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洛克的小说学堂》 四十七讲 (更新暂停-至第9讲,...

三点水

2009-05-26 12:33:19 来自: 三点水(科學的暗黑鬼東西)

标题:《卜洛克的小说学堂》 四十七讲 (更新暂停-至第9讲,原版PDF放出)

刚刚拿到这本书,一边看一边手打连载,连载不定期,工作间隙完成,应该能坚持到结束。

前言

一九七五年夏天,我上路了。放弃我在纽约的公寓,卖了或扔了跟了我大半辈子的家私,剩下的东西打包成随身行李,扔进行将解体的旅行车后车厢,朝着目的地洛杉矶,杀奔而去。

我整整花了八个月的时间,才开到目的地。我沿着海岸一路来到佛罗里达,然后漂泊往西,觅个住处,盘桓个一两天或是几个星期,随欲而安,随兴而至。有一次,我结帐离开一间汽车旅馆,开了五英里,找到了另外一家,理由是头一家的电视收不到我想看的足球比赛。

在这段时间里,我写作不辍。坦白说,打从离开大学开始,我好像也没干过别的事情。我完成一本小说的初稿,修改了几次,最后成为《大气精灵》(Ariel)。我还开了几个头,但写个五六十页,不是无以为继,就是无疾而终。每次想到这些胎死腹中的作品,我的脑海里总是会浮现染色树旁放的一堆蜡像水果。

我重拾数年之内不弹的旧调,试写了几个短篇小说。此外,还写了一篇名为<点子打哪来>的文章。这篇文章的草稿是我在北卡罗来纳州威明顿(Willington, North Carolina)开车西去的路程上,在脑海里盘算好的,第二天早上在汽车旅馆里打出来,隔天下午在南卡罗来纳州的格林威尔(Greenville,South Carolina)寄出去。

我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要干什么。

半年以后,我客居好莱坞魔法旅馆。有一天,我突然想起寄给《作者文摘》(Writer's Digest)的稿子,不知为何没了下文。我写了一封信去问,结果接到《作者文摘》编辑约翰.布雷迪(John Brady)的一通电话。几个月前,他就想要刊登这篇文章,但不知道那个秘书弄错了我的地址,信不知寄到哪儿去了。我们讨论了寄出他希望我能修改的地方。我跟他说,八月左右,我会开车往东边去;他则是希望如果我晃到辛辛那提附近,就顺道过来跟他打个招呼。

那年的八月之前,我决定问问《作者文摘》,能不能让我开辟一个小说专栏。在回纽约的路上,我真的的绕道辛辛那提,在一顿丰盛的午餐之后,启程东返,并且得到一个隔月发表的小说写作专栏。写了五六个月后,编辑部人事改组,专栏改为每月推出,我也就这么一路的写了下来。

回头想想,我还有些狐疑,不知道当时的我,为什么会想写这些有关小说理念的专栏文章,琢磨半晌,只得到两个原因:我的公司把我的工作交给别的作家,一连好几个月,在那当口,我觉得很孤单,必须要把心思集中在工作的本质上,一个又一个的情节浮现脑海,此起彼落。我觉得这个过程很有意思,值得提笔。

我真的没想到,也不过是谈谈点子怎么跑出来的几页小文章,让我就此投入大量时间,去写该怎么写作的课题。事情就这么发生了,除了每个月的支票、开了专栏的小小自得,还有一些超乎其上、无可羁勒的有趣效果。

我不大确定,说[作家是种二十四小时的工作的行当],是不是有些迂腐(请见第十三章[小说家的时时刻刻]),我只知道:除了实际写作之外,我花了更多的资源经营这个专栏。不管我读了什么,它都会变成这个特殊磨坊的粉末。有没有哪个作家可以用有趣的角度观察世情,创意信手拈来?嗯。我该不该写一个专栏谈论该有哪些文学能力,才能侦测灵感呢?有没有什么可以用来说明的例子呢?万一,侦测不到灵感又该怎么办呢?

同样的道理,对于别的作家怎么讨论写作,我也开始有兴趣起来:他们会不会讨论他们的写作方法、会不会提供创作窍门、或是评论这门行当的本质?我总是喜欢把东西夹在一起——但我却老是把夹子给弄丢了。

《作者文摘》那位能干的编辑,罗丝.阿德金(Rose Adkins)每年免不了写一两封哀怨的信,要我告诉她接下来的写作大纲,期数越多越好。而我每年也都要回个一两次信,想要让她明白:要我画出月球背面的地图还容易些。经常,而且非常经常,我觉得写完这篇专栏,就要辞去这份工作,因为我肠枯思竭,再也想不出任何像样的主题了。但是,接下来的三十天里,总会有个题目,附带一个呈现的手法,冒出头来。我于是相信,这种奇迹总会发生。

更有意思的是:每个月固定的专栏,其实是建造了一个双向交流的平台。从这个专栏问世以后,我开始接到流量大致稳定的读者来信——有的是提供建议,有的是寻找建议,有的是感谢我,还有的是要去iwoqu做一些我曾经提过或是我压根没说出口的事情。雪片般飞来的信件,满载着热情,让我相信舞文弄墨这个行当,对我们作家来说,还是很有价值的。不管我们在商业或是艺术上取得怎样的成就,不管我们是如漆之新,或是如铁之旧,写作是作家挥不去的宿命。

读者的回馈,补充了我逐渐枯竭的专栏内容。更重要的是:透过这批信件,我接触到了我的读者、掌握到他们对我作品的看法。我每封信都读,绝大多数有回,特别是那些附了回邮信封的朋友。忠言寄语智者......

这些信件可以说是这本书的源头。好些读者建议我把专栏内容集结成为一本书,公开发行。我没有花太多工夫去修订,多半是把‘专栏’改为‘章节’。从自成段落的专栏改为前呼后应的专著,重复的地方,也趁便删去。我当然也改正了文法的错误或事实上的出入,虽然我心里清楚,这种修补挂一漏万,依旧会留下许多未尽之处。

有的时候,我重读这批文章,不免觉得我不断在重复同样的事情。有的时候,我又觉得我的建议,因时势转,前后矛盾。但是,最后我还是决定保留这些枝蔓与抵触的地方,主要是因为我认为由于时空变化、观点不同,难免会出现推论之间的不一致。

在我创作的过程里,有几个人我要特别感谢:《作者文摘》的工作同仁,特别是约翰.布雷迪、罗丝.阿德金、比尔.布洛贺(Bill Brohaugh)以及发行人狄克.罗森瑟(Dick Rosenthal),他们从专栏跟读者打照面开始,始终无怨无悔的支持,帮助我。而少了安伯书屋(Arbor House)唐.范恩(Don Fine)的鼓励,这本书也终究无法问世。在业界,大概没有比安伯书屋,更热心支持小说创作的公司了,对于发行这类作品的信心与尊重,更是罕见其匹。

负责编辑大纲与章节安排的事安伯书屋的编辑贾雷德.凯林(Jared Kieling)。由于他的慧眼独具,看出这批专栏内在的逻辑,区分为四大领域——小说专业、学科、结构与技艺。我完全赞同他的分类。这样的分法比我最初研拟的两大排序法——发表日期与字母先后,对于读者来说,可要实用得多。

在我写专栏的时候,我不可能知道这些文字能不能帮上读者的忙。在我个人看来,这本书的第四部分,是真正排得上用场的实战手册。一般来言,越是概括性的内容,越会引来大量的读者来信。当然,让人提笔写信的刺激,未必等同于作家创作的助力就是了。

同样的道理,我也不知道读者对于这本书作何感想。我只知道,维持这个专栏对我来说有多珍贵,同时谢谢你们拨冗阅读,谢谢你们给我这个机会。

纽约市
一九八一年,三月九日

  • ღ雅启

    2009-05-26 12:59:08 ღ雅启 (seasons)

    对于不明就里的我们来说,不知道楼主想连载什么,哪本书也加个书名号啊,连载是件辛苦的事哦。

  • 三点水

    2009-05-26 14:01:45 三点水 (科學的暗黑鬼東西)

    标题就是书名~午夜文库大师系列推出过的《八百万种死法》的作者劳伦斯·布洛克写的一本关于小说创作的书,我想对于了解劳伦斯·布洛克的创作意图,观念,还有大家长点写作能力有好处就拿出来连载了,之前有考虑过是不是直接连载小说,但是考虑以后的出版销量问题就改成这本。直接从台版手打,除了繁化简尽量保持原汁原味。
      
      如果是关于作者简介,以下就是:
      
      劳伦斯·布洛克生于1938年,在上世纪50年代开始写小说。布洛克最早出版的小说《睡不着觉的密探》(1966年)主角是一位名叫伊凡·谭纳的密探,因为在朝鲜战争中脑部受伤,再也无法睡眠,这个角色在之后的系列中不断地出现,最新的是1998年的《冰上的谭纳》。布洛克还有其他受欢迎的系列,比如“杀手凯勒”系列和以纽约二手书商兼盗贼罗登巴尔为主角的“雅贼”系列。主要著作有:《睡不着觉的密探》、《父之罪》、《在死亡之中》、《谋杀与创造之时》、《别无选择的贼》、《刀锋之先》、《恶魔预知死亡》、《小城》、《死亡的渴望》等。

  • 三点水

    2009-05-26 14:34:46 三点水 (科學的暗黑鬼東西)

    连载 2

    推介

    劳伦斯.卜洛克堪称作家的作家。从早期的犯罪小说——《长绿女儿心》(The Girl With the Long Green Heart)到他以保罗.卡凡纳笔名发表的冷硬悬疑小说——《邪恶的胜利》(The Triumph of Evil)与《这种人真危险》(Such Men Are Dangerous)再到有点倒楣、但总是妙趣横生的柏尼.罗登拔——《别无选择的贼》系列。他的故事始终展现了作家梦寐以求的境界:天衣无缝、举重若轻。

    要说劳伦斯.卜洛克是个好作家,并没有什么好稀奇的。在文坛一登场,他就展露他洋溢的才华与一路行来不断磨练取得的技巧。跟许多人一样,他也曾经用笔名,出了好几本平装小说,报酬虽然不高,但却取得了绝佳的试笔机会——这种苦学的经验在如今的新进作家身上,已经很难看到了。新人时期开始,他们好像就不会犯错、平装书市场好像也已经不存在了。这让我开始担心:下一代的通俗作家,究竟要怎么才能找到在职训练的机会呢?

    我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但我很确定他们可以从这本书书或是这一类的作品中,得到好处。劳伦斯是写作高手,具有罕见的分析力,不但深知创作的甘苦,更能解释下笔的道理。他不仅了解写出好作品的原则,更知道这些原则的存在与运作的逻辑。在这本书里,我认为他很精确的凸显了创作的方法与道理,功力甚至超过拉和斯.恩格里(Lajos Egri)的《戏剧创作的艺术》(The Art of Dramatic Writing,这本书跟卜洛克的作品,倒是哥俩好,尽管一谈戏剧,一谈小说,但是意旨相同,内容也没有太多的重叠之处)。

    籍由这篇推介我很高兴的发现,我跟卜洛克的交情,竟然能维持二十年,对于他在小说创造、理论诠释两方面的天赋与技巧,也还是钦佩如昔。

    许多作家其实是很烂的老师。劳伦斯.卜洛克可能是少见的例外——他喜欢数学,而且还教得很好。对于文学创作的初学者(甚至对于有点名气的作家——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因为他是很罕见的作家,笔法高超,匠心独运。在卜洛克眼里写作不只是个行当,更是一种技艺、艺术与乐趣。他创作的主力是类型小说(侦探小说,间谍推理),虽然如此,却没有任何一本流于老套、制式。他笔下不拘一格,既有《冒充安德烈.班达克斯的一周》(A Week As Andrea Benstock)之类的‘主流’创作,也有《隆纳德兔子是个糟老头》(Ronald Rabbit Is a Dirty Old Man)这般游戏笔墨。三不五时,他还会出现罕见的反类型作品——《大气精灵》。卜洛克原创的想象力,把读来可能让人打瞌睡的神秘-恐怖-幻想陈腐组合,彻底翻修,自辟蹊径。他说:他的作品希望是‘自己能写就自己写,别人代劳,他也想读’的那种。这不能可能是写手的目标,这是行家的态度。

