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ingtiger:进化生物学是否已足以解释一切人类行为...

jidian(基甸)

2009-02-17 11:22:39 来自: jidian(基甸)(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标题:flyingtiger:进化生物学是否已足以解释一切人类行为?

进化生物学是否已足以解释一切人类行为?(一)

flyingtiger

http://www.de-sci.org/blogs/flyingtiger/

我本来一直以为自己对进化论还算有基本的理解,不就是基因突变,自然选择,适者生存嘛。但是我没想到很多旧有的想法却可能是不正确的,比如说,一直以为进化的目的就是理所当然地为了“维系物种的延续”,也就是说群体中的个体不断变异,以适应自然选择,好让自己的物种获得更好的生存能力,一代一代延续下去,这个叫做种群选择理论。

但是并不是这么回事,据说正统的进化论学说是否认种群选择理论的,而且连群体选择理论甚至个体选择理论都一概否定的,而是认为基因才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所有一切的生命现象都只是为了完成基因本身的复制,为了这个目的,物种,种族,种群,甚至个体的生存都要为之让路。这个叫做基因选择理论。

据说这个才是学术圈内早已公认的科学理论。而误信种群选择理论的只是我们这些属于外行的大众。

确实,以前我就感到有点奇怪:为什么人和老鼠这两种外观上看上去差异巨大的物种,却有百分之九十几的基因都是相同的呢?用基因选择理论来看这就很好解释了,因为基因选择理论宣称:“所谓进化,就是指基因库中的某些基因变得多了,而另一些基因变得少了的过程”,人和老鼠都不过是为了完成基因自我复制这个终极目的而创造出来的生存机器,或运载工具而已,只是临时性的组合体,是进化的工具,而不是目的,所以虽然外在看来差异巨大,但实际上不过是同样性质的一种外壳而已,而内核却是另一种东西。

也许“进化”这个用词本身就不妥,很容易让人错误地把思路引导到“从低级到高级”上面去(我本来还想说中文真是害人,但是evolution也一样能够让人产生这种联想)。

而道金斯干脆就赤裸裸地宣称:基于基因选择理论,由于基因自我复制这个唯一且终极的目的,由于这种自我性,自利性,表现在被基因所控制的个体身上,也呈现出同样的唯一的自利性,自私性。而互利性只是错误的种群选择理论所臆造出来的幻觉。所有能在自然界观察到的生物互利性行为背后都是基于生物的自私性的,是伪装起来的自私行为。“普遍的爱和普遍的利益在进化论上是毫无意义的概念”。

我在《自私的基因》此书的序言中还看到这么一句话:“如果欺骗行为是动物间交往的基本活动的话,就一定存在有对欺骗行为的强烈选择性,而动物也转而必须选择一定程度的自我欺骗,使某些行为和动机变成无意识的,从而不致因蛛丝马迹的自觉迹象,把正在进行的欺骗行为败露”。

这似乎是说:生物个体为了自利的目的互相欺骗时,该个体为了要成功地骗过其他个体,甚至不得不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自我欺骗,让自己也相信自己确实是在利他,或者自己意识不到自己是在为了自利而欺骗其他个体,也就是要做到“入戏”“进入角色”,这样才能更好地伪装自己的真实意图。而个体这种能够更好地伪装自己从而更好地欺骗的基因,会被自然选择筛选出来,繁衍下去。

不管人类社会如何残酷,黑暗,尔虞我诈,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确实是有稀少的“高尚”“无私”“有牺牲精神”“有爱心”“有人道关怀”的个体始终存在,没有绝种,虽然这按理来说是违反基于进化论的生物学规律的。但是现在似乎却可以这样来解释:那是因为要么他们只是一些自欺欺人的“傻瓜”;要么是精明的伪装。而这就是他们的一种生存策略。

这真的是一个很可怕的推论,因为这足以把我们对于人性中尚存有真善美的最后一丝信仰彻底摧毁掉。

据说这些早已经是被普遍公认的科学理论,我虽然其他什么东西不肯轻信,但这是“科学”,我却不敢不信,如果这就是“科学”给我们揭示出来的真相,虽然如此冷酷,但也只有忍痛接受。

于是我粗略地浏览了一下其部分的论证过程。虽然道金斯花费了很大的篇幅来阐述在“原始汤”中从有机大分子到能自我复制的DNA再到原始的细胞的整个原始生命起源过程,但实际上这根本是没能得到任何证据证明的假想理论,因为“当时无人在场目击”。

但这个我们可以不用管它,反正最终,原始生命还是在几十亿年前的某一天产生了,不管它怎么产生的。

但是接下来,道金斯就开始遇到一个更大的困难了:他所宣称的能够精确地控制我们人体这种“基因的生存机器加运载工具”如何运作来最大程度地保障基因们的自我复制的机理,是如何具体起到作用的。那些初始的复制基因是如何按照能够最大程度地保障基因们自我复制这个基本原则来制造出从蛋白质到细胞到胚胎最后一直到人体的呢?

