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这般好处相逢无一言——周耀辉清华讲谈会
2008-06-12 18:04:37 来自: 花椰菜(慢慢来~~)
(依照那天的顺序写下来。有些地方是他的自述,我都用第三人称“他”来写出来。因为没带录音笔,开始时原本也没准备记录,谁知他讲得太好了,赶紧匆匆用笔记……)
1
我和L去的比较早,因此还有位坐,等到差十分两点的时候,能坐一百多人的厅都满了,有人顺势坐在台阶上。现场黑下来,投影仪上开始播放他为他们写的歌和MV视频,就像是一群早已熟识的老朋友在等待傍晚小草地音乐会的前奏,《忘记他是她》,《开水与白面包》,《爱弥留》,《糖不甩》,《下世纪再嬉戏》,《有个男生为我哭》……明哥《爱弥留》的MV真老土啊,90年拍的,头和一瓶黄玫瑰各自转呀转合成画面,大家都有节制地哄堂大笑……然后在音乐快结束的时候我看到进口的地方多了一个黑影,就是他了。他走到台上先鞠躬,然后说:“很感动啊,你们都为了我来到这里”,前面的人就一片撒娇式拖长的“是呀~~~”他穿红色花纹衬衫牛仔裤,看上去比实际年纪小很多,奇怪啊,黄耀明、林奕华、还有我喜欢的哥哥他们,怎么都不老。
他说其实今天很紧张,一般晚上躺在床上15分钟就能睡着了,但昨晚用了30分钟才睡着,因为这是第一次用普通话演讲,如果你们觉得我今天讲的不够深度或不够幽默,那只说明我的普通话不好,而不是我这个人不够“牛”——这个“牛”也是我在北京学的普通话,当然不要带后面那个字,你们是不是也不太说那个字啊?全场又笑。
来北京很多天了,他自己常常会思考身份认同的问题:“在北京我是中国人,很多时候是香港人,有时也是海外华人,过去20年当中,我是填词人,2年前开始在阿姆斯特丹一个大学读博士,也是做研究的学者,对我而言自己的身份是分裂的”,所以他给那张专辑起名《十八变》。
说到个人与文化的关系,他讲他的专长其实不是把事情弄得更清楚,而是弄得更复杂,所以今天就跟大家探讨一下“我、我们和我们的流行曲”,那些影响过我们的流行歌。首先想谈的就是权力和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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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趣与权力
小学、60年代、国语歌、消费的乐趣
中学、70年代、英文歌、权力的疑问
大家先静静听他写的一首关于回忆的歌,《20》,有时他也跟着音乐轻唱几句,“吻过不会消失的气味,碰过不苍老的手臂,有过不再找不到的你,爱过,为了记起”,曲毕他特意再次念白这句,说其实回忆有真实的部分,也有虚构,就像你的爱人,有时你想起他/她时,未必真的发生过那样具体的事情,而是真实与虚构交织而成的。
20也是他这本复刻版的《梳头记》再版的时间间隔。
他让生于80年代的举手,稀稀落落的算起来也有不少,他就笑说“你们是否来错地方了!不过我和你们没有代沟,我尽量不把我当成你们的爸爸。”众人笑。他比想像得要俏皮。
“小时候在拥挤的公屋长大,流行文化带给我的乐趣就是跟邻居差不多大的孩子一起搞‘圣诞晚会’,表演当时的‘劲歌金曲’,那时候流行歌大多是老上海及后来台湾流传过来的国语歌,并且强迫比我们小的孩子坐在那里看我们的表演,开始隐约知道这就是我们做为大孩子的权力。”
“中学时我开始听风靡一时的英文歌,那时候我们都讲英语学英语,这是因为政治的问题,也是殖民地的权力。我开始感受到在香港这样一个殖民色彩浓厚的地方权力不平衡的状况,也开始认识到语言、文化跟政治、权力有着莫大的关系。”
英文流行歌对他的启示,是Mary MacGregor的《Torn between Two Lovers》里,有一句歌词“There's been another man that I've needed and I loved,But that doesn't mean I love you less”(我爱上了另外一个男人,但不表示我爱你少了),对他来说,这是对主流价值观——女子在一个时间段内只能爱一个人的挑战。
Paul McCartney的《Listen to what the man said》里有一句“So won't you listen to what the man said ,He said……(Lalalalala)”,“这个男人究竟说了什么?他可能说什么?却用lalala代替了,其实重要的是你想他在说些什么,这让我明白了‘言有尽,意无穷’的意味。”
中间有人没有依约把手机调到震动,铃声很大,他顺势说,为什么不是我的歌呀?笑,真有急智。
3
乐趣与权力
大学、80年代、粤语歌、圣诗……
真理、真理的霸权、非熟悉化……
顺理成章?