    这本书的另外一种价值是:它是根据一个月刊专栏发展出来到。阅读本书,你会知道小说创作,是如何在每日的工作中,一步步成形的。每一章的主旨,多半就是他在创作之际,沉吟再三的难题。这种当下的反应带出一种新鲜感,即时性,卜洛克必须全力因应他眼前的窘境,否则,他手边的创作可能因而扼杀。这本书提供我们一种从作家背后张望的角度,让我们得以观察作家如何施展技艺。

    才华可能是学不来的,但它如果出于一种质朴的状态,倒是可以琢磨、发挥。过来人已经付出过学习的代价,锻炼出他们的技巧与实战的经验,得到他们的指引,自是难能可贵。

    劳伦斯.卜洛克就是这样的良师。我向你推荐这本书。

    布莱恩.加菲尔 (Brian Garfield)

    (原序及推介连载完毕,接下来是正文连载。书中译名一切照台版原样,可能和简体版略有不同,但是根据所附英文名可以推断确定。)

  • noname

    2009-05-26 14:45:51 noname (收藏癖 整理控 阅读蜗牛)

    氵辛苦了。记号^_^

  • 三点水

    2009-05-27 07:38:38 三点水 (科學的暗黑鬼東西)

    连载 3

    第一部

    小说职业论

    骗局

    1,
    设定你的视野

    两个月之前,我回到安提阿学院 (Antioch College) 上一门小说技巧的密集研究课程。在校园闲逛的时候,我马上想起曾经贴在英文系布告栏上的一幅漫画。那时,我才是大学新鲜人。漫画上有一个八岁的孩子,闷闷不乐,眼前是一个看起来挺热心的校长。‘天才是不够的啊,阿诺’校长说,‘你得是干什么的天才才行。’

    我自认与阿诺颇有神似之处。我在稍早的时候确定:我想当一个作家。但是,只有当作家的意愿,显然是不够的。

    你必须要坐下来,写点什么。

    有些人是天生的作家,整套本领从胎里带来。他们具备写作的十八般武艺,天生就知道哪些题材大可发挥。肚子里有搬不完的故事,又有讲故事的技巧,于是下笔行云流水,毫无窒碍。简单来说,他们就是天生要吃这行饭的。

    有些人不是。我们只想当作家,却不知道要写些什么。

    我们怎么才能决定要写些什么?

    碰运气吧,我猜,说真的,经常是这样。但即便是如此,还是有一定的步骤,让一般人可以按部就班的向作家这个职志前进。咱们现在就来分析一下。

    1, 找出选项。在我十五六岁的时候,开始确定我好像可以当作家过活,那时的我,并没有好好想想,到底要写哪一类的东西,只是镇日苦读二十世纪的伟大小说,饥不择食,从史坦贝克、海明威读到吴尔芙、多斯.帕索斯(Dos Passos) 与费兹杰罗,与他们互相来往的文友以及其他风格神似的名家,无一不读。我坚信不疑:总有一天,我会创造出属于我自己的伟大小说。

    自然而然的,我先去上了大学,在那里,我对于“伟大小说”是怎么写成的,开始有些概念。首先,我得先生活(Live, 我不确定这个大写的L会带来上那么弦外之音,但我相信,既然是生活,在里面,就免不了挣扎求生的卑微,外加大量的酒精与性)。生活,会组合成有意义的经验,萃取之后,就是“伟大小说”的主题。

    这种说法没有什么争议。好些文学史上的重要小说,都是这么来的。而且这么做还有附带的好处:你嘛,要不什么都不写,要嘛,就写点伟大的,意思是你在创作过程中,得喝一大堆酒,来一大堆性。
    就我的例子来说:我是个作家,这形象很清楚,但我有没有伟大作家的潜力,答案就开始模糊了。我开始阅读作家传记与文学评论。我零零星星的从《作者文摘》上学到了几课。我爱上了好些成功的小说、认同它们的取材。随后,我开始研究市场报告,在伟大的但略具封闭性的严肃文学经典之外,我发现了职业作家无尽的创作空间。于是我才明白:不管我最后的目标是什么,我中介的手段就是写点什么——什么都行!——然后看着它印出来换钱。

    我看了许多不同类型的书籍与杂志,试着开发出我写得出来的作品。我根本不在乎它伟不伟大,有没有艺术性,甚至有没有意思。我只想搞清楚我到底能写什么,

    2, 你总得读下去。在我开始写作的时候,《自白》(confession) 杂志是业界公认最能包容新进作家的类型,因此堪称最佳起点。而且,稿酬也挺不赖的。

    我或买或借,弄来一大堆《自白》杂志,下定决心要把它们读个通透,但总是半途而废。我连一篇这种类型的小说都读不完,多半是注意力涣散,囫囵翻过。我怎么看都觉得:整本杂志,从封面到封底,全都是腐蚀心灵的垃圾。

    我当然写不出这种自白的故事。我勉强挤出的几个点子,平庸老套,根本不可能满足市场的要求。我没法把点子转换成为故事,笔下的情节荒腔走板。有一天,有家出版社跟我订了几篇这种类型小说,杂志就快截稿了,他们还有好几个洞要填;我这才在一个凄惨的周末,勉强赶出三篇来。惨不忍睹。我写这种类型小说,纯粹是因为我接下了这份工作,出版社要把它们印出来,也是迫于无奈。这是我人生中,最难赚的一笔钱。

    我知道其他作家涉足陌生领域的时候,有跟我一样的痛苦经验。道理简单得很:如果连读都读不下去,你何必浪费时间去写呢?

    3, 寻找认同的作者。 我毕生以读书为乐,几乎各类的书籍,我都可以读得津津有味。但我心里明白,在接下来的某些场合里,也得到证实:我读得下某些故事,并不意味着我写得出来。

    举个例子,有一度,我整天在读科幻小说。大部分我都看得下去,某些杰作甚至让我爱不释手。我那时候还经常跟一些颇有名气的科幻小说高手厮混。这些人都很好相处,我也很佩服他们把概念转换成故事的眼光与能力。

    但是我却没法写科幻小说。不管我读了多少本科幻小说,我的脑子就是想不出可以发挥的点子。我是个科幻迷,读这种小说很开心,但我制服不住这种题材。‘我应该写得出来。我应该想得出点子,我应该可以跟他们一样,发展出好玩的故事。我应该可以当一个科幻小说家’之类的话,我就是说不出口。

    你喜不喜欢某本小说,其实要看你能不能认同里面的人物。你如果能认同某种人物,又喜欢作者,那么,你大概就能从事这种类型的小说创作。

    最初的情景清晰的烙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在安提阿学院念完第一年的那个夏天。寻得了一本短篇小说集,《丛林小子》(The Jungle Kids),作者是伊凡.韩特 (Evan Hunter),最近他更因为《黑板丛林》(The Blackboard Jungle)大获好评,在文坛自成一格。这批作品悉数在《猎人》(Manhunt) 杂志发表过,这次,我又再读了一遍。我体验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认同感。我并没有那么喜欢书里的人物,但是我却异常欣赏伊凡.韩特这个人。

    我至今依旧记得在我读完这本书之后的兴奋与悸动。有个人写了一本动人的小说,找到出版社印行,赢得我的尊敬,带给我阅读的乐趣——我认为我也可以做他作过的事情。

    如果当时的我能有我现在的经验,我就会跑到旧书店,把所有过期的《猎人》买回来看。但我那时毫无概念。我的确跑到一个书报摊区找这本杂志,但他们告诉我卖完了,我就忘了。我试写两篇青少年犯罪小说,自己看看都觉得不怎么样,当然也不好意思投稿。

    几个月之后,我又写了一篇讲少年罪犯的故事,跟韩特的作品完全没法比。写完了,我随手一扔。两个月之后,我在《作者文摘》上看到了《猎人》杂志的目录,想起这本杂志曾经刊载过韩特的小说,就把我的小说寄出去,试试看。结果,我收到一封退稿信,《猎人》杂志的编辑把我的结尾批评了一顿。到这时候,我才花好些力气,找到一本《猎人》杂志,从头到尾看个仔细。我重写结尾,再寄给《猎人》,这个结尾显然也不怎么样,过没多久,这篇稿子就被退了。

    我还是孜孜不倦的在读《猎人》,一个月之后,我终于琢磨出写小说的技巧,三度该写我的青少年犯罪小说。这一回,杂志社登了,我也下定决心,主打犯罪小说。我不敢说这决定我无怨无悔,到至少在接下来的好多年里,我都以此为生。如今,我的想法还是没变:只要我在某个行业撑得够久,我迟早能把事情做对。

    那种对作者的激赏予认同感,虽然很难用笔墨形容,但效果却不容轻忽。我的第一部小说,就是在这种灵光一闪的顿悟中,破茧而出。

    那时,我已经写了一年犯罪小说,有些还被刊登出来,我觉得可以开始想我的侦探推理了。我起码读了几百篇,爱得不得了,私底下试写了一两次。但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我没法控制这种类型的小说。

    大约同时,我读了些五十年代非常风行的女同性恋小说。我看这种小说只是想偷窥女同性恋的世界,寻点刺激,没什么进一步的打算。那时,我不认同女同性恋,脑里仅有的那么一点印象,多半也是从那些不怎么样的小说里来的。我觉得这些书不错看,有一天我读完了一本,突然惊觉,我怎么不试着写写看呢?我差不多的也行啊。如果运气不坏,说不定我写的比我读的那批杂碎,还能好上一点呢。

    我打着研究的旗号,弄来一大堆女同性恋小说,飞快的读了一遍。第二天,一段情节冲进我的脑海,我赶紧记下大纲,几个星期之后,我寻个闲暇,开始创作。我花了整整两个星期,在二十岁生日的前四天(二十岁的生日,在那时候,对我来说具有特别的意义,理由至今不明。),小说杀青。佛希特(Faecett)买下了这篇小说,这还是我试的第一家出版社。自此,我成为出过书的小说家。

    决定写什么类型的作品,其实是你在创作过程中,最关键的一步。如果你能找到合适领域,投注你的心力,你就能更进一步,朝作家的目标前进。当然,你需要一些小技巧,让你的旅途平顺轻易些。
    我在下一章再跟你解释。

    (这本书表面看是谈小说创作,但是其中有很多布洛克自己写作侦探小说,犯罪小说的经验之谈,有志于这方面发展的朋友应该能从中得到一些帮助,另外如果是布洛克的FAN的话,那更是一本很好的资料书.我在工作不忙的情况下保持一天完成一讲.)

  • 问题不大

    2009-05-27 08:23:33 问题不大 (I'm ma de in China!)

    致敬!慢慢来!

  • 紫木听雨

    2009-05-27 23:08:48 紫木听雨

    可否考虑先把 四十七讲 的目录及简言 放出? 那部分比较精华哦。

  • 三点水

    2009-05-28 10:55:34 三点水 (科學的暗黑鬼東西)


    连载 4

    2
    研究市场

    在先前的一章里,我们说明了决定小说题材的流程,应该锁定哪一类的市场。且让我们这么假设:你已经找到了某一种可以驰骋笔墨的小说类型。你喜欢读,更重要的,你还自以为可以写。反正,你找到了某些理由,决定要写自白小说、科幻小说、哥德 (Gothic, 译注:这是一种以西方中世纪城堡或教堂为背景的小说类型,强调神秘与恐怖的气氛,少不了各式的机关暗道,剧情发展自然是以奇诡著称) 小说,或是,推理小说。

    接下来咧?

    下一步,看来是坐在打字机前面,开始写吧——当然,有可能你决定要开始动手了。你选定了某种类型的小说,灵感不由自主的泉涌而出,足够你的打字机乒乒乓乓的响上好几个月。如果真是这样,你肯定是天纵英明——那你为何还不赶快去写,还读这本书干什么? 

    对我们这种普通人来说,在决定写什么跟真的开始写之间,还有一些缓冲的步骤。通常,我们会对于选定的类型,进行比较细腻的分析。分析的过程要从作家的内心开始。他要打骨子里弄明白在这个类型中,成功的小说究竟有哪些成分以及要经过怎样的心智训练,才能把这些成功的因子孵育出来,让它成长茁壮。

    尽管在我内心,不时有些反弹的声浪,但我还是找不到比“分析市场”更合适的起头。让我不免有些迟疑的原因,是这种思考方式太“临床”了一点,仿佛暗示小说创作可以用科学的逻辑分析。难道写一本让你动点脑筋才能欣赏的科幻小说,也有机会跻身哈佛企管研究所的个案研究不成?

