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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4 16:55:43 来自: 尘远
亲爱的亲爱永远
不管过去发生了什么,我还是坚持这样一件事:是你让我感受到了生命中唯一的幸福和强烈的激情,还有痛苦和漫长的等待,我会它们永远记住,我就是想让你知道,其他都不重要了。
我今年四十七岁,正是一个男人最不懂得何谓正常生活的年龄,何况我还没有结婚。我在一个艺术学院教书,每天都穿那种让人沮丧的夹克,因为我比较讨厌灰尘,所以很少用粉笔。班里有许多花一样美丽的男孩女孩,他们的脸和我相比,真的就像花朵和园丁。
很羞愧的说,我能够算作学院里最不被尊敬的老师之一,只因为我教的是艺术概论这种可有可无甚至无比有更强的课,但它一样能够遍布课程表,来听课的人时多时少,这都根据学生们前一天晚上的休息情况而定。共修课在高校里就是这种惨淡的地位,而我则常被视为搅乱他们花样年华生活的罪魁祸首之一。
对于爱情,我就更加羞愧了。我常常能够在学校看见爱得死去活来但最终还是一拍两散的情侣们,当然,我一点也没有看热闹的意思,我一直认为,即使他们最后分手了,但分手之前那种互相摔暖水瓶所发出的巨大的破碎声还是能够代表他们青春激情的,而这种激情于我身上,则早已烟消云散般消失,或者说,我从来不曾有过。
除了期末考之外,每一学期开学的第一节课,人都是来得最齐的,彼时大家都手握一卷新书,带着假期还未消耗完毕的快乐来到课堂,我情绪一好,讲课就跑题十万八千里,甚至连苏格拉底都要和薛定谔都要联系起来,然后博得满堂掌声,使我感到青春焕发——可惜,这种时机一年只得两回。
是的,开学的第一节课从来都是我最美好的生活体验,我视之珍贵更甚于元宵中秋,尤其是1998年的9月,那一年,又能够算作最难以忘怀的青春体验。
1998年9月15日,我看见了十年内最让我眼前一亮的人,王离。王离那年19岁,是一个刚入学的新生。
那天早上,我走在教学楼的走廊上往教室方向走去,经过女卫生间的时候,门口白色的门帘竟忽悠悠的飘起来了,我不由得一愣——这可是一丝风都没有的炎夏啊。说来奇怪,那一瞬时间好像突然慢了下来,这一切都是在为王离的出现做准备:我看见一个清丽瘦削的短发女孩从卫生间飘起的门帘内走出来,她穿着红色宽松背心,简单的牛仔裤。她看了我一眼,而我则被她脸上鲜红的唇膏一下子吸引住,等我要再仔细看看她的时候,时间恢复了正常速度,她已经转身走去。
我的脸在时间变慢的时候升了温度,我甚至站在原地,整整十秒钟不知道该往哪里走——这种兴奋从哪里来?幸好,十秒钟后我找到了教室的方向,我轻咳一声,疾步前行,进入课室。
当我的脚步踏上讲台,一个红色的身影从我身边走过,我失魂落魄的回头一看,为我关门的居然就是刚才在卫生间外遇见的那个女孩!我看着她把门关好,然后回到第一排的座位上。时间又是慢了的。
我莫名的紧张,自己也不知道这种紧张究竟为何,我当时根本无法相信这是因为那个女孩所致——生命不该突然变样的,对吧。我深呼吸一口气,拿出点名册——又是一件怪事,我向来不会在第一堂课上点名的,难道是因为我急于知道那个女孩的名字?
但我的确开始点名了,一个一个点下去,我焦急的等待着坐在第一排的女孩子答“到”。我是多么幸运啊,偌大的教室,我只点到第十二个名字,就看见她举手答到了。她叫做王离,我在点名册上画了一个红色的圈,并且在她后面打了一个勾,其余的人,都是空白。我就在这种忐忑不安中上了一节不过不失的艺术概论课,除了把柏拉图的名字错读成阿基米德之外,没有出任何漏子。
那天晚上,我一夜都没有睡着——我说的没有睡着并非醒着,而是在做一些密度很大的梦,王离出现的那个场景反反复复的出现,红色的浓度越来越深,直到我喘不过气终于醒来,看见时钟上显示已经七点半。从床上站起来的时候我决定,以后的课要好好上,要堂堂课都点名。
为了不显得太突兀,我当天就实行了从第二节课开始每堂课必点名的制度,完全无视台下学生的千夫指。没关系的,他们对于我来说都是长颈鹿,而我等待的,是一只斑马。
多好啊,三天后,我再次看到了她,只是她已不坐在第一排——她不知道,我已能够从千万人中迅速指出她的位置,仅需时零点零一秒,因为对我来说,她是唯一存在。王离和所有学生一样,听课都心不在焉,甚至还偷偷看课外书,可我一点也不懊恼,相反的,我如沐春风、仪态万千。讲课过程中一直处于半游离状态,我不敢过多直视王离,以免引起骚动,但越是压抑,看的那一眼的暧昧就越是浓郁,幸亏我们没有一次对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我干脆放弃了对粉笔的恶感,写起了板书,任白色的粉末掉在我精心准备的服装上,因为有一点肢体动作,内压就能够稍稍释放开。宣布下课之后,我故意慢悠悠的自己擦黑板,收拾课本讲义,为的就是目送王离离开。
王离是那么让我过目难忘,以至每念及她,我就灵魂出壳,我疯狂的想知道关于她的一切,想得到她的青睐和温柔的话语。我很少想到自己人生的困境,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会不会和她说话,要是说了,要怎么向她倾诉我迷惘的爱慕,有时,在和朋友谈话时,她的名字会莫名其妙的从我嘴里脱口而出,我时常热泪盈眶,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
四年来,许多事情我仍然不知道,因为我忘记了,我唯一印象深刻的,是这四年中我给王离上课的情景,因为这四年,我的生活单纯得仅仅是在被王离激动着。
我从王离其他科任老师口中得知,这个女孩子平时言语甚丰,并且一直在换不同的男朋友,人缘极好,有一个老师说到她曾经为了给好朋友打抱不平而对恶人挥拳相向。我如痴如醉的听着,仿佛嗅到天堂的花香,没有人能够想到,形如蜡人的一个共修课老师心里,绽放着如此艳丽的花朵。最让我激动的是,有老师说王离总是旷课,而在我的点名册上,她每堂课必到。我看着点名册上红色的勾勾,意乱情迷。
有一次在我讲十四行诗的时候,课堂静默无声,王离突然举手,着实让我大大吃惊,难道她知道了我对她的爱情,要当场表态不成?我努力克制自己的激情,尽量端庄的向她点头,示意她可以发言。“老师,我想去卫生间。”她说。
全班大笑,我顿时晕头转向,仿佛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和羞辱,但我还是极力掩饰自己的感情,调侃似的答道:“请便。”她袅袅娜娜的走出教室,然后直到下课前才回来,她进门的时候,我说:“这位同学课下留一会。”全班又哄堂大笑,我感觉不妙,难道大家都能够洞知我对女学生的非分之想?想到这里,冷汗欲出。
我擦黑板之际,王离向我走来,我的心砰砰直跳,转身的一瞬,又突然镇定下来,我严肃的说道:“今天课堂上发生的事情我希望以后不要再发生了。”王离笑呵呵的对我说:“我们班的同学说你一看到我就脸红,把脸压得很低,今天是打了一个赌——不过老师我的确没有拿你开玩笑的意思。”听到这番话,我如同遭到五雷轰顶,但我还是坚持住最后的一点斯文,对她说:“那……那你觉得我有么?”王离很爽朗的回答道:“没有啊,我从来没有觉得。”我看也没有看她,只是对她挥挥手说,“你走吧。”
那天已经是2001年12月的某一天,如你所见,这就是我三年内的变化:一些学生已经能够觉察出我对王离的异样,认真的反思一下,我的确在每次与王离擦肩而过的时候都压低眉眼故作没有看见的样子,她向我打招呼的时候我就不得不抬头看她,但那时往往会涨红了脸,于是又不得不马上低头前行。这就是我三年以来对她的那么一点点欲望的体现,甚至连欲望都谈不上,积少成多的力量的确是巨大的,我已经三年都没有穿过灰头鼠脸的园丁一般的夹克了,换之是另一种不那么灰头鼠脸的夹克。
元旦晚会上,我听说王离有一个舞蹈节目,于是决定一定要去看看,这是我教书二十年来第二次参加学生的元旦晚会,第一次已经是十九年前。
那天我步入会场的时候,我惊讶的发现场上根本一个老师都没有!于是我隐藏在剧场某个小角落的想法彻底破灭了,只能硬着头皮走到第一排的领导席去就座。显然有的学生注意到我的到来,还有人指指点点(当然不排除这是我的心里作用所致)。我堂而皇之的走向第一排领导席,校长、学生处主任、教务处主任等人看见我都很诧异,然后就很热情的给我让了一个位置。
晚会开始了,王离参加的是一个集体舞,五男五女一起跳的,随着音乐的响起,我所看见的却只有一个王离,和王离伴舞的那个男孩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我。我们在悠扬的音乐中翩翩起舞,她姣丽而美好,我则激动而痛苦,我一边与王离共舞,一边想着,原来这就是一切了,原来这就是我的可怜的激情了,这个在瞬间点燃的却维持了将近四年之久的激情就是现在了,它那么强大,却又那么可怜,我甚至不能向她诉说,美丽的王离,你知不知道,在你眼前这个与你共舞的快要衰败的男人,他对你有多少隐忍的欲望,他把你看得比任何都重要,他为你做的一切,他对你的想入非非和热烈爱情,你又知道多少?难道,难道你要他把自己的一生都用来做这个赌注,去换一次彻底幻灭的激情么?想到这里,我就忍不住要哭,我被自己三四年以来的幻想和爱情所刺痛,那种浓度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所能够容忍的极限。
我用了十分钟去忍受这个期待已久的双人舞,然后用了几乎三个小时的时间走出这种痛苦的呜咽。
回到家里,我走进浴室打开水龙头洗澡。站在水里,温暖的感觉走遍全身,雾气升腾,我再一次灵魂出壳,我就站在自己的对面,我们互相直视对方,久久的直视,那种直视比人群和城市的任何集团性白眼和青眼都更有穿透力,深深的穿透了我们称作心灵的那个最隐秘深邃的符号——你的皮肤已经开始松弛,你的脂肪开始堆积在每个部位,头发开始稀薄,你不再年轻美好,不再勇敢如初,甚至不再具有足够的力量,你所想的也就仅仅能够被你所想而已。难道这就是我么?那个雾气里被自己的幻想和激情搞得不知所措的男人。
时间渐渐的近了王离的毕业,我才突然意识到她就要离开我了,我从各方打听都没有得到她要继续考研的消息,怎么办?她就那么走了,走到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去,带走了我的所有感情,然后我以后不再点名,不再仪态万千,不再嗅到神秘的花香?事情真的会如此残酷的发生么?
我坐在办公室里,痴痴的看着三年多以来的点名册,看着七张纸上唯一的红笔迹,难道这就是我三年多以来的唯一所得?一想到这个,我就痛苦欲绝。
又是一个新学期,春天。王离依然来上课,我则不再青春焕发,谁也不知道这是因为我将要送走自己最重要的人的缘故。
五月份的一天早上,我在办公室的桌面上看见了一张卡片,邀请我去参加王离他们班的老师答谢会,我紧紧的握着那张卡,大脑混乱不堪。
周末下午,我如邀请卡所约,准时到达他们预定的场所,是一个KTV包间,很大很大,里面还摆了很多自助餐食物。我来得最早,于是就躲在一个洗手间里抽烟,根本不敢朝那个方向看。
大约一个小时后,KTV里传出了学生和老师们的歌声、笑声和说话声,然后我翩翩而至,就像我第一次见到王离时候的那种姿势。他们见到我,无不热烈欢迎,还让我和王离合唱一首歌。
我并没有推辞,同学为我们选的歌是《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我声嘶力竭的唱着,不知道有没有走音,王离的歌声很好听,那是我第一次听见她唱歌,也是我所听过的最动听的声音。不知道为什么,在我们唱完之后,同学们没有起哄,他们静静的看着我们,过了一会儿掌声才突然爆发出来。然后,我拿着麦克风说了一句:“同学们,其实爱情……是不能重来的。”大家再次鼓掌。
忽然之间,不知道是我身体哪部分所作出的决定,我猛地把王离抱在怀里,我泪如雨下,我号啕大哭,我不知道自己在为什么而哭,我只知道,我就是要这么做了。我一生都没有流过那么多的眼泪,那仿佛是别人的泪腺,我无论如何都无法控制,我无法自制,甚至发出了很大的哭声,为我的爱情,为我的怯懦,为我的消失了就不会再来的最后的青春和激情的残余,也为我永远无法忘记的四年的只能藏在幻想中的欲望和爱情……
我哭了整整六分钟,声音是在一瞬间停止的,我能够想象当时我的脸扭曲的样子,但我还是坚持要用这张脸面对王离,她惊讶的看着我,她还抱着我呢。她美丽的脸仍然美丽,但唯一让我沮丧不已的是,她的美丽并没有因为我的爱情而增减一分。同学们以及在场的其他老师仍在震惊中,我和王离在这种沉默中互相拥抱着站起来,我对她说:“再见,王离,你是我这辈子最后一个记得的人。”
然后我头也不回的走出KTV包房,打开门的时候,脸上的泪蒸发而去也带走了温度,我感到冰冷刺骨,温暖不再。
亲爱的王离,事隔两年,你一定还能够回忆起那个四年以来对你都少言寡语,却在毕业分别之际抱着你痛哭了六分钟的无趣的共修课老师,但你一定回忆不起为什么他会这么做——如今,他希望亲爱的你能够知道,虽然他不曾进入你的梦乡,也不曾进入你的身体,但你对于他来说,却已经成了最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就是他。又是一年冬天,新的学期又要开始了,他又穿上那个充满无限失败感的灰头鼠脸的夹克去给冷漠的大学生们上课,当然第一节课的时候,他仍然会装作青春焕发的样子,只是不再心虚慌乱,他合上课本,要对你说:亲爱的亲爱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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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4 16:57:50 尘远
亲爱的陈伟
八点是几点?对于某一些人来说,玩乐或许是唯一表达其严肃人生的荒诞方法。年轻的时候,我们总是去想着要改变,老了就开始回忆改变之前的自己。我一直都说,心灵自有其秩序所在。
我记得一个女孩子,她言语有些奇怪,但是总能够冷静得出奇。她十二岁得时候目睹自己的哥哥从楼顶跳下来,那时候正好有一辆直升飞机从天空穿越。她的哥哥并没有死,但是终其有生命之年,也不肯说一句话。
青春很多这种残酷又热烈的事情,如果没有爱情,我们简直不知道要如何度过这无所事事的十年。我爱过一个男孩子,十三年之后,我在几千公里之外的地方又见到一个长得和他一模一样的女孩子,才知道,他们都是爱情的幻象。
一般来说,十三四岁,普通的孩子都不会想得太多,当然,有很多幻想的或一点幻想都没有的除外,但也有无一例外特性的,那就是,那个时候我们都需要很多很多的爱,很不幸,我没有。
那个时候班里头有一个叫做陈伟的男孩子,之所以说是个男孩子,因为他的个子不高,显得毛茸茸的样子,黑黑瘦瘦,态度冷漠,对待爱恨,似乎都没有什么反应,相反的,他的话虽很少,却每每显得悲观。
我总是被悲观的人吸引,因为我一直觉得说,如果一个男孩子在十三四岁的时候就很悲观,那他一定有自己独特的世界观,他的心里有一个自己的世界。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天天被四周的喜恶影响着的人会认认真真考虑死亡的问题。
我就常常在那个时候考虑死亡的问题。
其实平时的快乐真的说明不了什么,至少我那时候就是如此。我绝对是一个很多话说的、常人看来是快乐无边的人——但是,要知道一个人是真正的快乐,还是内心痛苦的倔强做出相反外化的表现,只要看他平时说话是否常常会自相矛盾。这是一个我很小时候就发现的规律,没有人会觉得我不快乐,但是我非常清楚自己,因为我就常常讲很多自相矛盾的话——比如说,我会在课堂上面唾弃老师说“老师你不过只是个师范生,而我是要考北大的”这种话,我也会在周末的时候写信给这个老师告诉他我真的觉得他非常不错。
任何时候,自相矛盾的人都有自己的真相,甚至这种真相连他们自己都不一定了解。不过,生活让我们为之留恋、兴奋和哀伤的,就是这样一些让人说不清楚的东西。
我常常注意陈伟,并且害怕看到他笑。他每次都是把脸侧向一边,微微低头微笑,多疑的我总是认为这是他在看不起对方,心里或许在默默的想着:“和你说也不会明白。”那时候班里有很多奇怪的事情,比如说为了比拼所谓的意志力,有些人在冬天最冷的时候也只穿一件短袖衬衣外头套一件长袖校服,上课的时候冷得不行,还要强装镇定,陈伟也是其中之一。他其实长得很好看,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有一种成年人中都少有的眼神,我至今说不清楚该怎样形容,或许到了很久的以后,形容他也是我难以企及的能力,即使换了托尔斯泰,可能也未必成功。这就是陈伟。
我们三年同班,说话极少,我只记得前排的女孩子曾经很喜欢他,为此把我带到她家睡了一夜倾诉心情,我偷偷跑到楼顶看天空,心里也想着他。很奇怪。
高中的时候,我们就不在同一个班里,他的课室始终在我的楼上一层,每次见到他,我就会有点疑惑,觉得虽然自己一点都不了解这个人,但是却似乎能够隐约分享着他的世界。我不知道这种感觉从何而来,也不曾很珍视这种感觉,所以,这种一闪而过的念头就好像偶尔延迟的计算机运行程序,咯咯两声之后就能马上消失。
有一天,我听有同学说,陈伟总是在宿舍里头坐俯卧撑。当我听到这个事情的时候,我没有说话,只是心里突然觉得,他可能爱上哪个女孩子了。而且我当时竟然能够又马上想到,会是哪个女孩子。很不可思议,就是有这种事情,人的大脑真是灵活得出人意料。
然后就到了大学四年,一点关于他的消息都没有,我到了北京的学校,过了几年毫不含糊的生活。我依然是一个悲观的人,认定这个世界就是虚无的,所以爱过的人,会一直爱下去,不仅如此,更加喜欢同时爱着许多人的生活。有时候为了平衡这种日子,难免要耍弄一下心术不正的小花招,但这毕竟是生活开出的花,管他是不是恶之花。
毕业之后,有一种叫做同学聚会的东西特别有意思,根据身边前辈和老前辈们的经验,我总结出一个经验:同学聚会上,单身的你以前曾经喜欢过的那个人,此时此刻眼下绝对还是单身。
这种结论对于我似乎也一样正确——就是很多这样歪门邪道的真理,让我们的生活偶尔透漏出伍迪艾伦式的快乐和反讽。
生活就是这个样子,尽管无聊,却让你笑个不停。而所谓的爱和真正的爱,也都能够走得很远很远,一样欺骗和折磨人。
我在同学聚会上看到了陈伟,他总是能成为一个低调又中心的人物,一样是微微冷笑着走过来,我不敢戴上眼镜看他,但我已经能够感受到他的不同,有点大开大合的感觉了,凭着我对人的直觉,这肯定是个能够让爱他的人徒有心痛而死活掉不出一滴眼泪的人。
这种内心有一大堆秘密,也藏了一大堆人家的秘密的男人,真的很要命。
不过我也已经是一个十足的梦想家,悲观的人一旦浪漫起来,那就也是要人命的浪漫,我从来不拒绝生活里适当的诱惑,甚至有时候也会抓狂得连身边的空气都要去挑逗,所以这么久以后,我终于敢和陈伟在网上聊天,在他约我去看电影的时候,我也压抑着激动去了。
说到压抑的激动,我已经很久都没有激动了,或者说,即使是激动,也是密谋而行的激动,意思就是:生活真的无趣了,那我真的该激动一下了。然后就有意识的去对某件事情某个人行使激动的情感,激动完后,什么也留不下。但是这次见陈伟,我的心居然还忐忑不安,仿佛回到十年之前,不知道该怎么和他打招呼,怎么和他说话。陈伟一直就是一个很闷的人,当然也有可能是他本身也不习惯想太多。
在看电影的时候,我终于拉到了那只我早就想触摸的手,你可能要说我太多情,但是我只能回应你,我真的不过是记性太好,至今能够记得十年前那只手也是差不多的大小,一样的质感,我没有摸过,但是能够感受到。
把头放在他的肩膀上的时候,我的手很自然的伸向他的手臂——那似乎根本不是在抚摩一个男人的身体,而是在抚摩一段太长太长,太久太久的时光。在这段时光里头,发生了太多无关紧要、南辕北辙的事情,绕了很远很远,倏的一下回到从前——或者说,会不会是本来十年前的光景不过是时光开了一个海市蜃楼的玩笑,我不知道。
还有一种重要的预感,那就是:这不是一段感情,这是一段情感。
任何事情都不足称奇,我们之所以会觉得某事某人奇怪,是因为我们的想象力不如人家丰富——连我和陈伟手拉手,脸靠脸这种事情都会发生,更加证明了我这个观点。习惯了医生的角色,你就会常常去追寻病人,直到你也生病,只有照着镜子。
陈伟第二天早上给我发来一个短信——其实不是早上,而是前一天晚上发来的,只不过我一回家就关手机,已经过惯了没有什么期待也厌烦节外生枝的生活。他问我他算是我的男朋友了么?我当时有点发楞,他怎么会问这种问题,我又该怎么回答他呢?我心里一阵慌乱,怦怦直跳。我一直都不是谁的女朋友,不过身边倒是有一群很亲近的男孩子男人之类,我不在乎他们是不是有女朋友,但是我知道他们都挺喜欢我,即使是和女朋友或者老婆在一起,只要我说,他们都会来到我身边——这就挺好,我想我真的是不很讨一些女人的喜欢,因为我喜欢这种自称为“想干嘛就干嘛”的关系。
陈伟这么一问,我倒不知道怎么回答了。我是多么希望自己能够是他的女朋友啊,同时还觉得这个问题非常可爱,他竟然也会在意这种事情。于是我就回答,只要你愿意,我就是你的女朋友。发出去的时候,我的心其实非常,非常的难过。
陈伟挺两极,一边问着这种童趣的问题,一边可以排山倒海的、大力的、甚至有点粗暴的搂着我,吻我。我常常在这种激烈的吻中突然短路,心想这怎么可能是陈伟,我睁开眼,看见他的确就是。我有时候质疑这种莫名其妙的激情来源何处,就问他一个同样愚蠢的问题:你吻我的时候会想着别人么?他说不会。当然不会,其实我们在吻对方的时候,基本都是在享受自己,谁都不会去想。
我知道的。
我从来不相信相隔150公里之外会有什么维系很久的单纯情感,即使相信,也不敢说服任何人去和我有一样的想法。而陈伟似乎对此不以为然,觉得这是可行的,我们从来不会探讨未来,也不问对方的过去,但是我们竟然谈到了如何相处。我觉得很有趣,相隔2000公里能有什么相处可谈?
可能我是真的爱上他了,所以在这样对他说的时候,差点掉下眼泪。
很多爱的表现都是奇怪的,比如说,不合时宜的欲望和绝望。
我很爱眼前的这个陈伟,十年之前,还有十年之后的现在,还有现在之后的十年之后。对于爱,我是非常相信的,我觉得自己也很有道德,毕竟像我这样能够理解什么是“我爱你,但是和你无关”的人,我从来没有见过几个。但是对于关系,我总是很害怕,尤其对于自己真的喜欢的人,就更加害怕去听到或承诺。我更加希望只是一种我很爱他,他知道,并且不厌烦,还会有点高兴,到了很久很久以后也是如此的关系,这就是我能想到最好的结果。
可能陈伟是由衷的喜欢这种淡然相处的品质,而我的内心呢,则是不得已为之的淡然。面对一份这样的情感,面对这种时时都觉得似乎在做梦随时都会醒来的情感,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由衷的淡然?反正我是做不到。
我何尝不想拉着他的手,天天拉着,第一次开始向往每天都一样和同样的人的生活。陈伟还很孩子气的在网上说以后应该是我先甩了他,我的心里酸酸的,可爱的孩子,他完全意识不到我的情感有多深。
有时候我们也会做一些事情,这些事情虽然不道德,我们却似乎并不觉得它们有什么不道德。亲爱的陈伟。
是的,对于陈伟的感情让我感到很迷惑。我们做完了一切感情故事里头可以去做的事情,却来不及共享彼此的世界——更加准确的说是,我没有足够的时间,他没有足够的意愿。
我们总是能够适时的看见一些和自己一样的电影,电影常常在某些关键时刻向我们明示某事或某人的关键。有一天晚上,我看了安东尼奥的一个电影:一个少女站在地中海海边,海风吹起他的帽子和头发,她突然唱起歌来,产生了一种无可言说的神秘感。这个情景使我突然想到自己,可能注定就是这么孤独的想念一些发生过就再也见不到的爱情……那一刻,我哭了。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很多的爱并不是因为证明或存在而存在的,而仅仅是因为自己的相信而存在。有的人好像是绿茶,70度的水就能把他泡开,但是泡多几次,味道就会消散。而有的人,比如我,就好像普洱茶,非要100度的水才能泡开,但是泡开之后,可以泡很久很久,味道都不会消散掉。
他不在我身边的日子,我是最爱他的。我甚至能够突然回忆起他当时是为了哪个女孩子拼命在宿舍里头做俯卧撑。
有人唱歌,有人则不。
一年之后,陈伟消失得很突然,我说他消失,他真的是彻底的消失了,不光如此,似乎大家从来不曾承认有这样一个人曾经生活在我们身边过。这是怎么回事呢?我记得初中的时候他是我们班人人都很尊敬的人物,可是当我打电话向大家询问的时候,他们竟然都说根本没有一个叫做陈伟的人。
我有点感到眩晕。
时间就这么一点一点的过去,即使我真的发疯,也不至于连这种事情都会搞错。三年中,我一直认定陈伟就在某处,他只是用一种奇特的方式暂时离开,他和我的确曾经互相爱过一段时间,并且至今,我仍然深深的爱他,想念他。这些想念的日子里头,其实不是说特别难,而应该说是苦涩;我一直不停的诉说忧伤,而我的痛苦却一直沉默。
我隔几天就会拨陈伟的电话,每次都会听到“这个电话号码是空号。”我在这种每天都会播出几万次的录音中,终于渐渐的闻到了时光和陈伟身上的香味。
直到有一天,我搬家了,从北京的东城搬到北京的西城。按照惯例,应该把所有缴费的东西都转到最近的银行去。
当我走近柜台的时候,一张清秀的脸孔直生生的惊吓住了我。
这不是陈伟么?瘦而颀长的身体,冷漠的眼神。我揉揉自己的眼睛,这种事情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力范围。
我意识朦胧的把自己的身份证递过去,对方递过来一张表格。我这才发现,她是个女孩子,不过长得和陈伟竟然几乎一模一样!然而我知道,除了在梦中,爱做白日梦的人并不是艺术家。
我心不在焉的填写表格,一边端详着玻璃窗后的那张脸,怎么能有如此相象的两个人!她看了我一眼,那是我记忆了十四年的眼神,我知道她认识我,我就是知道,我们必定认识,或者和认识有关的某种关系。
我难以压抑自己的情绪,努力克制自己的泪水,小声的问她:你是陈伟么?那个女孩子看着我的眼睛大概两秒钟,然后摇头,没有说话。我不甘心,继续问:那你认识陈伟么?她也没有说话,只是很利索的把回执单打印好,递出来给我。
我怅然若失的走在街上,回想刚才不可以思义的一幕,太阳很晒,我几乎要昏倒过去了。我手里拿着那张回执单,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展开它,看到上面有一个电话号码。
于是我发了一个短信过去,我继续说:你认识陈伟么?
过了十分钟,她回复到:我认识他。我又问:他在哪里?她回复说:我不知道。我又再问:你是他什么人?她说: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和他有关的人。
我觉得有点难以胜受这种事情,仿佛走进了迷宫,然后昏倒在里面,最后再次清醒过来,发现仍然深陷在这个迷宫里头……陈伟是怎么消失的,为什么大家都说没有陈伟这个人,然后又出现一个长得和他惊人相似,自称认识陈伟的一个女孩子呢?
关于这件事情,我不敢再去探问究竟。陈伟本来就是一个让人疑惑丛生的人,似乎从来没有人能够走进他的生活,那么我和他之间那段冷淡的却长久的摇撼着我的爱情呢?仅仅是出自于我自己对于平淡生活的想象么?我不知道。
没错,我爱过一个叫做陈伟的人,刚开始爱他的时候,他和我都还很小,十年之后,有过电光火石、的爱,那是一些不太堂皇,却能够深深的往人心里面去的东西——只是最后,我有了一次遁入迷宫的心灵体验。
我想得到一个机会,一个能够到达某处,和陈伟相见的机会。在他人的故事周围边长大,不是一件好的事情,我们都该有以我们自己为中心的故事,管它是真实还是幻象。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过一个叫做陈伟的人,他就是我永远的爱情幻象。当我已经走得很远很远,他仍然飘浮在附近的周围,我回过头去,心里想,妈的,怎么我还这么爱他。
每个人的内心,都是一套自己的演绎系统,我们的幻觉,也就无从去使劲的考证当时那些所有景深的深度了。
陈伟,你能听见么?> 删除 -
2009-04-24 16:58:51 尘远
半夜遇见虚拟花园:鼠舅舅
人是唯一被时间虏获的动物,幸好,也不尽然。最困难的复原涉及一个庞大的整体,因此我们必须尽量小心翼翼。3点是几点?事物某种内在的模糊性常常会在人少的时候突然出现在我们脑中。慢慢的,你可能便习惯那些细细分割的古怪气质,对人的猜测也便越来越准了。夜半时分,人人都是拓扑学的高手。
我的记忆不太美好,夏天的时候,我和一个比我小十岁的男孩子坐在一间咖啡馆里,小男孩的爸爸和我是同一个人。小男孩长得很好看,估计像他的妈妈,而我不好看,就像我的爸爸,这种组合非常奇怪,便使我越发觉得难过,因为两年前,我把她的妈妈打得死去活来,是突然冲进去的,差点就把她杀死。
这大概就是爸爸十多年来的平行生活,我很难忍受自己只是现实的二分之一,当然,小男孩不会这样想,他能够在每天的课余寻找一下时间的虫洞就显得相当伟大了。我告诉过他,世间万事皆是准备妥当了的,我们只需执行即可。他问何以见得,我说,我很久以前就梦见过今天我们见面的场景,连谈的话也是一样。他的表情仿佛正在静静生长的蘑菇,让我觉得又可爱,又恶心。
打他妈妈的那天我记忆犹新,我操起她的电话砸向她的脑袋,血液溅在我的脸上,她越反抗,我就越用力,我向她身上丢花瓶,开水壶,还有砧板,最后我差点把水果刀刺进她的小腹。为了离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我考大学就离家里尽量的远,反正我家钱足够多,我的分数又足够高。当然,弟弟也是,可惜他只有十二岁。
弟弟有时候会出其不意的出现在我的宿舍楼下,我至今不知道他是怎么混上飞机的,他知道我其实一点也不喜欢他,可他就是愿意看见我不喜欢他的表情。然后我一般就会带他去我各种各样的印度咖喱餐厅,给他点一盘难以下咽的东西,他皱皱眉头,却表现出很快乐的样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每次他跟我告别,我都会叮嘱他一句话:不要自以为是地把自己的戏份越添越重,否则你迟早会发疯。
你我的世界不过是愚人的天堂。
鼠舅舅是我同学阿居的舅舅,有一天晚上我们在一个聚会上认识,那天弟弟刚来过我宿舍,问我圣诞节怎么过,我说可能还是站在百货公司的圣诞树前哭一个晚上,他说:你这个善意的疯子,总是替我们发言。
在阿居的聚会上,我反复想着弟弟说的那句话,心理很鲜见的崩溃了,我回想起前三个圣诞夜,我无一不是站在同一个百货公司楼下的圣诞树下大声哭泣,心想自己居然真的是那么脆弱,还竟然让这样一个男孩子来说同情的话,未免过于难堪。身边的朋友在讲什么话,我概不能听进一个字,我只是突然之间注意到有一个高大白净的男人,面目清秀得直指我心他的脖子上挂着一根红色的手机绳,穿着一身黑衣服走来走去,笑声很好听——真是奇怪,那么多人说话,他又离我那么远,我却单单能够听见他的笑声,其他的声音则一概听不到。
于是我就问身边的同学他是谁,他回答说,那是阿居的舅舅啊。
舅舅,听见这个词,我差点马上就哭出来了。自从我知道弟弟的存在之后,几乎鲜有对任何男人产生由衷的好感,除了我的舅舅:舅舅在我心里,既有男人的力量,还有母亲的温柔,对我最好不过。我就盯着阿居的舅舅,发现他对阿居果然很好,我就这么俗得一塌糊涂的触景生情,整个聚会期间,我都对着面前的一盘意大利面发呆,发呆的间或,就看看阿居的舅舅。
第二天,阿居问我是否愿意和他一起帮他舅舅做一点工作,我听见“舅舅”二字的时候几乎好像中枪了一样,几乎是以阿居声音两倍的音量脱口而出说了声——“好!”,阿居吓了一跳,估计他认识我四年以来,从未见过我这种状态。
再次见到鼠舅舅的时候,他还是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我一向对单眼皮的男人很有好感,不知道为什么,只有看着单眼皮的人,我才能畅所欲言。
鼠舅舅快乐又温和,笑容迷人又克制,那天我觉得十分愉快,看着他,我的脑中莫名其妙的浮现出五彩袋鼠的形象,四五只站在一起,赏心悦目。说的事情我早已忘记得七七八八,我只记得在鼠舅舅开车把我和阿居送到学校,我推开车门的时候,我说了一句:舅舅再见。话音刚落,我觉得自己很怅惘,还有点尴尬,没想到鼠舅舅笑着说:你就叫我舅舅也无妨啊。
我很想和鼠舅舅说话,却害怕自己一直在不停的诉说忧伤,而痛苦却一直沉默。对于重要的人,我向来笨嘴拙舌,词不达意。于是我只好问阿居,阿居就告诉我,鼠舅舅四十三岁,擅长游泳,冬天也能坚持,他的妻儿在澳洲,好像也有情人。
我对鼠舅舅有着种种细致入微的观察,他讲话的节奏总是大开大合,他总是穿的衣服裤子几乎都是范思哲,他缺乏睡眠的时候脸上会看见一些色斑,他总是善意,不去拒绝别人,也很少批评别人。他的美在于难以言表的度,不太多,也不缺少。有时候我会骂自己有病,干吗总是盯着阿居的舅舅看个不停,可我知道,自己眷恋至深的并非鼠舅舅,而是长久以来缺失的家庭男性的形象。对于我来说,在北京,鼠舅舅就是最迷人的,而非最迷人的之一。
除了必要的工作之外,我没有任何私人机会和鼠舅舅见面聊天,我们之间有说有笑,但我知道我得到的远远不是这些。整整一个月我都沉浸在这种迷惑当中,有一天,鼠舅舅要去上海出差,同行的人临时有事不能去。凌晨的时候,我给鼠舅舅发短信说那我陪你去吧,他很久才回复我说可以,要我把身份证号码发给他之后赶紧睡觉。
意象之门突然向我敞开,眼前遇见一座虚拟花园,我欢欣雀跃,不顾身边路人异样的眼神,因为我知道他们根本就看不见。五彩袋鼠就在里头蹦来蹦去,好不热闹。我从这张床爬到同学的空床上,又从这张空床爬到另外一张空床上,跳来跳去,根本无法控制。我哼着歌,咯咯咯的笑,产生了一种无可言说的神秘感。我望向窗外,看见众多高楼大厦都变成了象,奔走间发出低沉的隆隆声……瞬间世界就这样改观了。
次日早晨,我坐在桌子旁边,手机响起,我难过地想肯定是鼠舅舅已经抵达了上海,然后怀着歉意通知我一声。我按下阅读键,果然如此。人和人的情感从来就不是相通的,不去误解彼此已经是万幸,我仍然能够遇见虚拟花园就好。任何事情都不足称奇,你之所以会觉得它奇怪,那是因为你的想象力不如人家丰富。
同一天,弟弟离家出走来到北京,这已经是第二次了。上一次他刚到,我就对他说:“我从不理会精神困境,所以,你别来向我诉苦。”他在长安街上哭了一个小时之后就回去了。这一次,我却和他在后海的麻辣烫小店里吃了一个通宵,喝了很多黄酒。人不应该去援救情感,情感也不应该来援救人。
弟弟从书包里头拿出五个陶瓷杯,大大小小的一套,“我分六次从星巴克里头偷出来的。”他说。我们开怀大笑。我看着弟弟,他很早熟,过得不一定比我快乐,十年来,他都是我恶意攻击的对象,之前我从无愧疚之意,反而还变本加厉。我之所以会突然间这样想,全是因为鼠舅舅,尽管我说不清为什么。一个人之为一个人,岂非多么奇特!当然,我是相当擅长用实在去修改实在的。
弟弟离家的第五天,我再次见到了鼠舅舅,我们在车里谈到了男人的爱情,他很坦然的告诉我,要一个人一生都爱一个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这是违反人性的,无论我承认与否。他说如果你的父亲不是一个酒鬼,不是一个赌徒,不是一个施暴者,他就不是一个坏人,他应该得到你的原谅。
这种话我听到过很多次,我在理智上是能够承认的,只是这种伤害于我过于根深蒂固,所以一直不肯接受。但鼠舅舅很简单的几句话,却让我从情感上接受了这个事实,我觉得我可以理解我的父亲了。不过,如果我是一个更加漂亮的女孩子,我或者就会爱上鼠舅舅——这种想法有点荒谬,就像说,它难在令你于此事物上找出新情感,而这新情感却又来自该事物。
鼠舅舅开一辆白色的捷达车,很有一种喜剧效果,之前我觉得开捷达车的人都是出租车司机气质,现在我则认为开捷达车的都是美男子。所以,你能说我不爱鼠舅舅么?你肯定不能;但你能说清楚这是哪一种或者哪几种爱么?你也断然不能。激动人心,也得讲究天分。
这种情感过了几天之后,转化成一种更加生理的方式,即每次我见到他,必然会胃痛,我发誓自己并没有爱上他,但胃灼烧的感觉根本无法忽视,而我从来不是一个有胃病的人。
一天晚上,我们在一起开会,我再次感到胃部火辣辣的灼烧,不是一种疼痛,而是真实的灼烧,烧得我晕头转向,我觉得自己应该全身发红,鼠舅舅却对我说:你今天脸色怎么那么苍白,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说是的,我胃痛。他马上到厨房拿出许多食品,倒上热水,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鼠舅舅送我和阿居回学校的时候,他下车给我买胃药,他问我要哪种,我说我也不知道。于是鼠舅舅就问卖药的有哪几种,卖药大爷凭着残缺的记忆数出三种来,鼠舅舅说:“三种都要。”我瞪眼看着他,他说:“不同的胃痛不能吃同一种药的,你试试哪种最适合你。”我口齿不清的说谢谢舅舅,他说:“和舅舅需要说谢谢吗?”我心想,现在不要展示自己情感的每一面,要为不确定的事物留以空白。
回到宿舍,我嚼其中的一种胃药,那大概是我二十二年以来吃过的最好吃的药片了,我因其美味,吃了一片又一片,不知不觉五片就下去了,半小时过去,灼烧感没有一丝缓解,于是我知道,我根本就不是胃病。
时间又到了半夜,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我会这么快乐?不久我就想明白了,这是我在北京这么久以来,第一次有人关心我,陪我买药,问我是不是生病了,在平时,我也从来不会给别人机会关心我。
其实想来,如果诚然如阿居所说,那么鼠舅舅亦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男人,但他迷人,他宽达,在某种意义上,他给我一个我父亲向我做自我解释的机会,从鼠舅舅身上,我有了一个给父亲下台的机会,是的,我原谅了他,虽然我之前从未设想或盼望过这一天。只是我不懂,我是因为要原谅父亲而喜欢我的鼠舅舅,抑或是因为鼠舅舅的迷人,使我忘记了这长达十多年的噩梦?我坐在这间酒店的咖啡厅里等爸爸的时候,发现桌面上有一盒很长的火柴,我擦燃其中一根,突然有种被爱,被温暖关照的感觉。
果然,爸爸今天来北京了,他或许凭直觉知道弟弟可能来找我,或者我可能知道他的去向。我们就约在这个酒店见面,他坐在我对面,说些寒暄客气加鼓励的话,显然心不在焉,我则利用这段时间细细打量他,似乎已经许久没有认真看过这个人了。当他终于鼓起勇气问道“你知道他离家出走的事情么?”的时候,我很轻松的接着说:“这是他的新号码,你别用你的手机打就可以了。”
爸爸很疑惑于我的态度,但他毕竟还是找到了弟弟,弟弟答应他过了周末就回去,爸爸才提前离开了北京。其实真的是这样,无望的恶梦,都不只是表面上的,而是本质上的。我在和爸爸的对话中终于闻到了鼠舅舅身上的香水味。我触及到了言语所不能形容的秘密。
弟弟看我,我看鼠舅舅,看来看去,都是青春背后的阵阵忧伤。弟弟曾经因为恐惧而去棺材店左顾右盼,我则因为愤怒而被拉上警车。打动人心的书有很多,唯独《魔鬼附身》始终不舍得放下。鼠舅舅的出现就像美味糖果,我想拉他的手,靠在他的肩膀上睡着一觉,我想抱住他,就像我一直以来想要抱住父亲。此时如果有一瓶酒在我面前,我会毫不犹豫的马上喝光它。
就在前几天晚上,我第一次有了和鼠舅舅单独相处的机会,说是机会似乎有点心术不正,可我又不知道怎么形容那段短短的时光。我们就是坐在车上横穿长安街,在这条北京最美丽的街道上,路灯是五十年不变的唐僧法仗样式,我想即使北京比纽约更加富有的时候,这个灯也不会被换掉。这个世界从来就是这个样子的,人和物,同一奥秘。
我看着路边的灯飞快的一闪而过,仿佛就像看见胶片一格一格往后拉,每一格都印着某段生活,我抽起了鼻子,眼泪滴滴答答的掉下来。鼠舅舅很疑惑,把车停在一边着急地问我怎么了,我不知道该怎么说,还撇着嘴装作笑的样子。鼠舅舅笑了,说:“你的睫毛膏都不防水啊?”我知道自己的眼睛已经晕成熊猫一般了,而我又本来就是他身边所有女孩子里最不好看的一个,所以当我听到他说那句话的之后,悲伤之情油然而生,马上就从啜泣变为哇哇的哭,我抱着鼠舅舅的毛衣,他拍拍我的背。我想起了太多事情,为什么我不能够有我的父亲,为什么我不曾爱过我的弟弟,为什么鼠舅舅离我如此切近而遥远……鼠舅舅抚摩我的背,手掌温暖又安全,我本来是多么想长久的哭一阵啊,可是又担心他会觉得我个性乖僻,于是就早早的破涕为笑了。他看着我,很疼爱的微笑。其实我当时最想说的就是:鼠舅舅,我可不可以抱抱你,顺便挨挨你的脸?那种感觉真的很怪。
连续许多天,我每天都会梦见鼠舅舅。仿佛只要他一探出身子,就会变成阿芙洛蒂特的肖像,或许,怯懦和胆小是一根悬崖勒马的细绳。所谓的梦与真正的梦,到底哪个更加不切实际?我不会游泳,却想向他证明,我会被淹死。
我是十足的梦想家,我去恨,是因为我会爱;我爱无可爱,于是就会疯狂。认识鼠舅舅之后我才了解,对于过去的那段生活,其实不是说特别苦难,而应该说是苦涩。
我常常这样提醒自己,我并没有被欺骗,我充分认识这种深度,只是并不把它当真。真无法模仿,假无法转化。我意料之外的,无一不是我早已暗中期待。我仍然念念不忘鼠舅舅说会在情人节给我送玫瑰花的话,正如声音从来都是为了证明安静而生的一般。
鼠舅舅出现前后,一切无所改动,而一切都有所不同。> 删除 -
2009-04-24 17:00:07 尘远
成全某日有因的干哭:爱情万岁
当我打开这个文档的时候,我就不禁问自己:为什么我的生活从来就像是故事梗概,如此简练,500字就讲完一个故事?还是说,我总是在迫不及待的迎接下一个离奇事件?然后故事说着说着,自己就莫名其妙的和自己相遇了,这个时候,往往只能感慨一件事情,那就是:任何自然而然都是有难度的,年轻的时候我们只有风格。
击击孟是个不可言喻的人,我的意思是她值得我一说,我和她,都曾经想借机看清自己,或者看清自己的消失,因为即使爱情没有屠戮,它也会赋予某些人精神异常的能量,对不对?
我是一个女孩,击击孟也是一个女孩,我们的年龄相差三个月,虽然这是我认识她四年之后才知道的事情。我从第一眼看到击击孟开始,就再也没有忘记过她,她对于我来说,就像一次抻扯得格外长的旅程,而我从来都性格急躁,一见钟情,然后若干天后突然泄气。
我至今仍然能够回忆起第一次看到她的若干细节情形。击击孟是一个普通的银行柜台小姐。我头次去那个银行存钱的时候,往那个窗口丢了一个身份证,她丢出来一张大大的表格,对我说:填写一下这张表。我往窗口里面看了一下,看到了一个让我此生都无法忘怀的脸——她面颊清瘦,头发很短,手指很细却不柔软,有种骨骼清奇的感觉。她几乎没有什么表情的,嗓音也不是女孩子的感觉,每次抬眼看我,感觉眼睛都没有完全睁开的样子,不确定是否有点白眼。眼前的这个简单的形象,竟然瞬间引发我不知从何来的幻觉。
这家银行算不上有名的大银行,我去得既不算多也不算少,因为我时常丢钱包要挂失,每次挂失的时候又会感觉莫名的开心,因为可以走到柜台与她相见,而且不会唐突。她后来第二第三次看到我挂失,并不会笑,而是眼神一种有点奇妙的,类似于早就认识我了的感觉,每次走进银行的时候我就像一个赴约会的少年,带着初恋一般的温柔和无知。莲花盛开,并把她带入我的梦里。
我想承认,从第一天看到她到今天,正好五年的时间,在这五年里,我没有一天忘得了她,虽然我身边的各色过客来来去去。我始终小宇宙强大,即使从不主动也能拥有许多投怀送抱的各式朋友,而只有她一人,我始终心怀羞怯想渐渐靠近,无奈既没有任何机会,也没有任何可能。我担心即使某天我和她刚说两句话,就会被她赶走(用某种宇宙学技巧)。
我始终不肯承认自己一直在暗恋一个女孩,虽然她就是我理想中的young boy。Young boy这个名词是我能够想到的最好的形容她的词语,罗里吧嗦的东西和她从来不沾边。但是我的男朋友告诉我,你的确爱她,否则我就不会在那样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一边挂失,一边在她的柜台遗失了第四个身份证。
每次挂失的时候我们的对话总是这样的。“卡号?”“没了。”“身份证呢?”“和钱包一起丢了。”然后她就会看看我,好像早就想到我会如此回答一样,带着一点点笑起身离开坐着的转椅,跑到后台去取厚厚的资料本。我坦诚,我从没有忍受过丢失身份证和钱的煎熬,却无时无刻不在等待此刻瞬间的欢愉。
第四个身份证是我在柜台遗失的,我在那个时候还根本不知道她的姓名。回家之后,手捧着回单,心想这就是上帝给我的和她说话的机会了。我认真寻找上面的印章,清晰的刻着击击孟三个字。我打电话到她们银行,用平静的声音问:请问击击孟在么?击击孟接过电话。“我的身份证忘在银行了好像。”她用男孩的嗓音回答说“是的,你是马小马么?”我第一次听到她说我的名字,有点羞耻的眩晕。“你明天过来我们银行取回去吧。”是的,我自然是要过来取的,从你的手上取回去。第二天,我看到她,她早就准备好了那张身份证,我一去她就递给我,我说谢谢,她看了我一眼,还是清楚的发现那一点点可爱的白眼,于是,我也给她白眼,扯平。
以后的日子,我知道了她就是击击孟,却从来不曾和她说话,我认识的每一个朋友都概莫能外的从我口中得知一个这样的人。一个美好如young boy,短发,清瘦,高高的奇怪嗓音女孩。我甚至可以说,如果你无法想象击击孟的样子,那就参考李宇春,她们的唯一区别就是,击击孟的眼神和小动作更加迷人,她用下唇吹额上头发的小动作,尤其让我心动不已。
其实这种日子很不舒服的,我可以不去想她,但只要一想到她,就会陷入深深的漩涡,她固然是个北方人,我也固然是个可以随时翻脸的南方人。她此刻在做什么?和他人一起吃酸橙子,还是一起看无聊的韩剧?
很难想象,我从进入那间大学到四年后的毕业之间,我们始终就是这样的毫无关系,后来我知道她一开始就记住了我的电话号码,而不是我以为的对我毫不在意。三年半之间,我保持一种特定的频率光顾此银行,因为在忧伤和虚无之间,我宁可选择忧伤。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会不见的,有些东西大概是太快了就不觉得他存在,有些东西因为太慢了,也就不觉得他存在。击击孟至今以为这是一场戏中戏,而不知道其实我们就是主角。
有一天,我发现击击孟不见了,她不再坐在那个柜台,我六神无主的办理好业务,心想可能是击击孟告假,可是当我第四次去都没有看到她的时候,我几乎在大堂哭出来,你怎么可以就此消失?我甚至还不知道你的电话号码!我沮丧的回到宿舍,告诉自己一切已经结束。一分钟的胶片比猪肉贵多少,你知道么?我既然是个超人,又何必穿着迷彩服趴在这里!
我躺在床上,无法闭上眼睛,我在想我该怎么办,这件事情不能就这么结束。是的,我即使打扮得像一个板栗,也要问到她到底人在何方。
第二天中午日晒当头,我脚踩滚轴滑轮,貌似轻松地朝银行走去,我汗流浃背,我能不能活着回来?到了银行,她果然不在。我整理一下头发,鼓起勇气问那个大堂经理:击击孟到哪里去了?他很奇怪的看着我,说“她到分行培训去了,三个月之后回来。”幸亏戴着面具是无法做鬼脸的,否则我早就失态了。我留下自己的联络方式,说如果她回来,请她联系我。然后飞一样跑掉,我想,难道我就只有在这些无聊的时候感觉自己像个正常人?
这就是暗恋?现在我就不得不说是了。如果她是个男孩,我会使用各种方法,甚至可以使用瓦斯枪向他表白,但是她是个女孩,一个从心的最底层猛烈震撼我的女孩,我能够说什么做什么呢?难道能够把她卷入时光旅行袋?悲伤使人变得有趣。
三个月后的一天,我接到一个短信:“我是击击孟,听说你来我银行找我有事儿?”我当时正在扫地,扫把被我扔到床上去了。是的,少女就是一切秩序的敌人,这一点只有我最清楚,地狱和天堂都是非理性的,天堂不一定善,正如地狱不一定恶。可是,我回复了一条短信之后的半年内,我们再无联系。我们不知道又在什么时候鬼使神差的交换了msn,却也很少看到对方上线。偶尔上线了,也是聊一些毫不激动人心的东西,只记得第一次她寄给我她的照片的时候,我马上将她变成桌面,一个人看着,想哭。为我四年都没有改变的感情和现在这种奇怪的现状而哭。
很讽刺,这个时候我已经到了另一个学校,和原来的学校距离很远。我换了几个手机,那个号码在最近的春节,已经删掉了。直到某一天,我接到一个陌生的短信“你最近有空么?我想请你帮个忙。”我说你是谁啊,她说我是击击孟。如果是以前,我就马上回电话,但是我没有,我平静的回了短信。她请我去帮她们银行排练舞蹈,我答应下来。在我第一次看见她不穿工作服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想说,这是我第一次背后插上发条的时候,我的热情已经没有爆发的危险,这里便是,除了倾心的欲望,无人能认识的地方。
听到她说话的时候,我想说我真的很想哭,我等待了四年,终于等到今天能够和她面对面的坐着,互相给对方点菜,互相开个小玩笑,我终于可以被她主动的问话,她讨教我事情,我细心的回答她。难道这是一种羞耻?生命的奥秘在于生是向前的,而理解却是向后的。我尽量让自己说些体面的谎言,让进步属于非理性的人。不停的打量她的眼神,不过似乎自始至终不曾说过什么,我尽量不让自己看她,以免会瞬间变成一座雕像。
然后在一段时间内,几乎每天晚上我都可以看到击击孟,当然和她一起出现的,还有很多奇形怪状的同事们。我很自私的为她安排了一个节目,模仿李宇春唱有你没她,正好同事们起哄说她实在和宇春太像。我们排练那首简单的歌曲,她的嗓音不用模仿已经雷同,她的舞步却给我大量和她身体接触的机会。
她坐在沙发上,我就双膝跪在她的双脚上手肘放在她的膝盖上,双手托腮双眼深情的看着她,我尽量使自己看上去像个正常人:批评她某些姿势做错了,我给她开肩,不停的抻扯她的肩膀,耐心的和她十指相触拉扯手指,我甚至揉搓她的小脸,开玩笑说你一定要用眼霜了。她偶尔说些很没有营养的话,我也会报以粗鄙的语言。又能看到击击孟,又能和她一同欢笑,这难道不是狗屎运?每天晚上我回到家里,会找各种理由把她扯上msn,她很愉快的一口答应,从不拒绝。我们在网上胡说八道,其实击击孟本来根本不善言谈,她说她从来没有过男朋友,我此刻的体验糊里糊涂,很像是通往疯狂的最明净的道路。我曾在这样的日子里,带着忐忑的情感观察我的心灵趋向未知世界。在这若干天里,我感觉到盒子越来越小,开启越来越困难。
有一天我终于崩溃了,我在msn上和她说了太多,我说我今天很难过,她说那我就陪你聊天,多晚都可以。为了能让她多说话,我尽量说些让她有理由反驳的东西。击击孟突然问我,你为什么会来找我,为什么现在会如此帮助我?我当时一愣,在键盘上敲出“我爱你”,然后按下删除键,用一个我临时编好的故事取而代之。我说“我爱的男孩很爱你,所以我来到你身边,我想总有时候可以告诉你这一切。”她安静了很久,然后问“那个男孩还在想我么?”我忍不住了,我终于说出了我的心里话——是的,他非常想你,无时无刻的不在想你,他从第一天看到你到现在,五年了,每天,每一分钟都在想你,他对于你来说无足轻重,你对他的意义却彻底永恒。击击孟可能被我弄糊涂了,就说可能他爱上别人之后会好的。我说“不会的,这是一种艺术家的情结,确切的说是一种情怀,即使他一生故事无数,即使生命的时间和空间做了无数神秘的事情,他在生命的尽头还是可以干哭着说,因为击击孟,爱情万岁。”
我不知道击击孟是否被这个充满谅解精神的故事感动了,反正我被自己感动了,我多么希望事实真的如此,即使我们爱上同一个人,也可以一起快乐的享受年轻,即使在什么都已玩尽的世界末日,我们还可以一起用餐,一起听关于香菇的笑话。如果你愿意,我是真的愿意爱上你所爱上的任何男人的,我愿意和他一起分享你,那是一种来自生命深处的谅解和嘴痒。我多么想说:请你花片刻来享用我,我都为你准备二十多年了!
第二天,我无法再用一张正常的脸来面对击击孟,她不知道为什么对我也有点冷漠,一反以前的欣然。当天晚上,我决定,我不再参与这个排练,我无法在短时间内再去面对她。我说了一个谎,可能是伤害她也伤害我的谎。她也许是鼓起勇气才向我抛出那个致命的问题,直指我的内心“你为什么来找我来帮助我?”,而我一闪而过,可我当时真的无法不怯懦,犹如王家卫电影里的人物,因为害怕被拒绝,所以先躲闪,而因此却完全错过了对方小心翼翼的接近。我们有一些约定,比如她父母避暑的时候可以来陪我通宵,可以教我做酱鸡翅,记得这个,我也快乐。当击击孟问我何时才能再见面,我只是简单回答说:任何你需要我的时候,我随时都会在你身边,你对我的意义,远远比你想象的大得多。
我走在校园里,她不停出现在我路过的任何角落,用一种陌生的却热情的目光迎接我,告诉我她无时不在想念我寻找我。我走过去,她终于拥抱我,彼此冷泪热泪,纵流横流,感觉就像倾尽所有。
一个月后,她们表演那天,我出乎她意料之外的出现在她们的后台。我说我是来给你们化妆的。话音刚落,我就开始给别的同事化妆,直到我的手不再发抖。当击击孟坐在我对面闭上眼睛时候,我不禁想,日后自己该如何向他人讲这个甚至连对方都不在场的暗恋故事?这是一个仅有两三处记忆点的五年么?我来你这,就是为了迷一次路?