道金斯自己承认:对这一过程是如何发展产生的,也许要花费几个世纪才能研究出来。他所谓的“基因的作用”,说到底原来也只是属于猜测性质的“间接作用”。

他连这一关都还过不去。

想要用还原论把基因如何精确地控制人体运作的这整个过程证明出来,那就要一级一级地把这个过程从人的社会行为到生理心理行为到神经肌肉内脏器官到细胞组织到蛋白质再到基因再到有机分子的化学反应再一直到原子的物理运动像数学的一加一等于二那样绝对精确地还原演算出来。但这似乎是不可能的。

而且又怎样能够做到具体让某个基因跟具体某种行为一一对应呢?因为据说科学研究表明:某种行为可能有上百个基因同时在协同起作用。这就没办法让自然选择将某种基因直观地识别并选择出来。

而我现在又知道了:原来还原论并不是科学,大数量基本粒子构成的高度聚合体是不可能用还原论还原出来的,据说在大数量基本粒子构成的高度聚合体中每一个层级的单位都会因为这种聚合而获得原来并没有的性质改变,从而影响到整体的性质改变,而这是不能从单个基本粒子的运动规律推演出来的,更何况基本粒子的测不准性本身就导致了它的不精确性。妄图还原一切的还原论倒才像是伪科学。

这让我想起了十九世纪的机械论,怪不得丹皮尔在《科学史》中对这种机械论报以怀疑的态度。

但是这些我们还是可以暂且不用管它,因为道金斯的论证主要还是基于对动物行为学上的现象观察和实验而得来的,而不是什么对“基因作用”的还原。

道金斯用了大量的动物行为例子来论证,很多很精辟。这其中最让我信服的大概是关于性选择的部分,因为这应该是最直接跟“基因复制”这个主题相关的。

比如说:雌性个体对雄性个体进行选择的“家庭幸福策略”中,雌性个体为了筛选出具有忠诚和眷恋家庭生活特性的雄性个体,会“长时间地搭架子,忸怩作态”,凡是缺乏耐心,等不及雌性个体最终答应与之交配的雄性个体就会被淘汰掉。而这是动物中一种常见的现象。

这个例子让我印象深刻地感受到:进化生物学原来可以取代一切人生箴言小册子来作为指导我们人生的指南。从而我对他的基因自私性理论开始信服,并感到振奋:因为我发现我可以用这种理论来解释为什么由“中国人”组成的社会总是热衷于内斗。

简单地说:既然进化不是为了什么“种族的延续”,而只是基于基因复制的过程,只是为了这么一个目的,那么中国人大多数都极端自私自利,为了个人的蝇头小利都不惜不择手段地损害他人以及集体的共同利益,热衷于内斗,哪怕是对同道,朋友,这样一种普遍现象,不就得到了一个很好的解释吗?

因为既然不是为了“种族的延续”,那当然就不需要“互利”了,而只需要不顾一切地完成个体的基因自我复制这个目的。

在这个目标下,不要说他人,集体,甚至个体的生存都要为之让路,因为在生存和繁殖这两个进化的要素中,其实就连生存都不是进化的目的,而只是繁殖的前提条件而已。

关于上面这段话是可以证明的,我想到一个例子:就是母螳螂和公螳螂的交配,在交配过程中,母螳螂会把公螳螂吃掉,但是公螳螂仍然要不顾死亡的危险去完成交配。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就连个体的生存与否都是为了繁殖(也即基因的复制)这个最终目的服务的。

将此理论考之于中国人,可以看出:中国人的繁殖量是惊人的高,但是整个种族的生存状况却又惊人的低下。这就很明显地表明:中国人是哪怕不顾自身种族生存的任何困境,也要不管不顾地去完成繁殖的使命,这也许可以说是每个个体一种无意识的生物本能(复制自己的基因)导致的集体行为。

同时,这似乎也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中国历朝历代的统治者特别是现今的统治阶层,完全不顾整个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乃至存亡,完全不理会任何有识者的苦苦劝告,完全不顾众多“同胞”的死活,一意孤行地要把僵化的死路走到底的心态。这个从基于基因复制的自私性的生物本能上来解释,似乎就应该是这样的:“我们就是要让你们其他人活不下去,或者活得艰难,这样我们才能活的更好。这就是我们唯一的人生目的。”因为本来就不存在什么我们共同的种族利益的问题。

其实,或许本来也不存在什么“种族的延续”的问题,进化的过程本来是以亿万年为时间单位的,我们之所以能明显地看到似乎有一个个明确分界的“种族”“物种”在“稳定”地存在着,是因为我们观察的时间太不够长,区区几千年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都只是生物演化的一瞬间,我们看不到他们随时在形成另外一种东西,同时又在慢慢地灭绝。

因为前面说了,相对于万古长存的基因来说,个体,群体,种群,或者种族,物种,都只是一些临时拼凑的组合体,为了完成基因复制这个目的而存在,只是一些“生存机器”“运载工具”“外包装”,随时都在土崩瓦解。

至此,似乎我已经能够成功地解释中国人热衷于内斗的原因了。但是却解释不了其他国家比如说西方国家的情况,因为在那些社会里似乎明显地表现为互利性为主要特征。常听在欧美生活过的人描述那些国家里人们如何彼此友爱,尊重,互助,对我来说,有如听“海客谈瀛洲”般的感觉。

不过,我想这个问题或许可以反过来思考:这种现象,是一种有序的但不稳定的状态,它会慢慢演变为一种无序然而稳定的状态,类似于热力学中的熵增。而它最初能够达到这种局部有序的不稳定状态,也是因为有着得天独厚的某种外部条件给它供给能量。

道金斯在论述为什么群体选择理论是错误的而基因选择理论才是正确的时,用同一群体中自利者和利他者的博弈作为说明,论证当一个群体中只要有少量的绝对自利者,就可以很快将大量的利他者淘汰殆尽,而利他者趋于消亡之后,剩下的自利者也会因为过于激烈的斗争导致生存状况变得恶劣,从而导致整个种群的灭绝。

而一个绝对不含自利者的种群是没有的,即使有,其他以自利者为主体的种群也会逐渐渗透进来。

这就是说,类似于中国人这种自利者对于利他者占据优势的种群,虽然自身的种族生存状况变得很差甚至有消亡的危险,但是它对于西方人那种利他者相对占据优势的种群却具有能够将其渗透颠覆的能力。

考之于历史也可以发现:其实西方的民主人权文明,在人类历史几千年的黑暗中,也只是明灯一闪,古代初级阶段的民主文明——雅典,罗马共和国,今天的欧美,在所占据的地域和时间总体比例上,是居于少数的。将来谁胜谁负,还是个未知数。

这不是一个美妙的前景,然而这一切推论都建立在绝对的基因选择理论基础上,问题是这个理论绝对正确吗?