    而且呢,我接下来谈的“过程”,还是比较集中在个别的故事本事,比较少着墨在所谓的“市场”上面。毕竟,我们的目的是学习小说创作,不是研究编辑会买哪一篇故事。

    好啦——你爱叫什么都成。总而言之,我该先做什么?

    好问题。

    你喜欢看什么,你就写什么。
    上一章,我们反复强调一个观念:你越喜欢读的类型小说,你就会写得越得心应手。既然你选定了某种类型,你当然应该大量阅读这个领域的作品。

    就我的经验来说,我很早就决定了要写推理犯罪小说。我的第一篇小说卖给了《猎人》杂志,登载之前,我曾经广泛收集,阅读这种类型的杂志:这是我最认真的一段时间。除了《猎人》、《希区考克》(Hitchcock)、《艾勒里. 奎恩》(Ellery Queen)、《陷阱》(Trapped) , 我还买了书报摊上找得到的同类型杂志。这样还不够,我经常去旧书店,把每一期的过期杂志,全部买回来。我在皮夹里,放了一张纸条,避免买重复了。我按照期数,把杂志排好,每一本我都从封面读到封底。

    至今,我还记得我在二十年前读的一些故事。有的非常好,有的是在不值得一提。但是接连几个月,读了好几百篇小说——好的、坏的、不相干的——之后,我知道该怎么组织一篇像样的推理小说。换了别的方法,可能就没法学得这么地道了。

    请明白一件事情:我并没有归纳出什么公式,也没听说过有这种东西。我学到的是一种我没法精确解释的态度,某些犯罪情节得以依附的表现形式以及怎么写比较好,怎么写行不通的概念。

    当然,我也不是光坐在那里,看几个月的小说而已。在这段时间里,我的脑子里,冒出了几个点子,也曾试着坐下来,敲敲打打,看能不能写出几篇东西,或是有人愿意刊载我的小说而停止。我持续阅读悬疑小说,不论长短。我读小说,是因为我自己浓厚的兴趣,更是因为我认为这是作家的功课之一。

    就这样喔?这就是市场分析?读一大堆小说就行了?

    有的时候,这样就够了。但有些技巧,可以增进你的阅读效率。

    其实很简单,你读完之后,写一份大纲出来。

    我可没要你把故事拆解开来,来个文学评论之类的练习。你当然可以写一篇正式的评论,但你能不能从这过程中得到好处,可就说不准了,请记住:写大纲跟文学评论,你对于这篇故事的感受,这故事写得好不好没有关系。读完小说,你就是简简单单的把情节写下来,几个句子交代发生了什么事情。

    举几个例子:

    一对兄弟,决定一路开车行去,到汽油所剩不多的地方,干票大抢案。但就在他们加油的时候,店员跟他们说,车子得好好修一下,尽管他们担心被骗,还是认为别冒险比较好。他们让机工放手大修,修到两人身上的现金,根本不够支付。最后,他们俩索性抢了这家加油张,否则他们还真想不出别的方法脱身。

    或是:

    主角跟他的太太度假归来,发现家里被小偷翻得乱七八糟。叙述者然后跟伙伴一道工作,抱怨治安败坏,小偷有多恶劣,家里又是如何面目全非。结果这两个人就是闯空门的职业小偷,两人正要去偷一家仓库。

    写大纲,做摘要,就要你把作者煞费苦心撰写的文字,对话与角色描述,全部略去,只剩下最简单的的脉络,让你可以一眼看穿故事的内容。其实,我也不大确定:把情节大纲写下来,有什么独到的价值,就像是古生物学家去研究恐龙化石,我们也常常莫名其妙一样,但我相信:把故事的血肉裁去,只剩骨架,会让你锻炼出一种直觉,直到怎么把故事组织起来。如果你看完就算了,未必能发展出这种能力。

    在练习长篇小说创作的时候,撰写大纲是一种更有效率的工具,读完一章,就写一份大纲,其实是一种逆转式的思考,刚巧把作家创作的流程反过来。这种大纲不难写,只是长篇多半会比短篇难处理些。长篇小说的主体纷至沓来,想把结构隔离出来,有点难度。但一旦把结构打理清楚,小说就会像是冬天的森林,枝头光秃秃的,每一棵树都看得清清楚楚。如果是枝叶繁茂的夏天,你的眼里,可能只是葱郁的一片而已。

    如果有一天,你想替你自己的小说打个大纲,这种练习也很有帮助。道理很简单:你就是靠这种方法踏进写作大门的。既然你一心想要创作,你当然要知道你的作品,写在纸上的时候,是什么德行。比如说,我在写电影剧本之前,单单到电影院去看几场电影,在银幕上研究电影是怎么拍的,显然不够。我必须要知道电影剧本,在纸上长什么样子——因为我写的是剧本,没人叫我去拍一部电影。如果你有本事从一本书里,把暗藏的结构分析出来,写成一份大纲 ,你当然也比较容易为你即将创造的小说,描绘出一个梗概来。

    问题是——读了这么多小说,又是分析,又是写大纲的,好像都太机械了,会不会扼杀我的创意?我觉得按照你的方法去做,顶多是在复制其他作家的作品,不是从事我自己的创作。

    当然不是这样。这种撰写大纲的方法,至不济,你会很清楚一件事情:在你选定的小说领域里面,哪些创意已经发表过了,不必白费力气。

    每一个编辑想要的——或是读者想要的——可以简单的归纳出一句矛盾的话:“同中有异”。你的小说必须跟其他千千万万的类似故事一样,让读者享受相同的满足感。同时,你又要另出机杼,免得读者觉得这个作品他们以前已经看过来。

    为了要达成这种“同中有异”的目的,你显然不能从不同的故事中,东借一点,西借一点,不能把自己读过的片断凑在一起,而是应该让自己浸润在某种特殊的类型里,让成功的必备条件深深的印在自己的脑海中,在创作时不假思索。

    我不相信有任何人能把小说创作的理念,讲得一清二楚,事实上,也不需要把道理研究到多么通澈,你只要知道有电,电灯才会亮就行了。我就是用上面所说的那种作法,琢磨出可行的小说写作方法,让我的脑子不至于苦思到无力负荷。

    我不知道你的状况,但,我的脑子希望能得到所有可能的帮助。

    (目录我考虑到版面会拉得过长就放弃了,连载完毕之后我会在TXT下载版里加上)

  • 三点水

    2009-05-29 08:21:37 三点水 (科學的暗黑鬼東西)

    连载 5

    3 决定,决定

    两个月之前,我在一个悬疑小说研讨会上,跟一个家伙聊了几句。他正在写他的第一本小说,或是准备要写他的第一本小说,要不就是仍在前制准备中。不管了,他有一肚子的问题,而且非常技巧的挡在我与起司、饼干之间。我别无选择,只好一一回答。

    就编辑而言,他想要知道,编辑是喜欢第一人称,还是第三人称?是一开始就要血流成河,还是要盘马弯弓,吊吊编辑的胃口?编辑喜欢的场景是都市,还是乡间?编辑喜欢单一观点,还是复合观点?编辑到底喜欢——

    “喂,”我说,“我不这么写东西。我也不会浪费时间揣测编辑到底会爱上哪种小说,然后投其所好。首先,编辑是一群人,并没有相同的喜好。此外,编辑喜欢的是那种让他看得血脉忿张,让他觉得读者会出钱买的作品。第一人称或是第三人称,单一观点或是复合观点,背景是都市还是乡间,并不是他判断的重点。”

    “撇开这些不谈,”我继续,“我是那种直觉性的作家。我想写的是那种‘自己能写就自己写,别人代劳,我也想读’的作品。我自己写得越开心,就越有机会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看得开心;我越想讨好读者,写出来的东西就越差。所以,我建议随你的风格去写,信笔挥洒,用不着担心有没有人喜欢它,肯不肯替你出版。”

    我轻巧的一个转身,寻得空档,朝点心桌杀奔而去,避免在这当口陷入了波隆尼厄(Polonius)对雷尔提斯(Laertes, 译注:这是莎士比亚名剧《哈姆雷特》中的角色。波隆尼厄是首相,雷尔提斯是他的儿子)的冗长说教中。我不相照本宣科:“不要跟别人借钱,也不要借钱给别人”,也不想真的去跟别人讲:“切勿自欺”(to thine own self be true)。尽管这句话,正是我的核心建议。

    着这番对话之后,透过一种你可以成为“冷静反省”的媒介,我慢慢开始觉得:我好像太轻描淡写了一点。不过,我没有言不由衷,顶多就是掩饰了一层事实:撰写某种类型的作品,好歹要知道满足市场的特定需求。

    改换路线,转攻热门市场——哥德小说,或者轻罗曼史,忏悔录,不管是哪一种都一样——的新进作家,请格外注意,我在《写小说:从情节到出版》(Writing the Novel: From Plot to Print),用了很长的篇幅在分析类型小说的必要条件,还解释了如何在这样的框架下,完成你的故事。我是不是前后有点不一致?在这里这么说,到别的地方,又鼓励大家要照着自己的想法,尽情挥洒?

    几年前,我在一家文学出版社工作,碰到一个自认为即将成名的作家,此人堪称精力充沛,熟知情节铺陈与对话撰写的技巧,此外,还有旅鼠(Lemmings,译注:一种会大规模迁徙的啮齿动物,据说,旅鼠会跟着领袖,不分青红皂白的前进,即便溺水而亡也不会掉头)的生存本能。他毕生的心愿,就是见到他的作品印在纸上,但他的所作所为,却总是背道而驰。有人跟他说,在自白忏悔的这个类型里,对新任的接纳度比较高。他就写了几篇,这也就算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坚持要采用男性观点。在那个时候,《自白》杂志的编辑,就算是碰到了男性观点的好作品,一期也只会用一篇。这家伙始终用男性观点写故事,等于一上路,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几天前,我正打算开笔写一篇小说的时候,突然想起了这段往事。这篇小说的基本情节,则是更早几个月前,不请自来,就这么闯进我脑海——一个女孩死了妈,父亲续弦,但这个女孩老是觉得这继母是来杀她的。这几个月来,虽然我在忙别的事情,没有好好的思考这个主题该怎么发展,但我的潜意识却忙个不停,暗地酝酿,等到有空写的时候,情节东一点,西一点,很快就兜拢了起来。

    我发现我有好些决定要做。我应该把故事设定在乡间还是都市?我应该有第一人称,还是第三人称来说这个故事?要单一观点,还是多种观点?

    也不见得在每篇作品的开头,都得伤这种脑筋。好些我经营颇久的小说,始终是同一主角,一下笔,某些问题自然迎刃而解。我写柏尼.罗登拨的雅贼系列,想都没想就决定采用第一人称,这个人物的性格,怎么犯案,住在哪里,有哪些朋友,我成竹在胸。这个系列的逐步发展,就是一个好例子,呼应我“同中有异”的说法。情景设定完成之后,固然带出来一些问题,但也消除了好些原本得费点思量的决定。

    一年前,我在沙瓦纳(Savannah)待了一个星期,可以观察了好几个地点,觉得这里迟早会出现在我的小说里。《继母》这篇小说的情节形成之后,我马上就想把故事嵌进乔治亚州的这个海港里。

    两个因素改变了我的心意。其一,我发现《继母》的某些情节与人物元素,是从我最近的一本小说——《大气精灵》沿袭过来的。《大气精灵》的背景放在查理斯敦(Charleston)。查理斯敦跟沙凡纳,当然不会分不出来,只是两个地方终究颇有神似之处。如果我真认为沙凡纳是天造地设的背景,这点顾虑是阻止不了我的。但我另有考量,于是,我便开始寻找新的地点。

    待我把思绪整理清楚之后,第二个排除沙凡纳的理由,浮上心头。我觉得这个女孩应该是有点自我风格的纽约客,从小在格林威治村长大,不算早熟,心思还算周密。让她家庭搬到乡下好吗?比方说,有点与世隔绝的地方?德拉维尔郡(Delaware Country)?史索哈利郡(Schoharie Country)?上纽约州,没几个人去过的穷乡僻壤,距离纽约市有好几个小时的车程,不可能通车。

    地点选定之后,更多的情节冒出来了。这个家庭为什么要从格林威治村搬到这种怪地方呢?她的父亲也许是一个作家,刚得到一大笔稿费,决定到乡下买产,换换口味。我开始塑造出一种豪邸、庄园的情调,然后决定在他们的产业里,添个荒烟蔓草的墓园。这主意画龙点睛,试拟了几个走向不同的情节,都觉得这角落大有推波助澜的潜力。

    到这个时候,我已经写了几百字的笔记了,坐在打字机前面,自言自语了好一会儿。两天之后,开始写这本书。我只写了六七页就停下来了,因为有另外一件事要我决定。

    第一人称,还是第三人称?这本书开始的时候,我下意识的用了第三人称,写了开场,一家人刚刚看过这栋庄园豪邸,描绘了娜欧蜜(这是我替她取的名字)眼中的情景。

    这可是最好的选择?

