有月儿的猜度隐忍,他们背后的一切心思,她都猜得清楚明白得很。而俞振飞喜欢她,她更是清楚地知道,更何况俞振飞亲口对她说出来的,她愿不愿意他带她走。
    可是,他是一个人,他们却是三个人,她表面自私的背后,却是无尽的隐忍和退让,都是自己亲近的人,她宁肯选择最少的那一个人伤得最深,也不愿意选择三个人,每一个伤害一点。
    现如今,含嫣想到当日费老头说的话,都明了过来了,他指着天上的月亮,让她知道月儿是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可还有父母呢,还有一直不知道这一切的祖父祖母,他们知道的话,能不会大怒?
    太多人要考虑,所以不能爱得坦然顺利。
    这来回的三年,不过是将这北平当了戏台,大家演了出乱红娘。红娘是月儿,张生是振飞,是她这个小姐最后做了红娘,成全了红娘和张生。
    “但愿你金榜题名后,即完花烛结鸾俦。 若是喜新忘了旧, 始乱终弃骂名留。 明日里清清河畔流,安排泪眼送行舟。”
    如此,才是将以出《红娘》唱得完整了。


    一早起来,俞振飞不太清醒,头涨着痛,口也渴得厉害。昨天夜里新婚夜闹得太厉害,俞振飞被一个劲地灌酒,也不知道喝了多少杯,迷糊中被推进房里。月儿还没醒过来。俞振飞小心的掀开杯子去倒茶。几口茶入了口,胸口稍微舒服了些,想起前几日含嫣对自己说的话。她是真的不爱他,这么多年,也可以真的确定这么个结果了,是他会错了意,一直一相情愿罢了。
    “振飞,帮我梳梳头。”月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醒来的,拿着梳子递给俞振飞。
    俞振飞狠狠地拽了几下自己的头发,试图让自己更清醒点,一面伸了手去接月儿手中的梳子,却还是没能接稳,梳子一下子跌在地上。轻轻地一声闷响,让俞振飞一下子彻底地醒了过来,赶紧起身,将梳子拾了起来,“这才开始过日子,就碰了个霉头。”才一瞥,就认出了是自己送含嫣的梳子。
    这犀角梳子,俞振飞第一次自费老头那买时听他说是从活生生的犀牛上取下来的,很残忍,可如此梳头时才温暖。他给含嫣时她笑着说谢谢,很开心的样子。当时,他只道费老头没说错,这样的梳子,哪个小姐能不喜欢,含嫣自然也不例外,那个时候俞振飞看着含嫣满脸开心的模样心中就欢喜得厉害。
    可这几年,这梳子上早结结实实地缠满了愁丝,所以才让人看着就心痛得厉害,哪还会再拿来使。他送她的,她换了一条路还了回来。

    本是结实的梳子,也磕坏了一颗齿。俞振飞只短短地一失神,接着就缓过来,将梳子递给月儿说,“月儿,这梳子摔折了一齿,扔了吧,改明日,陪你去挑个更好的。”
    月儿伶俐,想起小姐将梳子送与自己的时候说的话,“这一下,什么都该不欠了。谁都不欠了。”全都明白了,“没关系,还能用,不过坏了一颗齿,而且这是小姐送的,哪能说扔就扔。”月儿说着,将俞振飞拉至身后,瞅着镜子中的他,“快帮我梳头吧。”
    梳子却一下子陷在头发中,他一慌乱,扯断好几根头发,俞振飞慌乱连连道歉。
    “没关系。”月儿笑了笑说道。

    这一切不过是一个开头罢了,而接下来,还有一辈子要过的。

  • 远藤花谢{迷恋}

    2009-06-21 01:40:00 远藤花谢{迷恋} (爱上赛百味……)

    啊呀这个还没问过费十呢……他会不会打我- =

  • 小次|《祈光》

    2009-06-21 01:47:27 小次|《祈光》 (十二月的新蕾100有祈光的介绍!)

    想再回顾迢迢的《寂静海》。
    期待。^ ^

  • 琴岛

    2009-06-21 07:47:32 琴岛 (我不知道。 但我不说。)

    我想看22辑的。
    我怎么都找不到。

  • 安然槿 - 那个露

    2009-06-21 10:04:36 安然槿 - 那个露

    暗夜万岁万岁~~

  • ESC7655

    2009-06-22 10:31:41 ESC7655

    时间果然像飞耳扑屎。。。。过的真快啊。。。。

  • 二大爷

    2009-06-25 22:13:15 二大爷 (中二病+强迫症+二大爷=没救了我)

    LONG LOVE…

    现在还记得看完这篇文的感受…呆呆地坐那儿,没什么词儿能表达…只知道没勇气再看一遍了…

    想来,已经是高中刚开始的事了。

  • 远藤花谢{迷恋}

    2009-06-26 13:07:52 远藤花谢{迷恋} (爱上赛百味……)

    迢仔我下回贴你的寂静海啦!同意请按1.

  • 迢仔

    2009-06-28 19:34:43 迢仔 (陈老师我来了!)

    >_<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 千九

    2009-06-28 19:34:48 千九

    按1~

  • 远藤花谢{迷恋}

    2009-06-29 09:27:39 远藤花谢{迷恋} (爱上赛百味……)

    我一度以为,我所给你的,都是你想要的。我曾经那么天真地相信。

    【一】-(3)
        
      《寂静海》(《映色》第四辑 2006年10月)
      
      作者/迢迢 (映色)插图担当/荣荣

    1、
    后来有一日,他看见了时枝。隔着水族馆空旷阴冷的展厅,她的指尖追随某只魟的游动起起落落,在玻璃窗上划出一道道灰白曲线。恍若起舞。
    是午后二时,日光坠入深海,幽蓝珊瑚枝沉眠水底。
    时枝穿着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时的连衣裙。棉质绣边。磨损了的牛仔裤。头发柔软似雏鸟。笑容隐在海水光影中,模糊而暧昧。
    她的目光始终没有与他相遇。甚至她与他擦身而过,再独自走向甬道,亦未曾。
    他怔怔凝视良久。终于,还是忍不住叫了她的名字。
    声音脱离口唇,便失了依附,解了符咒,落向灵魂所栖之地。从此永不回返。
    然而她始终没有回头。
    茫然所失间,他将手覆在时枝停留过的展窗上,细细地,沿着她画过的痕迹,指与线,密合重叠,最后一一抹去。

    2、
    大约五点的时候,他如往常被热醒过来。租的是向西的屋子,地板承受长时间的夕照,已失去鲜亮的颜色。夏天更是沤热难耐,日夜将窗扇敞开,或者嚼大量的冰块,竟不能将暑气驱除半分。
    几次下了决心退租,却总因时枝的缘故取消。

    时枝想尽了各种理由。例如一楼植的绣球,每逢夏初就蓬蓬勃勃大团盛开;例如老式的天井,傍晚会有风猛烈地刮进来;例如透空的楼梯拐角,一只虎斑猫固定的散步路线……这种琐碎而单纯的理由。
    可每每对着时枝的恳求,他都装作无奈应了,然后看她紧张的脸一下子舒展开来,跳着小碎步欢欣离开。嘴上不觉就展开一抹浅笑,心底却无端生出几寸心慌。
    这个时候,他才确定自己是深爱着的。哪怕永远触不到时枝真正的心意。
    其实不肯退租的,是他自己。这是离时枝打工的地方最近的一栋住宅。他不愿日后时枝下了班,还要坐很长时间的公车来看他——同样近乎单纯的理由。他舍不得。

    他还记得时枝临走前一晚。他虽是早已知晓,也暗自吃惊于她的失措。整个晚上她的喁喁低诉,已不是说给他听。听者是自己。后来连她自己也察觉了,终于缄了口,怔怔地盯着他看。瞬间他的胸口泛过一阵涩痛。竟是要到离别的那刻,她的眼神才真正落在他的身上。
    他不忍见时枝为难,便找了个借口出门,实则隐在楼道一隅抽烟。半夜他用手丈量门缝透出的荧荧蓝光。手指握紧又松开。烟丝明灭,最后化为灰烬。
    天初曙时他扭开房门,看见时枝坐在电视机前。音量关得很低。他直到走到她跟前了,才发现她根本没有看,而是抱着膝听着CD,头埋在纤瘦的胳膊里。脸颊和手凉得吓人,仿佛寒意从骨子里冷冷地透了上来。
    他跪下来拢住她,找来薄被将她妥帖围裹。她耳塞里的歌声依旧倾诉回响,仿若云端的调子,男子微哑声线,用日文翻过来覆过去地唱:爱着,想被爱,爱着,想被爱……一直唱到伴奏音乐如无边潮汐铺天盖地猛卷而至,吞埋他心底最后一片残存的执妄,回归于创世荒芜之日。
    恍惚中,他听见自己疲惫的声音轻声道:你若要走,就不要告别。
    那样我可否以为,你从未离开?

    他在上班前找到房东,将钥匙交到他手上,自己则回家住。此后两袖清风地来去,颇有些悲凉的味道,母亲打趣道。他假意不懂领会。
    后来回去整理时,除去时枝未带走的物品,行李只有寥寥几件。好似树木自初生始,枝干由一生二,二生三……到后来无端衍生了无数叶蔓,牵牵绊绊,而归根溯源只独独一枝,两人到底仍不相干。

    3、
    要过很久以后,他才敢小心翼翼地回忆起时枝。眼瞳深黑,笑容似羽毛洁白柔软。一紧张会偷偷掐自己的手。高兴的时候爱从后面抱住他,将脸贴在他的面颊上,然后很稚气地笑。
    其时他上大二,时枝刚跨进校门。两人公开关系时惹来大片人跌破眼镜。人道理学院顾希颜心高气盛,从不肯对本校女生青眼相加,如今一报还一报 ,竟也有这种柔情满溢的时候。
    也有锲而不舍的,国贸系的青禾就是一个。与他同届,眉目出挑,又落落大方,很快就涌出一批追求者来前仆后继。偏偏青禾拣了连她名字也无印象的顾希颜。即使后来时枝出现,一年后又离开,她一直固执立在某处。于他,只是从未熟悉,亦从未陌生过。
    初见时枝也是青禾无心搭的线。那天是他的生日,他没有留在学校和朋友一起庆祝,而是打算回家陪母亲。没想到回去后母亲却不在——虽然后来才知道她为了挑选送给他的礼物而耽误了时间,但当他推开门发觉屋里空无一人的那刻,心就灰了一半。
    父亲在世的时候,母亲每日忙里忙外,梳着一丝不乱的发髻,高跟鞋踏得噔噔响,风风火火摔开门,还没喝口水又被电话催促着走。为和母亲说上句话,还得事先写好纸条,放在醒目的位置,等她在某个不定的时刻回到家来,趁着忙乱的间隙匆匆写上几行。
    所以当父亲猝然去世,母亲卸下所有的工作,闲闲待在家中煮好早饭,柔声唤他来吃时,他要深吸好几口气,才敢相信这一切不是幻觉。
    母亲做的菜也如她本人那般辛香浓烈,不同于父亲的简单清淡。他想自己是喜欢这种烟火气的,那么灼灼鲜艳,好像自己也可以如这人世般热闹丰盛。
    十数年见父亲沉默居于一隅,朝光中千万细小尘埃扬起他清瘦侧脸。恍恍间他不知被寂寞吞蚀的是父亲,抑或是自己。
    他在父亲的忌日才听母亲说起,父亲曾有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可主角并不是她。那段感情几乎耗尽了父亲的毕生精力。他享受烟花绽放的盛大华美,但无力承受谢幕时的萧索。只好保留一个犹离的姿势,可有可无地继续早已冗长的人生。
    此时他才知道,母亲先前的喧嚣张扬,原只是精心的伪装。因她的爱之强烈,故能漠视他的不爱。而父亲的执着隐忍,外人看来可能是宛转凄恻的好故事,但之于同一屋檐下的家人,则是无可挽回的隔阂。
    爱竟是一场仓皇不知所出的徒劳。

    然他尚未来得及回答是或不是,就撞上时枝来应他的劫。
    青禾恰于他意懒之际打来电话,软语邀他去附近的咖啡店一坐。小女生花尽心思为他讨好庆生,自然也不好回拒。
    彼时天降起连绵细雨。他擎伞缓缓踱至街角,还未进店门,就看见时枝站在一旁电话亭侧,单薄衣衫被淋湿。柔密黑发散作百十缕,辗转堆满细弱肩颈。赤脚,一只鞋拎在手里,另一只却不知所踪。一辆轿车自雨帘中飞快驶来,路边积水被车轮激起数尺高,尽数溅在她身上。她竟也不知闪避。
    他急忙上前将她拉至店檐处。见她仍不出声,一双黑瞳睁得极大,却又视线空空不知停在何处。他吃了一惊,不禁将手在她眼前摇晃,又用力拍她的脸。
    她这才回过神,抬头看他。这一瞥不见悲喜,幽谧清凉,倒使他本涌至嘴边的大串话语又生生咽了下去。
    你是顾希颜?她突然道。
    他吃惊不小,你又是谁?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时枝。她轻轻微笑,青禾要为你庆生,主人公看来却迟到了。
    哪一个时?他发现自己在意起细节来,心内不知不觉拉出了一段空隙,似乎只等这两字来填满。
    时间。她说着用手在空气中比划。竖折横点,每一笔都离得很宽,不像写字,倒像舞蹈动作,尤其干净优美。
    他当即恍然。虽然日后才知这二字将要带来,或已经带来的怅惘疼痛,幸与不幸,而最终,一切都湮于汹涌时光之海。
    但,那时尚不知灾厄的他只微笑默念她的名字,再以他的衣,为她遮挡湿冷雨水。不经意回头时望见门边已不知站了多久的青禾,苍白脸上挤出僵硬笑容:希颜,我接到时枝电话,可原来你们已经在这里。

    4、
    之后他与时枝便交往起来。与其说交往,还不如说他对她单方的恋。
    从一开始,他就非常清楚,时枝的目光并没有停留在他身上。看似意有所指,却根本无可视之物。说是专注,不过是发怔。
    但时枝又是天真而不加掩饰的女子,外表看起来闲淡清秀,骨子里却是喜恶分明。一旦触及所好,定是通宵达旦也不觉困怠;若是所憎的,则拂袖而去,任凭其自生自灭,一 眼也决不施与。
    于是他想,时枝对他,即便不算爱,至少也是喜欢罢?
    于是他努力尝试种种,只为让她的喜欢上,再加一点……或许无穷次的叠加上,就产生于爱靠近的可能?

    这样抱着忐忑期望,不知不觉已到年末。
    再见青禾,是除夕夜陪时枝去一处有名的庙宇祈愿。他在附近的茶楼等。刚进门就望见青禾脆薄背影。她回头,竟是瘦得连他微微吃了一惊。
    她微笑示意,熟稔地吩咐店员沏茶倒水,随口问及时枝。等不及他回答又呵了一声:原先陪她来过几次,自然是要求得那支上吉签才肯回去。
    她向来固执如此,只愿接受完满美好。却不肯相信,世间还有一样求不得。
    他心知她是为时枝而来,也不问,只安静地喝茶。然在心跳如擂鼓的间隙又怀着奇怪的笃定,好似他长久以来对时枝的执恋,还有种种的猜疑不安,早就等待这一日去冷却平伏,回复最初无爱的混沌。
    其实他亦清楚,时枝的失神无非是为了某人,他使出百般心计亦未能赢过藏于时枝心底暗处面容模糊的男子。而他不过是她最无助时适巧经过,又赶在恰好的时机扶了一把。她一直感激,何尝说过她爱?
    青禾却什么也没说。半晌,才哑声道:那人两年前去日本留学。依时枝的性子,迟早也会跟去。
    他轻快地点头。突然爆竹声如雷乍然轰响。新旧更迭,众人发出潮水般的欢呼。惟有他们两人不管不闻,目光茫然转了一圈又偶然相遇。他勉强扯了下嘴角算是回应,霎时间想起了什么,猛地推开椅子便往外赶。
    时枝向来是胆怯这些大声响的。他一面这样想着急急走,一面在喧闹中有些恍惚,心下另一个声音则不断冷笑:大家竟都是有扮戏天分的。青禾可以扮局外人冷静理智,他则假装浑然不觉,而时枝更是臻于圆满——以为自己仍有爱之可能。她莫非不觉这是最荒谬的事!
    可到了时枝面前,见她捂着耳朵躲在角落,瑟瑟不胜寒的样子,他又忘了一切,只将她小心搂住。似蝶翼般轻巧温软的一个吻落在她的眉间。他想问她到底求到了什么,想了想还是没问出口,只含笑道:我们回家罢。
    说着他怜爱地揉揉时枝的发,松手走出了几步,见她顿了顿,亦慢慢跟了上来。他便放心独自走下去。欣欣然地,如赴一场注定无人的约会。

    5、
    时枝签证下来那日,他从青禾处得知,心中居然没有半分遗憾或忿忿,好似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戏码,自己原是看客。直到时枝走后才领悟过来是反应迟钝,疼痛如今接踵而至,吞盲五感,几乎令他不能呼吸。
    青禾偶尔会来见他,多少带来一些时枝的消息。女孩子总有办法得知情敌的近况,他想。春过了是夏,时枝离去还不满四个月,他已觉得一切都已凝固十年。