我化着化着,泪水开始无声滑落,等我意识到的时候早已悄然失控,我在哭。我已经拥有最好的回忆了,只是不知道击击孟的梦中会否出现我这个外星人?青春就是,没有开始已经终结。我看她的脸,有点变形,比美丽的时候还要更美些。我为我这五年的爱而哭,为这次穿透生命的、错在彼此懦弱的暗恋而哭,她实则羞怯,而我却更加羞怯。她发现我哭了,她静默的看着我,目光中我明明看到,有一种无端弥留的温柔,那一刻,我知道她也爱我。而我多么想以初恋的无知和温柔给她回应:我看你,却看不见你,你就是我心里永远的断背山,我爱你。请你不要害怕我。我自持不住呜咽着跑开,留下无穷无尽的疑问。> 删除 -
2009-04-24 17:00:40 尘远
瓦砾堆上的马德里花园
西班牙,马德里。一个带有黄沙的城市,节奏不快。人物不明确自己的职责,漫无边际的生活。天空总是出现幻象,云浮动的效果。
街头总有很多孩子踢着易拉罐,叮叮当当的,仿佛未来的球王,也仿佛是偶发事件的背景节奏。
这里的人吃水果不用刀,思考不用左脑,爱人不用面包。
一个人如果没有欲望,就不会到处迁徙;一个城市如果没有欲望,就不会变化莫测。
我和上升掣上星期才搬过来,Gamble大街,这里有很多平房,所以我们所住的这坐七层楼房已经很引人注目了。我为什么选择和上升掣一起住,是因为上升掣这个女孩子从来不计较盘子里的菜是否美味,而只在乎它的营养。
上升掣是个习惯沉默的人,她说自己从出生至今几乎没有说过一句废话。
我读大学的时候认识了她,由于共同的沉默,我们成了好朋友。在一次非常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上升掣竟然是我父亲在外面的情人,可是那时我却没有过分难过,因为父亲在我家里也只是一个没有灵魂的影子,就算他坐在沙发里,你也永远不知道他的灵魂在城市的哪个角落逃避着。
然而由于不得而知的原因,上升掣告别了父亲,毕业后就和我一起来到黄沙中的马德里。“虽然我从来没有出过国,却觉得马德里就像自己的故乡一样。”这是上升掣下飞机后说的一句话。
是吗?这个舞裙满天的城市。或许吧,做出一个选择不一定是由于爱,而是由于不得不选择。小人物就是这样,我们创造的世界我们被安排。
我每天都会下楼去,系着一条红格子的丝巾,慢慢的绕好大一圈走到要去的地方,再慢慢的绕另外一个大圈回到原地。
让我疑惑的是,每天我都会在不同的地方看见同一个身影,那是一个男人,快步穿梭在大街小巷之间,从来不停下来,只是那样握紧拳头跑。
一天,我来到超级市场,付钱的时候发现那个男人垂着脑袋靠在一面墙上,手里握着一些东西,那时他离我很近。这时,那个男人摊开手里的东西,是张照片,照片里是个穿绿衣服的女人。
然后他用中文问我:“你见过她吗?”
我仔细看那张照片,发现那个女人的脸部被刮得很模糊了,根本无法辨认出她的模样。我摇摇头:“你想找这个没有模样的女人吗?”
他已经走了。
上升掣和我都没有固定的工作,经常的,我们会去外文出版商那里翻译一些资料和书籍,有时候就在家里,站在阳台上,想象市中心可能发生的一切。上升掣依然沉默寡言,但我看得出她的眼神已经比在中国时要显得婉转,在有的时候,我甚至可以看见等待的希望。
我原先以为,上升掣和我一样,是漫无目的地选择了这个城市的,但是从她的眼神里,我发现其实她有着明确的目的。这使我怅然若失。
我问她:“如果有个男人每天都在奔跑,那是为什么?”
上升掣突然靠得很近地对我说:“那是因为他要追逐的东西还没有出现。”然后她转身离开,白色的睡裙显得异常鬼魅。
第二天我在街上乱逛的时候,又看见那个男人,他跑过小贩的摊档,跑过破碎的瓦砾,跑过大桥,跑过斑马线,似乎一点都不疲倦。
我感到莫名其妙,为什么每个城市里都有如此奇怪的人,他们似乎不是地球上的生物,因为的用地球人的逻辑根本无法解释他们的行为。这个奔跑的男人带动我的目光,直到突然间他站在我的面前。
“请问你见过这个人吗?”他再次拿出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人穿着明黄色的裙子,可是脸部也被刮得模糊不堪,根本无法辨认。“这和上次那张照片上的是同一个人吗?”我问。
他又消失了。
我找到一个没有人的瓦砾堆坐下来,满脑子里想的都是那个奔跑的男人,还有他手里的照片,还有那张总是模糊的脸。忽然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但又莫名其妙的亲切。
为了消除种种怪异的感觉,我决定去把长头发剪短。
回到家里的时候,上升掣已经做好了丰盛的饭菜等我了,她微笑着请我入座。我惊讶得仿佛看见了上帝在打电话。
“送你一样东西。”上升掣从背后拿出一瓶蓝色的香水。“Anna Sui,唯一一种带有忌廉甜味的香水,最灿烂的蓝色。”上升掣说。
那天晚上,我和上升掣爬上楼顶的天台,铺了一张床单,躺在上面看星空。那是我唯一一次看见上升掣思如泉涌的样子,她畅所欲言,没有遮拦。
我问她:“为什么那时候你爱上了我的父亲?”
“他是一个说不上可怜还是可悲的人,穿过社会的瞳孔看来——他是一个失败者,但是穿过某些人的瞳孔他就是英雄的影像。我们从来不知道他对自己的评价,他没有说过。有时候我们爱上一个人的,并非由于他的动态,而是由于他的凝滞。”上升掣说。
其实我们从来没有做对或是做错过,因为我们是小人物,天生没有多余的权利,比如,辨别是非,在做与不做之间作出选择。我习惯了失眠,有时候我会想,自己是不是从来没有清醒过。
一个女人和她不爱的男人在一起有很多理由,就好像一个男人为了逃避自己所爱的女人而到处漂泊一样。
马德里的温度计失灵;树枝抖动;潮湿的天空没有干燥的迹象;步伐匆匆,笑容冷漠;走过,没有留恋;僵硬的,一切都是,而且,没有概念。
这是一个冷漠的,中性的城市。
那天晚上,我和上升掣相拥而睡,在一个看得见星星的天台上。
我在浴室里淋浴,喝着喷头里的水,脑子里全是那些没有脸孔的女人照片,和那个拿着照片到处奔跑的男人,我看见他又反复出现在我的视野里,像被剪辑过的电影胶片,凌乱又沉重。
我不会离不开任何一个人,但我的确已离不开充满疑问的生活。
但是,有的疑问是无从解决的,就像数学猜想,得知结果是易如反掌,要把它证明透彻,却需要几百年。
所以说,在一个看似简单的世界里,其实充满了无法解释的黑洞,大部分人看不见,然而却有小部分人陷在其中无法自拔。
“我的嘴唇破了。”上升掣照着镜子,对我说。
“有的人拒绝爱情,可她偏偏拥有;有的人不拒绝爱情,可她却从来不曾拥有。是这样吗?”我问道。上升掣充耳未闻,沉默。
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我走进地铁站。地铁进站,车门打开,人流进出。
在我正要走进地铁的时候,我看见那个男人飞快的从门里面飞奔出来冲进对面的列车。不知是什么原因,我也马上调转方向,朝着对面的列车跑去。
那个男人似乎发现了我在追他,竟然逃避我一般的跑,他拨开人群穿过一节节车厢。
那时,直觉告诉我:要追上去。所以我也拨开人群,穿越过一节节车厢。地铁里的人都吃惊的看着我们,然后冷漠的把脸侧向一旁。
地铁进站了,我和那个男人同时跳出门外,我噔噔噔的直追他出站,耳边仿佛响起了西班牙小调,咿咿呀呀的,热情而紧张。
我们俩穿过大街小巷,跨过瓦砾堆,烈日当空,所有景物都被热浪冲得变了形。“你给我停下来!你是谁?你到底是什么人?”我声嘶力竭的喊。
终于我们都累了,停在一个小巷子里,相距三十米的距离。
“我要找人,我要找人!”他大声喊。然后从一衣服里抽出几十张照片,“我要找到这个人!”他带着哭腔吼了一句,然后把那些照片朝着天空一甩。
我的眼前飘满了白花花的纸片。我惊呆了。
照片全部落地的时候,那个男人已不见踪影。
我仓惶失措的把地上的照片全数捡起来,一张张的看过去,全是同一个女人,但是脸孔都模糊了。这个女人是谁?怎么越看越像我自己,难道我爱上他了?
我失魂落魄的走出巷子,想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在回家的路上,我看见那个男人正蹲在另一个小巷子里哭泣,我走过去,也蹲下来。
“她是我以前的女人,我爱她,却没有办法证明自己是爱她的……”他说。“你别哭了。”“我不是哭,这是我的眼睛在流汗。”“……”我无话可说。
“分手的那天我撞车了,后来有很多事情都记不起来了,包括她的样子和姓名。但是我记得,她说自己最喜欢的地方是马德里,她说她一定会来这里的……我只有这些照片,其它的就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我很清楚,我很清楚,我还是爱她的。”
看着这个男人,我突然很想靠近他,靠得紧紧的。然后我就靠过去了,他也没有挪动。就那样我们互相靠着,直到鸽子都从街心花园飞走。
感情不可能有静止状态,它不是向这个方向发展,就是向另一个方向发展。
爱一个人不代表他就相信爱情,相信爱情也不代表他能够找到一个自己爱的人。悖论的世界还是世界的悖论,大概没有人知道答案。
未曾深爱已无情,这是怎样的滋味?想到这里,我断断续续的流了几次眼泪。
回到家里,我已经精疲力竭。我打开门,餐桌上已经做好了简单的饭菜,然而无论我怎样呼唤上升掣的名字,她也没有再出现。
至死的沉默总是伴以突然的停顿或离开来达到生活中的高潮。
她把自己的一切都带走了,至于她去了什么地方,我一点头绪都没有。后来,我发现了一个大信封,我迫不及待的拆开来。里面有很多照片,还有一封信。
“苏纳,沉默的原因有两种,一是无话可说,二是太多话要说,我属于后者。几年前我爱上过一个男人,但我离开了他,因为我发现,自己原来并不懂得如何对待一个如此爱自己的人。原来世界上真的存在无法承受的爱情,人们追逐过的东西,到了后来,往往成了逃避的对象。
那个男人现在在这个城市里奔跑着,而且跑进了你的世界。我为了这个男人而来,却发现自己依然无法承受太炽热的东西,或者我这种习惯沉默至死的人,根本就不能够得到太多。
我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但我已经确定自己无法得到它。男人为爱情奔跑、迁徙,女人也一样,可如果轨迹始终无法交汇,那就只能离开。
我留下了一些照片,你看是不是和你有几分相似?我和那个男人分手之前,曾气愤的刮花了我送给他的所有照片。如果你爱他,你就带着这些照片去找他。
再见,我现在已经在另外一个城市里了。祝福是最安全的情感,适宜用以告别。”
我再看那些照片,果然和我很相似,就是那个男人手里握着的那些。
真相的面纱就这样被上升掣的离去一撕而落了。
外面的城市依然充满杂音,我点上灯,昏黄色的光晕里残留了很多迷惑。我不过是一个连自己想要什么都不清楚的人罢了,走在瓦砾上的马德里花园。放眼望去,有几个西班牙女人依靠在电灯柱旁,也许她们和我一样,也许并不一样。
忽然间我又觉得无比舒适,像一只喝饱了牛奶的小胖猫,趴在灯下睡着了。
我们的欢笑太多太多,不知道悲伤是什么;我们的交情太多太多,不知道真心是什么;我们的消遣太多太多,不知道寂寞是什么。
所以到了伤心的时候,我们就觉得自己一无所有。
是的,爱情不能只靠想象,但是有时,爱情却只能依靠想象。
我和上升掣像是一双手套,形状完全一样,可方向却完全相反。I still haven’t found what I m looking for.
早上的时候,我在阳台上伸懒腰,看看这个城市是不是也醒来了。然而,我又看见那个奔跑的男人,他穿过无数瓦砾,穿过大街小巷,不知疲倦,不知深浅。我没有为自己的孤独沾沾自喜,也没有为他的孤独悲痛欲绝。
拥护生命的人最后是被生活毁灭了,拥护爱情的人最后是被爱人毁灭了。有的离开,有的留下来,逃避或者对抗。
爱情和什么东西都没有关系,真的。
那个奔跑的男人看见了阳台上的我,微笑着招了招手:“我们认识吗?”我点了点头,他停了下来。
“我觉得我好像真的认识你,你认识我吗?”他大声喊。
我回答:“如果你觉得我们是认识的话,那就是认识的吧!”然后他又拿出那叠照片:“你认识这个人吗?你见过他吗?”
我无言以对,但还是点了点头。
“你愿意和这个女人一起离开这个城市吗?”我问道。“我愿意!我愿意!”他兴奋的回答。“你叫什么名字?”“我叫苏黎世!”
我回到家里,在所有照片的背面写上:留给苏黎世。封在信封里,然后走到楼下,交给他。
第二天,我从飞机上最后看了一眼马德里,这个美丽而犹豫的城市,还有那些瓦砾,那些大街小巷,那些鸽子,那些争相划过天空的流星,然后把窗子拉下来,闭上眼睛。不到离别的时候,爱永远不会知道自己的深浅。
下飞机后,我扯了扯歪斜的肩带,转身去拿行李,这时,我惊讶的看见那个奔跑的男人正在焦急的等待自己的行李,奔跑着穿过几个行李传输带,就像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情形。> 删除 -
2009-04-24 17:01:35 尘远
夜遇南瓜人
多少个世纪以来,只有少数几个人跟我的想法一样,只有他们是真正明白为什么一切时代都永远糟糕的人。
你肯定也有过在现实中大梦初醒的感觉,但不知道你会不会也和我一样,并没有太多伤心,即使你的确曾经做过一些疯狂的事情,可是你却并不觉得那是你做的,就算时光能够重来,你也只会去重复一遍。
我好像从来就和别人不一样。
世界就是所发生的一切,是事实的总和,而不是事物的总和。并且,幸福的世界完全不同于不幸福的世界。
即使是躺在床上的时候,我也总是能够在睡着与清醒之间保持比常人长得多的时间。那种状态里,我就能够从现实中分离出来,去确认这种紧张是什么。每天看见停车场整整齐齐的放着那么多的车,我就不由得心生恐惧。
为什么他们不愿意把汽车停在树上?
所以我宁可去爱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人,以免她把自己和自己有的东西搞混淆。怎么说呢——我想,她必须能够清楚的把自己和这个世界的规则分开。
午夜时分,我一个人蹲在天桥上想,如果这时有头长颈鹿经过我身边,那该有多好。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那一天午夜里经过我身边的,虽然不是长颈鹿,也是一个绝对能够让我惊讶万分的东西,那是一个南瓜!
南瓜的首次出现既不是从天上直接砸在我的头顶,也不是从天桥台阶奔跑而来,它是悄无声息、静静出现的,我一转身,就看见它了。南瓜一点攻击性也没有,当然它也表现出了相当的倔强,似乎一早就知道我肯定会把它带走。它一言不发的“存在”于我身边,早已习惯了怪异事情的我一点都没有怯场,当然我也一言不发。
十分钟过去了,南瓜突然发话。
“海德格尔认为,我们都只是营养良好的尸体。”
这居然是一个懂得海德格尔的南瓜。真羞愧,我连维特根斯坦都没有好好读完,它竟然跟我提及海德格尔的名言。那些每天都在晚上睡着的人必定不肯相信,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事情!
我低头看看南瓜,说:“我很尊重你们南瓜人的存在,但你也不要把我当成尸体。”南瓜似乎有点不满,它又说道:“你怎么知道我是南瓜人,你在我眼里又何尝不是人南瓜?”
这使我感到有点沮丧。我只好说:“你固然可以称我为‘人南瓜’,只是,如果你仅仅是想幻想罪恶,也不必刻意面对这个停尸房。”
南瓜相当冷静,它的表情都在它的南瓜把儿上有所体现,挺直起来,或是弯下去。它说:“我也不是故意要来招惹你,只是我有时候想表达一些不易把握的东西。”
“哦,是吗?我和你也蛮相似的,因为我不能很好的与人进行一般意义上的谈话,我笨拙,也有点腼腆,有时候一开口就什么也想不起来——不过有时候我会疯狂的讲下去,一旦讲完,就筋疲力尽的倒下了。”
南瓜向我靠近了一点,换了一种语气说:“这个整体可以设想,但是不能生活。只有在少数时候,你才能避开深渊。不信,你看等会停在路边的那辆车。”
此时马路上没有车,只有路灯在闪。交通灯都停止了工作,仿佛迷宫不再有死胡同。“南瓜兄,你肯定会有车来?……”我还没有说完,一辆黑色的凌志车缓缓驶入我们的视线,慢慢停在辅路上。
车的前门被打开了,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女孩走出来,她大力把门一摔,然后对着车子狠狠的踢了几脚,还用手猛的把玻璃窗捶了两下。正准备离开之际,司机下了车,那个男人把女孩揪住,一边把车门打开,一边把她往车里丢。女孩被丢进车里后马上又出来,准备跑掉。此时让我震惊的一幕发生了——男人从后面抓住了女孩的脖子,拿起她的脸对着车框大力砸去。女孩尖叫一声,接着跪在车旁边,静了大概三秒钟之后,尖锐又凌厉的哭声划破夜空,震颤延绵不绝。她哭了两分钟左右,转过头来看着那个男人,我看见她满脸是血,样子非常可怕。男人看到自己做的结果后,开始帮女孩擦拭,用了好多纸巾。
此时南瓜说了一句:“给他多一点纸巾吧。”
马上,男人身边出现了一个直径三米、高五六米的巨型卷纸。男人拼命的扯卷纸,但怎么也扯不断……女孩的血已经止住了,但男人还纠缠在巨型卷纸当中。男人奋力的拉卷纸,可那么多的卷纸要拉到几时啊。
我惊讶的看着眼前的一切,看着女孩麻木的表情,看着男人一直不停的拉阿拉,拉了不知道多长时间,才终于把卷纸拉完了,几十米高的纸都堆在马路边上,几乎能把旁边的酒店都遮挡住。精疲力竭的男人靠车坐下,开始号啕大哭。
在我还在有所疑惑的时候,突然之间一切都消失了,马路上的纸没了,车子和人也没了,只有路灯亮着,还有风刮过来的电流声。南瓜依然在我身边,我们都沉默不语。
“那个非此即彼也分裂的男人,他就是我。”南瓜说。
“真的么?果真如此的话,你是想告诉我‘爱是出现在激动人心的恶念之中’的么?”我问道。
南瓜的回答让人匪夷所思——“其实并非我不想自己的行为让人看见,而只是不想让自己被人看见罢了。人不可以想知道太多的事,也不可以看见太多的事。心灵还是要有所节制的——而这一点我原先并不知道。一个瞬间跟随另一个瞬间,但在瞬间的流逝中,有些瞬间就显得特别突出,那些突出的、真实的瞬间被赋予深切的存在体验的意义。我很喜欢那个女孩子的,在她身上我获得了关于生命力和活力的理解,只是,我弄丢了最后一把钥匙。”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就着女孩的话题继续往下说:“你的意思是,那个女孩的世界是你最难忘的世界么?”
“你知道么,‘老’或者‘死’开始于人们失去最美好的东西之时。我当时真的不是故意要伤害那个女孩,只是想把她再推进车里,没想到最糟糕的事情就发生了。一直到现在,我想与自己的道德平安相处这一件事都显得困难重重。”
“南瓜兄,那个女孩子,她走了么?”
“她走了啊,可她留下了这一幅生活的图像,它老是出现,连我变成了南瓜之后,它都不肯轻易把我放过……”
我深知这种痛苦的感觉,人总是对发生过的事情存在幻想的。很久以前我看过一个叫《穆赫兰道》的电影,说的是一个女孩把另一个女人杀死之后,却对此事做了自我掩饰的幻想。只不过,有的人把自己的过去美化,有的人则把过去给丑化了。每念及此,我都惶惑不安,人如果无法战胜幻想,那么他便会被现实吞没。
于是我就劝慰它:“南瓜兄,你大可随便听听我的想法。很多事情的前提是心灵的节制与对身边事物的好奇,也对不在彼岸、而是世界中的不可见的事物的好奇——比如说,我就相信人是能够和章鱼说话的,但我也并不会对沉默的章鱼感到失望。所以,既然每个人——每个南瓜都有未被发现的心虚,我们也就没有必要被自己的幻想钉在十字架上,你说对吧。”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有一种与时间交错的永恒伤感。
南瓜叹了一口气:“唉,谢谢你的宽慰。不过,不经意间流露出心底里最隐私的痛苦,这已成为我们南瓜人逃脱不了的命运了。”我见它的情绪好像好了一点,就挑了一个我想问它很久的问题:“哦,对了,我很想知道章鱼它能够像你这般说话么?”
南瓜呵呵一笑,说:“哈哈,那当然了。你看那栋四十层的大厦,你不知道它是一头大象吧?话说回来,我蛮喜欢你的,我再给你看一样东西,你注意看。”
我屏气凝神,慢慢的,我看到又有一辆黑色的凌志车驶入视野,它和上次一样缓缓的停在辅路上。从车里出来的仍然是那个女孩,与上次不同的是,她把男人的车门打开,把他用力拽出来,然后他们俩在车外面争吵了起来。虽然声音很大,可我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似乎那不是我懂的语言。争执了几分钟后,两人僵持住了。突然,女孩把手指指向车行驶来的方向,似乎是在说“你给我滚!”,那个男人说了一句话之后就转身离去。大约在他走了五六米的时候,我看见女孩突然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把锯片刀——我听到了锯片刀伸出来的咔咔声,她冲向男人,然后在他背上用力的划下去……男人“啊”的叫了一声之后,痛得跪在地上。女孩走过去轻轻摸他的背,摸到了血。她才发现刀片已透过男人的棉衣外套,把背部划了一个几十厘米长的伤口。女孩开始抱着男人哭,给他擦血。
南瓜此时又说:“给……给她多一点纸巾……”只是换了一种结结巴巴、非常不忍心的语气。
接着又是和上次一样,出现了巨型的卷纸,不过这次扯拉卷纸的是女孩,她一边哭一边拉,又过了好长时间,马路边又堆起了几十米高的纸。那个女孩累得靠在车边继续哭。
然后一切又突然消失了。南瓜依然在我身边。
“这次又是怎么回事呢?”我问。南瓜人过了一会才回答我:“其实我也不知道哪个才是真的。”
南瓜人很久都不说话。在它沉默的这一段时间里,我想了很多事情,还顺道回顾了一下自己短暂的人生——不知道为什么,有这样一件事情突然变得清晰无比:我回忆起有一次在超市的海鲜货架旁,我正在为不知道买章鱼还是墨鱼而踌躇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个可爱的女孩,我就征求她的意见:“小姐,你觉得是墨鱼比较香,还是章鱼比较香呢?”那个女孩子看了我一眼,想也不想就回答说:“当然是我们章鱼比较香了。”
南瓜人的说话把我拖回到现实中来。“当时她对我说,她不是故意要划伤我的,她只是不想我离开她,她只想把我的衣服划破而已,只是不小心用力太大……现在,我总是想,归根结底,我是一个不仅仅活在当下的生命,而且面前永远是一个不确定的将来,并且还携带着过去。”
我也叹了一口气:“如果你按照真相或真理生活,那么你便不是自己了。要想快乐的话,你最好常常告诉自己,要离开。你活着就活着呗,找什么真相啊!世界上的确有一些东西值得无限探索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无限大——不过话又说回来,事实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南瓜人用一种极其悲伤的语气说:“事实就是,她不在了。可惜当时我没有注意是怎么回事,而后来呢,又想起很多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版本,它到底是什么呢?我也不知道。”
的确如此,很多事情我们根本没有做过,但我们一直都觉得自己在做。底片只有一张,而我们只看见了许多不同的扩大版本。此处牵涉到的不仅是道德关系,也牵涉到人如何忠实于自己的渴望的问题。
南瓜人是现代最普通的失常。
“我太爱那个女孩子了,虽然洗过的头发总会干,但在头发变干的过程中,很多人都难以忍受那种体温被带走的感觉。如果这次输了,你就算能够再赢,赢的也只能是下一盘了。”
“难道南瓜兄你就不能有些粗俗的快乐么?过去的就过去算了。”
南瓜人又靠近我一点,感觉上我们像是两个毫不相干却又你中有我的事物。我回想起小时候曾经打破了自己的储蓄罐,傻傻的问老师我能不能买一些时间,那时候的我是多么海德格尔啊!
我环顾四周,我和南瓜人依然蹲在天桥上(南瓜人是蹲着还是站着尚不可知),只是我眼中的一切都变了样子——四周的高楼大厦都成了它所说的那种大象,虽然没有走动,但也蔚为可观,马路成了一条条水管,车子穿过的时候就会发生变形。这个时候,还响起了伤感的背景音乐,是Alanis Morisette的Utopia。
它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告诉我:“记得福柯的这句话么——人类必然会疯癫,即使不疯癫也是另一种形式的疯癫。每个人都多多少少的留在他的孤寂之中,你也不会例外,不过,万花筒总是让人期待的,伤心的时候,就举起你的万花筒。”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脱口而出的问道:“小姐,你觉得是墨鱼比较香还是章鱼比较香?”南瓜人很平静的回答:“当然是我们章鱼比较香。”
我惊讶的看着它,看着南瓜人突然变成了一个可爱的秃头章鱼,我哈哈大笑,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二天我在天桥上醒了过来,是一个行人拍醒我的。我抬头看看马路边的酒店,那里没有堆起几十米高的卷纸,我低头看看自己的手,里面握着一张硬硬的东西。
我仔细一看,是一张画有章鱼的明信片。上面写着:这是我的好时光。
我应该说,希望是一种精神上的拍打 ——南瓜人的出现让我更加坚信这一点。它无疑也是在寻找仿佛世界凹坑那样静谧的地方,150公尺的胶片,全部都是南瓜人。
正合我意。> 删除 -
2009-04-24 17:02:18 尘远
说不完的饼干人
饼干人是我最好的男性朋友,之所以称他为饼干人,乃是因为他总是不停地吃饼干,并且不发胖,按照人类既定的生理法则来说,这似乎很难说通,除非说,他生来就是饼干人。
“幸福的世界完全不同于不幸福的世界。”这是饼干人常常说的话,他似乎深黯此道,却总没有见他能够持续长达一个月以上的快乐。在我眼里,饼干人和一头妄图自杀的驴子没有两样,可爱又悲伤。
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样的感觉:有多少次,你眼睛盯着已经打开的电视机,却什么也看不到。
饼干人22岁,会担心吹风机把他吹走,会担心路灯使他从此变成色盲——不过,多余的担心总能看到此人心底的某些东西,比如说,他对死亡的态度。
我曾经喜欢过饼干人,他的神经质和地球人有很多迥异的地方,我想,关于情感的软肋,大概没有别的同龄人能够比他了解更多。饼干人永远生活在自己的身体和位置之外,他是学文学的,可却能够拍出比导演系的学生更多的作品。
一直以来,我都对这样一件事情抱有遗憾,即:饼干人最爱我,但是我不爱饼干人;或许这种感情算不上爱情,但他绝对能够为了我去背叛他眼前的爱情。在生活里,饼干人是我的救命稻草,如果我要找一个人陪我做一件无比疯狂的事情,我就会直接和他说,他在五分钟后就会同意:“虞羊,永远只有你才能让我走到理智之外,永远只有你才能让我听到空气里头的电流声。”
我有我的爱情,但这似乎并不妨碍什么,我自己在这厢要死要活,他仿佛得到心灵感应一般,会在网上告诉我他昨天吃了几十颗安眠药,但是早上就醒来了。我们两个呆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不多,但只要呆在一起,就仿佛一个蒸笼里同时放置了寿司与蒸饺。
饼干人在冬天的时候永远是一身的黑色,黑色皮衣黑色皮鞋黑色墨镜,和流氓相仿,以至于在地铁上,没有人敢和我抢座位。然后他轻轻地把裤腿卷起一点点,我看见一双淡黄色蜡笔小新的袜子。饼干人说的笑话总是能够让我笑得完全不顾旁人的怪异眼神,不过他也说:“我的女朋友没有一个喜欢听我的笑话。”
关于欲望,我总是想得太多,相反的,饼干人对此无动于衷。在一个巨大的游泳池里,他一定要站在左边。虽说平庸的东西让人心情平静,奇异的东西让人惴惴不安,但饼干人终究在不停地走来走去,好像要把整个太阳系都走完。
我很爱一个男人,可是和世俗的爱情一样,由于过分的爱,我总不经意的就掉进自己心灵中的黑暗帝国。生不如死,绞尽脑汁,度日如年。饼干人从来没有放弃过对我的追求,不过这一次,他竟然沉默了一年。
那个男人暂时离开了我们的城市,或许他早就忘记了,在他离开的这段时光里,有一个很重要的日子,那是我和他在一起一周年纪念。下午五点的时候,我决定要在第二天早上就抵达1000公里外的W城,当时天气阴冷,似乎有不祥预兆。我就给饼干人打电话说,陪我去W城吧,他说你说的是真的么?我说是的,而且马上就动身走,他马上就一口答应了。
对于饼干人,我从来没有做错过任何推断。
饼干人依然是全身黑色,只是不知道他的袜子是蜡笔小新还是樱桃小丸子。的确,有一些东西是值得无限探索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无限大。
在地铁里,他告诉我:“我最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是真的非常、非常喜欢的。”“哦,果真如此?”
“嗯,这个女孩子和你特别特别的像,简直就是你的负数形式。我对她好得史无前例,当然目前她也相当喜欢我。这次和你出走三天,真不知道该如何和她交代才好。”
我有点自责。然而他既然说那个女孩和我如此雷同,我就问了他几个问题,果然那个女孩子和我非常相似,相似程度几乎让我想把她也拉到火车上。于是我能够想见饼干人对那个女孩喜爱的程度。
在火车上,饼干人对我说了一段让我一辈子也无法想明白,也无法忘记的话:“我们等待戈多,而戈多永远不来。旅行是人人都可以实现的梦想,但并非所有人都能随时随地地拔腿奔到一千公里之外。为了你,我可以对自己最爱的女孩子撒谎,但是我却连一句骗你的话都没有说过。有些事情从一开始就成了记忆——我的意思是,有些事情,开始就是记忆本身,而不是慢慢地变成记忆。”
到了W城的时候,我看见了他,而事实和我预料的相差不过一公里:他没有想起那天是什么日子。我的心顿时丧失了除生理功能的其他所有部分。人在做梦的时候,就像个馒头在发酵。饼干人不知我此行为何,他同样不知道。
住进了宾馆,饼干人说要出去买一盒烟抽抽,他是要空出时间让我和那个人单独相处。饼干人出去之后,我和他在房间里很是热烈了一回,但我能够发誓说,这是我唯一一次在享受身体欢愉之极,又同时想着另一个人。
下午,我们一起开车到了长江边,这是我和饼干人说好的,此次旅程中务必要看的一个景致。那天的景观很是让人满意,因为和我想象中的非常谋和。天空的密度很大,呈现出高感光度胶片的颗粒状。阴云压顶寒风阵阵,两岸的三个城市显得无比沉静萧条。饼干人看到了长江,感到很高兴。我和饼干人一起看到了长江,我也很高兴。
眼前的光景,我一度以为只是电视机的荧光幕。
饼干人百感交集的样子,似乎这是他此次旅行中唯一得到的实实在在的东西。
晚上,三个人一起吃火锅。南方城市的番茄让人觉得分外可爱,即使被炖煮着,也在高声的哈哈大笑。他问我为什么似乎很不高兴,我说“身体毕竟不是我,身体有身体的脾气。有些字,看着看着,就觉得不认识了。”我不知道一个自己最爱的男人不了解自己的想法,这是好还是不好。但身边坐着的知心人,绝对不会因此沾沾自喜。
W城当地盛产一种酒,我在吃火锅的时候喝了很多。就我的理解而言,喝酒是一种非常规的自我启动方式,就像自己把自己的某个开关打开,接下来就可以以一种常人都能理解的方式去说一些他们平时无法理解的话。我哭得很厉害,我说我本来以为他是我的天使,而我现在终于知道,天使是终将飞走的。饼干人知道我在说什么,我也相信他当时和我一样,无比悲哀。
饼干人也喝了很多酒,那种琥珀色的液体同样赐予他某种力量,和我有一句没一句地接话茬。他说:“我在睡不着觉的时候,不止一次的想一个在北京周口店上住着的北京猿人,他会不会和我一样正在失眠?”我回答说:“谢谢大家坚持看完《凤凰早班车》”说完之后,我们三个人一起陷入深深的思考。
这些不过是一些发泄隐藏的哀怨的某种小把戏,你大可不必因此而感到不快。只不过那个晚上,我比没吃早饭做仰卧起坐还要疲惫。我们三个人睡在一间房里,我和他一张床,饼干人一张床。我一夜都无法睡着,看着身边的他和不知道是不是真正睡着的饼干人,我感到一阵失重感。
第二天我们一早就坐火车返回,火车站里卖的早餐从来都是徒有其表,我吃了两口就恶心得不忍再吃,而饼干人却吃得干干净净——对于我点的任何菜,他从来都是吃光的,哪怕里面的菜是生的。
在站台上,隔着玻璃窗,我看见他没有伤心,正如他在我们来的时候也不知道自己该为什么高兴。我和饼干人挤上火车,他在窗外安静的看着。一个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很容易对眼前的情境做出错误的情感判断,他就是处于这个尴尬的境地。我没有责怪他的意思,对他人过高的要求没有实现,这只应该责怪自己对人的考量不够准确。
接下来的十二小时。饼干人对我说,吃火锅的时候,他看见那个人的眼睛里闪着泪花,他说他相信那个人真的就是我的天使。我问他你准备怎么应付你的女朋友,他说他晚上和女朋友一起看海《海底总动员》。
这两天的旅程里,饼干人始终不厌其烦地问我许多问题,然后他总会在得到答案的时候惊呼:“你和她说得一模一样!”我就告诉他,我只到你是真的喜欢她,那就好好对她,千万不要又因为你的神经质而失去了。当然,饼干人也常常把我的名字叫成她的名字:“小芸……哦,不,虞羊……”
火车将要到站的时候,饼干人仿佛很期待的样子,大约是因为他看到我找到了爱情,他也不能对自己潦草对待。我们都很担心他自己会在今天晚上穿帮,因为“小芸一旦知道真相,没什么可说的,一定会分手。”所以我也特别不安。
直到两小时后,他发短信告诉我,他们看完了海底总动员。
什么是正当的生活?这永远是一个秘密。在很多时候,我,是另一个人。如果说,生活当中没有某些让人窒息的玩笑,它就不足以令人如此疯狂地痛恨或热爱。一件事情与另一件事情的衔接,在有的时候就能够展示出一种荒唐的错位。
不过,可怕的是,它毕竟发生了。
第二天,我收到来自饼干人的短消息:“我和小芸分手了。”半个小时后,饼干人在楼下光亮得有点过分的麦当劳里等我。
浅显而言,我们之所以不理解世界(或不够理解世界),乃是因为这不是我们活在大地上该做的事情。什么是你的好时光?饼干人对此也无从解释。
“事情到现在看来,还是非常让我头晕目眩。下午的时候,我把小芸送回宿舍,然后竟然脱口而出说了句‘泱泱,你快点回去,冷。’话音刚落,我就知道完蛋了,果然,小芸停住了脚步,然后开始哭。我很是茫然,不知道从何解释才好,我也知道这时候什么解释都没有用。我只能说‘别哭了,小芸……别在这里哭,多不好啊,小芸……虞羊……’然后就彻底完蛋了,小芸跑回宿舍,然后十五分钟后,她要她的一个朋友转达了一个短消息给我,分手。”
我听完之后也无比错愕,饼干人和我在W城的时候不也是常常把我叫错成小芸的么?只是凭我的直觉来说,我知道这场分手绝对无法挽回。照常安慰了几句,我们就前往最近的便利店,买了一瓶红酒,还有一瓶巨大的酷儿苹果汁。
深夜里,我和饼干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寒风中,饼干人一身黑衣,手上却提着一瓶巨大的酷儿,让我不禁心生暖意。
我们在家里坐着,我在CD机里放进了Mojave3的专辑,干净得让人无法产生邪念的声音,却能够直接刺痛两颗都很受伤的心。我们两个长时间地沉默着,相隔了三米的距离。我一个人在家里,也同样孤单。
“如果有可能,我想往乙醇里打一个鸡蛋;在糖浆里煎平鱼;用液氮制雪糕。”饼干人再次恢复了他非同寻常迷人的神经质。我告诉他,精神自救是我们唯一可以做到的事情,只有心灵自救,才是真正的雪中送炭。
CD转完的那一刻,我们都流泪了,或者是我,也或者是他,我不知道。我看着墙上的照片无法自拔,他又要再次孤独的面对一个非常理之中的世界,对此他一定感到无比哀伤。
他在凌晨三点的时候离开我家,他坚持不愿意留下来,他说他宁愿在大街上走走。饼干人这样悲伤,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当然,这也是头一次我们一起郁郁寡欢。
我问饼干人为什么不继续留下来听CD,喝点酷儿,反正接下来的几个小时也是绝对无法睡着的。他说:“我如果继续呆在这里,恐怕会变成神经病的——不过,神经病倒也没有什么,无非只是一种对话的破裂而已。”
几天之后,他回到了家里,我和他冰释前嫌,互相达成了谅解,但我并不知道我们会不会继续在一种深刻的误解之中继续这样恋爱下去。而饼干人继续着孤独的生活,脑子里若有若无地闪现几张他喜欢的脸。饼干人有着惊人的意志力,我之所以说他是惊人的,是因为这种意志力的来源听起来似乎有失逻辑,那便是他怀疑基本的存在,他始终是海德格尔的知音。
饼干人告诉我他为小芸拍了一个片子,希望能够把她感动;他又告诉我他好想自杀一次,好让小芸懂得该如何爱一个人;事实上,我深知要感动这种女孩子几乎所有一切事情都是徒劳,因为这种人是不会被感动的,否则我早就和饼干人天天呆在一起。只是,我始终没有告诉他。
天气越来越寒冷,很多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的事情也躲过了我们的眼睛。有灯的地方未必能够让你看清什么;黑暗的地方,也未必就剥夺了你的视觉。W城的两天旅程里,我和饼干人有24小时是呆在我们之前从未坐过绿色火车硬座车厢中,过多的爱和恨也都不那么重要了。
后来回想起来,我不得不承认,青春期是最有破坏力的一段人生。几乎所有的艺术家,都永远活在自己的青春期里。这种结论用在我和饼干人的身上,似乎有点用力过度,不过又有谁知道,饼干人的感觉并非如此呢?
现在,饼干人又经常和我说些神经质得漫无边际的话,诸如:“如果我们哭得豪华一点,是不是鸟粪就不会祸不单行地砸在我们的头发上?”“优惠套餐的汉堡包是不是超过了存放期限的?”“如果你用我的脸掀开翻盖手机,那我就要用你的鼻子给我关机”……我从心底里欣赏这种狂妄的思考。
饼干人曾经送过一件画满了叮当的蓝色T恤给我,他自己买的是一件画满了叮当的妹妹——叮铃的粉红色T恤。那时候的饼干人活力充沛,面对很多不可能的事情都蠢蠢欲动,实在是生命力的最好体现。我很怀念饼干人的过去,也曾经嘲讽他说:“心脏要是不换的话,那注定是要失败的。”
但是饼干人用他自己证明了很重要的一点:希望是一种精神上的拍打。
秋天会过去的,冬天也会过去的,春天也会,夏天也会。一想到这个,我就莫名地沮丧,但是只有一件事情能够让沮丧的人能够保有一些快乐——也有人因为同样的原因而沮丧。
这个人就是饼干人。说也说不完。> 删除 -
2009-04-24 17:03:05 尘远
重庆正午
醉得最厉害的那一次,我一滴酒也没有喝?——
重庆正午
没有一个摄影师会因为想进暗房而去拍照,正如没有一个女人会因为想生孩子而去结婚。可是,我就是一个视进暗房为终极目标的摄影师。
在我的理解里,摄影是感官刺激的极至。取景器后的瞳孔可能博爱仁慈,也可能是偷窥癖;只有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时候,我才能发现更多秘密。
暗房是我最喜欢的地方,我喜欢一边放蓝调一边工作——或者什么都不做,只是坐在椅子上,把手伸进装着未经剪裁的相纸的纸盒里,抚摸粗糙的背面或光滑的乳剂面,陷进一个灰雾的世界。
我在白天走进暗房,陷入一个黑暗得让人连自己都找不到的空间,然后在午夜走出去,进入真实的黑暗。
光明是相对的,黑暗则是绝对的。但两者都有真假之分。
重庆正午,41.5摄氏度。
天空白得只需要22的光圈,街上女人的高跟鞋被彻底融化,阳光把人照出了光晕,模糊而诡异。然后我的胃部开始疼痛,它发热,还明显的蠕动。
黄薇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出现在我面前,就像没有前奏的突然轰鸣。
“我还准备来找你的。”她说。“我怎么总是在你想找我的时候自动出现?”我把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然后又抽出来,不知所措。
每次见到黄薇的时候,我的神情总会变得很尴尬,她的出现似乎总是不留余地的在瞬间发生,像天上突然砸下一个陨石。
黄薇刚从摩洛哥回来,皮肤晒成了哥伦比亚咖啡的颜色,颈部系了一条红底金边的丝巾,身体散逸出神秘的檀香。
我和黄薇认识已经10年,10年来都没有被她吓跑的朋友我是唯一一个——她绝对是那种直逼你想象能力极限的女人,她的可爱、真实、善变和歇斯底里都足以让每一个认识她的人震惊——世界上居然还有这样的人。
黄薇的生活没有任何逻辑,她所爱的在下一秒就可能变成她所诅咒的。她发誓要爱某人一辈子,然后第二天就忘记了那个人是谁;她兴高采烈的告诉我某人会爱她一辈子,而事实上那个人根本就不认识她。
还在读中学的时候,她的第一个男朋友是一个被人称为“绝世猫妖”的双性恋者,那个男人叫金金,他美丽得让女人都眩晕,涂金色眼影,有修长的眉型。
黄薇帮他买各种化妆品,那时候她从不穿裙子,每天都是牛仔裤、单色T-shirt加格子衬衣的装束。金金喜欢的男人是莫沫,一个同样美丽的男人,他们互相化妆,只有一个烛台的房间,他们在镜子里对视整整5小时。
黄薇总是对金金说:“你不能爱上莫沫啊!”他的回答是:“莫沫是我的好朋友。”然而,就在一次暑假黄薇外出旅行回来之前,她从朋友那里得知,金金其实是同性恋,至少已经变成同性恋。接下来的几天,黄薇都呆在我家里,她哭得一塌糊涂,说话都是声声断断,只有一句我听得清清楚楚:
“我知道自己其实是不爱金金的,我现在哭,现在难过,不是因为爱他,而是因为我没有能够拯救他。”
黄薇是个散漫而情绪化的女人,就像胶卷中的反转片,色调偏差全然不在掌握之中。她上床睡觉很少脱鞋,她甚至喜欢在大街上和地铁里酣睡。我帮她照过很多照片,在暗房里放大,然后写上几个字送给她。我们的话不多,事实上,在我们之间,语言只是泡沫。
或许吧,对于黄薇,我一直是把她当成一件艺术品去欣赏的。
我的生活简单得近似于枯燥,但只要黄薇出现,就会给我又带来不少惊喜,听她说自己的故事,就像跌入另一个世界,我拿着酒杯眩晕,还得把醉得一塌糊涂的她慢慢抬回去。
黄薇这次去摩洛哥的目的又是由于漫无目的——其实,漫无目的仿佛是许多事情最合理的理由。她又和我来到一个酒吧,不同的是,这次我们没有要朗姆酒或威士忌,黄薇点的是两杯极品蓝山。
“甘苦,但不酸涩。就像生活。”她说。
“你拒绝拯救,与上帝何干。”我回答。对于黄薇异于常人的思维,我从来不曾劝止,世界上总需要这样那样的人,留下这样那样的故事或眼泪,呈现另一种生存尴尬。
“这一次我同时爱上了三个男人,我也惊讶于自己居然能够这样。这三个男人他们有三种完全不同的性格,却长得极其相似,有时甚至连我自己都难以分辨出来。在他们之间周旋的一年中,我的性格就像从一个原点向三个方向散射,延伸到三个极限。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爱的是谁,或许我爱的只是自己,又或许是那种在各种性格之间来回奔跑的感觉。
有一天我睡到中午,因为我实在疲倦得不行了。正是睡眼惺忪的时候,我走在一条长长的马路上。正午的阳光过于刺眼,以至于我几乎是闭着眼睛的。那时候马路上人很少,估计此时会走在重庆马路上的,一定不是正常人。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来到一个十字路口,红灯在明亮得发白的阳光中显得异常低调。我停了下来。
这时有种奇怪的感觉猛然向我袭来,这种不知从何而来的力量使我睁开了眼睛。视野刚刚打开,我当时差点就要疯了,因为我看见他们三个人分别站在另外三个路口,一个在我的对面等红灯,另外两个正面对面的走。
站在我对面的男人发现了我,向我挥了挥手;另外两个男人擦身而过之后同时回头看了看对方。
那一瞬间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迅速从包里拿出那个我一直带在身上的陶瓷京剧脸谱,罩在脸上,然后转身,用尽我全身的力气狂奔而逃。
我奔跑在长长的马路上,正午阳光射不进我的面具,我的眼前是一片漆黑,身体上的汗水却像海浪一样汹涌。我当时发疯一般的把手提包里的东西一件一件的扔掉,手机、电话本、镜子……最后连手提包也扔掉,我身上除了衣服就只剩那个京剧脸谱。
回到家里后,我靠在门后面喘气,然后马上拿出我的大箱子收拾行李,三小时候,我带上护照和一个巨大无比的墨镜上了飞机。
我在摩洛哥昏睡了三天,酒店里有一扇落地玻璃窗,从那里可以看见一个圆弧形的城市,黄沙漫天,女人的脸都藏在纱巾后面,路上骆驼和汽车并行。
世界上居然还有这样的一个地方,能够让土黄色的砂砾成为生命的象征。
爱情其实也并没有太多秘密,无非就是指尖和舌尖的关系。”黄薇开始咬自己的指尖,然后点了一杯伏特加。
“伏特加是俄罗斯男人喝的,你别碰。”我说。
“伏特加是一种谎言——它喝上去甚至有股清香,但十分钟后就能把人瞬间击倒。”黄薇无奈的笑。
看得出来,她在这段感情中受到了极大的刺激。
一杯玛格丽特、一杯火速龙舌兰、一杯轰炸机和一杯伏特加下去后,加上音乐的搅拌,黄薇的脸突然随着一声闷响重重的落在桌子上。她的眼睛是睁开的,嘴唇在动,似乎有什么话要说,在昏黄的灯光下,黄薇凝固却充满想像空间的表情使我感到自己落在黄沙的漩涡中。
这时酒吧里的爵士乐换成了莫文蔚的《忽然之间》——我想这会是一首让我记一辈子的歌,因为那天晚上所发生的一切就是从这首歌歌词的第24个字开始的。
我把黄薇架出酒吧,但却不知该把她送到哪里。黄薇看见了我脸上的犹豫,她说了一句:“我不常睡觉,却喜欢做梦。”
“不要相信你自己的爱情感觉,也不要相信我说的一切。”我告诉她。其实,黄薇对于自己的感情完全无法把握,我不知道当她和那些男人在一起的时候,究竟是要得到别人的爱情,还是自己的爱情。
“我不断的爱上别人,那些感觉一开始的确是真实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它们一下子就会烟消云散。甚至,在我告诉某人我爱他后的下一秒,我就觉得自己已经对他毫无感觉了。这让我感到很懊丧,我的生活里不能没有男人,但没有一个男人能够长久的停留在我的生活里。”寒风中,黄薇的嘴一边冒热气,一边吐出这些话语。
这个时代里,爱情的英雄或者已经自杀,或者正在自杀。
我把黄薇带到暗房,当我的钥匙开始旋转的时候,我意识到这绝不仅仅是让一个女人走进我的地方,而是在把一个女人带向我的灵魂深处。
我开始放Water Muddy的布鲁斯,那个体态臃肿的黑人的声音仿佛调节时钟指针的手指,把时间展开,拉长,向一个没有路标的空间。
暗房里满是硫磺酸的味道,没有一丝光线,龙头里的水滴在不锈钢水槽中,声音重得让人怀疑那到底是不是水。这是我第一次把女人带进暗房,还是一个满身都是伏特加清香的女人。
在暗房中,人是不会有时间观念的,我只能靠自己的胃来判断时间大致过了多少。我和黄薇靠在一起,头顶上是一百多张已经晾干或还在滴水的黑白照片,房间的潮气很重,有铁锈的气味。
我打开15瓦的安全灯,红色的灯光,整个房间呈现出一种诡异的色调。
“为什么你能够一直都对我这么好?”黄薇小声的问我。
“因为你总是给我写信,信里面都是些我闻所未闻的事情。”
“真的只是如此么?”黄薇好像在问自己。
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有时候,感情仿佛是一种习惯养成的过程,你看不见过程,但一段时间后回头一看,它就已然形成并且难以改变。
黄薇问我这句话的时候,我才忽然发现她已经从我的一个朋友变成我身体里的一条血管。
我沉默着,在Water Muddy断断续续的吟唱里,我等待她的头发拂过我的鼻尖。
寂静总是各种转折的开端,长而焦躁的沉默里浸泡的欲望和彷徨,让人的头脑发胀,继而不加思考的开始另一段逻辑。
然后,就是一段很长很长的躁动和一段很长很长的疲惫。我们坐着睡去,直到饥饿已经成为生命的威胁。
推开暗房大门,第一缕阳光剪开我眼睛的时候,黄薇突然发出了尖叫声,久久的一声尖叫。我的大脑嗡嗡作响,接着心脏莫名其妙的疼痛起来,仿佛是由于某条血管的破裂。
究竟喝醉的人是她,还是我?
黄薇又离开了,我依然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也不知道她下次的出现会是在何时何地。西班牙?危地马拉?还是就在我的隔壁?
接下来的三个月里我都没有进过暗房,胶卷已经装满两个抽屉了,我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真的不知道。黄薇把我的逻辑完全打乱,她的生命力如同向日葵一般让我惊慑,她身体上的美丽的肌肉、粗而黑的长发、不加修饰的眉毛……天天像不散的大雾一般充斥着我的想像空间。
其实我一直爱着的女孩子是黄薇的朋友,她并不美丽,并且安静得像一个雕像,对于她,我一直是当成一件艺术品去欣赏的。我为她喝醉过,醉得不像样子——对了,我猛然记起了这样一件事情:
就是那天,我喝得烂醉,找来黄薇倾诉。我不停的朝自己脸上扇,得到的是那个女孩轻蔑的眼神,我觉得自己很贱也很可悲,可悲的原因并非由于我喝醉了或者痛苦,而是由于我竟然只有在这样的状态时才能得到那个女孩给我一个眼神,哪怕只是轻蔑。
说着说着,我竟然哭了。号啕大哭之时,黄薇不知从哪里掏出一个刀片就往手腕上划,一连划了30多刀,她突如其来的疯狂举动和那些密密麻麻的血痕使我马上清醒过来。
我脱下自己的大衣帮她止血,无奈黄薇的血还是留在了我大半部分的大衣上,至今还留有血液的腥味。
“我流的血一半是因为金金,一半是因为你!”黄薇说道。
我当时就大声的哭了,不知为何而哭。
为什么我和那个女孩连朋友都不能做,为什么我和黄薇就只能做朋友?我以为我醉了,但现在一想,其实当时我是前所未有的清醒。
黄薇的心,一直是我忽略的世界。
我感到非常沮丧,证明自己爱一个人是很简单的,但要证明那个人值得自己去爱却很困难。就像安慰别人远比安慰自己要来得容易。
我推开门,头发迅速升温,我走到上次我和黄薇去的那间酒吧,酒吧的门还紧锁着。于是我就坐在门口,闭上眼睛,胡思乱想,黄薇在我脑中的形象越来越大,直至无穷……
不知道过了多久,酒吧的门终于开了,我走进去的时候,一个长得很帅的酒保对我说:“留言板上有你的字条。”
我的直觉告诉这一定是黄薇留给我的。
我走近那块软木留言板,上面有很多情侣态度亲昵的贴纸照和用钉子钉着的留言条,那么多陌生人的言语和影像被聚在一起,这实在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我一张张的找过去,然后在一个角落看见了熟悉的字体。
“她曾经期望在这个晚上可以亲手煮汤给他喝,可到了凌晨一点,她依然只是坐在这里。”
“我要去布宜诺斯艾利斯了,回来的时候会给你带一棵植物。”
“你的暗房一直是我最想去的地方,我一直希望有一天能够在喝完伏特加后走进那里,我以为我会醉,但我还是没有。”
“那个女孩子前天走的,之前天天到这里来坐到打烊。”酒保告诉我。
黄薇在我的生活里究竟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她到底有多大的份量?这个连伏特加都无法将之征服的女孩,难道说,她真的只是一口空气?
黄薇让我改变了对这个城市的看法,变白、变灰、变黑,最终曝光过度。
三个月后,黄薇依然没有回来,我像失去了自己的影子一样不知所措。我沮丧之至,于是只好又走进暗房。
在我再次走进去的时候,暗房已经很干燥了,干燥得几近枯萎,我再也感受不到它对于我的生命力和诱惑,难道这些都被黄薇带走了么?
我恍恍忽忽的睡着了,梦境里,我听见了三个月前遗漏的声音,那是两片嘴唇的摩擦,好像还带着黄沙的味道。我也这才清楚,原来醉得最厉害的那一次,我一滴酒也没有喝。
2001年12月11日星期二12时21分17秒> 删除 -
2009-04-24 17:03:52 尘远
我略知爱情一二
在那寂寞的三百年里,在那个荒芜的地方,我为自己曾经如此接近爱情而感到自豪
我略知爱情一二
1
生活本不应该是这样子的。
对于我们七个小矮人来说,白雪公主的出现就像天空被染成了另一种颜色。我会永远记得当时我们七个人在床上发现白雪的心情,白雪那时候很累很累,她的头发凌乱,脚趾头磨破了,但是睡得很香,很香。
我是饼干罐,我的兄弟们叫我饼干人,在七个人中间,最矮的那一个就是我。三百年前,由于我们曾毫不犹豫的用自己的生命去拯救别人,所以上帝赐予我们永生的权利,还把这片森林交给我们。
三百年来,我们已经习惯了在这片森林里耕种、砍柴。一直以来,我们的生活都单纯得没有一丝瑕疵。三百年射线一般的日子,我就这样走下来,以同样的节奏,同等的步伐。
当然,对于白雪的到来,我们还是前所未有的惊讶了:世界上竟然有那么美丽动人的生命,她雪白透明的肌肤,浓密的睫毛,温婉的语调和良好的修养。我们能够不爱她吗?
我发誓,就算上帝不允许,我也要偷偷爱她。
白雪睡醒的时候,发现我们七个人正在瞪着眼睛看她,她吓得一下子从床上跳起来:“对不起!”我的心也仿佛一下子跳了起来,握紧了拳头,直直的咽了一下口水。
阿高在听完了白雪的哭诉之后,同情的说:“如果事情这样糟糕,白雪你就暂时留下吧。”可当我我想的是:如果白雪的后母永远也不死,白雪就能一辈子留下来,那该多好啊!
阿高说:“兄弟们,你们谁愿意把自己的床贡献出来给白雪睡?”我马上站起来:“我愿意!”这时他们都笑了:“饼干人,拜托你好不好,你是我们几个里最矮的,白雪怎么睡得了你的床。”接着是哈哈哈的笑声,我感到很难过,我偷偷看了白雪一眼,她也捂着嘴巴朝我笑了。
最后,白雪睡的是奥丹的床。
我迷茫了,我感到自己突然闯入了一个让我不知所措的世界,白雪的到来是第一个标志,但不知道下次翻开的牌会是哪一张。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之后,白雪就开始了打扫,阿高开始与她攀谈,他们俩咯咯咯的笑着,我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早点起床。于是,我决定,今天晚上我要偷偷的在门口睡觉,那样的话,只要白雪一起床,我就可以和她说上两句了。
晚上的时候,等他们都睡着了,我裹着毯子蹲到门外,风吹过来,猫头鹰也不叫了,我一边哆嗦,一边看着天上的星星,向上帝祈祷:
“上帝啊,请你让白雪单独对我说话吧,只要是单独对我说的,哪怕只有一句。”
晚上我睡得很熟,但是当白雪推开门的时候,我马上就惊醒了。我抖抖身上的露水,然后把毯子藏在灌木丛中,尽量精神抖擞的出现在白雪面前。
“早上好啊,白雪!”我说。白雪见到我,瞪大了眼睛:“你,你怎么这么早起床?”我笑了笑,然后我们开始谈话。
淡金色的阳光中,我已经全然忘记了我们谈话的内容,我只是清楚的记得,白雪每眨一下眼睛所引起的我的心跳,她的声音,她的微笑,她的手指把我三百年来的寂寞一扫而空,森林似乎是在白雪来以后才变成真正的绿色。
2
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但我相信我在爱。三百年的寂寞算什么,一段爱的序幕而已。
轮到我在家里砍柴日子就是我的圣诞,因为在那天,我就可以尽情的和白雪聊天,我们坐在树桩上,分食物给路过的小动物吃,看天天天蓝,听声声声响。一天的光阴,仿佛就在倏的一声中转瞬即逝。
“白雪,你可以永远……永远留在这里吗?”我问。
“我当然愿意了,但是,我的永远只有不到一百年。”白雪用手指折了一根干草。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突然破碎了——白雪的永远只有几十年,可我已经寂寞了三百年,我的永远是那样遥遥无期,而白雪的永远却那样短暂。但是如果白雪不在这片草地上,我的永远还有什么意义?
想到这里,我哭了,白雪不解的看着我,她真的不知道我在爱她。
有个人告诉我,对爱情知道得越少,你就需要得越多。
白雪是一盏让我眩晕的灯,把世界照得模糊,但是也让我感到温暖。
生命如果太漫长,我们就很难去珍惜一些什么,而一旦发现最珍爱的东西竟然会转瞬即逝,永恒的生命也不过是一段残存的时间,在凋零的景色中怀念曾经的美好。
我很自卑,因为我相貌丑陋,个子也是七个人里面最矮的,我相信《巴黎圣母院》,但这个世界上还有更多的《灰姑娘》,因为毕竟,美丽的女孩子最后选择白马王子的机会比选择瓦西莫多的机会要大得多。
所幸的是,这里是一片原始森林,没有白马王子,只有瓦西莫多。
3
为了了解爱情,我读了很多书。然而在那么多的爱情故事中,我竟然没有发现任何可爱的女孩子会爱上一个丑陋男人,除了《巴黎圣母院》。
我感到自己摔了一跤,很痛。
生活中不能没有梦想,但当我们发现这个梦想原来是遥不可及的话,痛苦就会源源不断。
所以我决心要自信起来,如果青蛙都能够变成王子,那我还有什么好自卑的呢?