道金斯对于自然界存在的几种典型的动物利他性行为,如:群居的鸟儿看到鹰时为同伴鸣声报警,是这样解释的:那是为了唤起同伴群起逃跑好为自己作掩护,因为自己单独逃跑危险更大;而群居的瞪羚面对捕食者时挑逗性的跳跃,他说那是为了向对方炫耀自己的强壮暗示对方去捕食其他瞪羚。

从这种解释看来,是有点强词夺理的,似乎群体选择理论并没有被从根本证据上驳倒。

故而,我也联想到人类社会中也存在这么类似的无法用基因选择理论来解释的现象和个体,如宗教教徒。

按照基因选择理论,复制基因是生命的唯一使命,那么,哪怕你是一个富有的单身主义者,或者丁克,哪怕你自己觉得你自己幸福快乐,但是从进化论的角度来说,你却是个失败的生命。

道金斯或许是为了不让读者太感失望,最后又提出了一个meme理论,也就是一种所谓“文化基因”的东西,并为这种东西还找到了一个物质基础--我们的神经系统。

他认为人类可以靠着这种东西自我修正,改恶从善。这就又回到了形而上学的领域了。

而还原论的破产,是不是也暗示着:至少人类的精神领域,仍然可以留有上帝存在的余地?


  • jidian(基甸)

    2009-02-17 11:23:29 jidian(基甸)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进化生物学是否已足以解释一切人类行为?(二)

    我本来无意于简单地否定或者肯定什么东西,因为这样做往往很危险,容易落入定势思维的陷阱。而且对简单地复述别人的观点也不感兴趣,因为人云亦云难免陷入思维懒惰状态。任何引用,都是为了便于引申出自己的想法,或者怀疑。所以往往是先大致引述要讨论的话题,然后对其简单明白的部分先进行肯定确认,对有疑点的,论证不明的,自相矛盾的,不能自圆其说的,模拟两可的地方提出质疑,引发正反两方面的反驳辩论,在这个过程中触发新思维。

    我对所谓“自私基因理论”本来就只是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然而有网友在并没有真正理解我本意的情况下,就匆忙抛出“实例”来对我进行“反驳”:
    “举四个生物行为实例来驳飞虎“基因无牺牲论”:龙虾岩羊螃蟹和蝗虫

    1、澳大利亚龙虾在迁徙时,是列队行进的。一旦被马面鱼盯上,就不时有虾英勇出列诱其注意— 澳虾若草虾,无螯,爪舞之的,无非是以肉吸引敌手,以个体基因的牺牲,来保种群。

    2、岩羊群被大狼撵,到断崖边,沟阔大于一跳。狻巡徘徊后,即有羊跳半空,让后续踏其背再跳过沟。自己则粉身碎骨。此时,保基因是保种群之基因,而非简单的自私自利。

    3、我们知道,阳澄湖大闸蟹,能叠罗汉外逃,垫底的也是牺牲。

    4、蝗蝻抱团滚过河。。。”
    这些网友往往并没有耐心深究细查要讨论话题的实质含义,只满足于简单地用“实例”来“反驳”别人,而不认真考察所谓的“实例”是否是“民间传闻”(另一网友的反批驳)或者可能有另外合理的解释。

    首先,前文所提到的“基因选择理论”(或者自私基因理论),并不等同于他所理解为的“基因无牺牲论”(这是一个很粗心的误解),我已经说过了:基因选择论的核心是“基因的自我复制”,也即所谓“繁殖”,而不是“生存”,在“繁殖”这个终极目标下,就连个体的“生存”也要为之让路。

    其次,即使有“牺牲”,你怎么能就那么肯定这一定是在“保种群的基因”呢?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并不需要用到这种不常见(或者根本就不确实)的例子,有一些更为常见更明显的例子,那就是蚂蚁和蜜蜂的社会行为:群居的蚂蚁和蜜蜂的社会中,绝大多数的成员是充当工蚁工蜂等“奴隶”角色,没有自己的任何个人利益追求,完全为他人服务而生存,甚至很多时候还要牺牲自己来保护其他成员(如女王)。

    而道金斯对此进行了很详细的解释。

    他的解释猛一看上去很简单有力:那是因为这些工蚁工蜂它们自己不繁殖(但到底是生来就没有繁殖能力还是自己主动放弃了繁殖就说得很模糊,不过似乎是后者)。

    所以它们不存在复制自己基因的使命,而是负有复制“女王”基因的使命,所以它们为“女王”而生存。【这是我最初的理解】

    但是我马上就想到:如果这些工蚁工蜂自己不繁殖,那么它们又如何把这种生来就主动做奴隶的基因复制下去呢?