    他开始失眠,随之出现大大小小的幻觉。总是关于时枝的。
    她穿着明亮校服,与那人走在一起,奇怪的是他的面容永远模糊;或是雨水蔓延角落,时枝湿漉漉地站在门边,抬起头,问他可找到她的另一只鞋……更多的时候她轻轻地从房间这头走到那头,嘴里哼着那晚的歌。
    他忍住唤她的冲动,自顾自地做事。她也不来打扰。他于是相信时枝是活在这场幻觉里的。自己亦然。
    那盘CD虽被时枝带走,他却学会了所有的歌,尤其是时枝最爱的那首。列在耐人寻味的第13位。他尽管听不大懂日文,也明白歌里那无尽踌躇的意味,亦步亦趋,将人最后一丝希望磨蚀殆尽。

    有一天晚上他好不容易睡去,忽然被电话铃惊醒。来电显示上居然是国际区号。他呆了半天,最终接起,迟疑地喂了一声。
    听筒那边似乎有音乐传来,人声来往奔沓,嘈杂如流水。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像一枚石子投入井中,发出空荡荡的回响。
    时枝的声音终于响起,伴着沙沙的杂音,遥远得犹如世界边际。
    时枝说:希颜,我在演唱会附近。记不记得,你曾经问我,那首日文歌的歌词到底是什么?
    他忽然笑起来,是那首爱来爱去的么。我记得的是,我在天桥上顺手买来送你的。六块钱的盗版CD。时枝,你却那么喜欢。我一度以为,我所给你的 ,都是你想要的。我曾经那么天真地相信。
    她轻轻地笑,隔了一会,道:我相信的。
    片刻他有些错愕,相信什么呢?电话却在这时掉了线。
    他迷惘地放下电话,倒头继续睡。迷糊间总是听见铃声重又鸣响,自己亦重复着接听的动作,而时枝的声音再也没有响起过。

    后来他才明白,那一刻原来是诀别。

    6、
    时枝死后的一个星期里,他常常分不清真实与幻境的区别。有时看见时枝还在孩子气地扯着他的袖;再一眨眼却是青禾低着头,不敢看他:是前天夜里的事,希颜,请节哀……
    他在病床上躺了一个月,脸上慢慢有了血色,也有了生气。青禾每天都来。有时被母亲看见了,大力拍他的肩,直说没看出他有这么好运气。
    他惘惘地听着,脑海中有什么倏忽而过,像一束光,随即又灰暗。他吃力地在那瞬间留下的明亮虚象中摸索着,可是想不出任何结果。人就这样又痴了过去。
    回到学校便为毕业的事忙得不可开交。他之前一团乱麻,哪里还想得起来?最后还是青禾帮他联系了实习的公司,又是为他找论文资料,准备答辩……战战兢兢地奔波了数月,累得连思考的工夫都没有。
    到拍毕业照那天,青禾跑来看他。他一脸严肃的样子倒让她叹了口气:总算功德圆满,若是让时枝瞧见不知又说什么呢。话说出口立刻意识到自己的失言,这段时间时枝一直是他们刻意回避的话题。她急忙捂住嘴,双脸通红,自有一种宛转的娇态。
    他一时也看怔了,竟不好回答,笑笑便掩饰了过去。

    回到家看见桌上放着一封信。寄信人不明。收信人是他没错,可因为写得潦草,二位数的门牌看上去好似三位。邮戳居然是半年前,想来因此不知辗转了几次才回到他手里。
    贴着航空的标签,那字迹也分明是他熟得不能再熟的。
    他看了很久,最后还是抖着手拆开。里面只有一张纸,满满写着曲名和歌词。
    他将目光缓缓移到第13首。那一夜她曾在电话那端笑着问他,隔着一片浩瀚海:想不想知道,它的歌词到底写的是什么?
    日光漂移立处,将光线耀进他的眼里,刺目的眩晕中他只看清了几行字。

    ……不管是你对我,还是我对你,
    爱情都在迅疾地消失。
    悠然无事的样子,
    展示演技的样子,
    那只温柔的手啊,将这一切都抹去了吧。

    那夜时枝去听演唱会,是她一直喜欢的歌手。有轮廓分明的脸,蓬乱的黑发,和微微沙哑的嗓音。
    因此当希颜递给她那张CD时,她是由衷地欢喜着。
    据说,那场演唱会是史上最大的特设会场。数千人挥舞着荧光横幅,待灯光暗下简直汇成一片汪洋。舞台设计竟也是模拟各色海洋生物,屏幕投射斑斓水草,五光十色。开场音乐如徜徉水底仰望青蓝波光。
    时枝站在一群尖叫喧嚷的女孩子中间。一首接着一首,都是她闭着眼也能跟唱的歌。只是那些热闹兴奋都与她无关。她安安静静地听着,忽然就想起希颜来。那个永远对着她笑,温柔地包容她一切悲喜的男子。想起他种种琐细的好,突然就落下眼泪。
    谁都不知道,在那人临走时,他们就已经分手。她的赌气发奋,只为了结一桩纠结多年之事。
    她一向这般不留自己余地。好就是好。坏的统统抛却,留下刻骨铭心,也是好。
    惟有对希颜,不能将界线画得如此沟壑分明。她也懵昧不知原因。
    要过这么久,才恍然明白过来。

    她喜欢的那首歌被作为最后的谢幕曲。她微笑,理应如此。希颜曾说最后的部分像极了海潮生灭,大呼啸亦是大寂静,最后曲终人散两不知。
    那只温柔的手啊,将这一切都抹去了吧。
    她在震耳欲聋的安可声中退出了会场,找到邮局便把歌词寄了出去,出来时看见电话亭静默伫立于路边。不知怎的,就有了打给希颜的冲动。
    拨通的那刻她哽咽不能言语,等希颜喂了几声才缓住气息。
    说什么才好。一些琐碎回忆是否,就可以徘徊过往?是否,就有等待的期望与可能?
    还是什么都不曾发生,亦未曾发生?
    这样恍惚地说着想着,磁卡余额用尽。她推开门,一时忘了去看杆上 的红灯,就直直地走上街去。

    黑暗袭来的那刻,她看见希颜展开外衣,徐徐如鸟羽般将她包围。她一直忘了告诉他,她对他已经累积了无数次的喜欢,而这些喜欢,已经无限接近于爱了。

    7、
    希颜还记得小时侯,一次上美术课,老师要求画最亲爱的人。他连母亲的脸都记得不大真切,只能回去揣揣地问父亲是否可以画他。
    没想到父亲温和地说,可以的。
    他一向怕父亲,听了这话有些受宠若惊。于是快快画好画,又得意地放在桌上,等回家的母亲看。
    没想到第二天起来,发现父亲的肖像被母亲开玩笑地在旁边涂了几尾金鱼,和几支水草。他急得快哭出来,又来不及赶画新的,只好恨恨地交了上去。
    可是老师很欣赏这个创意,还给了个高分。羞得他差点没钻进地缝。
    母亲后来安慰他:没事,可以看作是隔着一个鱼缸。
    他只是哭:爸爸明明就没有住在水里呀!

    他在水族馆等青禾时,突然想起这件往事,忍不住扬起了唇角。
    当另一边的游客,看见此端的自己,是否也会有片刻错觉,认为他是住在水中,像鱼一样无声而寂静地生活?
    那或者是多么美好的事。
    上次在新闻上看见那场演唱会的盛况。那个曾在CD封面上背对幽深海水,面容英俊而沉默的年轻男子将脸埋在交叠的手里,唱着时枝最爱的那首歌。虽然只转播了几个片段,他还是可以看见密密麻麻的人群簇拥起伏,犹如布满点点星光的大海。
    有一刻舞台两端燃起数尺来高的赤焰,随即几十道绿光自空中打下,交汇成巨大星芒,忽升忽降,缓缓移动在观众聚成的海上。
    似刹那极光划破深海,照亮无数陌生人的岑寂素颜。

    会不会自这几千人中瞬间即逝的光亮中,看见时枝的身影?
    那一刻,他期待地想着。脸上不由浮起淡淡的微笑。

  • 继木

    2009-07-02 01:16:40 继木 (天地孤影任我行。)

    哇。太神奇了 。

  • 远藤花谢{迷恋}

    2009-07-06 15:05:16 远藤花谢{迷恋} (爱上赛百味……)

    【一】-(4)
        
    和你一起歌唱便是天堂(《映色》第一辑 2006年7月)
    作者/小线 (映色)插图担当/懒虫的枕头

    A book of verses underneath the bough, A jug of wine, a loaf of bread-and thou Beside me signing in the wilderness Oh, wilderness were paradise enow!
    持一卷诗 在树丛旁
    一瓶酒 一片面包还有你
    在我身边歌唱 在旷野上
    旷野 便足以是天堂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
    大学毕业之后,简握瑜在市郊租下了两套对门的两室一厅单元房。房主是同一个人,原本打通了,因为出国,又重新隔开出租。简握瑜和李家颉各住了一间,剩下的两间加两个厅,他们几下一分隔,全部转手出租。当着二房东。
    许恩泽说要来读雅思,叫简握瑜给她租套房子。
    一个月一两千的租金,你省下来交给我吧。她说。
    我怕我们两个同居一室日久生嫌。
    不要日久,我现在想想都觉得嫌。
    于是她拎了箱子住进来。
    平时大家作息时间不合,白日又都是上班,关上门也鸡犬之声不闻,故此简握瑜的生活至为清净。恩泽来了,屋子里开始有了声响和人烟。
    烟,她抽中南海,味道很呛。握瑜赶她去厨房,不放心,又赶去屋外的走廊上。俄而,自己也尾随过去。九月的十二楼夜风很凉爽,两个人趴在窗台上,走廊的路灯坏了,只见得星点火光。
    问握瑜:为什么要分开住两套居室。两个人胼手胝足地讨生活,还嫌开销不够大?
    握瑜把钥匙塞给恩泽。就是平日,她泰半的时间也是住在李家颉那里。可是名不正则言不顺,她要李家颉的妈妈拿八抬大轿请她进门,就省不得这些房租钱。
    哪怕房间空在这里。
    简握瑜的房客们千奇百怪。有一个做空调销售的男人,应该颇有些家底,两间客厅里的空调都是他给装上的,不知为何也蜗居在这种郊区陋室;还有一对老妇少男,并且是穷妇和富男,丑妇和帅男。据握瑜说,那男的做销售,图的是这个女人手上人脉广。
    两个人,如果表面上有不和谐,内里一定有掣肘。许恩泽不是小孩子,早就过了相信杨振宁爷爷写情诗的年龄。
    雅思班里也是众生百相,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掰过恩泽的胳膊,看了一眼她的手表:CK的球表,好好玩诶,哪里买的?英国啊。下次我去也买一只。恩泽的阿姨给她带回来的,小姑娘说得去英国好似串门一般简便。
    林子大了,果然什么鸟都有。这里是上海滩,十里洋场。
    李家颉常常去江浙一带出差。恩泽一来,倒是个伴。她去接握瑜下班,顺道在淮海路观光。回家来用剩菜炒了个饭胡乱吃吃,恩泽说想念青椒炒河虾。
    第二日握瑜休息,去了菜场。上海并没有家乡那种适合炒青椒的鲜活的小河虾,她买了西兰花,用蒜蓉炒,还做了沙茶牛肉。恩泽念叨着青椒小河虾,对一切不屑一顾。
    家乡是长江下游的一个小城市,物阜民丰,风景柔美。
    握瑜有时候来陪她过夜。早晨闹钟响了她常常不记得起来,就用脚踹。
    秋夜开始渐渐降温了,有一个夜半,握瑜冷,伸手去抱,忽然自己醒转过来:身边睡的人是恩泽。第二天说给她听:我们俩这样住下去迟早要出事了。
    恩泽笑:不如你和我一起出国吧,听说有些国家同性恋申请住房补贴会多一点。
    其实她们都是这样的人:纵使将来有了稳定的家庭生活,也会得在半夜起身倒一杯水喝,然后独自一个蜷在沙发里睡觉。
    自十来岁的少年时期,就固执地以为,安全感只可以是自己给自己的,所以从不伸出手去寻求怀抱。握瑜会在半夜差点拥抱她,实在是一椿意外。
    恩泽的课程不多,闲着也是闲着,看不过眼厨房的肮脏,狠命地去刷洗。
    握瑜告诉她,常常使用厨房的那一对乡下进城的小俩口倒也不是不善良,只是
    生活习惯不好。恩泽一面擦洗,一面由衷地说,哪个农民不淳朴。握瑜莞尔。
    擦洗完了两个人一起做饭,一个炒茭白肉丝,一个做青椒毛豆。一边炒菜一边说起《随园食单》。在厨房里,除了抽油烟机,出奇地安静。时间流淌得很粘稠,像有点冗长的肥皂剧里的场景。
    除此之外,常常是一人抱着一只笔记本上网,无话。将近半夜的时候,一道去走廊上。对着窗台,说很少的话。
    10 years from now, what can you tell your kids about the youth?
    恩泽不许握瑜抽烟,如同很多年前在学校的天台上握瑜扔掉她的烟盒。一同成长十余年的生命,还是有许多彼此不能够触及的地方,却忽然在这样的时候,借由一个不经意的契机,在这些断断续续的谈话里,一一超越。
    恩泽甚至教握瑜如何使用O.B.。少年的握瑜曾是如此羞涩,周末上选修课和她坐在一起,痛经痛到脸色煞白也咬牙不说话,直到她自己看出端倪,吓一跳。
    有一天路过药店,毓婷的广告贴在那里,恩泽问,你吃过吗。
    不。
    握瑜突兀地用了一个并非表达过去时态的副词,像是否认某种仪式。
    后来在夜色里说起这些。握瑜一直以为,虽然少年顽劣虽然性情乖戾,她们至少是两个善良的人,但是在怀孕这件事上,两个人一致的意见是去医院。半点良心也无。
    总不能因为这样,就仓促成婚吧。未婚先孕已经足够麻烦,不能再搭上一段失败的婚姻。这样想。
    半点良心也无,故此会比较干脆痛快。
    但是孩子,将来总会有孩子。恩泽说,将来若养了女儿,要好好教育她,自珍自爱,不得抽烟,不得轻易失贞。
    握瑜冷笑。这些教育总有一天会显得多么地苍白,譬如现在映证在你我身上的。
    我也想爱她,像花一样新鲜水果一样芳香的我的孩子。可是这些欢喜悲哀,我并不能代替她去辨别。我也知道她一定不会相信我,那种不见南墙就回头,肯听从长辈良言的孩子,不属于我的血液,也是我骨子里的悲哀。
    周末,她们抽空回家,坐5个小时的火车晃晃悠悠。第二天约了段去饮早茶。
    “耿福兴”里人声鼎沸,小笼要候一个小时才得好,可是这是在自己的城市里,怎样都是舒适,哪怕是等一个小时的早点。
    握瑜要了一份虾子面,几十年的老字号,招牌面点。恩泽喝白米粥,念大学的时候她最爱抱怨,学校食堂的粥是剩饭做的,不是米熬出来的。
    段坐在她们对面,要了一碗馄饨,一起候那个尊贵无比的小笼。
    他在长江对面的城市工作。刚回家那几天,说话还改不过来。他们都知道,这个城市的小生意人最是欺生。他说,打车,司机听了口音,就开始胡乱要价。
    他也不生气,笑笑。
    身边坐着还在读高中的弟弟。
    车开到了,司机死活不肯放人,他不急不慢地还价。
    恩泽听了花枝乱颤,差点连粥都喝不下去。司机把他当作外地人欺负,真是活见鬼。他读中学的时候,敢拿刀和老师叫劲儿,喝酒打架,哪一件轮到别人欺负他过。
    弟弟正是七八年前的他。
    他对弟弟使了个眼色,和颜悦色地跟司机说,这样吧,弟弟回家取钱送来。
    弟弟转身再回来,唰唰带来五六个愣头青,一人手里执一柄长矛,司机脸色一变,开车走人。
    握瑜也终于笑不可抑。
    认识他这么些年,第一次听说他忍住脾气,避开事端。当下心境,似是见证了美人迟暮、英雄穷途般,百转千回。
    但是等了一个多小时,小笼总该蒸好了,齐整地摆放在面前。
    握瑜想起去冬回到祖父家的小镇上,遇见从前的朋友原,差不多场景的故事,少年混街的他,自己开了烧烤店,好颜好色地应付着那些来寻衅的少年。
    去冬的初八便算是一场春雪。道路,树梢,屋顶,全是白茫茫的一片。握瑜趁雪霁爬山,人家的茅屋和炊烟,一样苍杳。暮色四合,山脚边的中学,一面破败的山墙上用斑驳的油漆刷着:穿美特斯邦威,走不寻常路。专卖店地址 邮电大楼(迎春路55号)。
    回家的孩子骑着车三三两两,他们一路吵闹一路打骂,不知在哪一个路口又会停下来在人家的摊档上寻衅滋事。少年就有这么多发泄不完的精力,去惊扰别人不再的青春。
    待段走后,握瑜说给恩泽听。她曾经设想这是多么苍凉的一个小说开头。终有一天他们走倦了,也会在某一个路口停顿下来,看着十多年前的自己,摇头笑笑,便罢。
    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
    恩泽在网上和孙维嘉吵架。她要去英国不是因为阿姨的一再催促,是因为在梦幻西游里新结识的男朋友孙维嘉在英国。
    吵得翻天覆地。
    李家颉回来,握瑜去他那边。扔一盒纸巾,说,真要分手的话,赶紧再找一个代替。
    晚上加班,赶末班地铁回来,在走廊上碰见恩泽。黑暗里恩泽的手机不停地闪亮,她说是孙维嘉国内的朋友打电话来劝架。
    握瑜发她的火:吵个架也要弄得尽人皆知,人家关心你,你又连电话都不接,像什么话。
    在恩泽这样伤心的时刻,她只记得教育她道理。实在是因为,她眼看她伤心欲绝,已经不是第一次,并且每一次,为的都是同样的角色不同的人选。
    但是恩泽会说,无论如何,我不要一个替代。再大的苦处,我自己担当。
    直到再次遇见,下一场爱。
    她们是这样一路携手走过来的,如此了解而如此不同的两个人。
    许恩泽仿佛永远有着用不完的爱,和悲伤。
    但是深夜她忽然辗转不得眠。在多年之后的这一夜,她突然开始后悔那如此仓促的青春,那些再也不可更改的败笔。
    她清楚地记得,孙维嘉去年回国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接他下了飞机,去了酒店。第二天早晨,孙维嘉万分惋惜地说,你要还是个处女啊,今天我就领你去教堂。
    今夜她把这些说给握瑜听。一面咬牙切齿,老娘要还是处女,凭什么这么轻易就跟他。
    可是忽然自己偃旗息鼓下去,大恸。就像一个倒霉的涂鸦者,在今日忽然发现自己一败涂地追悔莫及。
    可是就因为永无后悔和重来的余地,所以只能即时放弃自责,自责无用。
    简握瑜这个周末要去林怀瑾家给她的一对双胞胎女儿庆生。
    一直是林怀瑾不太敢见她,而并非她不肯原谅林怀瑾,哪怕,林怀瑾曾经上过苏哲眠的床。苏哲眠,是简握瑜的阿修罗。
    简握瑜十四岁就爱上苏哲眠,他陪着她成长,等到十八岁念大学,成为他的女朋友。某一夜,他要她,她不给。他问她是否爱他,她质疑他定义的爱究竟为何,争吵起来,她夺门而出。林怀瑾去他家找握瑜,酩酊大醉的苏哲眠,是酒后的气性,还是成年男子生理的需要,总之,她陪他这一夜。
    握瑜始终无法生她的气。林怀瑾自幼失怙,念完了中专就出来赚钱养母亲,之后爱上有妇之夫,她的苦痛她的艰难,她全都讲给少年的简握瑜听,她把这些都给握瑜背负,以至于即便发生了这样的事,握瑜也没有办法憎恨她,甚至少年地以为,年岁稍长而成熟的她,更适合苏哲眠,而身家优渥的他,也恰当去照顾举步维艰的她。
    他们并没有在一起。可是无论林怀瑾哭着哀求,苏哲眠彻夜忏悔,简握瑜都不能够再回头。
    简握瑜可以痛恨苏哲眠。她隔三岔五就发短信问候他,告诉他自己和李家颉的生活安定祥和。只是不肯去见他,哪怕林怀瑾来告诉她苏哲眠得胃癌住在医院。
    她逃开了苏哲眠,却必须面对林怀瑾。怀瑾握瑜,她们的名字,来自同一个外公。
    林怀瑾终于奋力修读、自考,来到上海,得遇良人,安然出嫁。她把她所有的过往都讲述给那人听,一一获得救赎。
    握瑜看着那双粉雕玉琢的女孩儿,失声痛哭。她发现自己嫉恨这一刻的怀瑾。怀瑾种种狼狈的过往,终于有人来替她收拾,给她安排重新做人的机会,可是那些不堪之中,看似微不足道的一夜,却足够摧毁了握瑜一生爱人的能力。
    简握瑜不是许恩泽。她的第一场爱恋耗尽了所有的精神和元气,繁华落尽之后,只剩下苟延残喘。谁来给她收拾过?
    是的她还有一个李家颉。但是这是多么卑微而琐屑的生活。这世间的男子非常多,多到走在大街上伸手便可以触及。总会有一个人来约会她,总会有一个人来陪她吃饭、过夜,总会有一个人和她结婚生子。譬如李家颉。但是那肯将恩赐与灵魂给予她的,那让她清晨醒来握住手便觉是幸福的,又会有谁?
    她从来没有对李家颉提起过苏哲眠。李家颉不过是世间男子中恰好走过她身边的那一个,而不是她的救赎。
    直到今日,她和许恩泽走在九月的阳光下,一个恍惚被刺痛眼,便能清楚得记起,很多年前第一次看见苏哲眠的那一天:一中的秋天,梧桐都黄了,中午的太阳很刺眼,一抬头,在五楼的阳台,她看到他,被刺出眼泪都不肯低头。
    人亦有言,日月于征;安得促席,说彼平生。
    简握瑜在三月的第一天接到苏哲眠离开的消息,就在恩泽进入登机口的一刹那。她的手机响起。恩泽只来得及仓惶回头,看她一眼,电光石火间,了然于心。可也只能离去。
    仿佛有一股极强的力量,把她生命里一些最重要的血脉一点一点地抽离,她的神经像绷到极至而挣断的弦,四散作响。周围的一切化为一副恢弘的背景而渐渐消弭,天地间只剩下一个微小的自己。
    从机场的玻璃门里,她忽然看见自己神色如常的微笑,镇定不乱地行走,甚至,还挽着李家颉的手臂。
    到底哪一种,才是幻觉?
    几个小时,她就始终维持着这样安然的神色,和李家颉相携,甚至在正大广场,为他挑了一件衬衫。他们在浦东吃了晚饭,李家颉领她去一家印度店。浓烈的咖喱,也没有让她流泪。结账的时候,收银条的边缘滑过了她的左手中指,一道伤口。她对收银员摇摇头:不痛的。
    晚上洗脸,她发现面部的肌肉几近僵硬。按摩了许久,竟然毫不困难地睡去。夜里,感觉到手指抽搐的疼痛,第二天起身,凝血满掌。
    她坐在床上号啕大哭。李家颉抱住她:乖,总要离开的,谁能陪你一生世呢。
    他说的是许恩泽。他从昨天就看出了她的悲痛,却只猜中了一半。但是她用力地紧紧抱住他,不愿松开。
    她想起那个宗教故事。洪水,那人在屋顶上祈祷。飞机来了,他不走;船只来了,他不走,他要等待上帝的拯救。临淹没的那一瞬,他问上帝为什么不救他。上帝说,我派去了飞机船只,是你自己不肯要。
    终于明白,救赎怀瑾的不是那良人,如果她自己不曾放下。
    在这一个清晨,她抱住李家颉,便觉幸福了。
    恩泽写email来说,英国的气候根本不适合自己,倒是孙维嘉很讨阿姨姨父的欢心。恩泽说,谁过的不是一段龌龊而疲软的人生,太过强求,也是虚妄。
    握瑜笑。生命的酒酿一滴一滴消失,那么多话她都来不及和恩泽一一细说。李家颉说得对,谁又能陪谁一生世。
    恩泽说,什么时候开始,你喜欢说“李家颉说”。
    洗手净指甲,做鞋泥里蹋。越来越难爱上一个人,越来越没有什么可以失去,越来越无青春可以挥霍,可以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人越来越没有几个,就连一同坐在饭桌边的亲人也会越来越少,还有什么不可以忘记,还有什么不可以开始?
    恩泽说,你知道不知道,这边给老师送礼,流行送中国的印章,洋鬼子对这个玩意儿很是好奇,包括我那个鬼佬教授姨父。
    下次我给你寄工具和石胚。握瑜找到一块昌化石,自己镌了小小的八个字上去:强极则辱,情深不寿。
    恩泽,生活美好,生命苦短,我想活得长久一点,我想要有自己的孩子,我想看见她自己找到天堂的路口。