没有太阳的日子里,我的眼睛在发光。
4
透明蓝的湖边。透明绿的草地。
透明红的阳光。透明黄的我的爱情。
“白雪,如果上帝让你实现一个愿望,你会向上帝要求什么?”我问。“我希望自己可以幸福,不用逃避嫉妒,不用逃避罪恶。”白雪回答道。
“但是白雪,如果上帝能够让我实现一个愿望,我会希望他让我天天和你这样聊天。”
白雪很不解的看着我。
“你知道吗,白雪,在你来以前,我已经寂寞了三百年。这三百年以来,我们七个人住在这片原始森林里,天天干同样的事情。可是自从你来了以后,我发现,或许我的等待就是为了迎接你。”说到这里,我的脸红了,而白雪则微笑的看着我。
“饼干人,你真是一个……好人。”白雪好久才说出这句话。
心的疼痛在这一瞬间产生——我被“好人”这两个字深深刺痛了。“我是不是很丑?请你说实话。”
“可是,我从来不觉得任何一个人丑,真的。”白雪咯咯的笑了。
真的吗?我的心怦怦怦怦的跳着。这句话让我迷惑了很久,也激动了很久。
当天晚上,我一直在回忆这今天白雪对我说过的话,以及她表情的每一个生动无比的细节,我的心里甜蜜无比。我踢着小步子出门骝跶,当拐了一个弯,眼前出现了让我我简直无法相信的一幕!
白雪和阿高在一起,他们俩正小声的说着什么,白雪笑得非常甜蜜,阿高也捂着嘴巴前仰后合,他们两个人亲密的态度让我不由得妒火中烧。
白雪还拉着阿高的手不停的摇晃,撒着娇……这一切让我的快乐一瞬间烟消云散,心里又伤心又愤怒。
5
阿高和白雪的关系越来越融洽,每天阿高砍柴回来,白雪总是老远的就跑出去迎接,帮阿高拿一小半的柴火,然后两个人一边说笑一边回家。
我就那么远远的看着,我从来没有想过阿高会成为我的竞争对手,他一直是我的好朋友,他善良耿直,但是不善言谈,可为什么白雪会单单对他情有独钟?我坐在外面的草地上,一个人怎么想也想不通,只能偷偷的伤心。
当我准备起身回家的时候,我居然看见远处的白雪拉住了阿高的手,说着些什么,他则只是凝视着白雪,然后还……抹了一下眼睛——那是眼泪吗?我不安的猜测着。
我精神恍惚的走回家,吃饭时,我觉得白雪和阿高一直在交换眼神,我一会儿盯着白雪,一会儿盯着阿高——竟感觉阿高在逃避,而白雪则一如既往的温柔。
“我吃完了。”我起身离开椅子。
“饼干人,你是怎么了?今天你一口菜都没有吃啊!”奥丹惊讶的叫道。
我沉默的放下碗,独自回到房间,把他们的议论留在身后。这个时候,有谁知道我的痛苦和不解?我的脑中全是白雪和阿高,他们重叠的影像把我的心绞得生疼……
我摸摸自己的床单,想起白雪第一次睡在那里的情形,泪水竟慢慢滴下来。
6
又轮到我和阿高一起种菜,若是平时,我们会拎着篮子快乐的开玩笑,可今天我则低垂着脑袋,沉默的为菜浇水。而阿高似乎没有发现我的异常,或许吧,这是由于他的注意力都放在白雪身上的缘故。
“饼干人,你觉得白雪怎么样?”阿高说。
“白雪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孩。”我的回答麻木而深情。
“是啊,我也是这样认为。你喜欢她吗?”
“没有人会不喜欢她的,我想。”我含糊其词。
“但是饼干人……作为我最好的朋友,我想告诉你……我觉得自己……爱……爱上白雪了。”阿高小声的说。
这句话又深深的刺痛了我——很多时候,人害怕的并非恐惧,而是害怕自己所恐惧的东西被最终证实。
“你确定吗……我是说……你觉得白雪……白雪她……也喜欢你吗?”我结结巴巴的问道。
“是的,白雪那天晚上对我说她喜欢我……”
我被一击即中,眼前的景物重叠了,我手里的水壶落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可是饼干人,你知道吗……我觉得自己不配,我样子丑陋,行动笨拙,还不懂语言的艺术……爱情是需要资格的,不是吗?我觉得自己没有这个资格……白雪来到这里只是一场意外,否则她应该在城堡里幸福的生活,然后……嫁给一个王子……一个英俊的王子……”说到这里,阿高突然安静下来。
爱情是需要资格的——还是说,爱情本来就是一种资格?
“那你希望白雪永远留在我们的家里,留在你的身边吗?”
“这不是我希望与否的问题……如果我爱她,我就应该让她拥有自己的幸福,而非鼠目寸光的委曲求全,看见我这样的一株小草就停留下来……我不敢想象,如果有一天,一个王子经过我们的森林,白雪因为她的责任感留了下来,而日后她的心里却一直想念着那个王子……”阿高悲伤的语调让我深深感受到他对白雪的爱恋一点也不亚于我,而且,阿高考虑了更多。
我们在回家的路上一直在沉默,当白雪笑容满面的出现我们眼前的时候,我独自静静的绕开了。
6
我觉得自己在坠落,坠落在最危险的爱或不爱的边缘上。有人说,如果你生活在树上,寻死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忘记坠落的危险。
一杯浓茶很容易被误认为是一杯可乐,只有喝进嘴里,才尝得出那种苦涩。
人只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才能发现更多秘密。
当我撩开窗帘,我总能看见阿高和白雪的身影,在湖边。带着单思的痛苦和煎熬,我度过了一个个难眠的夜晚。
阿高他真的去爱了吗?我常常这样疑惑。
直至有一天,我终于看见白雪吻了阿高——那一霎那,我感到自己的的心脏“哐”的一声跌在地上,碎得那么具体,那么绝望……
第二天,阿高来找我。
“白雪……她吻我了……”阿高红着脸,小声说。
“是的,我知道。我看见了。”我的脸上已然没有表情,那句话仿佛是我从千斤重的石头下很艰难才抽出来的一片羽毛。
“你怎么会看见的?那是半夜三更的事情……”阿高不安的问道。
“……”我没有回答,只是继续低头耕种。
“白雪说她并不介意我的样子……可是饼干人,我始终觉得她这样说并非因为她的不介意……我已经寂寞了三百年,而且还要寂寞三千年,三万年……如果有了这样一段回忆,其实只是伤害……白雪是普通人,她可以让我幸福几十年,可我会因此痛苦几万年……爱情一旦有了时间的约束,就是一种折磨,当生命延续着,爱情却停止了,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呢?如果上帝允许我与白雪一起死去,我发誓我会用自己的生命去爱她,保护她……可是这是我们的命运,白雪爱上的是一个不合时宜的人……”
“阿高,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人是不能对抗爱情的,就像理想是不能对抗命运的,你明白吗?……我也爱白雪,假如爱情是一个圆圈,我就一直在这个圆圈的周围徘徊,从来不曾进入到它的内核……”
白雪在这时走了出来,凝视着我们俩,我们都愣住了,而她则泪水盈眶。
时间在此时凝固了。
7
这些天来,白雪的话语少了很多,她只是常常长时间温柔的注视着阿高。
“饼干人,你能够出来和我说两句吗?”白雪走到我身边小声说,她突如其来的话把我吓了一跳,可我还是不假思索的使劲点头,跟着她出去了。
深蓝的天空。深绿的灌木丛。
深红的玫瑰花。深灰的我的爱情。
“我爱阿高。饼干人,是我主动对他说的。我知道阿高也是爱我的,只是他不敢承认,当时我还以为他是为了我的幸福……可是……那天我听见你们的说话,原来他只是考虑他的幸福……”
我无话可说。我几乎可以听见白雪的心跳和自己的脉搏。
此时我也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会输给阿高。或许这是因为我不够自信,便偷偷为自己找了一条后路,可是我没有意识到退路与前路之间的矛盾,结果,我的退路便堵死了前路。
我下错了棋子,我不懂得感情里的破釜沉舟。
“如果一个人一瞬间就死掉了,那么爱情算什么呢?幸福只是人类对命运的自我许诺,爱情就是一个筹码,不过如此。你们和我不一样,但爱情也不一样吗?我很想离开,这样我就会看不见阿高那欲言又止的嘴唇,看不见那个咫尺却天涯的影子……”
我从来不曾想到一个如此单纯美丽的白雪竟有这样厚重的爱情,这样几乎已经破碎的感伤。
可是眼前这个女孩子也是我的深爱,她与我谈论她遥不可及的爱情,却不知道我也与她一样,被伤害得筋疲力尽。
爱情不但是互相追逐, 还是互相逃避。或许只有疼痛才能让人感受到生命爱情的真实。
一个宁静了三百年的森林,现在已经没有了质朴和温馨,取而代之的是寒冷和拒绝。就是这个晚上,森林下了一场大雪。很大很大的雪。
8
第二天早上,我看见阿高跪在雪地里,拿着一根蜡烛和一个十字架祈祷,还喃喃自语的说着些什么。
当天晚上,我们六个人集中准备回家的时候,发现阿高不在了。
“咱们等等阿高吧。”有人提议。
“那个阿高,一定在和白雪聊天呢!哈哈哈……”奥丹大声笑道。
我紧锁着眉头,一直往前走。
走近屋子的时候,我隐约听见白雪的哭声,一阵阵的,撕心裂肺,响彻附近的天空。
“快走,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奥丹丢下工具,飞奔向我们的房子,第一个冲了进去,我们也慌了,忙把手上的东西全部扔掉,快步跟上。
在楼上,我们都被眼前的一切惊得目瞪口呆:
阿高躺在床上,双手捂在胸前,还握着十字架和蜡烛,脸色已经变成灰白。
“阿高,你醒醒啊……阿高……你不能死啊……阿高,阿高,阿高……”白雪的哭声足以让每一朵花朵调残。
我们如梦初醒般奔到阿高的床前,七手八脚的想方设法把阿高弄醒,泼水、夹鼻子……可是……
阿高没有再醒来。
那天晚上我们都震惊得没有吃饭,不久,奥丹就发现了阿高留下的一张纸条:
“我爱这个世界,但白雪让我更加明白这一点。我祈求上帝把我带走,祈求上帝让白雪快乐。”
白雪几乎要崩溃了,她走出家门,拖着长裙一跛一颠的走在在纯白的雪地里,她落下的每一滴眼泪都变成了种子,在第二天的早上就长成了墨绿色的参天大树,森林里从此又多了一条林荫路。
看着阿高,我不相信他真的就这样死了,难道这就是爱情?牺牲的人是受人尊敬的,但是他一定不快乐。
一连几天,白雪都坐在阿高的身边,一声不吭,只是看着他。我扶着门偷偷注视着这一切,我相信阿高也正在天堂看着我们,看着这个尴尬的场面。
阿高是让更勇敢的人去爱吗?
9
白雪尽量平和的面对这里的一切,但她执意要将阿高葬在一个我们都可以看见的地方。
或许,过于偏激的爱情总能留下最直接、最热烈的回忆。
其实,刺痛何尝不是一件好事?
在阿高死去的第35天,我才不再蹲在屋子外面过夜。原来以前我的爱情不过只是一瓶浑浊的液体,由于晃荡得过于猛烈,才无法看清其中就里;当我的情绪之手停下来,爱情就慢慢沉淀,很多得失也就渐渐不那么重要。
爱情是一个果子,如果不腐烂,核心就无法暴露出来。
凡事拖得太久就会失去其本性。
我还是爱白雪,至少我无法忘记当时我曾如此爱过她。我希望改变一些东西,这样东西不是别的,而是白雪的命运。
晚上,我点上蜡烛,拿着十字架,跪在湖边虔诚的呼唤上帝。
“饼干罐,我听见了你的声音。”上帝慈祥的说。
“上帝,我祈求您能够帮我一个忙。”连我自己都惊讶于自己的大胆和冷静。
上帝沉默了一会儿,“你说吧,饼干罐。”
“上帝,一个美丽而善良的公主应该有什么样的命运?”“应该嫁给一个英俊的白马王子。”上帝回答。
“上帝,那么,我斗胆祈求你能够让白雪走出这片森林,到一个她命运中应该到达的地方去……或者嫁给白马王子,或者回到她原来的宫殿里——当然,不能再让她的后母继续害她。”我强忍着眼泪说完这段话。
“饼干罐,你应该知道,要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只能用另一个人的生命作为代价。”上帝厚重的声音再次响起。
“只要白雪能够幸福,我愿意献出我的生命。”我几乎是毫不犹豫的说出这句话来。
“……饼干罐,你真的考虑好了吗?你的永生……你真的愿意用你的永生来换取白雪的幸福?”上帝问道。
“阿高已经付出了他的生命,但是你看白雪现在,她只要在森林里呆一天,她的悲痛都不会有丝毫减少。我仍然深深爱着白雪,看见她难过,我就会更加伤心,这难道是阿高所希望带给白雪的幸福?新的生活和爱情是不能在原地开始的……只有让白雪离开,她才会有新的生活和幸福……阿高和我的牺牲也就值得了……”说到这里,我几乎要泣不成声了。
“饼干罐,一段高尚的爱情背后总是残缺不全的生命,而且更加可悲的是,有的人和有的人,始终是无法相爱。爱情是如何来的,又是如何走的?还是从来就不曾来,永远也不会走?人的一生太短暂,只来得及感受,却来不及思考,不过,爱情更加值得感受……你现在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换白雪的幸福,我很感动……所以我决定让你进入天堂,森林里将没有你的尸体,你并没有死去,你只是到了另一个地方,我会让你亲眼目睹白雪命运转变那天的一切,但是以后,你就不能再看见白雪的生活,你明白了吗?”上帝缓慢的说。
“感谢主。”我的心情竟是渐渐沉重。
10
早上,我捂着十字架,在两位天使的指引下来到天堂。上帝看见我,向我招了招手,示意我过去。
我慢慢走到上帝身边,他微笑的看着我,而此时我竟觉得他是世界上最残忍的人。我紧紧的抿上嘴巴,嘴角微微抽着筋。
上帝叫来一个天使,说了些什么,然后那个天使带着一本书飞走了。
这时上帝拉着我的手走到一片云彩旁,用手轻轻一拨,我们马上仿佛置身森林之中,只是无论我如何呼喊,奥丹他们和白雪也无法听见我的声音了。
原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是如此残酷的一件事情,也许吧,无论你在做一件事情之前曾有多坚定的决心,到了让你真实的痛苦的时候,你都会怀疑起它的重要性。
如果我现在还在白雪身边,我们有可能相爱吗?
我思考着,为何我的爱情永远不能感动我爱的那个人,而只能感动我自己?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想得脑袋差点要裂开。
然后我陆续看见了,就是你在童话里看见的情形:白雪吃了一个有毒的苹果,然后被白马王子接走,在路上,白雪复活了。
日后,白雪过着幸福的日子……
可是,白雪依旧记得她爱过的阿高吗?白雪可曾知道有两个丑陋的,笨拙的小矮人为了她的幸福,付出了生命?
11
生命中,难道真的有不能承受的感动?爱过的人,不曾爱过的人;被爱过的人,不曾被爱过的人;对于那些几分之一的爱情,我们应该把它放在一个什么样的位置?
现在我坐在天堂写下这个故事,这个安徒生不忍心和盘托出的故事。
没有什么事情比悲伤的爱情故事能更长久的萦绕心头,而我呢,也还在幻想着我一直深信不疑的爱情。
白雪究竟是个怎样的梦想呢?其实我自己也不清楚。
所以我并没有失去,因为我本来就一无所有。或许我的一生注定要忍受寂寞,到今天为止,事情已经过去了一千年,而我生命中也只有那一段值得提及。
在白马王子把白雪接走的那一刻,在那个本该忧伤痛苦的时刻,可是,我真的笑了。我没哭是因为我忍住了眼泪,而那滴眼泪从此以后一直挂在我的心头。
冬天的寒风中,她远去,我竟然有一丝暖意。我奇怪,为什么我还能对上帝笑。可能这是因为:在那寂寞的三百年里,在那个荒芜的地方,我为自己曾经如此接近爱情而感到自豪。> 删除 -
2009-04-24 17:04:24 尘远
人已它往
罂粟花伴随的人已他往
1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时间才能理解爱情这种寂寞而细致的艺术。我的床头放着四瓶各种型号大号的Kenzo香水——我从来没有喷过一滴,只是让它们就那么站在那里,孤单的,而且飘摇的,就像瓶子上的那四朵罂粟花。
中学的时候,我认识过很多所谓的艺术的生命,男的头发披肩,女的光头蹭亮,这使本来热爱艺术的我突然害怕起艺术来——更何况那时候说别人是个“艺术家”感觉上就像说“有风度的乞丐”一样,所以我发誓自己不能从事艺术行业。
谁知道,在我二十三岁毕业后,我成了一个剪辑师。
每天早上我都会到我的工作室去,面对黑压压的胶片,做出无情的剪辑和筛选,然后还要把两个完全不相干的镜头连在一齐,造成所谓“视觉上的冲击”。
剪辑师是艺术家吗?艺术家应该是快乐的,而我,每天都要面对大量的烂片子,像从稻草里挑拣珍珠一样。不过也正是这个原因,让我对生活并没有太多的抱怨,也没有太多的憧憬——平时我们所为之喜怒哀乐的电影故事,其实是从无数格胶片中的百分之一剪辑而成的。
所以有时候我也会想:如果生活可以剪辑而成,那呈现出来的人生,或许能够完美。
可惜,可惜。
终于有一天,一个朋友打电话来抱怨生活郁闷,我说:“那不如圣诞节前一天开一个同学会,一起回中学看看。”
2
圣诞节就要到了,我走进吉之岛,去买一张只有那里才有卖的圣诞卡。
七年以来,每个圣诞节前我都会选一张卡片,寄往缅甸,给一个姓欧阳的男人。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来不回寄一张,哪怕只是一张。到第三年的时候,我开始怀疑欧阳给我的地址,再后来,我甚至怀疑他姓名的真伪。
一群的人拥进校园,七年来第一次回到这里。我很习惯的看着校门旁边的收发室,记得以前,我就是常常在那里等待,等待那扇每天只开一节课的门。可是那天,收发室的门居然开着。
于是我走进去,学生们的信件整齐的摆放着,我笑了。准备转身离去的时候,我忽然发现角落有一堆垃圾,仔细一看,原来是信件。我不顾灰尘轻轻拂拭了一下,马上,让我头晕眼花。
统共几十封信,全都是我读书时候寄给欧阳的,每封信上都盖满了邮戳,都是缅甸文字,还有一句中文:人已他往。
泪眼模糊中,记忆慢慢回到七年前……
3
十六岁的那个春季学期开学不久,父亲告诉我他的干妈从缅甸来中国了,要带我一起去见她。在酒店里,我看见一个年近五十的普通女人走过来,身边有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男孩子。那就是欧阳。
他很黑,土包子一般,一眼看去和路上的民工没有两样,最初很让我鄙夷,我想,别人可能以为他俩是我的乡下亲戚。可是后来,饭桌上的欧阳说话异常幽默,虽然他不太懂中文,却不影响他的表达。
父亲告诉我,他们是中国人,欧阳很小的时候就去缅甸了,一家人是作珠宝生意的,欧阳的母亲很有钱,还掌握着一个跨国饮食集团。
欧阳总来找我玩,由于那是刚刚开学,功课还不紧张,我就每天开溜半天陪他出去,周末的时候,我们两家人就一起外出度假。
4
欧阳付钱的时候总是拿出美钞,每当他得知价格的时候总会很小声贴着我的耳朵说:“怎么那么便宜?”不咸不淡的普通话常常让我乐不可支。
欧阳坚持不坐自己的汽车,而要求和我一起坐公车。我和他时不时用英语交流,别人看着那个民工一般的欧阳,都流泻出诧异的表情。奇怪的是,欧阳总要求我教他中文,却从来不肯教我说缅甸话。
有一天我在车上小声问他:“如果缅甸话说‘你真漂亮,小妞’怎么讲?”欧阳想了想,大声的回答:“Hey girl, you are so beautiful!”车厢的人都听到了,明白的人都掩着嘴巴笑。
我想,也就是那时候欧阳的爽朗很强烈的感染了我,这个皮肤黝黑的男孩子,厚厚的嘴唇,浮肿的眼皮,没品味的衣着,都慢慢的溶进我的生活,还有精神。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们天天粘在一起,他告诉我他自己的生活,我就像听故事一样听。欧阳说,缅甸的军人是最有势力的,在他就读的那所国际学校里,有很多“将军的女儿”。由于他们学校高官子弟多,所以进出学校有严格的程序,校门口站着持枪警察,校对指纹是否符合记录……他还说,很多将军的女儿都喜欢他的幽默和风度。“可是,她们都不如你……我只喜欢你。”欧阳脸突然歪向一边,我用力抱过来看,真的好红啊!
那天晚上,我和他看着远处残缺不全的霓虹灯,靠在一颗很大的树下,还有风吹。我觉得,欧阳就像一个充满神秘的偶人,你永远不会知道他的过去,却想左右他的未来。
接着,他还告诉我他在缅甸
有一辆红色的宝马,专门用来晚上比赛飙车。“仰光的大街到了晚上就热闹了,平时看不见的名车都跑了出来,赛车啊!”“可这在中国是犯法的。”“在仰光也犯法啊,可是我们有将军的女儿。我的车还撞坏过一辆,我也把别人的奔驰撞坏几辆咧!”
如果我听到别人说类似的话,一定会认定那是个骗子,可从欧阳的眼睛里,我知道那一切一切,都是真实的。我望着他的嘴唇,感到自己真的已经无可救药。
5
父亲察觉这一切后,似乎开始不满了,一天临睡前,他认真的对我说:“缅甸男人可以娶四个老婆,欧阳的母亲是第三个,他们家名义上是珠宝商,其实是毒枭,专门在云南边境走私海洛因的,所以才会那么有钱。你要小心一点啊,十六岁的女孩子了,要知道权衡利弊……关系要适可而止才好啊……”
听完后,坐在床边的我凝滞住了,我不相信这一切,我费了很大的劲才把脖子扭向窗边。然后,毫无感觉的,眼睛之下已经有泪水——有时候,泪水不是忏悔,反而的,代表决心,或者坚持。
我想,十六岁,大概是一个女孩子最为勇敢的时候,或者说,最为轻信。因为第二天,我依然和欧阳在一起,依然笑口常开,依然为所欲为。
有花须折,有爱就爱。
一天傍晚,天空出现了火烧云,明黄色和火红色的云朵低低的压过来。欧阳双目圆瞪,似乎从来没有见过那般景象,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你在想什么呢?”我说。“我在……思虑。”我扑哧一声笑出来:“那叫思考,别那么文绉绉,会被人笑话的!”“但是……这真的很美啊。”欧阳真的看呆了。我定睛看着他,久久说不出话来——或许我根本不了解这个人,那么,他带给我的快乐又是什么呢?
他带给我多少?他会带走多少?
6
第二天我们逛街的时候果然打起了台风,我和欧阳被困在一个屋檐底下,那一刻,我第一次想到了关于我们的分别,我甚至不知道他为什么而来,更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离开。
“欧阳,你来中国干嘛?”“度假啊!”欧阳笑笑。“那,什么时候回去?”“五月份。”说完,欧阳抿着嘴,我看见了难过的神色。“那么,你还会回来吗?”“当然会!”“什么时候?”我小心翼翼的问。
欧阳闭了一下眼睛,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说了一句:“我爱你。”
我迷惑了,眼前的城市变得模糊起来,我想,一旦欧阳走了,所有的植物可能都会枯黄而死。那天,我第一次进了酒吧,和欧阳一起。
欧阳点了一瓶十二年芝华士,杯子里冰块的声音煞是悦耳,像是骨骼互相摩擦,咯咯作响,让我的头莫名的痛。
我有点醉了,但是我知道,人在两分醉的时候其实是最清醒的,两分醉能让你把所有悲伤快乐统统调遣出来,那些回忆,那些故事,仿佛是被剪辑过一般的上映,美丽而凌乱,让人为之落泪和哀伤。两分醉的时候就能畅所欲言,没有了心不在焉,没有了退让,也没有了阻拦。
“欧阳,你是缅甸人,那么,你见过罂粟花吗?”我问。
“当然见过。”欧阳似乎有点尴尬的样子,“罂粟花在缅甸很常见的。”他补充。“听说,罂粟花非常美丽,是吗?我看过罂粟花的图片,很漂亮。”“是很漂亮,但是,你知道罂粟花是用来做什么的吗?”
“我知道,鸦片,是吗?”“是的,再提纯,就变成海洛因了。”欧阳回答。
“那么,为什么美丽的东西越提纯越是有毒呢?”我伤心的看着他。欧阳久久没有回答。
我开始趴在桌上哭,越哭越大声。
“你知道吗?欧阳,我爱你啊……你听到了吗,我说,我爱你啊!”我几乎是气愤的吼出来的。欧阳握着威士忌酒杯,空荡荡的,我透过那个酒杯,看见了一个变形的欧阳……可是,我绝望的发现,不管他的脸怎样变形,我还是爱他的。
我有个预感,这段感情就要结束了,可是欧阳答应我,他会和我保持联络,会给我打电话,会给我写信。然后,他留下了一个号码和一个地址。
我递给他一张十块钱的人民币,要他写上自己的名字,用缅甸文。我还要求他教我说他的名字。一个奇怪的发音,更加奇怪的是,七年后我居然还记得。
7
欧阳很惊讶于我对罂粟花的喜爱,因为在他看来,罂粟是一种很亲切的东西,在别人看来,却是毒药。欧阳给我描述罂粟花盛开在田地里的情形,我靠着他,仿佛看到了那一切。
五月的某一天,欧阳终于没有再来找我,父亲说,他们母子已经走了,临时决定的。他说欧阳留下了一个小箱子给我,留着一个月后再打开看。
我拿着钱走到电信局打国际长途,那个号码是我全部的希望。可是电话那头传来的,是我根本听不懂的缅甸语,说了两句就挂机了。我失魂落魄的走出来,欧阳连一张字条都没有留下,他真的什么都带走了。
一个月的时间是漫长的,到了那一天,我锁上房门,小心翼翼的打开那个箱子,发现里面装满的,居然是一整箱的罂粟花花蕾。
那些罂粟花蕾整齐的排列着,并不妖艳,也并不迷惑,绿绿的,冷冷的,不是想象中的绚烂,却有种让人痛心的力量。
我合上箱子,哭了。断断续续的哭了,差不多,一夜。
之后,我每周都给他写一封信,按照那个地址,可是,欧阳从未回过一封。我曾经怀疑他骗了我,但后来又被自己否定了。逐渐的,我不再抱有什么希望,写信也成了一种寄托,随便说说而已。如此而已。
一年后,欧阳当然没有回来,然而他的罂粟花已经风干,被我放在透明的玻璃瓶子中了。常常,睡梦中,我会看见一个缅甸的男孩子,站在漫无边际的罂粟花丛里,说着半生不熟的中文,依然那样幽默,那样生动。
8
欧阳的一切至今无人超越,或许他并不是最有力的,可他却是在我的心灵最柔软的时候刻下了那一切,所以直到今天,依然没有什么能够抹去,自然,也没有人能够代替。又或许是这样的:以前没有得到的,以后也吝于付出了。
那么戏剧性,七年后的今天,我曾经寄给欧阳的几十封信就平静的躺在我的床头,这只是其中的四分之一,其它的已无从寻找了。
我还是常常拆开来看,学农之后的那封信上,还贴着田地里拾回来的稻穗和野花,发了黄,干了水分,却依旧温柔的样子。
看信的时候,我偶尔会哭,偶尔会感到欣慰,看着自己的情感重新出现在灰尘封住的纸上。但是,更多的时候,当我看着信封上杂乱的邮戳,看着那些孤独而勇敢的文字,特别是那刺眼的“人已他往”四个字,我会酸楚的无奈于世界之无常,还有心痛。
欧阳现在在哪里?他是真的爱过我,还是骗我的?以前我常常这样问自己,但当我找回这些信件的时候,我就再也没考虑过了。这些有什么重要?或许爱情本身就是注定要使某些人哭笑不得,疑问一生的。
真的。
9
去年的时候,我第一次走进香水店,本来只是随便的逛一逛。可是,有四瓶香水死死抓住了我的目光——四个不同高度的修长瓶身,是摇曳的姿态,分别朝着不同的方向。更加令我注目的,是她们瓶身上都有一枝挺立的罂粟花。
这是Kenzo香水,服务员告诉我,不同大小的瓶子上有不同时期的罂粟花,小小花蕾、含苞待放、微微绽开和昂然怒放。我喷了一滴在手腕上,果然香味不凡,带着涩香,还有暗雅的沉香,厚重如棉,然后沉淀在皮肤里。
更何况,Kenzo和Cancel发音相同。
我把她们都带了回家留自观赏,如今我的房间已满是罂粟,我思考着为何自己总爱活在记忆之中,也许,这是由于只有在记忆中生活,才能完美如剪辑吧。
10
我回到工作室,继续在垃圾中寻找宝贝,照例的,我拉直一段胶片压好,那时,有一个人影让我震了一下。我赶紧按Rew键——没错,那个人就是欧阳,穿着不入时的西装,彷徨的模样。
我把有欧阳的21格胶片都剪下来,制成相片,挂在我的床头。
欧阳,这几年,你去过哪里,现在在哪里?望着胶片里已变样了的欧阳,我尽力用自欺欺人的假想来填充七年以来的空白。
太阳就这样,一次次的,从我窗户的这一边,落到窗户的另一边。
重现的时光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但是我想,欧阳的照片和许多罂粟花却应该真实的盛开在,怒放在,一个,谁也不知道的,
地方。
2001年8月8日星期三9时2分13秒> 删除 -
2009-04-24 17:05:04 尘远
美多琦
文琦老师
视觉记忆分两种:一种是睁着眼睛,在你自己的大脑实验室里技术性的制造一个意象;另一种是你闭着眼睛,在眼睑遮暗的内壁里,你忽然记忆起那个物体,完全是视觉复制出的一张白描面孔,一个浑身披着自然光泽的神像,就是我所见的文琦老师的样子。
我很快就会招来不少嘲笑的,可我对此有什么办法呢?在一个即使是艺术家也会感到困惑的事件里,我的行为举止还是像个绝望的人,尽管早在十四岁,就有人阴阳怪调地预言我会成为女版的唐璜。
和一般的女孩相比,我发育很晚,十九岁也依然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年。直到二十岁的,才因为一个叫做文琦的男老师一反少年的欢愉,无比隐忍地徜徉在两种怪异的情感之间不能自拔。我的生命中再也不会遇见第二个文琦老师,那种光天化日之下的漫漫长夜。
不过,文琦老师又何至于记得起我——那个在课上永远戴着口罩的女学生!
文琦老师在我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教外国戏剧,和那些古希腊传说中的美神一样,他拥有神像般细腻柔美的皮肤,散发馥郁芬芳;微妙的唇线,勾勒出神秘花朵上显现的时光之美;眉毛恰如其分,又带着细若游丝的欲望——他的美丽闪耀着金光,使我无法迫视。艺术家,我一再提醒自己是一个艺术家,否则我无从分辨他是哪一种形而上。当时我浑身的感觉器官仿佛整个换了一套,然而新的器官也无法处理那么多美的刺激!我本想马上将自己的审美愉悦告诉别的同学,可我却选择了默默享受这一当头棒喝。我从小就没有欣赏过异性之美,现在想来,当时受到的那种震撼至今往后恐怕都无法超越,那并非一个女人遇见男人,而是维纳斯遇见阿都尼,或是莎乐美遇见乔尔南——总之,那不是正常的人间视角。
我至今不能确定那种激动是来自于瞬间产生的钟情,还是在一种极致之美面前的自卑,我唯一能够肯定的是,从那一刻起,我就好像变了一个人。总之,第一节课我就上得颇为痛苦,我甚至在傻傻得期待他会突然告诉我们:“事实上我是底格里斯河畔的一株水仙花。”
开始的时候,他的目光从不顾及我坐的这边,我就带着几分匪气,企图用中途提问的方式让他看我一眼,在他讲到酒神祭典的时候,我举手问酒神叫什么名字,不料他竟继续讲课,看也不看我,也不回答。我有点尴尬,却只是低头笑笑,也就在那时,我隐约觉得自己钟情了,这种隐约的感觉是因收到一次明显的冲击而产生的。
半夜的时候,我把美多从另一个胡同里叫出来。美多是从小学就和我同班的女孩子,直到大学仍然在一个系,从来就没有分开过。她自幼没有双亲,是外婆把她带大,所以她既是一个迫切需要保护和依赖的人,又比许多同龄少年要早熟。从小到大,常常毫无理由的,她就抱着我亲吻,我则很回味她的嗔笑。如果说我真的感受过爱情,那也是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才感受过。后来,我在感到爱情的甜蜜的同时又隐隐觉得这是一件很要不得的事,一件令人面红耳赤的事。
在操场上,我对她讲了关于文琦老师的事情,我们谈了将近一个小时,谁也无法将对方说服,渐渐发展成恶言相向。临走前,我不耐烦的对美多说:“丫就是妒忌。”她也难掩忿怨:“老娘才不妒忌那种白面脸呢!”我们僵持了一会,美多又对我说:“丫长大了,丫快要离开我了,我怎么办。”
美多的怨恨我是能够理解的,而这当时丝毫无损我对文琦老师的热望,我是突然之间变得羞涩的,我也从来没有这么微妙的心情,这般为自己害臊,这一切的想法都是在我没有见到文琦老师的那六天之中陆续产生的。
这六天之中,我到处搜索任何可能认识他的老师打听,但每每问及,就强迫自己装出是问一件与自己毫无相关,而仅仅是随口一说的事情。成果相当少,我只是从一个女老师那里打听到,文琦老师属羊,有一个和他关系很好的妻子。
虽然早就能想到他已有家庭,可我现在还是忍不住恨起自己来。地板在颠覆,我挺不住痛苦,一深一浅地走到操场上。这样一来,我好像突然明白心灵的礼节比举止的礼貌更加重要,所幸前者只是靠我们自己控制,后者则由公众来评判。
这场我自己一个人空想而成的心灵关系到此就已经明确的被证明不是爱情,而是一次我一厢情愿的道德公审,我被判无罪,却没有被立即释放,而是继续纠缠在这种最初的情欲之中。我不厌其烦的再次表明他是这所疯癫成性的学校里唯一端庄的老师,他惹人发狂地优雅,让人恨不得捧着橄榄枝去朝见。每当在电视里看见各种洪水,我便这样想:是的,一点不错,这就是我的心。
要遮掩自己的欲望,我只好借助于外部的掩体。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常常会在同学之前有意无意的提及文琦老师,或许是我自己太敏感,总之此后我就每次都戴着口罩去上课,一个大大的一次性蓝色口罩,正好我的脸小,只能露出眼睛。试戴口罩的时候我感到洋洋自得,仿佛做了一件多早慧的事情。每次上课我都选一个他从来不注意的位置,而这个位置又恰巧可以没有遮拦的看见他,即使我的视线一秒钟也不理开他,他也不会察觉——这是一个焦点调节的问题,使内心之眼能够颤栗着超越特定距离的问题。
每当别人问及我为什么总要戴着口罩,我就说我春天时候鼻子会对花粉过敏。俯视北京城,其实一朵花都没有开呢。
我不想给他留下任何印象,因为我对他的种种情怀总有一天将要被我诉诸于笔端。一时间我感到羞涩、恐惧,还有盲目的乐观。
第二次上课,文琦老师给讲哈姆雷特,我戴着大口罩,感到一阵阵鼻息的温热,有时候这种温热能让我产生幻觉,每次惊醒也让我饱尝自责。我一边在笔记本上仔细画下他的素描。在画的过程中,我有几次都被自己的发现忍不住笑了出来——首先是他二八分的发型,充满中年特有的挫败感,并且他时常把头发从左向右回拢;他穿灰色樽领棉毛衫,而外面则套着一件大汶口文化风格的V领毛衣,灰土和蓝色花纹,把这种毛衣穿几天,估计需要比死还大得多的勇气。他又瘦又高,还穿一条的不足够长的黑色修身裤,坐下的时候就看见了里头灰蓝色的棉袜;他脚上穿着那种蹭亮蹭亮的黑色暗纹的尖头皮鞋,最让人无法容忍的是上面居然还有金色小扣——可是,这又有什么所谓呢?何况我终于发现他有一件极好的军绿色的中长款外套——单是这一件外套,就足够我反覆不经意的在幻想中确定其质料。文琦老师老师在讲桌上有一个不锈钢的小号保温水壶,刻板中正的表现;他还喜欢板书,但他总是要把黑板擦得实在干净了才写,他擦黑板的动作也很温柔,如此往返,像在弹竖琴的小仙女。
我也不再提问,不过每节课我都会想不同的问题:关于他的幸福家庭,关于我的不幸童年;关于欲望,关于道德;关于客观距离,关于混沌印象……凡此种种。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文琦老师似乎并非以一种男人的形象占据我心,而是以一种女神的身份在折磨我的灵魂,我从未把他当成一个男人去渴望,反而是转向自己的内心去搜索艺术的真谛。
那是一节看起来再普通不过的课,之前的那个星期由于他所在的系要招生,这个课就停了一次。为了占那个具有神奇视角的座位,我依然到得很早。文琦老师走进教室,他说话了——你们班是不是有个叫做珊珊的同学?
说到这里,我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了幻听的问题——我想,如果是幻听也千万不该是现在……我神情紧张的把埋在土里的鸵鸟屁股——我的脸抬起来一点点,发现同学都在看着我,一边说“是啊,就是她。”我笑得尴尬又难看,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只好对他木然地点头。文琦老师看着我说:哦,你就是珊珊啊。你还是个名人啊。同学们哄然大笑。我赶紧低头,一边忙不迭摆手说:不是不是。
文琦老师露出了我从没见过的笑容,“招生的时候,有个考生居然引用你的话做名言警句呢,说是——XX(名字略去)学院XX(名字略去)系的珊珊同学曾经说过……”
那时很多人都笑了,他也在笑,但我十年之前就治好的哮喘居然在此时发作了!我用书本挡住自己的脸,飞快的逃离教室。那天阳光非常灿烂,我在操场上喘得死去活来的虚浮之时,感受到一种难以言喻的欢愉。印象中他是第一次在我们班上说一些和书本无关的东西;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能够和他说话,更加没有想过自己的名字会从他的口中说出来。我当时只有一个想法:上帝,让他永远在这里上课吧,永远不要离开。
其实我们的学校很小,简直就是一个微型景观,师生总共不过几百,走到任何一个角落都不会碰见陌生人,而文琦老师是我之前从未见过的,这委实奇怪。于是我则更加无时不感到隐约的惶恐,既然我之前从未偶遇他,那么从今以后也不会——难道这样的一个美神,真的只会在一个艺术家漫长的一生中仅仅显现数周么?我想到这里,眼睛布满血丝,头昏得厉害,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只是觉得很难受,仿佛世上的一切痛苦都被我担在肩上。我的心是个歇斯底里、不可依赖的器官。
正因为这幻象是那样可望而不可及,想破坏它又是那样没有可能,所以在这火热的幻影中,有一种至上的完美,它使我狂热的欢喜竟也完美无比。
之后,我又戴着大口罩去上过两节文琦老师的课,每次听课就像在做一场梦,同时我也相信文琦老师是一个只有做梦时才能看见的人。他看见我,有时会点头,我回礼后迅速把头深深埋入课本,面对他,我可能会永远这样羞涩。而他——那宝贵的灰色玫瑰是永远无法进入我的生活的——缪斯无需进入艺术家的生活,但他会永远占据艺术家的灵魂,我这样对自己说。
那是我人生当中最怯懦的一段时期,算起来,一共是九个星期的时间,几乎每个夜里,我都是在怀抱女神偶像的激动中默默饮泣而眠。每天睡醒之后,我都想办法让自己晕一阵。我从来没有热烈的想见到他,但每次上课前我就抑制不住自己要早点到达教室。
我向身边的朋友打听了尽量多关于他的事情,但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毕竟最后,我所做的一切也就仅仅是打听,再无其他可能。我不是一个怯懦至此的人,我十岁的时候就敢把自己讨厌的男孩的裤子当众扒光,可如今我就像一个难以置信的白痴,每个人都在等着看我会做些事情,而我则一直只是站在原地,面对惨白的阳光失声痛哭。
三天之后将是文琦老师给我们上的最后一节课,我的心里充满了无限悲伤。在这三天里,我夜以继日的想,殚精竭虑的想,为什么世界上有千千万万种男人,而我惟独对文琦老师钟情。在想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记起尼采来,他说艺术和审美是站在理智和道德的对面的,美是强力意志在对象上的投射。如果果真如此,我就可以解释自己的失常了:作为一个仍有自私成分的艺术家,我希望自己的行为和想法能够被另一个艺术家所理解,而我又不希望他也站在道德的对面。文琦老师他懂得什么是艺术,同时他又是道德与朴素的典范,更加致命的是,他美得如同春三二月天。
我又把美多找出来,一如既往地挨在她肩膀上,一起看那个亮得有点过分的月亮。我的手里握着一张从别人那里问到的文琦老师一周的课表,上面写着第二天在高职校区有一整天他的课,我痛苦的思考着自己明天是不是应该去听,如果要去,我怎样才能不使自己惹他的注意或讨厌,我依然戴口罩么,是不是还要戴上帽子?美多一反以前对此事的反感,一口答应说:“珊珊,我陪你去高职,你一定要去的,否则看你因此后悔,我也会很难过。”我有点不解她的态度,迷惑中,她又吻了我。
第二天我们准时见面,准时到了那个很远很远的教室。我和美多像两个怪人,戴着大口罩和鸭舌帽占据教室的角落,遭到不少早到的学生的白眼。做一个和比人不一样的小孩的感觉实在很可怕。
讲台之上的文琦老师美如花眷,似水流年。可那天的行动可以说是彻底失败,文琦老师看也没有看我们一眼,连蜥蜴一般的冷光都没有;仅仅因为他在课上提及了一个叫做孙俪的女演员,我就顿时觉得天旋地转,那么幼稚的伤感,估计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下课之前,文琦老师说到一个什么典故,说不知道是典出《墨子》还是《庄子》,我就小声嘀咕了一下,说“《庄子》。”他站在讲台上,淡淡回应了一句,“哦,是《庄子》啊。”
他居然听见了我那么低声的嘀咕!我又被振奋起来了。可之后的一个小时,我和美多依然在百无聊赖中度过,我口罩之外的眼睛一下也没有离开过文琦老师那张散发着麝香的脸庞,心里突然涌起一阵致命的疑惑:我这是在干什么啊?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生活本来就是很残酷的,所以一切都应该有一个底线。再也没有见到彼此,估计将是发生在我们之间最有意义的一件事情。想到这里,我的眼泪都快要出来了,美多紧紧拉着我的手,低声说:忍住,忍住。
我对他的情感又何尝不是这个世界无法解释的深渊!尽管我知道自己对文琦老师根本算不得爱,而是某种莫名其妙地来也将莫名其妙地消失的激情——可我也知道,那是最昂贵的记忆灰烬。
我羞于表达,文琦老师或许永远不会知道藏在口罩后面的是怎样一张极度腼腆的脸,更加不会明了这张脸后面的那颗被揉碎的少年的心。我亦非总将秘密藏在心中,只是担心言说的方式不对,因为毕竟世界上有那么一部分人是拒绝接受心灵的来访者的,他们若遇见前来表明心迹的人,唯一的行为就是掉头离开,并且心存恶感,希望她再也不要出现。
想到这一点,我便不迭后悔那天去高职听课,那必然使文琦老师对我深感反感和厌恶,我心中的沉重的情感已经快到极限,绝不能再经受这样的打击。此时美多和我说,不如索性造成是她暗恋他的假相。彼时我们相互都知道这将成为大学生活之中最不可理喻的一段——计划非常简单:由美多去买一张贺卡,然后当面送给文琦老师,让文琦老师误认为是她喜欢自己。
我被美多感动了,也被自己感动着。我们在这厢死去活来,文琦老师在那厢一无所知。对于一个热情、无所畏惧的女孩来说,这种魔鬼附身之后的压抑,是不是能够算是一种美德?
当一种苦恼刚侵袭我们的时候,我们感到危险、恐惧,但一旦扎下根,我们就和它和睦相处,甚至忘却了它的存在。
很快就到了文琦老师最后一节课。中午,我焦躁不安,生怕自己在最后一刻失控,我握着美多的手,向她讨一些笑话听。我意识到,浅显而言,我们之所以不理解世界,是因为这不是我们活在地上该做的事情。
美多把那张准备的卡片从口袋里掏出来。小小的,粉红色的信封,封口处还有一个白色的爱心,表意明确。等了大约十五分钟,文琦老师从饭堂走出来。美多冲上去大喊:“文琦老师。”把卡片交到他的手里,然后就走了。
我与文琦老师一起步入教室,我主动和他说话,他也和我侃侃而谈;他问我给什么杂志写什么类型的文章,还问我是不是可以也给他几篇稿件;他终于问我为什么戴着口罩上课,我回答“怕春天花粉过敏”;我还拿出自己的笔记本问他要邮箱地址,他用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笔迹欣然写好,原来他喜欢布莱希特。
我说不出自己当时有多紧张,伴随着阵阵绝望的紧张——我们的人物不是把自身从我们的尘世生存中分离出来,而是去确认这种紧张是什么。
我有点内疚,但这马上被无边的哀伤给盖过。似乎文琦老师已经通过这种方式知道了是美多喜欢他,我满心欢喜的自以为已经淡化了自己在他心中的恶感。
在那最后一节课上,文琦老师的题目是“喜剧”。我破天荒的没有记任何笔记,只是躲在口罩之后深情的凝视他,我眼神迷离,根本顾不得他是否注意到自己。此时文琦老师一如既往地纯洁如玉,无动于衷,仿佛我是站在另一个世界的。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柔肠寸断,欲哭无泪,此时如果有一瓶酒在我面前,我会毫不犹豫的喝光它。我绝望地端详他的那无与伦比的倬约风姿,我不知道一个人的青春期能够经受几次这样的激动,我所知道的仅仅只有这一点:他高高在上的女神形象已以一种疯魔的方式永驻我心。
期待奇迹出现的心注定是要绝望的,我转而把目光放在他破烂的讲义上,那本讲义里写着他重复了数十次说的话,也就是在那一瞬间,我决定要把它偷走,这个希望成了能让我够活着走出课室的唯一希望。
同学们纷纷离开课室的时候,文琦老师如往常般下楼拿教室钥匙锁门,我随着人流经过讲台,静静地停在那里,我的内心又开始翻涌。偷,还是不偷?如果不偷,我的生活将彻底、毫无扭转余地的与他永别!一想到这个,我就什么都不顾了!我迅速抄起讲桌上这本老旧的讲义,转身离开。
就在我刚刚掉头的时候,我发现文琦老师正站在门口惊讶的看着我,同学们早在我做思想斗争的时候就走光了,课室里空荡只剩我一人。我颤抖地把讲义抱在胸前,和文琦老师相对而立,那一刻,胃的剧痛扭曲了我的面容,我胜受不住,摘掉口罩“哇”的一声吐了出来,一滩无色的胃液。他不知所措地问道:“你在干嘛?”
我站起身来,百感交集地看着他,又低头看看手里捧着的那本讲义,再次抬头的时候,我的泪水再也抑制不住地夺眶而出,那次流下的眼泪特别的重,落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口罩掉在了地上,我的心也随之露了出来,不过,是以世间最不堪的方式。
我颤抖着双手把讲义放回他的桌面,缓缓走出教室,和他擦肩而过的时候,太阳正好射在我的眼里,我的泪水更多了。我哭着冲向操场,任由春天的柳絮都粘在我潮湿的脸上,别人讪笑的言语冲我而来,高速飞过的篮球砸向我的身体,可是这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
再后来,我就找不到任何有他上课的教室了。想做梦,连眼睛都无法闭上。而文琦老师的美丽和仪态万千,竟如同严肃而感人的事情,转而躲在了他的神像身后。
做一个梦竟然用了那么长的时间,相对于短暂的人生和正常的旁人来说,这显然太长了。醒来之后才发现,这些一直被克制得如此疼痛的感情,居然是一个缪斯进驻灵魂的仪式。好像没有人知道,同这种“生命之严肃”形成对照的东西本身,它又究竟有什么意义。文琦老师那嘀嘀作响的旧式西门子手机,他那完美如橄榄枝、冷漠如冰原的容貌,改变了我对一门名为戏剧的艺术的看法,也改变了我一个重要幻想的方向。对我来说,文琦老师也是一种地心引力。他入睡,我长眠,正好是光怪陆离的欢乐。对于热爱的人的感情,将会温暖艺术家的一生,这股热情必定能在作品中开花结果。我说过,这是一件艺术家的心事。
我不深情,可我偏偏对他念念不忘。活不下去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他。此时,我又坐在操场的围墙之上俯视这个小小的大学。我一次又一次不住自问,是否在那个遥远春天的光辉中,我生命当中那种永恒激荡的动力就悄然进驻了?
梦的静观有一种深沉、内在的快乐,当然,为了能够带着静观的这种态度做梦,就必须完全忘记白昼和烦不胜烦的现实纠缠。这便是他与我能共享的唯一永恒——我的文琦老师。
美多
在我上完文琦老师最后一节课的第二天,我就永远的失去美多了,这种失去不是情感上的失去,而是最本质意义上的消失。和我一样青春年少的美多,究竟选择了一种彻底的快乐之途。
回忆我和美多在一起的十三年,我的心于她赤裸相呈,而她的心我却始终不曾看见。
只是我不断想起我们一起在商店里偷卫生巾的小学时光,不下十次骑车从广州到香港的中学时光,越是去想,就越觉得自己对美多的离去负有责任。她看我,我看文琦老师,看来看去,都是青春背后的阵阵忧伤。
她很早就说过,世间所谓的希望,就是隔着现实所能看见的美景。美多的外婆在她考上大学之后和太婆相伴度日,一天外婆打电话来,平静地告诉美多:“太婆快不行了,我正在给她缝制寿衣。”美多给我留下一封信,说她在当时就打消了继续生活的年头——“太婆死了,外婆也会死的。”她说自己无法承受女儿为母亲缝制寿衣的巨大恐惧。美多还写了很多其他,这些我一个字都不会忘记。美多说我不必为她的离去感到自责,那个选择早在她幼年时期就已经决定,“有很多事情,我们只需要等待即可。”她十五岁的时候就对我说过,只是当时我并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我至今也无法相信美多会永远离开我,我坚信她会在我人生最重要的某个时刻出现。她和文琦老师不同,美多成为时空隧道里的一个十字架,而文琦老师是我难以胜受的不解之谜。在某种程度上,美多和文琦老师的形象是合二而一的,静静地立在我的身后,永远不把我放过。
有些故事改可以改变整个世界,有些故事只能改变那些讲叙故事的人。青春期是最具有破坏力的一段人生,无论我去哪儿,终点总是那儿。
——这就是我最深的秘密所在,若干年后,我就不再青春,我的月经变得规律,还要忍受堕胎的自责,人生前方一切所得皆在预料当中:没人会超越文琦老师的美,也没人会超越美多的悲观。他们犹如日神和酒神,前者代表外观的幻觉,后者代表自我否定而复归世界本体的冲动;一个是我手中美轮美奂的女神,一个是我身后绵绵不绝的乐章。我的强力意旨,则再也找不到可以投射的对象了。> 删除 -
2009-04-24 17:05:05 尘远
魔鬼附身后青春断裂前
纯黑与纯白
听一个魔鬼述说罪行是需要怜悯和宽容之心的,但我居然轻率前行。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颠覆美丽的,只有诱惑。多数人对美丽都有防御能力,而到了诱惑面前却变得无计可施。
29年以来,我一直寡言清高,可她从一开始就让我感到信心不足。
虞歆,18岁,一件纯白色的紧身背心,透明的纱质肩带非常特别,是翅膀的形状(这使我日后常常将她与天使作比较);一条这个年代已很少见的纯黑色碎褶小伞裙,制服式的纯黑英式女童鞋。锁骨精致,四肢纤细,在烈日下若无其事的静静散发诱惑。
她常常从地面轻轻跃起,在坚硬的水泥地上跳来跳去;她也常常一言不发,用敏锐而绝对的眼神审视有生命或无生命的世间万物。她脸上有种思想,让人过目不忘。
一个比洛丽塔更能在瞬间把人击倒的女孩,我深信这样的力量并非天使所能具有,她必然是深红的烙铁,时刻准备烫伤任何接近她的人。
魔鬼的魅力,永远只有那些心虚的人才能感受得到。
第一次见到虞歆是在新学期的教室里,教室空旷,班里人很少,18个,散漫而杂乱的秋刀鱼般散布在50张椅子间,没有任何人注意到我——只有她,眼神一直随我脚步的位移而位移,直到我走到讲桌旁坐下。
我向来不爱把表情挂在脸上,这使我的神态与情绪泾渭分明的彼此独立存在。
神奇的事物总在遥远的地方,真实的表情总在心灵深处。
虞歆并不美丽,但我能从那张清秀的脸里感受到难以抵挡的诱惑,她一颦一笑,甚至只是弯腰提一下白色的棉袜,都时有时无的透着一股毁灭倾向。
口渴、饥饿、眩晕、恐慌。我想,她的眼睛也许能够看到我所看不见的另一个世界。
每个人都需要一种审美幻想才能生存,从前我曾构建了无数女神的形象,但这一切都在瞬间被这个无坚不摧的魔鬼毁灭。
“她是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望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我的痛心史。”
灵魂的失踪
虞歆这两个音节犹如一把插得很深的尖刀,深得已同我的心脏不分彼此;所有关于我和虞歆的回忆有如潮汐的声音——即使在离开海的日子里,也仍在我耳膜深处退潮涨潮,清晰可辨。
本以为刻意的怀念能洗刷时间的恶意,保留最后一点善良,然而,时间的加减法总比时间本身干净。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和虞歆彻底分开的那个凌晨,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这就是我的梦想,离开我最熟悉、最爱的人,越远越好——我最想忘掉的事,就是关于你的一切。”
是的,虞歆是我记忆中永远无法追回的光芒,她的离开令我一直对生命感到不寒而栗。
这次爱情是我们青春结束的标志,我们在133天的时间里把身体里的激情焚烧得一干二净,直至确定其无法重生为止。过早的爆发使我们在走到青春顶点之前就耗尽了心灵的动能,甚至未老先衰。
我并不是刻意选择悲伤,但通过它我却寻找到快乐的天堂。
未曾沉默,只在漂浮。
各位读者,如你所预料的,我是她的老师。由于与生俱来的傲慢和敏感,我一直惯于用消沉来代替不高兴,我不知该如何开始这次叙述,或者说,忏悔。这是一个只用仰角镜头讲述的蒙太奇,但我可以保证,如果你有足够的耐心和宽容,就会发现这是一次足以影响一生的教育与救赎。
印象派但我不是莫奈
那是我第一次批改作业,昏黄的灯光和学生沉闷的表达让我觉得与其当老师,还不如当火车司机——直到我看到一篇让人灵魂出窍的文章为止。
是的,那是虞歆的文章,无所畏惧的短句,句句都击中我青春时期的弱点,它同时又细腻得仿佛情绪中的每个角落都能被它扫描一遍。在读她的文字时,我看见自己的手在微微抖动,原来,这是由于脉搏的跳动在心灵的沉寂下显得过于有力的缘故。
当时我想起了虞歆在第一节课上的眼睛,对了,就是她的那双眼睛把她从我视线范围内的所有女人区分开了。虞歆无疑是我所见过最聪明的女孩,而她与其他聪明女孩的最大不同就在于,她身上具有一种魔化的气质。
我想,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同意,世界上的美分为两种:一种是洁白,一种是血红。虞歆无疑属于后者。
我躺在床上,感觉床垫在莫名其妙的下陷,整个人像一张透明的丝巾落在海面,缓缓沉入海底。
快乐是件简单的事情,但瞬间的快乐总带来长久的痛苦。
于是,我常常在上课的时候有意无意的注视虞歆,却发现虞歆是一直都无遮无挡的凝视着我的,我尝试假设那是一种关怀或探索——
但我无法欺骗自己,因为那的确只能算是如同X光般的审视。
为什么人的血液是红色的,血管却是绿色的?
我开始时常在学校溜达,或者只是坐在一张长椅上,隔着足够远的距离,安全的看着远处的虞歆。她常常穿淑女屋的衬衣和长裙,繁复的褶子把她的脸衬得孤独而强硬。
我在阳光里眯起眼睛,窥视这棵美丽而有毒的热带植物。
午后 夜半
经验告诉我,过于聪明的人都是孤独的,女人尤其如此,因为愚蠢和狭隘的女人总是多数——那么,虞歆的生活环境一定压抑,并且会受到其他女孩的排挤。
事实果然如此,从虞歆的作业中可以看出,她读过的书比全班加起来的还要多得多——“我十三岁就看过《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她说。
如果一个女孩没有足够孤独,这是无法做到的。
渐渐的,我的清高又在作祟了。我把为其他庸人做的备课全部扔掉,换成常人无法理解的逻辑体系。于是,课上走神的人越来越多,我的讲课在他们眼里成了喃喃自语、与上帝交流,而我在意的只是一双眼睛。
“老师,你说的东西我们听不懂。”有人打断我。我下意识的看了虞歆一眼,发现她一边继续手里的笔记一边微冷的笑了,于是我只是“嗯”了一声,就继续自己的天籁之音。
在那次交上来的作业里,我看到了学生对我的评价。
“汤老师太帅了,可他是一个自闭的人,他走路都是贴着墙根的,并且平均每隔30秒就望一次天花板……他的讲课简直就是在和上帝对话。”这是一个名叫丹妮的女孩的描述。
余下来的几篇大致如此,既表达了对我目空一切的不满,也表达了不少对这种勇气的崇敬。我习惯于把虞歆的作业放在最后一个看,这既有助于让我坚持把所有人的作业看完,也能让我睡个好觉。
那次,虞歆的文章并无特别。但她附加在末尾的一句话却让我震惊了:
“汤老师,天空有多高,永远只有高飞的鸟才知道。”
我带着这篇文章走进三里屯的一个酒吧,点了一份曼卡,一份苦金巴利,还有一份里欧哈法仙奴5号,然后不停的抽烟,肾脏差点被Miles David爵士掉。
席卷心灵的软弱与无力。这种突如其来的变化,换了谁都会睁开双眼,而我却反复对自己是否爱她感到迷惑。
我怀疑自己有点醉,不是因为过量的烈酒,而是因为我知道自己爱上她了。
人的状况 前史
我充满羞愧,因为我有过于不堪回首的过去,那些无依无靠的记忆时刻提醒我该唤回道德的光辉。我曾有过很多女朋友,也成为过很多女人生命里最难忽略的爱情挫折,但是。
我又曾真正爱过几个?