    从该理论进一步的论述中,可以看出这个问题似乎是不言而喻的:那当然是女王自己在负责不断复制出这种基因,不断制造出带有这种奴隶基因的工蚁,另加少量带有女王基因的后代,这样,她自己才不至于没有人喂养和保护,同时又可以腾出精力来复制自己的基因。而这个正是进化的结果,因为不能这么做的女王在进化的过程中早就已经被淘汰掉了,剩下来的都是能够复制出奴隶基因的女王,以及自愿做奴隶的工蚁(因为如果它们不去做奴隶,就没有女王给它们生育下一代的女王,这样它们最后整个种群都要灭绝)

    很有趣吧,在此我们可以发现:不管面对多么奇异和彼此矛盾的事情,进化论总能用“存在了就等于合乎我的理论”这种逻辑作出解释:这本身就是进化的结果(外加条件往往是:只要时间足够长)。但实际过程我们反正也看不到。

    这么看来,似乎进化论既不能真正证实,又不能证伪,是个万能理论。

    不过这句话我只是随便说说,千万不要急于批判。下面我们言归正传,回到最初的话题上来:从上面蚂蚁的例子看来,这不正是证明了工蚁们是在为“保种群基因”而生存吗?不正是证明了彼此互利的“群体选择论”的正确吗?

    但是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从道金斯进一步的论述中看出:原来工蚁们所做的一切并不是在为“复制女王的基因”而努力,而是在“复制自己的基因”,从而,到底工蚁才是奴隶还是女王才是奴隶也成了问题。

    这听上去很费解。不过道金斯根据遗传定律做了一番繁琐的计算,得出了这个结论。这里我用文字描述一下:

    简单地说:同属于膜翅目的蚂蚁和蜜蜂这一类昆虫,它们有一个奇特的“性决定体系”,女王一生只交配一次(并且据认为是跟同一个雄虫),然后把精子储存在体内,在十数年中用这一次性储存的精子不断生育(注意这些精子都是完全一样的),而女王生出来的雄虫都是没有父亲的(因为都是由没有受精的卵子变成的,从而他们只有一半的染色体,并且每次分裂出的精子都是完全一样的并且带有自己全部基因,然后再跟下一代女王交配时就能把自己的基因完全复制过去),而女王生出来的雌虫却是正常的(受精卵变成的),带有全部染色体(分别来自父亲和母亲的一半)。

    所以雄虫和雌虫跟母亲的亲缘关系指数都是1/2。

    也就是说,雄虫和雌虫都有母亲身上的一半基因,可看作是半个母亲的复制体。但是同一母亲(同时也是同一父亲)的雌虫和雌虫之间的亲缘关系指数却是3/4,也就是说彼此之间可以看作是3/4相近度的双胞胎姐妹。她们的亲缘关系比之跟父母和兄弟之间更近。

    这样,同一个母亲(同时也是同一父亲)的雌虫之间,她们基因的相近程度不仅比跟雄虫之间,而且比跟母亲之间更高。所以她们宁愿让母亲代替自己生育3/4相近度的双胞胎姐妹,而不愿意自己生育自己的后代(因为自己生育的后代不管雌雄都跟她只有百分之五十相同)。

    所以说到底,实际上是这些表面上是奴隶的雌虫在把她们的母亲当作是生育工具在为自己复制基因。

    那么,根据这一推论,那雌虫们就应该尽可能地让母亲多生女孩少生男孩(但也不能一个男的都没有,因为还要靠他们跟下一代女王交配),经过计算,这个男女比率大概应该在1:3对雌虫来说最有利。而生物学家经过实测,证明了确实是这个比率。

    另外,从女王的角度来说,男孩和女孩的比率在1:1对于最大限度复制她的基因最有利。而她也确实为此在跟自己的女儿们进行明争暗斗。

    至此,科学家们似乎已经用事实证明了这是一个令人心悦诚服的“科学”理论。

    但是对另一种昆虫--蜜蜂的观察发现:雄虫却比雌虫多得多,对此生物学家们解释为是可能每一次分离一个新女王出去都带走了额外数量的工蜂。

    而这个精巧的理论还有一个可疑之处是:那就是女王最初交配的时候与之交配的雄虫可能不止一只,这样女王体内储存的精子就可能不止一种,那生下来的女孩就不会个个都是3/4相近度的姐妹了,这样就会发生混乱了。道金斯论述到这里时承认他“开始感到有点晕头转向”,然后决定结束话题。这真的是很让人感到失望。

    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我对“基因选择论”从怀疑到信服,又到发现更大的疑点。除了上面这些,我想我还发现了“基因选择论”一个可能是致命的漏洞:

    复述一下上面的那个现象,作为工蚁的雌虫,她们因为女王生育的跟她们3/4相近度的多胞胎姐妹比她们跟女王之间以及她们跟自己繁殖的1/2相近度的后代之间的亲缘关系更近(或者说基因相近度更高),所以她们“感觉到”跟这些姐妹间更“亲切”,所以她们“宁愿”自己不生育而“宁愿”喂养女王让女王代替自己生育。在这个叙述中,问题出来了:那她们是怎样识别出那些姐妹在基因上跟她们有3/4相近度的呢?

    道金斯的解释是:那是靠气味识别的。

    那么,我们把这个问题推广至人类,一对双胞胎,按照“基因选择理论”,他们之间的亲缘关系比他们跟自己父母以及子女之间的亲缘关系更近(基因相近度更高),因为他们的父母和子女都只是“半个自己”而他们的双胞胎兄弟或者姐妹却是“另一个自己”(纯粹生物学角度),那么他们就应该“感觉到”(这个“感觉到”就不同于上面那个拟人化的“感觉的”了,而是已经能够带有主观性的了,因为毕竟已经是有自我意识的人类了,“基因的作用”就必然能够作用到这个层面)自己的双胞胎兄弟或者姐妹更“亲切”。但是不是这样的呢?