    我离开打字机好几天,反复评估了反对跟赞成的观点。第一人称好像比较顺理成章,在这本书里,格外具有诱惑力,让我更容易进到主角的内心世界。我始终认为第一人称是最自然的声音,对《继母》这本书尤其是如此,主要是有下面两个理由。
    首先,我对娜欧蜜很有感觉,认为这个角色很有发展的空间。如果把她表现得越深刻,越有效,整篇故事呈现在读者面前,就会越有张力,越扣人心弦。第二个理由是倒过来说的,如果我用第三人称,我担心对她的描述,只能在外围打转。

    《大气精灵》用的也是第三人称,但是,有两个因素可以让我进到主角的内心世界,让她活起来。第一,我大量使用女主角的日记原文,等于是在第三人称的叙事中,加入了第一人称的观点。同时,我让女主角跟阿尔金斯(她在班上的好朋友)有大量的对话,这两个孩子的互动关系,也因此成为这本小说最动人的环节。

    我不想让娜欧蜜写日记,一来我不想重写一遍《大气精灵》,二来,我怎么瞧,娜欧蜜也不是会写日记的那种人。我更不想让她跟班上同学结成好友,相反的,我还希望她在本质上是孤立的,新同学对她隐含敌意,不约而同的排斥她。

    为什么不换回第一人称?这样一来,也会带出新的问题。一开场,我刻意局限娜欧蜜出现的场景。如果用第一人称的观点写下去,娜欧蜜不知道的事情,读者也毫无概念。写悬疑小说,如果让读者多知道一点点主角无法掌握的讯息,在我看来,效果是最好的。

    此外,我觉得读者如果不知道娜欧蜜自认身陷的险境,究竟是她的幻想,还是实情,扑朔迷离,比较够味。使用第一人称未必不能呈现这种矛盾的笔法,但终究不易掌握,难逃故弄玄虚的批评。

    还有一个考量。如果读者不是娜欧蜜肚子里的蛔虫,不完全知道娜欧蜜做了什么事情,情节容易处理得扣人心弦。比如说,娜欧蜜妈妈的死,她也要负责的事实,等到适当时机揭露,可以吊足读者的胃口。当然,第一人称的叙述者,也可以隐瞒一定的讯息,不让读者知道——这是我在侦探小说中,经常使用的手法——但我认为这样写在《继母》里行不通。

    所以我决定采行原来的打算,还是用第三人称写这本书。在做这个决定的同时,我设计了一些情节,让娜欧蜜跟其他人物互动的时候,透露出某些隐情。我因而添加一个老头的角色。他每天都会在某条特定的的街上闲逛,本地人,一肚子典故,跟娜欧蜜很谈得来。我甚至想到安排娜欧蜜逃回到纽约,却被一个私家侦探逮着了,回程的路上,两个人要如何纠缠来推动剧情。她在纽约的好友,三不五时来封信,也可以提供类似《大气精灵》中日记的功能。

    考虑再三,放弃了第一人称的写作观点,我因此更善于交错运用多重观点,营造某些特定的场景以及如何利用不同角色的眼光,交织出更复杂的人物肌理。

    我必须要承认,我绝大部份的小说,都是采用第三人称。但我并不会就此认定某种小说一定要用某种观点,也不认定作者必须跟随潮流,讨出版社的欢心。我是透过一步步的思考,找出有根有据的理由,最后才决定在这篇小说中,使用第三人称。

    我想,在这篇专栏里,告诉读者做这种‘文学决定’,要评估哪些因素;在塑造角色与安排情节时,又该怎么思考,或许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我认为波隆尼厄说得一点都没错,他那句‘切毋自欺’,是所有作家都应该奉行的第一法则。为了要真实面对自己的想法,每个作家都要拿定一连串的主意,可以靠灵感,也可以根据我刚刚的描述,逐一思考解决。

    不好意思,言尽于此,好吗?拿定所有的主意之后,我要坐下来,写我手上的玩意儿了。

    (明天因为私事暂停连载一天,也可能不暂停,看情况而定)

  • 飞小鸟

    2009-05-30 21:24:53 飞小鸟 (只不过是一场生活)

    辛苦LZ了~加油!

  • 三点水

    2009-05-31 15:25:08 三点水 (科學的暗黑鬼東西)

    连载 6

    4
    小说手法

    刚进这个荒谬行业大时候,我只写短篇小说。在我卖出第一篇犯罪小说之后的一年里,我几乎把所有时间都投在短篇小说上。每篇两千字上下,我用一字一美分、两美分的价码到处兜售,有好些没卖出去。

    如是一年,我终于鼓起勇气,提笔写一本长篇小说。我大概花了两三个礼拜就写完了,第一家见到这篇小说的出版商当场买了下来,不但让我信心大增,意气风发,更给了我两千块订金。这么点小成绩当然没法让我发大财,暴享大名,但我那时候还只是十九岁的小毛头,一个文坛上没没无闻的菜鸟,如果我真的名利双收,想来多半难逃‘少年得志大不幸’的沉沦下场。

    我之所以不厌其烦的把这段经历再交待一遍,是因为这几乎是新进作家必经的历程。我们从短篇小说入门,是因为它看起来是理想的突破点。短篇小说精简,容易控制,每个人都掌握得了。它短——所以它才叫“短”篇小说嘛——不必耗上一年零一天,才能写一篇。写一本长篇小说的时间,说不定可以写上十来篇短篇小说,学到不少经验。

    这种说法听起来很有道理,但却忽略了几个基本的事实。其中最重要的是:短篇小说比长篇小说难卖得多。二十年前,我刚吃这行饭的时候,短篇小说的市场就已经很有限了;如今,更是萎缩到看都看不见了。越来越少的杂志愿意刊登短篇小说,却有越来越多的饱富潜力的作家,投出一篇又一篇的短篇小说。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短篇小说的市场,再往好处说,也只能用‘不乐观’来形容。《希区考克》与《艾勒里.奎恩》还是二十年前的稿费,一字一分。忏悔式的告白杂志,稿费还更少,对投来的稿件,也不像以前那么有兴趣。每一年,总有好几家顶尖的杂志:(a)退出市场、(b)收掉短篇小说专栏或者(c)仅向名家邀稿,不再接受自发性投稿。

    我倒不是逼大家不要写短篇小说。就拿我来说,我在创作短篇小说的时候,很能自得其乐,所以,这些年来才会不断有短篇问世。我只是想告诉你们练习写作,长篇小说是个更合适的起点。

    请等一等。我如脱缰野马般的想象,看到好多的读者,手举得老高。有问题就问吧,看看我能不能回答。

    写长篇小说不是比写短篇难得多?

    谁说的?长篇小说并不难写,它只是比较长而以。

    这个答案很简单,道理却很真切。许多刚刚提笔的作家,一想到小说的长度,就想打退堂鼓。写过好些小说的老手,有时也很难面对长篇小说的长度。我是搁下我正在写的一本长篇小说,来写这一章的。这篇小说是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作为背景,看来最终会写个五,六百页。我的推理小说通常在二百多页停笔,想到这本书规模如此庞大,我也很难起笔,总觉得漫无边际,脑袋空空,没个着落。

    最重要的是你要调整你的态度。写一部长篇小说,你得心里有数:故事的来龙去脉,一时之间可能搞不清楚,也别妄想坐在打字机前面,毕其功于一役。写作过程可能盘踞你的生活,长达数星期或是数月——甚至数年——之久。说起来没边没际,但实际做来倒不难:你每天只要坐在打字机前面一阵子——就当是上班就对了。但是,你在写小说,不管是短篇还是长篇三部曲,都得这么干。如果你每天可以写三页,六页,或是十页的分量,累积一段时间下来,也颇为可观的了——不管你写的是哪种类型的作品都一样。

    我想要写长篇小说,但不知从哪里写起。

    也是第一页就是好地方。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没人知道长篇小说该如何起头。写小说没一定的规矩,每本小说都有自己的写法。

    有的时候,大纲帮得上忙。我就经常会把大纲列出来,尽管我对这种写法,爱憎参半。当然,你成竹在胸,直到情节往哪走,会比较放心些,至少不用担心写着写着,把自己逼到无以为继的死角。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大纲非但没发涵盖小说的每个环节,甚至还阻碍小说情节的有机发展。突然冒起出来的角色与事件,会让你的小说方向逆转,完全变形。如果你死守大纲,情节不可能随意舒展成长,一路行来,照本宣科,没有意外,但也没有惊喜,像是一组编好号码的画布。有必要的时候,你当然可以修改大纲,但是这事说起来容易,做到却很难。

    就算不打大纲,你总得知道小说该往哪里走吧?

    也不见得。我就知道好几个作家,把稿纸卷进打字机里,噼哩啪啦的就打出好几本小说出来。

    我的朋友唐.魏斯雷克( Don Westlake)就是一个好例子。几年前,他曾经给我看过一本小说的第一章:一个脾气很坏的家伙,叫做派克,走在乔治华盛顿桥上,一个摩托车骑士,问他要不要搭便车,却招来他的一顿痛骂。唐在写这章的时候,也只知道眼前的这些事情。但是,随着小说逐渐成形,每个角色也找到了自己的生命力。自此以后,唐用李查.史塔克(Richard Stark)的笔名,给派克写了十六本的系列小说。

    这是一种很有威力的小说写作方式——叙事推理法(Narrative Push),换句话说,你并不需要依循什么公式。我记得希尔德.史得俊(Theodore Sturgeon)说过这么一段话:如果作者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读者自然也不会知道。

    至于我呢,我比较喜欢的写法是:只要能把开场盘算好,就开始动笔,永远只多知道一点后续的情节。这些年来,我写了好几本小说,写到七十页的时候,就再也写不下去了,七十一页,始终可望而不可及,怎么想也想不出来,在这一页该发生什么事情。但我真的不需要全知全能,我只想知道这本书要去哪里,朝哪个方向,我并不需要一张详细的地图。

    假设我花了一整年,写了一个长篇,结果卖不出去。我何必浪费那么多时间呢?——写短篇小说不是比较安全些吗?

    是吗?假设你写一个长篇故事的时间,你可以写完十二或是二十个短篇小说好了。难道你就因此觉得这批短篇小说比较好卖吗?为什么写一大堆卖不出去的短篇不是浪费时间,写一个长篇就是浪费时间呢?

    我想让绝大多数人望长篇小说而却步的理由,很简单——恐惧。恐惧我们会放弃,股市半途而废。或许,我们更怕的是:写了半天,最后却写出一大堆卖不出去的废话。尽管这些担忧也不能说是无的放矢,但就我看来,也未必有什么道理。

    第一本小说卖不出去又怎样?老天爷啊,绝大多数的小说都卖不出去啊!有什么理由它们都能卖得出去呢?不管哪个行业,我都没有听说过只要努力,就必定能换回等量的专业成就。请问,作家凭什么觉得自己的作品,非得马上卖出去不可呢?

