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nkpoper“一神教之恶”

jidian(基甸)

2009-02-18 03:11:37 来自: jidian(基甸)(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先把nkpoper在德赛的评论转过来:

-------------------------------

信仰耶稣基督的人,始终不明白自己的信仰与极端主义之间的必然联系。
在一神教信仰下,人类固有的尊严被抹杀了(人类都是罪人,在神面前是无足轻重的,连神的儿子耶稣都可以无罪而被杀,并作为神的计划的一部分)。无原则的仁爱和无原则的以杀人惩恶,实际上是这一条藤蔓上的两个果实。这也是为什么诸一神教都以仁爱为号召,它们之间在历史上却发生过无数恶性宗教冲突的原因。

  • jidian(基甸)

    2009-02-18 04:50:32 jidian(基甸)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nkpoper兄,
      
      你在德赛的以上评论是回在我的《在仇恨之处播种宽恕》(http://www.de-sci.org/blogs/jidian/?p=19384)一帖下面的。我那篇文章显然不说明任何一神教“无原则的仁爱”,更不说明任何一神教“无原则的以杀人惩恶”(最多可以说明“受基督教文化影响比较深的美国人或者西方人相对来说比较宽容、更能饶恕”)。你的评论似乎缺乏针对性。(你对任何宗教信仰有意见、你有多喜欢辩论,都没问题,问题是我的帖子本身并没有你所批评的问题。我希望你能“就事论事”。)
      
      我是个“信仰耶稣基督的人”,但我不“信教”——我的信仰对象不是宗教。世界上所有的宗教信仰,包括基督教、无神论、回教、佛教。。。无论是一神、多神或无神论,都由信仰者实践。信仰者都是人,是人就有人的问题。所以“宗教之恶”,在我看来,其实是人性(或者“人的罪性”)的问题,并非“一神教”独有。
      
      兄似乎很喜欢辩论。我倒一贯不回避争论(“坐而论道”也可以说就是开来争论的)。但是我个人的感觉是你对基督教信仰严重缺乏了解却特别喜欢批判基督教。好比上面这段,短短几句话,就有不少误解。比如所谓“人类固有的尊严被抹杀”。基督信仰抹杀人类尊严吗?圣经说人高于其它动物,因为独有人有上帝的形象,是照着上帝的形象被造。即使人背离上帝堕落犯罪,上帝仍然赐予救赎,目的也是恢复人被造原初的尊严和美好。又比如“连神的儿子耶稣都可以无罪而被杀,并作为神的计划的一部分”。耶稣成为“替罪羊”的代赎是上帝特殊的恩典,也是独一无二的特殊事件,正反映了上帝既是完全的公义,也是完全的慈爱。如果拿这个来批判基督信仰是宣扬“可以为了上帝而杀害无罪的人”,我觉得实在是太离谱、太扭曲了。
      
      你在德赛贴的基督教与佛教的比较(http://www.de-sci.org/blogs/nkpoper/?p=19340),也是漏洞百出、多处硬伤,我去看了一眼,说实在的,觉得你对基督(教)信仰的了解实在太少,错误太多,回起来会太废劲,所以我没有评论(另外我一贯认为博客不比论坛,不是辩论的好地方)。网上常见对佛教等了解太少的基督徒批判佛教等,我和一些非基督徒朋友一样不以为然。但你批判基督教给我的印象也是一样。再好比你的“上帝存在吗(辩论用)”,我转到“坐而论道”这里(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5379492/),网友说“层次太低”,都不愿意多评论。说实话,如果你对基督(教)信仰充满了不正确的误解和偏见,多“辩论”确实是浪费时间。德赛上的非基督徒,批评基督徒的,包括在我的博客留言的子平、飞虎(flyingtiger)等,相对就要好得多。所以我个人觉得你适合写科普、时评等等,那些可能是你的强项。但基督(教)信仰批判真不是你的强项。
      
      当然,你非要批判基督教那也是你的自由。你绝对有信仰与言论的自由。不过如果你愿意,我还是希望你多了解一些再来批判。你也不需要去教会,在网上到处都有很多这方面的辩论,你的质疑和批判其实都是已经有人辩论过很多的(不是你首创),你不妨先看看已经有的讨论(争论)。我还专门收集了这十几年来网上相关辩论的代表帖:http://www.godoor.net/jidianlinks/apologetics.html
      
      
      


这个小组的成员也喜欢去  · · · · · ·

神学读书会
神学读书会 (2771)
C. S. Lewis
C. S. Lewis (895)
基督徒书友会
基督徒书友会 (2320)
基督教新教
基督教新教 (1440)
今日基督教中文讨论组
今日基督教中文讨论组 (848)
基督教会史
基督教会史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