  • 绯帘夜

    2009-07-06 21:10:24 绯帘夜 (爱只是爱)

    第一句话看得心里好难受……映色不会再有了……
    想看暗夜大人的写斯德哥尔摩症的那篇

  • 玖夏

    2009-07-07 13:29:26 玖夏

    我想看 在公园散步才是正经事
    玉兰雪
    山栗子
    囿林

  • 远藤花谢{迷恋}

    2009-07-13 17:56:23 远藤花谢{迷恋} (爱上赛百味……)

    (因为没问过作者,这个由在BK上发了所以今次先发这个)

    一时间,她发现自己宁愿舍弃生命也希望他能被救活。她已经不在乎自己结局如何。

    【一】-(5)
        
    囿林(《映色》第十七辑 2007年12月)
    作者/由·得林洛斯 (映色)插图担当/DEO.R



      列车运行的声音总是很单调的。刚开始南轩还是饶有兴致地听,然后逐渐感觉疲倦。但是这该死的声音挥之不去,最后演变成一种可怕的梦魇,让他脑子困顿却无法入睡。
      绿皮车的车厢里总是回荡着一种令人难以忍受的怪味,好象是厕所永远都冲不干净,混杂了某种劣质消毒水的味道。这种味道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梦魇,同样让他脑子困顿无法入睡。
      南轩难受的几乎要哭出来,他细长的胳膊撑着座位前面的小桌子,头发无力地垂到额上。
      旁边的宁芙依旧双手交叉端端正正地坐在那里,香槟色的卷发连一滴汗都没有。她回头看旁边的男孩——他只能算是个男孩,虽然比她高了一个半头,但是纤细的身材还没有完全长开。他的肩膀单薄地让人担心,但是他的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处于紧张状态,即使是坐着,也无时不刻在剧烈燃烧他的卡路里。
      他的内心,此时一定紧张得要命,紧张得要命。宁芙看着他发尖上一滴亮晶晶的汗水就要滴落下来,忍不住想用手去接住。
      一滴汗,在日光下明晃晃的耀眼,顺着他发尖滴落他的额头。汇集和更多的小汗珠,爬过他洁白细腻的脸颊,然后聚集在他尖下巴上,停留了许久,摇摇欲坠。
      她终于伸出手去接住了它。
      手指刚刚接住那滴耀眼的液体的时候,就被少年一把抓住了手腕。那滴液体并没有得以保存,而是从指尖扯开条水渍,直接坠落到肮脏的地板上去,摔成廉价的姿势。
      他明亮的眼睛瞪着宁芙:“别乱动,否则……”他另外一只紧靠在宁芙腰间的手动了动。她已经感觉到了锐器在皮肤上的刺痛。一把很锋利的小刀。
      这样一刺,要杀死她也不容易。周围的人不多,空荡荡的车厢只有离他们很远的地方有个疲倦的老农。列车员很久都没有出现了。一刺,固然杀不死她,但是他可以多刺几下。
      “杀了我,你也逃不掉的……”她轻声说。
      少年狞笑,原本俊秀的容貌抹上一层阴沉:“我逃不掉,但是你也不会好过。那么漂亮的小姐,脸上多几道疤就很难看了。”他斜眼看了看她娇小丰满的身体,脸上一红,立刻别过头去。但是声音的温度依旧很低:“多几个窟窿,多几道疤,一辈子都不会复原了。”
      她一想到自己雪白的身体多了个难看的疤痕,她忍不住浑身发抖,开始感到恐惧。她眼睛红了红,说:“那我宁可你杀了我。”
      少年南轩诧异地回头看身边这个成年女人,也应该有二十五六岁。她居然不怕死,还怕自己的身体不够完美,这种思维方式真有点奇特。她分明是一个成年女性,皮肤虽然保养得很好,但是五官已经是成年女性才有的圆润。但是,她神色中似乎还带着一分天真,一分凄苦,一分茫然无助。这是一个很“女性“的女子,这种女性天生就带着某种明显依赖和柔弱的特征。在现代社会里,很少看见还保持有如此强烈女性气质的女人了。男人都是喜欢这种女人的,因为这种女人会让即使是最懦弱的男人立刻爆发一种雄性气概,或保护,或征服,男性本能只有在相对应的女性的柔美中才能完整呈现。
      少年自然不知道这个道理,他还太小。
      但是他已经很明显的觉得,在这名女子面前,他突然变得比自己想象的要强大。他一直都希望自己成为世界上最坚强的少年,然而只有在今天,在遇见这名女子之前,他感到从来没有过的自信。
      他把手上的利器离那女子身体远了些,冷声说:“你乖乖听我的话,我就不会伤害你。”
      她失去了主见,垂首点了点头。
      列车依旧不知疲倦地前进,外面是一派柔媚的南方风光。也只有来到了南方,你才会感觉到这种粘粘地空气,有什么东西一直粘在皮肤上,仔细一摸,却什么都没有。
      眼睛里只有满世界的绿色。



      英俊的少年侦探缓步走到尸体前,冷声说:“警察先生们难道没有发现现场的证据吗?”他弯腰在尸体开外三公尺的地方拾起一把沾满血迹的铁锤,“这就是凶器!”
      “啊,好帅啊!”旁边的女孩子尖叫着晕了过去,而后面的警察激动地竖起拇指:“你果然是天才少年侦探!没有你,这个案子就破不了了!”
      少年微微一笑,举起锤子说:“那么,我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雷峻面色僵硬。他嘴角抽动了一下。他理了理衣领,起身朝门口走去。但是他的衣角立刻被叶真路抓住:“雷大哥,你怎么不对我们这个剧本提点意见呢!”
      刚刚还在排练的少年侦探和演警察的同学都停了下来,疑惑地看着身材高大面色严峻的雷警官抱胸瞪着挡在前面的叶真路。
     
      雷峻说:“你觉得一个正常的,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会连现场的三公尺之内凶器都会找不出来吗?”
      真路眨眼:“这个是戏剧,雷大哥,不要太苛求。”
      雷峻继续黑线:“现场勘查只要先要查明案件的性质,了解犯罪分子做案的情况,研究和了解犯罪分子本人的特点……哪有这样乱来的,我管你什么天才,这种连一点点基本程序常识都没有的推理剧,还是不要浪费我的时间了。”他走了两步回头看真路:“谁写的白痴剧本?”
      “是现在很有名的美少女推理小说家木紫铃啦,根据她的《美少年天才侦探事件簿》改编的,雷大哥你真是太较真了!”真路在身后叽叽喳喳,跟着雷竣一直走出北楼排练教室。
      “就是上次在北京抓住一个变态教授的木紫铃?奇怪,能抓住这样罪犯的人居然能写出这种东西,匪夷所思。”雷峻摸摸脑袋,感觉自己口袋的手机震个不停,拿起来一接,“张帆?我现在在H大,好,我立刻过去。”
      挂上电话立刻快步走向他停车的地方。他开的是一辆三菱吉普,此时正正停在北楼跟前。上车,发动,他回头看旁边:“你上来干什么?”
      叶真路系上安全带:“我要跟着你学习,是不是又有刑事案件了?”
      一分钟内,她就被扔了出来。雷峻瞪着她说了今天最后对她说的一句话:“最后告诉你一个基本的常识,刑事案件是不允许你这种无关人员参与的,连观摩都不成!回去排你的戏剧吧!”
      
      今天天气很热,阳光耀眼。
      雷峻的手心却很干燥。无论什么时候,他都希望保持自己的双手干燥。干燥的双手能保持他心情愉快,也是他大脑保持冷静的标志。他已经到了而立之年,虽然脸的轮廓依旧年轻,但是他知道自己的内心已经和许多过了三十岁的人一样,开始逐渐坚硬,长出老茧。并且,他很少去注意这些细微缓慢的改变。他从来不会思考多余的事情,从而保持自己脑子充分的休息。这点在女性眼里非常有魅力。
      男人真正的英俊是从三十岁以后开始。
      张帆此时也不在现场,他在新民路口等他。等他上了车以后,雷竣从烟盒里拿出根烟,先塞到张帆嘴角,然后给自己塞了一根,再去摸打火机。“我车座下有一个。”张帆嘴角努了一下,雷峻弯腰从他脚边拣起一个被踩了几脚面容凄惨的打火机。
      “能用吗?”“凑合着用吧,上次追人追到岳阳问路边老乡借的。”“还行。”他打了几下,点着了,给张帆点上,再给自己点。
      车子一直拐到望月湖,远远就看见那些隐藏在绿树丛中的红砖别墅楼的一角,绿树红墙的颜色看起来非常鲜艳。
      现场已经被封锁,看见雷峻的车来了大老远就有人招招手叫了一声“雷队”。物业公司的管理人是个个子矮小的中年男人,有微微的啤酒肚,此时正抹着额头的汗一脸焦虑地回答警察的提问。
    死者是一名中年男性,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是今天早上九点左右。被发现的时候躺在一楼客厅的沙发背后,已经死亡。死者身份很快就确认了,是星城一家电视台的栏目制片人祁民伦,四十八岁。
      雷峻仔细打量死者,法医小陈按常规对尸体进行从上到下,从前到后,从外向内的检验。死者的浴衣有撕拉痕迹。雷峻触摸头部检查是否有皮下血肿,隆起现象。死者后脑似乎是被某种钝器击中,造成了挫裂伤。小陈报告说:“尸体有表皮剥落,呈现黄褐色牛皮纸样,胸部,膝盖有伤痕,死前应该有搏斗反抗行为。尸斑呈紫红色,指压褪色。死亡时间应该在10小时内。死者额和后脑有两处伤害。造成他死亡的致命伤是他后脑的伤害。由凶器形成的挫裂伤创缘不整齐,创壁不平滑,创角不尖锐,两创缘间有神经血管,毛根相连造成组织间桥现象,可以断定是钝器伤。但是创口内没有发现凶器本身粘附的异物,暂时无法判断凶器类型。现场也没有找到凶器。无毒物反应,具体还要等到解剖结果出来以后才能下结论。初步判定是他杀。”
      “空调一直开着的?”雷峻问。
      “是,”小陈补充,“看来我们还要考虑空调造成的气温的影响,死亡时间还可以松动一些,但是超过十二个小时不会有错的。”
      “这里是第一现场吗?”雷峻看看死者所处的位置,刚好是楼下客厅的沙发后。祁民伦身材高大,这米黄色的沙发虽然挡住了他大半个尸体,但是他的双脚还是露在了外面。尸体双眼紧闭,光着脚,穿的是一件米黄色的浴衣,上面一大片血迹,拖鞋散落在他的脚边。客厅物件凌乱,地毯上有不明显的鞋底摩擦地面造成的痕迹。但是脚印并不连贯,进门处特别明显,有进出的痕迹,但是屋子内的却比较凌乱残缺。可能后来被凶手掩盖掉了。
      雷峻慢慢踱到二楼,看见二楼房间整整齐齐叠放着米黄色的被子和床单,用的是孔雀纹墙纸,显得雍容华贵。空调依旧是开着的。二楼南面是个外阳台。西南方向有个浴室。雷峻里面,散落的是一些简单的洗护用品,但是看牌子都是价格不菲的名牌。床对面有个电视机,比一楼客厅那个要小一些。雷峻打开电视,发现是中央五台的体育节目。令他比较注意的是,楼上楼下都有电话线,但是却没有发现电话。
    案发现场的别墅是他名下的产业。根据物业公司的人说,望月湖别墅区本来是做度假村用的,但是后来因为这里的旅游业发展得不景气,所以很多别墅楼都出买给私人了。那些炒房的人买了房子闲置于此,这带平时基本都没什么人住,即使是相隔百米远的邻居可能也是根本没打过照面,两三年都不知道对方的姓名。