    写小说本身,就是一个绝佳的学习机会——强化你处理长篇的能力,让你有机会尝试挫折,修正错误,最后找到自己的出路。写一本卖不出去的小说,不能说是失败,而是一种投资。

    几年前,我读过贾斯汀.史考特(Justin Scott) 第一部小说草稿。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觉得别扭,绝无出版机会。但是这个长篇对他来说,是一个极好的写作练习 。他的第二本小说——不出所料,还是没卖出去——品质却是好得多。在我写这篇专栏的时候,他的小说《转捩》(The Turning)已经是某连锁书店的热门排行榜,即将出版的《船只杀手》( The Ship-killer) 更可能挤进畅销书名单。你真觉得贾斯汀会因为他“浪费”时间,去写长篇小说,而觉得懊恼吗?

    我是想要写长篇啦——但是,我好像没有足够的点子。

    如果你自认点子不多,那么你最好写长篇,不要尝试短篇。

    这论调有点怪喔? 你可能觉得长篇小说,页数那么多,势必要发展出更复杂的背景,所以会消耗更多的点子。但通常不是这样。

    短篇小说可能用的是老题材,但是在想法上,观点上一定得推陈出新。一般来说,短篇小说不只是把一个想法细细琢磨,粹炼成一个小品就算了,它还需要一点别的什么。

    我喜欢写短篇——我从短篇小说写作中取得的乐趣,远远超过经营一个长篇,唯一遗憾的是报酬少了点。只是每个短篇小说,都得要有一个很强的点子,而且要在几千字之内,把它发挥到淋漓尽致。我写十本长篇小说,消耗的想法,说真的,还不如几个短篇,而且思考的深度还更浅些。没错,长篇小说需要情节跟角色,但是只要你提笔写去,这些元素会自然而然的跟着动起来。

    艾德.霍克(Ed Hoch)多年来只写短篇小说——在小说界,他可能是唯一的特例——他之所以游刃有余,是因为他有用不完的点子。他就是有本事逮住瞬时消逝的灵感,转化成为一个又一个动人的短篇故事,带给他自己无与伦比的满足。有时我还真嫉妒他,但我有自知之明:我不可能跟他一样,每个月都能冒出五六个短篇小说的点子 。所以,我决定偷点懒,多写些长篇。

    嗯……时间差不多了,我看到好些人还举着手。先深吸口气,我们下章再谈。

  • je suis Eros

    2009-05-31 15:28:34 je suis Eros (有那麼多人在寂寞 就没有人寂寞)

    顶一下!!!!!!!

  • 一度的微苏

    2009-05-31 15:35:16 一度的微苏

    谢谢!我要追读

  • 三点水

    2009-06-01 17:54:20 三点水 (科學的暗黑鬼東西)

    连载 7

    5
    小说之“长”

    在接下来的这一章里,我们要研究一下写长篇小说的好处,看能不能把大家的眼光,从短篇小说的局限上代开。我们已经知道长篇小说比较好卖,带给作者的利益也比较大,对一个刚入行的新进来说,更能获得想象不到的丰富经验。现在让我举几个你在考虑创作长篇小说,可能会浮现的问题。

    想到要创作长篇小说,就觉得怕怕的,我自认为我的创作风格并不顺畅。写长篇小说,在技巧上不是应该更加要洗练吗?

    我倒不以为。有的时候,情况完全相反——长篇小说反而可以容纳比较多粗糙的地方,相同的小瑕疵,却可能会彻底毁掉一篇短篇小说。

    先不提别的,长篇小说至少提供你较多的空间,让你的角色,故事主轴,得以从容呈现。如果篇幅不是斤斤计较的目标,那么文字略微松散,对于长篇小说家来说,还不算是什么致命伤,他大可把全副心思用在布局,吸住读者注意力,让他们急迫的想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在畅销书排行榜上,多的是技巧不见雕琢的生涩之作。在这里我不好标出姓名,但是,我随时可以举出十来本小说,得搬出水磨的耐心,才能把第一章读完。作者的手法,我一眼就可以看穿了——写作,并不会改变我做为一个读者的认知——对白机械呆板,情节转折突兀,人物描述含糊。但是,在读到二三十页的时候,我会慢慢的放大视野,见林不见树——换句话说,故事情节吸住了我,我不再注意他在写作技法上出了什么问题。

    在短篇小说中,情节却没有这种暖场的空间。

    或许,短篇小说重技巧,长篇小说要看布局,对作家的技艺来说,这两门功夫一样重要。很明显的,最好的长篇小说少不得技巧的烘托,精彩的短篇当然也有布局上的巧思,让读者又非看不可的压力。但是,我总不能因为技巧还没炉火纯青,就放弃长篇小说的创作吧?

    好啦,下一个问题。在后面的那位,你是不是有问题?我看到你举手,又放下,好几回了。

    因为我不大确定。我自认有一个长篇小说的好题材,但我就是没法开始写作。就我看来,写一篇永远也收不了尾的小说,实在没什么意义。

    我知道这种感觉。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创作长篇时的情景。我一坐下来,就知道草稿起码五百页。整整写了一天,成果共计十四页,我从打字机前面站起来说:“好啦,还剩四百八十六页。”——话一讲完,顿时紧张起来,只觉得长路漫漫,没个尽头。

    请记住:再长的小说,也有写完的一天。那句老掉牙的俗谚——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这里,依旧派得上用场,慢不打紧,只要持之以恒,就能赢得这场赛跑。

    试想:你每天写一页,一年下来,成绩就很可观了。如今的作家,一年能写上一本小说,年复一年,就称得上是多产作家了。就算是今天倒楣到了极点,难道你真的认为,连一页,薄薄的一页,你都写不出来吗?

    也许不完全是长度的问题。如果,我写的是短篇小说,在打字机前面坐下来,我对整个故事,来龙去脉,如何着手,已经了然于胸,我只消把它写出来就成了。但是,写一个长篇,我就未必能掌握得那么好。

    当然是这样。没人有那种本事。

    有几种办法你可以考虑一下。一种是从大纲开始,慢慢的添枝加叶,把细节逐一描绘清楚,让角色有血有肉,最后完成一本小说。你可以把每一章里的每一个场景,都盘算清楚,再下笔写作。用这种方法的作家常说,这样一来,写作如同春风轻拂。虽然我觉得这种写法把创意的活动,搞得有点像是机械生产,但这决不是说这种写法对你没有半点帮助。

    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你可能已经发现:短篇小说比较容易控制的说法,多半只是假象。你有的只是信心——因为你认为在你笔下写短篇小说之前,所有的元素都已经各就各位了。

    如果你跟我一样,那就在打字机前面,等着大惊奇出现吧。角色会自己找到自己的生命,自己讲他想要讲的对话。原先你认为最关键的场景,写到后来,很可能纯属多余;原本你没想到的情节,却是生龙活虎,欲罢不能。故事写到一半,你的脑海经常会浮现一个方法,会把原先设定的场景,整个翻修一遍。

    在长篇小说创作中,这种情况更常发生。不打紧。小说本来就是一个有机体,它是活的,有自己成长的方向。

    我把我正在写的小说,当个例子,拿出来解释一下,或许对你有点帮助。这是一本情节很复杂的推理小说,场景设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大概写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已经发现,单单写一天内发生的事情,篇幅就差不多了。

    不管我怎么努力把小说的情节想得通透些,还是会有无穷无尽的恐惧,迎面袭来,让我几近瘫痪。我会觉得不可能,这么啰嗦、复杂的作品,不可能完成。但每天早晨起来,我都能坐在打字机前面,专心完成当天的进度,我因此知道这本小说有谱了——果然,故事就这么有鼻子有眼的生出来了。

    总有那么一天,那么一个时候——我就是这么熬出来的。如果你能了解,你每天只把眼前的一小块做完,那么整本小说反而会变得比较好处理。

    我一直不敢尝试写长篇小说,也许是因为我怕写不完。

    也许吧。也许你写不完。也没有哪条法令规定你非写完不可。

    请你了解,我绝对不是鼓吹半途而废的失败主义。我写小说,也是经常写到一半,就把未完稿一扔。想到这点,我还是觉得很可惜。如果这本小说真的行不通,或是你真的不适合写长篇,你当然拥有绝对的权力,半途而废。我们经常骗自己,写作是我们的神圣使命,但是,请你记住以下这点,比较有益健康:我们这个可怜的古老星球,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一本新书。想提笔写些什么,那是你的兴趣,如果那么痛苦,你大可换个跑道。

    你知道吗?我们每个人都困在那种非完成不可的执着里。有始有终,当然是应该坚守的目标,但是,在创作中,却无须刻意强调这一点。

    我自己是这样。当作家,是因为我自认喜欢文学创作的过程,但这种纯粹的兴趣,很快就会变质成为一种想要完成草稿,看着它付梓的冲动与欲望。

    如果我们能更投入创作的过程,少些对成果的假设与推定,写作就比较容易成为快乐的泉源,不至于让你惶惶不可终日。作家在打字机前面,孜孜不倦的工作一整天,享受的是创意的纵横恣肆,最好不要把它当作是推向出版的一个手段,死赶活赶,跟狂抽一匹瘦马,逼着他冲向终点,其实没有什么两样。

    所以,你要改变你的态度。如果你找到超脱的方法,请你跟我分享你的成功经验——我自己至今还看不透这个业障,老是惦记着写完之后能怎样怎样,反而忘却了下笔的愉悦。


    你让我更相信我应该马上坐下来,开始写长篇小说。写短篇小说没什么价值,是吧?

    谁说没价值来着?

    我的确比较强调长篇小说的商业价值。厚一点的小说,看起来比较有分量,通常也卖得比较好。我也不否认,如果你的邻居知道你在写长篇小说,他们比较尊敬你。(如果这是你主要的目的,你什么也不用写,直接告诉他们,你正在写一篇震古烁今的大部头也就成了。扯点小谎。别担心——他们绝对不会向你索取草稿,先睹为快的。)

    如果你能考虑到本质的问题,长度,这种表象,通常不会是真正的问题。你可能听说过有些作家会写一封很长的信,去跟编辑道歉解释,他没有时间把小说写得短一点。你也可能读过福克纳的评论:短篇小说家是失败的诗人,长篇小说家又都是不成功的短篇小说家。

    你又把我弄糊涂了。也许我该写长篇小说,可是看起来我继续写我的短篇小说,好像也很有价值。不过,有件事情我倒是想明白了,空谈无益,我现在就要直奔我的打字机,一屁股坐下,动手写作。

    恭喜。但我希望你动手之前,花点时间读第十五章,篇名叫做“创意拖延法”。

  • 读书机器

    2009-06-01 20:40:18 读书机器

    真是好东西!谢谢分享!

  • 三点水

    2009-06-02 19:51:27 三点水 (科學的暗黑鬼東西)

    连载 8
    6
    周日作家

    两个星期前,一个朋友很客气的向我致意 ,说我最近的一篇专栏写得很有点意思。正当我徜徉在喜悦的光辉时,他又说了:“但我有个问题,不知道会不会冒犯你? 你写这些专栏有没有藉机 渔利的味道?”

    我说,愿闻其详。

    “写这个专栏是你的工作,”他说,“但你心里恐怕很清楚吧,绝大部分的读者,不可能写出什么可以印出来的东西。可是,你每个月依旧告诉他们怎么锻炼写作技巧,这么一来,不是等于鼓励他们做傻事吗?”

    我还真有点老羞成怒。他的质疑也是我扪心自问的困惑。我曾经拒绝在某个成人教育计划中,开设小说创作的课程,就是因为我答不出他的问题。我跟我朋友分手之后,我把这层难处又想了一次,找到了新的答案——我因此非常感激他的坦率。

    首先,他让我了解一件事情,我们写作,或多或少都希望作品有付梓的一天。乍看之下,或许会让那些作品无缘上市的作家,觉得有些难堪,但等你观察其他不同类型的创意努力,你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

    在我认识的作家里,没有一个不想出书的。可是,请看看那些“周日作家”,放假,就在自己的油布上涂涂抹抹,享受纯属个人的创作感受。好些演员,除了业余的剧院表演之外,也没看他上过什么大银幕;学钢琴的人,多半不会想要进卡内基厅举行规模空前的首演:但他们还是乐此不疲。这世上拍照片的,总有几百万个吧,也没见到几个想出作品集的。更多人做首饰,玩杂耍,织披肩,有门手艺,没赚到钱,还不是开开心心的?