80年代上大学时,香港已经有了很多的粤语歌。他这时成为了基督徒,开始慢慢理解西方文化,理解基督语言,并且有尝试把基督语言写到歌词里,台下的粉丝立马会心地答“《万福玛利亚》!”。
大学他念的专业是“英国语文与比较文学”,有个文学理论叫“非熟识化理论”,即我们每天对熟识的东西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他说其实把熟悉的东西变成不熟悉的,这就是文学。“送给大家一个旅客的眼睛”——这便成为他的创作原则。
他还选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文学”这门课,他反问大家“觉得奇怪吗?”他认识到真理其实是当权的人所认为的真理,谁当权谁就决定什么是真理。这对他这个基督徒来说很是冲击,开始怀疑“到底什么是真理”。所以日后他创作歌词时,人总问“为什么你要问这么多问题?”
他说,“‘顺理成章’不是我做的,‘为什么不’才是我常问的问题。”
4
乐趣与权力
实践/实验
88年他毕业4、5年了,第一次去找黄耀明希望能给他写歌,他言当时的确有点年少气盛,于是写了第一首填词作品《爱在瘟疫蔓延时》。
那时歌坛千篇一律,他写了一首《天花乱坠》批判流行文化,是他第一首所谓“冠军曲”,饱含ironic意味,借用了流行文化本身来批判,“我今天歌歌多呵呵,你股票價格怎麼,你工作報告幾個,你心裡世界沒變幾多,我今天歌歌多呵呵,你家裡老幼怎麼,你炒過芥菜幾粿,此刻我聲音令你的心中充塞著什麼?”
黄耀明开始时不大理解这个歌词,觉得歌词里“股票”呀“芥菜”呀很俗,说“达明一派是文艺青年呀”,他说“我也是文艺青年呀”(笑)。黄耀明后来也比较能接受他的意见。
这首歌写很日常的生活,却表达他对流行歌坛自己的看法,他言听歌的人自有自己的思考。
接下来放了一首很经典的《忘记他是她》,音乐快结束的时候,他不知从哪个裤兜里摸出小数码对着观众席拍。
这首歌是他关于性别的思考。他说粤语里的ta,都用一个“佢”来表示,可是国语里面有三种区别写法,“为什么要用固定的文字来区分人的性别呢?你爱一个人,管他是男的是女的,你爱他,不是因为他的性别,可能仅仅是因为爱他的刺青,或者爱上一种感觉。”
“我们总是习惯是找他们的区别,而不是找共同。”他看中文的时候心里明白这些,但是又有些不接受。所以他写了《填充》,“明白‘性’接‘别’,习惯‘仁’接‘义’,记得剔出错字,抄低正字……”他言这是社会给人做的约定。
5
这一时期他写了很多与大时代大问题有关的歌,也有一些非常个人化的东西,如他偏爱的《爱弥留》。“但请不要为我忧愁,蝴蝶总比沙丘永久,但请相信我的荒谬,纵使真的不想远走,明白我始终必须远走;象我这永没法解释的苍白,象永远盖着扑克,象永远在转圈圈的笔画,一生不过揣测,象我这永没法青春的生命,象永远转换布景,象永远在转圈圈的花瓶,一生不过一声,没一刻可以安静……”
“那时曾经离开香港好几次却又都回去,这是第一次离开香港前写的一首。人们总觉得离开必须有个解释,但其实我想解释却又不知如何解释。跟身边的人说为什么离开,有些说得出,有些又说不出。”
“当中有一句‘蝴蝶总比沙丘永久’,很多人觉得不理解,问我究竟是什么含义。其实在我心里,有一些意象、景物更能代表我的矛盾,我有说得出的,也有说不出的,我要离开是因为我就是这样的人。副歌用了很多比喻,如扑克、笔画、布景、花瓶,来说‘什么是我’”……
6
一个人在途上
科技压缩时空
个体植入集团
香港联结大中华