      “请你详细地说说你发现尸体的过程。”雷峻整理手上的白手套,靠着栏杆往下探了探,看见张帆在对那个物业公司的人做笔录。
      “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不是我,而是花店的送货员。他接到定单说是今天早上要送一大束玫瑰到这里来。按了门铃发现门没有锁,进来以后就发现了尸体。”
      “那人呢?”
      “吓坏了,在医院呆着呢。”
      “花是谁定的?”
      “就是祁民伦本人。”物业公司的人指了指放在鞋柜上那束红艳艳的玫瑰,“据说是祁民伦一个星期前就定好了玫瑰,要在今天送来。”
      “一个星期前?在今天?一个大男人要一束玫瑰干什么?”
      物业公司的人压低了声音:“送女人的。”
      张帆耳朵立刻竖起来:“您继续说。”
      “这别墅,平时基本闲置。但是我看见过几次祁民伦带了一个年轻女子过来度假或者是过周末。平时我们管得松,也不会干涉人家私生活。但是眼睛长在脑门上,都看清楚咯,那个女的关系和他可是不一样,他们经常留宿在这里。就在前天,还有人看见那个女的出没在这栋房子呢。”
      “那个女的是什么人?”
      “不知道,反正挺漂亮的,个子不高,身材挺好。她经常坐祁民伦的车来,我们也没有和她交谈的机会。”
      张帆心中一动,想着这也许是一条线索,抬头看见靠在栏杆上的雷峻朝他点点头表示赞许。一种受了表扬的愉悦感立刻在他心里蔓延,他决定立刻查出这名与死者生前有过密切关系的神秘女子的身份。


      窗帘放下来了,明晃晃的阳光似乎变淡了些。
      南轩拿起最后一张牌,是张红桃10。宁芙翻开她在洗牌时候随手写的纸条:“你拿着的牌是不是这张?”
      南轩楞住,上面俊秀的字体写着一个“红桃10”。无论玩多少次,她都可以事先写好他会拿到的那张牌。宁芙笑道:“你看出什么了吗?一个小魔术而已。”
      少年脸微微一红,显然什么也看不出来,虽然想问,但是拉不下架子。
      她善解人意地轻声解释:“其实这是个心理小魔术,刚才我发牌给你的时候叫你拿那几张我都看过了。你拿中的那张牌是我让你拿的,无论怎么做,我都有办法让你选中这张。我只要记住这张牌的位置就好了。”
      他楞了片刻,细细回想刚才魔术中的细节,突然豁然开朗:“那么简单的道理我居然不懂……”
      宁芙嘻嘻笑着整理刚才从列车员手上买到的扑克牌。外人看来,他们只是一对相处融洽的姐弟,谁也不知道他绑架了她。
      南轩被她的笑容弄得涨红了脸,抢过扑克冷冷地说:“我来玩一个给你看。”她顺从地让他抢去,凝神静气地看他表演。
      他翻了三十张牌,叫她记住了第九张。然后把它们按顺序放到下面,叫她随意翻三张,十以上的全部按十计。牌面数字如果不够,就多翻牌数补齐,补充的牌背面朝上。最后把翻的那三张牌上的数字相加。
      “十五。”宁芙说。
      “那就从上面数到十五张,就是你刚才翻的那张牌。”他说。
      果然如此。这个可比刚才宁芙的那个复杂多了,她一时好奇玩了几次,那牌即使是在自己手上,南轩根本不看,结果也是如此。
      “这到底是什么……”她看着自己的手,大大地好奇起来。
      这回轮到南轩收拾扑克,最后说:“这只是个数学问题,这个定理早有人计算过了的。无论你怎么玩,结果都是一样的。”
      所谓的魔术,都是计算好的东西吗?
      他收拾好扑克,看也不看就朝窗口外扔去。奔驰的列车立刻洒出缤纷的纸片,阳光下白得耀眼。
      好看吗好看吗好看吗?……
      真好看……她看着窗外出神,再看看旁边这个青葱一样的少年的洁白面容,发自内心地说,真好看……
      这些比起和他在一起,不算什么吧……
      无法相比。她喃喃回答,迎着少年灼灼的目光,他的手伸到了她的脖子下,慢慢地,开始用力:“我恨你!”
      泪水立刻涌上来。对不起,对不起南轩……她的泪水滴落到他手指上,灼伤的感觉。她的手指轻轻抚过他因为用力而青筋暴突的手,让他心剧烈痛苦起来。
      他在用力,只是自己跟自己用力,那力量没有到达她细腻的脖子,而是停留在了自己的掌心,僵硬在他的每一个关节。 
      真痛。


      祁民伦的太太黎美莹是他所在电视台的一个副台长。黎美莹离过一次婚,第二次结婚对象她选择的是才华出众却放荡不羁的祁民伦。当时祁民伦在一个交通节目组里跑新闻,被女伯乐黎美莹相中。他需要她的后台作为支持,给自己一个展示才华的平台;她需要一个才华横溢的男人燃烧她已经枯井一般的生命。于是她毅然选择与远在广州做生意的丈夫离婚。二人两地分居已有十几年,婚姻名存实亡,她丈夫南宫江涛很痛快地同意了她离婚请求,并且要了自己儿子的监护权。
      可惜结婚以后祁民伦虽然事业上了一个高峰,但是却并不懂得珍惜给自己带来荣耀的妻子。他在电视台接触到很多年轻美丽的女子,并没有停止花丛间的追逐。黎美莹对自己选择结果早就了然于心,一直忍耐,竟然也不闻不问。
      听到这里,雷峻低头想了想:“今天多少号来着?”
      “6月15日,法医判定祁民伦死亡时间大概是14号晚八点到十一点这个时间。”
      “黎美莹这段时间在干什么?有人去通知她关于她丈夫的死讯了吗?”
      “不用通知,黎美莹是绝对不可能出现在现场的,”张帆说,“因为她已经在6月11号晚上在自己家里吞服安眠药自杀了。”
      “自杀了?”雷峻没想到还有这一节,看来死者的家庭关系相当复杂,“你还调查到什么,继续说。”
      “黎美莹有个儿子,就是她和前夫的儿子,叫南轩的,12号来到星城参与母亲的丧事。他一直住在黎美莹和祁明伦共同的家里。”
      那就是成天要和继父冷面相对了?
      “他们关系相当不好,据说就从12号晚上刚住进他家,那孩子就和祁民伦发生了激烈的冲突,曾经离家出走过。第二天又形容憔悴地出现在母亲的追悼会上。不过,这孩子在14号晚上就已经失去消息了,有猜测他可能回广东,我们正在与他家里核实。”
      “黎美莹为什么自杀?难道真的是为了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拈花惹草吗?这种事情她不是早知道了吗?”
      “可能丈夫提出要离婚的缘故。这个他家的保姆也证实了黎美莹”
      “祁民伦的情妇是谁?那天晚上来这座别墅陪他过夜的女人到底是谁?”
      “我们调查了电视台的人,目标锁定在祁民伦节目组的一个编导欧宁芙身上。她与祁民伦关系闹得电视台几乎人尽皆知。而且根据她家人的说法,她从14号开始就一直不见回家,也不见上班,现在踪影全无,手机也关了。根据目击者对那名女子长相和背影的描述,我可以肯定那天晚上与祁民伦来这里过夜的女子就是欧宁芙。因为14号正好是欧宁芙的生日。这就刚好解释了为什么祁民伦要定花还要送到这里来。还有,我们在二楼卧室取到部分指纹,很快就可以确认除了死者之外的那名女子是不是宁芙!”
      雷峻看着这位比自己年轻的小兄弟略为激动和骄傲的神情不禁笑了一下,拍拍他的肩膀:“好,就按你自己的思路走。”
      这个时候法医送来报告:“取到三枚指纹,可以确认其中两枚是属于欧宁芙本人的。还有一枚,你们肯定也隐约猜到是谁的了。”
      “谁?”张帆压抑心中兴奋,挑了挑眉毛。
      “南轩!他来过这里!”
      雷峻突然问:“别墅的车库是空的对吗?”
      “车已经被开走了。”
      “查一下车牌,叫交警部门帮我们在全市甚至整个地区搜索一下这部车。顺便在各个车站布点,防止嫌疑人逃离本市!”




      关于母亲的容貌,相当地模糊。仿佛是遥远地记忆里,母亲曾经抚摩他的头发。那种温暖的感觉,想起就落泪。南轩渴睡到了极点,不知不觉已经靠在桌子上睡着了。
      保姆是个中年妇女,肆无忌惮捏着他的脸蛋,肆无忌惮叫他做作业,肆无忌惮把脚放在客厅通透明亮的玻璃茶几上。
      父亲,迟迟未归。
      他费力睁开眼睛,看见宁芙轻轻抚摩自己的头发。一时间,无法生气。他问:“你干什么?”
      宁芙说:“你说的,可是真的?”
      他坐正:“其实,我小学二年级写过一封信,拜托保姆寄给我母亲。里面写,我实在讨厌死这个长相丑陋的老女人照顾我了,妈妈可不可以照顾我?”
      宁芙笑笑。
      他说:“结果几个月后,一直没见妈妈回信。有次我在那个女人房间的床底下发现那封信,已经被拆开了。”
      她笑不出了。
      “想想也真是笨,不知道上哪买邮票,也不知道地址是什么,信封是问了同学要的。还要拜托我眼里的仇人帮我寄出去。”他撑起自己因为睡眠不足而感到疼痛不已的头,“其实,我也许不应该恨你,也许我应该放了你。”
      她看着他,突然愣住了。她真的想离开他吗?她苦笑:“我去餐车给你拿些吃的。”说完款款起身朝餐车走去。
      车上的乘客多了起来,她看见列车员和两个警察在低头询问乘客。查票吗?她摸摸口袋,票在南轩那里。咦……不对,怎么还看身份证?那警察之一手里拿了个掌上电脑,拿了乘客身份证就对上去。
      他是你弟弟吗?你们两个是一起的吗?
      警察低头问一对姐弟模样的人。
      你们是从哪里上车?要到哪里去的?
    ……
    不,不好……宁芙顿时觉得浑身冰冷,她竭力镇静转身往来处走去。
    “喂,前面那位乘客,你是哪个车厢的?带身份证了吗?”警察突然在她背后叫道。
      她顿时定在那里。怎么办?怎么办,南轩还在后面……她突然顾不了那么多,朝车后跑去。
    “喂!站住!前面那个女的!你往哪里跑!”
      噩梦!简直是噩梦!

      高速公路两边的风景在窗边飞驰而过。他们没有在任何一个服务区停留,已经出了本省地区,开始进入山区。
      “欧宁芙南轩今天凌晨四点多买了到广州的火车票。原来她们昨天已经逃出星城地区,最后是在株洲火车站上的车。宁芙在车站监控录像下面站了一会,南轩的少年在后面拿了把小刀逼迫她,才走的。那时候值勤的人员疏忽了。现在估计已经在路上了。”张帆有点担心连续驾驶了三个小时的雷峻。他面无表情看着前面,不断超车。前面是车距确认的标志,但是他似乎完全没有看见,依然和前面的那辆黑色轿车贴得很近。
      “雷队,换我吧……”张帆说。
      “不,你继续说!”雷峻的声音比平时的要大。
      “昨天,的确是有人看见了南轩进入望月湖别墅区。他在公车牌那里的时候,在路边一家杂货店换了点零钱。因为言语和本地不通,还起了点小小的口角。那时候大概是晚上十点多,人很少,所以杂货店老板印象很深刻。南轩对祈民伦背叛母亲的行为怀恨在心,母亲的死加剧了他心理的反常。他独自来到祈的别墅,然后发现母亲尸骨未寒的时候,母亲的丈夫居然与一名女子约会。气怒之下,他失手杀了祈民伦,然后劫持目击证人欧宁芙逃跑。”
      雷峻突然把车停在紧急停车带:“换你开!我睡一会!”张帆被他突然这么一下,过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急忙换进驾驶室。
      为什么不干脆杀了欧宁芙?空荡荡的电话线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只发现三枚指纹?凶手有清理过现场吗?凶器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没有找到?
      雷峻歪在车后座,微眯着眼睛,看起来象是要睡着了。当车过收费亭的时候,他冒出一句:“我想告诉你我的发现,杀人现场,并不是在客厅,而是在卧室!”
      “什么?”
      “凶手清理过现场,清理得太干净了,以至于露出那么大的破绽。”他递上钞票,接着说,“尸检以后,发现祈民伦在死前有过性行为。那张床却那么平整,一点痕迹都没有,不是太奇怪了吗?他死前洗了澡,刮了胡子,浴室的刮胡刀有残留胡须。如果不是在卧室,那他在那里进行的性行为?”
      “那也不能判断他是在卧室被杀的……”
      “卧室墙纸的图案,早露出马脚了。”雷峻打了个呵欠,“我先睡一会……”
      “那什么……雷队,拜托你把话说完好吗!你这不是让人着急吗!”
      “孔雀毛花纹的墙纸的确是容易让人眼花缭乱,以至于其中被换了一大块你们都没发现。那里花纹的方向由于凶手太匆忙,所以贴了稍微歪了一点。不仔细看的确看不出来,后面有血迹。血液溅在墙壁上流下呈柱状,显然是死者被攻击的时候溅上去的。”
      “那地毯上为什么没有……连一点血迹都没有留下……”
      “我估计当时是被什么东西挡住了……雷峻道,“后来才知道是床单。后来那个床单是换过了的,是原先在上面的床单挡住了大部分血迹。你不觉得那个孔雀尾图案的墙纸和后来我们见到的那个床单颜色非常不协调吗?这样浓艳的色调为什么换那么素的床单?”
      “那那些床单怎么处理掉的?”
      “绑了石头扔到湖里去了。昨天下午捞出来的,那时候你去交警大队去了,”雷峻又说,“而且,客厅不是第一杀人现场,还有个证据就是尸体上的那些伤痕,除了后脑那道致命伤以外,我们原来发现他胸部,膝盖有伤痕以为是生前伤。后来在楼梯和地板找到一些皮肤组织才确认那个是搬弄尸体而造成的。因为怕血迹弄脏地板,所以应该是用床单什么的包住头让尸体面朝下拖下楼的。当然,一个是女人,一个是未成人,要单独搬动尸体都是很费劲的事情。而且重要的一点是,尸斑出现的位置是在尸体后背部分,小陈曾经怀疑是生前被打而形成的皮下出血。指压不退色,切开以后皮下无凝血块,确认是尸斑,尸体在死后曾经被移动过。”
      “你的意思就是搬动尸体的时候,只有一个人?”
      “猜想而已,不然怎么会留下那么多尸体上擦伤?到现在为止只发现现场有包括死者三个人的痕迹。如果杀人的是南轩,他要处理尸体的是时候还要监视欧,那叫她本人来做这件事情正好一举两得。另外,只有她才熟悉房间内各种物品的放置,连装修剩下的墙纸也能找到。换个角度来说,宁芙并不是没有杀人动机。不过如果凶手是宁芙,为什么不干脆把尸体也一起处理掉,而是放在一个来人一眼就可以看见的地方?还要把尸体弄到客厅伪装第一杀人现场?这更加说不通。”
      “处理尸体的人十有八九是宁芙,但是她是凶手的话和她所做所为逻辑上讲不通。只有一种可能是在南轩胁迫下做的。她也许知道第二天花店会有人来,门也故意没有锁。而且,在车站,她也做过一些暗示提醒我们警方注意到她。”
      “我实在想不通南轩叫她处理尸体到楼下是什么用意。在卧室被杀,和在客厅被杀,有什么区别吗……”  “想不通的地方还有很多,现场好象抹杀了很多证据,但是伪造的现场却有很多不合常理的地方。你说有那么多功夫把指纹血迹什么处理掉了,为什么还要把尸体摆放在客厅不加处理呢?莫非是宁芙在暗示什么?对,是了!只有她知道第二天就会有人送花来,她是希望尸体能在最快的时间被发现!”
      “那前面那些伪造有何意义?让我们误会杀人现场是在客厅?”
      “我也不知道?雷队分辨出真正的杀人现场以后,凶手的做法就有点匪夷所思了。或者说,凶手是两个人?”