    我认识好些“周日画家”,家族里面就有几个,颇有不俗的佳作,随手画画,无限满足,顶多就是在小地方举行个个展,博得一点点的小名气。他们不卖画,也不打算卖画,也从没见到他们觉得有什么落魄失意。

    这些画家很幸运——他们无须在市场上证明自己,博取成就感。画画完了,顶多就是送给朋友,或是挂在自己的墙上。他们的成就或许让人振奋,或许让人沮丧,要看他给自己设定了怎样的艺术目标。但是,搁下画笔,这幅画成功与否,却跟它卖出了没有,毫无关系。

    那,为什么不能有“周日作家”?我们为什么不能把写作当成嗜好,自得其乐?

    总是有原因的吧。最重要的应该是:写作的首要之务就是流传。写小说没人看,那又何必写?一本没出版的小说,总觉得是未竟全功,跟对着空荡荡的观众席,演一出戏有什么两样?

    当让没有人把草稿挂在墙上欣赏。有的人会把创作拿给朋友看——私底下印一些。但是印费贵不说,而且总是甩不脱一层阴影:如果这作品真的那么好,那何必要我们自己花钱去印?如果它通不过出版的专业考虑,何不束之高阁?

    诗人就有这种优势。卖诗为生,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这就是他们的自由。每个诗人手头好像都不宽裕,失败就失败,无伤大雅。只有一小撮技巧超群的诗人,有机会出版诗集,但稿费也少得可怜。因此,诗人的作品,经常在小圈子里面流传,顶多是花点钱,自己印一些,供同好欣赏;可是小说家做同样的事情,大概就抬不起头来了。所有的诗人,在本质上,都是业余的创作者,专不专业,自然无须计较。随便捡个邻居问问,即便是有名的诗人,最畅销的诗作,他们也未必听说过。偶尔有八卦消息说,那本小说卖掉了电影版权,狠捞了一票,同样的好事,应该不会发生在十四行诗集上。诗,跟美德一样,本身就是回报。

    没刊印的小说,又有什么回报?

    在我可以理解的范围里,回报并不是创作时,那种纯粹的喜悦。

    因为写作不见得那么有趣。

    我自己也经常思考,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同样的道理,跟其他的创作类型比较一下,或许会有些助益。根据我的观察,画家,职业的也好,业余的也罢,都是发自内心的喜欢画画。他们就是喜欢那种在画布上挥洒的感觉。有的时候,他们郁闷难安,有的时候他们挫折沮丧,但只要一拿起画笔,那就是纯粹的享受。

    音乐家也好像是这样。他们只有在表演的时候,才会觉得自己活了起来。我认识的爵士演奏家,会话一个下午的时间练习音阶,夜幕低垂,挑个深夜营业的酒吧,整夜的即兴演奏,直到东方之既白,一毛钱也不拿。

    作家完全相反。我认识的作家,每个人都会混到不能再混,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回到自己房间,面对那部打字机。每天都得强迫自己打出好几页的草稿的作家,不可能从这种动作中,得到什么快乐。我们只是知道,如果我们不写作,感觉会更差。换句话说,驱策我们前进的,并不是萝卜,而是棍子。

    我并不是说写作得不到正面的乐趣。我就很喜欢灵机一动的喜悦——不管是信手拾得的故事片段,还是把想法拓展成为小说,都会让我开心半天。我也很喜欢搁笔的刹那,特别是绞尽脑汁、卸下千钧重担的满足感。

    特别是后面的那种愉快,仔细想想,好像有点负面,是吧?如果我的喜悦是来自于作品终于完成了,等于是说,我是因为不用再做了,不用边写边骂了,所以才那么开心。

    写作之前,感觉很好;写完之后,通体舒畅。在写作的同时,怎么就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地方?

    我想,有个事实可能会让正在写作的作家开心起来——写作真的很辛苦。画家跟音乐家当然也苦,但那不一样。你在写作的时候,没法发送,不能随波逐流——至少我没办法,如果谁有诀窍,我很乐意虚心学习。写作需要全神贯注,所有的精气神全部得集中当下。我没法让我的心思乱晃,只要一个闪神,我就写不下去了。那种窘境经常让我想杀人。

    画家画不好了,还是可以画下去,顶多就是把它遮起来。音乐家状况不好,音符飘走了,他一下子就忘了。

    但只要我心不在焉,我写出来的垃圾,就会躺在纸上,横眉竖眼,指着我的鼻子。如果真这么印出来了,给全世界都看到了,我这一辈子翻不得身。

    还有些作家,很能享受写作时的快乐。伊萨克.艾西莫夫(Isaac Asimov)就是喜欢写作时的一分一秒,应该也有别人得到类似的祝福。每个人都会有文思泉涌的畅快片刻,你好像连上了宇宙的心灵,下笔难以自休,不费半点力气,笔下的故事,比你脑里的苦思,不知道高明多少倍。这种好事不会经常发生,但,灵感一旦来了,绝对是无与伦比的美妙经验。

    有的时候,我真觉得“周日作家”,比我们这些靠爬格子吃饭的人强。如果有朝一日,他放弃业余的身份,改向职业作家的道路前进,纯然的愉悦,可能嘎然而止。每一个步兵的背囊里,都有一支法国总司令的指挥丈吗?同样的道理,不过写点东西,又何必逼自己非写出点名堂来?我真不认为每个“周日作家”,看着自己的打字稿,就应该觉得它一定要成为畅销书不可。

    也许道理就是这样吧。我们放得下把作品印成书的欲望,说不定在打字机前面,就没那么痛苦了。

    我当然希望“周日作家”不要弄得跟职业作家一样,把能不能出书当作是成败的标准。如果你从写作中得到满足,如果透过练习能增加你的能力,如果你能在纸上留下你的特殊的感觉与认知。那,你大可认定:你成功了。至于作品能不能出版,有没有一大笔钱进到你的口袋,恐怕是,也应该被当成是,偶然吧。

    每个月写篇专栏,不会让我有什么罪恶感。没错,我绝大多数的读者,都不能出书,但是,那又怎样呢?也许,读了我的专栏,你能写得更好一点呢?

    “你不是等于鼓励他们做傻事吗?”

    我真的是吗?这句话隐藏的意义是:写了半天又没有办法出版,是一件傻事。问题是,这个假设成立吗?讲到傻事,我倒想起威廉.布莱克(William Blake)讲过的一句话——“傻瓜坚持做他的傻事,就会变得聪明。”

    我不知道“周日作家”坚持他的创作,会不会引他走向智慧之路,或是熬到出版的那一天。但,坚持一定会带给他无上的满足,而我认为,这是很大的回报。

  • 一度的微苏

    2009-06-06 14:14:55 一度的微苏

    等第7讲
    楼主哪儿去了

  • 迷案纪实.天阔

    2009-06-06 14:27:38 迷案纪实.天阔 (闭关中/猴子纯娘们)

    绝对要顶……

  • 暗蓝色的海

    2009-06-14 15:04:37 暗蓝色的海 (等你等得心里没底)

    别沉了...

  • 黧风

    2009-06-18 16:59:35 黧风 (无所事事中)

    楼主 支持你的工作 加油啊

  • 黧风

    2009-06-18 17:11:07 黧风 (无所事事中)

    半个月过去了 楼主消失了

  • 飞小鸟

    2009-06-21 22:00:40 飞小鸟 (只不过是一场生活)

    楼主继续啊~~加油加油~~

  • 小花

    2009-06-21 22:31:23 小花 (贱名好养活,各位莫见怪)

    挺好的

  • 我于是晕了

    2009-07-07 16:49:59 我于是晕了

    楼主 你是不是被双规了

  • 三点水

    2009-07-10 19:15:33 三点水 (科學的暗黑鬼東西)

    7
    亲爱的乔

    亲爱的乔:
    如今,我相信你在大学里,已经安顿妥当了。我最近跟你老爸聊了一下,他在言谈之间,甚是得意,对你拿到奖学金这事儿,讲了几句外人很能体谅的吹嘘之词,同时,我也想在这里顺便向你道喜。

    他提到你正在考虑当作家。讲到这里,我就不知道该致贺,还是致哀了。或者,我应该趁机说几句逆耳忠言。

    第一个在我脑海浮现的问题是:一个未来的作家,要上大学吗?我念书的时候,想也没想,一头撞进英国文学系,既然我想写点什么,那么,最适合的去路,当然是搞清楚别人在这个领域里,做过哪些事情。

    我用不着在这里假惺惺的抱怨,这种制式的教育对我的天才是怎样的扼杀,但我也想不出受这种教育,给了我什么好处。作家一定是读者,这点没什么好争议的。我这批靠写作过活的朋友,机会个个是书迷,但是研究文学跟阅读毕竟是两码事。在一般的学院里,课程多半是帮未来的文学老师做准备。这当然也挺好的,教书与写作并没什么互斥的地方。好些不大够格,又不想靠自由投稿过日子的人,会觉得教书是个挺安稳的行当。

    建议你不要修英文的理由之一是:这科系可能强迫你去念一些你根本没兴趣的科目。念大学最重要的就是追求你的利益,不要管你做的事情最后会变成什么模样,也不要管那些事情好像跟写作生涯有很大的差距。坦白说,你念什么其实没什么差别——只要你想念就成了。人文、硬科学、历史、植物学、哲学、微积分。你现在是学生,将来是作家,只要能够搅动你的思维,在当下,就是最好的选择。

    从“追求最好的利益”出发,我们可以推出一个逻辑:在学校里,哪个教授最能冲击你的想法,就是最好的教师。想尽办法,至少要上到他们的一堂课,别管他们在教什么。课堂上过分专业的知识、必读教材的内容,毕业之后,顶多在你心头晃荡一阵子,也就不见了。但是那种与特异心灵的智性冲撞与交流,却会跟你一辈子。

    没有人可以教你写作,在教室里没有,在别的地方也不会有。但是上写作课也并不等于浪费时间。

    相反的,它提供了时间这种资源——这就是上写作课的最主要的功能。你因此有很多时间,坐在打字机前面,进行你的文学创作实践,最后还给你学分。喜欢创作的你,可能要从别的课程里偷时间来写作业。选了写作课,老师就会要求你花一定时间在写作上,这种压力很有用,作业一大堆、要求很严格的课程,常常会让你有最丰硕的成果。

    大多数的写作课程会要求你交一篇习作,由老师或是你自己大声念出来,交给每个小组进行批评。有机会的话,我真希望这种教法能改善一下。小说的句子,有时感情、深度是念不出来的,跟印在纸上的效果,更是不可同日而语。即便有这些遗憾,写作课对你来说,还是很珍贵。你不但可以听听别人的建议,也有很多的机会,观察同学写作上的弱点。
    这的确非常关键。从阅读中学写作,最好、最简单的方法是,就是逼自己去读一大堆生手的拙劣习作。把它们的缺点照出来,要比你琢磨那种玲珑剔透、浑然天成、无迹可寻的杰作,要有用得多。我曾经在一家文学经济公司上班,每天被迫去看一大堆不请自来的稿件,但在那几个月里,确实我写作技巧突飞猛进的阶段。每天,我从成山的文字炼狱中挣脱出来,晚上回家写作,我就知道该避开哪些错误。

    多多体会同学灌注在习作中的心思。每一页的情节铺陈、角色对话,要看仔细,倾听作者的心声,就是最好的教材。接受别人的批评,管它是老师的指导,还是同学的胡乱嘲笑,听着就是了,就像是在菜里倒一堆酱油一样。听得不顺耳的话,笑笑就算了,未来,这门修养还要协助你面对编辑与出版商的冷言冷语呢。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选修写作课,但我希望你在大学中 ,能尽量抽空写作。至于你到底写多少,这个嘛,当然由你决定。

    不管校内校外,每个想当作家的人,都来自不同的环境,也在追求不同的目标。有的人觉得他有独特的观点与省思,要在小说中,呈现出来。有的人最重要与最终的目的,是当一个知名作家,写作,只是他们追名逐利的工具。

    如果你是第一种人。那么我能给你最好的建议是——不要听别人的建议,就连我的话也一样。光凭直觉,你可能就知道:你想要什么,你就是什么。那么,去做吧,踏着你的节奏,锁定的目标,尽可能的从容、舒缓的展开你的笔触,寻找对你来说最合适、最自然的题材与表现形式。

    商业上的考量,能少,就尽量的少。在大学时的作品,绝少,无论在商业上或是艺术上,绝少会取得什么成就。也许你是一个令人惊喜的意外,但是,你在未来四年,单靠一部打字机就名利双收的机会,真的是微乎其微。这是一件好事,意味着:你可以完全甩脱商业的羁绊与世故的算计,至少目前你还可以随心所欲。

    也许你主要的兴趣,是想满足市场的需求。也许你只想成为一个畅销作家,一个职业的文字匠。即便如此,你也不必妄自菲薄。你的作品未必毫无艺术价值,顶多就是你的出发点不一样而已。

    我在你这个年龄的时候——你大概没法想象我多讨厌听到这种论调——我唯一的目的就是让我的作品印出来、在支票上看到我的名字。在我确认写作是我唯一想做的事情之后,我迫不及待的往前冲,要当一个名副其实的作家。

    如果你跟我一样狂热,也许有些建议就没那么荒谬了。首先,尽可能的写作。写得越勤快,你就会越快养成发展构想、化思考为作品的习惯。

    研究市场。即便你的作品以市场为导向,你作家的这块招牌,也不会因此显得廉价。你不该随波逐流,揭露隐私的忏悔录、青少年犯罪小说,市场流行什么,你就写什么。你应该广泛阅读各种小说杂志,直到你发现某种类型你写起来很享受、很自豪为止。如果你读某种类型觉得索然无味、当上某种类型小说作家,又让你无地自容,试问,你有可能写得好吗?