92年他定居荷兰后,整个流行乐坛的工作节奏加快了,他从那边邮寄磁带、DEMO已跟不上进度,写歌也少了。他言后来是科技救了他。他开始利用E-mail进行创作和联络,有时还是跟这边感觉有距离。
同时发生变化的是香港的工业模式,过去他是个个体户,现在他也开始跟唱片公司签约,第一个签的的是宝丽金唱片,适应了这种创作模式。不过粤语文化却越来越被边缘化,普通话渐渐变得很重要。他一边继续写粤语歌,另外也试着用普通话写。
跟台湾滚石签约后,他写了《一个人在途上》,觉得自己的国语还可以。后来林一峰唱的版本《一个人在途上》对歌词做了些微改动,“当一切开始的时候身边有你,不知道甚么时候失去了你,当时我明明是紧紧的靠着你,忽然只剩下我自己。是否我走得太快,还是你走得太慢 ……”
他说最后这句,他原本写的是“是否我走得太快,还是你走得太晚”。“其实我的本意要表达的不是速度‘快慢’的问题,而是时间的‘早晚’。不过林一峰有自己的理解,唱得也很好,所以我当然没有怪他。”
大家又笑。想他对一个字的揣度和敏感。
“慢”和“晚”,一字之别,虽不致谬误,意境却不大相同。
7
写普通话,他说“很麻烦”。
之前还有人担心他说粤语大家都能跟上趟吗,可是没想到一上来就是国语,遇到表达费力的地方,差点习惯的粤语脱口而出,可他头一偏,又自言我不讲粤语,我一定要努力学习普通话。
他的第一首国语歌是《马路天使》,收在1989年《永远的朋友》里。我觉得还算顺拉,就是明哥唱“快乐的天使在这里在这里,找自己的秘密谁在意”这段时很可笑,因为他发不出“zh、ch、sh”的音,有网友说他用了好多卷舌音,简直是挑战明哥的国语,直接导致他舌头打结。
这首歌他得到的回应是,“这个不是中文”,他说自己那时很想说“这只不过不是你习惯的中文。”可其实说粤语、说英文长大的人,他说都会有一些自卑,因为觉得自己说的始终不是中文。
后来姚谦找了他好几次写歌,他问“你不怕我的港式中文吗?”姚谦说若要找中文很标准的人写,台湾、内地有好多,“你写文字的逻辑不大容易在别身上找到,你就用自己的香港视角和表达方式写好了,都是中文。一些文字用法上的小小不同,可以改呀。”
90年代,他过了创作上最困难的阶段,因为有了合约的制度,因此能继续下去。
8
放开不是放弃
再上学:文化生产、产品、消费
创作者不但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
83年大学毕业时他曾想以后不会再读书,因为觉得自己不是个追寻学问的人,可是10年多后又觉得自己不够。他在荷兰念硕士,方向是媒体研究,读书让他有系统的明白和理解自己的创作和经验,亦明白了媒体、流行文化。不单是研究歌词、文本,还去了解生产、听歌的人。才发现自己的创作是生产,同时听歌的人也是在再创作。
“因为每个人听歌都听到不一样的东西,我就像个搭桥的人,把你带到我希望带到的地方去。我把门打开,让你自己去看,也把自己的包袱变得轻松一点了。”
“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学会放下包袱,我手里只是第一层,其余的要你自己去理解。这可能与我当初的创作不一样了,但是我很高兴也更希望你感受更多的东西。”
把自己放开了,他开始写一些小事情、小幸福、小感动。
《忽然之间》是写台湾921大地震,写得很简单、没有什么大的思考,很平淡的手法,但它帮一个人在无法表达的时候有所依靠。
在帮年轻艺人写歌的时候,也得把自己放轻松,他给薛凯琪写的《糖不甩》里,就问了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我们在味道上的甜和我们在感情上的甜有什么不同呢?