      太阳接近中天。南轩擦了擦脸上的汗,回头看看一脸疲惫的宁芙。
      四周都是绿色的稻田,绿油油的到膝盖上,这里已经是广东省了,岭南地区的湿热立刻包围了宁芙。
      “这些稻谷,再长一段时间就可以收割了呢。”宁芙轻声说了这么一句。
      “收割的时候稻谷不都是金黄色的吗?”南轩问道,只换来她无奈一笑。唉,他还懂些什么呢?她觉得口渴得厉害,看看四周,旁边是条柏油马路,远处的山脚下面有零散的房屋。那些农村的房屋建得看起来有点漫不经心,红色的砖没有经过任何修饰,楼顶是个平台,上面估计用做晒谷。无论什么时候到农村,都可以看见有人在建房。自家的房子自家建,没有建筑图纸,落成的房子楼梯逼仄房间狭小,但是却有种朴实的充实感。宁芙又想起自己在湖南农村的家乡,自己家还算不上楼房,就是平房而已,黄色的,房屋结构和广东这边的还是有点不同——那里是宁芙最苍凉最美丽的回忆田园,是已经被工业城市生活凌迟处死的记忆。
      “他们会追上来吗?”南轩擦擦额头的汗,身上的阿迪达斯白色T恤在后背那里已经被汗湿了一大块。
      “大概会的,我们逃跑的时候已经引起骚动了。”他们是在一个小站跑下了了列车。那时候宁芙慌忙逃跑已经引起了乘警的注意。但是因为当时是孤身一个人,列车员大概把她当逃票的人看了,所以也没有穷追不舍。但是南轩相信自己的相片和她的照片迟早会传到乘警的笔记本上,到时候再跑肯定是来不及了。
      “我们在这里分手吧。”南轩突然站在烈日下对身后的宁芙说。
      “你说什么?”
      “不关你的事,你回去吧。我一个人逃命去。”
      宁芙在刺眼灼热的阳光下睁不开眼睛:“不!不!我也有份……是我……”
      “别傻了,”南轩的声音突然柔和了下来,他伸手象个大人一样轻轻摸了摸宁芙的头发,“我是未成年人,即使判罪也不会很重的。”
      “可是……可是……他死了……”宁芙眼泪流了下来,她突然伸手抱住面前身材高瘦的少年,哭了起来。
      南轩木无表情地说:“我是恨过你,但是现在不恨了。你刚才明明有机会逃跑,却要救我……你做的已经够了,快回去。”
      宁芙用力抱住他,声音带着哽咽却又用尽全力:“不!我不回去!我回不去了!”
      ——我们都回不去了!



      你们不要忽略那个额头上的伤口,那里也许是个关键。额头上的创口和后脑的创口是不一样的。无论是力度,还是打击的方向都是不一样的。
      雷队,那你认为……
      额头上那个无论是凹面还是大小,我可以肯定是一只烟灰缸。仔细在地毯上搜搜,可以找到烟灰之类的粉末。至于后脑那个,我看了看这个房子的布置,你们不觉得客厅电视柜旁边那里空空的很奇怪吗?对于这样一间装修考究的屋子,连桌子上的花和窗帘带子上细小的装饰都是精心挑选过的,为什么那里会空了那么大一块?你们难道没有发现那里有摆放过什么东西的痕迹吗?
      确实是……难道原来放在上面的装饰物就是凶手袭击后脑所用的凶器?
    他们说已经在湖里捞出那两样凶器了,第二件是一件青铜的装饰品已经拿去对比尸体后脑创口压面。
      杀人现场是在二楼,而第一次袭击的凶器也是来自二楼的烟灰缸,为什么那致命的凶器却是来自一楼……为什么处理凶器好象是想让别人发现,把它们都扔在距离不远的湖里,难道是凶手考虑欠佳吗?如果不是,难道又是暗示着什么?它在暗示警察种种线索,让警察更加接近真相吗?那两个逃窜的人当中,有一个是被逼迫的已经很明显了。
      雷峻看看表,张帆已经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了,他手机响刚想接,被雷峻拿过去帮他接了:“安全第一,驾驶时候不要打手机。”
      接完电话,雷峻皱了皱眉头:“他们逃跑了,在广东省的一个小车站上。”
      “两个人一起?”
      “是的,我们马上赶去,还要请当地警方配合。宁芙居然掩护那孩子跑了。”
      
      “啥?她不是人质吗?”
      雷峻从后座爬到前面副驾驶座上,高大的身体却十分灵活。他拿出笔记本电脑开始查东西:“起初是人质,最后变成掩护犯人。这就是传说中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吧。”
      “啥?”
      “人质绑架综合症。前些日子奥地利不是有个被绑架了的女孩和人质生活了8年的案子吗,还哭着喊着要父母撤消控诉。宁芙是祈民伦的情人,这种女孩子如果不是天生爱慕虚荣,就是心肠太软依赖性太强。关键时候回护绑架自己的少年也不奇怪。”
      “那确实。”张帆说,“现在星城那边凶器基本算是找到了,按现在的证据显示,我基本知道当时的情形是怎么样了。”
      “说说看。”
      “当晚有三个人在场,死者是和宁芙一同进去的,南轩是后来才去的。死者在死前曾经沐浴,性交,还悠闲地看过中央五台的节目,所以他应该是没有预料到南轩的到访。”
      “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南轩怎么进去的?难不成人家情人幽会还开着门?”雷峻点烟。
      “我查过,那别墅其实是南轩的母亲黎美莹当年买下的,应该算是与祈民伦的共同财产。他作为她的儿子,找到钥匙也不奇怪。”
      “你的意思是,南轩在一楼拿了个青铜器上去,然后先用烟灰缸砸了死者脑袋,再用青铜器砸他后脑?”
      “……”张帆想了想,“难道第一下是宁芙砸的?”他恍然大悟,对,这样就更加符合情况了。宁芙先是和祈民伦有了争执,砸了他一下,后来南轩才砸了那致命的一击。宁芙因为失手伤了人,所以一直要受南轩的胁迫。清理杀人现场这个事情,一定是宁芙在心里又急又怕,不自觉配合南轩的行为。
      “现场没有电话机……有电话线……奇怪……”雷峻猛抽烟,“电话机到底去哪里了?对了……”他想起什么似地又开始打电话。
      
      

      门是不锈钢的,大门旁边有两个小门。门边都贴有大红的对联,不知道大门两边的对联是分别和小门旁边的对上的,还是单独成一对儿。如果单独成有对儿,小门两边的就落单了,但是如果是和小门两边的对上了,那就有点喧宾夺主。
      远远打量那户农家的时候,宁芙出于职业习惯就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黄昏,天边的金黄晚霞已经逐渐被深蓝暮色逼迫到最西边的角落。暖色调与冷色调最后的较量总是让人看了心动不已。
      收留他们的老乡是个憨厚的老农民,他牵住了狂吠不止的大黑狗,让两人进来。
      只能停留一个晚上,明天必须走。南轩吃饭的时候在想这个念头,他看了一眼旁边低头默默吃饭的宁芙,在看看一直忙碌的老农民。小孙儿在门槛那里爬来爬去,口水流到那件脏脏的小T恤上去。
      所谓家庭温暖,也许就是这样的吧。他心中一柔,走过去帮小孩子擦口水,宁芙默默看着他。
      孩子还不会说话,指着他后面咿咿呀呀。
      饭桌对面是台电视机,播放的是本地的新闻:“根据铁路部门透露,星城望月湖杀人案嫌疑人劫持一名女子之后逃往本地。下面是嫌疑犯南轩和人质欧宁芙的照片,由于案件性质极其恶劣,嫌疑人情绪非常不稳定,为了广大市民的安全,请配合警方……”
      照片用的是南轩出现在母亲追悼会上的照片,一身白衣,神色冷漠异常。
      有时候从电视上看见自己的名字和照片,第一个反应通常都是怪怪的。原来自己在电视上看上去是这个样子啊……
      老农端菜进来的时候,发现两人已经不知去向。自己的孙子趴在门槛上认真研究上面爬行的蚂蚁。院子里的芭蕉安静的在地上拉出一大片阴影。
      不锈钢的大门是开着的。那门是全村最漂亮的门,是在外打工做了小老板的儿子过年的时候回来给装的,每次看见它总会有一丝暖意。但是,现在它把开着,象被迫经历了什么尴尬事欲言又止一样。
      村长的身影出现在门口,他朝里望了望:“在家?刚才的电视新闻看了没?”
      老人迷惑地抬头看他:“新闻?”
      
      狂奔。
      狂奔逃避恐惧。
      两个人在绿色的稻田里狂奔,无论跑到哪里,都有人迹。
      现在已经实现了公路村村通,现在能耕作的土地已经被开发完毕,哪里都有人。
      我们朝大山那边跑。
      好的。
      
      稻田里有低飞的红蜻蜓,缠绕着他们。
      冲开,冲开!
      南轩用手乱挥,宁芙劝他不要做多余的体力活动。
      我们到山里去,到别人都忘记这件事情再出来。
      不出来也无所谓。她说。
      你说什么?他说。
      我想一直,照顾你。我心里一直有这个想法……
      他叫她住口,不要做多余的体力活动,省点力气逃命吧。

      最后一点夕阳的余光终于沉了下去。山里的夜晚,夜空是浓重的黑色,没有城市里那种紫红色水粉一样的夜空。
      
      就在这个时候,一辆风尘仆仆的三菱吉普冲进村庄,引起村里的犬吠一片。
      “他们到底往哪里跑了!”里面出来一个身材高大如天神一样的男人,后面是个稍嫌文弱的斯文男子,“快点找到他们!否则要出人命了!”


      “你怎么样了?南轩?”宁芙躺在草丛里,虚弱地问身边的少年。
      “我的脚扭伤了。”少年检查了自己的脚,然后绝望地说。
      “我们跑不远了。”
      “是的。”少年看着身边的女人,她的脸由于疲倦和惊吓过度,更加让人心生怜悯。一个可怜的女人,心肠柔软是她致命点,但是她韧性远远高于他,他本来就是外强中干的。他小声说:“我突然没了想法。”
      “别这样,南轩……”
      “我早就知道我们跑不远,翻过这座山,还有新的村落。那里也有卫星电视接收仪,这里毕竟是现代社会,与世隔绝是不现实的。”
      “别这样说……”
      “我想死。”少年也躺了下来。周围的虫鸣在寂静的夜晚显得有点恬不知耻的欢快。
      “你要死,我也一起死。”宁芙摸索着他的脸蛋,“反正我已经死过一次了。”
      “刚才偷的那家农民的农药,你说喝这个能死成吗?”南轩从休闲裤的裤袋里掏出一小瓶东西,瓶子是他在车上喝的饮料瓶,里面装的东西不多,但是足够两个人喝。
      宁芙打开瓶子闻了闻,轻声说:“可以,我家乡以前有个妇女自杀,喝的就是这种农药。”
      “你家是农村的?”
      “恩。我生在山里,死也在山里,可以说是……”
      南轩伸手抱住她:“蓝玛姐姐……其实我一直很感激你……也许不应该这样对你……”
      她突然哭了,这是她第一次获得如此纯洁真诚的拥抱。少年把他最珍贵崇高的礼节给了她,把他最热切的心给了她。因为太热烈,因为太稚嫩,所以无法收放自如,所以如脱缰之马一般失却方向。
      她感觉到紧贴着她耳朵的他的喉咙有声响,急忙放开他,失声叫道:“你喝什么!你喝什么!”
      他把最后一滴药水喝尽,甘之如饴。他微笑着说:“我死,你何必死?”
      她发疯一样摇晃着他:“你干什么啊你!”
      虫鸣声突然停了,风也停了。只有她撕心裂肺的呼喊:“你干什么啊你——”


      从水田里爬了起来,她已经满身淤泥狼狈不堪。一道雪亮的手电筒的光芒照中了她,她象个第一次登台的演员暴露在舞台灯光之下。
      “她在那里!”
      “看到她了!”
      人们呼喊着,向她招手。她虚弱地笑了,朝那个光芒跑了过去。突然,光被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住了。逆光中,看见是一个男人的轮廓。
      不同于祈民伦散发着某种书卷气质的中年人,也是不是南轩那种全身带着棱角的少年,这是一名带着某种动物性警觉的正处于颠峰状态的成年男子。
      黑暗中他的眼睛闪着锐利的光芒,看着宁芙跌跌撞撞扑向他。
      “警察先生……”宁芙带着哭腔,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那孩子呢?”他冷冷地问。
      “他……他自杀了……喝了偷来的农药。他死了我才逃出来的……”宁芙面色苍白语无伦次。
      “他人在哪里?”
      “我不太记得清楚方向了,大概是在那边那山里……”
      “张帆,你快去那边搜一下。赶快抢救也许还来得及。”雷峻朝身边的助手下命令。张帆立刻带了人冲了过去。
      “等等,我刚才说的是那个方向……”宁芙着急地说。
      “我刚才看见你指的方向了,所以我要他们去相反的方向。”雷峻继续冷冷地说,“希望还来得及,不然这就是你害死的第二条人命。”
      “你,你说什么……人是南轩杀死的……”她吓坏了,急忙抓住雷峻的衣服。雷峻低头看了看她,扳开她的关节由于用力而发白的手指:“欧小姐,你把自己想象得太漂亮了吧?不是每个男人都可以被你玩弄于股掌之上的。”
      “你……你说什么……”
      “有什么话留到法庭上再说吧。我现在急于找到那孩子,你聪明的话就快点把确切方位告诉我。”雷峻想了想,又回头说,“你很聪明,不过手脚动得太多,留下的破绽也就多。”
      宁芙全身发软,积累了一整天的疲惫终于控制不住地爆发了。她瘫在了地上,觉得时间好象停止了一般,停止到远远看见警察抱着南轩上了赶来的救护车的那个时候,才痛哭出声。
      在去往县城的路上,她终于有一丝力气说话:“为什么说杀人的是我……”
      雷峻看了一眼她手上的手铐说:“使我奇怪的是为什么屋子里没有电话机却有完好的电话线。查了查,发现案发前一天,你拿着电话去修了。我这里有修理电器行的发票,留的是你的名字。据说那电话并不是因为老化损坏,看起来非常象人为摔坏的。其实和你幽会的时候,祈民伦没有带手机的习惯,你也没有。连电话都无法使用的时候,就相当于与外界断绝了联系。这个是你计划的前提,这个动作不大,但是却非常微妙,为的是保证关键时刻祈民伦不能向外界求援。南轩那天其实根本就没有用青铜器伤害祈求民伦,他是在你和祈民伦争执的时候把他推到了墙上。根据墙壁上的血迹,祈民伦当时是因为猝不及防被南轩袭击,应该没有受多大的伤害,只是晕过去了。”
      “然后,你就趁南轩逃跑以后,用青铜器杀害了已经昏迷祈民伦,然后布置好现场。再开了车去找在路上茫然失措徒步行走的南轩。你告诉他,他失手杀了人,本来就内心惶惶的他立刻就接受了你的说法,顺便接受了你这名送上门的‘人质’。”
      “警察先生,我如何找他?那孩子如果要逃跑,我如何找到他?”
      “很多人忽略了这点。”雷峻满意她的提问,他的回答毫不留情,“你欧宁芙当然是和南轩素不相识。即使见面了他对你仍然会恨之入骨,毕竟你也算是间接害死他母亲的凶手。但是,如果你是‘蓝玛’姐姐那可就大不一样了。”
      “蓝玛”二字一说出口,让欧宁芙浑身一颤,久违的名字从面前这位冷峻的警察嘴里说出让她遍体生寒。
      “我去广电局问过,你在做电视台编导之前是电台一名专门主持深夜节目的DJ,叫蓝玛是吗?大概是一年前的事情吧,你调职到了电视台栏目组。即使如此,知心姐姐蓝玛的粉丝依旧不少呢,比如说那位在广东仍然会通过网络电台收听你节目的南轩小朋友。”
      宁芙已经如坠冰窖,她明白自己遇上了一个可怕的对手,处心积虑策划的局面已经被他一手打破。
      南轩,并不是跟踪祈民伦到他别墅的,而是他的蓝玛姐姐叫他去的。孤独的少年生涯邂逅母亲一样温暖,情人一样柔情的蓝玛姐姐,与他在网络认识已久的蓝玛姐姐,熟悉他所有心事悄悄布下一张他无法察觉的大网的蓝玛姐姐。他到死都不知道她计划利用他很久了。
      可怜的少年,来到星城,面对熟悉又陌生的母亲的死亡,从来没有见过面的蓝玛姐姐是他救命稻草。谁知道他发现他的蓝玛姐姐居然是自己母亲的情敌是怎样的心情。谁知道她在与祈民伦在一起是如何装做委屈求全,哭喊求救是什么样子?
      一只烟灰缸触怒了祈民伦,他是她的君主。他打她,虐待她,然后小王子挺身而出。一切都在她计划之中。
      南轩,你手里那张牌,其实是由我决定的。你还记得那个扑克魔术吗?你走到这一步,全部都在我的计划之内。告诉你那个人已经死了,让急怒交加的你绑架我,让你逃跑,让你行踪泄露,让你自杀……全部都是我的魔术啊!
      雷峻点了支烟,冷冷看着这个外表柔弱内心疯狂的女人。她依旧显得很漂亮,但是她只是他这次追捕行动的猎物而已。她建造了一片温情的森林要捕获南轩这只小兽,但是她不知道她自己身处一片更大的囿林。
      “你根本就没有得什么人质绑架综合症,虽然表面看很象。但是你依附南轩,帮助他逃跑,为的就是让他在遇见警察之前死在你或者他自己的手里,我说的对吗?”
      她浑身发抖,这个男人太可怕了,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可怕的男人?
      “你在开车去追赶南轩的时候,你的车曾经没油了吧?真是百密一疏。你曾经在通往城里的路上加油站加过油是吗?去询问那里的工作人员,他们可说你那时候是一个人呢!我在查看你丢弃在火车站的车,油是满的,汽油通过化验是90号,好象和祈民伦那辆高级轿车不太配。他同事说他一般都是用97号油。莫非是那郊区加油站那时候没这个型号的油了,让紧急情况下的你做了临时决定?这本来只是我一个想象而已,咳,还真的被我猜中了。”
      最后一击,完全崩溃。                      
      “我其实……”她张了张嘴,善于流泪的眼居然此刻干涸。
      “我不想听你杀害那个男人的原因,这个你留给说给审讯你的人听吧。只是,对那样的孩子下这样的圈套,我实在非常敬佩你。”雷峻的声调比零度更低,说完转过身去。
      宁芙被击中心脏,突然扑到前面用被拷住的双手疯狂摇晃着雷峻:“他怎么样了!他怎么样了!他真的会死吗?”
      “你别乱动!”张帆把她了按了回去,“有机磷农药中毒,找到他的时候已经是重度昏迷了。4个小时内再送不到医院可能就死了。做了基本救护,但是还是要赶快送到医院去,我们也没把握。”
      她蜷缩在车后,头无力靠在窗口,任凭车子在山路上愤怒地颠簸。
      小王子……她唯一遇见的小王子,青葱一样的少年,又骄傲又倔强,又坚硬又柔软。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在最后绝望选择地狱的时候,神却给她派来了天使。她亲手将天使扼杀。
      一时间,她发现自己宁愿舍弃生命也希望他能被救活。她已经不在乎自己结局如何。
      但是,她又希望他不要被救活。她无法想象他知晓一切的痛苦。神啊,不要再折磨他那敏感而饱受惊吓的心灵。
      突然觉得极度疲倦,万念俱灰。手心死命紧握,试图握住他将要流逝的生命一般。
      她喉咙突然发出了痛苦到了极点的干嚎。
      眼角没有眼泪,一滴也没有。



