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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5 16:37:58
来自: btr
(上海)
by ringshen
我抱著一種說不出來的微妙心情拆開牛皮紙袋,裡面用泡泡紙包著的,是這本讓我眼睛一亮的《小碎肉末》。從收到書訊開始就莫名期待的作品,儘管並未讀過李佳穎的另外兩本集子-也許是閱讀華文創作的渴望在內心呼喚?
《小碎肉末》,李佳穎著,台北,洪範出版。2008年6月。
「當蘇云的丈夫發出第一嘶鼾響,蘇云猛地坐起,那力道讓軟陷的彈簧床上下一陣。」(〈母鹿〉,頁1,行1)
十個短篇小說,前面四篇的背景設在美國,可能跟作者曾負笈留學的經驗有關。剛開始我有些錯覺,也許「蘇云」之類不甚普遍的名字,或是「美國」這樣的異地字眼,讓我想起早些時候讀過的一些小說。直到〈上台〉,這個以婚禮上的新郎內心獨白與實際情節交錯,充分展現台灣喜宴文化的「在地」故事,又把我拉回此時此刻。從〈書、房子、震動〉之後,故事裡就透露出一種超現實感,像是每個平凡主角的平凡人生,只是在哪裡出了一點小差錯。到最末篇〈全世界的李佳穎,起來!〉,傳達出一種特別的自我世界觀和企圖心。
作者精準的文字流暢地轉換為畫面,張力強大而安靜,像是屏息以待後徐徐吐氣。〈一段一百六十公里〉是無奈的公路電影,浪漫旅途伴隨著「汽油不夠」的緊張感,既諷刺又寫實;〈The Case〉寫妓女接客,其中的文字片段被用以作為書封/書底的文案,但其實這本書給的不只是「她做的每一件事都讓她想到性」(頁56)。一個客人是一件"case",這件case的詭異程度,赤裸裸地牽扯性別、人種、死亡與欲求交錯的片刻。〈哈夫以爾〉是個讓人搞不清來歷的homeless(用「街友」或「遊民」似乎都不夠貼切),與敘事者的生活形成鮮明的對照組-但我不確定哪個比較好。〈好死〉記錄跟老阿嬤之間看似閒聊的對話,透露人對死亡的恐懼;〈鬥陣〉援引電影的趣味,質疑存在的意義;〈剛剛好〉則對「自欺欺人」做出最好的詮釋。
回想起來,雖然每一篇給我的感覺不同,但在後段浮現出(我所謂)的「超現實感」,其實一直存在於各個故事之中。訴說的既不是本地也非異國,更不是過去、現在或未來,而是李佳穎所創造出來的片刻。那是從來沒有人到過的時空,回頭尋找亦不復存在。像是一滴清水不經意從手背流下,沁涼的感覺深入心脾卻稍縱即逝,以為是幻覺,水痕還清晰;在蒸發之後,記憶仍深刻。
2人推荐
| 2008-07-15 16:40:35 btr
(上海)
后记
http://blog.chinatimes.com/passing/archive/2008/06/04/284549.html
我大學時翻閱愛德華.哈波(Edward Hopper, 1882-1967)的畫冊,第一次見到「chop suey」一詞。在他1929年的同名畫作裡,一張靠窗的兩人餐桌,臉似涼粉白糕綴櫻桃的女士面對一個穿著茄色外套的女性背影,彷彿專心聽對方說話。光線從挑高的玻璃窗踏入,慘白桌巾上一管小陶壺,餐館外牆突出的大型直立霓虹招牌,給窗框截出了「suey」的部份。我查了牛津英語詞典,chop suey──音譯「雜碎」,以肉、豆芽、筍片與洋蔥混炒而成的中國菜。
當時我在台灣過了21年,從沒聽過「雜碎」;接著到美國過了9年,還是沒見過「雜碎」。
「chop suey」這道菜原是十九世紀末西方人的創造,據聞二十世紀初美國東西岸大城市「雜碎館」林立,光紐約就有數百間,後「雜碎」才傳回說華語的人嘴裡,附上翻譯與解釋(「然其所謂雜碎者,烹飪殊劣,中國人從無就食者。」──梁啟超《新大陸遊記》,1903)。輾轉百年,美國的雜碎館被各式中餐館取代,今日菜單上有「豬/雞/牛/豆腐(任選一)炒蔬菜」,沒有「雜碎」。
若詞典是小說,「chop suey雜碎」便是不折不扣的悲劇人物。一個唸起來那樣粗野可親的名字(「雜碎」),對上一盤想像起來那麼不講究卻又那麼可能出現在我家餐桌上的菜餚(炒肉、豆芽、筍片與洋蔥),尷尬繞了大半圈下來兩頭不靠岸,最後只得沉入哈波的油畫,錢德勒的小說,和需要方便文化符號的西方電影中。
2005年到2006年我寫下《小碎肉末》一書裡的十個短篇,同一段時間內也重讀、修改與重寫這些作品,完稿後因出版問題而擱下,到了今年我又重讀這些小說,在其中一篇檔案的尾巴,讀到當時另寫的一段文字:
我盯著一個娃娃屋瞧,路過的人以為我探頭探腦為的是那些可以放在手心裡的小椅子,小電扇與小馬桶。我試著告訴他們:不,讓我著迷的是那個椅子與電扇之間形成的走道,洗手台底的凹處,馬桶水箱下方靠牆的空間……但我用手指啊指的,說不出個所以然來。那些地方,那些罅隙,只有在東西擺對位置的時候才會出現;只有在灰姑娘一天的苦難結束,躲進去哭泣的時候,才會發亮;只有在不問灰姑娘家裡怎麼可能出現抽水馬桶時,才會看見。
這娃娃屋的譬喻對寫作,在《小碎肉末》出版前夕看來仍算合用,特別是短篇小說。寫作者堆起一段小世界,語言作為一種接受與反應,在在承載著人最細微的算計、自忖、反叛與和解,儘管用手去指即變了形狀,能圖的總還有不說的默契,更貪心點──也許一扇能截出「碎」字的窗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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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15 19:30:06 e心
(上海) 看来btr真是鹿人,和鹿干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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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15 20:01:51 ann lin
(上海) 李佳颖我在两年前就读到过她,《不吠》,非常非常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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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15 21:38:48 btr
(上海)
是啊,《不吠》非常好
连那本很稀疏的<四十七个流浪汉种>也很灵的
她既有台湾文人的传统, 又有西方叙事的自觉,尤其是对语言的自觉。(她在美国念语言学博士来!)
但是她写得实在实在太少啦。。。也没有写出个长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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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16 11:04:10 ann lin
(上海) 我去找找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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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16 12:20:22 于是
我也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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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16 12:42:40 ann lin
(上海) 于是,这个人绝对是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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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17 00:27:12 maotouzi
The Case的开首很村上啊:
“費怡在廚房接到安珀電話時,手上正在煮義大利麵條。”
村上的发条鸟年代记(赖明珠译版)的开头是:
“我在厨房正著这意大利面时,电话打来了。”
神奇的当意大利面碰到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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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17 14:37:20 btr
(上海)
哈哈不过很快就变得和村上浑身不搭界啦
到了山上那段就很有stanley kubrick的气氛
后面就有蔡明亮和david lynch的气氛
但叙述中一而再再而三提到语言, 包括标题<the case> 那就是特别的李佳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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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23 16:45:56 clairenn
(上海) 台灣人寫東西還是很意思的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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