他这几年也在想一个问题,就是粤语文化的衰微,所以他把粤语中很特别的词写进歌里去。“糖不甩”是南方的一种甜品,这三个字听起来也很粤语,他的想法是,写这样一首歌,不懂粤语的人也会觉得粤语很有趣,就可能会去听粤语歌。他形容粤语是“有一点点的裂缝,但可以变成很大的进入”。
给年轻人写歌有个问题就是,应该怎样超越自己的年纪去理解现在80后的世界,写出自己的看法。这个超越是不容易的。
9
“放开不是放弃”。他很强调这一点。
他还是喜欢写大的问题、大的思考,什么霸权啊、权力啊这样的。
因此有了后来的《雌雄同体》,可以当作《忘记他是她》的新版本,延续了他对性别的思考和疑问。两性之间经常问对方我如何可以明白你多一点?“要问男跟女的距离,就是我跟你的距离。”他说。
“如果你希望明白对方多一点的话,是不是男性穿上高跟鞋,女性长出胡须就好些呢?你接近他的性别、年纪、身份多一些,这样就会更可以理解他。”
“其实我很难跨越自己的界线,但如果有这样希望跨越的心,也很好呀。”
10
他也还会写批判流行文化的歌。写给方大同的《爱爱爱》就是延续了《天花乱坠》的态度。
90年代以后,香港生产的流行歌很多都是情歌,他说我对情歌没有意见,但是不喜欢太多太泛滥,好像整个时代只有一个告白“爱”,情歌和爱情有很微妙的关系——因为缺乏爱所以爱听情歌,可是情歌听多了反而特别需要爱,这样一个恶性循环,反映了这个时代缺乏爱。
他说但其实《天花乱坠》和《爱爱爱》不同。
20年来他是没有放弃对一些问题的疑问,但是多了许多宽容。他在香港、北京都看到现代人生活好辛苦,没有娱乐,唯一的娱乐就是爱情,所以在《天花乱坠》里放了一些明白、理解、宽容,这是跟20年前最不一样的地方。
“20年能写歌词是我的运气,也是我拥有的不太多的一点权力,这个权力有限,只要我写的时候自得其乐。在我们这个世界得到爱情是不容易的事情,写歌词有权力,也有乐趣,也是我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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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正在看的D.H.劳伦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开篇里一句话结束了这次的讲谈:
“Ours is essentially a tragic age,So we refuse to take it tragically”(我们根本就生活在一个悲剧的时代,因此我们更不可以用一个悲剧的方式来接受这个时代)
这个急刹车实在来得太快了,纸上印的17首歌里,他才讲到了10首。遗憾不在这里,他的词文观网上搜搜都有人在写,他自己在《十八变》里也有写,遗憾是这样面对面听他讲的机会实在少少,余下的时间都留给了互动。
中间短暂休息时间,放他给黄耀明写的《阿姆斯特丹》。这是他第一次为一个地方而写一首歌。2、3年前,少有跑远看朋友的黄耀明特别去阿姆斯特丹看他,很难得的一次机会俩人促膝长谈很久,所以他们都觉得应该写一首歌纪念一下,便有了这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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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再回来坐下,主持人、也是这次活动促成者晴朗说,你看你让我趁你不在放《阿姆斯特丹》,他们都跑来问我内幕,看来这个问题还是得回到你这里才行。
女孩们这时趁着闲工夫都涌上去拍他。他也就未及多言,坐好让她们尽情拍。
坐在一边的晴朗说,好吧,那你们先拍吧,要不要他站起来啊?刚说完他就地站起来了。好多人啊,围上去把他像明星一样对待,齐齐一层层地相机对着他,不同的方向还传来正经八倍的“看这边,看这边”、“侧面也要”,又滑稽又温馨。后来他干脆背过身去,让他们把背影也拍个够。
有人开始问,千禧年的时候,你和林夕都写过“嬉戏”、“游乐”这样字眼的歌词,那时的心态是不是蛮特别的呢?你和黄耀明合作时的状态是什么样的?