只有一个。那就是小橹。我的初恋。
小橹聪明,但善变;勤奋,但懒散;她的身上永远带着悲愤和反省,还有种种关于暴力的象征。大学初始,有几个女生同时追我,而我却选择了这个长得略显粗糙的小橹。
“你还是个孩子,你走吧。”在我们第一次赤裸相对后的清晨,她坐在床上一边抽烟一边对我说。接下来的半年中,我和她的关系牵扯无尽却毫无出路,也许她并没有关注我的生命,因为我知道这并不是一次平等的爱情,这只是一场男人女人间的较量。
她就像一杯血玛丽,还插着一根绿色芹菜。
实际上,虞歆与她确有几分相似之处,她们都是那种具有攻击性诱惑力的女人,让人无法熟视无睹。
男人都怕这样的女人,但照样飞蛾扑火。
好的爱情,究其本质,就是一场残酷的梦。
我拨通小橹的电话。“我发现自己爱上了一个女学生,她与你惊人的相似。”
我总是这样的,连问候都没有就直接进入核心问题。为了挣脱,也为了毁灭自己。
“汤唯,好久没有听你说过爱这个字了——到底有多久了?”她说。“六年。”
是的,六年。六年中形形色色的女人根本算不得什么心灵的伤痛,那只是记忆的灰烬,仅此而已。
征服一个女人的最好方式是打败她战胜她最后遗弃她。窗口以外,是堆积着失望与希望的世界,灰蒙蒙,焦点缺失。
对于已经历过的事和爱过的人,我是他人。
生活是伟大的失眠
一群女学童中谁最可爱?如果由正常人去挑选,未必会选中其中的妖女。他必须是个艺术家,或是个疯子,是个充满羞愧,充满彷徨的人,才能辨别出那个令人神魂颠倒的小妖精,在人群中她似乎平平无奇,但不自觉间却散发出慑人的冶艳。
我开始在这个不大的房间里养各种植物,其中包括一棵大麻,还有一些不知名却能够抗拒时光的绿叶。
我常常写剧本写到清晨,然后在下午醒来,抽半包烟,喝没有奶末的咖啡。我打开DVD机放各种电影,一边反思,一边幻想有关虞歆的一切。
电影是乱性的,情感浓重的人是时时危险的人。所以在没有把握得到之前,人最好隐藏自己的欲望。
我走进教室,看见那个在幻想里肆意狂奔的虞歆,我压抑住自己的喜悦。她看我的目光随着秋天的到来而变得深不可测,我的自欺欺人顿时变成一个空壳。
“秋天到了,我们下周去秋游吧。大家回来后每人写一篇游记,或者关于北京的秋天。”我说。大家欢呼,虞歆也笑得很快乐。
“老师你的电话是多少。”虞歆突然大声问。我愣了一下,然后马上把号码写在黑板上。
下课的时候,我发现桌上有张纸条,上面写着虞歆的电话。11个数字,两秒钟内就烂熟于心。
时间以相对论的法则流逝,对于他人只是7天,对于我却是10080分钟。
19个人终于来到公园门口,然后分头走开。虞歆在跟我照了许多照片后快乐得不得了,我也难得的笑得非常开怀。北京的秋天刚到,生活中那盏仿佛永恒的红灯突然turn green。
“回去好好想想我提的问题——《挪威的森林》里的直子要自杀?我觉得这个问题只有你才能回答出来。”我说。
虞歆点头后就离开了,等我再看见她的时候她正躺在一条石凳上睡觉。那时其他学生都已经回校了,“我骑单车带你回去吧。”我说。
虞歆露出我从未见过的笑容。看得出那是疲倦后的恢复。
我是19岁才学会骑车的,一路上秋风很大,她拽着我衣服的最后两粒扣子摇摇摆摆的晃荡在马路右边。深灰得如同结块的天空,干枯的叶子飘着,我看见单车的轮子在飞快的转动。我的衣服摩擦发出咝咝的声音,听得特别清晰。
虞歆那么年轻,那么鲜活,如同一束滴水的百合花,一杯冰凉的矿泉水。我的心脏仿佛焕然一新,生活因此而变得具有重量了。
生活是一次伟大的失眠。
看不见的被看见
那或许是在我生命中最具戏剧性和重要性的夜晚之一,我和虞歆的所有故事都从那天开始。在此我要真诚的道歉,因为由于特殊的原因(这在等会儿会提及),我实在无法回忆起所有事情,所以我只能把虞歆的一篇日记作为唯一真实的叙述材料。
夜晚22:00,汤唯如约而至,在我的想象里,他应该是双手插着口袋,微耸着肩膀,面带羞涩内敛的笑容出现。但我所看见的是笑容变得诡异的汤唯,他一来到我面前就搂了我的脖子,“我来了。”他说。
我被他的行为吓坏了。一直以来,汤唯都是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虽然年轻并且笑容干净得如同星光,却像圆周率∏一般,让人无从解释。
他把我从吧台的椅子上拉下来,牵着我的手出了门,没有任何多余的话。
然后他开始笑。我一脸疑惑的看着他。“你是不是喝高了?”我问。汤唯并没有回答,只是越笑越大声,他缓缓的蹲下去,渐渐失控。
他的脸并不快乐,但为什么会笑得如此彻底?半分钟后,面对这个我一直想靠近的男人,我竟然感到巨大的恐惧正在向我逼近。
“汤老师,你怎么了?”汤唯并没有停止狂笑,他抬头看我,面容扭曲,艰难的、逐字逐字的说:“我抽了大麻。”
我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不知所措。我扶起汤唯,朝三里屯酒吧街的北边走去。“你……是不是很害怕……汤唯是这样子的……你是不是……很失望……”他一边继续狂笑不止,一边说道。我很难过,但一路沉默。
他把我带进一个叫做JAZZ YA的日本爵士吧,点了两杯芬兰伏特加,拿出一包0.1的KENT开始抽。汤唯脸部的肌肉抽动得非常厉害,他告诉我抽大麻后会大笑1000声,然后不停的问我“我现在笑第几声了?”我说“第1573声。”“你骗我。”
我没有骗他。
我的情绪一直很低落——其实与其说是低落,不如说是混乱更为准确些。因为至少我没有想到似乎遥不可及的毒品居然会和汤唯如此靠近。我夺下他手里的伏特加一饮而尽,不停的按住他狂躁的身体,还听他语无伦次的言语。
“我最近总是梦见拉斐尔壁画上的两个天使,他们的指尖相对便能了解对方——我觉得很像我们……其实我是个酒鬼,操……我觉得你是上帝给我的礼物”
酒吧里的人都看着我们,背景音乐声在此时显得无比滑稽。
四个小时过去了,在汤唯笑完第2771声后,他终于安静下来,我的面前是堆满烟头的烟灰缸,7个曾装过芬兰伏特加的玻璃杯,还有一个只剩深褐色渣滓的咖啡壶。
酒吧里只剩4个人了,身边只有日本老板擦玻璃杯的影子和Miles Davis那把全世界最低温度的小号。我用手撑着下巴,疲倦的看着汤唯精致的脸。狂乱后是压抑而干涩的宁静。
“你好美啊。”汤唯的眼神突然变得认真起来,他用手抚摸我的脸。 “我爱你。”这三个字像青烟一般从汤唯的口中升起来。
我并没有过分激动,甚至带着冷漠的态度,一个身心疲倦的旁观者。
音乐不见了,只剩下鼓点,因为那与秒针的节奏有若干相似之处。
“请你至少给我一个反应好不好……今天我在朋友家吃饭的时候告诉他,说我爱上了自己的学生,她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我爱她,但我不敢说。于是那个朋友递给我一支从荷兰带回来特醇大麻,说抽了之后就什么话都敢说了……”汤唯稍稍停顿了一下。
“所以,我抽大麻是为了有勇气向你表白。”他不再言语,只是直视着我——任何时候,挣脱了被极力束缚的目光总会格外刺眼。
“我也很喜欢你。”沉默良久后,我说出这六个字。
凌晨三点半,周围安静得可以听见灯管里电流的声音,我们趴在JAZZ YA的木桌上深情的彼此相望,像两个被拔掉电池的偶人情侣。
汤唯的确不是这样的,但他的确是汤唯。
我想,事实上我早就爱上这个男人了,我的理性和逻辑在他面前统统显得无知可笑,他的眼神依然羞涩纯洁,只是以前的距离已被他的“我爱你”抹去。
破碎的行人道,只能听见呼唤,却找不到方向。
我们到了天安门广场,太阳没有升起来,风很大。我帮汤唯把衣服的拉链拉高,他托起我的下巴,我们缓慢而悠长的接吻。
四周一片死寂,远处零星的站着军人,和广阔的水泥一起倾听我们四片嘴唇摩擦的声音。时间就这样流过。
时间只有在记忆里才会变得有意义——我真的不记得当时的具体情形了,谁叫我的脑子不是胶片呢?更何况,胶片也是会过期的。
虞歆是在早晨10点离开我家的,我随着她关门的声音砰的一下倒在床上。两天交接之间的12个小时中,大麻和爱情耗尽了我的全部力气。
背脊影像乘子弹离开
我是个懦夫么?在我昏睡了12小时后,我并没有从床上爬起来,而是在呆呆的设想自己的未来。我抚摸着胸骨上的一块刺痛,那就是她的头曾靠在我心脏的地方。
道德如同大西洋中恐怖的暴风雨,我又想起了其他学生文章中对虞歆刻薄的评价。天旋地转,我痛苦的闭上眼睛。
“虞歆,12点在我家楼下的天桥下见。”我在电话里对她说。
我拿起打孔器,在所有植物的叶子上不停的打孔,看着绿色的汁液从圆孔的边缘渗出,快感油然而生。
生是必然,死是偶然,然而事实恰恰相反。
我走下楼,深夜里的车像子弹般在街道上射来射去,但没有一颗是从我这里开的枪。
虞歆此时就站在我面前,我努力制造出一种情绪,那就是明知不可而为之的冷漠。
“我是不爱你的,并且从来没有爱过。前天晚上的事情非常抱歉……其实我已经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我是被欲望驱使了,也许你也是……我们都需要忏悔。”我前言不搭后语的咕哝着说,虞歆的表情从充满期待到哀伤,到节制的愤怒,最后到平静。
她走上那个全金属制造的天桥,发出沉闷的哐当声。我沉默的紧随其后。
虞歆靠在扶手边,一脸平和的注视桥下稀疏的子弹。“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她像是在自言自语。“生活本来不应该是这样子的。”
“回去睡觉吧。”我说。虞歆漠然的转过头来看我,“不。”然后继续注视轰鸣的子弹。“明天还是要来上课,否则我会记你旷课。”她听了后嘴角微微上挑,是嘲笑还是由于过于悲伤,我不知道。
那是北京入秋以来风最大的一夜,冬天就是从那个晚上开始的。
“我回去了。”虞歆准备离开。“我送你。”
“不用了,我要回到南方,那个属于我的城市。我要睡一个星期,直到把你忘记为止。”她提了提袜子便离开了,等我反应过来追到桥下的时候,虞歆乘坐的那颗子弹已射出我的视线范围。
第一次如此彻骨的寒冷,我把脚泡在滚烫的热水里,却无法使之温暖。我觉得这是因为洪水已经淹没了这个城市。
Blur的Tender被CD机反复播放,我的灵魂像一张被恶作剧般打散的拼图,任我如何努力也无法复原,因为其中最重要的几块不见了。
我想,应该是被虞歆带走了。
爱情并非美丽的但是
接下来的10080分钟里,虞歆销声匿迹,而我却如沙漠里临死的旅行者渴望水源般渴望她。思念的强度前所未有,震破了我心里最后一道防线,因为那个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再没有闪烁过。
爱情是被我亲自驱逐的,而如今我却如饥似渴的想挽回。在我想念虞歆到极致的夜晚里,我常常会忘记她的模样,这使我愈加痛苦不堪,更加迫切的想见到她。
我只好打开音响,一边听没有尽头的Chet Baker,一边喝酒、抽烟。我翻起《了不起的盖茨比》,脸上出现了潮湿而温暖的感觉。
我哭了。
上次课的作业是我特意留下的问题:为什么说盖茨比了不起?虞歆,只有她看过这本我喜爱的小说,我也相信只有她懂得如何回答。现在我更加笃信不疑。
手机响了。
“爱情就是爱上了一个你不该爱的人。由于爱往往无法通过爱来表达,于是就反过来,以不爱的形式来表达爱。”虞歆的短信。她回来了。
五分钟后,手机再次响起。“如果吃下了两颗朱古力就能颠覆旧观念,要么这两颗朱古力有非凡的魔力,要么观念就是朱古力。”
难以排解的情绪和突如其来的快感。我知道虞歆就在楼下。
我连眼镜都没有来得及摘下就冲了出去,真的,虞歆就在离我不足50米的路灯下,她一边呵气温暖双手,一边按着手机键盘。
我的手机音乐响起,在寂静的夜里响彻天际。虞歆缓缓抬起头来看着我,她是第一次看见我戴眼镜。我开始奔跑。
我紧紧的抱住她,甚至听见了她关节错位的声音,我们都没有说话。然后,来到三里屯南街,进了一件叫做Jam House的酒吧。
“这是我第一次到三里屯时进的酒吧,也是我最喜欢的一间。”她点了两杯12年芝华士。
我知道虞歆最喜欢喝威士忌,她随身都会带着一个薄薄的黑色方形酒壶,里面装过各种不同的威士忌,她的宿舍里柜子上也放着一大瓶12年芝华士。
“那天宿舍里的一个女孩子尝了一点芝华士,马上被呛得咳嗽起来。‘我终于理解你的痛苦之深了。’她说”虞歆笑笑。
“我一直把自己当成质数,7或者19,孤单又清高。”
那天晚上,我们说了很多的话,其中伴着热烈的接吻,她的舌尖落在我耳朵的每个角落,没有人能够忍受这种血红色的激情。
“我爱你。”我不停的低声呻吟着这三个字,如果这是由于欲望,那我情愿在死后被撒旦审判。
“虞歆,你是一个魔鬼。”我告诉她。“那有什么关系呢?”
“我已经几年都没有说过‘我爱你’了,虞歆,但我真的……真的好爱你。你相信么?”搂着她的身体,我问她。虞歆摇头。
不得不承认,我是个自闭的男人,但实际上,表面开朗的虞歆比我更加自闭,她摇头并非由于不相信我,而是由于她不相信自己,她害怕点头之后的爱情一旦结束,会给我留下油腻的谈资。
太阳升起来。“回去吧。”她点头。于是我们朝着与目的地相反的方向走去。
虞歆是个喜欢走路的女孩,她常常在夜里溜达于北京的各个角落,她就那样带着钱包漫无目的的走几个小时,零下15度的半夜,身穿一条单薄的G-star牛仔裤。累得走不动了就坐上的士,从另一条路线回到起点。
“你好像直子啊。”我说,“喜欢一直不停的走。”“其实这是由于你给我带来了太多迷惑。”虞歆认真的回答。
她告诉我她爱上了寒冷的感觉,自从那次从天桥上走下来以后。
盖茨比的绿灯
家里的植物都枯萎了,不是由于天气寒冷,而是由于我的打孔器。
因为我们容易丢失灵魂,所以我们需要当头一棒;因为我们已经忘记了爱的方法,所以我们需要一段没有结果的爱情。
灵魂有时碰巧有一个房子来起栖身,而另一些时候却是天生的乞丐。
我不能爱虞歆,因为她不值得我去爱。她和小橹一样,在爱情中对征服的渴望远远大于对爱情本身。如果我投入去爱了,后果将不堪设想。
实际上,我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是一个老师,一个在灵魂上的老师。虽然我对班上其余17个庸人从来不曾寄予过多的希望,却一直在教他们如何去爱他人,而非征服。
虞歆必须被改变,我希望能使她变成一个值得我去爱的女孩。这也许只是可笑的梦想,却是我信念里那盏忽明忽暗的绿灯。为什么盖茨比了不起?因为他一直相信戴西家码头的绿灯。
我告诉自己必须克制,在占有一个小仙女和为其奴役时,着魔的旅行者都离幸福甚远。
深一脚浅一脚
我面对面的告诉虞歆我的想法,“我是真的希望,三年后,你会变成一个值得我去爱的的女孩。”而她的表情失去克制。
“你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成功么?”我摇头。“我只能说我会尽量坚持。”“汤唯,我爱你,我甚至愿意为你而改变。但是如果,如果你半途而废呢?我可以等待,而你可以么?”
我无言了。我开始后悔为什么自己要告诉她。
临走之前,我拥抱她。“对于像你这样失眠的人,梦想的确是件难事。”虞歆说。
这句表白的话,因其幼稚而显得高尚。
那天晚上我像是躺在另一个空间里,房间的湿毛衣在滴水,声响重得让人难以相信那些是水。我对他人充满疑惑,同时也对自己充满疑惑。
和虞歆不一样,我已经29岁了,在自己热爱的电影中我仍然没有找到自己的位置,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无论我以后遭遇到怎样的激情,因见到一个19岁的女孩而感到自己已经老去,这种感动今后决不会再有了。
印象中虞歆每次离开的背影都是不一样的,因为每次与她的约会都标志着我们的情感有这种或那种变化,仿佛迪帕马的电影,从无重复情节的镜头。而我呢,对她的爱从恐惧到迷惑,甚至还产生了救赎的念头。
去塑造一个值得自己去爱的人——这个命题本身就存在逻辑问题,但我必须对自己的幸福负责,不是么?并且,我始终难以把自己从虞歆的老师这个角色中拉出来。因为曾经羞愧,所以难以避免的对任何稍稍有违道德的事情都有惊弓之鸟之感。
直觉告诉我,刹车即将失去作用。有时候,后路常常是活下去的理由,但有时候,深渊也让人产生向往。
“不要再来找我了,不要发短信,不要来电话。”我在电话里这样对虞歆说。她深深呼出一口气,把电话挂了。我因激情而感到头晕,很想避开她。
可我马上就后悔了,因为我还没有听到她那迷人的声音。说完再见后,我突然迫不及待的希望见到她,我希望看见她的伤心难过,为我绝情的话而痛不欲生。
我想起了滚烫的嘴唇,只有旺盛的生命才能给予的温度……为什么要在乎那么多呢?矫揉造作的梦境能够弥补现实的悲伤,可闭上眼睛却需要太长的时间。
我拨通了虞歆的电话,她居然接了。“Jam House见吧。”“好的,马上。”简洁利落,我们犹如两个疯子争分夺秒的赶向三里屯。
我赶到的时候,虞歆已经坐在那里了。
我依然是宁静中略带沮丧,也许是因为我想说的实在太多。看见她的那一瞬,我的再清楚不过的感觉到,自己的爱情就在虞歆坐的那个椅子上。
我们仿佛又被拔掉了身上的电池,她敏锐的眼睛中流露出痛苦和渴望,我呢?我不知道。她伸手轻轻抚摸我的头发和眉毛,抚摸我脸部的皮肤,我扶着她的手腕,闭上眼睛,心中一阵酸楚。我知道自己已经不能失去她了。
“虞歆,其实我特别害怕见到你,又特别希望看见你……也许这就是……真正的爱吧。”我认真的说。
“我常怀疑你的感情,有时我心里想,你和我是不是临时消遣一下,胡闹一阵,随时可能停止,然后重新回到你的义务上去。但我又觉得,你那双眼睛是不可能说谎的,如果真的是在欺骗,那应该是你在欺骗自己。”
“本能也是一个向导,但它有时导向毁灭。”爱与不爱,都是一种灾难。
太阳升起的方式很不艺术,它并没有使我从梦里醒来,只是让我以艰难的姿态进入下一个梦境。
我们搂在一起了,罪恶感伴随幸福汹涌而至,不过,我太爱虞歆了,也就不觉得此时的幸福有什么罪恶。我们一起流泪,哭我们只是孩子,什么都不掌握。
一个人遭到雷击,因为突如其来,反而不觉得疼痛了。
向我想象的生活走去
“你爱我么?我爱你么?”这种看似愚蠢的问题其实很难回答。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中,虞歆在我的怂恿和鼓励下带着我走向幸福的顶端,如果说我的一生有哪些时光是全凭自己的意志操纵,无疑只有这些。也许连虞歆自己也想不到,她曾给我如此巨大无边的快乐。
我们每天晚上在Jam House约会,喝酒,互相倾诉爱情,忏悔和教育,虽然每次送她回去之后我都会感到一丝恐惧,但正是这丝恐惧在后来成为快乐的唯一凭证。
虞歆说她很喜欢看我在酒吧里抽烟,“从嘴边散开的烟雾氲在静止的空气里,形成特有的形状,可以保持很久不变,这很美。”她说。
虞歆是见过的是最迷人的女孩,并且我相信在日后也不会再遇见比她更迷人的。她坐在我身旁,喝她最喜欢的威士忌或纯黑的巴西山度士咖啡,她可以一连喝三杯。
“你知道为什么我喜欢这么极端的喝咖啡么?因为只是想听见心脏跳动的声音,大脑里神经末梢在蔓延的声音。其实喝咖啡也是会醉的,而且醉的感觉比醉酒要彻底,醉酒的时候是号啕大哭,而醉于咖啡却是哀伤的啜泣。”
她告诉我如何品尝一杯12年芝华士——“喝一小口,先让威士忌在嘴里停留一阵,等到口腔细胞被麻痹的时候再一饮而尽。”我照着她说的去做,那是一种连酒鬼都能感受到的痛苦。
她看着我扭曲的表情,恶作剧一般的笑了。我擦干嘴角的酒精,长久的注视她,半天也说不出一句话来。为什么让我爱上你呢?一个直逼我灵魂极限的小妖精。
在学校里,虞歆外表张扬,内心寂寞;在我面前,她言语不多,然而灵魂沸腾。我拉着她的手,来回反复摩挲她细腻的脖子,坐在陌生人之中,肆无忌惮的享受孤独。我希望地球上的生物突然全部灭绝,只剩我们两人,永远告别所有困扰。
说来奇怪,虞歆是我第一个爱的比我年龄小的女孩,并且她使我变得奋不顾身。她虽不是我的人生目标,但如果没有她,我宁愿做一只匍匐着生死的昆虫。
她像是一颗熟透的鲜艳草莓,冰雪聪明的、懒洋洋的看着我,不停说出艰难而生动的句子,例如“玛利亚深感委屈,但照样生下了耶稣。”之类……不胜枚举。她有很多小动作,仿佛毛茸茸的小鸟,不停在我身旁跳跃,然后突然钻进我怀里,让我措手不及。
Jam House里猛烈的乡村摇滚、一杯接一杯的威士忌和黑色山度士、北京半夜寒风、清晨的低温太阳、没有尽头的相反方向的路。我的结束青春的悲剧。
爱情最大的痛苦乃是觉醒
一天清晨,我像往常一样把虞歆送回学校,在下车的时候,我看见虞歆很小心的向我挥手告别,然后迅速跑掉了。
其实这是她的一贯动作,然而那一刻我仿佛被高压电击中——原来,我并不能像一个普通的男学生一样在学校门口与她吻别,不能在操场上长时间的拥抱她,不能告诉全世界我爱她,这种生活,连我自己都受不了
我在那一刻陷入了痛苦,失败的感觉迅速膨胀。我连这些最普通的东西都不能给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羞愧再次填满我的24小时。然而这究竟是迷失还是觉醒?
爱情有时可以被看成是一次手术,它从内而外永久性的改变我们,但如果在手术还没有完成的时候麻醉剂就失效的话,觉醒的代价就是记忆中无法磨灭的痛苦。
再次与虞歆见面,我在告别前紧紧的从后面抱住她,久久的不肯放手。我在思考那句话该怎样说出口,我甚至怀疑那时搂着虞歆的人是谁,是我么?也许很像,但他真的是我么?
“你该走了,永远也不要再来。”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没有勇气再看她的眼睛,我粗暴的把门拉开,把眼前这个我最爱的女孩推出去,然后拉上门。哐当一生,余音绕梁,恍若不肯消散的奏鸣曲。
伤痛结成丝,悬在某个角落。我护紧自己的眼球,以免掉了出来。
“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觉得自己怯懦得根本就不是个男人。我连和你在胡同里拉手都无法做到,这种残缺的爱情你觉得有价值么?”我对着门喊出声音。
然后传来下楼的脚步声,一轻一重,想必那一定是异常狼狈不堪的步伐。
“我宁愿跟着你过这种日子……”虞歆并没有说出这样的话,因为她知道,这其中包含更多的责备。她甚至没有在我关门的时刻选择哭泣,只是由于她不希望我由于她的痛苦而自责。
虞歆是个远比我值得去爱的人,可我那时却没有意识到。
红色表情 停电时间
悲伤是最靠得住的放纵的理由。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门缝放了一封信。
“汤老师,我可以相信你不曾爱过我,但我不能不相信你曾启示我。如果我失去了你的爱情,也就没有必要继续相信爱情的存在。我在胡同里扯着脖子哭了,哭得很疼痛,但远远无法排解心里的悲哀。你让我离开你,我会同意你是由于爱才舍弃的这一说法。即便我认为自己不再爱你了,至少也会把你视为唯一值得我去爱的人……请相信我,如果我因你而死,在我进入天堂的时候,我最渴望的事情就是看见一个像你一样的天使在我身边飞。”
这只是六页纸中的某段。
在我看完这封信后,我什么都做不了,接着就产生了死亡的欲望,我忽然想自杀,这是种只有自己才能给自己的恐惧。我再次陷入绝望,我把信看了一遍又一遍,几乎能够背诵出来。我对虞歆的爱情已经达到浓度的极限,我的眼泪又流了下来。
她是在用自己的生命来感动我,熔化我,让我抓狂了。
我的确已经把逻辑理顺,最好的结局莫过于她能够在一周内找到新的男朋友,谈正常的恋爱,得到一切应该得到的东西。但面对这样一封用生命写的信,我能够继续这种由混蛋逻辑推导出的清醒么?
我恨不得在下一次上课的时候就告诉全班同学我爱你们所不能接受的虞歆,除了我以外没有第二个人了解她,我要告诉他们我是那个唯一知道赵敏不是妖女的张无忌,我要看见众人惊呆的目光。
晚上,我们又在Jam House见面。酒吧里的人,就像潜伏在深海里的鱼,对身边的人和事都不太计较。
虞歆居然是难得的轻松,那张愉悦的脸上似乎从来不曾经历任何创伤,她高声向我打招呼,面前是一杯橙汁,还有一条我送给她的围巾——她说她宁愿夏天也一直系在脖子上。
“你怎么不高兴?”虞歆竟然问我。“我失恋了。”
“我也是啊,这么巧!”她笑。过于悲伤的人,脸上都露出奇怪的笑容。
我再也无法压抑,马上把她拉进怀里。热情的虞歆,冰冷的身体。
“汤唯,真实的那个你在哪个星球上呢?”
空气里洋溢着形而上的音乐,一个节拍紧接这另一个节拍而出,一个鼓点紧接着另一个鼓点而入。我知道眼前的一切可能即将结束,也许就在下一个四三拍。
我觉得,无论我再下多么大的决心,也是无法与虞歆分开的,只要她依然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呼吸着同样肮脏的空气,我就会竭尽全力找到她,忘记距离,深情拥抱。
节拍乱了
暖气很稀薄,隔着时间的蚊帐,我看见生命在断裂。
虞歆送给我的那个星座玻璃杯里装满了水,她买的那个蓝色烟灰缸早已堆满。我知道我送给她或遗漏的东西她都保留着,一盒只抽了两根的Camel烟,一罐Dole橙汁,一根透明的调酒棒……最使我感动的,是她说她恨不得夏天都要一直系着我送给她的那条Nike围巾。
我开始酗酒,长岛冰茶、伏特加、威士忌和金酒一杯接着一杯往下灌——因为只有这些烈酒能让我明显感觉到它正落在我食道的哪个位置。
日复一日,我这个酒鬼也喝坏了胃。
我教的两个班里有另外两个女孩在发了疯一般的追我,其中一个还是睡在虞歆旁边的那张床,就是那个叫做丹妮的女孩。
她在手臂上用刀刻下我的名字,血红色的痕迹。我不知道如果被她发现我和歆的事情,虞歆是否会被她活活杀死。
我很生气的指责了丹妮,一气之下我说她是个疯子。
而我呢,又何尝不是?
我和虞歆的约会没有往常那样频繁了,但一个晚上可以打10次电话,她每晚10次的跑出宿舍接电话,这让她的同学感到不安。
快乐和低落犹如钢琴的黑键和白键,错落有致。
时间没有改变什么,我依然爱她。这不是消化问题,而是想念。
虞歆在慢慢的改变,她开始友善的对待朋友,把孤高和冷漠束之高阁。在交上来的作业里,那些常常互相攻击的语言中居然带着宽容的词句了。虞歆,你为此感到痛苦么?你感到委屈么?
因为爱而改变自己,其实并不是不可能的。任何人都能做任何事情,唯一的条件是能否碰上那个能驱动你的人。
“在你说丹妮是疯子的第二天早上,她一直没有醒来,她完全崩溃了。我把她带到教堂对面的星巴克,安慰她,告诉她那应该并非你的本意。当然,我是以一个旁观者的态度来说的,所以你不必担心。”
虞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竟然成为了安慰丹妮的人,然而丹妮必然想不到,其实虞歆身上有着比她深的多的伤疤。
XX不会轻易绕开你前行
爱情是青春的内耗,它不会停顿,不是朝这个方向发展,就是朝另一个方向发展。
魔镜固然是神奇的,但魔镜自身并不快乐。
我走进地铁里,这是虞歆很喜欢的地方,她常常对我说她对地铁的种种想象:
“每次到达上海北京或广州,我总是第一时间去坐地铁。地铁肮脏,埋藏灵魂,每次搭地铁都有惊奇的发现。人们都很忙碌,忙碌得以为快乐只是一种奢望了。
地铁站里人潮拥挤,却异常宁静。有时从另一个角度看就是极其恐怖的景观,所有人都互不相识,但居然是路人。”她还问我,如果全世界的地铁都相连起来,是不是就可以到任何想去的地方。
虞歆在这段尴尬的时间里找到了小橹,她是以一个采访者的身份前去的,她把三小时的谈话一字不漏的用MD录下来。“你可能认为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记者,但我更希望你能感到我是你生命里的入侵者。”
这就是虞歆惊人的开场白。
接下来,小橹一反常态的滔滔不绝,她对任何一个采访者都没有说过那么多话。小橹甚至把自己经历过的爱情都和盘托出,她的毫无掩饰让我不得不对虞歆出色的交谈能力深表佩服。
小橹最后的一句话是:“你知道为什么我会说这么多话么?因为你的每一个问题都直指人心。”
所以我常常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像虞歆这样的女孩,怎么会出现在人间?
在不能与虞歆相处的夜晚里,我开始用另一种方式与她在一起。
我拿起了相机。
暗盒背后的400柯达
摄影是虞歆在北京生活里少有的户外爱好之一,她常常背着两台相机和许多不同的胶卷,“我按下快门,就如同眨眼。”她说。
于是我和她一样,重新摸出Nikon FM10,黑夜白昼,忘记自己家在何处。
有时候就是这样,走进一个地方,就像开始了一场梦,在我拿起照相机的时候,就选择了不去遗忘。
我开始明白为什么虞歆对摄影如此痴迷。那些黑白的影像把时间狠狠的拉长了,强烈的凝固感让人不禁迷醉在时光深处。
你永远无法预知,最好的那一张会出现在第一卷的第一张,还是最后一卷的最后一张。
一天我再次走进地铁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线里面。下午6点24分,建国门地铁里的人多得让我感到头皮发麻。作为一个冷静的旁观者,我看见一批又一批的人密密麻麻的出来,走进同一个洞口,然后消失不见,而他们几乎都是同样的表情。
习惯黑夜的人往往很难面对强烈的紫外线,正如寒冷的人总是对温度特别敏感。
只有一个人站立在汹涌的人流里,明目张胆的静止着,仿佛天外来客。
那是虞歆——她架着三角架,瞳孔在取景器后,不知道她已经这样站了多久。
想必她是从取景器中看见我了,因为她总是有着不一样的摄影方式——或追求尽量慢的快门,或追求极端的长焦透视。
虞歆缓缓抬起头来,整个地铁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发现了这个秘密,她看见我也拿着相机,吃惊的样子。19岁的天真无邪,因其罕有而弥足珍贵。
我向她跑去,艰难的拨开麻木如死尸的人群。我跑到对面,却没有看见心爱的虞歆。
她为什么逃跑了?还是她根本就没有来过?
如果有一天我来找你
几次分手,几次身不由己的重新拥抱。我们越是说要分开,反而靠得越近。到了后来,连我自己也不相信自己说的话了。这条路到底要把我们引向何方?
虞歆敲响了我的门,她像小动物一样从我的腋下钻过,我带着怜爱的笑容看着她。其实我已经知道,虞歆比起一切女人都值得我爱。
“你太小了,你一定会走的。”我无可奈何的对她说。虞歆没说什么。“找一个男朋友吧,别挑三拣四的了。我觉得自己已经很难和你维持这样的关系,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我就根本无法面对你们班上任何一个学生。”
虞歆很少对我说任何浪漫的话,符合大众审美趣味的海枯石烂之类的字句在她看来都不屑一说,因为她讨厌会过期的东西,尤其是当它与信念有关的时候。但是她的眼睛里往往有比那些更让人深信不疑的东西。
“我是爱你的,虞歆,也正是因为我太爱你。”“你的道德洁癖迟早会要了你的命。”虞歆说。
“我想,我会来找你的……如果有一天,我出现在你面前,无论那时你属于谁,我都要把你抢走……”我还没说完的时候,虞歆就打断了我的话,她淡然的说:
“我一定会跟你走的。”
那时,我的身体突然有种异样的感觉,我好像听见心脏附近某条血管破裂的声音,又像是某个重要的器官突然被摘走一样。我差一点就哭了。
是的,随着日子往前推进,我所喜欢的东西将渐渐俯拾皆是。在我四十岁以前,也许还会有无数女人向我奉献爱情,但我还会像现在这样在矛盾中得到极致的爱情体验么?绝对不会了。
“为什么你每次和我见面后都要赶我走?”虞歆问。“大概是由于摩羯座的性格特点吧。”我回答道。
“也许严格来说,我们之间并没有爱情……可是,只有爱才能让这种感情生存。”虞歆自言自语的说。如果她当时能够鼓起勇气看着我,就会知道我有多么悲伤。
其实,我是真的担心虞歆终有一天会从我身边离开——如果说刚开始的时候我对她的感情多少含有欲望和被诱惑的成分,那么现在,就是纯粹的绝望之爱。我无法承受她的离开,所以同时我告诉自己,或许最好的感情,就是这种形式的纠缠不清或不了了之。
“虞歆,如果你离开我的话,那么我以后的人生中最重要的事就是和自己单独在一起。”这是我的肺腑之言,只是无法说出口。
我们都是这样,嘴里说出的都是会被遗忘的对白,只有瞳孔中的种种复杂情感,才是能够无数次回流的动人记忆。
时而你看得见,时而你看不见。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并没有考虑更多,而是重新回到激情之中。她始终没有和我做爱,所以她常常在离开之前用电吹风把湿了的牛仔裤吹干。
这真是超越想象极限的一种美丽。
我习惯于从后面抱住虞歆,感觉她的体温逐渐升高。我们外出感受寒冷,然后回到家里,慢慢缓和。一冷一热,生活因为热胀冷缩而变得节奏分明。
虞歆一边啃着苹果,一边弯着腰拼世界地图;她艰难的把一只奇异果削好皮,却在最后关头扔进垃圾桶;她问我穿什么尺寸的裤子,然后扬言要把世界上所有我合身的统统剪碎……我看着她在阳光中渐渐睁开眼睛,她发现我在看她的时候下意识的用手摸摸嘴角,或者整个人倏的全部躲进被子里。
我还喜欢看着她做杂志里的填字游戏,虞歆总爱放Mojave3的一张淡黄色唱片,或者Mazzy Star深蓝色的那张。
我拉过椅子坐在床边,心中居然柔软得一塌糊涂。莫名其妙的,绝望的情绪时常油然而生。
咖啡喝得太多反而觉得困了
投影仪把电影投在天花板上,我躺着看一部叫做《坏血》的片子——这无疑是卡拉克斯最好看,但无论如何也看不懂的片子。想起虞歆喜欢用喝苦咖啡来体验心跳、证明自己生命存在的习惯,我好像突然心领神会。
我宁愿不快乐,也不愿麻木。
虞歆给我发来短信:“你固定在哪一站上车?又固定在哪一站下车?你坐在座位上,会不会看见黑泽明的梦?”
半小时后,我在Jam House见到她。我常常以为每一次见面都将成为我们这段爱情里的高潮,然而下一次的见面总把上次的感觉覆盖。
虞歆已经和值得我爱的女人渐渐接近,无论从任何人的角度来看,都是可喜的变化。这个曾经与洛丽塔有9分半相似的小妖精,正在长出天使的翅膀。
我渴望这种变化的到来,却害怕面对自己。
“你是我最爱的,而不是最爱的其中之一。”虞歆说出这样一句话——我以前从不相信孩子嘴里说出的永远,而那时我却确信不疑。她虽然极少说情感强烈的句子,但一旦说出,就成为我笃信的誓言。
“虞歆,我只能说无可奈何,我觉得很对不起你,因为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下一站是哪里。但无论如何,作为你的老师,我最成功的教育,也许就是爱上你。”
各位读者,希望你能被这句对白感动,正如我会一辈子都记住这句话的每一个字。裸体的模特是不会在乎摄影机的角度的,因为她早已一丝不挂。
那天晚上,虞歆没有喝威士忌,也没有一杯接着一杯的酗纯黑咖啡,她表情平静的听与说,仿佛所有一切都与她无关。
我们拍了几杯火速龙舌兰,这是我第一次喝这种酒。虞歆最喜欢的电影是《37度2》,和小橹一样。她顺便回顾了一下短暂的人生,对我似是而非的笑。
摇摇摆摆的爱情,是永无止尽还是突然了断?
告别的时候,虞歆在走出几步后转过身来,对我说:
“这就是我的梦想,离开我最熟悉、最爱的人,越远越好。”
没有看清她当时的表情,这是我此生最大的失误。
真空的清晨课室
第二天早上是她们班的课,然而我没有看见她。并且从此以后,她也没有再次出现过。
虞歆——我生命里出现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精灵,就这样消失了,毫不含糊的彻底,没有任何弹性。
当一切突如其来的时候总是最致命的一击,我还来不及反应,生活就四分五裂了。那节课上我什么都没有讲,只是放了一部片子让学生们看,我独自坐在课室最后的一个座位上黯然神伤,睁开双眼,世界上什么都没有,强烈的血红色简直能要人命。
每次躺在床上看投影在天花板的电影时,我都会觉得剧情与我和虞歆的故事多少有几分相似;每次早上醒来开门,我都唯恐踩到一个明黄色的信封;每次自己煮好咖啡,我都在旋转的液体中看到虞歆的笑脸。
即使是再坚强的人,也无法承受这么大的悲伤。
那么,二楼的那个课室对于我来说还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没有能够高飞的鸟,天空不过是海的镜像。纯白和纯黑的纤细的虞歆已经离开,把这里最后一点可供呼吸的空气也带走了。
这就像一段音乐,戛然停止在某个最高音,留下趋向无穷的疑问。
有个学生在作业里写道:“我不得不说生命短暂,所以当你要去爱一个人,要挽回一次错误,要对别人说抱歉,赶快去做。”我突然想起曾经看过的一本法国小说《魔鬼附身》,重新从书架里抽出来,就再也没有放回去。我怎么一直记不起身边已经有这样一本书,早已写尽了我的人生?
我的生活一如往常,只是再也无法回到原点。我也没有再爱上任何其他女人,我愿意与空气恋爱,只要当中有虞歆的香味。
我并没有努力使自己从痛苦中挣脱开来,而是很沉醉于这种情绪,它把我带进一个世界,寂寞得只有爱情。
虽然进入程式却仍旧迷失方向
我拿出那些日子里拍的照片,想象虞歆就站在灰雾中的某个角落,似乎无法再次醒来。我摇晃了一阵,然后歪倒在深蓝色的沙发里。
我知道我会永远想念虞歆的,这并非沉重,而是幸福。每次大笑过后,眼泪都会不期而遇。
虞歆是带着什么消失的?也许她自己也不知道,其中有我不会失效的爱情。她此刻在哪个城市溜达,我要到什么地方去找她呢?她真的会如她所说,无论何时何地,都会跟我走么?
在如今的城市里,迷失是一件太容易的事情。我决定不再搬家,因为我总觉得,虞歆会再次回来。虞歆会出现的,这只是时间问题,我对此深信不疑——如果我在此之前死去,那骨灰里必定有这个梦想的残骸。
如我开头所说,这是一次足以影响一生的爱情事件,于虞歆来说是被爱与被教育同在,于我则还多了一层救赎与被感化。青春就结束在她离开的那个节点上——不知你是否能够理解我这样的说法。
闭上眼睛,需要太长的时间。忘记与虞歆有关的一切,无异于否定自己的生命。
抬头做梦,低头走路。态度明确,姿势暧昧。即使虞歆不再年轻,只剩下气质和鱼尾纹,我也能够一眼就认出她来,因为我相信,她将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在夏天里也系着围巾的女孩。
2002年3月23日星期六11:59:12 PM> 删除 -
2009-04-24 17:05:53 尘远
拟态虫子
有一句广告词说:完美,就是在了解之前幻灭。
拟态虫子
我没有和你闹着玩,我是真的认识他们。
一个是一升瓶,长得不出众,小腿有时浮肿得稍显粗壮,但是有双很好看的手,不涂指甲油,丝毫没有攻击或诱惑的意味。她的鱼缸大得惊人,却只养一条鱼,那鱼面容蹊跷,神情狡黠,最喜欢照相——每遇闪光,尾巴就摇得欢畅。于是一升瓶就常用宝丽来相机与它合影,然后贴在鱼缸上与怪鱼一同分享。
另一个是普普,任何方面都中等,不张扬也不卑怯,175CM,天天穿靴子,据说是关于保护自我的隐喻。他家里有许多个摄像头和监控机,因为他喜欢家里的任何角落都有他的影象,这样可以显出自己是家里唯一主人的占有感。
我们之间没有三角恋,没那么俗气。
我们并不定期联络,从来没有炽热地交谈过什么,只是之间有一点或许就是叫做隐契的东西。但是直觉告诉我,我们不在正册——虽然我和一升瓶与普普都要好,可他们却互不认识,尽管他们住在美多大厦的同一层楼,一个向东,一个向西。
他们连电梯都不是使用同一个,所以我确信他们之间从来没有打过照面,从来没有。
其实我忘记说了,北京今年夏天不算热,但太阳却毒,又出奇在几乎每天正午都会耍赖皮一般地下几分钟暴雨,这使我觉得连城市的天空也开始熏染上任性和极端的性格。
于是,街上便到处都有伞,这又使我想到这个城市像个无边的丛林,城市里的人是其中无数的虫子。其实虫子之间的丰富关系比人类显得更有创意,至少我认为拟态就是最好的一种——只要随机抽取一个穿绿色ONE-CUT的女人做样本,你就会发现自己原来分不清到底是她的脸在伞上,还是伞在她脸上——这就是拟态。
我最喜欢拟态虫子,所以,我冒昧地请你们暂时忘记一升瓶和普普这两个名字——世界上有许多看似重要其实却毫无意义的东西,名字就是其中一个——让我叫他们做枯叶蝶和竹节虫,因为他们在我眼里一经抽象就是那种形象,而这种最本质的东西就有利于我的描述。
竹节虫住在东边,他经营一家叫“二人馆”的手工服饰坊,客人尽是些美丑极端的女人。他曾经告诉我:“糯丸,你看我卖的窗帘在北京绝对找不到一样的,这可全是在云南我自己染的呢。可是我的房间没有窗帘,可知道是什么缘故?”我不知道——像他这种连窗帘都自己亲手蜡染的人的行为,如果他自己不解释,恐怕世界之大,也无人知晓。
他说:“7点到9点这段赖床的时间里,太阳能把我身子里的好东西都烧出来。”——我也并不知道他所说的好东西究竟指的是什么,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有这样的好东西。
按理来说,一个设计师家里的摆设应该竭尽体现品味之所能,可竹节虫的一些碍眼的杂物却总是被刻意地呈现出来——比如说缺了很多齿的梳子,没有电池的计算器。我曾私下判断那些东西所代表的意义,可由于它们实在过于中性,竟叫人没有猜度的余地。
枯叶蝶就住在正西边,据她说是当时特地要地产代理帮她选的的方向,为了纪念一个叫什么东的男孩。
枯叶蝶总是不断地跳槽,生活极无规律,并且一些她认为有趣的职业还重复地做,或是这里做一阵,那里又做一阵——她说这样就是完整地体验。其实她所谓的有趣的职业,就是朱古力专柜小姐和冲印店负责裁剪放大的伙计。
我说过她有很好的手。
“所以我特别注重触觉。”——第一次到枯叶蝶家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她的电脑旁放了几乎市面可以看见的所有牌子的键盘,任何尺寸都有。她告诉我:“每一个键盘都有名字,手感不同,触摸起来,灵感和嗅觉都不同。”
键盘的使命原来如此重大,不妨更有嗅觉一说。我看见枯叶蝶说那话时的神情异常专心,所以确信她说的是真的。
枯叶蝶的性格我无法概括,就像她的境遇一样。
其实我还想告诉你,我与他俩都不是多话的人,往往从进门到出门,加起来只有十来句,而且几乎都毫无意义——“喝茶”“慢走”之类精炼得可比道德经的句子使我怀疑起平日交流的可信度,因为若在朋友面前都无话可说,那在别人面前的洋洋洒洒可见只是废话连连。
不过,他们偶尔会有很精彩的句子,如果我把它们全录下来,就可以告诉人们人生的真相——像枯叶蝶说过“北京是个随时都会失踪的城市,由于对白泛滥”,又像竹节虫说过“所谓正常人,全是奇怪的东西”。
有时我在上了楼后还没有确定自己要去谁家,于是我就有了带硬币的习惯,只有一个硬币的时候就掷正反面,偶有一堆的时候,就抽单双数。在这种取舍的方法中,再清楚不过地体现出偶然中带有必然,多好!其实很多重要的选择只能靠最简单的方法来决定。
今年的春假过后的一个月,我来到竹节虫家,听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
他抱出一堆橙子请我吃,脸色很颓废。他把盘子端走的时候突然停下,回头看我一眼,说:
“近来我挺难过的,糯丸。”
然后他把房间里的一个组画框卸了出来,啪的一声支在一个椅子前面。
那个组画框里原本镶的是他的设计图,可是现在都换成一些模糊的相片。相片的色彩被夸张了,蓝色的底色,每个物体都因为过强的速度化而分辨不出原来的面目。
“元旦的时候,有一天我过斑马线。一个短发戴墨镜的人和我擦身而过,她的身上飘出一点很奇特的香味——我很熟悉香水,但不知道那是什么牌子。于是我走了两步之后就回头看看,可是我发现她也在回头看我。”
“然后呢?”
“那时我觉得时间突然停顿了,相对而言,就我们两个是活人,就我们两个在呼吸。”
“然后呢?不要说你爱上她了。”
“我并不确定,真的——因为我连她是男是女也看不清——我希望她可以是个女的,虽然我看不见她的眼睛,我只记得那种香味,但我真心希望她是个女的。”
“有点玄。”我的腿开始发麻,稍稍侧了下身。
他兴致一来,略显痴醉。
“我不清楚为什么那时的感觉那么强烈,回家后我竟然天天在想她——当然,只是把她当成女人一样来想。
我在厨房里想她,在客厅里想她,在电视前想她,在浴室里还是想她——总之我的生活里充斥的全是关于她的想象。她只给我留下一个倾斜的侧面,可我不但把她立体化,还远远多维化。
我觉得她???应该爱穿JOY &PEACE的银色细索高跟凉鞋,应该用十厘米乘二十厘米的闪亮鳄鱼皮钱包???应该睡在蓝色的水床上,或许喜欢油画,或许从不自己煮饭,或许有900张以上的CD,或许养了一条比人高的猎犬等等等等。
爱情,可以单凭幻想出来。”
“听起来有意思。”
“还有。我曾经刻意地在同一时间在同一条斑马线上等她,一个多月,我天天带着长焦距相机等,凡是戴墨镜的我都站在安全岛上拍。我也曾经想过,如果我们恋爱了,如果我们结婚了,我就把所有胶卷冲出来,告诉她在没有她的日子我是如何的状态。”
“后来?”
一边问,我发现眼前的组画框中的确都有墨镜的形象。我还一边想象竹节虫在安全岛上举着长焦相机的样子,有意思。
他神色一褪。
“后来我再也没有看见过她,心情自然越来越黯淡浓稠。直到情人节前的那天,我终于决定要为她买一份礼物——如果第二天她仍然没有出现,我就彻底忘记这个人。
我到一家日本商场的朱古力专柜,选了一种很小巧的,叫小姐用金色的宽丝带扎好。
我是在元旦下午的5点15第一次看见她的,所以情人节那天我就从4点15开始等。
到了5点15,她出现了。
在红灯转绿灯后的一秒,她匆忙地从对面的安全岛向我这边跑过来。可是,可是!一辆EVER GREEN的货柜车冲了过来。”
“啊!”
“就是这样,当时很多人挤过去看,我也过去了。其实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过去,我的心情很复杂,因为我想了解的东西实在太多??????但是到了我站在她面前的那一刹那,我只是想知道一件事:她到底是不是一个女人。
可是,她的下半身都在车底下——那时,我很想哭,很想。
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些秘密永远没有真相。
不过,我还是把那份礼物放在了她身边,然后走掉。
可以看出,竹节虫的神情很伤心,可我却说不出他有什么可伤心的,所有的都是虚无,从头到尾都是他一个人在那里胡思乱想。
“糯丸,以前我有一个女朋友,是系里的系花,才情也非一般女孩可比。只是等我们在一起了,我才发现她的缺陷和懦弱——你知道,理想主义的人无法忍受一个圆变成多边形。
所以关于那个戴墨镜的人,虽然我什么都不清楚,甚至于她的性别,我也始终带着一种后遗症一直迷恋着??????可是现在,只剩下这些??????”
他指出每一幅照片中的墨镜,一遍,又一遍。
从他的脸上,我看不到灵魂。
我们的咖啡都凉了,所以我告辞。
走出来的时候,我决定去找枯叶蝶。
枯叶蝶开门的时候,眼睛很惺忪。
“进来吧。”
她说:“我明天开始要到冲印店上班,这几天闲着,却累。”我发现她看起了婚纱杂志,十多本,摊在地上。她也给我了冲咖啡,
“告诉你一些事。”枯叶蝶虽显得随意,但还是被我看出了一些痛苦。
很好,我就喜欢听故事,听你们的故事,一些耗一杯热咖啡光景的故事。
“一个多月前,我发信给我以前的所有男朋友ACER,SAMSONG,COMPAQ,PATRIOT等等,告诉他们我是真的爱上了一个人。”
我发现她说的名字都是键盘的牌子。
“元旦那天,我从门前的斑马线上走过,一个戴墨镜的人擦过我的肩膀。不留神间,我看见他的墨镜上有一个大大的变形的我,显得非常诡异。
于是我回头看他,却发现他也正好在回头看我。
就在那时,我觉得他的脸形很好看,人流中,就我们两个停下来。
糯丸,真的,人总有不可思议的感觉在不可思议的时候不可思议地出现,有人说某些异性之间会有类似第七感的异类吸引,他是使我确信这个论点的第一个人。”
不知道她所说的他是不是和他所说的她是同一个人。
去年的旅行途中遇见有个日本人名字叫什么‘牛奶12块一瓶’,现在看来,一点也不奇怪。
“你知道他是男人?”
“说实话,并不肯定。我主观地认为他是一个男人,我希望事实也是这样。
你知道,和者兔谈了3年恋爱,我都没有过那种感觉,所以我决定要么就和带墨镜的那个男人在一起,要么就等下一个这样的人——况且,我是在斑马线上碰上他的,所以有安全感。”
这也是个怪理论。
“我上网告诉聊天室的乌合之众,最近我要戒网守守贞洁。我得到了安全,不愿意再在网上这样厮混下去,危险又抽象。
我买了很多日本小家电,电动牙刷,电动剃毛器,电动果汁机。我每天尽可能多地刷牙,用尽可能厉害的薄荷牙膏,嚼益齿达——因为如果再遇见他,我就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和他HI一下。
我换了一个下午班,这样就可以天天早上都去那个安全岛上等他——那半个小时里,我不停地变换些古怪的姿势,希望可以引起一些人注意。”
说着,她果真摆出一个过于古怪的姿势。
“那你等到了没有?”
“没有,再也没有。???也许他是一个偶然出差来的外地人,也许他摘下了墨镜,也许他搬了家???反正他再也没有出现过。
不过,在情人节前的那天,有一个男人在我的朱古力专柜买了一盒很好看的瑞士朱古力,用金色的丝带扎了一个十字结。
然后,我决定要给他送一份朱古力——那恐怕是我历史上最不确定的一份情人节礼物。
“就是在情人节前那天,我又马上把工作辞掉了,我不想再做朱古力专柜小姐,我对朱古力没有信心了,我无法再驾驭它。
我决定等他一整天,如果等不到,我就回家发疯地喝水,直至把自己淹死为止。
从早上开始,等到下午5点15的时候,红灯刚刚转绿灯约1秒钟的时间,一个黑色的身子从我身边擦过。
是他。
他冲过去的时候,一辆EVER GREEN的货柜车也冲了过来,然后是巨大的刹车声。
我呆了,捂着嘴,看着泡泡升起后???马上破裂。
我和人群一起挤过去,我看见一个拿着专业照相机的男人拍了一张照片,然后离去。我只是想得到最后一点安慰——我希望自己至少可以确认他的确是一个男人。
可是,他的下半身卷在车底,我只看见他的墨镜,映出很多诡异的人像。”
我知道他们说的是同一个人。
“我犹豫,要不要等人把他拖出来然后认清楚。可是,我马上就决定离开。我把朱古力放在他身边,然后走出去。”
——照这样说,竹节虫也没能最终知道戴墨镜的人是男是女。只是那辆印有“长青”字样的货柜车倒是很能有助于理解些什么。”
“我明天就去冲印店上班,希望可以看见那天那个带照相机的人来冲照片。”
我又告辞了枯叶蝶。我看见她脸上的悲伤,像是一种没人理解的类型。
走进电梯的那一瞬,我知道了:
在去了解与不去了解之间做出选择,是最需要勇敢的决定。
突然间,我想起一个台湾意识形态广告公司拍的广告:图书馆里,一个女中学生在找书,这时一个高大又英俊的男生走过来,随手一抽,帮她找到了那本书。女孩子激动得要命,跟着男生追出去想问个名字,谁知等到她追上前的时候,那个男生就突然变成了一座石雕像。此时,银幕上打出几个字——完美,就是在了解之前幻灭。
我想,枯叶蝶和竹节虫都在演绎同一个剧本。
一切都会成为过去,一切都会褪色,除了没有破灭的想象。
世上许多坚守理想主义的饮食男女,他们臆想幻听,自己把偶像筑起又被现实粉碎。他们从远到近,他们从不了解到了解,他们从倾慕到分手,他们从征服到后悔。
Something was finally cancelled, the imagination, and the reality.
这是个需要很长时间去接受的结果。
我拿走了竹节虫其中一张与墨镜有关的相片,反过来一看,写着一些字:
“也许我并不知道究竟什么是所谓的爱情,但我宁愿它就是我一相情愿所以为的那种东西。”
很多年前,我与一个可以穷尽我想象的人恋爱,别人说我们之间的感情不真实,我不信,因为我相信上面那句话。后来我们分手前,那个人也对我说其实我们的感情并不真实。我难过,去喝酒,但还是不信,因为我还固执的认为:这就是爱。
重新回到街上,好象从一棵树上下来然后爬向另一棵树。我发现眼前的人一半为了爱而去了解,一半因为了解而爱,他们一半痛苦,一半幸福。但说穿了其实简单——只是一个关于视角的问题。
这是一个需要空白的年代,这也是一个幸福很少而快乐很多的年代。人都是现实的,但我们有时也会想看见梦想者。
等我再次到竹节虫和枯叶蝶家的时候,看见枯叶蝶又开始重操旧业,在网上胡作非为涂炭生灵。她近来改用思高海绵来抹眼泪,据说更有成就感而且环保。她家里的婚纱杂志被扫地出门,重新由盗版VCD取代。
竹节虫家的门铃音乐被他篡改成BLUR的BEETLEBUM,又有气势又颓醉的曲子。他重新做了一个不锈钢组画框,把所有关于墨镜的相片镶起来,并且在不锈钢上刻着:“某年春天”。
他还给我展示最近添置的小家电,烤面包机,果汁机,电动牙刷,还有一个电咖啡壶。
他突然笑着问我:“如果,要你快乐,行不行?”