    要有行家风范。打字行文之际,要学习并维持某种写作的格式。不断投稿。一写完,就寄出去,百折不挠。在我念大学的头两年,一点也不夸张,我收到的退稿信,可以贴满一面墙。除此之外,我根本没法证明我是作家——即便是一个不怎么成功的作家。这么一路走来,我也习惯了拒绝。但就有这么神奇的一天,一个编辑要我修改我的故事,随后买了下来,所有的辛苦好像就此有了回报。我突然摇身一变,成了专业作家。

    绝大部分的学校都提供各式各样有关文学或新闻的活动——大学报、文学杂志。对写作有兴趣的学生,通常会参加这种社团,并且获得很好的回报。但话要说回来,你选择这些活动得是发自内心的喜欢才行。参加课外活动的标准,跟选课的态度一样,都要能满足你真正的兴趣。

    我在当大学报编辑的时候,得到了好些珍贵的教训。我懂得如何在有限的篇幅里,把话讲清楚、如何在截稿压力下,交出作品,还让我跟自己保证:毕业以后绝不干记者。但是,对我来说,最重要的课外活动收获,其实是交朋友。我上的大学跟你选的学校没什么两样,都是强调创作的文理学院,学生各具特色,老师古怪得可爱。跟这些怪人打交道,促进的个人成长与知识扩展,比课堂上学来的所有学问加总起来,还要游泳。我认识的作家,大概都少不了这一段经验——那些不写作的人,想来也一样吧,尽管影响深浅有别。

    既然写作是你的最终目标,你或许会希望在毕业之后,可以靠写作赚钱养家。你可能会想,也可能有人会建议你:你最好培养某种专长,先干点什么实际的,才有闲工夫慢慢的朝写作之路发展。

    不要浪费时间。在大学毕业以后,你可能会换好几个工作。还没成为职业作家呢,就先盘算要干那些混饭吃的事情,等于是准备迎接失败。现在的时间请用来成长、学习、写作、享受。明天的事情,明天再来伤脑筋。

    好好玩阿,乔。我也不敢奢望你会相信我这一套,但是,总有一天,你会怀念大学四年这段美好的旧日时光。尽情享受吧——同时感谢你提供我本月专栏的主题。

    爱你的,
    赖瑞

  • 紫木听雨

    2009-07-29 16:04:33 紫木听雨

    很久没更新了

  • ღ雅启

    2009-07-29 16:28:52 ღ雅启 (seasons)

    lz工程浩大,值得敬仰,辛苦了

  • 三点水

    2009-08-02 15:16:01 三点水 (科學的暗黑鬼東西)

    8
    作家阅读法

    有次,我应邀回安提阿学院带一堂写作课,见到久违的老友诺兰.米勒(Nolan Miller)。我曾经在他的写作工作室,开始小说创作的初步尝试,那当然还是小罗斯福(Theodoe Roosevelt)率领骑兵队攻占圣胡安山(San Juan Hill)那年头的事(译注:卜洛克讲的是一八九八年爆发的美西战争)。

    我们谈起学生,过去的,现在的。“他们都想知道他们有没有天赋。”诺兰说,“天赋可没法保证成功。如果不能用纪律去发掘他的天赋,再才华横溢也没有用。虽然如此,每个人还是想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天赋。我总跟他们说,他们不缺天赋。”

    “为什么呢?”我怀疑。

    “很简单,我根本没法分辨。有的时候,我看得出谁下笔很有点天赋,但是,没天赋的人没我可就眼拙了。我不知道谁没有成长、发展跟改进的能力。更何况,”他补充说,“要他们试着写点东西,也不是什么坏事。就算一事无成,至少在读书的时候,读得出一点门道来。”

    好几年前,我听说过一个小提琴家的故事,可能是编的吧,我在第十二章“天赋的力有未逮”,再详细说这个故事。诺兰的说法温柔敦厚,使得我格外欣赏。

    我们在写作上面下的功夫越深,是不是代表着我们越能体会阅读的精髓呢? 看起来这是比较合理的假设。如果自己身体力行,熟知实务的各种窍门,见到出自他人之手的相同作品,自然会有较为细腻深刻的体悟。我那些搞音乐的朋友,听音乐不一定是我这种想法,而我妈妈,在艺廊里看画作,也一定比我有更全面的理解,毕竟她自己作画,有好些年头的历史了。

    这些原则在艺文界之外,当然也适用。运动转播的时候,经常找些老运动员来讲评,当然不只是借重他们的名气。自己亲身玩过,当然讲起来头头是道,比起你我来,不可同日而语。

    讲到阅读,我觉得绝大多数人,都有个不错的开始。我的作家朋友,个个悠游在印刷品世界里,阅读成痴,而且毕生如此,不知老之将至。唐.魏斯雷克有次承认:万一家里什么东西都被他读完了,他甚至会去研究伍斯特酱( Worcestershire sauce) 瓶子上的成分说明。这些年来,我曾经碰过一两个对阅读不怎么有兴趣的作家,但是极为罕见,几乎可以列入濒危绝种的动物名单里面。

    我患了这辈子难以治愈的阅读饥渴症。在大学时代,读起书来,我有点像是青鱼在海里,撞上了一排鲱鱼,狼吞虎咽,饥不择食,伸手所及,不管捞到什么就往嘴里塞。我意志坚强,阅读量激增,乐此不疲,有点像是老烟枪逐渐适应手上的新烟斗,总觉得读到什么,都能让我的成长大幅向前、下笔更有韵味。即便不大喜欢我手上的书,我还是会摇摇头,硬着头皮把它读完,仿佛半途而废,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情。

    可惜啊,意气风发的时代,一去不回头。我现在连我一半的藏书都没读完,有一大堆书我看了开头两章,就往旁边一扔。这种转变,我想是来自于中年的自信吧。托比. 史坦(Toby Stein)的小说——《永远》(All the Time There Is)的叙述者在过三十五岁生日之前立誓:自此以后,她绝对不要因为看了一本书的开头,就非强迫自己把它读完不可。誓言发得很有道理,在有限的生命里,这是很合理的时间运用。

    我想,我之所以越来越会分辨写作的好坏,应该跟我的阅读态度改变有关。我日出而写,日没还写,一日复一日(请别介意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让我格外能体会其他作家写作的技巧。只要一看开头,我立即可以察觉到这个作家的功力不足。我会处处提防、引经据典,根本没法放下对这个故事的质疑,自然无法安然享受阅读的乐趣了。

    如果我的作家之耳告诉我,书里的这段对白矫情造作、粗苯不堪,我要如何相信讲这种话的角色?如果我的作家认知,不断的在提醒我:这段情节描述拖泥带水,我又怎么能浑然忘我,融入小说塑造的情境里?

    许多畅销书,可能硬塞进大量媚俗的商业成分,编辑笑得开心,我的心头却可能是阵阵寒意。小说的故事可能不错,但只要我是惦记着它的斧凿痕迹,就没法享受纯然的阅读乐趣。

    我不是说喜欢阅读这种类型作品的人,不该读得如此肤浅,自得其乐。完全相反,我非常的嫉妒他们。他们在书里,得到快乐的时光,而我,一个自诩的终生读者,却越来越找不到书可以读。

    幸好这种事情,也是有补偿的。

    一旦让我找到好作品,我可以同时享受不同层次的阅读乐趣。我可以放下身段,做一个肥皂剧的影迷,无可救药,奋不顾身的投进小说的情节中。故事有趣,我会哈哈大笑;情节哀伤,我会怆然泪下。我的职业感受,虽然百无一用,在这个时候,却会发挥加成效果,放大我的回应能力——但,这是作品写得很好的时候。

    同时,我也会睁开我的作家之眼,分析一下作品动人的原因。不管我是多么投入主角的命运当中,我经常会允许自己冷静一下,研究作者到底是怎么营造出这种吸引力来的。在一本流畅的小说中,出现了坑坑疤疤的段落,我也会试着想想,是哪个地方走了调,让天籁般的合音,出现了刺耳的杂音。

    在我阅读的某些时候,我甚至会在心里,重新把情节组合一遍。这段话是不是写得太长了? 删掉某些反应,情节会不会更流畅?这个转折会不会太突兀了点?如果我们在这里喊“卡”,文字会不会更精简、感情会不会更有余裕?

    你可能觉得用这种方法读书,等于是睁开一只眼睛睡觉,作家的自觉阻止了读者的投入。奇怪的是,事实并不是这样。我经常见到音乐家坐在观众席上,追着每一个音符,凝神细听,但我发现集中心思只会提高他们享受音乐飨宴的乐趣。同样的道理,在我琢磨出作家的写作技巧之后,也同样强化了我对这个作品的理解。

    这过程的另外一个面向,也不能说不重要。这些年来,我始终不曾中断对于写作的研究,因而发现两个可以让我们持续学习的地方——我的办公室与图书馆。我在写作中学习、在阅读中学习。这些年来,我的写作提升了我作为一个读者的自觉:同样的道理,我阅读的著作与小说,也磨尖了我写作的技巧。

    只要重读我在好些年前看过的书,我的改变幅度有多大,就一清二楚了。有时,这是非常沮丧的经验。年轻时期视若珍藏的小说,如今读来,完全读不下去。这当然不是因为小说变烂了,而是现在的我,是用不同的观点打量。我以前批判能力不强,没法用一个作家的眼光去回顾。我翻开过去心爱的作品,都要哭出来了,那是对逝去岁月的哀悼。

    幸好这种失望,经常被出乎意料的喜悦弥补起来。有些老书,低吟再三,还是历久弥新——道理很简单,现在的我已经配备了作家的火眼金睛,更能体认作家笔下的奥妙。我每次重读奥哈拉(John O’hara) 与毛姆(Somerset Maugham),都能发现他们写作上炉火纯青的技艺。几年前,我为了如下的几个理由重读了他们的小说与短篇故事——第一,为了纯然的阅读乐趣;第二,跟他们创作的角色叙旧;第三,体会这两个作家是如何运用他们的智慧,把生命、真理、美丽的光辉,洒在世人身上。

    我还是会因为同样的理由,重温他们的作品。每多读一次,我就有更多的心得、更能掌握他们作品高妙之处与提升作品层次的方法。在《月亮与六便士》(The Moon and Sixpence)中,我观察到毛姆运用叙述者的观点,像是指挥家手上的指挥棒一般灵巧。在我读过五六次《北费德列克十号》(Ten North Frederick)之后,我还替周. 查宾(Joe Chapin)的殒落感到难过,但我可以很冷静的分析,奥哈拉是怎么从其他人的观点与叙事中,揭露主角的复杂性格。

    我阅读的速度放慢下来了。以往我读书,总是急匆匆的,像是自律甚严的竞赛者。如今,我比较细吹慢打,咀嚼再三,反复体会,这才咽进喉咙。写作让我变成一个更好的读者,一如阅读也不断提升我的写作能力一样。

    要怎样才能练就作家的阅读方法?很抱歉,我没有什么诀窍可以提供,不过,倒有个经验可以分享。我在读手稿的时候,会比读校样的时候疏离、挑剔。我在读校样的时候,又比我读成书的时候留神、谨慎。换句话说,越接近作家的打字机,作家的意识就越强,越让我格格不入。我心里很清楚:我在看某个人的作品,而不是什么山上的石碑。总而言之,读装订好的作品,我会比较自在,读手稿,我就比较提防。

    顺道一提。我不知道你要怎样才能从作家的眼光去阅读作品。但只要你持续写作,持续阅读——这功力就自然而然的冒出来了。

  • 慕容嫣慕容燕

    2009-08-02 22:29:57 慕容嫣慕容燕 (相濡以沫不如相望于江湖?)

    mark!