    根据大量的报道,似乎在双胞胎之间确实存在着一种类似于“心灵感应”的“作用”使得双胞胎之间“感觉”更“紧密”。那么,这个是不是就是“基因的作用”呢?

    但是这些类似的个人体验却似乎是被判定为伪科学的。但不管怎么说,毕竟似乎还有迹可寻。

    但我们若进一步把这个问题推至普通人,更大的问题就出来了:那就是,一对父母和子女之间,如果从子女生下来就失散,从来未见过面,突然有一天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重新相遇了,那么他们会不会因为“基因的作用”能够自动识别出来,或者说一见面就感到“很亲切”并无条件地马上愿意对对方好。

    按照“基因选择理论”,由于“基因的作用”,这就应该是必然要发生的情况。但实际上很显然不是这样的。

    我是很能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的,虽然进化论者们特别是基因论者们总是不断强调进化是没有目的的,随机的,偶然的,没有主观性的,但是他们在阐述各种生物现象时,却又总是习惯于使用各种带有主观性的描述,比如说什么“因为基因的作用,或者环境的作用,个体宁可,愿意,倾向于,要,必须”,这个时候我就要善解人意地认识到这是因为他们缺乏语言表达力才这么比拟,善解人意地把他们的意思理解为:其实这些生物现象都不是带有主观性的,这些奇奇怪怪的生物,它们在做这些奇奇怪怪的事情的时候,并没有任何主观意识要去做,它们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只是因为亿万年无数次随机的基因分裂重组产生的程序编码变异之后,在这些形形色色的程序操控下,没头没脑地按照固有程序重复着种种动作。

    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个程序(基因)一定是要在随时地实时起到作用才行!而不是把生物体制造出来了就不管了。道金斯也承认:基因不仅在监造生物体时作用着,而且制造出来以后,一直到这个生物体死亡,该程序(基因)都还一直在通过种种神秘的化学反应之类的机理在调控着生物体的行为。

    那么,从小失散从未见过面的父母子女之间当他们重逢之后不能有效互相识别出来,这就可以证明基于“基因自我复制”的终极目标的“基因作用”并没有显现出来,因为他们若不能互相识别,就更谈不上有效进行下一步的“基因的自我复制”(抚养子女)了。并且也同时证明了在父母一开始生出子女时是从逻辑上判断出这是自己的子女并决定加以抚养,并不是基于“基因的作用”,而是基于主观性的理性推论(如养儿防老)。

    有网友批评我前文中关于中国人社会大量生育而不管社会状况恶化的分析是“牵强附会”“糊里糊涂”,其实你要说那是胡说八道也可以,反正责任不在于我,因为我也是根据道金斯的绝对的基因选择论推导出来的(虽然我对这个理论半信半疑)。

    虽然道金斯最后又画蛇添足地提出了一个meme(文化基因)理论作为修正(其实这个meme在我看来在适用于人类时起到的作用可能更大),但这个meme的作用不管它能够对“基因的作用”起到何种修正作用,但它首先必须以基因的作用为前提,也就是说,必须先有一,然后才能有二,而有了二之后,一并不会凭空消失。也就是说,“基因的作用”仍然会存在,不会因为有了后发的“meme的作用”就凭空消失了而不先行显现出来。

    我已经很宽宏大量了,“基因的作用”究竟是通过什么机理产生的我已经不准备追究,我现在只想看到“基因的作用”到底出现没有,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却并没有出现。

    再举个例子来说明:当眼睛看到一个性感的女人时(一般有好基因),哪怕是从不明性事的人,一般也都会产生强烈的性冲动,这个我就比较能够理解,这很明显就是基因在起作用了,可能基因已经预先在人的大脑皮层里建造了一个与这个形象类似的能刺激性器官兴奋的由神经网络分布构成的图形,一旦外部感知的形象与这个预先构造的形象重叠,就会经由神经系统刺激到性器官从而产生兴奋。

    但是,在子女和父母互相识别这个问题上,这个更应该比看见性感女性更容易产生兴奋和冲动的情况上,事实上基因却什么“作用”也没产生,这就很不应该很不合理了。如果没有任何外部条件从主观意识上来促使双方意识到自己有亲缘关系的话,他们不仅会始终不能相认,甚至还可能成为仇敌大打出手,这种事情在现实中并不是没有发生过。这就完全违反“基因的唯一作用就是最大程度有利于自身的复制”这一基本原则了。

    也许读者会反驳说:父母既然已经生下了子女,复制自己基因的任务就算完成了,所以基因没有必要再让人体进化出还能识别出子女的功能,但是很显然不是这样的,基因自我复制这个过程中绝不仅仅只包括生下子女这一个环节,抚养子女长大甚至可能还更为重要更不可少,这在几乎绝大多数动物中都是这样的,所以生下子女还远远不够,复制基因的过程还远远未完成。而很多动物都能够识别出自己的子女,但人类却似乎不能。

    我对“基因选择论”本来既不报全盘肯定也不抱全盘否定的态度,从我们上面若干例子也可以看出:有时候“基因的作用”似乎显现了,有的时候却没有显现。而道金斯一再用非常肯定的口吻宣称:“基因的作用”是决定性的,甚至是唯一的,终极的,绝对的,而这个据说又已经被公认为“科学”的理论,这就不由人不对其吹毛求疵地加以怀疑了。


  • jidian(基甸)

    2009-02-17 11:24:39 jidian(基甸)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永远都能够自圆其说的进化论

    【进化生物学是否已足以解释一切人类行为?(三)】

    earthengine网友这样解释为什么人类中生来就从未谋面的父母和子女之间不能在分别多年重逢之后自动识别出来的问题:

    “至于说,为什么失散后不能自动辨认出亲属关系,这是因为人类进化太快了。想当年第一批猿人活动的范围可能一生也就是一个树林子,人口更是稀少。这种情况下失散后重逢的几率无限接近于0。只要进化出基本的,在朝见口晚见面的情况下能辨认出彼此,基因的任务也就算完成了。

    但是现代社会高达数十亿的人口分布于全球,人口密集区域每个人每天上街都能看见数以千计的陌生人。这种情况是基因始料未及的,也就不可能对这种情况有所准备。”

    但这个解释很难让人满意,因为在我看来这是个本末倒置的解释。

    earthengine网友的意思说白了就是认为人类一开始并不怎么需要这种能够互相辨认出亲缘关系的功能,所以并没有进化出这种功能(但还是进化出了一点点“基本的,在朝见口晚见面的情况下能辨认出彼此”--但其实这个说法也肯定是错误的,因为哪怕是在朝见口晚见面的情况下能辨认出彼此,那也是主观性的逻辑推理加记忆的结果,而不是靠基因进化出来的动物本能。因为你若把生下来的小孩第一时间跟许多同样的新出生婴儿混杂在一起,而不让其父母有机会和时间对它做上标记或者进行特征记忆,那么之后其父母肯定是不能再识别出哪一个是自己的子女的。实际上,在原始社会中,子女和父亲之间就是不能互相识别出来的,但母亲和子女之间却能互相识别出来,因为母亲有机会对子女做标记),而后随着人类社会人口增多流动性增大变得需要这种功能的时候,基因却又来不及进化出这种功能了。

    在此,我们可以不管到底是一开始更需要这个功能还是社会流动性变大后更需要这个功能,这个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我们要注意的是:earthengine网友的上述解释是预设了这样一个前提的,那就是人类一开始就从不具有这种“能让彼此互相识别出亲缘关系”的基因或者功能的(而且好像事实上也确实是这样)。

    但是这从理论上来说却是不合逻辑的。因为我们知道人类是从类似于蚂蚁这样的“简单”生物进化来的,而从我们前面举的蚂蚁的例子可知:蚂蚁居然连3/4基因相近度的同胞姐妹比自己的父母和子女更亲都能够识别出来,并加以选择。那么,人类的基因库里面理所当然地完全应该遗留有这些远祖的这种识别基因(因为这种基因是有利无害的,即使暂时没有用,也不会被淘汰,最多不过被稀释),虽然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获得这种基因,但至少在某一部分人身上应该能够具有这种基因,进而具有能自动识别亲缘关系的功能。

    只要能发现哪怕一例这种例子,就能够证明至少在这个问题上“基因选择论”是正确的。

    但是似乎没有。

    其实,到底动物是不是一定必须具有这种基因(或者这样的基因导致的识别能力)?其实也不一定,因为很多的动物也不能识别出自己的子女,比如说有的鸟类就经常把别的鸟类寄生在自己巢穴里的子女当作是自己的子女抚养。

    但反过来说,也绝不能说这种识别功能就可有可无,因为不管是基于“最大程度地复制自己的基因”的基因选择论原则还是基于现实利益,任何动物错误抚养了别人的孩子都是对自己不利的。不然的话人们也不会热衷于去做亲子鉴定了(据说亲子鉴定表明,在北京受试者中15%的男人都是戴绿帽子的,而这也是导致离婚率增高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有些动物的雄性在跟雌性交配前,雄性还会特意分泌出一种气味让雌性流产,以把她跟别的雄性怀上的孩子打掉,好怀上自己的孩子。

    而我认为人类完全有理由应该具备这种识别能力还因为前文曾经提到的蚂蚁的例子:作为工蚁的雌虫,她们因为女王生育的跟她们3/4相近度的多胞胎姐妹比她们跟女王之间以及她们跟自己繁殖的1/2相近度的后代之间的亲缘关系更近(或者说基因相近度更高),所以她们“宁愿”自己不生育而“宁愿”喂养女王让女王代替自己生育。

    作为人类,我们尚且需要做一番计算加文字说明才能让别人明白:工蚁跟她们的同胞姐妹比工蚁跟母亲以及子女在基因相近度上更高,亲缘关系更近。但是工蚁们却天生就具有能够自动识别出她们的姐妹跟她们基因相近度为3/4而她们跟母亲和子女基因相近度为1/2这么复杂的关系,这是不是太过于匪夷所思了点?

    而这个问题中,更要害的一点还在于:就算工蚁们能够识别出来,但是她们凭什么就一定得选择这种做法:自己不生育,喂养女王母亲让她代替自己生育?

    因为即使自己生育的后代虽然只有1/2的基因相近度但毕竟也有1/2,也是自己的一半基因,而女王母亲代替自己生育的同胞姐妹虽然有3/4的基因相近度但也不过多出了1/4而已,而为了多复制这1/4的基因就必须选择一辈子做奴隶伺候女王,喂养她,必要时还得牺牲生命保护她。这不是也很不划算吗?