有些痴情断然永远难懂,包括藏不起来的,和露不出来的。> 删除 -
2009-04-24 17:06:35 尘远
楼顶。直升飞机模型
睡不着的时候,我就常常在家的楼顶上玩直升飞机模型。只有过于孤独的人,才会漠视别人奇怪的眼神。
满足一千个欲望与克服一个欲望,哪个更重要?你身边有这样的一种人么——他们看起来正常不过,可瞳孔里看到的是另外一个世界,虽然你觉得那样看世界的确不够好,却又挑不出任何逻辑错误,只要你使用他们的那套逻辑。
就像欧几里德认为三角形的内角和是180度,而黎曼却认为三角形的内角和大于180度一样。
几个月以前,有一个叫做翻车鱼的女孩开始和我合租,她是一个电影爱好者。我有四个大书柜,她也有四个大书柜,我的书柜里头装书,而她的书柜里头全是DVD。翻车鱼一时是长头发,一时是短头发,并且她声称自己从不戴假发,这使我感到非常奇怪。
不过,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偶尔出现的怪异之人,又怎么能够看出常人的愚蠢。
翻车鱼这个女孩不知道是从事什么职业,我也不常和她说话,但是从她搬进来那天我就注意到,她对我没有丝毫的陌生感,似乎是一个我早就忘记了的熟人。她有很多衣服都和我的相似,几乎都是颜色相同牌子相同,就是领口活着袖口某些细节有点不一样。并且她用的护肤品、沐浴露,甚至香皂都和我是同样的。
有一次我问她:“我们的想法都挺相像的啊。”她回答说:“想法之间而已。”
我们之间唯一的话题就是过去。关于过去的一切。翻车鱼从来不问我现在在做什么,也不问我以后要做什么。她总是提到我的过去,但是对她自己的过去却只字不提。
我房间的墙上挂了很多照片,有很多我自己的,也有很多我和别的男孩子的,而翻车鱼房间的墙上则只挂了一个红色的围裙,围裙的口袋里放了两个红色的袖套。
“你为什么不挂点电影海报一类的东西?”笑着对翻车鱼说。“我不喜欢被固定下来的回忆。”她回到。“你的意思难道是说,电影是你的回忆?”我接着说。“嗯,是的。”翻车鱼的态度很认真。
所有四个柜子的电影都是翻车鱼的回忆?如果真的如此,这种回忆的确过于沉重,估计没有谁能有这种承受四柜子影像的回忆的能力?或许吧,这就是翻车鱼最不同于常人之处。
有一天晚上,我百无聊赖,又睡不着觉,于是从抽屉里摸出那个直升飞机模型,走向楼顶。到了楼顶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情:翻车鱼竟然在楼顶打壁球!
翻车鱼把天台上的水箱做墙壁,借着月光在打壁球,接不住的球都掉到了楼下,发出沉闷的声响。她看见我拿着飞机模型,擦了把汗,对我说:“你玩你的,我不影响你吧?”我连忙说:“不会,不会。”
于是我一边玩我的飞机模型,一边看着正在挥汗如雨的翻车鱼。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有超出我们想象力范围之外的事情。我还想,人只有在玩游戏的时候才是真正的人。
“翻车鱼——”我大声叫道。“怎么?”她停下来。“你的球都掉下去了,明天早上楼下的人会不会觉得莫名其妙?”我问。“说不定楼下的人晚上做的正是一个关于自己在打壁球的梦。”她回答。
这种对话实在让人吃不消,我只好继续自娱自乐,反正都是睡不着的,还不如在现实里半梦半醒。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翻车鱼打完了最后一个球,大汗淋漓的走到我身边坐下。“你还是无法睡着么?”“难道你不是么?”“可是我是因为要来陪你啊。”“你来陪我?你比我先上来啊。”“哦,那是因为我早就知道你今天会睡不着。”“何以见得?”“从统计表中得出。”翻车鱼说完这句话之后,我们俩都感到很气壨,同时深深叹了一口气,沉默良久。
然后翻车鱼先说话了:“你看,如果每栋楼都会因为情绪而弯曲的话,那这个城市就会成为蔚为可观的下水道。”“哦,这样啊。”我点头称是。
大概到了四点多的时候,我最后玩了一下飞机,翻车鱼看着我,流露出一种莫可名状的情绪,然后我们就一起下楼,回到家里。那天,翻车鱼睡在我的床上,我们从五点一直睡到晚上十一点,醒来的时候,我发现她在哭。
其实,我们并不是总故意将秘密藏在心中,只是担心我们言说的方式不对而已。每种关系都有其难以描述的地方,也有其无法表达的神秘。晚上醒来的时候,翻车鱼在厨房里用白酒煮了一个鸡蛋,我至今依然记得,那个鸡蛋的味道非常奇怪,吃了之后差点醉了。
不过我们都没有醉,并且还在翻车鱼的房间里看了两个电影,一个是罗曼波兰斯基的《罗斯玛丽的婴儿》,一个是大卫林奇的《穆赫兰道》,看得我头皮发麻——这样的电影对于摄影师来说是一种考验:他必须在仰俯之间抓住最让人失魂落魄的一瞬。
翻车鱼对我说:“你仿佛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对于我来说,你能够沟通了我记得的和不记得的。我以前认为,反正有的记忆比较轻,觉得没有用处的时候丢掉即可,可是你让我觉得不是,我不能失去我的心。”
我大为疑惑,难道我曾经在什么地方见过翻车鱼,或是说,翻车鱼曾经在什么地方见过我?我并不害怕生活中突然闯入的貌似熟悉的陌生人,但当疑惑纷迭而至的时候,我还是多多少少会感到阵阵心虚不安。
“你知道,有一些群岛,它们只在地图上存在,地球上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他们的存在,那些群岛,也就是我们所忘记的一些东西,不过只要打开地图,就无法不想起来而已。”她说。“你是学理科的么?”我问道——在我眼里,学理科的人通常能够将一件我不明白的是很好的解释清楚。
翻车鱼摇摇头。“我喜欢你,靠近你,并不是因为我要占有你,而是因为我想和你占有同一样东西。”
我顿时明白了:我肯定不认识翻车鱼,翻车鱼也必然不认识我,但是,我们认识同一个人。
“你还记不记得,你的1999年除夕夜是和谁在一起过?”她问。我想了想,说:“男朋友。”翻车鱼把视线从我身上转移开,说:
“是啊,和你过千僖年除夕夜的男朋友,他也是我的男朋友。你后来和他分手之后——不,应该是说,你把他抛弃之后——他说你是在一小时之内永远消失了的,然后过了几天,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
可是阿德根本无法忘记你,虽然他知道你再也不会出现,但是他每天都在等,等你的电话,等你的出现。每次我和他在一起吃饭的地点,都是你们经常去的老地方。只要门口走进一个长头发的女人,他都会眼前一亮,以为会是你。
在阿德家里,有一个很大的箱子,他叮嘱我不要打开。而事实上,就算他给我看,我也不会愿意看的,因为我能够猜到里面都是些什么。
阿德对我很好,因为我实在太爱他,也就不愿意多追究什么,只要你不主动找他,我相信他一辈子也不会找到你的。和普普通通的出轨事件相比,思念一个早已不存在的人也不那么让人伤心——我很傻,对吧。
你知道为什么我的衣服和你那么相似?那些衣服都是阿德给我买的,他每次和我去上街,几乎从来都不是一件件挑,而是进了店子就直接问有没有这样那样的一件衣服,有的话就直接买走……我脸色不太好,可阿德也执意让我买了一件深绿色的大衣,那天我生气了,阿德看我哭得很可怜,就一边和我说对不起,一边用剪刀把那件大衣剪烂。后来我不再生气,因为我特别理解他对你的那种感情,所以就又去买了一件一模一样的绿大衣。
我万万没有想到,阿德因此而向我求婚。我不知道他是出于哪种感情对我求婚的,不过我能够肯定的是,他也是爱我的,至少他更爱的那个人早就不存在了。于是阿德带我去见家里人,他们家人都很喜欢我,我的父母也同意这个婚事。
可是就在我们领了结婚证的那天晚上,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你能够想象得到么,阿德他跳楼自杀了。
他的家人和我的家人都无法想象这是为什么,只有我隐隐约约感到其中的缘由,而我这次是真正的绝望了……我和他都快要结婚了!可是他居然为了他的那个已经消失的女孩自杀。”
听到这里的时候,翻车鱼的语气一如既往的平静,而我简直无法相信她所说的一切,只是呆呆的坐在那里。
“经过了这件事情之后,我根本无法继续留在那个城市,我必须离开,否则我将一直活在死亡之中。那一年,北方闹洪水,我在新闻里看见洪水的镜头,觉得那就是我自己。于是我打开了阿德一直不让我碰的那个箱子。
一点都没有出我意料,里头都是你的相片和信件,包括你送给他的东西,袜子,手表,还有刮胡刀。我带着这个箱子,来到这个城市,做了一个图片社的冲印员,我想找到你。
事情真的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巧,我呆的那个图片社就是你常常去的那家,可能这就是命运吧。我很顺利的问到了你的住址,然后同事聊起你的时候说道你找人合租,我就打电话给你了。
人们总是试图相信人,然而此时我就有了惊人的发现。阿德摆脱不了你,我也摆脱不了你,可是我又不得不转向你,以便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和你认识之后,曾经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感到非常悲哀,阿德的箱子就放在那个角落,而他箱子里的记忆就在我的旁边——你能了解这是一种什么感受么?我找到了最爱的人所一直盼望的,而他此时已经不在这个世界。阿德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存在于此,我和你也是以一种特殊的关系紧紧的关联着。
我看到你和我许多衣服惊人的相似,你更多的是惊讶,而我更多的则是怀念。阿德死了,只留下一幅让我去模仿的生活图景。我想,情感的深渊大概就是那段尚未到达的情感吧。
不过后来,情况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我对你的感觉不再是憎恨和妒忌,而慢慢的变成了一种共存,甚至有时候会有一种我们是不是同一个人的幻觉。我会想,自己一直以来只是在丰富的情感流沙上造房子,这种房子只能看,到你要真的住进去的时候,它就坍塌了,那么,该如何在那里找到支撑呢?我就找到了你,虽然房子已经不在,但这个世界对于我来说却真实多了。
自从阿德死后,我才知道,虽然我矢志于青春期的感觉论,但身体的依托已不再是我寄以一切希望的东西。后来我就开始把自己当成阿德,当成自己最爱的那个人,企图以这样一种方式来看待你,看待你们的事情,看待我和他的故事,看待他的自杀。很高兴的,我终于发现,我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解脱,因为我不但真正的了解的阿德——这是我以前可望而不可及的愿望,还帮助他完成了他想做的事情,我想,这或许才是真正的爱吧。
和你在一起住了半年,不算短也不算长,我看见你经常半夜里去天台玩直升机模型,也知道你心里有无法排遣的寂寞。你对于阿德的确很重要,但你也有对你更加重要得多的人。人和人的感情不总是对位的,对吧。
我已经想得很清楚了,我也感到很快乐,特别是和你在一起睡了18个小时之后,我好像走到另一段生命里一样。我的过去就真的已经过去了。谢谢你。”
翻车鱼停下来,不再说话,打开一罐可乐开始喝。
我当然能够理解翻车鱼,每个人都能够理解这种共同的感情的。这个奇怪的女孩怀着一个令人惊讶的目的而来,在得到解脱之后才和盘托出,的确让我有点措手不及——不过,我所能做得最好的事情,恐怕就是静静的理解她。
翻车鱼居然一口气把可乐喝完,然后大笑了两声,她起身走到房间的角落,把一个墨绿色的箱子拖到我面前,说:“你看,就是这个箱子了,想看看么?”
我摇头。而她竟然对我说:“还是看看吧,我们一起来看看。”
她把箱子打开,许多退色了的照片以及微微泛黄的信纸出现在我眼前,满满一箱,我不禁苦笑道:“怎么有这么多,我都记不得了。”
翻车鱼吐吐舌头,笑了。她似乎很熟悉里面都有哪些东西,仿佛是一早就全数整理过一样,她抽出几封信件,指着上面化开的墨水迹对我说:“你看,这是阿德流的眼泪,估计是你和他吵架了吧。阿德这个人其实内心很脆弱的,真的。”
然后她又给我解释了很多照片上的内容,我才惊讶的发现,其中大部分的事情我都早已忘记了,翻车鱼所知道的,应该都是阿德告诉她的。
我有想,没有任何方法能够让她满意的停下来,精神自救是雪中送炭的唯一方法。从某种深层意义上来讲,人在做梦的时候,就像馒头在发酵。
“我觉得我要在这个城市做的事情已经全数做完了!”翻车鱼伸了一个懒腰。“我明天就要搬走了。”她说。“你要搬到哪里去呢?”我本来想要挽留她的,但是马上觉得这个想法过于荒唐。
“肯定不会留在这个城市了,可能去这个城市和原先那个城市两点连线的中点吧。”她说。“哦?上海?”翻车鱼点点头,“说不定就是那儿。”
两天后,翻车鱼果然就离开了,她把那些DVD都卖了,把衣服送给了她在图片社的朋友。道别的时候,我问及那个箱子的下落,她捂着嘴巴笑了,说:“我怎么知道呢,那个箱子又不是我的。”我们互相交换了电子邮箱和聊天号码,可我们似乎都知道自己永远都不会再和对方联络,一种奇怪的感觉。那一刻我们都流泪了,但可能只是我,或只是她。
翻车鱼走了之后,我常常感到比以前更深的寂寞,我想那大概是因为没有人再在楼顶打壁球,陪我玩直升机模型了吧。而我偶尔睡得很好的夜里,却能听见若隐若现的壁球弹在水箱上的声音。> 删除 -
2009-04-24 17:07:18 尘远
火速龙舌兰
对于爱着的人,那莫名其妙的四天已经过去一年了;对于已经没有能力再爱的人,时间早已成了永恒。
火速龙舌兰
第一天
我躺在床上,灯光暗哑,这一家酒店的7002号房间里,全是带着咸味的腥臊。一个半小时之前,小免还是处女,很神圣的那种。
她的脸上有痛苦的表情,但或许只是羞涩,红色,和她的名字一样。
一杯火速龙舌兰就放在床头柜上,那时候没有盐,也没有苏打或者柠檬,我就在她的胸脯上抹了一些泡沫代替,然后喝了一口酒。我问她快乐么,她没有回答。我看着她,她冷漠的gazing into me,那么冷漠,慢慢的闭上眼睛。
这是一个陌生的城市,我们五小时前才从不同的两个城市赶过来,都是受过伤的人,这足以说明我们非常熟悉彼此。
人与人之间不需要过多的沟通,一点相同的痛苦或者经历就已经足够。
我不知道这个城市里有多少人感到压抑,但我知道自己就是一个,我感到无法倾诉,对着电话我会陷入恐惧,对于别人,我看不出人类的特点。
曾经想过要做一个导演,把村上春树的《再袭面包店》拍了,然后再拍《电视人》。结果在改编的时候我突然哭了,由于一股强大的空虚不期而至。
“生活如同泡泡糖,第一个不破裂,就迎接不了第二个;生活就像咖啡,没有像样的杯子,就感觉不到它的价值。” 小免说的。
和我相对的,小免喜欢咖啡,各种各样的咖啡:蓝山,巴西山度士,哥伦比亚,摩卡,卡布辛诺。我看见咖啡就像看见中药,苦涩得没有尽头,褐色的悲哀。
但是我们还是在一起了,尽管马上就要分开。
第二天
一直以来,我都在寻找一个情感的寄托,写作使我感到空虚,而我不能靠在空气上,所以我认识了小免,一个同样的写手。有一段时间,我甚至无法辨认出哪些文章是她写的,哪些文章是我写的。
我们都是很寂寞的人,并且孤独,互相欣赏;我们以后可能都会出名。她不知道我以前的故事,我却对她了如指掌。我们很早就cyber sex过,感情飘忽而真实,真实却若即若离,我挺喜欢这样的感觉。
我需要无休止的激情,但是我们偶尔也会外出散步,感受生活里无法避免的低温,看早就落光叶子的树枝,还有随时都会掉下来的云朵。
小免总是看手表,她的目光总是停留在那个没有刻度的东西之上,我说:“别看表了,看看我。”她把头一抬,冷漠的看了我一眼,于是看她手表的人变成我。
我打开discman,放Frentei,儿童一样的声音,让人听出一种残酷的虐待。
那是在很久以前,我毫无保留的爱过一个人,我相信它会有结果,然而它没有。那次的伤痛一直持续到现在,还有可能延续到未来。
曾经神话般的牢不可破,最后还是流离失所,到了莫可名状的世界尽头,很安静,再没有一点声音。
我老是想起当时的单纯,还有那些足以维系爱情的可乐和柠檬茶。
天亮了,突然希望太阳再也不会升起,那样,我们就有了永恒;那样,我们就不必畏惧衰老、遗忘、还有明天。蜷缩,再蜷缩,蜷缩成一个你无法习惯的形状;化一个你无法接受的妆,在你面前走来走去,等待你说:不。
上海有很多咖啡厅,一条街上至少有两间,我不时问她需不需要进去喝两杯,她摇头:“进咖啡厅喝咖啡就像进酒吧喝酒一样虚伪,那些人爱咖啡厅甚于爱咖啡本身。”“那你在哪儿喝咖啡呢?”我问。“自己磨。”
上海很大么?我看也不尽然,要不然我们怎么总是回到原地呢?
我和她都没有方向感,一出了门就像在走迷宫,有几次好心的司机送了地图给我们,可我们转手就扔掉。
走迷宫其实挺好的,总是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发现新地方,或者回到起点。我们常常是坐汽车到了一个地方就瞎走,漫无目的的绕,沿途一边说些连自己都听不明白的话,然后还一起傻乐,笑过以后常常是很长时间的沉默,只有我们的手指交错在一起的咯吱咯吱的声音。
这天我们走到福州路,看见了一辆消防车,心急火燎的装卸,可能要出发了。我和小免就走进旁边的一家咖啡厅,听着可以把现实撕碎的mono的life in mono,看窗外争分夺秒的情景,十分滑稽,而且荒唐。
不过是一墙之隔,生活就可以如此迥异。
有意思的是,在我们悠然的喝完咖啡后,那一辆消防车还是没有能够出发。
走着走着,一阵风夹着雨点刮了过来,我把她的帽子拉得尽可能低,甚至已经遮住了一半眼睛,那一刻,我突然发现眼前这个比我矮刚好十五厘米的她是那样出人意外的可爱,眼睛恰如其分,里面的液体旋转出不可思议的形状,暗示着,或者没有暗示;她的头发,露出微卷的几缕,翘起来;她的嘴唇,早就被风吹得没有了颜色……总之,赏心悦目。
小免看着我,专注的,但我怀疑她在那一刻想着其他什么东西,比如说……我所不知道的……
我激动起来了,马上截住一辆的士,二话不说就把她扔了进去,她不发一言,像一个很有默契的木偶。
我们回到酒店,湿漉漉的汗水把我们的幻想激发到几乎崩溃的边缘。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黎明。
“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我总会听家沉闷的巨响,从我有记忆以来就没有停过。我一直不知那是什么响声,但我知道只有巨大的力量才能产生这样的声音。后来有一天早上我突然意识到,那也许是地球自转的响声。”
我支起左边的胳膊,撩了撩小免的头发,使她露出眼睛,然后对她说。
她不发一言,瞪着眼睛凝视我,一半热情,一半冷漠。
这使我联想到这个时代。
这个衔接得过于生硬的年代。
我又倒出一杯特奎拉,端着玻璃杯满房间走。我在思考,思考一些关于热爱和冷漠的联系,还附加这忠诚与背叛的问题。我听见浴室里哗哗哗的水声,一个女人在浴缸中爬行,想着更复杂的其他什么。
小免冷漠,尽管她喜欢Neil Young,热情的、大开大合的旋律,或许因为恰好可以衬托出她不一样的冷漠。她是摩羯座的,不喜欢恶作剧,喜欢站在空地上,让人看得见她。
她也爱过,并且受到了伤害,她为此纹身纪念,在左边的肩膀上爬着一个小人,很用力翻越的样子。我问她这代表什么,她说有的人永远无法企及。
人一旦陷入绝望,吻一个陌生人就成了释放压抑一般无可厚非的事情。
“你爱我么?我是说真的。”说出这句话之后的一秒钟,我发现自己有点可怜。
为什么我会问这句话呢?
“我不确定。其实什么是爱呢?很久以前我好像有概念,但现在已经没有了。
“或许吧,我们活着都不容易,为什么还要想这么复杂的问题。”我叹了口气。
长长的,杳无边际的沉默,宣布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灭亡,不是悲怆,而是嘲笑,还有,冷漠。
马上就要过年了,我和她在不属于彼此的城市里感受异样浓烈的气氛,陌生到极点。他们都是快乐的,但与我们无关。我拿出数码摄录机,寻找各种角度,把现实渲染,因为回忆总是需要适当的夸张和扭曲。
天气总是阴冷,我们坐在床上透过落地玻璃看见四分之一个偶然有风的上海,像两个外星人注视地球,想不一样的昨天未来,偶有交集,也许就是我们的现在。
外面的温度不低,但是足以冻死爱情。乌云缓慢爬行,结束着该结束的故事,阉割掉一个个不合时宜的美丽。
第三天
“说说你的故事吧。我是北方人,不习惯沉默。”我拿起一杯火速龙舌兰对小免说。越是沉默的人就越能激发别人对她了解的渴望,就像真正的性感并非一丝不挂,而是露得恰到好处。
“你是说我爱过的那个人么……
我听说他看过我的书,但是他却没有看过。我收到一封署名是他的信,但又不是他写的,并且我现在找不到这封信了。我总怀疑是不是他……
我站在原地,我习惯站在一个空出的地方,没有任何遮挡,任何人都能看见我,我也可以看见任何人,清楚的,没有装饰和阻拦。我不喜欢玩捉迷藏,那是小孩才玩的游戏,但是他喜欢;他从来没有让我相信,他不会再躲起来。
所以我说,我累了。
我从他的言语中感到他对我缺乏信任,同样,确实,我也并不信任他。他飘浮不定,独立,只是追随感觉,好像随时可以出现,随时可以消失,并且在我希望他出现的时候恶作剧般的偏要消失。
其实我不喜欢恶作剧。我没有欣赏恶作剧的幽默感。我其实心底还是希望找到一个我真正喜欢的男人,我并没有把他当作唯一,这使我觉得愧疚,但是面对他我又觉得这没有什么了不起——他不也是么?
我们缺乏默契。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他却那么容易的消失,不费力气,没有多余的告别。好像每次都是如此,他没有说再见,而是突然消失。我以为他掉线了,在网上等他,他却没有再出现过。他吝惜那么一句再见,却不知道我会等待。
他甚至,不知道,我在什么时候需要他。后来我觉得对于咱们两个人还是散了比较好。或者说,并没有开始,只是遇见,碰到,擦肩而过。”
小免一字一句的慢慢说完。
我突然被特奎拉呛住了,我扶着写字桌咳嗽不止,血丝涨满眼球,还渗出了眼泪。
小免所说的那个男人其实就是我。居然就是我。
我曾经以两个不同的身份和她聊过,所以我说自己对她了如指掌,而第一个名字我使用了半年就停用了。我不知道,世界上的事情原来可以如此荒唐。
我把小免放倒在床上,然后把特奎拉倒在她每一寸杏仁色的皮肤上,一路舔过去,没有丝毫遗漏。她挣扎过,可能是由于酒精蒸发使她感到寒冷,我搂着她,温暖两个微凉的身体。
小免叫了威士忌,我很吃惊的看着她,她摇动这玻璃杯,冰块相互撞击发出悦耳的声音,还映出她的冷漠。
“香么?”她问。的确很香,但我分辨不出那是酒的香味还是冰块的香味。
“我还以为你只喜欢喝咖啡。”我说。
“你只是以为你知道。”她说。
第四天
我看了看返程机票上的日期,再看了看手表上的日期。
已经是同一个数字。
这天我们没有迷路,我们准确无误的到达飞机场。我们可以漫无目的的做梦,但是必须能够无比精确的醒来。
“你身上带的哪一样东西跟着你时间最长?”她问。
我说帽子。
她一把脱下我的帽子,戴在自己头上。她把自己的耳环递给我。
接着我脱下自己的一只手套,也把她的一只手套拽下来,凑成另一个两对。
“留着吧。说不定,还能见面。”我说。
她依然冷漠的看着我,我竭力探寻其中是否有一点点渴望。结果是没有。
所以我愤怒了,狠狠的把她搂过来吻起来。
十分钟后,我们告别,她飞往南方,我飞往北方。
并且我的背部告诉我,我们都没有回过头,哪怕只是多疑的看一眼。
后来
在之后的几个日子里,没有了小免,理所当然的,我感到非常不适应,总是想起她。我们的手套和她的耳环悬挂着,墙上的大屏幕放映着我们的行为,不吝惜感情,展现出人类荒芜的幻想,仿佛时光倒流,重现一场无法被证实的梦。于是我的前25年里就有了两段关于爱情的事件。
这是个和年代毫无关系的问题,但是正如我所说的,这是由于刺激,一次足以影响很长时间的刺激。
不要和我说时间可以淡化一切,因为我尝试着去做过。我不是普通人,所以请不要用普通人的常识来教育我。
这时梦就醒了,心在疼,火烧的感觉。披衣而起,写下这些文字,记录这永远的感觉。对于爱着的人,那莫名其妙的四天已经过去一年了;对于已经没有能力再爱的人,时间早已成了永恒。> 删除 -
2009-04-24 17:08:15 尘远
金色眼影粉的性别问题
我为小树痛苦、难过,但我分不清这是由于我爱他,还是由于我无法拯救他。
金色眼影粉的性别问题
有一个人曾经告诉我,正是因为你为你的玫瑰花费的时光,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和世界上成千上万朵玫瑰不同,比它们都要重要。
我干过种种荒唐的事情,但唯有小树令我意识到后悔。那时候,只要我用一点力气,就能够让自己不在遗憾里度过剩下的黑夜。
然而我没有。
小树是阿诺马俱乐部最沉默的人之一,在见过他的一周后,我还不知道他的姓名,甚至没有见过他的脸,更不知道他到底是男是女。
我只是很莫名其妙的相信,人化妆前和化妆后的变化就如同水和冰之间的转化:水凝结成了冰,冰融化了成水,但无论两者之间如何转变都是同样的,没有任何杂质。
阿诺马俱乐部是一个虚拟梦想,它只是一个宽敞得可以开派对的大房间,坐落在上海某条繁华的马路旁边,其中常有周末聚会,来这里的人都穿着与现实无关的服装,模仿漫画或纯粹出于无法被满足的想象。
我们跳舞,交谈,甚至争吵,打架。但是,我们从来不互相欺骗。
第一次看见小树的时候,阿诺马里正在播放曼尼曼森的歌曲。一个沙发的最边上坐着一个身穿黑色旗袍的人,那件黑色的旗袍和GLAY吉他手HISASHI的一模一样,胸前有金色的龙,叉开了很高,里面穿着黑色的皮短裤。
小树用了很重的金色的眼影粉,粉底是发亮的白色,嘴唇发紫。
小树身上的香甜具有重量。谁也不知道,上帝已经怎样迎合了神父的心理。
只是这一次我无法容忍。
“小树,你是不是喜欢莫沫?如果你说是,我可以现在就走。”
小树转过头来惊讶的看着我。“我不喜欢莫沫的。”他平静的说。
显然这是一个已经应付过不知道多少人的回答,我觉得自己被这种回答羞辱——所以我决定离开小树,我径直走向卧室。身后传来玻璃杯跌碎的声音,我猜当时牛奶一定溅在他白色的衣服上。
小树追过来抓住我的手,我们四目相对,一段不短的沉默。
“我是不会放弃你的。”小树坚决的说。我听了后立即紧紧的搂住了他,心里全是感动,每个人总有一些难以说出口的实话,但只要一说出来,就能让人感到那是多么真实可靠,尽管也许表达会有所偏差——那是小树最为深情又可信的一次表白。
那天以后,我与小树的感情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他努力的使自己的声音变得强有力些,也减少了化妆品的使用种类,金色的眼影粉也几乎不用了。他妈妈激动得掉下了眼泪:“小树终于把那支该死的口红扔掉了。”
有一天,小树甚至开始在我的脸上化妆,他还在看新闻的时候骂了脏话。新闻就要播完的时候,电话铃声响起,小树拿起话筒后,除了一声“喂”之外什么都没有说,大概半小时过去了,他才说了一句:“你不要发傻了。”过了大约半分钟,他垂头丧气的挂了电话。
除了莫沫,不可能是其他人。
在我眼里,小树既无过去,也无未来,只是现在爱着我。而我却在此刻感到一丝快意,也就是在那一刻,我觉察出我对小树除了单纯的爱,应该还有些其他什么。
我原来认为小树将把我纳入他的运行轨迹,而现在事实恰好相反。
任何人的任何行为都能找到合理解释,我深信小树从前的癖好必有其形成的原因,只是我从来不问。因为我相信,当这一切全部成为过去,真相就会自然而然的呈现出来。
刚开始和小树来往的时候,我是一直把他当成一个秘密花园的,可现在当我发现自己似乎有了解释他的能力,之前的迷惑和爱都变成了心理学上的症候阅读。
一旦生活中的疑问被解决,刺激就会随之消失。看着小树一天天变得正常起来,我便越发感到无所事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难道我真的要么被疑惑逼死,要么被清醒憋死?
变化再次突如其来的敲响循序渐进的生活。没多久,我收到了一封来自北方学校的录取通知,那是我三个月前递交的进修申请的答复。这意味着我要在那个遥远的城市里渡过两年的时间。
“你别去,好么?”小树几乎是在恳求我。“可这是一次很难得的机会。”我说。“你宁愿放弃我也要去是么?”他微侧着脸,激动的问我。“我放假的时候还是会回来的……”
我还没有说完,他就说:“不,你已经放弃我了。”
小树说完,眼泪就掉下来了。我被他突如其来的眼泪弄得不知所措,正在犹豫之时,他已起身离开。
现在回忆起来,当时他的背部的确散发着浓郁的绝望气息,从他走路的脚步声中我已能够感受到痛苦,只是当时我竟不以为然,以为那仅仅由于他对我的不舍使然。
一周后我就离开了那座城市,小树来送我上飞机的时候,眼里的感情显然不是单纯的不舍,他仿佛是在像一座雕塑告别。
“我回去了。”临别之前,小树说出的居然是这样一句话。
到北方后,我的学习很繁重,路边的公共电话也打不了小树的联通手机。因为这个原因,我们有整整一个月失去了联络。
一天深夜,Discman中的Unforgivable Sinner反复放了28遍。那张CD一定很疲倦了,所以我的手开始在书架上翻来覆去的寻找另一张CD,却摸到了一瓶香水——那是小树以前最喜欢用的“冷水”Cool Water。
一定是小树在我临走之前悄悄塞进我的箱子的。这个关于想念的细节在黄色灯光渲染的夜晚显得无比缠绵动人。于是我跑到半公里以外的电话亭,拨通了小树家的电话。
“喂。”电话里是一个阴柔的声音。
“小树,是你么?”我问。“是我啊。你这么久都不和我联系,我还以为你不记得我了呢。”他说。
小树的声音又回到从前,这对我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般的刺激。我的大脑瞬间完全空白,言语能力也仿佛突然跌进黑洞。我沉默了一下,握着话筒的手就松开了,电话那边传来急促而娇柔的声音,听不清是在说什么。我快步离开。
长久的,我徘徊在电话亭旁的街道上。天气寒冷,气氛冷清,我却依然无法平静,只好再次重新回到电话旁边,拨通了一个阿诺马朋友的电话。
“小树?他已经和莫沫在一起了。他还没有和你说么?小树已经是单纯的同性恋了……莫沫是小树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由于小树性格孤僻,所以莫沫也是他唯一的朋友。莫沫中学时就已经是同性恋,他一直喜欢小树,而小树也游移不定,当时有几个女孩子曾喜欢他,后来都被莫沫想方设法赶走了。由于没有女孩敢接近小树,所以他就开始把自己当成女孩,他和莫沫的关系也越来越暧昧不清,我们都以为他是莫沫的女朋友。后来你和小树在一起,他和莫沫就渐渐疏远了,我们还以为他开始喜欢女孩子了呢,谁知你却说走就走。你走了以后莫沫几次要自杀,小树对你挺失望的,所以就回到莫沫身边了。现在听说他们两人要到日本去,好像不打算再回来了。”我的朋友告诉我。
在听他说完整件事情后,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情绪随之跌入谷底,我非常后悔为什么当初自己就那样轻易的离开了,甚至根本没有注意小树复杂的眼神。
我想,他那时一定是在感到恐惧吧,他一定也害怕自己回到以前的生活,无奈我却不肯伸出援手。想到这里,我就趴在床上痛哭不止。
连续几天里,关于小树的每个印象都在天空中重新放映,有的还是绵长的慢镜头。也有一切被我错过的细节——小树对我的挽留,他异乎寻常的告别,等等。
我没有再打电话给任何人去求证或是其他,也没有打电话给小树,也许是由于我的内疚与恐惧,也许仅仅是由于不敢相信那就真的是事实。
我为小树感到痛苦、难过,但我分不清这是由于我爱他,还是由于我无法拯救他。
日本是阿诺马成员所向往的天堂,此刻的小树也许在东京化妆,也许在北海道的沙滩上与莫沫打沙滩排球,而无论如何,我相信他已永远的离开了我——事实上,也许小树不是离开了我,而是离开了曾被他寄予过重生的希望的这个世界。
这时有人告诉我,他是阿诺马的服装师,很多会员的衣服就是找他订做的,只要你把图样给他,就能做得一点不差。
我走近他,他看了我一眼,目光只停留了3秒钟就慢慢移开了。他淡漠的眼神惹怒了我,于是我刻意坐到他的身边。小树望着前方,很小声的问了一句:“为什么你用紫色的头发搭配这种血红色的……?”我也没有看他,回答道:“血液是世界上最神圣的液体,浸泡每一个人的心脏。”
小树沉默了一会,然后走开了。
第二次见到他的时候,小树拿出一套粉红色的衣服,领子可以把肩膀整个盖住。小树对我说:“像你这么可爱的女孩子,不要成天把血挂在嘴边。这是我做给你的,看看合不合适。”我接过衣服的时候,他的嘴边好像有过微笑,等我仔细看的时候,却又什么都找不到。
那天晚上我们一起跳舞,进行了一场莫名其妙的对话。
“其实我们的生活一旦被剪辑,就是最好的电影——嗯,戏剧的内在性。有时候我希望自己是自己生活的剪辑师,把那些无聊的片断剪掉,留下的都是好的值得留下的东西。不过,似乎最应该拍成电影的故事恰恰是最无法拍出来的。”我说。
“但是,如果沟通的尽头反而是疏远的开始,那么一部电影又算什么?” 小树回答。我陷入沉默,他的话让我深感自己的渺小。
良久,我才说了一句:“你自己拒绝拯救,关灵魂何干?”
小树的眼睛看着我,在斑驳混乱的灯光下,他的眼神格外含义不明,闲散中带着疑惑,藏在金色的眼影粉之下。
幸福只是人类对命运的自我许诺,我们谁也无法确定如何去得到幸福,但是却有无数人为这个目标拼了一辈子,伤痕累累之后偶然获取了一点快乐,我们就沾沾自喜,其实我们失去的远远比得到的多得多。
对不爱我的人,坚决不能付出——这是我母亲教给我的。然而,我相信小树他爱我,或者说,他总有一天会爱我的,至少,我会让他无法离开我。
有一天,我终于鼓起勇气对小树说:“你能带我回家吗?”
他想了一想,笑了,然后点头答应。小树的笑如同韩国的大麦茶,与一切喧嚣无关。
进入他家门的时候,我被他巨大的化妆台吓坏了:上面摆了多得数不清的化妆品,各种颜色的粉盒让我眼花缭乱,数以十计的唇彩横七竖八的摊在那里,让我无法相信这竟然是一个男人的桌子。
小树双手撑在化妆台上,然后用一只小指滑过下唇。“唇彩太容易掉色。”他说。“皮肤是人体最深层的东西。”他转过身,走到落地玻璃窗前。
我们之间的距离无法用长度衡量,只能用时间。
可能情感真的是可以慢慢点滴积累的吧,否则我当时的冲动根本无法解释——我竟然放下了他的化妆品,很高兴很激动的问他:“小树,我可以嫁给你吗?”
更让我匪夷所思的是小树当时的回答:“你确定你会一直爱我吗?”
这个冲动改变了我的一生。因为在我点头之后,小树就抓住了我的手,我们的爱情从此开始。
第一次看见小树卸妆后的样子——他长得非常清秀,刚过肩膀的头发,他喜欢身穿无袖的V领白色毛衣,白色的纯麻宽松长裤,白色的皮拖鞋,纤细修长的手指夹住一根细长的沙龙薄荷烟。
“小树,为什么你不穿些别的颜色……或者棉布的衣服?你的衣服都是白色和阿诺马风格……”我打开他的衣柜,问道。
“你说的别的颜色是什么?是最暧昧不清的颜色,不分明,不极端,过于从容的那些么?”
世界上既有带来正确结果的不正确选择,也有造成不正确结果的正确选择。
我和小树住到了一起,他总是细声细气的对我说话,温柔得如同凝固的瑞士乳酪。生活在渐渐变化,而我却是最后一个得知者。
“你怎么开始喜欢穿格子衬衣?”“你怎么说话越来越大声?”朋友对我的这类问题渐渐越来越多,到我意识到的那天,我才如梦初醒的发现,我的头发什么时候被剪短了?
已经发生的事情业已发生,没有发生的事情尚未发生。
我常常帮小树化妆,他买化妆品的时候我就跟在他旁边,柜台的小姐都以为是他帮我挑选。在往小树的睫毛上涂睫毛膏的时候,我看见他非常享受的表情,他粉白色的脸精致得使我颤栗,于是,我不得不停下来。
“小树,你觉得这样的生活有意思么?”我挥动手里的睫毛刷。
“我常常感到周围固有的事物正在失去其固有的平衡。”小树脱下白色的背心,脱下白色的长裤,脱下深灰色的内裤,最后把银色的耳钉也取下来,然后拿来这个星期以来的所有报纸,抱着盘腿坐在我面前。
其实,记忆力是无法弥补智商的不足的。
小树热爱阿诺马,实际上是因为害怕现实,所以要定时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孩子或不存在于世界的某个人物,这样,就不必按照这个世界的准则来说话、生活。
当一个成年人选择了孩童化的方式来发泄,毁灭便近在咫尺。人人都能承受他人的打击,却无法承受自己对自己的怀疑。
小树的身上,没有性别问题。他生就一张不属于这个人世的脸,犹如一个没有蛋黄的鸡蛋。其他人或许认为他变态,事实上他才是正确。
我就是爱这个天天花两小时化妆,藉以逃避现实的美丽男人。但是或许,我只是迷恋他自己心里的那个世界。
一切都很难说。
我压了一壶咖啡,一边看着正在发呆的小树,一边直接用壶喝咖啡。我猛然感觉到,虽然小树就在离我一米不到的距离以内,但他实际已经跑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他用尽所有交通工具,正在我无法追及的远处。
小树活在地球上,但他也许是一个靠呼吸氮气生存的生物。
我深深缩进沙发靠背。我翻看他的相本,发现里面有许多他和另一个同样漂亮的男人的合影。
“他叫莫沫,是我的好朋友。”小树说。其实,就算他告诉我那是村上春树,我也不会怀疑。
小树的妈妈很喜欢我,她说我是第一个和小树亲密的女孩,她告诉我他小时候是个天天喜欢欺负别人的孩子,可到了12岁后,就变得沉默寡言,喜欢上油画,后来还迷上了化妆,天天都要在卫生间里化一个小时的妆才肯出门。
显然,她希望我能够成为把小树的生活合理化的人,可她并不知道,我除了迷惑,根本无能为力。
几天后,小树告诉我他决定不再去阿诺马了,他让我帮他去那里说一声,顺便拿回几件衣服。
“小树其实是个双性恋,莫沫喜欢他胜于一切。”在阿诺马,一个朋友告诉我,他还拿出许多他们亲热时候的照片给我看。我半信半疑的点点头,捧着衣服回到家里。
小树正在微波炉旁等着牛奶,一边看着手表——他从来都是这样,尽管已经在微波炉上定了时间,却从来不肯相信,他只相信自己手表上的时间。所以只要他站在微波炉旁,我就知道他又陷入了自己的时空。> 删除 -
2009-04-24 17:08:51 尘远
降解过程
在生命已经逝去的某种事物中,始终有一种不可思议的诱惑力。如果生活中没有某些无限的,某些深刻的,某些真实的东西的话,我就不会留恋生活。
我热爱轻佻,否则生命便没有意义——阿莫多瓦说的,这句话,对于我来说,具有同样的意义。我还记得罗曼斯基讲的:相信我,任何正常的爱情都是无趣的。
张国荣就那样跳楼死了,在得知这个消息的第二个晚上,我整夜没有睡着,我的脑子里满是他在《霸王别姬》和《东邪西毒》里的模样,心里也并没有怜惜或伤恸,仅仅只是回忆而已。然后一个跳接,他跌落在东区的某个车站天棚下。这个镜头一点也不符合电影语言规则,但却是一个真实的跳接。
张国荣在10秒钟内,从上而下,降解过程完毕。
说到这里,我不禁难以抑制的想到那一年的一个女孩,穿着鲜绿色的及膝连衣裙,和张国荣不一样,她并非垂直降解,而是由近而远,朝着另一条轴线去了。
大家莫不是做好了已经死亡掉一半的准备,我常常因想到这个问题而失眠。失眠很讨厌,既永远不能入睡,也不会真正清醒,所以,和正常人相比,我的青春期明显太长了。
每个人都是一台戏,不过有时候我们会笑场。
一升瓶是个很地道的女孩,不仅地道,还很充分,我始终认为,在这个世界上,能够这么充分地活着的人,莫不是具有非凡的勇气的。她始终喜欢穿各种绿色的连衣裙,走在冬天的秃木里面,仿佛一种奇思异想。她有一天对我说:“我是一个大洋葱。”
而她的确是一个大洋葱,不过毕竟那是一种很有层次的东西,更重要的是,一旦长久的注视她,我便要流眼泪了。
那一段日子对我来说,既不是太好,也不是太坏,不过是天上总是噼里啪啦的往下掉人。当其中一个人砸在我的脑袋上的时候,我就开始彻底厌倦了城市里的生活。做坏事并不符合我们的本性,所做的坏事一般都在我们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一旦感到危险,我们会马上逃到安全地带。
一升瓶是糯丸的女朋友,糯丸是和我一起长大的现年27岁的男人,糯丸常和我说:“当我刻意的放纵的时候,却只能体会到一点点的快乐。”
糯丸很苍白,眼圈微红,话也不多,有点像《霸王别姬》里张国荣年幼的那个扮相。他和我最大的不一样就在于,我总是说自己永远不会做的事情,而他总是做一些自己永远不会说的事情。他有过许多女朋友,而我则一个也没有过,所熟识的女性也仅限于他的所有女朋友而已。
一升瓶与糯丸的认识十分偶然,这似乎也正好注定了我和一升瓶之间某种特殊的联系。松弛的生活让我们三个人都似乎不曾真正有过什么关系。对于我们来说,天天都是万圣节。
这个比较经典的一个事件让我对一升瓶有了足够的认识:有一天下班,我和糯丸一起开车去接一升瓶,由于路上很塞车,看到的红灯太多,以至于在我们终于看到穿着绿色连衣裙的一升瓶的时候非常兴奋。
一升瓶没有直接上车,而是把脸贴在糯丸的车窗上,背过手腕给我们看她的手表,我们这才意识到,已经迟到了两个小时。开门上车后,我不停的寒暄,一升瓶始终微笑,让我心里有点寒意,然后她终于说出一句惊人的话:“每天开着灵车闲逛,会使你对死亡看得很淡。”
当然,我何尝不是这样想。
我和糯丸住在一起,一人一间房,还养了一只名叫抹奇的长毛猫。我一直都很反感糯丸把女朋友带到家里来,除了一升瓶。抹奇性格诡异,天天都要到两个巨大的书柜前把所有书目都浏览一遍,并且很自闭,连我们摸他也是爱理不理,可他偏偏喜欢一升瓶,常常深情地望着她,好像在看一本属于自己的书。
一升瓶常常在家里和糯丸玩得很疯,她每次都会给糯丸和我都分别带些东西,给糯丸的东西千奇百怪,没有任何联系——钙片、花洒、小波斯地毯或者蔬菜罐头;但她每次给我的东西都是一样:关于海滩的照片,6R规格,柯达皇家相纸。每一张海滩都没有人,只有海本身。有一次她给我一盘磁带,里面录的都是海滩的声音,从头到尾。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有这样一种感觉,虽然一升瓶喜欢绿色的连衣裙,可内心似乎并非一样生机勃勃,她嗓门尖锐,却常有黯淡的表情和小动作,暗示她随时都要崩溃。她在话不多的糯丸面前就像鲜血一样,而在滔滔不绝的我的面前,就仿佛被忘记的一种气味。
这一点,至关重要。
她很喜欢来找我,时间一天天地过去,我渐渐觉得她来找糯丸的真正动机是为了和我说话,因为她每次玩得精疲力竭之后就会敲我的门,在我开门的时候,能够看到一升瓶脸上有种相对真实的表情。
我们坐在一起看了一次《东京日和》,抹奇也和我们一起看。完毕后我问一升瓶为什么一来到我的房间就沉默,但还是坚持要来。她回答说:“这里就是那里,可那里却不是这里。”
我好像明白了些什么。生活就是有点粘粘的,既不能分,也不能合,过失与勤奋并存。
有一天,在糯丸并不在家的情况下,一升瓶和我面对面盘腿坐着聊天。我们谈及了各自少年时期忍受过的苦难,谈及了已经脱离开身体的那部分灵魂。她一再说自己只是一个少年,不善言辞并且无一可取之处——“但我希望能在你生活里占有一席之地”,她这样说。
我又问及缘由,她说:“你和糯丸不同,他是印象,而你是记忆。而且,我需要一个比月亮大得多的棉球。”“棉球?”我问。“是的,我以前自杀过几次,其实我不想割伤手臂,可是我不能忍受别人不理我。”
人只有到了七十岁,才会习惯凝固地去看。
“那你为什么送海滩的照片给我?”“因为虽然人人都无法忍受孤独,但最后还是只有选择宁静。”
我当时很想对一升瓶说:这种无计可施是罕见的,恐怕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你疯掉。这种女孩出现在我眼前,就像树上垂下一个伸手可及的芒果,除了去摘,我没有第二种想法。
“生活中的人虽说并非个个都是不解之谜,但也是很难理解的。一个电影里的人物是永恒不变的,而真人却是多变的,就在我们觉得自己了解了他们的时候,他们又变了。”一升瓶用一种无奈的语气说。
我告诉她,喜剧人物的显著特征就是盲目执迷,他自己活在悲剧里,而在外看来,这却是个喜剧。
“有时候,真有种想拒绝再玩的感觉。”一升瓶这句话里“拒绝再玩”这四个字算是说中了我生活的难堪之处。“是啊,可又不知道该怎样才好,难道要去自杀吗?”“或许也未尝不可。”
我们接着说了很多和死亡有关的东西,究竟都说了些什么,举了哪些实例,就记不大清楚了,只记得她所想到的可能性真是千奇百怪,有股古生物的味道。三个人中最是快乐鲜活的一升瓶,竟是我们当中对死亡想得最多的人。
我听着她说的话,险些睡了过去,隐约中我仿佛梦见自己和一只长相奇怪的绵羊一起上街去砸玻璃。
第二天,我独自在房间看书的时候,糯丸的房间里响起了我熟悉的声音,仔细听了一阵,我突然发现,那是一天前我和一升瓶的对话。
我难以忍受这种尴尬,空气变得非常坚固,一直到最后一句对话才把它砸开。我推开糯丸的门,看见他盘腿坐在音响旁边。
“很高兴你们并不是我想象的那种关系。”糯丸停顿了一下,继续说:“因为一升瓶对我来说,太重要了。”我站在原地,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不晓得,一旦你爱上了这个女人,就会一辈子都爱这类型的女人。”
“好了好了,糯丸,别鼓掌,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体验。”我顺口开了个玩笑。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最恨和别人分享东西,最讨厌手边的东西有了残缺感,最计较自己用过的东西被别人先用过。一升瓶也许是你的心爱之物,但我不希望她变成一个你越来越想占有的东西,因为你会情不自禁的要挑剔,然后情不自禁的痛苦,最后只有丢掉。”——糯丸所说的一点不错,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对身边的女孩只有热情却没有欲望,因为这种欲望归根到底,也只是占有欲而已。”
我说:“糯丸,这个世界上除了这种反反复复的决定性爱情之外,还有死亡需要加以考虑。”
“找一天我们一起去海边吧,一起去。”糯丸一边说,一边把目光移向墙壁。“就从那扇门过去,开了门,就是海。”糯丸指着墙壁说。
然而墙上根本没有门,行影皆无,并且既没有曾经有门的痕迹,也没有将来有门的希望。真令人伤感。
大约过了几天,快要下班的时候,一升瓶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她正在动物园里,要我也一起过去。
半小时后,我在动物园的斑马馆看到了身穿绿色上衣的一升瓶,从侧面看去,她正盯着馆里的五匹斑马出神。我走向她,她侧脸看到我,浅浅一笑,淡黑色的头发和略显苍白的桃红色嘴唇都让我觉得今天的她和平时相比有点不一样。
她继续看着并不活跃的斑马,然后一边对我说:“关于青春是什么,没人能像我一样,执着地一问再问。”
我问她:“你经常去那个海边吗?”
“当然,难道你以为那些照片是明信片?”
“有什么所得呢?”
“降解。”她说完这个词之后点点头,然后看着我,继续说:“就是降解。一切事物都会降解,从一种形式变成另一种形式,而原始的那个形式不过是降解过程中的一次流水帐。你想,作为人,你本身对于自己是一个人这个事实有何感想?恐怕你很少去想这种问题吧。你做的任何一件事情,对于即将降解成的那个形式来说,都没有任何意义,意思就是说,即使你曾经当着女孩子的面把裤子脱下来,海里的海参也不会因此觉得脸红。”
我有种如坠云雾的感觉,用这样的方式来思考生命,恐怕任何人都难以胜受,可我也觉得这种想法倒是很正确,不知道是不是也有许多生活得热热闹闹的人都会像我和一升瓶这样黯淡的对待生命。
我们一起看斑马,一直到看不见了为止。然后,我们来到一家便利店,买了一些长棒面包,还有一瓶红酒,一起蹲在路边的天桥底下吃吃喝喝。
“糯丸提议我们一起去海边。”我说。
“那很好。”一升瓶点头,一滴红酒滴在她的绿色衬衣上,变成了褐色。
一小时的东拉西扯,她说她曾经喝咖啡喝得晕过去,我说我曾经一次把麦当劳餐牌上所有的品种都吃了一遍。沉默了一阵,一升瓶小声说:“糯丸在对面看着我们,我们逃吧,不想再这么玩了。”
说完,一升瓶拔腿就跑,我不知抽了哪根筋,抱着剩下的面包棒就追了上去,我们跑了很长时间,穿越了广州最压抑的立交桥——天河立交。然后,我们无论跑到哪里,都像已经去过。
回到家里的时候,我看见糯丸还坐在床上,反反复复的听“Hotel California”。我说:“还没睡?”糯丸很疲倦的看着我,说:“这是我听过的写得最魔幻的歌词。You can check out any time you like, but you can never leave.你明白吗?”
“我不明白。”我摇头。
又过了几天,我们三个人一起开车来到一个海滩,看得出来,这就是频频出现在一升瓶的取景器里的那片海。没有多余的人,真正的海天一色,海浪很少泡沫,是百分之百的大海。
我第一次在海边看见蓝色的太阳——即使我真的记错了,那也是因为实际上我内心是那么希望的。我们三个人一起放风筝,但是最后,风筝自己飞走了,然后落进海里——或许以后海底的某个海葵就会和风筝共同分享某种因素了。
再后来,发生的事情也让我匪夷所思。我们三个人并肩坐在海边,看天上密集得吓人的星星。一升瓶坐在我们中间,她的右手一直按着我的左手,只是按着,并非握紧。
“有一种脚步声始终响着,但我总也听不见敲门的声音。”这是当晚一升瓶说过的唯一的话。那天我们三个人好像很有默契一般,好像是身穿奇装异服的三胞胎,没有办法很好地解释。
糯丸对我说:“栗人,为什么我的手机里有一个电话号码怎么也删不掉?”
我回答:“没必要紧张兮兮的,手机偶尔也会装模作样,何况今天是愚人节。”
然后大家就再也没说什么,也许都被眼前的黑色之浓而感动了。我第一次发现,星光下的黑夜,比霓虹灯散射的黑夜要黑几十倍。太黑了,什么都看不到。
好像过了很久我们才重新醒来,看看手表,才五点钟。然而大概过了半分钟后,我和糯丸才同时惊叫:“一升瓶呢?”
一升瓶不见了,在我和糯丸之间,正好有她大小的一个空缺。然而我们又几乎是不约而同地没有惊讶,似乎我们有一样地想法:一升瓶再也不会出现了。
事实的确如此,我和糯丸也一直没有讨论过此事,似乎认为她的失踪早就得到我们的默许,虽然我们都不知道她是何时离开,又前往何方了。我只是觉得,自己是在一升瓶生命中最奇怪的时期认识了我。
第二天我就得知了张国荣的死讯,听起来却好像是对我和糯丸的鼓励。
世界上没有比死亡更让人倍受迷惑的事情,正如一升瓶可以身穿绿色的连衣裙,却有满脑子关于降解的念头一样。
年轻的时候,从白玩到黑;大一点的时候,从黑玩到白。人们都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
死亡就像一片无人之海,如果我们想在此之上获得任何满足感,那么就必须赶在被海浪淹没之前起用某种生活的对抗力量。
我和糯丸都很怀念一升瓶,虽然我们谁也不说。过去的日子都过得很快,除了和一升瓶在一起的那一百几十天的降解过程。我听着心里的那个声音,这个声音一再要跟我说话,听着听着,我突然笑了。> 删除 -
2009-04-24 17:09:36 尘远
警戒色
当回忆被摔碎成片的时候,它便开始闪闪发光。
警戒色
一
我叫阿孝,是一名网络管理员。
我是一个双性恋者,但在现实生活中我只是个同性恋者。这个世界总有人为你写好台词,但我不想说,虽然我可以背得很好。
我是一个专一的同性恋者。我的男朋友小康,是一位摄影师。我们住在一起,但只有卧室是不公用的。我们分开来睡,除了有些时候。
我爱种盆栽,因为我喜欢把大的东西缩小了看。有的东西是需要放大的,譬如自己;有的则需要缩小,譬如别人。
我们家满溢着空虚,一切都冷冰冰,连沙发也是金属的。我的20个盆栽是除了我们以外的唯一活物。
我爱听Massive Attack的“Teardrop”。
我是个想入非非的人,不喜欢充满标准答案的生活,所以我投奔了网络。
我经常会破解别人的电子邮箱密码去看别人的邮件,我也经常会扮成些稀奇古怪的角色与人聊天。在网上,如果你的技术足够精湛,你就可以像天神一样掌握凡人的种种秘密。而且你的的技术越精湛,就可以控制越多的人,甚至可以俯视其他鸡零狗碎的天神。
我就这样竭力去探究别人的隐私,即使在下了网后——我拥有9种望远镜,能把任何距离上的物体看得清清楚楚。我生活的目的就是要让视野扩到无限大,使周遭的事物变得清晰,无所遁形。
我很喜欢看楼房里和我的窗子遥相应对的那扇窗户里的一个女孩。她晚上总不在家,每天都在天色泛白的时候才回来。一推门就打开电脑上网,到中午就倒头大睡,连电脑也不关。
我打听到她叫小敦,很像一种法国香水的名字。我很想知道她是不是和她的名字一样,我很想去了解她。
从地址查电话号码,由电话查上网账号,有账号就可以进入她的界面,接管她的电脑。
小事一桩。
因为我是一个高级天神。
二
我叫小康,是一位摄影师。
我和我的男朋友阿孝住在一起。他是一名出色的Web Master,他永远可以知道别人的秘密,并且有能力把一切事情控制得适可而止。
我和他阿孝一样,黑夜降临才是我们白昼的开始。所以我专门拍这个城市黑暗里的样子。
城市就是一堆泡沫,人与人的关系也是一堆泡沫,人本身还是一堆泡沫。我们向外望去,世界和其他人不过是别的泡沫里映射出来的扭曲的影像。一切都颠倒相反。
我被登出去的作品我自己都留有副本,以便以后随时随意地篡改它们,解构它们,重组它们。
我是一个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所拍摄的都只是幻像的摄影师。呵呵。
我喜欢一个人反复乘坐电梯,一个人体会超重和失重,体会我真实的质量。
每次电梯门打开时,你都会看到这个世界的相同布景前排满不一样的造型,形形色色的人。
我的卧室里挂满了19个闹钟。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有个大大的液晶屏的那种电子钟,我喜欢看着数字由19:59跳到20:00,我嗜在那一瞬的快感成瘾,像突然从悬崖掉下去。
我还在卧室里放了部“哈苏”120相机,经常用它自拍一些我的举动。我不想用脑子去记忆。记忆不是错误,错误的是记忆的方式。应该总忘掉不开心的事,提醒自己活在现实中。
我听阿孝讲过那个女孩小敦,我也用望远镜看过她的样子,好像一种布宜诺斯爱利斯的云朵,有着野性的长发,不是太美丽,却有伤痕。
我其实见过她。有天早上,我经过一家刚打烊的酒吧,看见她急匆匆地往外走。
我的夜生活和阿孝 不一样,我从不去酒吧。
不是因为不喜欢夜生活。
是因为不喜欢乐队又造作又滑稽又自恋的名字
三
我叫小敦,是一个酒吧的侍应生。
我每天晚上都在酒吧中消磨我的八小时工作日。什么是酒吧?一杯酒,一丝醉,熄灭的烟头和尚未散尽的烟雾,某个夜里,红男绿女,不一样的心情,喝着同样的沉醉,无动于衷的表情,懒洋洋的情绪,还有没处发泄的钞票。
我总是要到天色蒙蒙亮的时候才下班,带着一身别人的酒气。推开家门,我会马上坐在电脑前上网。网络上曾有过我的爱情,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
我和格格就是在上网时认识的。
他和我在网上“生”下一个小孩,他想发贴子《纪念MUD世界中第一个婴儿的诞生》。我迟疑了一下,同意了。
格格后来说,他就是在我那迟疑的一下,心里猛地一颤,就这么爱上我了。
格格是个白领,少年得志的外企高级经理。他可以在白天西装革履周旋于商场,晚上流连于夜店,浪迹于网络,挟剑于MUD。在坚硬而现实的生活里,我还没有他那么富有弹性。
我以为他是刻有我名字的纪念碑,永远地只属于我,不属于其他人。那时我对他是种什么感觉呢? 如果他离开我,1999的下一个数是什么我都会不知道。
然后,我们的恋情突然死了,死得那么唐突,没有任何预兆。
他在网上经常高兴地谈到喜欢去的酒吧,喜欢坐的位子,喜欢听的歌,可他从来没有提到过我所在那间酒吧的名字。我也不以为然,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告诉他我只是个Waitress
终于有一天。在聊天室里,我告诉了他。屏幕上静了好久,才迟迟疑疑地打出一行字:是吗?哪一间?