  • 栾。

    2009-07-15 10:03:02 栾。 (豆小瓣常年不在。o(╯□╰)o)

    唔……藤妈继续贴~~
    回顾以前呀,有种尊沧桑的感觉。囧……

  • 气胀又

    2009-07-20 01:27:34 气胀又 (水肿玻,我要吃蓝莓蛋塔)

    虽然每一期都有,但是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在网上一这种方式回顾啊

  • 远藤花谢{迷恋}

    2009-07-21 22:52:15 远藤花谢{迷恋} (爱上赛百味……)

    明天来补。

  • 锦地罗

    2009-07-23 11:14:56 锦地罗

    迟了很久才看到这个……T-T忍不住泪奔T-T。

  • 远藤花谢{迷恋}

    2009-07-23 11:20:44 远藤花谢{迷恋} (爱上赛百味……)

    虫洞游(《映色》第三辑 2006年9月)
    作者/焰31 (映色)插图担当/尖牙西西


    宋十一朝那黑洞洞的枪口走了过去,他一脸微笑地走着。陆小猫突然觉得瓷器活就得让金刚钻儿上。



    一、流沙姑娘与灯泡少年的致命邂逅
      事实上陆小猫并不是第一个得到消息的,两小时前他还在苦口婆心劝慰大成,说爱情就是个屁,来时莫名其妙,走时挽留不了。他一直觉得大成和娜娜的交往远比分手有戏剧性,没想到复合比这一切来的还要有魄力。
      他觉悟到这点的时候是晚上八点三十五分,地点是丝绸之路上一特怀旧的戈壁滩上,手里拿着一扫大街的大婶转交给他的信。大成在信上说,这次分手之旅再次促成他们的姻缘,他们会永远相爱并双双离开。
      “果然是双双离开。”陆小猫看着露营用的睡袋只剩自己一个时不由忿忿地说。扫地的大婶拄着一巨型扫帚在旁边冷眼地看着他,突然开口道:“月圆之夜灯泡少年会遇到流沙姑娘。”这话说的像一个预言,陆小猫并不知道有什么含义,或许其中包含着一个古老的传说,但此时此刻他实在没心情听故事。
      时间以一百四十迈的速度刷刷地流逝,陆小猫站在原地眼瞅着月亮从低处跃起直升头顶,他感到脑细胞在月光的照射下异常的活跃。夜里的戈壁正适合赶路——这最终得出的结论非常具有现实意义,想到这儿他转过身提起行囊,留下长长的背影和两串浅浅的脚印。
      按正常情况,一个人的旅行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比当个灯泡要让人轻松。但此刻距离八点三十分的决定已经过去了大半个夜晚,迎接陆小猫的却是一排整齐而眼熟的脚印,难道这里有人?显然一秒钟的喜悦在大漠的夜色中就像冷风吹沙粒一样眨眼就没了,因为他马上发现这脚印正出自自己的脚下。
      “年轻人,你一定走不出去的。”声音从一块巨石后面传来,紧接着一把扫帚斜斜的出现在陆小猫的视线中,满脸褶子却慈祥和善的扫地大婶第二度出现在我们故事的开首,“你要为狂欢的大漠献歌,因为今天正巧是十五。”说着她用手指了指天上圆圆的月亮。
      看到这儿陆小猫下意识退后三步,伸手揉揉眼睛,在他印象中这副画面似乎出现在某部少女漫画中,一个慈祥的老巫婆站在月圆之夜高举扫帚让美少年为她献歌,背景是月夜下苍凉的大漠,冷风呼呼地吹过,怪兽掠走尖叫的公主,奥特曼复活。
      可惜这绚丽的思潮被一阵手机铃声打断,扫地大婶熟练的打开随身腰包,三层手绢包着一诺基亚3210:“是,我已经找到他了,马上带他过去!”说完麻利地挂断手机,用一双狼看兔子的眼神巡视着陆小猫。
      “我……不认识你。”陆小猫突然觉察出扫地大婶刚刚的话里似乎跟自己有些关联,“我只是个旅游的,好象这里没有规定夜里不能出来走动吧?”
      扫地大婶严肃地向周围望了望,突然压低了声音,非常谨慎的几乎是一字一字地说:“萝卜馅的包子皮太厚。”
      这句话说的实在太严肃,要是在别的场景陆小猫一定忍不住笑出来,可是现在,大夜里人生地不熟的荒郊野外,莫名其妙的扫地大婶,这里离国境又不远,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闹不好是哪国的特务!想到这儿陆小猫倒吸了一口凉气,数十部获过大奖的侦缉影片一一从眼前掠过,隐藏的个人英雄主义情结像雨后的春笋般蓬勃的滋长出来,他突然感到拯救地球于危亡之中的正义超人化做数亿个分子从夜空中、月光中、冷冷的狂风中、大漠的沙粒中统统地涌了出来,之后渗入了他的身体,溶入了他的骨髓,刹那间他热血沸腾,恨不得大喊一声“我就是超人!”但此刻表面上他却格外冷静。
      对敌正需要冷静。
      陆小猫冷冷地笑了一声。

    二、世纪末的夜壶  
      清朝之所以闭关自守,教科书上是这样描述的:一是由于当时外国的海船已经比较发达,开始出现扰民。二是由于为了阻止天地会和台湾郑家接触。三是由于统治者固有的天朝上国的思想。其实除此之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当陆小猫被带进天朝大饭店的时候,答案渐渐浮出水面。
      满脸褶子的扫地大婶沉默的走在前面,灯火通明的大堂里安静得只有他们两个人的脚步声,穿过大堂走上旋梯,没一会儿便走到二楼的走廊上,光滑的大理石地板能照出他们的影子。
      陆小猫已经开始有点犯怵了,他很想问问要带他见的是谁,也想知道这个地方究竟是干什么的。对于刚才的冲动行为甚至有一点点后悔,当然只是一点点,不逞英雄枉少年嘛。不过当他看到对方的真实面目,他就开始真正的后悔了。
      对方是个金发高鼻子蓝眼睛的外国人,抽着一根雪茄,魁梧的身材深深地陷入柔软的沙发里,用着蹩脚的中文冷冷地问着:“叫什么名字?”
      陆小猫象征性地挺了挺胸脯,用着一副马永贞的口气回答道:“陆小猫!”这三个字说得干脆利落,颇有大将之风,可惜他跳动过快的心脏没有配合他这一脸的正气凛然。
      外国人礼节性的点点头,转身向旁边的扫地大婶打了一个响指,扫地大婶点点头恭敬的一点点退了出去,顺手的关门声彻底把陆小猫的思路从个人英雄主义拉到个人现实主义中来。
      现在屋子里就他们俩个人,陆小猫咽了口吐沫,脑子里嗡嗡直响,似乎已经预见第二天的报纸头条会写着“孤胆少年勇斗跨国间谍壮烈牺牲,国人要求骨灰安置烈士公墓”云云。此刻他暗叹自己在梦里也算是身经百战,没想到真到这天空气中居然蔓延着这么浓的悲凉气氛,他几乎看到滚滚的汨罗江河水中屈大诗人正微笑的对他招手。
      “科学!你相信科学么?”这个低沉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路。外国人猛然站了起来,脸上露出一种很神圣的表情,“有些人不相信,说有些问题科学无法解释。我想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陆小猫瞅着外国人瞪着一双蓝得有点干涩的眼睛特别认真地看着他,就好像一个巨人特别认真地望着一个蹩脚的蚂蚁,而是不是马上捏碎在他看来也只是高不高兴的问题,想到这儿陆小猫想尽量做出亲切些的表情讨他喜欢,可他努力挤出的微笑事实上却难看极了:“其实……之所以有问题解决不了,或许是因为,我们的科学还不够科学……”
      这句话一说出口,外国人突然蹦起大约三厘米高,那一脸的兴奋让陆小猫大喘了口气:“不知道我能为您做点什么?”他抓紧着轻松的氛围问出一直困绕他的问题。
      外国人回过身,大笑着拥抱他,又使劲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很是亲切地向他伸出右手:“我叫哈纳,很荣幸与你相识!”
      陆小猫一脸干笑地握握伸过来的手:“幸会幸会!”
      “拥有同样的想法的人会一起工作。”哈纳笑嘻嘻地走到书柜旁边,伸手拿下一份文件,“这个工作非你莫属,我保证你会感兴趣。”
      听到这儿陆小猫不由好奇地挑了挑眉毛。
      “是关于……关于一个旷世夜壶。”哈纳认真地拍了拍文件。

    三、少年顺治的奇遇
      对于陆小猫这个年纪的少年,有时候好奇心比地球的吸引力还要大。这点他自己并不否认,甚至在夜里四下无人的沙漠上他还是兴致勃勃的。当然这一切全因为那份文件。事实上那份文件他根本就没有打开过,蓝眼睛的哈纳只给他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清朝初年一个电闪雷鸣的夜里。那时候顺治皇帝年纪还小,看书看到了很晚,正准备就寝。突然天上划出一道七彩的闪电,一阵巨大的雷声闷轰轰地呼啸着过来。伴着巨大的声响,那道七彩的闪电并没有消退,反而越来越亮越来越宽。小皇帝当时就看呆了,还来不及反映,那闪电中突然出现一个人影,刚还在天上隐隐约约,眨眼间一步就迈到小皇帝眼前。只见他身穿一件宋袍,披散着长发,手里摇着折扇,一脸的不屑一顾。
      “你是何人?”当时小皇帝年纪虽小,但毕竟经历过众多宫廷阴谋,所以遇事比同龄人要冷静的多。
      宋袍人皱了皱眉毛,似乎他也不清楚自己怎么来这儿了,只听他突然问了一句奇怪的话:“你看到我的夜壶了吗?”
      小皇帝当然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就在这一愣间,天上的七彩闪电又划了过来,眼前这个宋袍人突然凌空飘起,再次进了七彩闪电里,之后雷声一震。天居然一下就晴了。就好象一切都没发生过。小皇帝使劲儿的揉揉眼睛,诧异的坐到龙床上,心里咚咚咚的跳,下意识的一摸床被,突然碰到一件金属的东西,吓的他一下跳了起来!
      这居然是一个紫金色的夜壶!上面奇怪的插着好多管子,还有密密麻麻的一圈小圆点。小皇帝想到刚刚那个宋袍人的话,壮着胆子小心翼翼地走到跟前,试探性地碰了碰。没有异兆。胆子大了些的他又去按了按上面的小圆点,不知道按到了第几个,天空中突然轰隆一声巨响!小皇帝吓得便再也不敢乱按了。
      那时候科学还不发达,只要跟天上有关的东西,统统称之为神仙,于是那个宋袍人就被小皇帝认为是神仙下凡,这个夜壶也是神仙用的东西。这个结论出奇的具有神奇力量,从此以后清朝更加闭关自守。而顺治本人也开始拜神求佛。
      听到这儿陆小猫挥了挥手:“我知道,他最后不是出家了吗?原来是为这个。”
      哈纳慎重的摇摇头:“其实他一生都致力于研究这个夜壶,他最后的出家说和去世说,也同样只是一个说法。事实上他极可能是研究透了夜壶的秘密,神秘失了踪。”
      此时陆小猫嘴巴张的能塞进一个鸡蛋,他惊恐的看着哈纳:“你的意思是说……那个夜壶是……是……”
      “是个时空控制器!”哈纳认真地接了他的话。

    四、沙漠中的彩虹虫洞
      或许陆小猫这小二十年的生命里,还没有听到比这七个字再令人振奋的话了。他根本就不记得后来哈纳又说了什么,也不记得扫地大婶是怎么又把他带回沙漠里。他只知道一会儿他将看到只有科幻电影里才会出现的一幕——虫洞!
      “这个虫洞我们跟踪研究了二十一年。”扫地大婶一边走一边介绍,“我相信你知道虫洞是什么。”
      陆小猫兴奋的点点头:“就是电影里的时空隧道!”
      其实陆小猫这样回答也不为过。宇宙不是平面的,它有许多的时空交错,而虫洞就是连接两个不同时空的走廊。近年来一直致力于研究时空的科学家们发现,地球本身就存在着不少虫洞,它们存在于丛林里、草原里、沙漠里、还有大洋中,甚至有人提出百慕大之迷可能也与虫洞有关。而我国的《搜神记》等等志怪小说中也能看到这方面的影子。就像陆小猫所说,科学之所以还没有解决它,只是因为我们的科学还不够科学。
      扫地大婶停住了脚步。她抬头瞅了瞅圆圆的月亮,十五的月光代替了路灯温柔而均匀的洒满细细的沙子里,她突然问:“你知道为什么是你来执行这个任务?”
      陆小猫不知道,他一开始以为是认错了人,而听到哈纳那一翻热血沸腾的话,他的猎奇心早就把这个问题抛出脑后,当扫地大婶再次提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才觉得这确实是应该弄明白了。
      扫地大婶伸手指了指月亮:“月光中有一种电波,和我们脑电波是能产生反映的,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只有遭遇到某种刺激,人的分泌系统在短时间内有所改变的时候。而想要进入这个虫洞,也必须满足几个条件,首先时间要是月光最强的时候,比如八月十五。对象要是脑电波变化快的人,比如未成年人,最重要的就是要满足那个改变内分泌的条件,所以这个机会是很难遇到的,找到这个人也是很困难的。”
      “这么说,这个人就是我了?”陆小猫不由皱了皱眉头,“我受什么刺激了?”
      “这个刺激就是你做了电灯泡。”扫地大婶认真的回答。
      这时候陆小猫突然想到第一次遇到扫地大婶时她说的话了——月圆之夜灯泡少年会遇到流沙姑娘。“谁是流沙姑娘?”陆小猫不由得问。
      扫地大婶没有回答,她愣愣地瞅着月亮,突然尖叫一声:“来了!”话音刚落,陡然一阵大风呼来!风里加杂着沙砾狠狠的打在他们身上,随着风势越来越猛,陆小猫只觉得脚跟不稳,忽悠一下被狂风卷了起来,他大声呼救,但风声早盖住了他的声音,他只觉得自己被风带的越来越高越来越高,眼前突然一亮,一道七彩的光射了过来!他心头一喜,身后的狂风像狠狠地踢了他一脚,他还来不及反应就一头扑进七彩的虫洞里。