    进化论会解释说:这不是主动选择的,而是被动进化出来的。

    但若是进化的结果,就应该起码两种行为模式都进化出来,因为并没有理由后一种方式会比前一种方式更不适合生存。

    基因选择论则会解释说,因为进化的唯一原则终极原则是:最大程度地复制自己的基因。所以前一种方式能够更多地复制工蚁的基因,所以工蚁们进化成了那种行为模式。

    但如果按照这个原则,那么根本就不应该产生出减数分裂的有性生殖这种方式,而应该所有生物都采取类似于克隆的无性生殖的方式,才能更完全地复制自己的基因。

    而且,工蚁们并不是“主动地”选择的这种行为模式,而是“被动地”被塑造成这种行为模式的,可问题是:那个“主动”来塑造她们的力量是什么?是自然选择?但是我们前面已经分析,工蚁们即使不“被动地”被塑造成自己不生育却去当奴隶伺候喂养女王让她代替自己生育的行为模式,而是保持后一种正常的模式,她们也不会因此而生存不下去并且也不会因此不能繁殖,故而她们的不去做奴隶的基因也不会被自然选择过滤掉,进而她们的行为模式也不会发生改变(因为她们是“被动的”,所以她们有保持这种现状的惰性)。

    我发现基于基因选择论的进化论是经不起我不断追问的,但进化论是这样一种奇妙的理论:它所依据的逻辑其实就是“存在即是合理”,所以不管面对如何奇异和互相矛盾的现象,进化论可以直接告诉你:这本身就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它在这里了,所以这就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如果它不在,那则是因为它没有通得过自然选择。

    而且进化论还有一个法宝:那就是时间性,我们之所以难以理解某些进化现象,那是因为我们观察的时间不够长,我们无法把在短时间之内观察到的不明显变化或者在地质时间上截取一个个时间点跳跃性地观察到的现象完整地连贯起来,连成一条没有逻辑间断的发展线,所以我们无法观察到完整的进化过程,很多细节我们不得而知,只能靠推测,所以我们难以理解很多过程,所以总是有疑点。

    而自然选择下的进化过程长达几十亿年,在这么长的时间条件下,那任何奇迹都能够产生得出来了。

    但与其认为这是自然的选择或者“基因的作用”,那还不如看作是上帝随心所欲的选择。



    按:这一篇,已经越来越像是在宣扬“反科学”了,虽然我坚持认为我仅仅只是在合理质疑一些我能够挑得出漏洞的问题而且我有权对任何问题进行质疑,但是在德赛新推出的严打方针威慑之下,我很担心自己会不会很快也被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并被驱逐出去,而我好不容易才找到德赛这样一个对胃口的网站,我还不想这么快就受人厌弃。所以如果德赛各位老板认为此有反科学嫌疑,请直接指出,我会马上在此话题上闭嘴,改说其他话题。

    德赛元年一月二十三日

  • jidian(基甸)

    2009-02-17 11:25:49 jidian(基甸)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寻正先生说我质疑“进化论是否足以解释人类的一切行为?”

    但我原话不是这样说的,我说的是“进化生物学是否已足以解释一切人类行为?”

    注意这两者是有细微差别的。

    因为我文中提到的所谓“进化生物学”其实只是指道金斯所说的“基因选择论”,而道金斯确实是有一种很肯定地在宣扬“人只不过是自私基因的生存机器,只为基因的自我复制而存在”的绝对性这样一种倾向,所以我质疑“进化生物学是否已足以解释一切人类行为?”并不是无的放矢。

    进化论据说是所有生物学学科的原则性指导理论,对于这个总的原则我没有随便质疑。我原文中涉及到质疑进化论的一段话也是这样说的“我发现基于基因选择论的进化论是经不起我不断追问的”。我想我用词应该还算是谨慎的。

    寻正先生说“张谦的所有质疑事实上只能看作对道金斯的质疑,而非进化论,他的质疑有力有理的地方也在于此。由于道金斯挟科学以自重,张谦也顺便质疑了“科学”,却是没有必要,某种程度上也是误解。”,又说“不能把道金斯当作进化论”“很大程度上我把道金斯的Meme理论是看作伪科学的。”

    这样看起来似乎我们并没有太大的分歧。但道金斯的基因选择论据说是被公认为符合正统进化论的主流理论的,不知道这个你怎么解释?

    而且道金斯的Meme理论只是他的基因选择论中一个画蛇添足的附加部分,如果这个你认为是“伪科学”,那么其主体部分呢?

    其实按照你“进化论并不能也不试图解释一切人类行为”的立场,更应该把“基因选择论”看作是伪科学而不是把“Meme理论”看作是伪科学才对,因为正是这个“基因选择论”有“试图解释一切人类行为”的倾向,而“Meme理论”却试图对此问题在科学和形而上学之间进行调和。

    实际上,我早就说了:“我本来无意于简单地否定或者肯定什么东西,因为这样做往往很危险,容易落入定势思维的陷阱……先大致引述要讨论的话题,然后对其简单明白的部分先进行肯定确认,对有疑点的,论证不明的,自相矛盾的,不能自圆其说的,模拟两可的地方提出质疑,引发正反两方面的反驳辩论,在这个过程中触发新思维。”

    故此,虽然我对道金斯的“基因选择论”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我本来是很愿意相信甚至说准备信仰这个理论的,但道金斯既不能证明基因是如何具体监造出人体的,又不能证明基因如何具体作用来控制人体运作的,让我失望),进而也部分程度地质疑到了基于这个“基因选择论”的现代进化论学说,但实际上大部分时候我甚至是在努力地想为其寻找出合理的解释,虽然不太成功。

    比如说这段“但进化论是这样一种奇妙的理论:它所依据的逻辑其实就是“存在即是合理”,所以不管面对如何奇异和互相矛盾的现象,进化论可以直接告诉你:这本身就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它在这里了,所以这就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如果它不在,那则是因为它没有通得过自然选择。