他先低头看一眼衫对大家说,你们看到我衬衫有一颗扣子没扣,这是我故意的性感。笑死,其实是他掉了一颗扣。
然后才答说那时世纪之交,因为有感而发写过不少带有“嬉戏”、“游乐”字眼的字句,当时真心希望能在这纷乱时世像个孩子那样单纯地生活。
因为和明哥是朋友,一起工作的感觉是都希望自己是个孩子,当然做音乐的时候也不能完全是个孩子,我们已不是孩子了,这个世界也不希望我们做孩子。但我还是怀抱单纯的期望与向往,至少我们可以在内心保留这样生活的权利。
又问你对现在流行歌曲格调低下怎么看呢?
他笑着反问,比如呢?对方便举《两只蝴蝶》、《香水有毒》做例子,并义正严辞冠以“相当不雅”几个字。我们都笑。
他说,我从来没觉得不雅歌词有什么问题,只是太多了以至于阻碍我们欣赏别的,不雅的多了,我们写雅的空间会越来越小。但是我们也要相信听歌的人,我们写歌的人的权力也要下放,不雅的歌,听歌的人会把它变成雅的思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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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他又从那个百宝裤兜里掏出手帕来擦汗。现在还有几人会用手帕呀。
又有提问说,明哥在你眼里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他意料之中的表情,这问题不知说过多少次了。他还是很认真地想了说:明哥某个方面很像小孩子,是那种心态,好奇心,爱问问题,当然,他长得很漂亮,这是我不会去做艺人的唯一原因(众又笑)。他是人群中的宠儿,有时就像雕塑一样,不可碰,也不敢碰,后来我发现他这个雕塑也有裂痕。
有人顺着他前面讲演提到的身份认同的话题说,你是填词人,又做学术研究,定居阿姆斯特丹,又经常往返香港,有时会不会觉得自己身份很混乱呢?
他说是啊,我现在早上起来看荷兰报纸,香港朋友给我电邮是英语,我也爱看香港报纸的八卦新闻,写歌词时用粤语和普通话,下午学术研究时又是英语,这些身份也不冲突,是互融的……不好的地方是香港突然流行的新词我不知道,所以我要努力故意地把它们找回来。
那创作通常是有感而发呢还是从别人的歌里找灵感?
他说不回到香港中文的环境里,可能会失去一些对流行文字的把握,但空间、时间、生活、朋友、陌生人、看展览、电影、听音乐,这些都是我的灵感啊。他有一个小本子,会把想到的有意思的字、句子、问题写下来。刚刚学了一个词“发酵”,他说自己听了、看了、感觉了,这就是发酵的过程,有一天它们便会跟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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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了一个蛮好的问题:香港歌词比台湾、内地用词都要大胆,情歌也比台湾要另类一点,你认为呢?