    五、又一个曲折故事
      原来陶渊明也穿越过时空。这是陆小猫站稳后的第一想法,因为他眼前是满眼怒放的桃花,身旁是清澈的小溪,抬头是湛蓝的天空,柔软的白云深处是水墨渲染的青山。桃花源这三个字像轻柔的鹅绒,小心翼翼又很有情调地拨弄着他的心灵。
      “你傻了?”陡然的声音破坏了无限的遐想,陆小猫正要发作,回身便看到一个能沉鱼能落雁的脸,一刹那就体会到杜甫那句绝世有佳人的深意,“你……你是……”理论上说对美女说话能脸红的男生还都算靠得住,这点广大男同胞们可以深入探讨。
      “我就是流沙。”这声音真是幽谷中的天籁,陆小猫不由花痴得面比桃花,没想到美女紧接着来了一句,“就是你见过的扫地大婶。”这句话真能把人打入地狱。
      流沙姑娘忿忿地揪着自己的衣服,一个陆小猫没有想过的事实从她的嘴里说了出来。
      原来流沙姑娘本来就是这个时空的人,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被哈纳抓住了,突破了空间使流沙姑娘的面孔逐渐苍老,她所有的举动都被哈纳监视着。哈纳是疯狂的科学家,他一心想探索这个神秘的空间,但是流沙姑娘总是想出种种理由辩驳他,这次陆小猫的出现符合了所有条件,沙漠中的虫洞即将打开,哈纳当然不会放过这次机会,但他在兴奋中忽视了对流沙姑娘的监视,使得她在暗中偷偷做了手脚。也就是说当虫洞出现的时候,天朝饭店中的哈纳也被卷入了时空。
      陆小猫像听小说一样听完了整个故事,曲折离奇的程度超乎了他的想象,但就像人们在黑衣少年和慈祥爷爷的选择中,会选择慈祥爷爷的话一样,陆小猫决定相信流沙姑娘的话,或许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大都市里漂亮姑娘挣得多的原因。
      “我已经报警了!”流沙姑娘坚定地说,“时空刑警正在赶来,他会因为绑架我、擅入异时空而消失记忆,你要帮我稳住他!”
      陆小猫镇定地点点头,在听到报警这两个出现以后,伟大的个人英雄主义情结再次迸发出来,而眼前的美貌姑娘就如同一针兴奋剂“扑”一声扎到他身上,就好比格斗游戏最后突然加了满血又发了大招一般,利马精神抖擞了起来,他不由自主地挺了挺胸膛,颇为正色地说:“放心吧!恶势力是用来被打倒的!”
    就这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怪笑:“我就看你怎么打倒我!”只见哈纳抗着一炮筒似的武器满脸忿忿地站在身后,那意思是谁打谁还指不定呢。
    陆小猫本想很正义地站在炮筒射程内,至少要站在流沙姑娘面前,那才显得有点英雄气概。但他一瞅对方那黑洞洞的炮筒,两条腿就好象灌了铅一般,虽然他表面上故做镇定,甚至还颇有气节地说了一句:“但使卢城飞将在!不叫胡马度阴山!”可当时的情景是流沙姑娘一步跨上前,拦开双臂把他保护住。陆小猫只觉得内心一下温暖了,某个冲动的思想闪电般的跨过各种灌铅的神经,直接冲开他的嘴唇,他只听见自己十分镇静而潇洒地说了一句:“时空刑警编号007,ID陆小猫,特别奉令追捕你。你还有三秒钟可以缴械投降。”
    这话一出口,他看到哈纳的脸色陡然变了,流沙姑娘也突然回过头来,很粉丝地看着他。事实上他自己此刻都不知道说得是什么,只是觉得时间一下凝固了,哈纳的神情百般疑惑。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再说点什么,于是闪电般从怀里掏出个证件似的东西,类似90年代港片中的CID一样一晃,很坦然地说了句:“投降吧。”
    哈纳端炮筒的手松了,他神色闪了一下,突然问道:“你……你是哪个部门的?”
    这话把陆小猫问得一愣,不由干咳了一声,试探的说了句:“特别……行动……组。”
    哈纳神色又一闪,接着又问了一句:“那夜……那时空控制器已经找到了么?”
    陆小猫只觉得手心冒汗,表面上还是很镇静的说着:“其他组员在找,我只负责抓你……”这话说出来陆小猫就觉得缺了些水准,好象电视剧里不是这样演的。但这种关键时刻,他居然想不起来了,心里暗想要能安全回去,至少再看它十几二十部警匪剧。
    这没水准的话果然没过的了关,只见哈纳突然冷笑了一声:“没有其他组员吧?”说着又握紧了炮筒,“马上连你一个组员都没了。”
    就在这关键时刻,突然传来一个声音,笑道:“谁说没有?”

    六、千古奇人宋十一
    陆小猫不得不承认,宋十一出现的很具有吴宇森气质,典型元素是白鸽黑西服墨镜加白围巾。事实上从他很MAN的一出现,流沙姑娘那很粉丝的眼神早“嗖”一声过去了。这让陆小猫觉得很醋很醋,但他不得不承认,人家确实很酷很酷。他突然明白所谓“距离”不是什么生与死爱与恨,就是我站这儿,他站那儿。
    “在下时空警察队队长宋十一。很抱歉哈纳,你现在没有机会了。”宋十一朝他走了过去,那黑洞洞的枪口就那么指着,而他就是一脸微笑地走着。陆小猫突然觉得瓷器活就得让金刚钻儿上。
    哈纳此时有精神崩溃的理由,自宋十一的出现他的手就开始抖,眼瞅着人家一步步走过来,他不由喊道:“你别过来!再过来我就开枪了!”陆小猫一愣,心说这台词怕是说反了。
    宋十一没有一步慢下来,他微笑着说:“我穿着反弹装,发枪人的子弹会自动反过去,你愿意开就开好了。”陆小猫又不由赞了句,弓虽。
    哈纳果然没机会了。他的脑子转速没有跟上宋十一的步速,还没想到主意的时候,一把手铐就让他清醒了。只见宋十一微笑着打了个响指,天上“嗖”一下就飞过一辆摩托车来。哈纳刚走到跟前,摩托车自动生出个副座来把他包住了,他只能老老实实的坐在里面。
    陆小猫觉得自己一定是在做梦呢,今天发生的一切都跟假的一样,他隐约记得某本权威杂志说过人的记忆和思维在某种刺激下能产生幻觉。
    他看到流沙姑娘在宋十一跟前说着什么,好象是说时空控制器是宋十一在一次任务中丢到清朝的,后来顺治皇帝通过它提交了申请,如今是他手下一名队员,此刻正在某星球为当地的皇后的宴会做保安工作,那宴会好象是叫蟠桃会。
    他不由打断道:“能……能先让我回去吗?”事实上他以前幻想过多少次能遇到个什么什么人,自己怎么怎么样。但真碰到这个人的时候,他突然觉得很荒唐很诡异,突然间特别怀念自己的卧室,自己的学校,自己那帮朋友。这地方简直是一分钟都待不下去了。
    没想到宋十一很通情达理。陆小猫本来为他要是不放自己,想了好几个强有力的理由,没想到对方居然一句挽留都没说。流沙主动说要送他回去,这让陆小猫觉得还是挽留一下比较好。
    路上流沙姑娘突然递给他一块糖豆,告诉他:“吃了这个,你就会忘了这里发生的一切。”这句话绝对像某个故事里的了,好象浦岛太郎里面也给过一个什么东西,陆小猫接过糖豆:“是不是不吃不行?”这话他自己觉得有点白问。
    没想到流沙姑娘却回答:“行啊。不是必须吃。”陆小猫一愣。举着糖豆的手不知道该不该放嘴里。
    只听流沙姑娘说:“出去的时候有一股辐射磁场,要是吃了这个就不会伤到其他的记忆思维了,你要是不吃也无所谓啊。”
    陆小猫只觉一脸黑线:“那我就不客气了。”说着就放到了嘴里。突然听见流沙问道:“刚才你那证件是什么?”
    他伸手往怀里掏去,刚把证件拿出来,却觉得身边一阵狂风大做,眼前一迷,脚下一没根,自己突然飘起来一般。确切的说是自己的思想飘了起来,越飘越远,渐渐的就找不着了。
    等他再醒了的时候,自己正躺在沙漠里。他迷迷糊糊的坐起身来,望了望周遍环境,突然想到大成和娜娜把自己丢在沙漠里了,这想法突如其来,万般生气,不由一挥手骂了一句。陡然发现自己手里握着一个证件,不由嘟囔道:“我拿月票干吗?”
    此刻正是晚上八点三十五分,圆圆的月亮挂在半空中。

  • XX

    2009-08-03 14:31:30 XX

    我想要看二十二缉的《黑衣人》,那篇文章很酷呢....

  • 远藤花谢{迷恋}

    2009-08-03 15:58:51 远藤花谢{迷恋} (爱上赛百味……)

    无关风月(《映色》第六辑 2006年12月)
    作者/火灵狐(映色)插图担当/阿亚亚


    林后,这个有着独特名字的女子是我的好友。

    小后的妈妈和我妈妈当年住一个产房。按预产期她该晚我三天,可那家伙迫不及待,结果反而比我早了三个小时。我一直都不怎么喜欢她,她也一直不怎么喜欢我;直到小学三年级我们联手将一个小男生揍得痛哭流涕的那瞬间,伟大而坚贞的友谊在我俩之间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唯一的遗憾就是她是女的我也是女的,构不成青梅竹马的条件。
    我回家那天躺在卧室赖床。
    妈妈站在阳台看着我。
    “江黎她生了。”她很平静地告诉我。
    我的太阳穴突地跳了下,有点疼。
    “什么时候?”
    “孩子都满月了。”
    我坐起身,直了直腰,“够快的嘛。”我轻笑,“结婚,”我仰着头,想了想,“不到六个月吧?”
    妈妈瞄了我一眼,“小后还不知道。”
    我望了望她,“知道了又怎么样?”

    我并不了解江黎,尽管她和我有着相近的血缘以及相似的五官。她和我之间的联系就在于她是我大伯的女儿,出生在黎明,所以叫江黎;两年后,因为我出生在夜晚,于是叫江晚;又于是因为我的缘故,那个和我同产房的在午后出生的,就叫林后。

    这段历史是安子阳最津津乐道的。他认为我们的名字注定我们今生的缘分。我对此嗤之以鼻,“照你这么说,你这颗大太阳也该和她江黎有缘分啊。我该靠后站是吧?”
    “不是不是当然不是。话不能这么说。江黎是你姐姐;你姐姐就是我姐姐,姐弟的缘分嘛。”安子阳笑。
    我从来就没想到我居然会被安子阳这种男生吃得死死的。爱情在我心里是轰轰烈烈的。就像我和中学时的男朋友爱得惊天动地却又莫名其妙。我们甚至私奔过,在公园坐了一夜。第二天前来救驾的是小后。当知道我们只是坐了一夜而什么都没做,而且是根本不知道该做什么的时候,她捶胸顿足,痛心疾首,发誓再也不同情我们这两个白痴。然后就是进了大学,做了两个月的牛郎织女后平静分手。接着,在我等新生从军训的噩梦中醒来,重现真我风采的时候,众学长纷纷出手,将一班师妹瓜分殆尽。小后被一位高大英俊的学长幸福地“俘虏”后,哪管得上我的死活。安子阳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我心里想,随便啦随便啦,不就那么回事嘛。于是就恋爱,一恋竟恋上四年,到了我大四,而他,刚当上部门经理。

    小后对安子阳的评价不高也不低。她说挺好的,就是没什么个性。我知道小后说的个性就比如她的那些男朋友,酷的冷的邪的拽的,一个团的帅哥。她有时候敲我的脑袋,“我说你不笨啊,怎么就跟个安子阳跟了四年?就算是道好菜也不能老吃啊,得换换啊。”
    我苦笑,“麻烦。”
    她不可思议,“你是被安子阳洗脑了还是怎么了?你当心啊你,未老先衰!就是有你这种以男人为中心而忽视自己贬低自己的女人,才给第三者创造插足的机会!”
    “太夸张了吧?”我给了她一记白眼,“我有说过我非安某人不嫁吗?他有第几者我都不操心。你当我秦香莲啊?没他一个我就活不下去了?我是那种人吗?”
    小后边听边笑,咬着吸管,“生气了?”
    “没。”我低头搅拌圣代。
    “那,”她的嘴角有抹狡黠的笑,“晚上敢不敢跟我去酒吧?”

    安子阳在手机里听见酒吧那震耳欲聋的音乐时脸立马黑了下来。他说:“你马上给我回来你听到了没有!“
    我还没有回答,小后就抢过我的手机,扯着嗓子吼:“安子阳你得了吧你!小晚上哪你管得着吗你?你少在那儿冲我大吼小叫你也不瞧瞧你自个儿什么德性!你上周六晚加班加到蓝月亮别以为没人知道!你们男人都他妈的什么东西!”
    她畅快淋漓地咆哮完合上手机翻盖还给我。
    我盯着她,“什么蓝月亮?”
    她喝了酒,脸通红,“就是,蓝色的月亮。”
    她一个踉跄,我伸出手扶住她。
    “小后,你醉了。”酒吧外的风凛冽,她的手在我手里变凉。
    她索性靠在我身上,脸在我肩膀摩挲着。
    “我以为你会哭。”她的声音在我耳后。
    “你好像很希望看到我哭。”
    “如果是我,我就会哭。”
    “我为什么要哭?”我的话在风里冷似冰凌,“不伤心,所以掉不出眼泪。”
    “我掉了。”
    我的脖子后凉凉的,一点一点冰冷的液体。

    小后和第三任男朋友,也就是安子阳的同事分手的那天晚上喝得酩酊大醉。我打电话叫来安子阳,把她拖了回去。
    安子阳瞅了我一眼,“没什么问题要问我?”
    “没有。”我很干脆。
    他叹了口气,“以后我再也不会介绍我的朋友给你的朋友。”
    “是我的朋友配不上你的猪朋狗友?”我瞟了瞟他。
    他苦笑,“那倒不是。我就觉得冤。”
    我笑了,往前走。“小后没说你什么。她就那脾气。谁你撞在枪口上?而且,”我回过头,“还在作案现场被逮个正着。”
    他几步追了上来,“什么啊,我什么都没做!”
    “我也没说你做了什么啊。”我继续朝前走。
    他愣了愣。“真服了她!要是我,也铁定跟她分手!哪个受得了她这样天天闹?她以为演电视剧啊一天到晚惊天动地的。”他好像在自言自语。“没招她的,还被顺便训了一顿。”
    我站住,背对着他,“她是恨乌及乌啊。”
    他也站住。
    “她恨不恨我,我无所谓;你不同仇敌忾就好。”
    我转过身。
    “安子阳,”我说,“这是你对我说过的最幽默的一句话。”

    小后第二天就上吐下泻地折腾起来。我知道的时候她已经进了医院。我打着哈欠往身上套衣服,我说至于吗还住院?
    妈妈不高兴地瞪我,“再怎么你也得去看看人家。”
    我点点头,说,“等会儿安子阳问就说我去舅舅家。”
    妈妈诧异,“不叫他一起去吗?”
    “只要是男人,小后现在都想砍上几刀。特别是安子阳。”

    小后睡着了。
    我手托着下巴坐在一边看着她。
    她的长发散在枕巾上,火红的,热烈奔放的颜色,一如她的爱情和生活。她纵声大笑,言语犀利;她看人的目光像小兽的,尖锐,戒备。她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像个霸道的孩子;她常做出许多不可理喻的事情,疯狂得让男人感动;感动完了,恐惧。

    一道身影映在病床上。
    我忍不住地头痛。“我妈妈是个最成功的叛徒。”
    安子阳笑,放下手中的水果,还有,一束康乃馨。
    我拿起花看了看,“还好,我真怕你送了束玫瑰来。”我问他,“哎,我说,你送过我花没?”
    他沉吟了会儿。“有。追你的时候送了一个星期。然后,每年情人节。”
    “就这样?”
    “就这样。”他非常肯定。接着,他转向小后,“你朋友没事吧?”
    我有些不舒服。“不要每次都你朋友你朋友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叫林后!”
    安子阳意味深长地望了我一眼。“我怎么觉得你最近跟她越来越像。”
    “像什么?无理取闹?”
    “你在生气?”他拉了把椅子坐下。
    “没有。”我束好头发,“你要觉得不爽就当我在吃醋好了。这样你总该满意了吧?”
    他又笑了,“你好像从来不为我吃醋。”他停了下,“你们俩,一个要死要活,一个无动于衷。中和一下就好。”
    说话的时候,有护士推门进来。
    她唏哩哗啦地翻着病历。我忽然觉得气氛有些怪异。一抬头,竟看见安子阳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护士。我顺着他的视线转向那护士,不料正迎上她的目光。
    安子阳好奇地看看她,又看看我。
    她先反应过来。“小晚?”
    我愣了下,冲着那张与我相似的脸庞试探性地问:“江黎?”
    她莞而,“我还以为你都忘了。你同学?”她朝小后努努嘴。
    “算是吧。你,大伯,都好吧?”我一时嘴拙。
    “很好很好。男朋友啊?”她转向安子阳。
    安子阳赶紧站起来,很有风度的点点头。“你们,是姐妹吧?长得好像啊。”
    “堂姐妹。”江黎微笑。“小晚才漂亮呢,又是大学生。快毕业了吧?”
    我点头,“快了。”
    她放下药,问了问小后的病情,唏嘘了一番,倒是挺关切的。
    末了,她笑着说:“回去问你爸爸妈妈好。”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一回去我就跟妈妈提起江黎。
    “江黎啊?”妈妈不太熟的样子。“她爸还只是你爸的堂哥呢。这又隔了一层的,平常也不走动。小时候见过,不爱念书,人倒机灵;后来,后来在哪里?卫校!对,就出来当护士的那个。”她觉得奇怪,“你见过?”
    “在医院。已经当护士了。”我夹块牛肉扔进嘴里。
    “还没吃饭呢你!”妈妈嗔怪道。“她嫁了没?”
    我无力地望了她一眼。“妈你怎么老爱问这种问题?没劲!”我甩下筷子走开。
    “哎,这种问题怎么了?”她很不服气地在背后嚷嚷。“你还别小看人家。谁像你和小后,成天大大咧咧的。多长个心眼,那江黎就懂事多了;小时候那嘴甜的,怎么看怎么乖。”
    “是吗?”我有些怀疑。“我上小学的时候就听说她有男朋友了。她还拿了人家不少东西呢。好像那男的连他妈的丝袜都偷出来给她。”
    妈妈忍不住笑。“你就记得这种事!”