我告诉了他。又过了很久,屏幕上出现了一个简简单单的字:哦。
然后他就突然消失了,和他曾经发来的电子邮件上鲜艳的玫瑰花一起,永远消失了。
在没有工作的晚上,我就会一间间地去他说过的酒吧,一次次地坐他说过的位子,一遍遍地去听他说过的歌。
我还能怎么样?我爱他。
四
我从小敦的电脑上知道了她所知道的关于格格的一切。她只用电脑和格格交流,所以她知道的一切就真的只是一切。
我很奇怪地发现她的电子邮箱里存了那么多以前格格发给她的E-mail,还有更多的是她写给格格的E-mail,只是她从来没有把它发出去。她保留了关于他的记忆,又犹豫着该不该予他关于她的记忆。
人是一种正弦曲线的回忆动物。
有的事情,需要时间接受。
我决定,进聊天室和她聊聊。
你好,我是阿孝。
你好。
你怎么了?你不开心吗?能告诉我吗?
我的男朋友离开我了。不,他这样就离开我,连我都不知道他还算不算曾经是我的男朋友,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爱过我,是不是还能想起我,记得我,
为什么呢?
他知道我是个Pub waitress后,就一下子人间蒸发了。
哦?你在酒吧工作?你在别的城市里泡过吧吗?
没有。有什么不同吗?
我在不同的城市感受过不同的气氛。上海的吧太雅,衡山路一条街都是关于文化的酒吧,太可怕了吧! 广州的吧太俗,环市东的几十间Pub,就没有一间是能让你坐下来听上首Blues的吧!北京的三里屯更是恶俗,一块绿底白字的灯箱上写着“三里屯酒吧街”,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数量吓人,质量吓人,价格更吓人,除了一间叫JAZZ-YA的,其他都不值再提。哎,你平时喜欢喝哪种啤酒?
Heineken, Garlsberg, HIRICHIBAN,还是Blue Ribbon?
奇怪怎么每个人都只知道这几种牌子,其它的呢?像捷克的Captain,加拿大的Black Label,比利时的Trappist,丹麦的Christmas,挪威的Ringnes Export,英国的Mackeson,约旦的Vita,瑞士的Gurten……你有没有印象?
呃,虽然我整天和啤酒打交道,但的确了解得没这么多。
呵呵,问你一个问题吧:星期二之后是星期几?
星期三啊。
那么为什么星期二之后就是星期三呢?
这,不知道。
明明是不知道的东西,我们为什么会认为自己知道?你知道他是真的不曾爱过你吗?你知道他真的不再记得你了吗?说不定他的手机掉到水里去了,呼机没电了,总之????发生了挺突然的事情。
这不可能???
五
我今天在聊天室遇见了一个挺有趣的人。他说他叫阿孝。
他叫我忘记格格。
我想我一辈子也忘记不了他的。
没错,你可以一辈子记住他,但你不能一辈子只记住他。分手的最初日子,是最难熬的日子,和换牙一样,旧牙没了,新牙还没长出来。
呵呵, 我总觉得,我17到27这些年,就是永远了。
你知道我小时候的梦想吗?我想创立自己的关于东方神秘哲学的学说,想解释为什么周易和星相说并没有冲突,想知道森林里的黑熊的牙齿是不是也挺善良,自己一个人到布宜诺斯爱利斯去看大瀑布,或者专门经营只有10个人看得懂的书店???可现在我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梦想了。人就是这样在梦想的改变中不断长大。今天的你,并不意味着你明天的什么。你明白了吗?
试试吧。
或者,你干脆把我当作你的男朋友吧,怎么样?
呵呵,可我觉得你像要去看心理医生的人。
哈哈,神经病也有认真的时候,给点专业精神好不好?来,试试进入状态吧。
可是我不爱你。
爱不爱我是你的事,爱不爱我是你的事,现在我的事就是你的事。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
我一点也不觉得你可笑,相反,我很希望能看见你笑。
谢谢。
下周五好么?二十世纪的最后一个平安夜,九点,我们见见面,在中心广场的街心花坛。怎么样?
让我想一想好么?
六
我打开卧室的门,阿孝 站在门口,下周五平安夜,和我去见见小敦吧。
怎么了?没有,想你去帮忙照照相。
为什么?因为我……帮帮忙吧。
我喜欢用暗暗秒表来测人与人讲话间沉默的时间,并企图从中看见平时没人体会到的心理距离。阿孝的沉默实在是太长了。
告诉我,为什么?我只是想问问,为什么?
好吧。你认真看过小敦的眼睛么?她本来有一双无恙的眼睛,她本来应该活在白天的是,可却沦落在子夜和酒精里,溺在回忆和幻想里。如果有人愿意告诉她什么才是真相,她就可以把脑子中的所有的虚假情绪都扔到时间的负半轴去。我只想还给她一双本来应该属于她的眼睛,可以么?
我没有告诉阿孝,不要把人的眼睛想得太简单,“瞳孔是不可思议的颜色,黑中掺着别的颜色,而且双眼掺的程度有所不同,简直就像左右各行其是,如果我们凝视别人的十指,就会产生强烈的错觉,以为那十指就要离开身子向自己而来。”他不知道这个。
阿孝,你知道吗,我是把我们的爱情当作一种信仰的。你???不能那么做???
小康,我也相信,我到这个世界上来只是为了见上你一面。你别这样。
我们紧紧地搂在一起——啊!好久没有这样强烈的触觉了???
七
我那天八点半就到了街心花坛。我猜想阿孝是什么样子。
平安夜的夜空中满是烟花。爱情就像半空中的焰火。璀璨地燃烧,然后坠落成烟。
我突然间决定离去。
我会把格格和阿孝一起细心地包裹起来,捆扎好,放在心里的最深处。
我希望回忆能长久,但没有什么是长久的,所以我希望至少还可以剩有回忆。
我准备明天就辞职,去找一份白天的工作。我不想再像只下水道里的垃圾袋,终日怕见阳光。
八
我那天八点就到了街心花坛。我猜想小敦是什么神情。
我看见了她,但她走几步我就走几步,但我一直和她保持着花坛直径的距离。
远远地看着她,像用望远镜一样。这之间的距离是人生最大的痛苦,也是人性最好的屏障。
八点五十九分,她突然离去。
我觉得这样很好。我不希望她等待下去。
当一个人习惯了等待后,那一丝等待所依靠的希望就逐渐变成了等待的全部内容,于是在等待中把一切想象得完全偏离实际的轨道,其实这一切只不过是无谓的外延罢了。
万一希望破灭了呢?
还剩下什么?风筝高高地飞和风筝断了线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我不会让她知道对面窗户里的我。我们注定走在不同的道路上,而我的道路上不会看见阳光。
九
我那天七点半就到了街心花坛。我猜想阿孝和小敦的见面会是什么样子。
我把相机的快门定在T门。
快门一直打开着。
底片上留下了他们的徘徊,踯躅,犹豫,了决。
还有那烟花——缤纷地在镜头后只留下了沉淀的质感——像一堆底片被漫无目的地浪费,有运气的话,会有一两张格外出色而被挑出来放大,然后造就一个一夜成名的普利策大师,而其他大多数底片却只能以重量计算被送到回收废物的地方。
记忆就是那偶尔放大的一两张。
十
2000年1月1日,我收到一封信。邮戳是1999年12月31日。
是我爱的人寄给我的呢?还是爱我的人寄给我的呢?
是我自己寄给自己的。
有什么比思念更痛苦?
无可思念。
十一
人与人之间没有未来可言。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会没有。
所以我们要么爬行在时间的正半轴,要么蜷缩在负半轴。
让所有深藏的记忆碎片浮上水面,在彻底消失之前重展缤纷。就像烟花。
如果你不再拥有一个人的话,那么你注定无法忘记他。逆命题就是:如果一样东西是你忘记不了的,那就是你不再拥有它了。
记忆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可我决定不去忘却。
十二
最后要说的是,我和小敦之间相隔着一条马路,马路中间就有一个把它分成两条道的围栏,可就是在秩序如此混乱的交通环境中,我竟从来没有看见过有哪个人翻越过它。或许,这是因为人尽皆知在这个世界上,有些看似普通的围栏其实是永远无法翻越的吧。> 删除 -
2009-04-24 17:10:44 尘远
看不见的人
时差普遍存在于每个人的身体之中,我心里是正午,而你心里却是午夜,这种现象比目皆是,所以,不要总拿着你的几缕头发剪来剪去,那其实一点用都没有。有的分杈,只有你自己才能看见的。
我和上升掣是很特别的朋友,上升掣是一个比我小一岁的女孩,掣在广东话里是按钮的意思,她说上升掣就是电梯门口那个印有向上箭头的按钮。上升掣乖得很,乖得让人有时候不得不怀疑她那么听话得行为是不是发自于她对发号施令者的另一种极端蔑视,所以一般的人,反而不敢让她做这做那。我和她之所以能够成为最好的朋友,乃是由于我们彼此能够感受到对方身上正常之下的某些异样。
她总是一副看起来对很多事情都不太计较的样子,其实那倒也算不上冷漠,否则她就不会为了买几颗樱桃逛遍北京几个大水果批发市场。每当她做这种无聊的事情的时候,我就会告诉她:“只有冷漠,才有自由!”她的回答是:“我愿意和你一起卧轨!”
平时的生活总是平静的,她收藏了好些怪模怪样的海报,我看不顺眼的就撕掉,她也绝对不会怪我。北京灰蒙蒙,干燥,无趣,吵闹,一个综合素质只能得零分的城市,我们不止一百次想离开它,却没有一次能够得逞。可是最近,我终于找到一个既合适我也合适上升掣的理由准备离开,我们信誓旦旦说怎么样也要回到长江流域,然后彻底忘记这个百无一用的城市。关于那次谈话,我们是这么说的。
“再呆下去,我们会变成鳄鱼皮,会被泥石流埋了,会耳鸣,会忘记人类该有的基本的生活条件是什么,最重要的是,我们终于被辞退了。”说完后,我们就开始静静的用计算器结算水电费和瓦斯费。
当然,还有一点共识是不用说也能够默默达成的,那就是:在彻底忘记北京之前,我们要跑几个地方,随便发生些什么事情。
经过一个小时的讨论,我们决定去一个著名的远郊寺庙看和尚。
那是我和上升掣第一次去寺庙,那里非常静谧,即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宁静,大树的绿色都和城市里的完全不一样,她说:“真是一对比就知道了,我们平时看到的都是些伪树,这里的才能称之为真树,我就喜欢这种地地道道的树。”
穿过一个林子,就能够看到一片空旷的场地,我们居高临下的一眼看去,是一百多个和尚排成方阵席地而坐,颇为壮观。我和上升掣不甘于看背影,于是转过一个角度。当时我和她必然是在做同一件平时被称之为逐行扫描的事情,大约半分钟后,我们一起发出低沉的惊叹声。
我知道我们看到了同一个人。
生活真的是很奇怪的,在我们不经意的虚度光阴之时,虽然自己感到无力和痛苦,却自欺欺人的乐在其中,而当我们终于鼓起勇气说要离开,却发现了其中的能量之源。
我们静静的站在那里,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和尚们都站起来,拿起坐垫起身离开的时候,上升掣还是一言不发,这再次展现了她性格中的矛盾本质,她在等我,我就知道的。
于是我拉着上升掣慢跑的向他们走过去,这时空地上只剩下一个年迈的住持,我向他问道:“请问今天法事上第二排第五个法师叫什么名字?”住持的态度很好,微笑着问我们从哪里来。我正在犹豫该说什么的时候,上升掣突然说:“我们是想来拍一个记录片的,想采访一下那个法师。”
她从来没有这么机智过,真让我感到吃惊。
住持依然很温和,他对我们说:“你说的是前空法师,他就住在那边第三间屋子里,可是你们如果要采访的话就务必请两个人一起进去,因为出家人是要避嫌的。”我们连声道谢,然后就像那间屋子走去。
我们敲门,开门的就是前空。
我还害怕上升掣会言语失态,可是她居然马上恢复常态,依然是快乐又淡漠的表情。她向前空表明来意(当然是编造的),他很乐意的接受了,还泡了茶给我们喝,说是今年的新茶,味道很是甘冽。
这时我才细细观察了他的小房间,发现他有一个电脑,连的居然是宽带,我就笑着问你还上网啊,看什么网站啊,前空笑着回答说:“我也就看看新闻,偶尔发邮件。”
在我和上升掣斯文的喝茶之时,听得一声熟悉的“叮叮”,前空走到里屋,然后从微波炉里拿出一袋爆米花。我们吃惊的看着他,他友好的问我们要不要也吃一点,我们说不用了,然后他就开始往嘴巴里一颗一颗的抛,好像动画片里的一样。
我细细的观察前空法师,发现他长得实在是太过好看,小麦颜色的皮肤,不太夸张却黑得恰如其分的眉毛,眼神充满欢乐,五指修长,身材高大。他站起来走动的时候,风从门口吹进来,他长长的袖管就不停飘摆着,这等好看、既有仙气也有几分野性的男人让我不禁想起《悲惨世界》里头一个修道院院长的话:“珂赛特长得难看,所以特别适合修道院。”——那么经典的名著也有说错的时候。最动人的是,前空的眼中看不到冷漠的清高或以前的痛苦留下的阴影。他一直在抛爆米花,同时还发了几个短信。
前空又给我们听了两张CD,是很难买到的何训田的交响乐专辑,他还告诉我们:“是不是很特别?他用的是自创的RD作曲法。”
我们聊了一个多小时,临走之时,上升掣问他道:“你是什么时候出家的?”前空说:“十一年前我十九岁的时候。”她又问:“为什么你叫做前空呢?”前空回答道:“前空的意思就是‘看不到的人’。”
回到家里之后,我问上升掣我们是不是可以多逗留几个月,她躺在床上,看天花板上慢慢转动的吊扇,没有说话。十几个小时里,我把《红色沙漠》看了两遍,把chet的唱片听了四遍,而上升掣则只是一直看着吊扇,一言不发。
我们都是早上一定会清醒的人,虽然有点无趣,但也还不至于是废物点心,我们照常对着同一个盥洗盆刷牙,一起吐掉嘴里最后一点牙膏泡沫。然后她就开口问我:“你有没有看见过看不见的人?”
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我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看见过,如果看见过,我该如何向她描述此人?
我一直深深相信这样一句话:如果两个人能够经历同一件事情,哪怕只有一次,他们也将能够了解彼此。
后来我们大约每隔两天就要去那个远郊的寺庙一次,在前空法师的房间里和他谈两三个小时,当然我们会带着自己买的小DV机以及三角架,上升掣手里拿着遥控器,放在桌下控制机器的开关。我们每次都喝茶,而前空则每次都吃不同口味的爆米花,依然是一颗一颗的往嘴里抛,五颜六色,丰富多彩。
上升掣问他各种各样奇怪的问题,比如说佛祖是不是卷发,般若波罗密是什么意思,轮回是不是有规律可循,还有爆米花每次烤多久最为合适。前空法师都很详细的回答,还向我们展示他的书法和唱歌才华,他唱《让我们荡起双桨》的样时候,声音仿佛能够响彻山谷。前空还健身,坚持跑步和举哑铃,又懂得很多弦乐的演奏……原来和尚之间也是有很多快乐的事情的,有天我们便碰上一个闯进来的和尚,他笑着说:“怎么来找前空的女施主那么多啊。”
她曾经问过前空为什么那么小就出家了,是不是曾经遭遇过什么以至于他改变了自己的世界观?而这是他唯一没有回答的问题。
我们和前空的关系日渐融洽,他也和我们开大大小小的玩笑,有一次他问我们要不要看他的衣柜,上升掣问:“你是不是还有阿曼尼西服啊?”他拉开衣柜,里面是好多好多一模一样的道袍,把我们笑倒。还有一次他考我们能不能参透一段金刚经,我们说肯定可以,可他给我们的是一本梵文书。
有时候他也会拜托我们帮一些忙,比如说神州行搞特惠的时候,我们就替他买了好多好多充值卡,他笑说可以多发好多短信给新朋友了。他所说的新朋友,估计就是我们了。
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日子实在是快乐得有点不像真的,两个妙龄少女为了一个既上网又抛爆米花还自制FLASH的帅和尚,天天仿佛着了魔般紧着往庙里跑。但认真的想来,这件事情怪异的本质并非两类人的交往方式,而是一个看似应该最万欲具灰的人一直在用一种神奇的力量安慰着两个看似应该快乐无边的少女。
家里的DV带越来越多,我和上升掣常常在家看出现在屏幕中的前空,他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和尚,而像是闭眼才瞧见的满天星光。其中前空在抛三个橙子的那一段被我们反覆看的次数是最多的,我们从来都没有感到那么快乐过。
大约这样子过了四个月吧,寺庙真是出奇的宽容,住持每次看到我们也一如当初的温和,仿佛我们已经是长久的朋友。以前我每天看见同事穿不同的衣服,却感到日子每天都在重复,而现在前空虽然每次都穿一样的袍子,却让我感到每天都是不一样的新鲜。
他怎么会是看不见的人呢,我就看见了。
有一天半夜里,上升掣爬到我的床上对我说:“我好想发一条短信给前空。”“那你要说什么呢?”她说:“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想说我的生活好像不能没有他,但这会不会太不敬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其实这条短信我也早就想发了。
我和上升掣又盯着天花板过了一夜。我知道自己和她的想法是一样的,但这也未免显得既滑稽又绝望——在现在这个时代,爱情除了伦理和绝症之外,似乎已经没有任何无法逾越的障碍,可如果对一个出家人动了感情呢?不过,也只有两个人同时喜欢上一个都无法得到的人,才可能睡在一张床上彼此互相安慰,并且这种感情,也只有这种奇怪的情况之下才会让我们都愿意自欺欺人,告诉自己其实并没有爱上这个人。我们都感到难过,但也同时觉得自己好笑,对方也好笑。
这个世界上,只有怪诞是拒绝移情机制的,也就是说,怪诞是不能够得到常人的普遍理解的——就像瞳孔在夜间扩大了,结果却在那里找到了光亮。我们常常甚少考虑失眠的问题,但却会突然间发现自己的眼睛闭不上了。
还有一点让我感触良多的是,在很久以前,我和上升掣都把对方视为生活里唯一可靠的东西,虽然我们彼此都谈了两三次恋爱,可似乎都没有把分手当成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因为我们始终还有对方,我们在一起,恋爱似乎就成为了锦上添花的装饰,即使失去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以至于有一次我们曾经说:干脆共享一个男朋友,只是一直也没有这么做过。
这个感情很微妙,就仿佛是过失与信念的共存体,总之,难以描述。
前空的开朗何止是异于其他和尚,简直就是异于常人,他笑起来常常难以抑止,也正是由于他,我对佛教的许多看法都改变了,比如和尚一定是静默又隔世的之类。他还收集几架遥控车,玩起来就像个小孩;有时候他胡言乱语,又让人想起玩世不恭的混世魔王。我想,上升掣说得很对的——“他最吸引人的,是他眼睛里那种有点邪恶有点出世的神情。”
有一天,天气晴朗,前空突然语出惊人,他说:“不如我们一起去家乐福吧,好多东西都用完了。”我和上升掣就和他一起出了寺庙,正在我们考虑使用什么交通工具的时候,他伸手截了一辆出租车。“你们出门都是打车的么?”他回答说:“那当然了,我坐公车会不方便的。”“你的意思是你太帅了,帕别人会骚扰你吧?”上升掣说。司机汗颜。
就这样我和上升掣还有前空这个英俊出家人在家乐福推着一辆小车转了两个小时,80%的顾客对我们报以奇异的目光,我和上升掣都很不习惯,甚至有点难为情,而前空则仿佛早已习惯了这种事情。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居然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两天之后我们再次到寺院的时候,发现前空的房间已经住进了另外一个和尚。我们问及他的去向的时候,别人告诉我们说,寺院里的和尚是经常换地方的,时间长了,就到另一个地方去,他说以为前空已经告知我们。他还拿出一卷宣纸,说:“这是前空托我给二位的。”
我们展开宣纸,上面写的是八个字:“心有灵犀,不称远离”
上升掣在返城的车上流了不多的眼泪,而我则好像早就知道会有这样的一天。毕竟这种日子实在是太魔幻、太脱离现实了。我们一直拉着手,以证明这种快乐和伤感并非是自己的虚构。
下车的时候,我问她在想什么,她说:“你知道么,刚才我还是一个活人。”
回到家里之后,上升掣打开电脑上网,又开始到处搜集一些怪里怪气的海报,又开始打开聊天软件和几十个在线的人不着边际的胡说八道,我则去大钟寺买了五斤樱桃,好像不这么做就无法相信过去的几个月都是真的。
我和上升掣之间有一种对生活的共识,那就是喜欢给自己搞某种仪式以说服自我,比如说数台阶的单双数来决定是否看通宵电影等等。第二天,我们坐在沙发上,肩并肩看完了所有关于前空的DV带,他在里面说话,发短信,抛爆米花——朱古力味、蓝莓味或咖啡味,举哑铃……
看完之后,我们都很疲惫了,她叹了一口气说:“他的确是一个看不见的人了。”然后在所有的带子上都写了题目《看不见的人》,最后密封好,放在阁楼里头。
生活恢复了原样,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我们都没有离开北京。要知道,世间有那么一种躲避,却恰好像追求。某些时刻,还常常有一些神秘的声音来惊觉或搅扰我们的心神,虽然我不愿意承认我或者上升掣曾经爱过一个看不见的人,但人有痛处,难道最好的爱护就是不去碰它么?
后来我们也曾经重返那个寺院,也曾经看到空地上坐满和尚的景况,只是那里再也没有前空。不过我们仍然感到难以言说的满足,正如上升掣所说的那样:
“我喜欢的是这里真真正正的树啊,它们毕竟不是那些伪树啊。”> 删除 -
2009-04-24 17:11:41 尘远
灰度18%
1
很久以前,在电影学院的摄影课上,我交上一张关于天安门的作业,那张照片显得十分压抑,甚至有种恐怖的感觉。当时老师就说:在一张照片里,有18%的灰色才是令人感到最舒服的,如果过分超出这个比例,画面就会呈现出让人难受的感觉。
我不知道为何感觉也能被如此精确的计算出来,但我自此以后就再也没有停止对黑白影像的热爱。虽然今天我已经是另一个艺术学院的老师,一边教摄影,一边教别的,但还依然保留着学生时期的癖好——自己在暗房中用乐凯3号碳素纸做照片。
并且,我喜欢在照片上加大量的灰雾,这样就能使正午阳光也显得异常压抑惨淡。没事儿的时候,我就常常在地铁里进进出出,拿着三角架架在人潮汹涌的地方,看他们异样的眼光,感受流动之中的凝滞。
扮演不为人理解的一个角色。
2
两个月前,房东把另一间小房租给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叫季小姐,在她刚刚搬进来的时候,她的举止就吸引我的注意。
一般来说,别人都是买一张单人床或者双人床,而她却买了一张上下铺的铁架床,她在地上摆满了各种油画绷板,还把许多绷板挂满白色的墙——可帆布上的不是油画,而是钉满了无数张照片。季小姐刚搬进来的时候,这些就是她唯一的行李。
“你从哪个城市过来的?”出于友好,我礼貌性的问了一句。
“我一直呆在这个城市。”那么不明朗的一个黄昏里,她居然从手提包里拿出一副Gucci的紫色全反光墨镜戴上。
“总是搬家吗?”我递上一杯泡沫摩卡。
“是的。” 季小姐轻描淡写。“既然都是在同一个城市,干嘛老搬家费事?”我问。
“我把地图贴在墙上,想搬家的时候就蒙上眼睛拿飞标向地图上掷,飞标插到哪里,我就搬到哪里?”
“这倒不失为一个很酷的方法。但很可惜,你也只是借助地图来了解这个城市。你上次的飞标丢中哪里?”我笑笑。
季小姐从一个有纳粹标志的烟盒里抽出一根圣罗兰,说:“我是刚刚从另一层楼搬过来的。”然后叼着烟走进房间,并没有关门。
季小姐从来不关门,而且很少外出,但一外出就是几天几夜。她的房间正对我的房门,从我床上的某个角度就可以清楚的看见她房间里的一切:季小姐上床睡觉从来不脱鞋;她喜欢轰的一声倒出一桌子的化妆品,不遗余力的涂抹出一个夸张的妆,对着镜子看半天,然后自己把妆卸得一干二净。
在这样一个时代里,季小姐算是异类,她懒洋洋的呆在一边,旁观别人的忙碌,而你却永远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她将干什么。
有一天,我发现季小姐也有一台相机,而且是120的大机。当她几天几夜的出去,身上就会带着这个相机。
3
摄影师100%都是偷窥狂,甚至可以说,一个摄影师偷窥水平的高低和对偷窥兴趣的浓淡直接决定了他的水准。我也常常干些极端的事情,比如把一个小麦克风偷偷放在咖啡馆某张桌子不显眼的地方,连续不断的录下别人说话的内容,我则坐在一边,悠然的看着窗外已经变色的天空。到了晚上,我就把所有录音内容听几次,然后枕着他人的秘密——诸如偷情、争吵、交易等等,安然入睡。
那种感觉实在很好。
谁会留意到这个疏离的世界里,在某个时刻,居然有一只耳朵就伸在你身边?即使环境嘈杂,秘密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趁季小姐不在家的时候,便肆无忌惮的闯入她的房间,像买了套票的游客一般,要把所有东西都仔细的一览无余。
她的油画板一共有87块,贴满了同一尺寸的彩色照片,我一块块看过去,除了一块板上掺杂了几张不同的人物外,其它86块板子上的照片都是同一个人。
这个男人出现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一个人可以有的所有表情几乎都被季小姐捕捉到了。还有一部分影像很显然是由于故意把快门降下来的缘故而被过分虚化了。那个男人的五官长得紧凑而清秀,肤色带着病态的苍白,总是微微弓背。身上的衣服要么是狂乱的野兽派,要么是幼稚的LPGY。并且这个男人爱抽烟,因为从他的身上甚至可以看出烟草的痕迹。
我躺在季小姐杂乱的下铺,仿佛这个房间的主人并非她,而是自己。我喜欢把橙黄色的窗帘拉上,阳光透过来,使整个房子呈现出奇异的效果,而那个照片里的男人也显出一种特殊的气质。我仔细的看过每一张照片,开始思考为什么季小姐会爱上这个男人。慢慢的几次以后,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
我闭上眼睛,抽我的古巴雪茄,一边喝了些朗姆酒,无可救药的陷入了一阵只有鼓点伴奏的幻想之中。
幻想和鸦片一样,能够使人感到欲罢不能的麻痹。
季小姐爱这个男人,我是这样设定的,因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态度完全可以从她的摄影中看出来。季小姐不怎么化妆,至少她对自己的眉毛不加修饰。我不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故事,但我很肯定,她外出都是因为这个男人。
圣诞过后,我请了两个星期的长假。
4
“早上好。”我第一次穿着蓝色睡衣出现在季小姐面前。她惊讶的看着我。
“我开始休假了。”我笑笑说。
“看来我们都不是正常人。” 季小姐的神情依然是一成不变的淡然。
“正常人懂得不如我多。”我笑笑。“对,正常人只关心时间的长度,而不关心时间的宽度。” 季小姐回答。
“时间的宽度?”我问——这的确是一个有意思的提法。
“是的,宽度。宽度就是时间的张力,它能往你的身体里,心脏里,回忆里渗透的深度。” 季小姐把腿盘起来,坐在地上。
“你从来不拍黑白照?”
“是的,从来不拍。如果照片是黑白的,就不具备足以把画中人从回忆里拉出来的可能性。我永远去不会吻一张黑白照。并且,18%的灰度实在让人感到沮丧。”
“爱情很难在黑白中展开,是这样么?”
“是的,况且暗房的阴气太重。”
“你很爱那个男人么?”不知道是什么让我如此直截了当的问她,我的手指指着她的房间。
季小姐停了一下,然后回答:“是的,我很爱他。但是他从来就不知道,在他的十米开外,有我这样一个人。”
季小姐继续说:“两年前我在读书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总是呆在地铁里拍照,然后有一天,我在一大堆相片里发现了这个男人——不知那时是怎么调的焦,整张照片里居然只有他的影像是清晰的。他的笑脸在当时无比强烈的吸引了我,于是我天天都呆在同一个站台,等待他在我的取景器中出现,可遗憾的是,即使我在接下来的三个月,照了131卷胶卷,也始终没有再看见他。
当我决定放弃,背着三角架,在回学校的路上痛下决心再也不去地铁拍照的时候,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原来他竟然是我的师兄,叫做饼干人。后来,我从各方面打听到他的诸多消息,可就是不敢面对他说一句‘我喜欢你’。
他毕业后留了下来,然后我一时间就会和他的朋友打听他最近都在哪里出没,然后跟着他偷拍。她的女朋友在另一个城市,我还认识她。
你能看出什么么?他背部脊椎骨的每个关节都可以清楚的看出来,这条曲线多完美——这是我所看过的最美的一条脊椎。”
从季小姐痴醉的神情中,我感受到一种强烈得近似于疯狂的爱。在这个赤裸得难分真假的年代里,这样疯狂的暗恋实属罕见。这种暗恋让我这个旁观者都有了绝望的感觉,更难以想象的,是季小姐的悲哀。
但不知道为什么,在听完季小姐的描述后,我又感到非常舒服——疯狂的幻想并不比疯狂的行为来得容易。她的故事正像是一张反差强烈的照片,却是大师杰作。
当我们迷恋18%灰色的舒适时,往往会忘记,其实触手可及却咫尺天涯的强烈反差才更让人明白欲望的真实——生活中的快乐,恰恰是由痛苦印证的。
5
和季小姐对话之后,我就躺在床上喝朗姆酒,戴着巨大的耳机听Muddy Waters的蓝调,一边看季小姐在房间里的一切,思考爱情到底是药品还是毒品。
生活的确不应该有太多悲情的成分,尤其在季小姐这个行为怪异的女人身上,但生活表象和时代背景是永远无法解释爱情的。
暗恋这种折磨人的艺术,或许只有少数人能掌握它。
第二天,季小姐外出了,我以为又是几天几夜的看不见她,谁知道第二天晚上她就回家了,还带了大约十瓶威士忌。她慢慢的洗好澡,然后对我说:“有没有Blur的Tender?”
我选出那张CD,Blur无奈而静谧的声音弥漫在每一粒尘埃之间。
“其实,当你发现自己期待已久的人就在眼前,他甚至已经伸开双臂向你呼唤,你却发现自己并没有向他奔去,反而,你拔腿逃跑了。你有过这样的经验么?” 季小姐从一排威士忌中选出一瓶,然后把湿漉漉的头发拢起来,脸色是萎黄的。 “昨天清晨,我在飞机场等他出现,他在飞机场等他的女朋友从另一个城市回来。飞机准时降落,女人准时出现,但她的身边多了一个男人,一个外国人,身穿有斯大林头像的T-shirt。女人走向饼干人,平静的解释,饼干人也只是很平静的听,什么话都没有说。
然后,女人和外国男人走进国外出发厅。可能吧,她再也不会回来了,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我从来没有想过,饼干人也会被人伤害,我一直以为,他的每一个女人都会像我一样爱她。
饼干人在原地站着,我在离他15米处静静的观察,那是一段微妙的时间,我觉得自己渐渐走到一个不可知的境地,不知道下一张翻开的是什么牌。
就在我的头脑处于混沌状态的时候,我走向他。我说我爱他,并且是从很久很久以前,爱了很久很久。我告诉他我的房间都是他的照片,我甚至能够从笔记本中翻出他去年的这个月和他的女友在哪里干什么。
饼干人非常惊讶的看着我,他说了一句‘我一直觉得自己的爱情后面有脚步声,原来是你。’
互相介绍显然是多余的,我对他的了解远远超出他的想象,但他并不感到尴尬,相反的,我们像早该认识却由于某种原因而没有认识的两个人,走在一起,直接从陌生到熟识,没有任何过渡。
我们在星巴克的户外太阳伞下呆了一天,喝了整整6杯摩卡,吃了8块黑森林蛋糕,同一张CD听了11遍。饼干人只言片语也没有提及他的女朋友,仿佛那是一个早就应该消失的人,他只是说‘结束时没有痛苦的爱情能算是爱情么?我真的不知道。仿佛从我吻她的那一刻开始就在等待分手这一刻的来临’
晚上,我们来到一间酒店里。钥匙打开房门的一瞬,我的心居然前所未有的平静,我知道下两个小时将发生什么,可就是一点细微的颤动都没有——哪怕是激动。我只是在想,第二天早上是该我去买早餐还是吃酒店送的早餐。
后来,一切事情自然的进行完毕,他流了很多汗在枕头上。第二天早上,我先醒来,看着身边的饼干人,和四年前的他似乎并没有什么改变,唯一的变化只是我们之间的距离。
可奇怪的是,我觉得四年前的我就在他的身边,而现在的我却忽然站在一个离他遥远的地方。那种感觉十分可怕,带着怀疑自我生命的成分,我忽然觉得自己的感情已经死亡了,如果我还留在他身边,就有伤害他的可能。
所以,我把枕头套取下来后就穿好衣服离开了。” 季小姐平静的说完,似乎她所说的一切都与她无关。
“那多好,一个你等了四年的人终于属于你了,你是饼干人的女朋友了。”我说。
“不,我不会成为他的女朋友的。我相信自己隐隐作痛四年所换来的结果应该是隐隐作痛的永恒,而非一个看似愉快的结果。常常的,一段看似正常的关系的开始往往预示爱情的结束。其实我觉得自己早就习惯单恋了,只是看着他的照片,也不管他和谁在一起,他爱谁。
爱一个人是一件单纯不过的事情,与我有关,与他无关。或许爱情就是在这样的过程里变成永恒的——当你意识到自己有可能破坏一段让你终生难忘的爱情,你还会继续向前么?至少我不会。
单恋是最能够挖掘出自己爱的能力的方法,除非你单恋,否则你永远不会知道自己能够爱到哪种程度。每天我都看着饼干人的照片,把它们当成我的赖以生存的元素之一,在射灯的光影中,他的影像就被雕刻进我的生命里,我更宁愿他在我的心中永远占据这样一个地位。” 季小姐的声音悠远而绵长,但直刺向我的脊髓。
“折磨永远是最有快感的刺激。”我说。季小姐有点吃惊,然后点点头。
我一下子难以接受,摇摇手,睡觉去了。那天夜里,我没有窥探季小姐的房间,因为我觉得这个世界都是季小姐的,我的窥探显得异常愚不可及。
6
一个星期以后,季小姐搬走了,不知道她的飞标落在这个城市的哪个点上,或者她已经离开了这个城市了,或是她就住在我的楼上?我不知道。
两年后,我走在这个城市的一条安静的大街上,这时,一个不显眼的招牌吸引了我的视线——18%灰色,一个咖啡馆,就在星巴克的旁边。我走进去,惊讶的发现饼干人的黑白照片贴满了每一面墙壁,柔和的色调,看上去让人感到非常舒服,我想,那大概就是所谓的灰度18%。> 删除 -
2009-04-24 17:12:30 尘远
橙子是绿色的
——橙子是绿的,你不敢吃,把绿的橙子涂成橙色,你还是不敢吃
橙子是绿色的
前一半
我们和五千年前的人们最突出的不同是:那时候人的眼睛长在脸上,现在人的眼睛长在脑子里。比目皆是的影像不代表什么,因为并非真实。有一些想念和愤恨只能郁郁的、久久的把根系蔓延在左右脑的任何一个角落,就是让人看不出来。
我只是个普通的人——和麦当娜相比起来,除了画画以外别无特长,因为我觉得只有油画布是唯一一样使抹布无法与之匹敌的物品。
我和一个与我差不多的男人同住,注意,不是同居,我们泾渭分明,洗手池上,我的牙刷在左侧,他的牙刷在右侧;我的毛巾是绿色,他的毛巾是红色;我的剃须刀是白加黑,他的剃须刀是黑加白,诸如此类的不同,诸如此类的一半加一半。
我常常想设计一个方法使人的动作可以慢下来,这样我就可以看清楚他们的思维,进而找到自己的生存目的。对于目前的生活,我无法发表很透彻的见解,因为我浅尝辄止,或者说我喜欢嘎然而止。
爱情不是罐头,而是一条巨大的乌贼,你追它,它用八条脚一齐逃,于是你加快马力,就在眼看快要追到的时候,它猛的一喷墨——顿时世界就变成一团墨黑??????等这些颜色散去的时候,它早己不知所踪。
我想我就是一条很有技术的巨大乌贼。
嘎然而止是一种理想的生存状态,渴望快乐多于渴望幸福,这说明我还没有老得厉害。从一个人看诗的风格就可以反映出他的生活法则,这年头没有谁再记得臧克家这样的老不死,没有谁再怀念汪国真这堆肉麻垃圾。
我曾穿梭于大大小小的故事,我反反复复有过想去了解一个人的激烈欲望,爱过很多的人,被很多的人爱过;我进入她们的生活,以一个披着主观者的外表的旁观者的身份。每一次我都投入,每一次都很及时地醒过来,在我觉得快乐将要掺进杂质的时候,我就及时抽身——覆水难收地、一眨眼地离开一秒钟之前还很热烈的故事。
很多人说我可耻,他们说我不负责任,这里所说的“他们”不包括我的每一个女主角,因为一旦我从她们身边消失,就再也不会联络她们,更加不会让她们有机会联络上我。我很可耻么?当然不可耻,当一个地方的天空已不单纯是天空的时候,人的善恶自然也不再是单纯的善恶,而是已经变成其他什么别的。
病态的,扭曲的,自私的,虚无的,主观的,重影的??????不要告诉我你不理解这些词,不要告诉我这些词不能形容你的状态。
这曾经是我最的快乐来源,直到遇上她。
我不是百发百中,所以我也有苦恼,走进她的生活实在是迫于无奈。
她是谁?卡路约翰。
卡路约翰本来只是我一个普通的朋友,她的普通程度在于我们已经认识10年了,我们打过通宵电话,还旅过一个月的行,而我却从来不曾对她动过念头。
去年情人节的第二天,卡路约翰的垃圾桶放了一大束黄色玫瑰,她明目张胆的失恋了——这么显而易见的失恋,这么不合时宜的失恋,连我都承受不了,何况她?再说,27岁才失恋,未免过于残忍了些。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丢失的爱情除了以外,更重要的是其他别的什么,比如信心、青春、希望之类的什么。
我们就一起去我家旁边的酒吧喝酒,在我仰着头刚喝完第二瓶的时候转身一看,她已经醉趴下了。什么酒量?我有点扫兴。迷迷糊糊的,回到我家,打开门的时候,我发现我的猫村上秋树正蹲在阿德的旁边,阿德正拿着我的颜料往一个青色的橙子上涂橙色。
“你在干什么?”我问他。“你敢吃么?”阿德把橙子挂起来,看着我。
我没有理他,和卡路约翰进了房间,阿德把村上秋树留在他的身边,整个晚上。
那天以后,我就和卡路约翰一起了。一开始的时候,哪怕是一点点的感觉都没有,完全像农村少年十三岁结婚的状态。但是慢慢地,日子一天天地过着,事情也积累着积累着地发生变化,每一天看前一天都没有觉察什么差异,但是一个月后回头一看,很多事情都不同了,包括感情。
很神奇的,我和卡路约翰已经在一起三年了,但是关于嘎然而止的想法却从来没有有过,相反的,似乎我们已经渐渐的,渐渐的融合在一起,变成了一个人,当然我们经历过很多事情,很多过于琐碎过于不堪记忆的事情。我只知道自己不想离开,但不确定这是不是爱。
我们一起躺在床上生病,一起交换underwear来穿,一起互相嘲笑,一起骑几个小时的单车??????直到某一天,我觉得自己是一只温水中的青蛙,已经失去了跳的能力。
有一天晚上,我们约好下班了在她楼下的单车棚等,已经过了半个小时,她还是没有出现,于是我开始焦躁不安,我开始有不祥的预兆。我甚至担心卡路约翰会突然逃离我的圈子,担心一切就这样停下来,就这样不打任何招呼的消失了??????等待的感觉太可怕了,太可怕了,一切猜测仅限于无止尽的找后路逃跑的方法。
轻飘飘的,就像生活。
在我精神恍惚的时候,卡路约翰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了,她穿着普通的衣服,挂着普通的笑脸,却在那一刻使我无比激动,我狠狠的把单车踢开,搂住她。
那一刻,我突然有一种关于天长地久的感觉。
现在想来,确实值得纪念。
因为卡路约翰在第四个情人节的第268天,再次失恋。我提出的。
我们的分手没有任何预兆,像被某种病毒突然侵染。情人节的晚上我们还一起看过电影,一起去吃西餐,步骤完美无可挑剔,回到各自的家后继续打电话。
可是说着说着的时候,我在一个瞬间升起了分手的念头,这个念头来自何处,我根本说不清楚,它在我打电话之前还不曾被想到。
“我们分手吧。”这是我说的,但是说这句话之前,我的脑子里还只是一片空白,说完之后,整个世界马上立体起来。
卡路约翰说了一句:“为什么?我一直以为这就是最后的一个章节了??????”我没有能力回答这个问题,所以沉默。卡路约翰没有再说话,电话断了,我的电话摔在地上,发出很大的响声。
“睡觉吧,那就。”阿德告诉我,然后拿着杂志爬上我的床,漫无目的的翻。我把脸朝向墙壁,感觉到阿德的存在,想到了青色的王菲唱片的封面,想到了一个词语叫做寓言,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王菲唱片封套上的眼睛,不是脸上的眼睛,而是脑子里面的眼睛,她看得见我,我看不见她。
第二天早上,我没能从床上爬起来,我缺少力气,我的后悔涨到了909公斤,使我移动不了,使我举步维艰,我的东边的太阳升不起来,大概由于卡路约翰把它偷走了。
嘎然而止的原则,我还是贯穿了始终,不同的是,之前的退出使我得意洋洋,而这一次的停止却让我感到肚皮被尖锥刺破一样的疼痛。11月中旬的广州又冷,又有雨,没有爱情留下的痕迹,没有久久回响的好听的声音。没有卡路约翰,没有抱着一团温暖蜷缩在沙发里面的情节。
“我不爱你,没有爱过你。”说完这句话,我知道自己的心虚了,因为我看见卡路约翰的嘴唇在颤抖,看见天空中灰蓝色的云就此凝滞住。我不知道人不是总在说出“不爱”之后的三秒钟才发现自己原来是那样地爱,反正我知道自己就是这样。真的,在卡路约翰转身的前一秒,我看见了自己一直在找的那种爱情,它渐渐离开她的身子,向我飘过来??????那种爱情是不是她的灵魂我不知道,但至少,那是我的灵魂。
我想说一声:“等等。” 我的声音正准备冲出来——我知道如果自己说了这句话,她一定不会离开,然后我和她还是和以前一样,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我们依然幸福,我们依然会一起互相把内衣裤套在对方的头上,依然在雨天里把雨伞大力地推向对方那边,依然并肩坐在一个很小的窗户前面看着黑暗中跳出一个可以把它完全占满的红色圆球??????
可是我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或许是固执吧,或许是倔强吧,或许什么都不是,谁知道呢?反正我把它归咎于惯性。
地球上有质量的东西就有惯性。
每次理完头发的一个月后,我就会觉得镜子中的发型变得越来越难成形,忍无可忍之际便去一剪了之,后来我逐渐发现发型师帮你剪去的都是里层长出来的头发,对于外层的却没有怎么动——也就是说,影响你形象的并非最外面的那些头发。这使我马上想到了卡路约翰,我对她的感情,也许正是这些内层长出来的头发。
后一半
我的脑子像牛有四个胃一样,可以反刍。
反刍,每个胃的功能大同小异,但却有着微妙的不同的化学作用,一个一个过程的进行,最后让完整的东西变成细碎,让好好的食物变成粪便垃圾,然后排泄出去。
偶尔的,反刍的胃也需要一点新鲜。
离开卡路约翰后,我尝试着去快乐,尝试过去画一些欢乐的画,但我总是失败,总是失败,我的颜色总是越调越脏。
也在离开卡路约翰后,我的生活好像时刻都摇摇欲坠,我的眼睛睁开和闭上的感觉相差无异,村上秋树被我顶在脑袋上,还是没有任何快感。
给我一点点爱,我只需要那么一点,只要是她给的就行。
我依然和卡路约翰打电话,我尝试和她建立起不间断的联络,她问我这是不是代表不言而喻的忏悔,我依然无法回答。我不是个煽情的人,我很善于掩饰自己的后悔,就像淑女们不爱突出自己的胸部。
“你最可怕的不是你的善变,而是你的固执。”卡路约翰这样说。
电话卡上的数字一点点往下掉,但我的心事却一层层往上堆。常常到了我承受不住的时候我就突然挂断电话,然后匆匆逃离,忍住眼睛和大脑的红肿。
我倒觉得这不是固执的问题,而是我的惯性。停下来,我总是希望能够在自以为最适当的时候停下来,希望可以进入尽可能多的故事,享受突然消失的满足感,幻想在那一厢的不解和痛苦。但是现在,我觉得这次的停下来是我一辈子所做的最无耻最无知的决定。
有一天我回到家里,看见阿德正在来回摆弄一个很大的包裹,我觉得很奇怪,自己居然有这样一个房客,他的表情总是不置可否,看不出什么爱恨,更加看不出什么与这个现实世界有关的天气。有时候我就会莫名其妙地恨他,因为这个世界好像就是他创造的,好像所有错误都在他的预料之中,否则他怎么能像一个地球以外的来客一样毫无表情地看一切事情?
“你的包裹。”阿德见到我进门后把手上的东西放下来,头也不回地进了自己的房间。
于是我莫名其妙的把包裹拿到床上。“什么玩意儿?”,我愤愤地说,就算里面有比核按钮更重要的东西也不用贴这么多层透明胶带!我怀疑自己打开它以后马上就会消失对里面内容的兴趣。
所幸的是,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我惊奇地发现,包裹里面都是照片,大概有几百张的样子。这几百张粗略看去全部都一样,一个男人穿着风衣躲在电话亭里面。
那是我。
我一张一张地看下去,面孔模糊,但我几乎可以清楚地描述出当时我的表情和心境。几百张,我很快就疲倦了,我把照片搁在一边,把胳膊靠在窗台上看着外面,发呆。
不知过了多久,我开始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这些照片是谁拍的?
我踱出大厅,又看见阿德和村上在一起,他又在往一个绿色的橙子上面涂颜色,和我上次看见的情景差不多。这时,他突然和我说:
“橙子是绿的,你不敢吃,把绿的橙子涂成橙色,你还是不敢吃”
他在说什么?我开始怀疑这几百张照片是不是阿德照的,但听了他说的那句话之后,我的大脑再一次陷入庞大的混乱,再大的内存都没有办法使之运行正常。
我回到房间,用被子把头蒙上。
听得见,外面又下雨了。下雨其实什么用都没有,好像洗去了很多东西,但实际上还带来了很多灰尘。阿德在外面放苏珊娜维嘉,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慌张。
我睡着了,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这个梦把我二十多年的日子统统重现,十多个女人的影像被按照顺序有条不紊的一个个领进我的回忆,最后一个是卡路约翰,只有她是彩色的。醒来的时候,我的眼睛被潮湿的枕头泡肿了。
既然睁不开眼睛,也是一件好事,闭上眼睛,启动大脑。
一个决定慢慢出现:我要找到我的卡路约翰。
我在睁开了眼睛以后马上奔向楼下的电话亭,不巧的是,卡路约翰旅游去了,没有说回来的时间。而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她还会不会回来,就这样,我再也没有看见我的卡路约翰,那个让我觉得嘎然而止是可耻的女人,那个和我本来就是一体的女人。
阿德告诉我,他也准备去旅行,我进门的时候他正在收拾背包,我问他要到哪里去,他说“可能到哈尔滨”。冬天到了,而阿德是个怕冷的人。
我长叹一声,开始寻找村上秋树,谁知道,哪里都找不到了。
或许本来就是该消失的吧,不找了。对于生活,我像越来越没有主动权,没有发言权,没有固定的态度,难道人一旦老了便无可挽回地会这样?
这时候,我的心脏不知道被那个人拿到什么地方,左边的胸膛空荡荡的,没有跳动,没有杂音,只有断断续续的乐曲,那是苏珊娜维嘉的特有的音阶。
是继续做一条乌贼,还是等我的卡路约翰?
这是一个需要用很长时间才能作出的决定。
2000年12月3日星期日7时58分15秒(下午)> 删除 -
2009-04-24 17:13:13 尘远
关于我们所不知道的一切
人的行为与意识互为共轭,实部相同,虚部相反
关于我们所不知道的一切
原来以为,不谈恋爱就可以不用失恋,不失恋就没有痛苦。
你说难道一个人的爱情只能付出一次么?一旦付出了,就收不回了么?
如果明知一段爱情已经无法被超越,那我们为什么还要亲手打碎它呢?
有的事情只能接受,不能企图去理解。
分手的时候是真相大白的时候,我的笑面具就是在那时匡的一声掉在地上,四分五裂。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笑面具总是要跌碎的,只是我不希望被她看见而已。
我是个很荒诞的人,比如说,我喜欢把十二小时作为生命的一个周期。被压缩的生命往往能使人感到瞬间的可贵,也能使人感到生命是可以被补偿的。
那时候,我常常往楼下扔东西,扔一些软绵绵的东西,它们一旦砸在行人的头上也不会造成什么伤害,最多只会影响一下心情,持续十二分钟左右的懊丧。
洗澡棉、蛋糕、塑料绳、软包装……自由下落。
我买很多项链,用来勒住自己,当我的手把缠在皮肤上的项链用力一扯,快感随之产生。这是自虐,别人这么说。
我是一个狂热的占星爱好者,对于星象的研究我近乎痴迷,我深信古欧洲浓黑色的夜空中发射出的光芒绝对具有不容忽视的暗示,这些暗示几千年来都在人类的血液里一点点地流着,操控他们的人格和爱情。
我是摩羯座,十二星座里最不可思议的一个,性压抑、恐慌、智慧。这样一来,我的自虐、自恋、自负和自卑统统马上得到合理解释。
我不爱足球,我爱酒,而且是烈性酒。酒让人睡觉,让人睡在清醒里头。
烈性酒直接作用于神经,他让你从一种状态直接进入另一种状态,睁眼时还坐在酒桌前,再睁开眼已躺在凌晨的马路边,这样的经历不止一次。
烈性酒的确有点像梦遗,除了床单湿了,梦中人的形象模糊或干脆就没有形象。
对我而言,酒桌并不是通向床榻,酒桌必然通向马路,无论打的还是步行
最可贵的是,酒没能让我提升,也没让我堕落。
我很讨厌男人有夸张的浓眉毛,这显得很没有诚意,而且缺失温存,是没有内涵的表现。
男人也需要妩媚,很中性的那种,或者很妖艳的那种。你看张国荣。
在网上,我有两个昵称,一个是“八爪鱼人”,一个是“当杜拉变成洛丽塔”。
作为一个普通的白领,我不需要过多的装饰自己的生活,不需要考虑橱窗中的钻石自己是否买得起,不需要考虑拖鞋的毛线是长一点好还是短一点好。我老是搬家,老是搬家,美多大厦的14楼到20楼我都住过。
在一个城市的表面浮动的感觉很好,我从来就不想扎根。
我不是一个用一切换爱情的人,我没那么崇高;我也不是一个用爱情换一切的人,我还不至于那么卑劣。
但我那时候真的认为,90%的执著是由于懒惰,不可救药的懒惰——由于我们常常想休息,但结果往往总是,一旦停下,便不愿再行走。
冬天,异常的温暖。
我和吴邑邑走在大街上。她是个很正常的女人,没有过激的言语,也不试图反抗什么,她有着纯黑的头发,上面没有负离子,所以难免打结,但是她说这样就很好,因为正常。不过我不知道她住在什么地方,她从来没有说过,我也没有送她回家,但我知道我们住得不远,因为我们几乎总是同时到家。
不过我们之间的分手无可避免,从第一天开始恋爱的时候我就这么认为,因为她是狮子座。
狮子座的人喜欢速战速决,在床上都是喜欢轰轰烈烈的十分钟完后倒头就睡;而摩羯座不一样,我喜欢在床头摆一瓶烈性酒,三分钟喝一口,趁着酒兴半真半假地慢慢地干。
用吴邑邑的话来说,在我们还没有开始以前,大家都特高兴的时候谁也不会去想到对方,到了特可怜的时候,就凑到了一块儿。
我是很爱吴邑邑的,但是我知道她一直想着的是另外一个人。
千禧年的时候我们一起到世纪坛去了,那里长长的一匹红布,上面写满游客的签名,共同纪念千禧年前夜。吴邑邑走过去,拿起一支很粗很粗的黑笔,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又在自己名字的旁边写上“小康”。我没有问她那是谁,因为吴邑邑的瞳孔中有一个人影一直散不开去,第六感告诉我,那就是他。
“在中国的任何地方,只要有他的名字,就一定是我写的。”吴邑邑平静地说。
“我们的爱情不会被时间埋葬,我们的爱情足以埋葬时间。”她摸摸自己写的字。我那时候想,为什么我们过着越来越好的日子,却经历着越来越让人无法理解的爱情?
吴邑邑常常找我哭,不知道为什么事情哭,我也不问,只是扣着十指注视前方,偶尔转过脸来的就看得见她挺直的鼻梁在颤动,她的眼珠呈现出一种透明的墨绿色,仿佛欧洲古老而冷漠的月亮。
有一些很好看的植物会在被人折断的时候流出白色的汁来,粘住折它的手,这大概就是一些它最后显示的坚强表象。而她为了让我高兴,一遍又一遍地说着她自己根本不明白的话。
我觉得自己老是在哄孩子不哭,而结果自己却想哭了。
她送给我一把瑞士军刀,我把它别在钥匙扣上,可是居然给我弄丢了。“至于为了丢那把刀,连钥匙也一块丢了么?”吴邑邑对我说。我一时不知说什么话好,她就趁机拉住了我的手。
原来有一种爱情,它可以以一种我们意想不到的方式突然到来,而后自然而然的走向死亡。时不时的,我会这样想:也许我只是一块夹心饼干,别人在吃掉中间的甜馅以后就把饼干扔到一边,再也不去理睬。
当我们希望得到某物,它便以一种骄傲的姿态离我们越来越远,当我们希望得到某人,她便以一种让我们悲痛欲绝的方式在某日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果然一切尽在我的掌握之中,我们的爱情只维持了35天17小时54分钟。
吴邑邑在电话里说:“我要走了。我想去马德里。” 然后我们约了一个时间吃饭。我知道吴邑邑会走的,但我没想到她居然下了那么大的决心,要去那么远的一个地方。
在小提琴声中,我的蛋糕砸中一个又一个人。
我拿出我的项链把四肢捆紧,躺在床上听mojave3,看着已经变色的天空,我想我是真的不懂,不懂人类的取舍艺术,这些时光又是什么?