他说来了北京以后这方面想得特别多。地震以后看到赈灾表演,对我来说有些是用情感很浓的词,导向性也很浓。我自己成长时对台湾流行歌的感觉是文字泛滥、文案做得非常好。跟它们不同的是,粤语必须要根据音调来填词。
用普通话写,想到什么句子都可以写,如果有时需要这种情感强的词,就很容易写成这样。用粤语就不行,粤语填词的音调要跟歌曲的音调一致才行。所以粤语歌词的诗性更强一些,这即是一个限制,也是一种独特,他用他的这种方法来写歌词,所以有人会觉得他另类。
有个女孩问他,你对自己的名字周耀辉怎么解释呢?
他说这个名字太“光”了,不过倒和明哥配合,小时候觉得很土,笔划又多,被罚写名字时最苦。他很佩服林夕,好像早就知道自己会出名似的,把名字起得那么简单,不似他签名很累。
他又说到大学时代喜欢电影、诗集,曾经在《推销员之死》里演过一个很小的角色,“那时就知道自己不是个演戏的人,放不下‘我’,写文章时从未用过笔名,我始终就是周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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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你的歌词多用长句,是不是这样更利于感情的抒发?”他说“其实更多人说我是支离破碎的写法呢。”后来另一女孩提问一气说了好长,他笑说“你们看她这才是长句呐!”
又有女孩问“你定居荷兰以后……”,可是情急又把“兰”说成“南”,他又乐了,“你是香港人吗?我特喜欢听到不纯正的普通话:)”
若问他怪怪的问题,他笑着反问你是不是娱乐版的。
脑袋转得真够快呀,又幽默又机智。也是他心里其实很放松的。
“为什么他们都找你写歌呢?”
“因为找我比找林夕容易呀。打电话林夕都不接,可他们给我发电邮、电话留言,无论怎样我总是会回话,说明我是个有责任心的人吧?”(笑)
他有个很怪的习惯,其实是很好的职业习惯:约好的交稿期限,他从来没有一次拖延过,找各种理由晚交稿他自己这关就过不去,有时还提前发过去,“但也不能交得太早,否则他们就会让改很多。”写词20年他已经很懂得很快让自己进入音乐里变成一首歌词。
他说自己看上去年轻是因为从不打麻将,他生活很简单,爱看电影,基本一周看一部,是去电影院看而不是非法下载。
“我有很多方法让自己很开心。他们问我写歌词是不是都要带着一种情绪,这其实是很浪漫的想法。不开心时我弄2个方便面就高兴了,你问为什么是2个?因为1个是基本的,2个就是奖励给我的。”好像个小孩子的心情。
“当然复杂的方法得到的快乐我也会,最好不要相信只有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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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然会被问到“你和林夕、黄伟文的风格有什么不同”这类的问题。
他笑着说,“我比较帅嘛”。“已经说了好多次了啊。我想说的是,如果保持一个距离看我们3个人的文字,那么在香港有我们3个人是一件好事。”台下齐齐给他掌声。
结语说感谢的时候,他提起了许多值得感谢的人名,尤其还要感谢一个在荷兰的朋友,“他同时给了我家和异乡的感觉,让我可以一直写歌词……”
还说,今天你们花费时间到这来,看到如此的支持让我很意外,也很感动,在坐的你们是我以后继续写下去的动力。
大家排队拿《枕头记》等他签名,我和L就坐在远远的地方,看他依照对方说的仔细在小书上写下每个人的名字和赠语,看他写无数个笔划繁多的“周耀辉”,完了真诚地对他/她笑,握手,还摆蒲士让他们拍合影。最后我也让他给我书上签了名。
我其实都不算他的正点fans,我没有一直一直从很早的开始时就关注他的所有、跟他一路或喜或忧地走过,我不像他们那样狂热、激动得脸红红、站在他面前有好多细碎的事情想要开口问,知道他腕上戴了多年的银镯是离港时母亲送的礼物,知道他第一首歌、第一个朋友、第一次离开、又第一次回来……
但是,我怎能不喜这个眼前人,喜他写下的陪了我们经年的歌,喜他看红尘、思往事,一副谦谦君子、凉净风恬,不诉离伤、但有衷肠的沉静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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