  • 三点水

    2009-08-09 19:28:01 三点水 (科學的暗黑鬼東西)

    9
    百折不挠、打死不退

    两个月之前,我写作班上的一个同学,跟我提起,一两年前,他写过一个故事。一家素负盛名的文学季刊,差一点点,就接受了他的作品。然后这个同学把他的小说,寄给《哈泼》(Harper)杂志,结果,他收到列维斯. 拉普汉(Lewis Lapham,译注:他是《哈泼》杂志的记者,编辑,在艺文界颇有影响力)一封亲笔信。

    “然后呢?”我说,“接下来,你寄到哪里去了?”

    “哪儿也没寄。”

    “请你再说一遍好吗?”

    “我把它扔在抽屉里,”他说,耸耸肩,“我想,这篇玩意儿连续被拒绝两次,一定是出了什么问题,不该再浪费时间。”

    很反常吧,觉不觉得?已经这么接近了。 连续有两家声誉卓著的杂志,看上了这篇作品,只是一念之间,忍痛退稿,如果到别的地方试试,刊登的机会应该很大吧?但是,这篇作品现在看来是前景堪虞了——唯一的原因是作者没有足够的判断力,这个可能的成果,只得胎死腹中。

    新锐作家来寻求我的建议,我总是不厌其烦向他们强调,唯恐讲得不够清楚:投稿,百折不挠,无怨无悔。只要你把一个故事写到你自认可以投稿的程度,就给它一直投、一直投、一直投,投到对方崩溃,同意收购为止。在卖出去之前,你收到的退稿信,可能会塞满阁楼。在这批挫折收藏品里,可能没有那种差之毫厘、替你惋惜的回信、没有享誉业界的编辑亲手写给你的鼓励之词,也不见得在千篇一律的印刷退稿信尾端,会看到一个手写的“抱歉”。

    难吧?如果你真想进入这个行业,你就不能让这种小事,磨去你的锐气。你可以把退稿信贴在墙壁上,或率性的往垃圾桶一扔。你可以把稿件从旧信封里拿出来,再放进一个新信封。你可以查查你的记录,曾经投过哪里;然后再去翻阅《作家市场》(Writer’s Market)杂志,盘算一下,接下来要投到哪里去。然后,你就贴上邮票,纠缠不休,不断继续的投稿,直到地老天荒,皇天不负有心人。

    如果你的稿件像是回力棒一样,每次兜一圈又回到你的手上,这,究竟代表了什么意义?这第一,你绝不是乡下粗汉,脑袋坏掉了,拿根树根,在泥巴堆上,连个名字都写不出来。当然也不意味着年你的故事只能待在冷宫里,更不是说,你得从此放弃写作、投稿,看着报上的小广告,研究怎么在自己的浴缸里,饲养栗鼠发笔横财。


    退稿,只是代表说某个编辑,在某个特定点时间,没有买下你的某个故事而已。

    也是他根本没看呢。编辑,跟这世上大多数的人一样,都有点超时工作的倾向,他也有深陷泥沼、寸步难行的尴尬时刻。偏巧那家伙就是这种处境,瞧什么都不顺眼,见到稿子,不分青红皂白,先退了再说,有没有这种可能呢?好,或许这种事情,不会天天发生,但是,这家伙有没有可能头痛,或是宿醉未醒,看什么都朦朦胧胧,根本无法判断好坏呢?

    假设这个编辑在黄道吉日,看到了你的作品。他还是不喜欢你的小说——但至少没那么深恶痛绝,事情是不是有了好转呢?好,即便是该说的说了,该做的做了,还是有件事情得弄清楚:编辑对任何事情的反应,特别是对小说,其实是非常主观的。就算这家伙不喜欢,也不代表你的作品很烂。

    再进一步说,推稿并不代表编辑不喜欢这篇小说,也许只是因为他还没有喜欢到要出钱买下来。当然也有可能,他当时手上的库存太多,或者你得把他从椅子上抓起来,打一顿,他才愿意买。也许他刚买了一篇跟那篇颇为神似的作品。也许你的小说讲的是一个蛋的故事,偏巧他早上吃了个臭鸡蛋。也许——

    好了,你现在明白了吧?坏故事被退稿了,但是好故事也经常被退稿。

    有件很重要的事情,你得先清楚——然后再忘掉——我们每个人把稿件放进信封之后,都会面临极大的退稿可能性。我最近跟一家小文学杂志社的编辑,聊了一会儿。他每一期,只登三四篇小说,每一年,只出四期。算一算,他一年顶多也就买个十二到十五篇小说。你猜他一年会收到多少投稿?

    四千篇。

    登出来的机会,当然微乎其微。冷静的想想,大概只能归纳出一个结论:你必须要想破脑子,想到住院检查的那么用力,才可能想出减少退稿的方法。不过,你可以换个角度想这件事,这十二到十五篇最后雀屏中选的作品,其实,有一个共通点。

    它们都是从四千篇中,杀出一条血路来的。

    所以,你投得越多,刊登出来的几率,当然也越大。截至目前为止,还没见到哪篇放在抽屉的小说,能够脱颖而出的。

    喔,你有问题喔?

    我同意你的说法,但是,眼见自己的作品被一遍遍的退,我实在是没勇气再试了。我越来越觉得是它们对,是我错。这么想很自然吧,是不?

    当然。就算老手,见了退稿,也难免气馁。对于刚入门的菜鸟,肯定是晴天霹雳。我的建议是:你要修正自己的态度,推稿归退稿,不要让自己就此龟缩,垂头丧气。

    处理这种退稿事宜,我的建议是:尽可能的自动化。建立一套严格、快速的机制,收到退稿的二十四小时之内,把稿件处理掉。最好就是马上再寄出去——当务之急是让稿件迅速在泥桌上消失,重新出发。

    不要留在手里的一个原因是:你可能会想重读一遍。这绝对是个坏主意。你读得还不够多吗?多一张退稿通知,并不会激起你什么热情。不要读。不要放在手边太久,增加你想回头看看的诱因。

    难道这烂东西要一直投下去吗?

    一直,又太久了些。你可以研究一套系统出来,但我的建议是,至少撑一年。然后,如果你真想再看一遍,你就再看一遍。也许你想修正一下,也许你觉得这玩意儿,直接扔了还比较省事;都随你。反正一年之后,你就可以不让这篇作品在市场间流浪了——当然你也可能觉得原来的判断没错,没关系,那就多给这篇作品一年的时间。

    把新作品寄给上次退我稿的编辑,是不是有点蠢阿?

    不蠢阿,哪里蠢了?记得,被退的不是你,而是你的稿子。这可不是同一件事情。

    一直寄来寄去的,可得花不少邮票钱。看看自己的荷包,不是应该减少不必要的尝试吗?

    这我倒要承认:如果挂号信每盎司只收美金四毛的话,退稿就不会让人那么伤心了。但话要说回来,即便邮资不便宜,退稿也将不上什么经济损失。如果你终于卖出一篇故事,这可是脱胎换骨的大进步。万一最后证明,你的作品没人买,那就算是你花个几块美金,证明它卖不出去,如此而已。看你当时的状况,你可以朝下面两个方向,解答你的困惑:第一,邮资跟信封只是退稿事业中,必须付出的成本而已;第二,这是学习的一部分;或者,算是你的嗜好,花钱不多,乐子不小……

    我不相信有人会因为邮资很贵,而放弃投稿。我认为这只是不想面对挫折的合理化说法罢了。

    你刚刚提到我们很渺茫的胜算。是不是因为有太多根本不成熟的作品,拿来滥竽充数?害得编辑得跟一大堆见不得人的小说纠缠,增加了我们的投稿难度。为什么你不警告他们,要那些照照镜子,不要浪费编辑的时间?

    前两天,我接到一封从佛罗里达寄来的信,差不多也是这个意思。其实你们都弄错了一件事情:作家自认手上的作品能卖不能卖,并没有半点意义。

    的确有些自命作家投出去一堆不怎么样的作品。但是,我不认为他们知道寄出去的稿件,其实留在自己手里孤芳自赏就好。

    即便如此,我也不觉得劣作横行,跟我们有什么相干。如果我的故事没人要登,也不是因为这些不成熟的作品,害我的作品上不了版面。完全相反,是因为别人的作品比我的更好,才会让我的作品见不得天日。

    所以,如果你是一个讲道理的人,那么你应该去劝说那些好的作者,不要投稿才对。当然,不管我说了什么,也见不得会影响他人的意愿,不管是好的作家,还是坏的作家,都会继续投稿,所以,这事儿不提也罢。

    退回到前面一点的地方好吗?我觉得你几分钟前,有点轻描淡写,完全闪躲了退稿带来的巨大痛苦。相信我,那是锥心之痛!

    没跟你开玩笑,我怎么不知道?你以为我喜欢收到退稿信吗?

    不过有件事情,倒是可以减轻你的痛苦。你要不断的开发新作品。你的全副心思应该用在创作上,让投稿求售的过程,尽可能的机械化,这样的话,就比较容易摆脱退稿带来的挫折。

    从这里出发,就会带给你减轻痛苦的第二道法门。设法多寄些作品出去。就算退了一篇,也不会阻断你唯一的希望;投得越多,退回一篇稿子所代表的损失就越低。

    你就把天空想成黑压压的一片,都是燕子,再等着他们一只只慢慢的飞回卡皮斯特诺(Capistrano, 译注:这是美国加州的一个小镇,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燕子,从阿根廷飞到这里)好了。说奇怪也奇怪,这么一来,就轻松多了。如果退稿成为例行生活的一部分,那么就跟吃喝拉撒一样,你也就习惯了。

    想明白以下几点,你可能会处之泰然了:退稿无损你身为作家的价值、也不是对你某篇故事的全盘否定,道理其实就只是——一个让稿件刊出的过程而已。不必怀忧丧志,你可能需要一点时间,才能看穿这点,心如止水。在你修炼到这般境界之前,你就用一个简单的字眼问候一下编辑的妈妈跟他的怪癖——然后,再把你的退稿塞进信封里面。

  • J

    2009-09-04 04:57:15

    顶起,不要沉

  • 深海披风

    2009-09-04 09:23:35 深海披风 (三十以后才明白)

    mark

  • 铃驹@灰

    2009-09-06 09:39:02 铃驹@灰 (星空清理者)

    我顶

  • 北路

    2009-10-14 22:35:58 北路 (阳光下欢快奔跑的小偷)

    让我们给楼主来点掌声
    papapapapapappapa···

  • Chevuoi

    2009-10-16 10:21:40 Chevuoi (信)

    这贴太强了,支持一下!三点水,你很强大!

  • Chevuoi

    2009-10-16 10:26:44 Chevuoi (信)

    布洛克的短篇不如长篇好,我看过几篇,两三百页的长篇对他来说的确更容易,这个因人而异,思维方式不同吧,

    布洛克很强,三点水也很强!

  • Copen

    2009-10-16 14:30:53 Copen (I see you!)

    頂~~~~

  • 三点水

    2009-10-18 11:14:12 三点水 (科學的暗黑鬼東西)

    因为我找工作不慎进了一家嗜好加班的公司,所以更新只能停止了,只有希望老板开恩年底能给我点假期的话再说了。放个英文版大家随便看看吧。
    Telling Lies For Fun And Profit
    http://www.rayfile.com/files/fc01f105-bb93-11de-bcb3-0014221b798a/

  • 北路

    2009-10-19 01:02:57 北路 (阳光下欢快奔跑的小偷)

    难道lz进的是广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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