血液的循环受到阻碍,我的皮肤开始变紫,我无力松脱,陷入一个恶性循环——在我没有戴眼镜的时候,我极力去注视一个我并不认识也并不认识我的人,我只是希望他知道我在注意他,虽然我并不是。我对爱情的态度也正是如此。
那天晚上我看不见月亮,真的,虽然吴邑邑告诉我它就在天上,明晃晃地挂在那里。
下午我抱了一束向日葵去找她,进房间的时候她正在照镜子。吴邑邑从镜中发现了我,并且很友好的向镜中的我打招呼,我不知道她是否在向真实的我问好,因为我不敢肯定镜中的那个男人就是自己——他的眼神里充满了失望、沮丧、悲伤和调和不了的无奈与快乐,和我预想的效果完全不同。
我们选了一间热闹的西餐厅,因为吴邑邑说:“太安静的话我怕自己会哭。”
餐桌上摆满了食物,多得我们根本无法吃完,光牛扒就有四份。我笑着说这样挺好,至少无话可说的时候可以找到东西填嘴巴。
“我觉得自己会后悔的。”吴邑邑的唇形很好看,淡紫加银灰色的唇彩,一闪一闪,异常动人。
“后悔是什么?”我问。
“就是把手伸向什么都没有的空中,然后企图捉住些什么。”
“曾经以为,爱他一辈子是一件易如反掌的事情。”她开始滔滔不绝地说,印象中,她还没有说过这样多的话。
“时间真是一样奇怪的东西,它让我忘记某人某事,却最终逼迫我们去面对。有一天我把脸埋进一团水蒸气,脸上的毛孔迅速张开,那一刻,我想到了他——没有他,我的爱情就是一张少了一块的拼图,永远也不完整。我也很希望我对他的爱情可以像一个雪人,在春天来到的时候就彻底融化消失。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努力的人,但他们不知道,有些事情根本不需要努力,也不容你努力,比如爱情。城市中总有潮流,把人越冲越远,让人忘乎所以,让爱不知所踪。”
我有点发晕,听着吴邑邑说的话,感觉上那该是我对她说的。我没有再哄她,倒是很需要一个人来哄哄我。
“寂寞不可怕,可怕的是寂寞的时候突然思念起某人,而此人偏偏是你永远无法联络到的那一个。
有什么人愿意一遍又一遍对着没有他的地方大声呼唤他的名字?我。有什么人愿意把他的照片晒出一寸到七十二寸反反复复地仔细欣赏,从早到晚,直至睡去?我。有什么人愿意忘记绝望,一二再再而三的拨他那永远不可能拨得通的电话?还是我……”
看来今天吴邑邑是下决心了,因为她说了那么多如此这般的话,而坐在她对面的是一个深深爱她的人。我开始怀疑我们是不是叫做分手,我觉得自己在发傻。
“执迷不悔——很动人的一个词,曾经有多少声音响亮或不响亮的说出这四个字,曾经的执拗,曾经的以为可以固执一生的感觉,从没有想过会不会被时间淹没,也没有想过会不会被第二个人的爱埋藏,不管以后的变故……我那时大胆地说了。”吴邑邑继续着。
本来90年代对城市人来说就是一个充满爱情和更加危险的爱情的时代,一个充满着无法实现的要求和难以忍受的后果的时代。两三年的某场爱情使我相信了这个结论。
但它毁灭了,是因为不合时宜吧。时间是永远对抗爱情的,反之,爱情无法对抗时间。But the romance is hard to ignore. She’s beautiful.
青春期早就过去了,可我还是那么容易激动,为我爱的人,爱恨极端。
爱了,海水就会混浊起来;恋了,时针就会飞快地转动起来;分了,城市就会猛烈的破碎起来;回忆了,所有大门就会砰的一下关起来。
蜡烛被端上来了,浮在水上面。我把我的咖啡慢慢倒进蜡烛的杯子。在有了电的今天,我们还需要蜡烛,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崇高,无异于在没有了永恒的今天还相信爱情。
当我们集中精神凝视火焰的时候,它就会抖动得特别厉害,会越烧越高,会不可抑制的窜上来,烧伤我们的眼睛。
蜡烛燃起来了,隔壁又传来自以为是的初恋的誓言,它们被老歌烘托得异彩纷呈,我在这厢听见,把脸转向毫无意义的斯大林头像——原来,年轻竟是这样的好,可以不理会历史的定律,可以忽视被已经一代又一代人证明的箴言,等到终于有一天他们发现这一道理的时候,仍然愿意去相信爱,相信这些比火还容易灼伤人的东西。
年轻的我们总不相信经验,我们总相信自己有能力去创造些什么不同的东西,有能力去证明自己能够做到前人无法做到的事情,但结果总是失败,失败,失败。
我与她一点点把碟子里的菜吃完,一点点地吃掉我们最后的爱情时光,在这个时候,被压缩的记忆全部被松绑了一般地蜂拥而至,甚至连许多本以为被我遗忘的回忆也被一览无余,那时候,我很想知道对面的她是不是也在被同样的东西震撼着——直觉告诉我,她也与我在想着一样的东西,因为我们还有一点默契,这是在我们分手之际还仅能够被看见的残余。
我们隔着一张桌子,但是我们的灵魂却凑在一起重新审视两张地名不同地图,连角落也不放过,企图记起更多的东西。
终于吃完了,我们开始静静的谈明天是否去送她飞机的问题,我表示不会去。她毫不惊讶,“毕竟你还是不愿意亲眼目睹那场最彻底的分别”她说。
最后,我相信了自己对吴邑邑的爱,因为毕竟第二天,我还是到了飞机场。
在飞机场的入闸处,我在没有戴上眼镜的模糊视线中看见一个有些像她的脸,但我没有仔细地看清楚,因为若不是她呢?或许我会因此而流泪的,我不希望让一个莫名其妙的陌生人接受我只献给她的泪水,所以我宁愿以为那就是她了,还留下了一些说不出的快意。
我站在那里,耳朵里全是她的哭声,我开始了回忆,回忆那时候我们怎样的一起可怜,我怎样的哄她,怎样的理解她的美丽和执着,我自由地自言自语起来,继而,我的眼睛忽然充满泪水,在我毫无意识的情况下。
原来离开就是这样简单而残酷。
我想起这样两句话:如果太阳现在熄灭了,地球上的人要八分钟后才能知道;如果现在我死去了,你永远都不会知道。
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是吴邑邑,“有人伤害你了么?”她留的言——其实她的意思是:“除了我以外,你找到了另一个能伤你的心的人么?”
简单的人当然好,但是我无法简单,可能是因为宇宙的共同定律吧,所有事物只能逐渐变冷,无法逐渐变热。或者这样吧,你告诉我,一个喜欢自虐的人如何变得简单,如何变得模糊。> 删除 -
2009-04-24 17:14:11 尘远
爱情的序幕或草稿
我总是这样认为的,所有对于梦想的幻灭,爱情的怀疑,都来自于我们所受过的打击。只有一次恋爱的人是残疾的,所谓的初恋即成功,不过是一个残疾的人找到一个相同残疾的人,仅此而已。
我的故事被许多人读过,就是那则《美女与野兽》,但其实你所看到的,仅仅是被施与的幻想。
我是贝儿,毕斯忒在我心里从来没有从一个野兽变成王子,但我们的确幸福的生活了很久很久,直到现在。
完整的爱情至少应该有序幕和主体,毕斯忒理所当然就是这个主体。
只是,序幕和主体究竟该如何权重?
在遇见毕斯忒之前,我只是一个厌倦了王室生活的公主——鲸鱼骨撑制作的内衣,金丝绒绣成的尖头鞋,白银铸成的闪亮餐具……每天作祷告的时候,我只祈求上帝能让我逃离它们。
当一个人的生活总是滴水不漏,他就会带着一种畸形的眼光去羡慕疮痍与残酷。我在宫殿里所读的并不是美德书,因为我一直认为只有道德沦丧的人才需要用美德书这类东西去弥补。
我喜欢酒和香精油,也特别狂热的收集了许多,我的房间里摆满了威士忌、伏特加、龙舌兰、干白葡萄;赛维利亚橘树的橙花油,龙涎香,奈若利紫花油,西班牙茉莉油等等。父亲并不明白为何我会喜欢这些,他只是纵容我——他总是纵容我的,当我辩驳,当我企图逃脱,他从不显得愤怒。父亲就那样轻轻的挥挥手,由我去了。
因为父亲曾经告诉我,我和他年轻时候非常相似,所以他明白我要的是什么,对于他那时候无法得到的,他特别希望在我的脸上看见得到时满足的表情。“青春有时的确需要一点残酷,否则一辈子也许就是白活。”父亲说的。
于是我常常在夜色中外出,只有在夜晚才没有人认出我是谁。我会把卷发高高盘在帽子里,穿普通的粗布连衣裙。
我就那样到处乱逛,在夜市里,或者在是没有人的荒地,一个人看整个星空,那些穷人的钻石。也自己谱一些黑色的旋律,作无谓的幻想,然后睡醒后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这是由于我总希望自己能够从充满细节的生活中跳出来,站在一个无所谓正常与反叛的空间,经历一些事情。
我并不希望一直快乐,相反的,我甚至渴望痛苦的到来。十几年来,我最希望得到的,并非长久的幸福,而是一次足以让我刻骨铭心的疼痛。我愿意流血,也不惧怕被伤害。
我读过《睡美人》,可是在我看来,那个公主最美丽的时刻不是被王子吻醒的以后,而是她在十五岁被纺锤刺破指尖一刹那。我到过海滩,可我不爱它近似慵懒的平静,只希望看见一场海啸。
快乐总是昙花一现的,充斥生命主体的似乎更应该是幸福的忍耐——这就是我眼中的人生。血液和牛奶哪个更美妙?我认为是血液,仅仅由于它能给我带来一瞬间冲击般的快感,这个原因已经足够。
我一直在等待我的爱情,而我也知道,自己终究会走进那个门当户对的桎梏中,然后在众人的欢呼中走进别人眼中最大的幸福。
多么美丽的,梦魇。
但是,如果我不能用自己的语言来讲述生命的主体,那么,至少给我一点自由,让我自言自语的,哪怕是用一种语无伦次的句法,来做一个短暂的序幕。
于是,我在一个漆黑的夜里再次逃出了宫殿,不同的是,我并不打算在第二天清晨之前回来。我带上够买几套衣服的钱,走了。
我在一个小酒馆找到一份工作,擦桌子,或者坐在酒柜前为前来买醉的男人调酒。
这个工作很适合我,酒瓶在我的手里就成了最平易近人的艺术品,我能够把几种毫不相同的酒融洽起来。仅仅三天的时间,酒馆的女老板就格外喜欢我,看着客人渐渐多起来,她也喜上眉梢。
“你喜欢什么,小姑娘?”她在打烊前坐在酒柜前,微笑着问我。
“喜欢痛苦。”我一边擦酒瓶一边微笑着回答。
“痛苦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她低着头,笑说。
“为什么在我来这里找工作的时候,你不问我的名字,也不问我从哪里来?”我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然后继续小声问。
“没有这个必要,既然你来到这里,至少能说明你对酒有兴趣——这对于我来说就足够了。至于什么名字与出身,都不是与生俱来的东西,不过是些毫无意义的标签,知道与否有什么关系?况且在这种地方,有多少回答是真实的?就算是真实的,又能怎样?”她看了我一眼。
“我要上楼睡了。”我说。听了她的话,我感到一丝疲劳。
“睡吧。”她说“不过你放心,痛苦不会轻易的绕开你而行的。”然后她向我道别。
我的表情凝滞住了,定定的看着她的背影,想着她最后那句话。太阳升起,我睡去。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只在夜晚醒来。其实,人的眼睛只有在夜里才会格外深邃,因为那时候的瞳孔会更大,能够捕捉少而准确的光线。我在调酒的时候喜欢面对客人,用心去感受各种酒的多少,用眼睛去发现每个人瞳孔中的秘密。
有一个男人,他长得很清瘦,脸色苍白,显得有点衰老,这在我们那个时代并不多见。这个男人每次都要一杯纯威士忌,不加柠檬,不加苏打。
“四分之一杯。”他说。威士忌一般来说都是四分之一杯的,但只有他才这样强调。
他站在我面前等的时候,我发现他的眼睛是没有聚焦的,并且两只瞳孔里的影象也不尽相同,我不知道他在看什么,这使我感到对他没有把握,甚至心虚。
我把酒倒进一个剔透的葵克浅杯,递给他,然后他就静静的坐在左边的椅子上,时而把头埋在双臂中间,时而望向漆黑一片通花玻璃窗外。
这个男人没有严整的装束,甚至连最起码的整洁也谈不上。更加奇怪的是,他总是在离开前才把四分之一杯的威士忌一饮而尽,往往他一仰头后的下一个动作就是离开凳子,头也不回的离开。
酒馆里有时候会来一个胖子,优雅地吹奏长笛,像是一个西班牙人。胖子站在昏黄的光影里,熟练的呼气吸气。
他的音乐仿佛是一种南美的雪茄烟味。浓郁,哀伤,高贵。
女老板在酒馆营业时间很少出现,她的卧室就在调酒台的隔壁。这个人也让我觉得莫名其妙,因为她似乎并不在乎酒馆的经营情况,她从不对帐,每次都是把钱柜中的钱拿出来后数也不数的就拿走。
而且她总是出现在那个清瘦男人离开之后,每天都是如此。
打烊后,酒馆只剩下我和女老板。我们每天都会说些话,哪怕只是几句,哪怕我们谁也不懂对方在说些什么。很显然,我们都是习惯了沉默的人,但很有趣的是,一般来说,如果两个沉默的人在一起,反而往往能够说上几句,寥寥数语,却有一吐为快的舒服。
这是一次关于女人的话题。
“你觉得哪种酒最经典?”女老板一只手扶在台上,转过四分之三的脸颊看着我,问道。
“威士忌。”我没有丝毫犹豫。
“是吗?”她停顿了一下。“但是伏特加更烈,更能把人撞晕。”她接着说。
我从没听过酒能把人撞晕这样的形容。
“伏特加把人撞晕,但威士忌能让你麻痹。何况,伏特加逐渐只为华丽的鸡尾酒提供酒精的力量,简直就是沉沦。”我说。
“有的女人是果汁,但有的女人却是烈酒——威士忌,伏特加一般的烈酒。”她突然话题一转,把身子稍稍往回侧了侧,深深吞进一口烟,继续说:
“这个世界上总有经典的女人……你知道什么是经典的女人吗?女人和书一样,经典不光是拿来阅读的,更是拿来重读的……要被很多男人反反复复的重读,最后奉为经典。总而言之,经典女人是一种……一种让男人不能置之不理的女人。”她的脸挤了一下。
“可经典并不一定流行,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像钢琴这种流行的经典并不多见。”我透过一个金色的酒瓶,看见女老板扭曲的脸庞。
“小姑娘,你真聪明。你看着我。”她说。
于是我拿开酒瓶,两眼直视她的瞳孔。
“我总在猜测你的年龄,但从不认为自己猜对过。你的脸那么美丽单纯,可眼神却是难以言说的……复杂。我不知道自己说得是否准确,可我真的可以从其中看见很多抗争的东西。”她充满疑惑的凝视着我。
“你也一样,眼神复杂,笑容简单。”我微笑的对她说。
“你会成为一个经典女人的,被很多男人重读。”女老板慢慢的说。
“不,我不会。”我坚定得几乎是脱口而出,然后转身走出柜台上楼睡觉。在我一步步塌在楼梯的同时,我能够清楚的感受到背后女老板紧跟的目光。
我能成为经典的女人,还是成为经典中的女人?想到这一点,我不由得自哀自怜地冷笑了。
或许公主的确与生俱来便带着骄傲,因为在我注意那个清瘦男人已经整整一周后,我开始觉得他的从容和冷漠也是一种狂妄。所以,我决定对他开口。
一天晚上,他照样如约般准时到达。
“四分之一……”我还没等他说完,就抢了过去:
“威士忌都是四分之一杯的,但如果你愿意告诉我一些事情,我就可以给你半杯。”
他疑惑的抬头看了看我——就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世界上最丰富的眼神:他淡紫色的眼珠中有两个柔和的光晕,做着无穷的变幻,依旧没有焦距没有焦点,但却像磁铁一般吸引了我。
“为什么你从不把自己的视线集中在一个点上?”我问了一句可能只有自己才听的懂的问题。
“为什么你调酒的时候总不用看酒杯,而只看别人的眼睛?”他反问。
“你怎么知道?”我吃了一惊,但却暗自兴奋。
“很简单,这样就可以看见,从这个角度。”他用手指着酒柜的玻璃门,上面有我反光的影像。
“我还以为你对视野里的东西毫无兴趣。”
“我也以为你对酒杯里的东西毫无兴趣。”
这时响起了长笛声,不知道那胖子是什么时候进来的。我又闻到一股南美的雪茄烟味。
“你也喜欢威士忌?”我接着问。
“我特别喜欢威士忌的瓶子,尤其是苏格兰产的比薇歌。”他说。
“比薇歌一年只生产十瓶,你也挺会选。”我笑笑。
“原来你也会笑……老实说,懂得威士忌的女人已经很少见了。”他饶有兴致的看着我。
“你不应该喝没加苏打的威士忌,否则舌头会麻痹。”我告诉他。
“我何尝不知道?可是,你要相信一点:我绝对是你所见过的最彻底的酒鬼。”他一字一句的仔细说道。
最彻底的酒鬼?在床上我反复想着这句话,直至他的影像在我的脑海中逐渐延展到无限大,他的声音与我血液流动的声音融为一体。
在太阳升起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这个脸颊清瘦,脸色苍白甚至萎黄,有着淡紫色瞳孔,貌显衰弱的男人——他就是我在寻找的东西,或者说,他身上就有我要寻找的东西。他打破了我的玻璃窗,让我感受到真正的蓝天。
又是一天打烊后,女老板照样走出来坐在我面前。
“抱起一段爱情太难了。”她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
“是吗?”我问。女老板抿着嘴唇,点了一下头,然后转向另一边抽烟。
“可是我一直都觉得人应该有梦就做,有爱就爱。”
“那么”,她把烟从口里抽出来,指着我,说:
“你一定还是个孩子。你知道吗?爱情其实就像一件武器——如果它不适合你,即使它的外形再好,最终只会伤害你。在我们第一次看见好看的武器时,总会毫不犹豫的拿起它,然后还以为自己就是那个世界上最有力量的人了。无论别人怎样劝阻都没有用,只有当你看见自己的血液从被它刺破的伤口流出来,你才会相信。”
“可是,如果没有尝试,你如何知道哪件武器才适合自己?”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你愿不愿意去尝试,或者说,你敢不敢。如果你知道眼前的这段爱情有可能让你伤痕累累,你还敢去抱起来么?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爱情是一种进攻,可是当我从几段爱情中疲惫的走出来时,我才知道,原来,爱情其实是一种防守。”女老板用一种少有的神情看着我,然后拿过一个酒杯把玩起来。
“要是我告诉你,我是一个到处找刀子来割破我的皮肤的人,你会怎么想?”我问。
“自寻烦恼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精力旺盛的确需要宣泄,但等到你虚弱得气若游丝的时候,我希望你能想起我说过的话。”她回答。
当时我并不懂得“爱情不是进攻,而是防守”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只是突然感到时光的伟大——它是一种癌症,慢慢的,慢慢的侵蚀我们。它甚至能让一个不羁的女人终于谨慎起来。
我还依然记得,那天晚上我的梦里全是那个男人的影像,他似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占满了我的所有空间。
第二天晚上,我盛装以待那个萎黄的男人,我把金色的卷发披落下来。
他终于走进来,慢慢的走向我,我看得出,他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正是我想要的效果。
“如果你不是坐在这个酒馆里,我会以为你是一个贵族小姐。”他笑了。
“你叫什么名字?”我直截了当的问。
“杰西。你呢?”他的回答出乎我意料之外的爽快。
“贝儿。”我的脸已经红得不成样子,我甚至感觉到他也注意到我喉咙的颤抖。
爱情来的时候是不分场合的,即便是现在,我也很难解释为何当初我第一个爱上的会是这样一个萎黄的威士忌酒鬼。我当时已经感到这个男人会很危险,但他对我的吸引力远远大于这个,何况,那时我也并不怕伤害。
“贝儿,爱上一个酒鬼并不好。”
“谁告诉你我爱上你了?”我故作镇定的问,而事实上,我真恨不得马上跳出酒柜和他接吻。
“你自己告诉我的。”
我的头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在我还在惊愕的时候,他说:
“打烊后你跟我走吧。”
除了点头,我想不出自己还能有什么样的反应。
杰西没有坐在酒柜旁,而是走到一张靠窗户的桌子旁边坐下。剩下我一个人一边忙着帮其他客人调酒,一边火上浇油的整理自己乱七八糟的思绪。
这时,女老板居然走了过来。这是我第一次在打烊前看见她。
她面无表情的向我靠近,我一脸惊奇的看着她渐渐凑到我的面前,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女老板一脸严肃的对我说:“这件武器不适合你。”她停顿了一下,接着说:“进入一段危险的爱情,会让你残疾一辈子。”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说。
这时,我和她望了杰西一眼,我看见他发现女老板也在看他。然后,我和她同时把头转回来。
“你会知道的。”她说完后,又看了杰西一眼,然后转身离开。
打烊后,我真的跟着杰西走了。我们走到东边的一片草地坐下来。
开头是一段不短的沉默,可是我发现,这种沉默似乎比语言更有交流的力量。我就那么默默的坐着,竟也能够感受到有一股引力把我往杰西身上拉扯,连头皮都在发麻,眼前的景物也是灰一阵黑一阵……
我不行了……
就在这时,太阳升起来了,闪亮的桔红色让我感到一阵欣喜——我清醒过来了。
可我又马上看见一个阴影渐渐向我靠来,温热的,毛乎乎的……三秒钟后,我知道那是杰西的嘴唇……
他的嘴唇先是温柔的印在我的嘴唇上,然后慢慢的旋转过一个角度,轻轻的向下压……我的身体顿时完全不属于自己了,我只能听见身体里血液流动得越来越快的声音,只能感受到皮肤上的毛孔渐渐全部张开,脖子慢慢软了下去……
爱情,这就是爱情么?我已经把爱情想象得够好了,可当它真的来到我面前时,我发现它还是远远超出我的想象。
白天的时候,我才仔仔细细的端详了这个萎黄的男人。他的确是一个酒鬼,他的鼻子已经成了淡红色,只是在夜晚昏暗的光线下看不出来罢了。
杰西和我一样,在白天里昏睡,然后在夜晚里醒来。在他的家里,我看见了山堆一般的空酒瓶,仿佛一堆透明的尸骨,让我感到毛骨悚然。
“你何以能喝这么多酒?”我问道。
“我最终的人生愿望就是能够在酒里面醉死。”杰西狠狠的说。
“你觉得值吗?”
“我觉得值。”他坚定的说。
我无言。
我依旧在酒馆调酒,不同的是,女老板在打烊前再也不和我说话,她总是用眼神示意我可以离开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被突如其来的幸福塞得满满的,杰西对我的冲击越来越强,有好几次,我几乎无法招架他过于猛烈的情感。
他带我走进葡萄园,满地的葡萄丛的间隙里,我和他躺在一起,闻着葡萄酒香,听酒匠钉木桶,看绿皮白腹的蜥蜴从我身上爬过;我们去一个没有人的海滩,踩在一块巨大的岩石上,随时都会掉进海里,一边听着海浪声,一边疯狂的接吻;我们走在倾盆大雨中,穿过没有人的大街小巷,雨打得我们睁不开眼睛,但我们的手紧紧的牵在一起……
杰西很爱在水杯里放进一朵干的玫瑰花,这样一来,水就染上淡淡的玫瑰香味。他也常常偏执的爬进那堆透明的酒瓶里,然后在里面狂叫:“我太幸福了!”
这不是在享受爱情,而是在挥霍。
直到一天凌晨,我拖着疲惫的身体从打烊的酒馆里回来,我推开门,杰西照例一手把我抱住,用舌尖舔我的眉毛——你也许无法想象,一个看起来已经筋疲力尽的萎黄的男人居然有这么浓得无法稀释的激情,他对我所做的任何细节都让我觉得晕眩。那时我才那么小,要接受这些的确需要巨大的能量。
我昏沉沉的倒在床上,但我能感觉到,杰西喝了很多很多酒,他全身散发着热气,带着酒精的刺鼻,而我则是累得寒冷。于是我紧紧的搂住他,怎么也不肯松手。
杰西从不喝醉,除了一次以外,据他说,那是十八年前。
十分钟后,我快睡着的时候,我感到杰西的手指缠绕在我衣服的钮扣之间,我推了他一下,他停下来,用一种清醒的眼神凝视我。我们在对视了半分钟后,两个人都猛烈的动起来……
然后我感到自己的身体被杰西温柔的撕裂了。
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三天的早上,我们整整睡了两天,那是我人生中最长的一次睡眠。
“杰西,你不能醉死,因为如果我怀孕了怎么办。”我说。
“贝儿,那我会在醉死之前杀死你,然后把你和我们的孩子一起吃掉。”
我没有害怕,相反的,我幸福的闭上了眼睛。
“你还能活多久?”我问。
“不知道。”他冷漠的回答。
“说实在的,我不在乎这个。人一辈子能有几次机会无所顾忌的自寻烦恼?”我说。
“你相信爱情么?”
“相信。”
“我也是。”杰西的眼睛悄悄流泻出一种无奈,我知道,他眼中看见的全是回忆,而非现在的我。
我突然有点怅然若失,还感到一丝真实的危险。这个躺在我身边的男人有着过于丰富的过去,若是以前,我不会感到任何不安,因为那时我并不在乎失去。可是现在,我忽然想拥有杰西的全部。
只是,这绝对不可能。
“我是一个没有希望的人,你那么年轻,为什么和我在一起?”杰西某天晚上这样问我。
“我想改变你,杰西。”
“爱情永远只能改变那个想改变对方的人。”他头也没有抬。
“可我认为,爱情是需要英雄的。”
“爱情英雄或者已经自杀,或者正在自杀。”
“那你何不去爱一株植物?”
“这倒不失为一个好主意。”他笑了,可我哭了。
我想我是真的爱上杰西了,真的。怎么办?
我总是向往伤痕,却在针刺痛的瞬间产生了畏惧。幸好,时间并没有因此倒流。
“不要相信你的爱情感觉,也不要相信我说的一切。”杰西认真的说。
“我不懂。”我是真的不懂。
“算了,忘了我说的话吧。”他抚摸着我的头发,像在抚摸一朵多情的英国玫瑰。
酒馆又要打烊了,女老板走进来,我刚准备离开,她叫住了我:“别走,有点事情和你说说。”我收住脚步,停下来。
“杰西只是一个多愁善感的爱尔兰王八蛋,他是一个快要醉死的酒鬼,你这是何苦来!”
我被她劈头盖脸的话搅得一头雾水,脸上写满迷茫。
“不过,如果你坚持要去爱,我也无话可说。我只是想告诉你,杰西爱的那个人,永远不可能是你。对一个不爱你的人,坚决不能付出……”她的语气慢慢缓和下来。
我一直担心的事情终于在老板娘的话中得到了证实,虽然我没有任何理由去相信她,但我还是迫不及待的问道:“告诉我为什么,请你清楚的告诉我!”
老板娘的脸侧向我,缓缓的开始说:
“你爱的那个男人,杰西,我十八年前就认识他了。那时他是我们这里最好的男孩,很多女孩子都暗地里喜欢他。可他喜欢上的是一个比他年龄还大五岁的女人,这个女人家里很穷,所以虽然长得很好看,却一直没有嫁出去。
然后杰西疯狂的爱上了这个女人,他们相处了将近半年,关系也很不错。可是有一天,当时年轻的国王来民间探访的时候,看见了那个女人,竟也神不知鬼不觉的爱上了她。
之后发生了什么我们也不太清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那个女人在不久后就成为了王后。
国王婚典后,杰西就每日都来我的酒馆喝酒,什么酒都大量的喝,有时候还把几种最烈的酒混在一起灌下去,十八年来日日如此。以前他都是不醉不归,这两年好点了,只是要一些威士忌,静静的坐在一边。
我看杰西这辈子都别想从那个女人的阴影里走出来,在这十八年里,他要是能再去爱的话,早就爱上别人了。你试想一下,爱一个这样的人,会有什么后果?要么只是把你当成替代,要么……”
“求求你,不要再说了!”我听不下去了,还有比这更恐怖的事情么?我捂着耳朵,发疯一般的摇着头。“我不想知道,我不要知道!!”我冲出了酒馆。
杰西十八年来一直爱的人,居然是我的母后……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我的心仿佛被撕裂成大大小小的碎片,发出刺耳的声响。
我精神恍惚的走进门,杰西伸出温暖的手臂,我一把推开,直直的冲上床。
我用被子蒙住自己的脸,号啕大哭起来。
“杰西,你爱的那个女人,是不是我?”我大声问道。
杰西沉默。
“你回答我,老实的回答我!”我越发大声。
杰西还是沉默。
“那么,你爱的人究竟是谁?”我的声音撕心裂肺。
他缓慢的回答:“我已经不知道她是谁了。”
“你不知道,但是,但是我已经知道了……”
“你们有点像……我曾经爱的那个女人,和你有点像。”杰西说。
我从床上弹起来,用一种冷冰冰的目光盯着他:“那么,我么告诉你,我就是你一直以来都无法忘记的那个女人的女儿!”
“你说什么?”杰西目瞪口呆,退后两步,坐在尸骨堆般的透明玻璃酒瓶中,发出清脆的响声。
我离开了杰西家,我是让女老板来把我强行拽走的,因为我害怕自己在迈出门口的那一霎那忽然回心转意,然后重新回到一个不爱我的酒鬼的生活里。我那天在马车上一路上都是哭喊着,频频回头大声说:
“杰西,我爱你!你听见了吗?我相信你不爱我,但不能相信自己不爱你!”
回到酒馆后,我把这一切都告诉女老板,可她并没有显出特别惊奇的表情,她只是很平静的对我说:
“在你无法面对这个世界的时候,你就只能这样安慰自己:好的生活态度就是只是生活,不要思考;好的爱情态度就是只是追求,拒绝达到。
我说过,爱情其实不过是一种防守的东西,在你不顾一切的付出以后你就会深刻理解它的意思了。身为一个女人,你必须知道幸福是什么,幸福是一种长久的东西。与此相对的是快乐,快乐会给人造成伤害。
唯一幸运的是,他粉碎了你的虚幻的爱情。女人总是从鲜艳而结局惨烈的爱情中爬起来后才开始成熟的,你以后就会知道,自己已经不再有力气去追求某些东西了。”
我点头。
她的最后一句话是:
“回家吧。”
是的,回家吧,回到那座宫殿,带着我疲惫不堪的身体。
我开始明白父亲对我宽容忍让的原因,十八年前,他也有过出逃的经历,然后遇上了他最爱的女人。可是他永远不会知道我的不幸,我也出逃,可是结果是遭遇了尴尬的失败,并且我已决心要向我的桎梏和命运自投罗网。
爱的时刻已经过去,忘却的时刻却永远不会到来。我把自己对杰西的爱情,把我们之间的回忆装进一个巨大的口袋,背着它,去寻找我的幸福。
当一个不羁的女人开始想要幸福,就说明她曾经遭遇过一场致命的打击。
的确,最平凡的感情期望并不比疯狂的梦想来得容易。
推开门,生活变回老样子,父亲没有责备我,可能由于他看出了我的伤痕。我甚至感到庆幸——在这么大的打击之后,我居然还可以安然无恙的退回原地,等待候补的幸福。我依旧高傲,但已失去野心,这很难简单的说是好或者不好。
自此之后,我再也没有去过民间。
一天,我感到太闷了,就去另一个城堡散心,然后又历险一般的遇见了毕斯忒。在吻他的那一刻,我把他当成了杰西,至少我希望他是。
当我看见眼前丑陋的野兽变成英俊王子的时候,惊喜过后,我突然有种心疼的感觉——虽然这个许我一生的王子是如此完美,但在我的头脑中,那个有着淡紫色瞳孔,瘦弱而萎黄的酒鬼始终挥之不去。我清醒的知道,只有杰西,才是爱情的象征。
婚典上,我看见了杰西,他醉醺醺的站在人群里,和其他臣民一样向我和王子挥手祝福,我的心一阵刺痛,却无法言说。
几天后,我特地召见了女老板,那天我才知道,女老板的名字叫做玛格丽特,她从前也曾暗恋过杰西。
玛格丽特还告诉我,杰西终于醉死了,他临死前的那个晚上又到了酒馆,重复的说着同一句话:
“我亲眼目睹了两次我心爱的女人嫁给国王。”
我被这句话深深的震撼了——那该是何等的悲伤!
第二天早上,玛格丽特在街角发现了杰西已经醉死。
“那么,杰西其实是爱我的?”我含着眼泪,问玛格丽特。
“是的,我想应该是的。”她一边擦拭眼泪一边说。
这时,毕斯忒向我们走过来,我露出笑脸。
是的,杰西只是一个序幕,或者说,只是一张草稿,但是这些往往倾注了最赤裸,最真实,最多作者的本意。
若干年后,我的故事被写进《美女与野兽》,成为爱情的经典,可在我而言,这只是一个被篡改后誊正的东西。我的爱情的全部意义,其实只在那段足以让我残疾一生的序幕或草稿中。
还有在那张萎黄的脸庞里。> 删除 -
2009-04-24 17:14:57 尘远
Happy Together之:97烟花纪事
一
什么是风和日丽, 我不知道,但我确定它不是指微风习习阳光满地的意思。因为在我的记忆中,1997是风和日丽的一年。
1997之所以值得欢庆,香港回归是唯一的理由——有些事情并不需要太多的理由,一个就已足够,比如爱情。
我想说,爱上王离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好的事。
很久以前的那次高考,由于她借给我一支铅笔,我黑暗了十八年的眼睛终于有了明亮。而这段感情,曾经持续了很久很久,掐指一算,正好9年。
二
王离在我眼中是个最不平凡的女孩子,她身穿制服,在地球上循环往返。自从我们住在一起以来,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她的起床,那些动作奇特而优美,比起663的阿菲毫不逊色。
首先她用脚趾把闹钟制服,像虫子一样困难地站起来;然后我看着她一丝不挂的背晃晃悠悠地走到床对面的洗手间,接着是洪亮的水声;再然后她一边走出来一边用手挽髻子,仍然惺忪的眼神中流出对早晨的厌倦;最后她系领结,把脚放进黑皮鞋里——这一系列动作完美得不可思议,尤其是她整理好她的小箱子之后转身向我BYE BYE的样子,让我觉得这简直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消失。
其实王离并不很漂亮,但是高而且白,这是我哥哥在看过她的照片之后的评价——而我觉得她就是最不平凡的,如果我成为历史名人的话,“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就要改成“情人眼里出王离”。
我非常爱这个女人,我为她做过很多疯狂的事情。
记得有一次王离在很伤心的情况下要我向她证明我的爱情的真实,于是我剪下了左上臂的一厘米皮肤。而她,抱着我哭了两个小时。
记得王离说过她喜欢意大利,于是我大学读的是意大利语,毕业后终于在意大利领事馆找到一份很有实权的工作。
记得王离的班机在法国无故被延期,我就连夜赶往意大利再转到法国,最后乘她的班机回家。
如此种种。
我相信这些行为都不是由于我对她的爱,而是一种比爱更厉害的东西。相对于我对王离的感情来说,爱显然是一个残疾的字眼。
我对我们之间的一切是那么自信,即使很少的相聚时光使我们做出很多没有理智的事情——但是也是由于相聚的时光实在太短,所以很多负面的事情都有了堂而皇之的理由。
王离并不是什么极端个性的人,她很温和,可太温和的人反而难以捉摸。她职业的笑容背后如果深藏了一些什么,没有到面临抉择的时候就绝对不会有任何的显露。
“鱼泱泱,我想告诉你一个秘密。”有一天晚上王离对我这样说。
“什么?”
“我们已经陷入了三角恋。”她说。
“什么!”我惊慌失措,嗓门失控。
“我的意思是说我们的恋情就像三角形一样稳固。”王离坏笑道。
我掐着她的鼻子教训她——那时,我发现她的眼睛竟然是那样好看,很淡的颜色,像渲染上去的一层,在她乐的时候尤其楚楚动人。
三
今年是我和鱼泱泱在一起的第九年,今年除了香港回归以外,最大的事情,是我遇见了他的哥哥鱼辛辛。
每一次飞,我都会带回来各地有古怪的包装的方便面和领带,还有各种相架。我喜欢鱼泱泱和我到达同样的地方,尽管有一些时差。
上个周五的下午,我走到家楼下,看见鱼泱泱穿着一套我从未见过的西装走过来。我马上高兴地走过去,说:“走,一起吃晚饭去。”
之后的几个小时,我发现眼前的鱼泱泱完全和平素不同,没有非常激动地告诉我他又在哪里看见了一个丑陋的胖妇牵着一条与之相貌难分伯仲的沙皮狗,也不像平常那样爱往柠檬茶里放大量大量的砂糖,而且没有告诉我他的意大利老板如何吹嘘自己的厨艺而事实上糟糕透顶???
相反,他喝斋咖啡,他寡言地,只是常常看着我的眼珠,不知道是在看自己还是看我,反正他的内脏要么已经停止工作要么正在天翻地覆。
最后我终于忍不住。
“鱼泱泱,你怎么了。你是不是疯了?”我问。
“我不是鱼泱泱,我是他的同胞哥哥,叫鱼辛辛。”他徐徐地、镇静地说,然后在我惊讶的时候快速写下了他的电话和EMAIL。
他起身,拉开凳子,“我们家里有些问题,鱼泱泱可能还没有和你说过。
??????冒昧了,但是??????” 他笑了一下,不无尴尬地说:
“先告辞了。”
在那个我惊呆了的晚上,我数了九个小时的绵羊。
四
有人说,双胞胎即使有同样的相貌,也不会有相同的思想,可我却不这样认为,要不然,他们怎么会总是同时思念同一个人?
我突然发现,自己原来浪掷了九年的光阴,现在想来,我甚至恨不得因此去死——这都是因为我把最好的爱情给了一个我并不喜欢,也跟我并不一样的男人。我现在所感到渴望的,是一种令我相信比我自己还要真实的东西。
现在,我的记忆中只有一些拍坏了的照片——
急需处理。
鱼泱泱,还有我。必须格式化。
五
之后,我和鱼辛辛开始通信,开始约会,开始另一段爱情。
“王离,曾经我以为,虽然我和我弟弟是同一个卵子里出来的,却像一只鸡蛋中的蛋白和蛋黄,原本楚河汉界,井水不犯河水,视觉分野异常清晰。
但是如果很不幸地,有一双筷子来搅拌,蛋白和蛋黄就莫可辨认了。
长久以来,我和哥哥都划清界线,大中小学都分开读,没有人知道我们是兄弟,关系就像蛋白和蛋黄。
直到有一天,这双筷子出现了,她大力地搅动我们的世界,而这双筷子,就是你,王离。”
“王离,我希望你想清楚,希望你不会产生错觉????你明白我的意思么?”
“这不可能,我和他九年的感情你是不会明白的????除非我们离开。”
“我可以带你到意大利去。”
“太好了。”
“真的?
“真的。”
说不清为什么我会爱上鱼辛辛,更加说不清为什么我会由于鱼辛辛放弃鱼泱泱,我只是一直有一种这样的感觉:我觉得自己在一个背叛了原形的影子里生活,而我现在,终于找到了影子的主人。
幸不幸福的决定因素并不是幸福与否的本身,而是取决于他能带给我们什么性质的快乐。
但是我不确定我是不是在为某种并不存在的东西牺牲某个现实。
于是,我和鱼辛辛一直都是靠网络联系,最后,我偷偷辞掉空姐的工作,开始办理出国的手续。我告诉鱼泱泱:
“我想自己到意大利玩一趟,鱼泱泱。”
“那我和你一起去。”
“不用了,我已经和女朋友约好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办好手续?”
“有我在,很快,没有问题。”
鱼泱泱听说我和朋友一起,就没有再说什么。
之后,终于到了6月25号。
六
很奇怪,鱼辛辛也要到意大利去,上个月我看见了他的申请,而且他和王离都是今天来面谈。
当我走进办公室的那一瞬间,我停住了脚步。
我看见王离和鱼辛辛拉着手站在一起。
“这就是你的新朋友?”
这种场合之下,我想不出其他合适的话来。
王离还是和我一起回到家,我以为我会做出什么,但是我没有——因为我一直认为,我是可以以二氧化碳为生的,只要有王离。
收拾东西,简单祝福,下楼离去,公式化而触目惊心。
那是我离地狱最靠近的一天。
我爱她,我从来没有这样确信无疑。
七
我背诵了一段这样的台词:
忘掉她,忘掉你没有的东西,忘掉别人有的东西,忘掉你失去以后就不能再得到的东西,忘掉仇恨,忘掉屈辱,就像犀牛忘记草原,水鸟忘记湖泊,地狱忘记天堂,落叶忘记风,但是我决定不忘掉她。
我是一个难过的人,因为我的心里供奉着一个毫无意义的神灵。不仅如此,每天黄昏将近的时候,我就悲从中来,房间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成为我百结愁肠的一个固定的痛点,甚至是那面破了角的镜子,我也能从中看见王离的笑脸。
我变换不同的睡姿,新的姿势产生新的回忆,这些都是旋转不已,模糊一片的回忆,在联翩的遐想中,我终于把王离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想遍。
我这样安慰自己:王离不会幸福的,她终究会想我的,在她变老的那一天。
八
我不知道选择了鱼辛辛是不是象征着幸福,我一直在各个城市之间飞来飞去,疲惫不堪,而现在我在人的心之间飞了一遍之后,才知道距离最远的其实是此人和彼人的心。
这几天忙着出国的准备,忙得没有时间想鱼泱泱,也忙得没有时间想未来。
我看着鱼辛辛,什么都想不出来,我没有重生的感觉,倒是觉得这种感觉和《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中的任意往返极为相似。
“王离,明天香港回归的烟花礼,我们约鱼泱泱一起去看吧。”
“什么?”我非常惊讶。
“没关系的,这次一别,不知还有没有相见的日子。”他说。
我拨通了鱼泱泱的电话,他平静地答应了。
九
明天晚上去看烟花,我该穿什么衣服呢?
我选了我们一起到海边去时穿的那一套。
晚上十点,在拥挤的人群中,我找到了靠得很紧的他们。这时候我想起了一首歌:
“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拥挤的人群中。”是赵传的吧。
那天晚上,我特别留意王离的眼睛,我希望至少看见一点留恋,看见一个巨大的我。
可惜她的眼中始终是纷乱的影象,而且最终停在了一个没有我的地方。
我们没有寒暄,周围很吵,在这种时候,没有人会有扯着嗓子表达无关痛痒的话的情绪,至少我们三个没有。
烟花终于开始出现了,周围爆发出阵阵惊叹声。
那是我一辈子看过的最长时间的烟花,否则,我怎么会看见那么多过去九年间我和王离的每个场景,每个细节?
每一个烟花在空中炸响的时候,我的脑中就上映一段被剪辑得无可挑剔的的影象。
那么多的烟花????只要一想到我与王离十分之一个世纪的爱情将在烟花落尽的时候终结,我的心里就涌起剧烈的痛楚??????
我不能哭,不能,无论如何也不能。我告诉自己。
就在这时,空中炸开了一朵最大最亮的烟花,人群发出响彻云霄的欢呼;也就在这时,王离真实地、轻轻地拉住了我的手。
我的泪水在这温柔的一触间覆水难收地夺眶而出,在人人都仰望天空的那一刹,我低头恸哭??????王离的手又慢慢收了回去。
我抹去泪水,望向她的脸,在她的眼角,我看见一个亮点,是泪水吗?
不是。
但是她的黄色的眼珠中的确荡漾着无可辩驳的哀伤。
我已经心满意足。
十
三年过去了,异常痛苦的三年,所有难过并没有一点减少,因为毕竟,她是一个让我如此爱了那么久的人。有一些感觉已经渐渐淡化,也有一些感觉不但不曾离开,反而更加热烈。
我和王离始终没有过任何联络。或许吧,任何毫无理由的一刀两断都是这样一个尴尬的结局。
我臆想过她的生活,并且臆想了很多,我怀疑了很多已经有确切答案的事,包括不知道她会不会永远记住那个烟花盛开不败的1997。
去年,也就是1999年,曾经盛传过世界末日的说法,我也曾经因此而兴奋得彻夜未眠,我总是认真而深刻地构思在大难来临那时侯自己和王离分别在地球两侧同时恐惧的情况——那时侯,我感到了一种形而上学的美。
到了8月17号,亚洲一切正常,至少我所居住的范围里没有灾难的预兆,所以我在夜晚12点选择一个人骑单车上街。
很长的街道,宁静得只听得见王离的声音,她说她爱我,她说她就是我的女人,她说我们的世界里没有背叛。
我按响了嘶哑的铃,告诉她我就在此地,我会永远记住她说过的话。> 删除 -
2009-04-24 17:15:45 尘远
happy together 之二:悲情脸
太过悲伤的人,都有张奇怪的笑脸——
悲情脸
1
每一个夜晚都有不变的十个小时,但是自从三年前的那个夏天开始我从来无法平静的度过任何一个夜晚 。
刚刚重新看了一遍《巴黎野玫瑰》,里面的女主角还是那么无条件的让我感动,我像看见了自己,看见自己可悲而没人会觉得可悲的故事。
一切都是墨蓝,深得让人惊悚,墨蓝的天空下着深蓝的雨,有人打着深蓝的雨伞站在墨蓝色的单车旁边。世界的节奏是那样慢,慢得让人心悸,因为每一个细节都让人无法忽略,它们像妖精一样,专门捉弄害怕它们的人。
每当想到这个情景,我的眼前就是一片潮湿的天地。
2
这时,电话响了。
“邑邑,介绍你看一个片子。”原来是栗人。
“什么片子?”我抱着电话,一下滚到床上,翻了个身。
“《东京爱情故事》——告诉你,里面的那个女主角像极了你。”他说
“自己看自己有什么好玩的。”我没精打采的扯动电话线。
“和你照镜子同一个道理。人生就像照镜子,由于多数时间想知道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形象。”
“栗人,你好烦,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每当我无言以对的尴尬时刻就会抛出这样一句来。
那是正好凌晨1点28分,收音机里全部变成电流声。
3
栗人是我很久以前就认识的,我们在一次活动里得知原来对方就是自己很想认识的那个人。那时候我对一个拿着一叠字的男孩说:“你怎么能得到栗人的字?”他很神气的说:“在下正是栗人。”你就是吴邑邑吧。”他又说。
于是我们就很高兴的认识了。
那是哪一年呢?好像是一个没有什么灾荒、经济也没怎么增长的年份,大概是蛇年吧,我想。我唯一记得的是那时候我正在追一个很飘忽的梦想,这个梦想的名字叫做小康。
小康是一个摄影师,我们不常见面,但是每一次的见面都让我有理由为之感到激动,他总是带来很不错的照片,他告诉我他自己最喜爱的照片都是自己亲手冲的,他还告诉我他家的沙发是不锈钢的质地,却始终不让我到他家去看一看。
小康介绍我看许多好看的电影,其中惟有 《巴黎野玫瑰》让我流下了眼泪,因为那是在我第一次向他表白,也就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他送给我的。很显然,这是一件身份不明的礼物。
“小康,我想我们可以在一起。”当时我吧两只眼睛的眼神全部集中在她的左眼球里——我想来想去只有这句话能够恰如其分的表现出我的想法,在表白的时候如何开口说出这种话其实是很需要技巧的,尤其当你不那么确定对方可能做出的反应。
“但是,我想不可以。”他没有耸动肩膀,没有多余的小动作,似乎早有准备,我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极有悟性而且地第六感相当准确的男人,然后他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一张VCD,就是《巴黎野玫瑰》,最后,他扯了扯大衣向我告别。
这是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善意的回答,他显然没有留意到我牙齿的微微颤抖,我抓住那张VCD,发现他不久就和夜色融在一起。
回到家,我决定不睡觉,把我和小康的故事结束在第二天太阳出来的时候。为了打发无聊和无爱的时光,我开始看《巴黎野玫瑰》。
这是一个很疯狂却很动人的故事,说的是一个神经质到极点的女人Betty如何和一个深深了解她并理解她的男人Zorg相爱,他们做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为了Zorg,Betty荒唐幽默至极,但是最后还是由于忍受不了自己无法怀孕的悲哀而发了疯,成了一个植物人躺在医院里,Zorg看见他心爱的女人生不如死的躺在病床上,而且治愈的希望非常渺茫,他非常悲痛,最后他化妆成女人进入病房把Betty用被子窒死,然后自己离开了那个城市。
看到Betty种种神经质的举动,我想到了很多不该留到早晨的东西。
要怎样,要怎样……才能杀死一段爱情。
4
曾经我到一个年迈的师父那里去纹身,纹上一个她的名字,结果疼得我晕了过去;曾经我偷偷跟着他,从重庆到上海宾馆;曾经我为了找到和他那只手表一样的另一只女装表,我成为了一个疯狂的拍卖场上的英雄;我为他做过很多事情,他却从来无动于衷。
《巴黎野玫瑰》里的Betty确实像我,但是很可惜,小康不像Zorg。
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小康的表情里面总是有一副始终不移的金属一样的冷漠,由始至终从来没有淡化。我不知道是什么阻碍着她的情感通道,也不知道他是否真的表里如一。一个如此冷酷的人在这个时代已不多见,正如热情得没有边际的我。
当然,在被他拒绝我就再也没有找过他,但我还是像原来一样疯狂的收集关于他的一切消息,我翻很多很多的图片杂志,希望从中可以找到一切关于他纪念我的图象,可惜一切只是徒劳。我的朋友安慰我,从激动到仇视,再从仇视到冷漠是一个很自然的过程,所以大可不必在意。
大概在一个多月以后,我从一个酒吧侍应的口中得知,小康和一个男人住在一起,而且关系很不一般。在我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以为自己身处在一个巨大的玩笑之中。当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哭了,我都干了些什么?
5
栗人一直陪着我度过那些时日,我的所有藏在脸庞后的表情他都能够细致而深刻的感受到,我对于摄影师的狂喜和狂悲都只有栗人能够看见。《先锋戏剧档案》出版以后他买了一本,然后告诉我很像里面的明明,我又问那你像什么,他说他像马路。马路?我听不懂。
栗人很善于攒钱,他总能够攒上很多的钱,有一次我问他:“你攒这么多钱干什么?”
“我想买一条很好看的裙子给你。或许,我们以后有机会一起出去租房子住。”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没有经过思考,所以我不怀疑其真实性。
“你不是有女朋友么?给我买什么裙子?”我说。
“过于悲伤的人,都有一张奇怪的笑脸。”他伸了。一个懒腰,笑着面对我说出这样一句话。
我被这句话震惊了。
“吴邑邑,你知不知道你有一张世界上最奇怪的笑脸?”栗人说,“为什么不让该知道的人知道呢?”
我说不出话来。“不过,这不怪你,我也和你一样。”他摊开掌心,无奈的笑笑。
“你想说什么,栗人,你说出来。”我感到再无秘密可言,但我不确定他将说出的话。
“这不是明摆着的么?吴邑邑,你干着和你名字一样的事情。你不停的从我这里掠取情感来填满自己,然后再和盘托出送给一个幽灵一样的影子!你看不看得见着是一个蛇咬尾的循环?为什么处在食物链最底层的是我?”
“栗人你是不是疯了?”我的视野里是他狂躁的背影。
“我没有疯,你自己看清楚一点,你的眼睛别老是指望能够把一个影子看成一个实物,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告诉你!多少个季度了,你的棉衣都换了三件了,你难道还是不知道什么叫感情?你以为自己的那些就是?你傻不傻!他是什么人,你是什么人!吴邑邑,我搞不懂你……你搞不搞得懂你自己!你不要这么傻好不好……”
栗人的手指指着电视,指着窗帘,指着我的衣柜,指着他的心脏。
我被他吓得颤抖了嘴唇,不知如何是好。家合奏轻轻走过来,一把抱住我的肩膀,轻轻的拍着,细声安慰我:“不要怕,邑邑……我只是像告诉你,你么看看……看看你的身边,有没有和你有一样表情的人……你看看我是不是……”他把我的头放进她的大衣里面揉搓,这是,我还听见栗人的哽咽。
“栗人,你喜欢我,是不是?”我揪着他的领子。
“我发誓是。”栗人用手按住我的头。
过了大约半分钟,我把头挺出来,直勾勾的看着他:“可是……”
栗人有两滴眼泪滑过半腮边:“忘了我今天说过的话吧,那就。”
我的眼睛是一个微雕大师,它把所有故事都刻在眼泪上,我可以忘记所有事情,但是我的眼泪不可以。幸亏这个世界上没有眼泪的容器,否则爱情的悲伤将永远没有被释放的一天。
6
回忆之门为栗人开启,我好像想起来了。
在我追小康的时候,栗人告诉我他已经有女朋友了,但每次我屡屡蓬荜以后他却总是有时间来陪我,大笑着告诉我没事儿,当我问及他女朋友的时候他却绝口不提;在我那天晚上,我坐在电话机旁边等待小康的电话,然而栗人却笑吟吟的拿着插满蜡烛的忌廉蛋糕出现在我的铁门外面,唱起生日歌;一次次失望以后我都看见栗人拿着已经收拾好的登山包对我说:“上哪儿旅游散心去?”> 删除 -
2009-04-24 17:16:33 尘远
人间关系
午夜的电话亭总是给人无尽的联想。人为了安顿自己的心灵,才去表达。
有的人是他人的心灵虫,他不问你就能知道一切。人生无常,却又不能随意的死去。讨厌生活,那就只能装模作样、似是而非地过。
我吃梨子,只吃皮,看看里面是什么样子就足够了。至于梨肉本身,我则将它交给一只叫做抹奇的猫,她总是以一种不可一世的姿态从我脚边走过,让人无法理解她究竟在想什么。或许在抹奇眼里,我才是一只宠物。
其实,每个人又何尝不是爬行穿过斑马线的?
我喜欢坐飞机,和速度无关,只是喜欢认识坐在身边的人。我试过很多次,无论自己当时和身边的那个人谈得多么高兴,下飞机之前互相留下多少种联络方式,也只是一次那样而已,之后便不可能再有来往。
生活就是这样,放满不同的调味品,却没有食物。
不要紧,拍掉的灰还可以吃。
眼前这个铅笔削是一个叫做翻车鱼的女孩送给我的,已经很旧了,贴在侧旁的铁臂阿童木标贴都已经褪色,可是表情却很清晰。阿童木的表情和翻车鱼之间总有某种相似之处,单纯而难以揣测。
翻车鱼是我所有一次性的朋友中最有趣的——当然,现在想来,她的意义并非仅此,只是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我一直无法看得清楚。
谁都曾经有过孤独又乏力的青春时期,这算不了什么,但如果我告诉你如果我把蜡烛吹灭只是为了节约空气以便继续生存下去,你会不会暂停一下因果俱在的思维方式,听我说一个关于消失的故事?
对,那时候我和翻车鱼之间的关系,感觉上就好像两人碰巧同时乘坐一台出了故障的电梯。
我在一架波音757里的17A座位上认识了坐在17B座位上的翻车鱼,当时她从上飞机开始就不停的转动一个铅笔削,铅笔削是那种颇为先进的手摇式。我看她一副颇有些难过的神情,仿佛是借此次飞机来告别某处,遂和她说:“如果你要看风景的话,我可以跟你换座位的。”
她没有停下铅笔削,但是看了我一眼,说:“不用了,先生,我好不容易才从动物园的斑马馆里逃出来。”
这倒是我平生第一次听说有可爱的女孩因为能够从斑马馆里出逃而坐在飞机上不停的玩铅笔削,尔后我突然发现,这个女孩身上穿的的确就是黑白相间连帽衫,白色短裙和黑色英式圆头皮鞋。
肯定是我半夜里想东西想过头了。
此时有空姐走过来,对我说:“今天客舱很空,请问先生您是否乐意来客舱中部的紧急出口处就座?”这是飞机上常有的事情,以便在危险的时候能够及时打开舱门。
我刚要回答,转铅笔削女孩把头抬起来,用一种近似责问的语气,很不满的对空姐说:“我不明白,究竟有谁能够从两万米高空处逃生?”
这句话让我和空姐都感到语塞,不禁愕然了一下——事实上也果然如此,有的事情就算成了常规,也禁不住生活常识的考问。
空姐离开了,去找其他乘客。我看着女孩,她继续转铅笔削。
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过这种似乎是外星派来审查地球人的思维漏洞的人了,于是我忍不住好奇,还是和这个随时都会让我碰钉子的女孩说了一句话:“我有时候根本不知道怎么去解释一些事情,因为觉得很难承担,你也有同感么?”
女孩抬头,但并没有看我,说道:“人实在是不比庸人自扰的,但又不干预装作不懂不问的生活,仅此而已。”
“这倒是事实,圆珠笔虽然很好用,但总有嫌它墨水过多的时候。”我是说的真心话。
女孩此时转头看我,认真的问:“难道你也是从动物园里出来的?长颈鹿馆,或是海洋馆?”
“不不不,我想你可能是误会了,我不仅不是从动物园出来,并且在15年内都极少到那里去。”我说完后,女孩一副怅然若失的样子,自言自语道:“是吗?那真是太可惜了。”
我从来不曾因为自己不是从动物园里出来的而感到失望过,而这次,倒是第一次觉得有点可惜。
后来我们在飞行的过程中谈及了许多事情,大多数对话现在想起来也是莫名其妙,我甚至怀疑那些字句的意义是否要等我回到动物园里才能明白。我只记得那个女孩自始至终没有停止摇铅笔削,似乎那和呼吸一样重要。
也好,生命中能够遇上偶然突如其来的人或事情,才能抖落积压了厚厚的一层灰。
我说过,翻车鱼是我遇到过的最有趣的飞机朋友,因为下飞机后,我还一次次的找这个自称是从动物园斑马馆里逃出来的女孩。
每次出来见面,她莫不是都穿着黑白两色的衣服,认识她将近一年都没有变过。并且难得的是,她似乎随时都很清醒,因其对世界的认识实在是过于冷静。从青春期往后十年,我已不睡在路边的电话亭里,也不再在电瓶车内吃一袋樱桃。当然,我也从来不觉得自己需要任何人,可是在和翻车鱼来往了一年后,我却觉得自己似乎把她当作大脑的某一部分。
有一天,我和翻车鱼约好在一间KFC门口见面,我早早的就来到,天还刮着风,我只好不停地拢风衣。等了大约半个小时,她仍然没有出现。以前我总是把每次见面的地点都很详细的告诉她,比如“在恒基中心那个‘基’字正对面的餐馆”等等,而这次我之说在博物馆旁边的肯德基。
我拨通翻车鱼的电话,她说她就在肯德基,已经等了我很久了。“奇怪啊,那我怎么没有看见你呢?你做个显眼的动作,看我能不能看见你。”我对她说。
十秒钟后,我看到一个长头发的女孩在挥动白色的围巾,站在离KFC不远的M记。我赶紧跑过去,然后说:“这里不是KFC啊,是麦当劳。”
她竟然说:“是吗?我以为这里就是KFC了,真是难以分清楚啊。”
这怎么会难以分清楚呢?这大概是都市人的常识了吧,就像交通灯红色是停绿色是走一样,连容易二字都高估了其难度。我看着翻车鱼,她到底从哪里来的?