    而且进化论还有一个法宝:那就是时间性,我们之所以难以理解某些进化现象,那是因为我们观察的时间不够长,我们无法把在短时间之内观察到的不明显变化或者在地质时间上截取一个个时间点跳跃性地观察到的现象完整地连贯起来,连成一条没有逻辑间断的发展线,所以我们无法观察到完整的进化过程,很多细节我们不得而知,只能靠推测,所以我们难以理解很多过程,所以总是有疑点。

    而自然选择下的进化过程长达几十亿年,在这么长的时间条件下,那任何奇迹都能够产生得出来了。”

    上面这段话就这样来理解:这就是我在尝试在宏观层面上进化论的直观性和微观层面上基于基因选择论的进化论的不可还原性之间做一种调和。而实际上很多进化论者似乎正是这样来解释的:只要时间长,结果就能产生。

    并且,我文中举出的群居蚂蚁的例子中那两个问题,始终都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

    1.无意识无目地性的蚂蚁如何能够绝对性地辨认出3/4基因相近度的姐妹和1/2基因相近度的父母子女哪一个亲缘关系更近这样一种复杂的关系?(仅靠气味能有那么高的精准度吗?更何况这种气味辨识方式(如果有的话)也必然是后来产生出来的,它如何能够绝对性地取代了原先的辨识方式?原先的方式并不应该有了后出现的方式就自动失效了,因为它对生存和繁殖的有利性并不见得比后一种方式小)

    2.并且自然选择如何做到的让本来应该是跟其他物种一样正常繁殖的蚂蚁采取了这样一种反常的绝对性的供养蚁王代替自己生育却完全放弃自己生育的行为模式?(因为同理,原先的方式并不应该有了后出现的方式就自动失效了,因为它对生存和繁殖的有利性并不见得比后一种方式小)

    所以你还不能断言我的质疑就已经没有意义了。
    “科学是解决具体问题的”——赞成,我也是这样认为,这个问题我们没有分歧。

    “进化论试图解释人类的一切行为么?”——已经解释过,我没有制造出这样的论题。我针对的只是“基因选择论”。

    “宗教信徒必须认识到,既然神创论是万金油式的理论,它在放弃科学领域的时候,就可以自动地保持其理论的完整性,为什么呢?一句话,生物进化规律也为神所造,不为人所改变就完了。神造人未必需要像一般人的想像那样来捏泥娃娃,于是乎神创论与进化论可以合谐地统一在一起,等待人类的下一个突破。”——赞成。

    “基督徒医生在你手上生疮时可以用科学切开脓肿引流,在你彷徨无助时又可以用圣灵来安慰、用爱心来帮助你,科学与宗教并不需要毫无必要的对立。连耶稣都告诫人在生病时要看医生,其实不少的反宗教的科学狂热信徒也大可放心,有着宗教信仰的人并非误入畸途,还是应该多担心自己,对科学的狂热,一旦越界,就掉入伪科学中了。基督教的传播伴随着科学与科学应用的倡兴也某种程度上提示着科学与宗教的关系。”--赞同。

    最后说明一下,我并不是在暗中宣扬神创论,我文中用到了诸如“上帝”这样的字眼,应该看作是一种隐喻,暗示不可完全被揭示的某种终极规律吧。

    我并不信奉基督教(但也不是故意不信,只是还找不到从哪一点着手去接受那些东西)。

    但是我却很希望别人信,特别是希望中国人信。^_^
    本来不想过多纠缠这个话题的,但是既然已经纠缠到这种地步了,就还想再谈谈进化论的哲学根源的问题,但是你最后说“要发挥想像力与进行哲学论战,还是选择合适的场所为宜”,似乎是在暗示我如果再宣扬这类“反科学”观点,就要做好被赶走的心理准备了。

    所以我还是闭嘴算了。(本来我是无话不谈的,本着真正的言论自由精神,我也从来不顾忌任何言论禁区,但如果根本就没有了说话的地方,再想“自由”也“自由”不起来了,所以只好识大体避谈某些禁忌话题了。没想到德赛也有点气氛森严。)

  • 梦云子

    2009-02-17 11:26:50 梦云子

    将此理论考之于中国人,可以看出:中国人的繁殖量是惊人的高,但是整个种族的生存状况却又惊人的低下。
    ================================
    不算太低呀。我国人均GDP在全世界排100名,正好在中间。
    人均寿命排80名左右,中间偏上了。

  • mondain

    2009-02-17 11:29:02 mondain

    第一,我不认为基因决定一切,有成分论,不唯成分论,重在表现。
    第二,如果把一切都还原为基因的作用,这似乎是对普兰丁格改革宗认识论的恰当功能说的一种支持。

  • jidian(基甸)

    2009-02-17 22:19:42 jidian(基甸)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我的读后感:“基因决定论”是伪科学,道金斯是伪科学工作者。句号。

  • jidian(基甸)

    2009-02-17 23:47:40 jidian(基甸)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顶楼作者flyingtiger跟以下这篇谈物质与精神的文章的作者“飞虎队”应该是同一个人。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5330589/

  • jidian(基甸)

    2009-02-20 23:15:40 jidian(基甸)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用进化论来解释很多事情,基本上是东讲东有理,西讲西有理,“进退自如”。比如“废物DNA”的问题,下面这篇文章中说道:

    “读者也许会奇怪,进化论阵营中,怎麽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进化论怎麽会给出两种完全相反的预测呢?原因很简单,进化论是一个可塑性很强的理论,不论预测还是解释,都可以出现完全相反的结果。”

    ——唐理明《“宝藏”缘何成“废物”?》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5449398/

  • lydia

    2009-02-21 15:21:08 lydia

    道金斯的理论无言中论证了神创论。

    连他自己都晕头转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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