    江黎是那种第一眼就让你觉得她是圣女的女人。相似的五官摆在我脸上给人的感觉是倔强和任性;放在她脸上,一下子就成了温柔和恬静。她总是礼貌地微笑着,不愠不火。于是所有的长辈同辈晚辈都对她赞赏有加。听说是石榴裙下不乏追求者,角逐还蛮激烈。

    我问安子阳对江黎的印象如何。
    他皱了皱眉。“很好啊。”他似乎对另一个问题更有兴趣,“你们长得很像啊。”
    我对他的两句话都相当的不满意。
    “印象好在哪里?还有,我最不喜欢有人长得像我!”
    安子阳愣了足足十秒钟,即而,狂笑。
    “你吃醋了!”他心满意足。

    本来还想去陪小后的,不料她已经和一位医生聊得兴起。倒是我和安子阳都有些意外,因为那医生实在不符合小后往日的口味。
    很普通的一个人,属于走在路上立刻淹没在人海里的那种,不像小后以前的朋友,远远的你就会注意到那红色的黄色的头发,桀骜的气势漠然的神情。他却是温厚地笑。
    好人。小后说。

    那个叫周成杰的医生是不是好人我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可小后一反常态地喜欢上了他。整个假期她全泡在医院,等他下班。
    安子阳要赶回去工作。走前他说小晚你看好你朋友吧。
    我没说什么,心里可也不免嘀咕小后是不是病糊涂了。

    小后找到我家里时穿着一身淑女的长裙。妈妈比我还惊讶,杵在茶几旁倒了半天的茶却没倒出一滴水来。

    小后很惬意地躺在我床上。
    “小晚,我谈恋爱了。”
    她说。
    “我知道。那个医生。”
    她猛地坐了起来。“我是认真的。”
    “你哪次不是认真的?”我反唇相讥。
    她一时哑然。
    我们就这么躺着,望着窗外的流云。
    “这次,不一样了。”小后轻轻地说。
    “有什么不一样?”
    “他让我觉得,安心。好像,家的感觉。”
    “不要说得好像你家庭不幸福似的。”
    “你不懂的。”她坐起来。
    “另一半,懂吗?”她扔给我这句话后离开了。

    开学了,小后还是依依不舍。催了好几回才到校。
    周医生的电话很及时地打到了小后宿舍。小后在他低沉的嗓音里很不争气的掉着泪。最后她一个电话到我宿舍。
    “我不在这里找工作了。”她说。“我要回去。”
    安子阳扼腕,直呼可惜。小后学的是市场营销,大三的时候就在安子阳的公司做兼职。“一毕业就进来接着做,没问题的啊。她做得很不错。”
    我说现在跟她说这些,没用。你少瞎搅和,到时候又挨骂别叫冤。
    安子阳说是。然后又问你呢,打算在哪找工作?
    我的心坠了一下。我讨厌他拐弯抹角的说话方式,好像陌生人,固守着一道矜持和客套;而我总处在被动的状态下,迫不得已地捅破那层纸——本来可以没有的一道障碍,可他偏偏要专门地制造,像个吝啬的守财奴,守着他的感情,不肯流露出一丝一毫。
    我说,你希望呢?
    他是个察言观色的高手,很快感觉到我的不快,似乎也有点内疚,于是讪笑道:“当然是留下来了。我会留意的。”说着,他握住我的手,“好了,不要不高兴了。我一定让你留下来好不好?相信我,不会毕业就分手啊失恋啊什么的。”
    我突然想到小后。她说周医生是她的另一半,极其确定的。可我呢?眼前这个人,他是吗?
    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觉得好悲哀。

    我约小后出来吃饭的时候她不停地和周医生打着电话。好不容易停了,她有点不好意思,对我谦然一笑。
    我说你们哪来那么多话讲。
    小后说你懂什么啊,你和安子阳就不打电话吗?
    打啊。一个星期一次,每次十五分钟。
    那你们完了。没激情了。
    “我们从一开始就没什么激情。”我笑。“我当时对他还真没什么感觉。就是他出现的频率高了些,长得也还算过得去,心想反正他都大四了,说不定谈一年他就毕业了去别的地方,天南地北的,分了也就算了;没想到这么久。又找不到什么理由分手,那干脆就继续。”我一抬头,见小后竟一个人痴痴地在笑,“哎,你听我说话没有?”我推她。
    “啊?”她回过神来。“说什么啊?”
    “说安子阳啦。”我没好气地瞪她。
    “哦,他啊。”小后嘴角还噙着笑意。“他还不错啊。怎么说你们这么多年也不容易是吧?他有时候还蛮像个大哥哥的,挺照顾人的。”
    安子阳若是听见这番评价定会热泪盈眶,更何况是出自向来尖酸的小后的嘴中,更属不易啊。
    我说小后。
    啊。
    你可不可以把你刚才说的话再说一遍。
    她有点茫然,为什么啊?
    我要把它录下来,送给安子阳当生日礼物。
    我说这位周医生真的是华佗再世。他怎么就把你变这样了呢?
    小后微笑不语。

    我在一个傍晚陪小后去“喜梦宝”看家具。不知道是不是夕阳的缘故,店里的家具都镀上了一层暖暖的色调,说不清是金黄还是橘黄,总觉得差那么一点点,形容不出那淡淡的光晕来。
    店的角落里有两只沙发,一个嫩黄,一个青绿,中间一张嫩黄青绿平分秋色的小桌子,上面摆着一盏白色磨沙玻璃台灯,灯架是黑色的几何形状;灯点着,但不亮。
    小后靠在那张嫩黄的沙发里,十指交叉在胸前,长发垂落肩上。
    “等他回来,我就坐这,他坐我对面;然后,我们一起吃晚饭,偶尔聊几句,话不多,这样就好。”
    我望着她,“烛光晚餐?红酒牛排?”
    小后笑了,嘴角又是那抹狡黠。
    “皮蛋瘦肉粥。”

    我从而死心塌地地认定了小后和周医生爱情。我跟安子阳说这唯美的皮蛋瘦肉粥爱情。安子阳很不以为然。他说你想吃粥晚上我们也去好了,五块钱吃到饱。
    我说情调啊你懂不懂。
    他说懂。就你们女生电视剧看多了尽想这些事。偶尔一两次就好了,哪能天天浪漫啊。
    改天她小后觉得钻木取火有情调了,你也跟着学去?
    说完他继续埋头他的文件夹。
    半天后他见我不说话,就问,“你那朋友呢?”
    我忽然地心烦气躁。“不知道。”
    “不是说要回去找医生吗?”
    “那就是回去了吧。”
    他摇摇头,很痛惜的样子。
    “怎么了?”我问。
    “凭她的专业和做事风格可以闯得开的。这么一回去,发展的空间就没了;什么时候再一嫁人生孩子,就一个家庭主妇了。可惜!”
    “听你的口气很瞧不起家庭主妇啊。那以后我是不是也属于你鄙视的对象?”
    他打量了我一番。“你觉得以你的个性会是个做家庭主妇的料?人家小后是爱之深,所以心甘情愿;你嘛,让你做顿饭肯定先把我砍了再把厨房烧了。”
    “我想,”他看了我一眼,“就算有一天我说江晚我们分手吧,你也不会像小后那样伤心得要死要活的,说不定照样看你的书逛你的街吃你的巧克力圣代,对不对?”

    在我几乎遗忘江黎这个人的时候,妈妈带给我关于她的消息:她结婚了。我哑然失笑,她结婚跟我有什么关系?妈妈说她丈夫是个医生,姓周。
    我的脑袋轰地炸开。我说你去喝喜酒了没?
    她说去了。
    那看到小后了吗?
    她说就是没看到才奇怪。小后知道了没啊?那医生会不会骗小后啊……
    妈妈很担忧地嘀咕着。

    我冲到小后学校,她舍友说她到上海找工作了;我疯了似地打她的手机,通了,她没接。
    安子阳赶来的时候我已经急得哽咽难语。
    安子阳拍着我的肩安慰我说别急别急说不定她还不知道呢。
    那要是她知道了呢?不对!她一定知道了!要不她去那么远的地方找什么工作啊?你说她会不会想不开?她会不会就这样不回来?
    安子阳说不会的不会的你不要乱想,小后不是那种人。
    我抹了把眼泪。
    我要回去。
    我恨恨的样子吓坏了安子阳。

    我在医院的走道碰见周成杰。
    我心里早做好打算,他见了我要么心慌意乱闪烁其词,要么翻脸不认账原形毕露。
    果然,他愣了愣。
    “你是江晚吧?”他随即笑了笑。
    我没说话。
    他的笑容顿时凝固在脸上。
    “姐夫,林后怎么办?”我问他。
    他原本冻住的脸竟瞬时展颜。“她知道了。”
    我说我还真没想到你居然笑地出来。
    他笑得更开心了。
    “她现在应该在北京了。”
    我心里想这人若不是个无赖就是个白痴。
    “江黎上初一就有男朋友了。”我使出最可笑也是最无奈的一招。
    这回他对着我笑得无可奈何。
    “知道。”他从白衣褂里掏出一包喜糖。
    “有空来我家坐坐。都是一家人了。”

    江黎和周成杰摸到我家,送喜糖。
    我在江黎脸上找不到一丝一毫的不自在。她一口一个“我们家成杰”,甚至,她也知道小后。周成杰一副很受用的样子,微笑不语。
    我使劲地按遥控器,最后实在忍不住了,冲着电视屏幕上的那个第三者咬牙切齿:“恬不知耻!”
    妈妈连忙瞪了我一眼。
    江黎听得出,她瞄了我一眼,继续笑,笑得得体而且温文尔雅。我的心一寒,一股凉气从脊梁骨直冒上来。我突然觉得她的笑容像极了一个人,电影《飞越疯人院》里的那个护士长,抿着嘴笑,不是从心底笑,而是牵动着嘴角,眼里一道寒光。
    我听见江黎对我妈妈说他们的集资房到手了。还好他们及时结婚,是医院双职工,符合条件。
    我看了眼周医生。
    他也看着我,很有内容地笑了笑,无谓地品着茶。

    安子阳说,小后是性情中人,江黎城府深沉。
    我说应该说我和小后都是性情中人,你们才城府深沉。

    我没见到小后。不过她说小晚,不关你的事。
    她给我发各种好玩的短信。
    她在不同的城市。
    徘徊。

    妈妈想了很久,说:“你还是别告诉小后。好不容易回来一趟。”
    她停了停又问道:“你和子阳现在怎么样了?”
    我说没怎么样啊,就那样。
    那你回来怎么没给他打个电话呢?
    我说打什么又没什么话好说的。

    小后一身羊皮长裙,波西米亚大波浪卷发。一见面,她就给我来了个几乎令我窒息的大拥抱。
    想死你了小晚。
    她在我耳后说。

    她像以前一样不问青红皂白先占了我的床。
    我说你怎么还是那土匪样啊。
    她抱住枕头,把头深深地埋进去。
    谁说的啊。我怎么就抢不过你姐呢?
    我一下噎住。
    她在抱枕后露出两只眼睛,滴溜溜地跟着我转。
    逗你的啦。她笑着扑过来拧我的脸。

    晚上她躺在我身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她说她有好多男朋友,都很帅。
    爱得轰轰烈烈。

    小晚,我买了那套家具。晚上,一个人坐在灯下;晚餐是,皮蛋瘦肉粥。

    最后,我隐约听到她说。
    我的眼眶湿了。
    在家的日子,小后没有再提起过江黎或是周医生。没过几天,她又离开了。她说抓紧时间赚钱谈恋爱吧。
    小晚,不换道菜啊?她在说安子阳。
    我苦笑。快了。因为菜凉了。

    我问安子阳要不要分手。
    他很吃惊地盯着我。
    为什么?
    我也说不出为什么。
    他说那就不要分了,等你想出理由了再说。
    于是我坐在幼儿园的小凳子上想,想了半天没想出理由来。我叹口气,我想我真是在无理取闹。
    这时候,在一旁观察了我很久的陈豪杰跑了过来
    陈豪杰今年五岁,虎头虎脑的。
    他很严肃地叫我。
    Miss江?
    我弯下腰问他,什么事啊?
    今晚有空吗?
    他的嗓音稚气。
    干吗?
    我想和你约会。
    他说。

    我终于想到我和安子阳似乎也很久没约会了。
    他在电话那边很敷衍地问我什么事。
    身边是女秘书甜甜的声音。
    我深吸了口气。
    我想到分手的理由。
    时间仿佛冻住了。
    他的声音冷峻。
    什么。
    我说我爱上别人了。
    他似乎在强压怒气。
    谁?
    陈豪杰。
    我听到自己的心流泪的声音。
    那个该死的陈豪杰是谁你给我说清楚……
    我挂上电话,很糟糕的,我发现我真的哭了。

    小后。
    我给远方的小后打电话。
    我完了我真的爱上安子阳了。
    她在那边不说话。
    你哭了?许久,她问我。
    哭得超惨。我坦白。
    她叹口气。
    那你真的是完了。

    我走出幼儿园大门时,一束车灯刺眼。
    安子阳靠在车门旁,愠怒地望着我。
    “那个陈豪杰呢?”他的话里含着怒气。
    这时候,那个因为午休说话被阿姨留下来所以还没回家正等我送他回去的陈豪杰从我身后探出头来,怯生生地问:“叔叔?”
    安子阳不禁站立,看看我,又看看我背后露出的那个小脑袋。
    我的脸刹时白了。
    陈豪杰还没想清楚自己怎么得罪这位叔叔,就被拦腰抱起丢进车里。
    我急了。“你干吗?那是我学生!”
    陈豪杰这下傻了。
    “我不和Miss江约会了!我要回家!”他开始委屈地大声嚷嚷。
    我无力地躺在车座上,这小子现在在这儿,这算什么啊?

    把陈豪杰还给他妈妈的时候他已经睡着了。
    他妈妈刚逛完街回来,并不介意儿子回来晚了,笑眯眯地送我们出来。
    “谢谢你啊江老师。你老公真帅气!”
    我偷偷瞄了眼安子阳,他客气地笑而不语。

    他把车停在我楼下。
    “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他问我。
    我想了想,皱眉。“都不喜欢。我讨厌小孩子。”
    他很失望地趴在方向盘上。
    好久,他抬头看着我。
    “没有商量的余地?”
    “没有。”我确定。
    他又一次失望。
    “那好吧,我们就不要小孩子。”
    什么什么,我们?
    我傻傻地望着他。
    是的,我们。
    他点头,确定。

    小后再回来的时候大波浪变成了俏皮的短发。她问安子阳那道菜怎么样了。
    我说没换,凉了就热热。
    她不屑。
    那你呢,小后。
    她歪着头,咬着手指,我有没跟你说过我很傻。
    我说没有。
    那好,她说,我现在告诉你我林后是天下第一笨蛋。我喜欢周成杰。

    我在超市里听到有人叫我。我回过头,似曾相识的脸。
    那妇女见我愣愣的,忙靠前自我介绍,“小晚不认得了啦?我是江黎啊。”
    她的身上有股明显的酱油味,头发也不像过去那样整整齐齐地扣在脑后,散乱在一旁,挂着汗珠。
    “你,胖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合适。
    “生了孩子,”她回头找孩子,一抱,一个一两岁的小孩出现我面前。“叫小姨。”
    那孩子盯着我看了许久,笑了,一道亮晶晶的口涎淌了下来。
    “哎哟哎哟,你看看,这是怎么了?”她急急地放下孩子,从怀里掏出张又皱又黄的面纸来给孩子搽着。
    小后站在她后面,看着她手忙脚乱。
    小后的腰依旧纤细,一袭紧身裙更现出曼妙身段。
    而我那曾经同样曼妙的堂姐,被她曾经夺来的并引以为豪的婚姻消磨着,没有了当日的心计,反而也就没了当日的美丽。
    我对她的恨意和鄙视在刹那间变成了心酸。我对着小后没有任何表情的脸,我真不知道,她们在周成杰这场爱情里,到底谁赢了,谁又输了。
    小后不动声色,在江黎发现她前走开。
    我在心里替江黎谢谢她。
    江黎还在笑。可现在我不觉得她的笑虚假,起码,她对她的孩子笑得真诚。

    我出去追上小后。
    我说小后你也看到了,算了吧。
    什么算了吧?她回过头。
    她只剩下周成杰了。
    小后没有回答我,继续朝前走。

    我对安子阳说我们只谈恋爱不结婚不生小孩,好不好?
    安子阳习以为常地伸个懒腰。“那个小后又给你灌什么迷魂汤了?”
    我说没有。只是我不想当被人抛弃的黄脸婆。
    他牙疼似地吸了口气,像看外星人般打量我。
    江晚你知不知道,我认识的女孩子里面比我漂亮比你聪明比你乖巧的有一大把。
    我很谦虚,是的是的,这我知道。
    “那你告诉我,”他很无奈。
    我他妈的为什么喜欢你却连让你当黄脸婆的机会都没有?
    我想了想,心里突然一扫阴郁。
    要不要去吃皮蛋瘦肉粥?
    我笑着问他。

    小后结婚了。
    嫁的是个我不认识的人。
    我大大地松了口气。只是看到客厅里摆着那两只沙发时,心酸得厉害。
    小后站在我身后。
    江晚我告诉你,我和安子阳说好了,一个月内他娶不到老婆的话,我当他情妇。
    我回头看她。
    她的嘴角一抹狡黠的笑。
    我紧紧地,紧紧地抱住她。
    林后,我怎么会给你这样的机会呢?

  • 啊呜 wang

    2009-09-01 01:03:03 啊呜 wang

    狠狠踩!踩踩踩!

  • 殷染柒

    2009-09-12 22:38:01 殷染柒 (翼啊)

    我的死党送了我 铭记·因爱而生 高兴啊~

    很喜欢无关风月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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