由于天气太冷,在我征求了她的同意之后,就把翻车鱼往家里带。经过小区的24小时便利店的时候,她无论如何也要进去看看。我以为她是要买些啤酒、七星烟或者牙刷,谁知道她买的居然是三包卫生巾和一把雨伞。
“你买这些东西做什么?”我问她。“哦,是这样,你不觉得这两种东西是反义词吗?”她回答。“那何不买火机和苏打水?”“嗯,因为卫生巾和雨伞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同义词。”她回答速度之快仿佛早就想到我要问她这个问题一样。
到了家里以后,我从冰箱里拿出一些可乐,和翻车鱼一起坐在沙发上喝。她双手握着玻璃杯,不停的转动,就像我第一次见到她时的转铅笔削一样。
“翻车鱼,你有男朋友了没?”问这句话的原因并非我想和她发展成情侣关系,而是因为想知道这样的女孩,她的男朋友是怎样的。“嗯,目前为止有过几个,不过他们都是古生物了,现在还没有男友。”她说。
尔后,天色渐渐从晚上变成早上。我抽烟,看着她,她心不在焉,既不说话,也没有疲倦的神情,好像她本身就是不需要睡觉的一般。CD换了一张又一张,从Bob Dylon到The Four Season,她似乎偏好旧式摇滚。
“你就没有对任何人感兴趣过?”我问。“也不是的,我觉得你很有意思。不过,喜欢一个和自己不一样的物种的确过于危险了,尤其是灵长目。”她说。
“哦,你的意思是说,我对于你来说,不是一个人,而是灵长目?”我说这句话的时候不但不生气,反而有点大喜若望的感觉。翻车鱼点点头,举着一罐可乐,然后一口气喝下去。
“人间关系不好——这是我长久以来总结出来的。比如说,大家都是灵长目,为什么交流起来会辞不达意,或者互相误会,以至南辕北辙?”她看起来真的很困惑,不过对于这种问题,我也没有很好的答案。
然后她又微笑,看着我,一字一句的说:“不过你还是很好的,算是羞涩却欲望十足的人。”我有点不好意思,回答说:“哪里,现在的人莫不如此。”“不是的,你看起来还是很像一个孩子,孩子相信所有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可是,成人所认为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大多是由于某些事情过于美好。人的经验也总是很丑陋的,对吧?”
翻车鱼倒是说得很对,不但正确,也有点沉重,让我羞愧难当。其实我一直相信,悲观主义在一定的程度上,也是现实主义,把他人当作地狱的想法,也似乎无可厚非,否则保险业怎会如此兴旺。
“翻车鱼,你能不能告知我你的工作——恕我冒昧的问。”“何必工作,只要有草地便可,我又不想买Fendi的晚装或是Chanel的帽子。”我第一次感到和别人的交流如此顺畅,一些奇怪的语汇往往容易使人茅塞顿开,此话一点不假。
“那你为何来到这个城市?”“我也不想的,只是一旦出生在此处,就很难逃离了,逃到哪里都是一样,坐标变了而已,想来真是可怕——不过,明知如此,还是要尽力逃离一次,即便这座山和那座山没有不同,意义还是不大一样的,至少附加价值是我为逃脱而做的努力,对吧?”
两者的确很难配合,我不能否认这一点。我说:“人间关系不能说完美,但是至少总有契合之处,比如说……你和我。”说到此处,我倒真的有点羞涩起来。
然后我和她讲了一个关于老虎和寺庙的传说故事,说的是一只懂得听法师讲法的老虎。翻车鱼听得很认真,还不停点头称是。我相信那时,我的确是把她当作一匹斑马来对待的——和斑马说话,不必顾忌词义褒贬,不必顾忌人间关系。
我们谈得哈哈大笑起来,其间还不停的用手掌击地,背景音乐是一首奇怪的歌,Four Season的Sherly,热情奔放的感觉,但是有点怪异。
过于意犹未尽的东西,总让人毕生难忘。我每次吃品客葱油味的薯片都从来没有中途停下来过。那天晚上,我们一共吃掉了13罐品客薯片。
在认识翻车鱼之前,最让我意犹未尽的东西就是品客薯片。
我拿出我的宝丽来,要和翻车鱼合影,我一边装相纸,她一边说:“这样合适么?”我说当然合适,如果不照照片,我恐怕要吃掉一百罐品客薯片才能罢休。
我们的脑袋凑在一起,闪光灯一闪,照片吐出来,我把它夹住,吊在某处。
“半夜里和灵长目谈话,真是不错的体验,非常感谢,这个铅笔刀是我最喜欢的东西,现在且送给你作为纪念吧。”说着,翻车鱼从手包中拿出那个我在飞机上见到的铅笔刀,递给我。“这个……谢谢你。”我虽有点奇怪的感觉,还是很高兴的收下了,毕竟是第一次接受这样的礼物。
“但愿你能想起我,我会时时想起你的,至少你这个灵长目让我觉得这座山比以前那座山要大大不同。”她略带伤感的说。“别说得如此沮丧,即便你是斑马,也是会有发情期的,是不是?”话刚出口,我就后悔了,这样说实在过于冒犯。
谁知她却咯咯的大笑起来,笑了大约一分钟才停下,喘着气说:“是啊,你说的是实情,斑马嘛,怎么会有不发情的呢?哈哈……”尔后,她的笑声戛然而止,黑色的夜空和宁静得让人失控的室内——CD机不知什么时候停了,而插头仍好好的插在插座上。
我们两个人不知为什么突然变得异常泄气,谁都不说话,就那么面对面地僵持在那里。我喜欢吃硬的话梅,却不知道怎么对付僵硬的空气。
人山人海,我怎么遇见了翻车鱼?这个问题我问了自己差不多五年。
后来我睡着了,每天都有一个未来,我们都在睡眠中迎接其到来。早上,送报纸和牛奶的男孩的脚步声把我吵醒,我开门,报纸掉在我的脚上,和以往任何一天都一样。
我拿着报纸喝牛奶,还没来得及环顾四周,就看到了这样一则消息,意思大致如下:
G市走失了一匹处于发情期的雌性斑马,所有闭路电视都没有显示曾经有动物走出动物园门口,并且斑马管理员桌上的铅笔刀也一并丢失。实为一件怪事。
我和翻车鱼的认识就是在从G市飞往此地的飞机上认识的,想到这里,我一惊乍,环顾家中的所有角落,竟发现翻车鱼已经不知所踪。情急之下,我忙去寻找我们唯一的合影。
照片里的我竟是在黑夜中独自开怀大笑,周围一片漆黑,什么都没有。
我伤心至极,但是幸好,那个铅笔刀就呆在原地,并且还在自动的支支呀呀的转。
那年我22岁,可是我觉得自己已经老了。> 删除 -
2009-04-25 00:33:38 尘远
魔&鬼&附*身后青春断裂前
纯黑与纯白
听一个魔鬼述说罪行是需要怜悯和宽容之心的,但我居然轻率前行。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颠覆美丽的,只有诱惑。多数人对美丽都有防御能力,而到了诱惑面前却变得无计可施。
29年以来,我一直寡言清高,可她从一开始就让我感到信心不足。
虞歆,18岁,一件纯白色的紧身背心,透明的纱质肩带非常特别,是翅膀的形状(这使我日后常常将她与天使作比较);一条这个年代已很少见的纯黑色碎褶小伞裙,制服式的纯黑英式女童鞋。锁骨精致,四肢纤细,在烈日下若无其事的静静散发诱惑。
她常常从地面轻轻跃起,在坚硬的水泥地上跳来跳去;她也常常一言不发,用敏锐而绝对的眼神审视有生命或无生命的世间万物。她脸上有种思想,让人过目不忘。
一个比洛丽塔更能在瞬间把人击倒的女孩,我深信这样的力量并非天使所能具有,她必然是深红的烙铁,时刻准备烫伤任何接近她的人。
魔鬼的魅力,永远只有那些心虚的人才能感受得到。
第一次见到虞歆是在新学期的教室里,教室空旷,班里人很少,18个,散漫而杂乱的秋刀鱼般散布在50张椅子间,没有任何人注意到我——只有她,眼神一直随我脚步的位移而位移,直到我走到讲桌旁坐下。
我向来不爱把表情挂在脸上,这使我的神态与情绪泾渭分明的彼此独立存在。
神奇的事物总在遥远的地方,真实的表情总在心灵深处。
虞歆并不美丽,但我能从那张清秀的脸里感受到难以抵挡的诱惑,她一颦一笑,甚至只是弯腰提一下白色的棉袜,都时有时无的透着一股毁灭倾向。
口渴、饥饿、眩晕、恐慌。我想,她的眼睛也许能够看到我所看不见的另一个世界。
每个人都需要一种审美幻想才能生存,从前我曾构建了无数女神的形象,但这一切都在瞬间被这个无坚不摧的魔鬼毁灭。
“她是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望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我的痛心史。”
灵魂的失踪
虞歆这两个音节犹如一把插得很深的尖刀,深得已同我的心脏不分彼此;所有关于我和虞歆的回忆有如潮汐的声音——即使在离开海的日子里,也仍在我耳膜深处退潮涨潮,清晰可辨。
本以为刻意的怀念能洗刷时间的恶意,保留最后一点善良,然而,时间的加减法总比时间本身干净。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和虞歆彻底分开的那个凌晨,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这就是我的梦想,离开我最熟悉、最爱的人,越远越好——我最想忘掉的事,就是关于你的一切。”
是的,虞歆是我记忆中永远无法追回的光芒,她的离开令我一直对生命感到不寒而栗。
这次爱情是我们青春结束的标志,我们在133天的时间里把身体里的激情焚烧得一干二净,直至确定其无法重生为止。过早的爆发使我们在走到青春顶点之前就耗尽了心灵的动能,甚至未老先衰。
我并不是刻意选择悲伤,但通过它我却寻找到快乐的天堂。
未曾沉默,只在漂浮。
各位读者,如你所预料的,我是她的老师。由于与生俱来的傲慢和敏感,我一直惯于用消沉来代替不高兴,我不知该如何开始这次叙述,或者说,忏悔。这是一个只用仰角镜头讲述的蒙太奇,但我可以保证,如果你有足够的耐心和宽容,就会发现这是一次足以影响一生的教育与救赎。
印象派但我不是莫奈
那是我第一次批改作业,昏黄的灯光和学生沉闷的表达让我觉得与其当老师,还不如当火车司机——直到我看到一篇让人灵魂出窍的文章为止。
是的,那是虞歆的文章,无所畏惧的短句,句句都击中我青春时期的弱点,它同时又细腻得仿佛情绪中的每个角落都能被它扫描一遍。在读她的文字时,我看见自己的手在微微抖动,原来,这是由于脉搏的跳动在心灵的沉寂下显得过于有力的缘故。
当时我想起了虞歆在第一节课上的眼睛,对了,就是她的那双眼睛把她从我视线范围内的所有女人区分开了。虞歆无疑是我所见过最聪明的女孩,而她与其他聪明女孩的最大不同就在于,她身上具有一种魔化的气质。
我想,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同意,世界上的美分为两种:一种是洁白,一种是血红。虞歆无疑属于后者。
我躺在床上,感觉床垫在莫名其妙的下陷,整个人像一张透明的丝巾落在海面,缓缓沉入海底。
快乐是件简单的事情,但瞬间的快乐总带来长久的痛苦。
于是,我常常在上课的时候有意无意的注视虞歆,却发现虞歆是一直都无遮无挡的凝视着我的,我尝试假设那是一种关怀或探索——
但我无法欺骗自己,因为那的确只能算是如同X光般的审视。
为什么人的血液是红色的,血管却是绿色的?
我开始时常在学校溜达,或者只是坐在一张长椅上,隔着足够远的距离,安全的看着远处的虞歆。她常常穿淑女屋的衬衣和长裙,繁复的褶子把她的脸衬得孤独而强硬。
我在阳光里眯起眼睛,窥视这棵美丽而有毒的热带植物。
午后 夜半
经验告诉我,过于聪明的人都是孤独的,女人尤其如此,因为愚蠢和狭隘的女人总是多数——那么,虞歆的生活环境一定压抑,并且会受到其他女孩的排挤。
事实果然如此,从虞歆的作业中可以看出,她读过的书比全班加起来的还要多得多——“我十三岁就看过《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她说。
如果一个女孩没有足够孤独,这是无法做到的。
渐渐的,我的清高又在作祟了。我把为其他庸人做的备课全部扔掉,换成常人无法理解的逻辑体系。于是,课上走神的人越来越多,我的讲课在他们眼里成了喃喃自语、与上帝交流,而我在意的只是一双眼睛。
“老师,你说的东西我们听不懂。”有人打断我。我下意识的看了虞歆一眼,发现她一边继续手里的笔记一边微冷的笑了,于是我只是“嗯”了一声,就继续自己的天籁之音。
在那次交上来的作业里,我看到了学生对我的评价。
“汤老师太帅了,可他是一个自闭的人,他走路都是贴着墙根的,并且平均每隔30秒就望一次天花板……他的讲课简直就是在和上帝对话。”这是一个名叫丹妮的女孩的描述。
余下来的几篇大致如此,既表达了对我目空一切的不满,也表达了不少对这种勇气的崇敬。我习惯于把虞歆的作业放在最后一个看,这既有助于让我坚持把所有人的作业看完,也能让我睡个好觉。
那次,虞歆的文章并无特别。但她附加在末尾的一句话却让我震惊了:
“汤老师,天空有多高,永远只有高飞的鸟才知道。”
我带着这篇文章走进三里屯的一个酒吧,点了一份曼卡,一份苦金巴利,还有一份里欧哈法仙奴5号,然后不停的抽烟,肾脏差点被Miles David爵士掉。
席卷心灵的软弱与无力。这种突如其来的变化,换了谁都会睁开双眼,而我却反复对自己是否爱她感到迷惑。
我怀疑自己有点醉,不是因为过量的烈酒,而是因为我知道自己爱上她了。
人的状况 前史
我充满羞愧,因为我有过于不堪回首的过去,那些无依无靠的记忆时刻提醒我该唤回道德的光辉。我曾有过很多女朋友,也成为过很多女人生命里最难忽略的爱情挫折,但是。
我又曾真正爱过几个?
只有一个。那就是小橹。我的初恋。
小橹聪明,但善变;勤奋,但懒散;她的身上永远带着悲愤和反省,还有种种关于暴力的象征。大学初始,有几个女生同时追我,而我却选择了这个长得略显粗糙的小橹。
“你还是个孩子,你走吧。”在我们第一次赤裸相对后的清晨,她坐在床上一边抽烟一边对我说。接下来的半年中,我和她的关系牵扯无尽却毫无出路,也许她并没有关注我的生命,因为我知道这并不是一次平等的爱情,这只是一场男人女人间的较量。
她就像一杯血玛丽,还插着一根绿色芹菜。
实际上,虞歆与她确有几分相似之处,她们都是那种具有攻击性诱惑力的女人,让人无法熟视无睹。
男人都怕这样的女人,但照样飞蛾扑火。
好的爱情,究其本质,就是一场残酷的梦。
我拨通小橹的电话。“我发现自己爱上了一个女学生,她与你惊人的相似。”
我总是这样的,连问候都没有就直接进入核心问题。为了挣脱,也为了毁灭自己。
“汤唯,好久没有听你说过爱这个字了——到底有多久了?”她说。“六年。”
是的,六年。六年中形形色色的女人根本算不得什么心灵的伤痛,那只是记忆的灰烬,仅此而已。
征服一个女人的最好方式是打败她战胜她最后遗弃她。窗口以外,是堆积着失望与希望的世界,灰蒙蒙,焦点缺失。
对于已经历过的事和爱过的人,我是他人。
生活是伟大的失眠
一群女学童中谁最可爱?如果由正常人去挑选,未必会选中其中的妖女。他必须是个艺术家,或是个疯子,是个充满羞愧,充满彷徨的人,才能辨别出那个令人神魂颠倒的小妖精,在人群中她似乎平平无奇,但不自觉间却散发出慑人的冶艳。
我开始在这个不大的房间里养各种植物,其中包括一棵大麻,还有一些不知名却能够抗拒时光的绿叶。
我常常写剧本写到清晨,然后在下午醒来,抽半包烟,喝没有奶末的咖啡。我打开DVD机放各种电影,一边反思,一边幻想有关虞歆的一切。
电影是乱性的,情感浓重的人是时时危险的人。所以在没有把握得到之前,人最好隐藏自己的欲望。
我走进教室,看见那个在幻想里肆意狂奔的虞歆,我压抑住自己的喜悦。她看我的目光随着秋天的到来而变得深不可测,我的自欺欺人顿时变成一个空壳。
“秋天到了,我们下周去秋游吧。大家回来后每人写一篇游记,或者关于北京的秋天。”我说。大家欢呼,虞歆也笑得很快乐。
“老师你的电话是多少。”虞歆突然大声问。我愣了一下,然后马上把号码写在黑板上。
下课的时候,我发现桌上有张纸条,上面写着虞歆的电话。11个数字,两秒钟内就烂熟于心。
时间以相对论的法则流逝,对于他人只是7天,对于我却是10080分钟。
19个人终于来到公园门口,然后分头走开。虞歆在跟我照了许多照片后快乐得不得了,我也难得的笑得非常开怀。北京的秋天刚到,生活中那盏仿佛永恒的红灯突然turn green。
“回去好好想想我提的问题——《挪威的森林》里的直子要自杀?我觉得这个问题只有你才能回答出来。”我说。
虞歆点头后就离开了,等我再看见她的时候她正躺在一条石凳上睡觉。那时其他学生都已经回校了,“我骑单车带你回去吧。”我说。
虞歆露出我从未见过的笑容。看得出那是疲倦后的恢复。
我是19岁才学会骑车的,一路上秋风很大,她拽着我衣服的最后两粒扣子摇摇摆摆的晃荡在马路右边。深灰得如同结块的天空,干枯的叶子飘着,我看见单车的轮子在飞快的转动。我的衣服摩擦发出咝咝的声音,听得特别清晰。
虞歆那么年轻,那么鲜活,如同一束滴水的百合花,一杯冰凉的矿泉水。我的心脏仿佛焕然一新,生活因此而变得具有重量了。
生活是一次伟大的失眠。
看不见的被看见
那或许是在我生命中最具戏剧性和重要性的夜晚之一,我和虞歆的所有故事都从那天开始。在此我要真诚的道歉,因为由于特殊的原因(这在等会儿会提及),我实在无法回忆起所有事情,所以我只能把虞歆的一篇日记作为唯一真实的叙述材料。
夜晚22:00,汤唯如约而至,在我的想象里,他应该是双手插着口袋,微耸着肩膀,面带羞涩内敛的笑容出现。但我所看见的是笑容变得诡异的汤唯,他一来到我面前就搂了我的脖子,“我来了。”他说。
我被他的行为吓坏了。一直以来,汤唯都是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虽然年轻并且笑容干净得如同星光,却像圆周率∏一般,让人无从解释。
他把我从吧台的椅子上拉下来,牵着我的手出了门,没有任何多余的话。
然后他开始笑。我一脸疑惑的看着他。“你是不是喝高了?”我问。汤唯并没有回答,只是越笑越大声,他缓缓的蹲下去,渐渐失控。
他的脸并不快乐,但为什么会笑得如此彻底?半分钟后,面对这个我一直想靠近的男人,我竟然感到巨大的恐惧正在向我逼近。
“汤老师,你怎么了?”汤唯并没有停止狂笑,他抬头看我,面容扭曲,艰难的、逐字逐字的说:“我抽了大麻。”
我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不知所措。我扶起汤唯,朝三里屯酒吧街的北边走去。“你……是不是很害怕……汤唯是这样子的……你是不是……很失望……”他一边继续狂笑不止,一边说道。我很难过,但一路沉默。
他把我带进一个叫做JAZZ YA的日本爵士吧,点了两杯芬兰伏特加,拿出一包0.1的KENT开始抽。汤唯脸部的肌肉抽动得非常厉害,他告诉我抽大麻后会大笑1000声,然后不停的问我“我现在笑第几声了?”我说“第1573声。”“你骗我。”
我没有骗他。
我的情绪一直很低落——其实与其说是低落,不如说是混乱更为准确些。因为至少我没有想到似乎遥不可及的毒品居然会和汤唯如此靠近。我夺下他手里的伏特加一饮而尽,不停的按住他狂躁的身体,还听他语无伦次的言语。
“我最近总是梦见拉斐尔壁画上的两个天使,他们的指尖相对便能了解对方——我觉得很像我们……其实我是个酒鬼,操……我觉得你是上帝给我的礼物”
酒吧里的人都看着我们,背景音乐声在此时显得无比滑稽。
四个小时过去了,在汤唯笑完第2771声后,他终于安静下来,我的面前是堆满烟头的烟灰缸,7个曾装过芬兰伏特加的玻璃杯,还有一个只剩深褐色渣滓的咖啡壶。
酒吧里只剩4个人了,身边只有日本老板擦玻璃杯的影子和Miles Davis那把全世界最低温度的小号。我用手撑着下巴,疲倦的看着汤唯精致的脸。狂乱后是压抑而干涩的宁静。
“你好美啊。”汤唯的眼神突然变得认真起来,他用手抚摸我的脸。 “我爱你。”这三个字像青烟一般从汤唯的口中升起来。
我并没有过分激动,甚至带着冷漠的态度,一个身心疲倦的旁观者。
音乐不见了,只剩下鼓点,因为那与秒针的节奏有若干相似之处。
“请你至少给我一个反应好不好……今天我在朋友家吃饭的时候告诉他,说我爱上了自己的学生,她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我爱她,但我不敢说。于是那个朋友递给我一支从荷兰带回来特醇大麻,说抽了之后就什么话都敢说了……”汤唯稍稍停顿了一下。
“所以,我抽大麻是为了有勇气向你表白。”他不再言语,只是直视着我——任何时候,挣脱了被极力束缚的目光总会格外刺眼。
“我也很喜欢你。”沉默良久后,我说出这六个字。
凌晨三点半,周围安静得可以听见灯管里电流的声音,我们趴在JAZZ YA的木桌上深情的彼此相望,像两个被拔掉电池的偶人情侣。
汤唯的确不是这样的,但他的确是汤唯。
我想,事实上我早就爱上这个男人了,我的理性和逻辑在他面前统统显得无知可笑,他的眼神依然羞涩纯洁,只是以前的距离已被他的“我爱你”抹去。
破碎的行人道,只能听见呼唤,却找不到方向。
我们到了天安门广场,太阳没有升起来,风很大。我帮汤唯把衣服的拉链拉高,他托起我的下巴,我们缓慢而悠长的接吻。
四周一片死寂,远处零星的站着军人,和广阔的水泥一起倾听我们四片嘴唇摩擦的声音。时间就这样流过。
时间只有在记忆里才会变得有意义——我真的不记得当时的具体情形了,谁叫我的脑子不是胶片呢?更何况,胶片也是会过期的。
虞歆是在早晨10点离开我家的,我随着她关门的声音砰的一下倒在床上。两天交接之间的12个小时中,大麻和爱情耗尽了我的全部力气。
背脊影像乘子弹离开
我是个懦夫么?在我昏睡了12小时后,我并没有从床上爬起来,而是在呆呆的设想自己的未来。我抚摸着胸骨上的一块刺痛,那就是她的头曾靠在我心脏的地方。
道德如同大西洋中恐怖的暴风雨,我又想起了其他学生文章中对虞歆刻薄的评价。天旋地转,我痛苦的闭上眼睛。
“虞歆,12点在我家楼下的天桥下见。”我在电话里对她说。
我拿起打孔器,在所有植物的叶子上不停的打孔,看着绿色的汁液从圆孔的边缘渗出,快感油然而生。
生是必然,死是偶然,然而事实恰恰相反。
我走下楼,深夜里的车像子弹般在街道上射来射去,但没有一颗是从我这里开的枪。
虞歆此时就站在我面前,我努力制造出一种情绪,那就是明知不可而为之的冷漠。
“我是不爱你的,并且从来没有爱过。前天晚上的事情非常抱歉……其实我已经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我是被欲望驱使了,也许你也是……我们都需要忏悔。”我前言不搭后语的咕哝着说,虞歆的表情从充满期待到哀伤,到节制的愤怒,最后到平静。
她走上那个全金属制造的天桥,发出沉闷的哐当声。我沉默的紧随其后。
虞歆靠在扶手边,一脸平和的注视桥下稀疏的子弹。“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她像是在自言自语。“生活本来不应该是这样子的。”
“回去睡觉吧。”我说。虞歆漠然的转过头来看我,“不。”然后继续注视轰鸣的子弹。“明天还是要来上课,否则我会记你旷课。”她听了后嘴角微微上挑,是嘲笑还是由于过于悲伤,我不知道。
那是北京入秋以来风最大的一夜,冬天就是从那个晚上开始的。
“我回去了。”虞歆准备离开。“我送你。”
“不用了,我要回到南方,那个属于我的城市。我要睡一个星期,直到把你忘记为止。”她提了提袜子便离开了,等我反应过来追到桥下的时候,虞歆乘坐的那颗子弹已射出我的视线范围。
第一次如此彻骨的寒冷,我把脚泡在滚烫的热水里,却无法使之温暖。我觉得这是因为洪水已经淹没了这个城市。
Blur的Tender被CD机反复播放,我的灵魂像一张被恶作剧般打散的拼图,任我如何努力也无法复原,因为其中最重要的几块不见了。
我想,应该是被虞歆带走了。
爱情并非美丽的但是
接下来的10080分钟里,虞歆销声匿迹,而我却如沙漠里临死的旅行者渴望水源般渴望她。思念的强度前所未有,震破了我心里最后一道防线,因为那个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再没有闪烁过。
爱情是被我亲自驱逐的,而如今我却如饥似渴的想挽回。在我想念虞歆到极致的夜晚里,我常常会忘记她的模样,这使我愈加痛苦不堪,更加迫切的想见到她。
我只好打开音响,一边听没有尽头的Chet Baker,一边喝酒、抽烟。我翻起《了不起的盖茨比》,脸上出现了潮湿而温暖的感觉。
我哭了。
上次课的作业是我特意留下的问题:为什么说盖茨比了不起?虞歆,只有她看过这本我喜爱的小说,我也相信只有她懂得如何回答。现在我更加笃信不疑。
手机响了。
“爱情就是爱上了一个你不该爱的人。由于爱往往无法通过爱来表达,于是就反过来,以不爱的形式来表达爱。”虞歆的短信。她回来了。
五分钟后,手机再次响起。“如果吃下了两颗朱古力就能颠覆旧观念,要么这两颗朱古力有非凡的魔力,要么观念就是朱古力。”
难以排解的情绪和突如其来的快感。我知道虞歆就在楼下。
我连眼镜都没有来得及摘下就冲了出去,真的,虞歆就在离我不足50米的路灯下,她一边呵气温暖双手,一边按着手机键盘。
我的手机音乐响起,在寂静的夜里响彻天际。虞歆缓缓抬起头来看着我,她是第一次看见我戴眼镜。我开始奔跑。
我紧紧的抱住她,甚至听见了她关节错位的声音,我们都没有说话。然后,来到三里屯南街,进了一件叫做Jam House的酒吧。
“这是我第一次到三里屯时进的酒吧,也是我最喜欢的一间。”她点了两杯12年芝华士。
我知道虞歆最喜欢喝威士忌,她随身都会带着一个薄薄的黑色方形酒壶,里面装过各种不同的威士忌,她的宿舍里柜子上也放着一大瓶12年芝华士。
“那天宿舍里的一个女孩子尝了一点芝华士,马上被呛得咳嗽起来。‘我终于理解你的痛苦之深了。’她说”虞歆笑笑。
“我一直把自己当成质数,7或者19,孤单又清高。”
那天晚上,我们说了很多的话,其中伴着热烈的接吻,她的舌尖落在我耳朵的每个角落,没有人能够忍受这种血红色的激情。
“我爱你。”我不停的低声呻吟着这三个字,如果这是由于欲望,那我情愿在死后被撒旦审判。
“虞歆,你是一个魔鬼。”我告诉她。“那有什么关系呢?”
“我已经几年都没有说过‘我爱你’了,虞歆,但我真的……真的好爱你。你相信么?”搂着她的身体,我问她。虞歆摇头。
不得不承认,我是个自闭的男人,但实际上,表面开朗的虞歆比我更加自闭,她摇头并非由于不相信我,而是由于她不相信自己,她害怕点头之后的爱情一旦结束,会给我留下油腻的谈资。
太阳升起来。“回去吧。”她点头。于是我们朝着与目的地相反的方向走去。
虞歆是个喜欢走路的女孩,她常常在夜里溜达于北京的各个角落,她就那样带着钱包漫无目的的走几个小时,零下15度的半夜,身穿一条单薄的G-star牛仔裤。累得走不动了就坐上的士,从另一条路线回到起点。
“你好像直子啊。”我说,“喜欢一直不停的走。”“其实这是由于你给我带来了太多迷惑。”虞歆认真的回答。
她告诉我她爱上了寒冷的感觉,自从那次从天桥上走下来以后。
盖茨比的绿灯
家里的植物都枯萎了,不是由于天气寒冷,而是由于我的打孔器。
因为我们容易丢失灵魂,所以我们需要当头一棒;因为我们已经忘记了爱的方法,所以我们需要一段没有结果的爱情。
灵魂有时碰巧有一个房子来起栖身,而另一些时候却是天生的乞丐。
我不能爱虞歆,因为她不值得我去爱。她和小橹一样,在爱情中对征服的渴望远远大于对爱情本身。如果我投入去爱了,后果将不堪设想。
实际上,我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是一个老师,一个在灵魂上的老师。虽然我对班上其余17个庸人从来不曾寄予过多的希望,却一直在教他们如何去爱他人,而非征服。
虞歆必须被改变,我希望能使她变成一个值得我去爱的女孩。这也许只是可笑的梦想,却是我信念里那盏忽明忽暗的绿灯。为什么盖茨比了不起?因为他一直相信戴西家码头的绿灯。
我告诉自己必须克制,在占有一个小仙女和为其奴役时,着魔的旅行者都离幸福甚远。
深一脚浅一脚
我面对面的告诉虞歆我的想法,“我是真的希望,三年后,你会变成一个值得我去爱的的女孩。”而她的表情失去克制。
“你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成功么?”我摇头。“我只能说我会尽量坚持。”“汤唯,我爱你,我甚至愿意为你而改变。但是如果,如果你半途而废呢?我可以等待,而你可以么?”
我无言了。我开始后悔为什么自己要告诉她。
临走之前,我拥抱她。“对于像你这样失眠的人,梦想的确是件难事。”虞歆说。
这句表白的话,因其幼稚而显得高尚。
那天晚上我像是躺在另一个空间里,房间的湿毛衣在滴水,声响重得让人难以相信那些是水。我对他人充满疑惑,同时也对自己充满疑惑。
和虞歆不一样,我已经29岁了,在自己热爱的电影中我仍然没有找到自己的位置,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无论我以后遭遇到怎样的激情,因见到一个19岁的女孩而感到自己已经老去,这种感动今后决不会再有了。
印象中虞歆每次离开的背影都是不一样的,因为每次与她的约会都标志着我们的情感有这种或那种变化,仿佛迪帕马的电影,从无重复情节的镜头。而我呢,对她的爱从恐惧到迷惑,甚至还产生了救赎的念头。
去塑造一个值得自己去爱的人——这个命题本身就存在逻辑问题,但我必须对自己的幸福负责,不是么?并且,我始终难以把自己从虞歆的老师这个角色中拉出来。因为曾经羞愧,所以难以避免的对任何稍稍有违道德的事情都有惊弓之鸟之感。
直觉告诉我,刹车即将失去作用。有时候,后路常常是活下去的理由,但有时候,深渊也让人产生向往。
“不要再来找我了,不要发短信,不要来电话。”我在电话里这样对虞歆说。她深深呼出一口气,把电话挂了。我因激情而感到头晕,很想避开她。
可我马上就后悔了,因为我还没有听到她那迷人的声音。说完再见后,我突然迫不及待的希望见到她,我希望看见她的伤心难过,为我绝情的话而痛不欲生。
我想起了滚烫的嘴唇,只有旺盛的生命才能给予的温度……为什么要在乎那么多呢?矫揉造作的梦境能够弥补现实的悲伤,可闭上眼睛却需要太长的时间。
我拨通了虞歆的电话,她居然接了。“Jam House见吧。”“好的,马上。”简洁利落,我们犹如两个疯子争分夺秒的赶向三里屯。
我赶到的时候,虞歆已经坐在那里了。
我依然是宁静中略带沮丧,也许是因为我想说的实在太多。看见她的那一瞬,我的再清楚不过的感觉到,自己的爱情就在虞歆坐的那个椅子上。
我们仿佛又被拔掉了身上的电池,她敏锐的眼睛中流露出痛苦和渴望,我呢?我不知道。她伸手轻轻抚摸我的头发和眉毛,抚摸我脸部的皮肤,我扶着她的手腕,闭上眼睛,心中一阵酸楚。我知道自己已经不能失去她了。
“虞歆,其实我特别害怕见到你,又特别希望看见你……也许这就是……真正的爱吧。”我认真的说。
“我常怀疑你的感情,有时我心里想,你和我是不是临时消遣一下,胡闹一阵,随时可能停止,然后重新回到你的义务上去。但我又觉得,你那双眼睛是不可能说谎的,如果真的是在欺骗,那应该是你在欺骗自己。”
“本能也是一个向导,但它有时导向毁灭。”爱与不爱,都是一种灾难。
太阳升起的方式很不艺术,它并没有使我从梦里醒来,只是让我以艰难的姿态进入下一个梦境。
我们搂在一起了,罪恶感伴随幸福汹涌而至,不过,我太爱虞歆了,也就不觉得此时的幸福有什么罪恶。我们一起流泪,哭我们只是孩子,什么都不掌握。
一个人遭到雷击,因为突如其来,反而不觉得疼痛了。
向我想象的生活走去
“你爱我么?我爱你么?”这种看似愚蠢的问题其实很难回答。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中,虞歆在我的怂恿和鼓励下带着我走向幸福的顶端,如果说我的一生有哪些时光是全凭自己的意志操纵,无疑只有这些。也许连虞歆自己也想不到,她曾给我如此巨大无边的快乐。
我们每天晚上在Jam House约会,喝酒,互相倾诉爱情,忏悔和教育,虽然每次送她回去之后我都会感到一丝恐惧,但正是这丝恐惧在后来成为快乐的唯一凭证。
虞歆说她很喜欢看我在酒吧里抽烟,“从嘴边散开的烟雾氲在静止的空气里,形成特有的形状,可以保持很久不变,这很美。”她说。
虞歆是见过的是最迷人的女孩,并且我相信在日后也不会再遇见比她更迷人的。她坐在我身旁,喝她最喜欢的威士忌或纯黑的巴西山度士咖啡,她可以一连喝三杯。
“你知道为什么我喜欢这么极端的喝咖啡么?因为只是想听见心脏跳动的声音,大脑里神经末梢在蔓延的声音。其实喝咖啡也是会醉的,而且醉的感觉比醉酒要彻底,醉酒的时候是号啕大哭,而醉于咖啡却是哀伤的啜泣。”
她告诉我如何品尝一杯12年芝华士——“喝一小口,先让威士忌在嘴里停留一阵,等到口腔细胞被麻痹的时候再一饮而尽。”我照着她说的去做,那是一种连酒鬼都能感受到的痛苦。
她看着我扭曲的表情,恶作剧一般的笑了。我擦干嘴角的酒精,长久的注视她,半天也说不出一句话来。为什么让我爱上你呢?一个直逼我灵魂极限的小妖精。
在学校里,虞歆外表张扬,内心寂寞;在我面前,她言语不多,然而灵魂沸腾。我拉着她的手,来回反复摩挲她细腻的脖子,坐在陌生人之中,肆无忌惮的享受孤独。我希望地球上的生物突然全部灭绝,只剩我们两人,永远告别所有困扰。
说来奇怪,虞歆是我第一个爱的比我年龄小的女孩,并且她使我变得奋不顾身。她虽不是我的人生目标,但如果没有她,我宁愿做一只匍匐着生死的昆虫。
她像是一颗熟透的鲜艳草莓,冰雪聪明的、懒洋洋的看着我,不停说出艰难而生动的句子,例如“玛利亚深感委屈,但照样生下了耶稣。”之类……不胜枚举。她有很多小动作,仿佛毛茸茸的小鸟,不停在我身旁跳跃,然后突然钻进我怀里,让我措手不及。
Jam House里猛烈的乡村摇滚、一杯接一杯的威士忌和黑色山度士、北京半夜寒风、清晨的低温太阳、没有尽头的相反方向的路。我的结束青春的悲剧。
爱情最大的痛苦乃是觉醒
一天清晨,我像往常一样把虞歆送回学校,在下车的时候,我看见虞歆很小心的向我挥手告别,然后迅速跑掉了。
其实这是她的一贯动作,然而那一刻我仿佛被高压电击中——原来,我并不能像一个普通的男学生一样在学校门口与她吻别,不能在操场上长时间的拥抱她,不能告诉全世界我爱她,这种生活,连我自己都受不了
我在那一刻陷入了痛苦,失败的感觉迅速膨胀。我连这些最普通的东西都不能给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羞愧再次填满我的24小时。然而这究竟是迷失还是觉醒?
爱情有时可以被看成是一次手术,它从内而外永久性的改变我们,但如果在手术还没有完成的时候麻醉剂就失效的话,觉醒的代价就是记忆中无法磨灭的痛苦。
再次与虞歆见面,我在告别前紧紧的从后面抱住她,久久的不肯放手。我在思考那句话该怎样说出口,我甚至怀疑那时搂着虞歆的人是谁,是我么?也许很像,但他真的是我么?
“你该走了,永远也不要再来。”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没有勇气再看她的眼睛,我粗暴的把门拉开,把眼前这个我最爱的女孩推出去,然后拉上门。哐当一生,余音绕梁,恍若不肯消散的奏鸣曲。
伤痛结成丝,悬在某个角落。我护紧自己的眼球,以免掉了出来。
“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觉得自己怯懦得根本就不是个男人。我连和你在胡同里拉手都无法做到,这种残缺的爱情你觉得有价值么?”我对着门喊出声音。
然后传来下楼的脚步声,一轻一重,想必那一定是异常狼狈不堪的步伐。
“我宁愿跟着你过这种日子……”虞歆并没有说出这样的话,因为她知道,这其中包含更多的责备。她甚至没有在我关门的时刻选择哭泣,只是由于她不希望我由于她的痛苦而自责。
虞歆是个远比我值得去爱的人,可我那时却没有意识到。
红色表情 停电时间
悲伤是最靠得住的放纵的理由。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门缝放了一封信。
“汤老师,我可以相信你不曾爱过我,但我不能不相信你曾启示我。如果我失去了你的爱情,也就没有必要继续相信爱情的存在。我在胡同里扯着脖子哭了,哭得很疼痛,但远远无法排解心里的悲哀。你让我离开你,我会同意你是由于爱才舍弃的这一说法。即便我认为自己不再爱你了,至少也会把你视为唯一值得我去爱的人……请相信我,如果我因你而死,在我进入天堂的时候,我最渴望的事情就是看见一个像你一样的天使在我身边飞。”
这只是六页纸中的某段。
在我看完这封信后,我什么都做不了,接着就产生了死亡的欲望,我忽然想自杀,这是种只有自己才能给自己的恐惧。我再次陷入绝望,我把信看了一遍又一遍,几乎能够背诵出来。我对虞歆的爱情已经达到浓度的极限,我的眼泪又流了下来。
她是在用自己的生命来感动我,熔化我,让我抓狂了。
我的确已经把逻辑理顺,最好的结局莫过于她能够在一周内找到新的男朋友,谈正常的恋爱,得到一切应该得到的东西。但面对这样一封用生命写的信,我能够继续这种由混蛋逻辑推导出的清醒么?
我恨不得在下一次上课的时候就告诉全班同学我爱你们所不能接受的虞歆,除了我以外没有第二个人了解她,我要告诉他们我是那个唯一知道赵敏不是妖女的张无忌,我要看见众人惊呆的目光。
晚上,我们又在Jam House见面。酒吧里的人,就像潜伏在深海里的鱼,对身边的人和事都不太计较。
虞歆居然是难得的轻松,那张愉悦的脸上似乎从来不曾经历任何创伤,她高声向我打招呼,面前是一杯橙汁,还有一条我送给她的围巾——她说她宁愿夏天也一直系在脖子上。
“你怎么不高兴?”虞歆竟然问我。“我失恋了。”
“我也是啊,这么巧!”她笑。过于悲伤的人,脸上都露出奇怪的笑容。
我再也无法压抑,马上把她拉进怀里。热情的虞歆,冰冷的身体。
“汤唯,真实的那个你在哪个星球上呢?”
空气里洋溢着形而上的音乐,一个节拍紧接这另一个节拍而出,一个鼓点紧接着另一个鼓点而入。我知道眼前的一切可能即将结束,也许就在下一个四三拍。
我觉得,无论我再下多么大的决心,也是无法与虞歆分开的,只要她依然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呼吸着同样肮脏的空气,我就会竭尽全力找到她,忘记距离,深情拥抱。
节拍乱了
暖气很稀薄,隔着时间的蚊帐,我看见生命在断裂。
虞歆送给我的那个星座玻璃杯里装满了水,她买的那个蓝色烟灰缸早已堆满。我知道我送给她或遗漏的东西她都保留着,一盒只抽了两根的Camel烟,一罐Dole橙汁,一根透明的调酒棒……最使我感动的,是她说她恨不得夏天都要一直系着我送给她的那条Nike围巾。
我开始酗酒,长岛冰茶、伏特加、威士忌和金酒一杯接着一杯往下灌——因为只有这些烈酒能让我明显感觉到它正落在我食道的哪个位置。
日复一日,我这个酒鬼也喝坏了胃。
我教的两个班里有另外两个女孩在发了疯一般的追我,其中一个还是睡在虞歆旁边的那张床,就是那个叫做丹妮的女孩。
她在手臂上用刀刻下我的名字,血红色的痕迹。我不知道如果被她发现我和歆的事情,虞歆是否会被她活活杀死。
我很生气的指责了丹妮,一气之下我说她是个疯子。
而我呢,又何尝不是?
我和虞歆的约会没有往常那样频繁了,但一个晚上可以打10次电话,她每晚10次的跑出宿舍接电话,这让她的同学感到不安。
快乐和低落犹如钢琴的黑键和白键,错落有致。
时间没有改变什么,我依然爱她。这不是消化问题,而是想念。
虞歆在慢慢的改变,她开始友善的对待朋友,把孤高和冷漠束之高阁。在交上来的作业里,那些常常互相攻击的语言中居然带着宽容的词句了。虞歆,你为此感到痛苦么?你感到委屈么?
因为爱而改变自己,其实并不是不可能的。任何人都能做任何事情,唯一的条件是能否碰上那个能驱动你的人。
“在你说丹妮是疯子的第二天早上,她一直没有醒来,她完全崩溃了。我把她带到教堂对面的星巴克,安慰她,告诉她那应该并非你的本意。当然,我是以一个旁观者的态度来说的,所以你不必担心。”
虞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竟然成为了安慰丹妮的人,然而丹妮必然想不到,其实虞歆身上有着比她深的多的伤疤。
XX不会轻易绕开你前行
爱情是青春的内耗,它不会停顿,不是朝这个方向发展,就是朝另一个方向发展。
魔镜固然是神奇的,但魔镜自身并不快乐。
我走进地铁里,这是虞歆很喜欢的地方,她常常对我说她对地铁的种种想象:
“每次到达上海北京或广州,我总是第一时间去坐地铁。地铁肮脏,埋藏灵魂,每次搭地铁都有惊奇的发现。人们都很忙碌,忙碌得以为快乐只是一种奢望了。
地铁站里人潮拥挤,却异常宁静。有时从另一个角度看就是极其恐怖的景观,所有人都互不相识,但居然是路人。”她还问我,如果全世界的地铁都相连起来,是不是就可以到任何想去的地方。
虞歆在这段尴尬的时间里找到了小橹,她是以一个采访者的身份前去的,她把三小时的谈话一字不漏的用MD录下来。“你可能认为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记者,但我更希望你能感到我是你生命里的入侵者。”
这就是虞歆惊人的开场白。
接下来,小橹一反常态的滔滔不绝,她对任何一个采访者都没有说过那么多话。小橹甚至把自己经历过的爱情都和盘托出,她的毫无掩饰让我不得不对虞歆出色的交谈能力深表佩服。
小橹最后的一句话是:“你知道为什么我会说这么多话么?因为你的每一个问题都直指人心。”
所以我常常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像虞歆这样的女孩,怎么会出现在人间?
在不能与虞歆相处的夜晚里,我开始用另一种方式与她在一起。
我拿起了相机。
暗盒背后的400柯达
摄影是虞歆在北京生活里少有的户外爱好之一,她常常背着两台相机和许多不同的胶卷,“我按下快门,就如同眨眼。”她说。
于是我和她一样,重新摸出Nikon FM10,黑夜白昼,忘记自己家在何处。
有时候就是这样,走进一个地方,就像开始了一场梦,在我拿起照相机的时候,就选择了不去遗忘。
我开始明白为什么虞歆对摄影如此痴迷。那些黑白的影像把时间狠狠的拉长了,强烈的凝固感让人不禁迷醉在时光深处。
你永远无法预知,最好的那一张会出现在第一卷的第一张,还是最后一卷的最后一张。
一天我再次走进地铁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线里面。下午6点24分,建国门地铁里的人多得让我感到头皮发麻。作为一个冷静的旁观者,我看见一批又一批的人密密麻麻的出来,走进同一个洞口,然后消失不见,而他们几乎都是同样的表情。
习惯黑夜的人往往很难面对强烈的紫外线,正如寒冷的人总是对温度特别敏感。
只有一个人站立在汹涌的人流里,明目张胆的静止着,仿佛天外来客。
那是虞歆——她架着三角架,瞳孔在取景器后,不知道她已经这样站了多久。
想必她是从取景器中看见我了,因为她总是有着不一样的摄影方式——或追求尽量慢的快门,或追求极端的长焦透视。
虞歆缓缓抬起头来,整个地铁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发现了这个秘密,她看见我也拿着相机,吃惊的样子。19岁的天真无邪,因其罕有而弥足珍贵。
我向她跑去,艰难的拨开麻木如死尸的人群。我跑到对面,却没有看见心爱的虞歆。
她为什么逃跑了?还是她根本就没有来过?
如果有一天我来找你
几次分手,几次身不由己的重新拥抱。我们越是说要分开,反而靠得越近。到了后来,连我自己也不相信自己说的话了。这条路到底要把我们引向何方?
虞歆敲响了我的门,她像小动物一样从我的腋下钻过,我带着怜爱的笑容看着她。其实我已经知道,虞歆比起一切女人都值得我爱。
“你太小了,你一定会走的。”我无可奈何的对她说。虞歆没说什么。“找一个男朋友吧,别挑三拣四的了。我觉得自己已经很难和你维持这样的关系,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我就根本无法面对你们班上任何一个学生。”
虞歆很少对我说任何浪漫的话,符合大众审美趣味的海枯石烂之类的字句在她看来都不屑一说,因为她讨厌会过期的东西,尤其是当它与信念有关的时候。但是她的眼睛里往往有比那些更让人深信不疑的东西。
“我是爱你的,虞歆,也正是因为我太爱你。”“你的道德洁癖迟早会要了你的命。”虞歆说。
“我想,我会来找你的……如果有一天,我出现在你面前,无论那时你属于谁,我都要把你抢走……”我还没说完的时候,虞歆就打断了我的话,她淡然的说:
“我一定会跟你走的。”
那时,我的身体突然有种异样的感觉,我好像听见心脏附近某条血管破裂的声音,又像是某个重要的器官突然被摘走一样。我差一点就哭了。
是的,随着日子往前推进,我所喜欢的东西将渐渐俯拾皆是。在我四十岁以前,也许还会有无数女人向我奉献爱情,但我还会像现在这样在矛盾中得到极致的爱情体验么?绝对不会了。
“为什么你每次和我见面后都要赶我走?”虞歆问。“大概是由于摩羯座的性格特点吧。”我回答道。
“也许严格来说,我们之间并没有爱情……可是,只有爱才能让这种感情生存。”虞歆自言自语的说。如果她当时能够鼓起勇气看着我,就会知道我有多么悲伤。
其实,我是真的担心虞歆终有一天会从我身边离开——如果说刚开始的时候我对她的感情多少含有欲望和被诱惑的成分,那么现在,就是纯粹的绝望之爱。我无法承受她的离开,所以同时我告诉自己,或许最好的感情,就是这种形式的纠缠不清或不了了之。
“虞歆,如果你离开我的话,那么我以后的人生中最重要的事就是和自己单独在一起。”这是我的肺腑之言,只是无法说出口。
我们都是这样,嘴里说出的都是会被遗忘的对白,只有瞳孔中的种种复杂情感,才是能够无数次回流的动人记忆。
时而你看得见,时而你看不见。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并没有考虑更多,而是重新回到激情之中。她始终没有和我做爱,所以她常常在离开之前用电吹风把湿了的牛仔裤吹干。
这真是超越想象极限的一种美丽。
我习惯于从后面抱住虞歆,感觉她的体温逐渐升高。我们外出感受寒冷,然后回到家里,慢慢缓和。一冷一热,生活因为热胀冷缩而变得节奏分明。
虞歆一边啃着苹果,一边弯着腰拼世界地图;她艰难的把一只奇异果削好皮,却在最后关头扔进垃圾桶;她问我穿什么尺寸的裤子,然后扬言要把世界上所有我合身的统统剪碎……我看着她在阳光中渐渐睁开眼睛,她发现我在看她的时候下意识的用手摸摸嘴角,或者整个人倏的全部躲进被子里。
我还喜欢看着她做杂志里的填字游戏,虞歆总爱放Mojave3的一张淡黄色唱片,或者Mazzy Star深蓝色的那张。
我拉过椅子坐在床边,心中居然柔软得一塌糊涂。莫名其妙的,绝望的情绪时常油然而生。
咖啡喝得太多反而觉得困了
投影仪把电影投在天花板上,我躺着看一部叫做《坏血》的片子——这无疑是卡拉克斯最好看,但无论如何也看不懂的片子。想起虞歆喜欢用喝苦咖啡来体验心跳、证明自己生命存在的习惯,我好像突然心领神会。
我宁愿不快乐,也不愿麻木。
虞歆给我发来短信:“你固定在哪一站上车?又固定在哪一站下车?你坐在座位上,会不会看见黑泽明的梦?”
半小时后,我在Jam House见到她。我常常以为每一次见面都将成为我们这段爱情里的高潮,然而下一次的见面总把上次的感觉覆盖。
虞歆已经和值得我爱的女人渐渐接近,无论从任何人的角度来看,都是可喜的变化。这个曾经与洛丽塔有9分半相似的小妖精,正在长出天使的翅膀。
我渴望这种变化的到来,却害怕面对自己。
“你是我最爱的,而不是最爱的其中之一。”虞歆说出这样一句话——我以前从不相信孩子嘴里说出的永远,而那时我却确信不疑。她虽然极少说情感强烈的句子,但一旦说出,就成为我笃信的誓言。
“虞歆,我只能说无可奈何,我觉得很对不起你,因为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下一站是哪里。但无论如何,作为你的老师,我最成功的教育,也许就是爱上你。”
各位读者,希望你能被这句对白感动,正如我会一辈子都记住这句话的每一个字。裸体的模特是不会在乎摄影机的角度的,因为她早已一丝不挂。
那天晚上,虞歆没有喝威士忌,也没有一杯接着一杯的酗纯黑咖啡,她表情平静的听与说,仿佛所有一切都与她无关。
我们拍了几杯火速龙舌兰,这是我第一次喝这种酒。虞歆最喜欢的电影是《37度2》,和小橹一样。她顺便回顾了一下短暂的人生,对我似是而非的笑。
摇摇摆摆的爱情,是永无止尽还是突然了断?
告别的时候,虞歆在走出几步后转过身来,对我说:
“这就是我的梦想,离开我最熟悉、最爱的人,越远越好。”
没有看清她当时的表情,这是我此生最大的失误。
真空的清晨课室
第二天早上是她们班的课,然而我没有看见她。并且从此以后,她也没有再次出现过。
虞歆——我生命里出现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精灵,就这样消失了,毫不含糊的彻底,没有任何弹性。
当一切突如其来的时候总是最致命的一击,我还来不及反应,生活就四分五裂了。那节课上我什么都没有讲,只是放了一部片子让学生们看,我独自坐在课室最后的一个座位上黯然神伤,睁开双眼,世界上什么都没有,强烈的血红色简直能要人命。
每次躺在床上看投影在天花板的电影时,我都会觉得剧情与我和虞歆的故事多少有几分相似;每次早上醒来开门,我都唯恐踩到一个明黄色的信封;每次自己煮好咖啡,我都在旋转的液体中看到虞歆的笑脸。
即使是再坚强的人,也无法承受这么大的悲伤。
那么,二楼的那个课室对于我来说还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没有能够高飞的鸟,天空不过是海的镜像。纯白和纯黑的纤细的虞歆已经离开,把这里最后一点可供呼吸的空气也带走了。
这就像一段音乐,戛然停止在某个最高音,留下趋向无穷的疑问。
有个学生在作业里写道:“我不得不说生命短暂,所以当你要去爱一个人,要挽回一次错误,要对别人说抱歉,赶快去做。”我突然想起曾经看过的一本法国小说《魔鬼附身》,重新从书架里抽出来,就再也没有放回去。我怎么一直记不起身边已经有这样一本书,早已写尽了我的人生?
我的生活一如往常,只是再也无法回到原点。我也没有再爱上任何其他女人,我愿意与空气恋爱,只要当中有虞歆的香味。
我并没有努力使自己从痛苦中挣脱开来,而是很沉醉于这种情绪,它把我带进一个世界,寂寞得只有爱情。
虽然进入程式却仍旧迷失方向
我拿出那些日子里拍的照片,想象虞歆就站在灰雾中的某个角落,似乎无法再次醒来。我摇晃了一阵,然后歪倒在深蓝色的沙发里。
我知道我会永远想念虞歆的,这并非沉重,而是幸福。每次大笑过后,眼泪都会不期而遇。
虞歆是带着什么消失的?也许她自己也不知道,其中有我不会失效的爱情。她此刻在哪个城市溜达,我要到什么地方去找她呢?她真的会如她所说,无论何时何地,都会跟我走么?
在如今的城市里,迷失是一件太容易的事情。我决定不再搬家,因为我总觉得,虞歆会再次回来。虞歆会出现的,这只是时间问题,我对此深信不疑——如果我在此之前死去,那骨灰里必定有这个梦想的残骸。
如我开头所说,这是一次足以影响一生的爱情事件,于虞歆来说是被爱与被教育同在,于我则还多了一层救赎与被感化。青春就结束在她离开的那个节点上——不知你是否能够理解我这样的说法。
闭上眼睛,需要太长的时间。忘记与虞歆有关的一切,无异于否定自己的生命。
抬头做梦,低头走路。态度明确,姿势暧昧。即使虞歆不再年轻,只剩下气质和鱼尾纹,我也能够一眼就认出她来,因为我相信,她将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在夏天里也系着围巾的女孩。
2002年3月23日星期六11:59:12 PM> 删除 -
2009-05-02 20:44:32 尘远
这些文章是33大学的时候写的~她在大学时的博客里有篇日志是这样滴:
超级人物地图
美多大厦部分:美多大厦是一栋标有企鹅散步标记的23层大楼,有办公室也有公寓,里面住满,但是各色人等进进出出,甚至有许多曾经相互关联的人都住在一起而毫无知觉,或者说,是故意要住进这里。
美多大厦是城市人关系最极端的一种体现,纠缠、间离、先间离再纠缠,或者先纠缠或间离。
我们看见这些人个发生过各种关系的人,之间也在发生各种关系。我们从这些人的重复视点去看整个大厦,整个城市。
车鼓阵部分:美多大厦有一个看上去很无趣的清洁工,名叫陶涛。他给天台起了个名字叫车鼓阵。清洁工喜欢看童话,他也知道大厦里的很多事情,就自己把他改编成了童话。一个是《美女与野兽》的前史;一个是《白雪公主》的真相(他自己那么认为);
附录部分:只有一篇文章,是被一个叫做美多的女孩放在电梯里,偶尔被发现的。是最有特殊情感的一个小说。
2 关于每个部分的文章分布:
美多大厦部分:
降解过程(我:栗人 讲述关于一升瓶和糯丸)
火速龙舌兰(我:八爪鱼人 讲述关于小免)
关于我不知道的一切(我:八爪鱼人 讲述关于我和吴邑邑、小康)
拟态虫子(我:糯丸 讲述关于一升瓶和普普)
亲爱的亲爱永远(我:老汤老师 讲述关于王离)
魔鬼附身后青春断裂前(我:汤唯老师――老汤的弟弟 讲述关于虞歆)
乌托邦外,瞬间年华老去(我:谢敏 讲述关于虞羊)
看不见的人(我:季小姐 讲述关于上升掣和前空)
灰度18%(我:汤唯 讲述关于季小姐和饼干人)
人间关系(我:栗人 讲述关于翻车鱼)
北京正午(我:普普 讲述关于上升掣、小树、莫沫)
一堆绿橙(我:八爪鱼人 讲述关于王离和阿普)
警戒色(讲述关于阿孝 小康和小橹)
说不完的饼干人(我:虞羊 讲述关于饼干人)
互补原则(讲述关于阿德和阿普)
夜遇南瓜人(讲述关于普普和南瓜人)
楼顶。直升飞机模型(我:虞歆 讲述关于翻车鱼和汤唯)
97烟花纪事(讲述关于王离 鱼泱泱和鱼辛辛)
金色眼影的性别问题(我:上升掣 讲述关于莫沫和小树)
悲情脸(讲述关于吴邑邑 小康和栗人)
瓦砾堆上的马德里花园(讲述关于上升掣和王离在西班牙的遭遇,失忆的男人就是阿德)
罂粟花伴随的人已他往(我:一升瓶 讲述关于欧阳)
车鼓阵部分:爱情的序幕或草稿(陶涛关于自己和虞歆的幻想)
我略知爱情一二(陶涛关于虞羊的幻想)
附录部分: 美多琦(这是尹珊珊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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